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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站

发布时间: 2023-05-21 05:52:57

A.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入口:http://jwc.hust.e.cn/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入口: http://jwc.hust.e.cn/

一、教学计划与建设管理

1.拟订本科教学发展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

2.组织制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及实施管理

3.学科专业建设

4.课程建设

5.教材建设

6.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二、教学运行管理

1.日常教学管理

2.考试的组织与成绩管理

3.学籍基本信息管理

4.学生学业跟踪管理

5.学生中英文成绩单办理及学历学位认证

6.教师工作管理

7.教学资源管理

8.本科生创新创业计划训练计划项目管理

9.校际联合办学事务

三、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

1.教学质量管理

2.教学质量督查

3.教学质量评价

4. 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

四、教学改革与研究

1.教学改革与探索

2.教学研究项目的申报、评选和过程管理

3.组织试点学院相关工作

五、教师教学发展

1.教师教学能力培训

2.教学咨询服务

六、启明学院拔尖人才培养

1.本科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与机制的探索与建设;

2.创新实验班和卓越计划实验班的建设与管理;

3.示范性学生创新团队的孵化、管理与交流;

4.本科特优生的培养与管理。

七、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

1.文化素质教育工作的统筹建设与管理

2.人文讲座的建设与管理

3.国学社、诗社、京剧社的建设与管理

4.文化素质教育课程体系建议

5.全国高等学校文化素质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工作

八、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1.多媒体教学环境建设。

2.多媒体教室和标准化考场的维护与管理。

3.教学资源制作、管理及应用研究。

4.媒体资源的设计及制作

5.教育技术相关的研究和教学。 ;

B. 2010华科湖北录取分数线

华中科技大学2010年在各省录取分数线 - 华中科技大学...
2010年7月18日湖北 2035 557 607 191 530 555 245 557 590 15 530 546 共建生 湖南 457 567 616 48 578 604 广东 160 621 655 24 595 620 ...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

华中科技大学2010在湖北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中国教育在线
2011年6月17日中国教育在线汇总华中科技大学2010年高招在湖北各专业分数线,供广大考生和家长参考
中国教育在线

华中科技大学2010在湖北各专业招生录取分数线 理科[宝典...
2016年6月4日理科华中科技大学在湖北地区录取分数线--文科专业类型平均分最高分最低分录取批次信息安全612626第一批公共事业管理599609第一批生物信息技术608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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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华科在湖北地区录取分数线? - 网络知道
1个回答回答时间:2010年6月29日
最佳回答:的确很悬。历来华科的文科都是高于重点线30左右。如果你是武汉市的话,还有共建生的机会,否则你只有赌一把,一旦赌输了,你的一...
网络知道

C. 2023年华中科技大学体育类招生简章(运动训练专业)


2023年华中科技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项目、招生计划、报名条件、 考试 安排、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华中科技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根据《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 民族 传统 体育 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23年我校运动训练专业面向全国实行单独招生。


一、 专业介绍


1.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较好的科学和文化素养,具备现代教育、健康理念,系统掌握专项运动教学、训练、竞赛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具备较强的专项运动技能和运动训练指导及竞赛组织能力,能够胜任专项运动教学、训练和竞赛组织 工作 ,并具有良好的服务于社会体育各行各业能力的新型体育复合型人才。


2.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学制为全日制本科四年。


3.颁发学历学位 证书 。凡具有华中科技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修业期限内,完成规定的课程修读学分,达到 毕业 要求者,准予毕业并颁发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 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 毕业生 ,授予华中科技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二、招生计划及项目


1.招生计划:27人以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运动专项设置:



三、报名条件


1.符合2023 年普通 高考 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具氏轮橘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2.具备我 校招 生项目的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且考生本人的运动员技术等级项目应与报考的招生项目一致,考生如具备所报考项目的多歼团个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报名时需填报所有符合报名要求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考生运动技术等级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且2023年报名考生的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10日。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良好。我校对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四、报名方法


1.考生必须统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单招系统”)进行注册(验证考生报名资格)并报名,具体时间:


注册时间:2023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体育单招系统”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时应合理选择不超过2所招生院校,并确定 志愿 顺序。录取将依据考生确定的志愿顺序执行。考生依据体育专项考试的收费标准和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文化考试收费标准,在线缴纳考试费。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考生生源地信息进行审核,考生生源地如有变化,考生应根据审核后的生源所在地文化考试收费标准,办理文化考试费补缴或退费手续,未按规定时间补缴文化考试费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3.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桐升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4.报考专项只能填写我校规定项目中的一项。考生报考的专项应与运动技术等级证书项目一致,不得改动。


5.考生报名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报名材料不全或存在虚假现象,均视为报名无效。


五、考试


考试时间、地点及打印考试准 考证 等具体事宜,以国家体育总局“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公布内容为准。


(一)文化考试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为150分,四科满分为600分,使用国家通用 语言 文字作答。


文化考试时间:2023年4月15日至16日


文化考试地点:由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机构组织,详见文化考试准考证(登录“体育单招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


(二)体育专项考试


体育专项考试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体育总局委托有关院校组织体育专项考试,按照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3版)评分。考生必须依据所获得的运动等级证书的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不得跨项考试。体育专项考试将进行兴奋剂检查,考生应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兴奋剂违规的考生,视为考试作弊,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体育专项考试时间、地点请查看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cation.com) 或“体教联盟APP”具体通知。


六、录取原则


1.文化成绩、体育专项考试成绩均须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 分数线 :文化成绩不低于150分,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文化成绩不低于130分;体育专项成绩不低于70分。


2.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在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按照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文体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文体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考生文体综合分不得低于60分。


3.对于达到我校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我校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根据分项目招生计划按照文体综合分由高到低分男女进行录取,文体综合分相同时按体育专项成绩择优录取。优先录取一志愿,若招生计划未完成,再录取二志愿。


4.录取结果信息将在“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网站进行公示。


5.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6.考生弄虚作假,或发生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入学复查


1. 新生 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并组织专家进行专业复测,如发现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条件、违反招生规定、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录取为运动训练专业的学生进校后不能调整到其他专业。


八、其他事项


1.若教育部、体育总局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运动训练专业招生有新的规定,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2.学校纪检监察机构负责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工作过程中的监督检查,本科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和体育学院落实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工作的纪律与规定。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7-87542228(本科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027-87557645(体育学院)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1:50/14:00-17:30


纪检监察电话:027-87543616


传真:027-87557014

D. 为什么华中科技大学的网址进不去

有时候学校的网络维护~会短暂的进不去的~

E. 华中科技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华中科技大学章程》,结合我校本科招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华中科技大学。
主校区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邮政编码:430074);同济校区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口航空路13号(邮政编码:430030)。
第三条
学校为全日制综合性大学,是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第四条
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校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培养计划的各类学分和总学分,达到本科毕业生规定要求时,准予毕业并发给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华中科技大学学士学位并发给学位证书。
医学八年制学生授予学位的等级根据教育部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
学校成立本科生招生委员会,在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负责为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
第六条
学校本科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全面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一)执行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法规、政策以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政策。
执行学校招生章程、年度招生方案及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向本科生招生委员会汇报本科生招生工作进展,通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事项。
(二)根据学校年度招生事业计划,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来源计划。
(三)组织开展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做好招生信息服务及咨询工作。
(四)代表学校录取各类考生,并负责处理录取中的各种问题。
(五)对录取新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第七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27-87543616。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统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实际、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城乡及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申报年度招生计划。
第九条
在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内,进一步优化来源计划结构。
学校结合发展规划和战略布局,综合考虑各省份高考报名情况、生源质量及区域布局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招生来源计划。
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将招生总计划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
第四章招生类型
第十一条
学校本科招生的主要类别有:普通高考招生(含统考录取、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强基计划、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民族班、内地西藏班和新疆高中班);外语类保送生招生;保送录取运动员招生;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华侨及港、澳、台地区招生。
第十二条
报考学校的所有考生(外语类保送生、保送录取运动员、运动训练专业学生除外)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华侨及港、澳、台地区考生须参加联合招收港澳台华侨学生办公室组织的文化考试,澳门地区学生也可参加澳门“四校联考”,台湾地区学生也可参加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香港地区学生也可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
第十三条
强基计划学生、高校专项计划学生、外语类保送生、保送录取运动员、高水平运动队学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或专业考试及相关考核。
考试(考核)安排以年度招生简章为准。
第十四条
报考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按照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的要求参加相关专业测试;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须通过所在省级招办的资格初审。
合格者方可取得相应的资格。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规定,我校在教育部领导下,按照“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20%。
特殊类型招生调档名单按照我校相关特殊类型招生简章和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规则确定。
第十七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接收非第一志愿(包括征集志愿)报考考生,若生源仍不足,剩余计划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参加征集志愿。
第十八条
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_自治区)经教育部备案的全国性加分项目或降分投档项目,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学校对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不认可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
对于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的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认可其优惠分值;考生高考成绩(含加分)相同时,按照省级招办的投档排序规则确定优先投档顺序。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对考生所报专业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
我校在内蒙古招生按计划数1:1进行投档,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
第十九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条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条
外国语学院只招收英语、日语、德语、法语语种考生。
其他专业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但日常教学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
第二十二条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以考生高考成绩(含加分)为准,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级差。
高考总分(含加分)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投档的志愿成绩同分排位确定专业录取顺序;投档时如无志愿成绩同分排位的省份,高考总分(含加分)相同时,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照综合、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确定专业录取顺序,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确定专业录取顺序。
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所在科类投放的所有专业(含医科专业)计划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在实行院校专业组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若需要且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考生投档院校专业组内招生计划未满专业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强基计划学生、高校专项计划学生、艺术类学生、高水平运动队学生招生资格认定后,其高考成绩须达到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要求,录取规则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和我校有关特殊类型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四条
国家专项计划学生、民族班学生(含新疆协作计划学生)、内地西藏班和新疆高中班学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录取。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
学校各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10000元/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10350元/年;音乐表演专业10350元/年;软件工程专业第1~2学年5850元/年,第3~4学年16000元/年;生物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08000元/年;其他专业4500~5850元/年不等,不同专业收费标准不同。
住宿费标准为1120~1440元/年不等。
收费标准以湖北省有关部门收费文件为准。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注销学籍。
第二十七条
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时可持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证明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还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二十八条
中外合作办学等特殊专业的转专业政策,参照《华中科技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及相关通知执行。
第二十九条
学校实行招生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平台网址为https://zsb.hust.e.cn(本科招生信息网)。
本科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7-87542228、87559946
传真:027-87557014
咨询邮件:[email protected]
微信公众号:hustzsb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邮政编码:430074
第三十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
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其授权单位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F. 华中科技大学往年的录取分数线是多少

录取分数线是院校自复己制决定的,投档线的分数线均由省招办划定,是否被录取光看录取线是没有意义的,这个要分不同专业来看。
就打比方说我那年的分数线好了,那个学校录取分数线是570,但是其中的热门的经济学院录取分数线是592,这两个分数就相差挺多,如果你是580你是进到了录取分数线但是你还是上不了经济学院,就要看你填报的其他专业,直到你的分数够了某个专业你就会被那个专业录取。

G. 2022年华中科技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2022年华中科技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以下是具体内容,供大家参考。


华中科技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符合2022年统一 高考 报名条件;申请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份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农村;申请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含携且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勤奋好学、成绩达到年级前3%的优秀学生。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160人,招生专业为电子信息类(光电学院)、预防医学、化学类、生物科学类、药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交通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医学检验技术、中西医临床医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学信息)。我校将根据各省份入围资格学生人数,确定具体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并通过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对考生所报专业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



注:具体录取专业名称以我校录取通知 书 为准。


三、招生程序


1.报名


学生由本人根据自身情况提出申请,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填写报名信息,打印申请表。此表需由申请人签字、所在中学审核盖章,并附有关获奖 证书 复印件、高中阶段学业水平 考试 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材料(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社会实践)等相关证明(要求规格均为A4幅面纸张)材料一并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


报名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至4月25日。所有报名材料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中学须在校内公示经审核同意报考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学生名单。


2.考核入围


5月20日前,有关省份完成申请考生基本条件审核。在有关省份完成考生资格审核基础上,学校对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考生入围资格。入围资格名单将于5月底前在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并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地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3.录取政策


所有入选考生,须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我旅知校要求填报高校专项计划招生 志愿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对所填报专业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


所有入拆老消选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第一批院校录取控制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 分数线 执行),学校即可根据所在省份安排的招生计划按照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并根据我 校招 生章程的规定安排专业。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H. 网上如何报考华中科技大学或武汉大学的自主招生

自从2015年起自主招生考试实行新政以来,自主招生考试的时间和形式都有了很大的变化。以下以武汉大学为例,介绍自主招生报考的流程,华中科技大学的报考完全类似。2015年2月27日《武汉大学2015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公布,报名时间自2015年3月5日起至2015年3月20日结束,考生可在报名期间登录“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

报考时应了解报考流程:

  1. 了解报考政策,通过阅读目标院校的自主招生简章,了解自主招生报名条件。

  2. 在了解完各校的相关报考政策之后,就要确定自己报考的学校,准备申请材料、自荐信。采取网上报名和书面申请相结合的方式,两者缺一不可。

    (一)网上报名登陆高校本科生招生网,仔细阅读《报名须知》,按要求注册并选择进入“自主选拔报名系”,填写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
    (二)书面申请
    考生在网上报名后,需提供相关书面材料。譬如:学校自主招生报名表、个人申请表、中学推荐信等。同时需提交个人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的材料、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3. 在报名成功之后就要着手准备自主招生考试、面试。自主招生不仅考察书本上的知识,更重要的是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所以,在自主招生的笔试面试准备上,要选择信息比较全的参考资料。

    (一)以高考备考为基础

    笔试内容为高考考试大纲要求的内容,只是在考试形式和命题形式上发生了变化,只要同学们把知识点掌握的全面且牢固是没有问题的。但考试题目与平常迥然不同。故需要提前训练一下答题思维和答题节奏,这属于短期准备。
    (二)以能力提高为关键
    面试是自主招生考试的核心,也最为高校看重。面试内容没有大纲。考验的就是一种答题思维和综合素质。可在面试前进行专业训练。

  4. 通过自主招生选拔的考生,高考总分可以获得5分、10分、20分、30、60分不等的加分。且考生的高考成绩不低于当地同科类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学校将予以录取。

I.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本科招生网

你这问题.......唉,有

J. 华中科技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现将实施办法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的精神,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研究与技术创新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的考生分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此类考生招生计划单列)

高中阶段获得过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生物、化学、信息学)决赛金奖、银奖的考生(奖项须经中国科协(http://gs.cyscc.org/)名单公示)。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为突出基础学科在国家关键领域的支撑引领作用,同时聚焦国家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我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设置如下:

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基础医学﹑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哲学。招生计划不超过120人。我校将在北京市﹑河北省﹑山西省﹑吉林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投放强基计划招生专业。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考生本人以真实诚信为原则,根据自身情况提出申请,登录“华中科技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487)报名,填写报名信息,选择报考专业(考生须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填报所有可填专业)。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报名时间:5月10日—5月30日12:00 。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入围校考办法

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各省(区、市)本科一批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分数线为准),高考改革试点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其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7月26日前,符合第一类报考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依据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按照考生所属科类不超过分省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各省入围高校考核考生名单,末位高考成绩相同的考生均予以入围参加考核并公示入围标准。符合第二类报考条件的考生,直接获得入围测试资格。

(四)高校考核

学校将于8月4日前举行高校考核(含面试和体育测试)。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

测试形式:分专业组面试(理科专业组及文科专业组)、体育测试

测试地点:华中科技大学

分专业组面试: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分专业组进行面试考核,面试采用多对一模式,主要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创新思维,会对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进行全面、深入的考核。面试成绩由学业基础能力和综合素质评价两部分构成(满分100分)。

体育测试:测试包括立定跳远、50米跑2个项目。测试评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版)高三年级标准执行。

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会另行通知。

(五)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不含加分,折算成满分100分)*85%+面试成绩*15%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所在生源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分科类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专业安排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体育成绩进行排序。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同科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录取。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8月5日前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强基计划招生录取的考生按照专业单独编班,单独实施人才培养模式。试行本硕博衔接培养模式,执行分流考核方案,对学生进出实行动态管理,对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动态调整;享受优先推免、公派留学、奖学金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点击查看)

五、其他说明

(一)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二)强基计划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允许转专业。

(三)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四)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五)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以上。

(六)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必须与报考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一致。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咨询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430074

咨询电话:027-87542228 87559946

传 真:027-87557014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招生网址:http://zsb.hust.e.cn

纪委(监察处):027-87543616

八、本简章由华中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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