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简章
⑴ 南京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导向,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南京大学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下称“我校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使他们成为肩负时代使命、具备全球视野、推动科技创新、引领社会发展的未来各行各业拔尖领军人才和国家重大战略领域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各省(区、市)符合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高中阶段须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任一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二等及以上奖项。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设置
我校强基计划设三个专业组8个专业,分别是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历史学、哲学。招生总计划为210人,分省计划见报名系统。实施新高考省份的第一类和第二类考生选考科目均应符合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

五、其他说明
(一)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尚未建立的,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强基计划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和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被录取学生不得参加入学后的拔尖计划选拔,本科阶段转专业范围原则上限于我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之内。
(四)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本科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南京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录取及入学培养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若政策调整,则按照新规定执行。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1859680
招生主页:http://bkzs.nju.e.cn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微信公众号:ndzsxlj
八、本简章由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0年5月6日
⑵ 南京大学MBA2023年招生简章
南京大学MBA2023年招生简章已公布,深空网根据南京大学官网发布的《南京大学MBA2023年招生简章》,整理了南京大学MBA2023年招生的相关事项,仅供各位考生参考。
一、院校介绍
南京大学商学院以“创造商学新知、拓展学生才能、引领社会未来”为使命,遵循南京大学“诚朴雄伟、励学敦行”的校训带斗,四十年来不断提升教育质量、推进国际化进程,2013年通过AACSB(国际精英商学院协会)认证,2016年通过CAMEA认证(中国高质量MBA教育认证)。南京大学商学院是中国MBA教育的先行者,早在1987年就与美国密苏里大学哥伦比亚分校合作开办MBA班,1992年起率先在新加坡开设MBA项目,1993年起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在国内招收MBA,二十年多年来累计培养了7000余名经济管理人才。南京大学商学院MBA教育根植百年名校之文化底蕴、依托人文社科之大家云集,发挥经济、管理学科交叉融合之优势,整合政企学研媒等社会资源,以造就“具有创意思维与创新行动(CT
IA-)的管理菁英”为目标,通过提升社会责任、拓展全球视野、强化系统思考、融通解决之道为培养路径,为学生提供丰厚的成长土壤和广域的发展空间。
二、培养定位
拓展国际视野、提升创意与创新能力,打造“南大系”管理菁英和青年企业家。
三、培养特色
◆“诚朴雄伟、励学敦行”
◆学科融合支撑的课程体系
◆兼职导师伙伴计划
◆立足“长三角”地区企业转型升级与创新发展
四、课程模块
◆先修课程
职业素养、职业发展规划、管理思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商务沟通、商业伦理、语言课程(第二外语)、诚动天下新生Orientation
◆基础课程
宏观经济学、管理经济学、国际经济学、会计学、数蠢斗磨据模型分析与决策、商法、商务英语
◆专业方向课群
人力资源与组织行为、战略与商业模式、营销与电子商务、财务与金融、创业与投资、物流与运营、国际商务
◆实战体验模块
案例大赛、行动学习、国际商业大赛、创新创意创业大赛、科技园实验室
◆专业核心课程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组织行为学、市场营销学、公司理财、运营管理、战略管理、信息系统与电子商务
◆行业前沿模块
长三角区域研究、文化创意、奢侈品牌管理、健康管理、互联网金融、NGO与社会管理、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创新管理、服务管理、酒店及旅游管理、体育赛事管理等
◆人文素养模块
从历史看管理、国学与管理、先秦诸子与古代政治思想、南海研究、传统与创新、前沿科学探索与应用、自然辩证法等
五、国际交流
南京大学商学院致力于加强海外交流,已与美国、德国、法国、英国、葡萄牙、波兰、日本、韩国、等国家及香港、台湾等地区的十余所大学建立了双学位项目、交换生销激项目和短期访学项目。
六、奖学金
1、新生院长奖学金
2、在读奖学金
国际交流奖学金、商学院奖学金、南京大学MBA“励学”奖学金、南京大学MBA“诚朴”奖学金、曙明奖学金、菲尼克斯奖学金、远东创新奖学金、杜厦奖学金、许继廉奖学金、优秀论文奖学金、优秀毕业班级奖学金、海外短期学习奖学金、海外交换奖学金。
七、全年循环活动
●德鲁克论坛斯密论坛金融名家论坛南京大学管理学院青年学者论坛
●名师讲坛MBA公开课MBA主任工作室猎聘会人文科学沙龙班级分享
●环保与公益活动国际、国内马拉松沙漠越野等户外竞技赛事
八、报考资格
●大专毕业工作5年或5年以上者;
●本科毕业工作3年或3年以上者;
●研究生毕业工作2年或2年以上者。
九、项目信息
招生人数:约500人
学制:2.5年
上课时间:南京(周末上课)、苏州(每月集中上课一次)
学费:MBA32.5万元
学费缴纳:三个学年开学前分别缴纳总学费的40%、40%、20%
证书: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证书
十、入学考试
全国管理类联考:英语(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复试:根据考生成绩和招生名额确定,实行差额面试,差额比例一般为1.5:1。复试形式及内容:
1)形式:小组面试+个人面试+面试材料评估;
2)语言:中文、英文(个人面试中的自我介绍);
3)内容:时事政治、管理潜质、沟通能力等
十一、拟录取
按照成绩(全国管理类联考笔试成绩+复试成绩)排序择优拟录取。报考南京大学商学院MBA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管理类联考和复试,缺少任何环节不予录取。
⑶ 2022南京大学生物科学招生简章选科要求
首选科目要求:仅物理,再选科目要求:化学。南京大学,简称“南大”,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是中华人民者物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的全国重点大橘橘学。根据查询结果显示,2022年南京大学生物科学专业在江苏招生选课要求为:首选科目要求:仅物理圆嫌团,再选科目要求:化学。
⑷ 南大、东大发布2022年招生简章,今年“强基计划”有何新变化
强基计划也称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于2020年在有关高校开始实施,主要选拔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重点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力学、基础医学、育种及历史、哲学、古文字学等相关专业招生。

强基计划更适合有规划的考生。不同于自主招生和高考统招的是,强基计划本身就对应着一整套相对独立的培养体系,大家可以理解为这是一个全新的“专业院系”;强基计划增加了考生上名校的机会,对学业优秀的学生,高校可在免试推荐研究生、直博、公派留学、奖学金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
⑸ 2022年南京大学招生章程
南京大学是直属于教育部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是全国重点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国家“双一流”A类建设高校,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南京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南京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南京大学(Nanjing University)是直属于教育部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全国重点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国家“双一流”A类建设高校。南京大学拥有鼓楼校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22号)、仙林校区(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苏州校区(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太湖大道1520号)和浦口校区(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学府路8号)四个校区。
第三条 南京大学向取得学籍并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颁发南京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和录取适合学校人才培养要求的优秀学生。
第五条 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考生和家长等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确定本科招生总体目标,审议本科招生总体方案,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项,为本科招生工作提供指导意见。
第七条 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决定选拔方案、确定录取标准、审核录取结果等本科招生具体事项。
第八条 本科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南京大学2022年继续实行按专业和学科大类(以下统称“专业”)相结合的招生模式,计划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3850人。学校根据办学发展需要继续对大类设置进行优化,2022年招生专业和分流方向以学校公布的《南京大学本科招生专业(类)目录(2022年)》为准。
第十条 南京大学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办学条件,按照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灵活性的原则确定分省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南京大学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将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遵循“招生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进行。
第十三条 南京大学按照文史类、理工类分类录取考生。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录取工作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南京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或调档分数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内蒙古自治区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投档,执行该区肢野好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 除强基计划和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特殊类型招生外,南京大学在调档时认可教育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加分,只采用最高一项加分,且原则上不得超过20分。
第十六条 南京大学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考生高考实考成绩(不含政策加分,下同)进行专业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实考成绩相同时,按照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位次排序。未提供投档位次的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第十七条 南京大学录取时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按照各省(自治区、历铅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征集志愿。生源仍不足,南京大学将剩余招生计划调配到生源充足省份。
第十八条 南京大学戏剧影视脊散文学为艺术类专业,报考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同科类(或首选科目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省份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以上。南京大学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相应批次规定,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高考实考成绩录取。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第十九条 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小语种等专业安排在部分省份提前批次录取。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第二十条 南京大学国家专项、民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南京大学强基计划、励学计划(高校专项)、外语类保送生、江苏省综合评价、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港澳台保送生,以及第二学士学位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和相应类别招生简章,以及因疫情防控公布的调整方案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南京大学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三条 除外语类专业另行规定外,南京大学其他专业学生均要求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英语课程和学位英语考试,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四条 南京大学智能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智能化软件)、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数字经济等4个专业在南京、苏州两地学习。
第二十五条 南京大学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相关规定,实行学分制收费政策。新生在入校时按照所学专业的学年收费标准预收学费,分流后按照准入专业所对应的学分制学费标准收费,并按学年进行学费结算。其中,软件工程专业第三、四学年学费为16000元/生·;学年。南京各校区住宿费标准为人民币1200-1500元/生·;学年,苏州校区住宿费标准为人民币1500元/生·;学年。
第二十六条 南京大学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杂费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七条 南京大学将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身体复检,组织专家组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新生进行专业复测和复核。
第二十八条 南京大学本科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均可通过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学校不会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相关招生政策、录取情况进行发布和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公布后,遇有教育部及相关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的情形,南京大学将做相应调整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自教育部核准发布之日起生效。
⑹ 2020南京大学艺术类(戏剧影视文学)招生简章
2020南京大学 艺术 类(戏剧影视文学)招生简章
南京大学是国内最早开展戏剧学和 电影 学教育的高校,为国内戏剧影视研究的学术重镇。1978年著名剧作家、戏剧教育家陈白尘教授担任中文系主任,恢复了戏剧研究室,并招收了全国第一批专攻编剧艺术的硕士生。1 985 年南京大学戏剧学专业开始招收博士生,1990年南京大学成立戏剧影视研究所,2004年南京大学文学院设立戏剧影视艺术系,自此形成了本科生、硕士生(含艺术硕士和学术硕士)、博士生完整的教育和培养体系。上世纪80年代,南京大学戏剧学专业培养了李龙云、姚远、赵耀民等优秀剧作家,本世纪则有朱宜、温方伊等 新生 代剧作家在此崭露头角。
南京大学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着力于培养具备宽广的人文、艺术科学知识,掌握戏剧、影视艺术基本理论与创作技能,富有艺术感悟力、想象力和创新能力的专门人才。 毕业生 能初步运用所学的知识、技能和理论从事舞台剧或影视剧的创作、评论及初级经营管理 工作 ,并为进一步深造打下良好的基础。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2020年南京大学继续按艺术类招收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本科生。招生办法如下:
一、招生计划
不超过25人(面向全国,文理兼收;学制四年, 学费 7480元/学年)。
二、报名条件
(一)取得2020年普通高 校招 生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的普通高中 毕业 生;
(二)品学兼优,热爱艺术事业,具有较强的文学功底。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0年1月7日至1月20日18:00止。
(二)报名方式:
1.登录阳光 高考 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上传个人照片须为2020年高考报名或高三时期未经过PS的证件照片。未按要求填写、填写不完整的视烂顷为无效申请。
2.扫描并网上提交以下报名材料,不再寄送纸质材料。所有材料提交后不得修改。
(1)由报名系统生成,且经中学核实并加盖学校公章的申请表扫描件。其中,个人陈述不超过800字,重点描述文学特长表现及发展潜质;
(2)2020年省级艺术类专业报 考证 (简称“艺考证”)扫描件;
(3)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证明考生具备文学特长及发展潜质的相关材料(获奖 证书 、发表文章、相关作品等)原件扫描件。
3.提交的证明材料扫描件,须与申请表中所列项目一一对应。
四、审核及缴费
学校成立专家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全者审核不予通过),并于2月21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和南大本科招生网公布审核结果。审核通过考生收到支付码后,于2月25日前登录南京大学网上支付平台交纳初试费。2月26至28日网上打印准考证。
五、专业校考
(一)初试时间:2月29日
初试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
初试科目:文学基础(100分)、文学创作(100分)
(二)我校根据初试科目总成绩,按照招生计划的6倍确定复试资格名单(总成绩相同时,以文学基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划线),并于3月12日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和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考生收到支付码后,于3月21日前登录南京大学网上支付平台交纳复试费。
(三)复试时间:3月22日(21日下午报到,现场采集照片,打印准考证)
复试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
复试科目:小剧本创作(100分)、综合能力 面试 (100分)
六、资格认定及录取规则
(一)我校根据初试和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的4倍认定南京大学2020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名单。总成绩同分时,以初试成饥侍陆绩从高到低排序。
(二)若生源省份已将戏剧影视文学(类)专业列入艺术类省级统考,则考生必须参加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才可投档。
(三)报考我校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 分数线 。我校将报考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不含附加分)和校考总分折算成百分制后,各按50%的比例折算成总成绩排序,并从高到谈昌低确定25人的拟录取名单;再按照各省份艺术类投档时间和考生所在省份录取批次进行录取,不做递补。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四)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按照各省份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执行。
七、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南京大学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二)凡在特殊类型招生 考试 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包括冒名顶替、伪造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等情况,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我校将取消其报考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做进一步处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南京大学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艺术类招生事宜,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五)本简章由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1859680(本科招办,招录政策与流程事宜)
025-89686486(文学院,专业培养事宜)
招生主页:http://bkzs.nju.e.cn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微信公众号:ndzsxlj
2020年1月4日
⑺ 2022年南京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2022年南京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以下是具体内容,供大家参考。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 考试 招生制度改革,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2022年南京大学继续实施高校专项招生励学计划。
一、招生对象
边远、原贫困、 民族 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自强不息、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报名条件:
(1)符合2022年统一 高考 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负责组织。
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闹腊体检 工作 指导意见》要求及有关补充规定。
二、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定的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规模执行。招生专业仅限 理工 类考生报考,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为“物理+化学”。分省分专业计划依据往年生源情况制定,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三、报名方法
1.即日起至2022年4月25日,考生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上传个人照片为2022年高考报名证件照。
2.打印申请表(申请表上的条形码应为最终提交版本),由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后扫描或拍照上传。
3.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页和户主页,以及本人学籍和身份证正反面扫描或拍照上传。
4.其他材料不必提供,报名无需邮寄纸质申请材料。请确保上传的各项材料为原件图片且清晰可读吵颤,提交后不得修改。
四、选拔录取
1.资格审核。报名截止后,各省(区、市)组织对考生专项计划报考资格进行审核。我校对报名材料完整性进行审核,并于5月31日前通过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审核结果。
2. 填报志愿 。高考成绩公布后,审核通过的考生应在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批次报考南京大学。考生的投档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 分数线 (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省份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以上,南京大学最终模拟投档线以下30分(含)以内。实行新高考改革的 浙江 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40分(含), 海南 考生高考成绩需达液碰滑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170分(含),其他省份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70分(含)。
3.高校录取。对满足上述条件的进档考生,我校将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高考实考成绩(不含政策加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 志愿 ”的原则进行录取。实考成绩相同时,按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位次录取。未提供投档位次的,依次比较数学、语文、英语成绩。
⑻ 2008年南京大学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05月06日《2008年南京大学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由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为深入贯彻依法行政、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高等学校招生行为,保证高等学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一、学校概况
南京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地处六朝古都——南京,是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姿桐迟。她历经百年,名师云集,英才辈出,以“诚朴雄伟、励学敦行”为校训,形成了独特的办学理念和“严谨、求实、勤奋、创新”的优良学风,是理想的治学园地。学校设三个校区:鼓楼、浦口、仙林。
二、招生计划
南京大学2008年计划招收普通本科学生3400人,实行按类招生与按专业招生相结合。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考生也可登录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站(http://bkzs.nju.e.cn)查询。
三、报考
凡取得报名资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学习成绩优良的考生均可报考。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除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外,作如下补充:对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房室间隔缺损、高血压病、严重心律失常者不予录取;有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者不宜就读法学、新闻学和外语类专业。学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四、录取原则
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并作如下规定:
1、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实行按志愿录取。若省(市、自治区)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一志愿不满,方接受二志愿及以后志愿的考生。专业之间按分数级差录取,级差分为5、3、2、0分(上海市考生录取专业的级差分为3、2、1、0分)。
3、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及参与专业的选择,但最大加分分值不得超过20分。经教育部备案的有关省(市、自治区)增加的政策性照顾项目及分值仅适用于本地区高等学校。
4、艺术、体育特长生经我校专业测试达到相应的要求,在国家及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政策内按我校的承诺予以降分录取。
5、经我校考核被确定为“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协议。考生填报志愿时,除考分偏低不能达线者,第一志愿必须填报南京大学,由我校按承诺的条件予以录取。
6、除国防生外,各专业的录取不规定男女生比例,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本人所学语种的专业。
五、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学费:4600元/年(软件工程专业三、四年级 16000元/年),住宿费:1200元/年。学校提供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杂费减免、免费就餐等方式帮助贫困学生克服经济困难,完成学业。
学校现设有校级奖学金29项、系级奖学金30项,各类助学金39项,奖、助学金获奖金额高,授予面广。
六、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轮数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招生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则由校本科生招生办公迹李室负责。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学校成立由纪委、监察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
七、信息公开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我校将在今年的招生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体系,全面推进阳光工程制度化、系统化、常态化,进一步加强面向考生的宣传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结果均可在网站或相关招生资料上查询,请各位考生不要道听途说,不要相信任何中介的信息。
八、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83306869,83593004 传 真:025-83592888
网 址:http://bkzs.nju.e.cn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邮 编:210093
九、 保送生、外国语类(非英语)专业、国防生、第二学士学位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班和西藏班、华侨和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录取按教育部的规定和我校的招生办法执行。江苏省的录取规则另行制定后公布。
十、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
十一、本章程解释权在南京大学普通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二日
⑼ 2012年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05月06日讯,(liuxue86.com)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学校官方《2012年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内容。
南京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也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之一。当前,南京大学正以“办中国最好的本科教育”为突破口,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了巧差选拔录取符合南京大学人才培养要求的优秀本科新生,保证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南京大学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计划
南京大学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本校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
为培养各行各业的领军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结合我校“三三制”本科教学改革,南京大学继续实行按院系和按学科大类相结合的招生模式,2012年计划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3400人,分省分专业(专业类)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
二、报考条件
凡取得高考报名资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学习成绩优良的考生均可报考。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除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外,作如下补充:有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者不宜就读我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
新生入校后需进行身体复检,结果异常者按南京大学有关规定执行。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录取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和艺术类分类录取。
2.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或调档分数,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3.实行按志愿录取。调档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但其实际高考成绩应不低于已投档第一志愿考生的平均分。若生源仍不足,剩余计划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专业(专业类)录取设定分数级差,级差分为2、1、1、0分(江苏省为1、1、1、0分)。
4.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照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及参与专业排序;若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且最高加分不高于20分。
5.自主选拔录取对象、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按照南京大学承诺和相关规定录取。
6.获得南京大学优秀学生推荐报考资格且高考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的第一个志愿)报考的考生,若高考成绩达到南京大学在当地的调档分数线,则加分参与专业排序,具体分值以推荐表中注明为准。
7.除国防生外,各专业(专业类)的录取不规定男女生比例。建议非英语孝册皮考生报考所学语种专业。
8.保送生、应用文科强化班、基础学科理科强化班、数学基地班、艺术类专业、国防生、定向生、第二学士学位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华侨和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和南京大学有关招生办法执行。
9.对于江苏省考生还执行以下规定:
(1)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A、A,必测科目等级及综合素质评价必须达到江苏省规定的填报本科院校志愿的要求;
(2)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安排专业,若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均达到A+则加3分参与专业排序;
(3)自主选拔录取对象、艺术特长生等特殊类型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B、B;
(4)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1.学费: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人民币6800元/年。
(2)软件工程专业第一、二学年人民币4600元/年,第三、四学年人民币16000元/姿此年。
(3)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招生计划中含南京大学与加拿大滑铁卢大学合作举办的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该项目采取2+1+1模式,即第一、二学年在南京大学学习,第三年在滑铁卢大学学习,第四学年可以选择在南京大学或滑铁卢大学学习;继续在滑铁卢大学学习,将同时获得滑铁卢大学学士学位。在南京大学期间学费为人民币21600元/年,滑铁卢大学为20000加元/年。
(4)其他专业人民币4600元/年。
2.住宿费:人民币1200元/年。
3.奖助学措施:南京大学通过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杂费减免、特困生绿色通道等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学校现设有校级奖学金28项、系级奖学金40余项,各类助学金40项,奖、助学金获奖金额高、授予面广。
五、组织机构
南京大学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南京大学成立由纪委、监察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
六、信息公开
按照“阳光工程”要求,南京大学在今年招生工作中继续推进制度化、系统化建设,进一步加强面向考生的宣传服务及信息公开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有关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均可在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查询,请各位考生不要道听途说,警惕招生诈骗。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1859680
传真电话:025-83592888
招生主页:http://bkzs.nju.cn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官方微博:@南京大学(新浪) [email protected] (腾讯)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学生工作处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93
八、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九、本章程由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一二年五月六日
⑽ 南京大学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南京大学 (Nanjing University)是直属于教育部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也是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向达到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颁发 南京大学 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仙林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道163号。
鼓楼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汉口路22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南京大学 章程》等法律和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和录取适合我校人才培养特点的优秀学生。
第三条 我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确定本科招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审议本科招生政策、计划和录取原则,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为本科招生工作提供指导意见。
第五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授权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决定选拔测试方案、确定录取标准、审核录取结果等本科招生具体事项。
第六条 南京大学 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本科招办)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本科招办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各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招生政策、录取情况的咨询,并协助本科招办进行所负责地区的本科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发文聘任。
第八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本科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根据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结合我校“三三制”人才培养改革方案,我校继续实行按院系和按学科大类相结合的招生模式,计划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3300人。
第十条 根据国家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我校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兼顾历年计划安排延续性等因素,分省确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为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我校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按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制定预留计划,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优先考虑安排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我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进行。
第十三条 我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和艺术类分类录取考生。
第十四条 我校本科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或调档分数,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五条 我校本科招生实行按志愿录取。若批次投档完成生源不足,剩余计划公开征集,征集后仍未完成的计划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剩余计划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第十六条 我校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结合专业级差原则进行专业录取,专业级差依次为1、1、0分。
第十七条 我校原则上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照加分后的成绩调档,进档后扣除加分参与专业排序。
第十八条 我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励学计划)等录取办法依据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我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及考生与学校签订的协议执行。
我校保送生、国防生、定向生(含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定向西藏计划)、艺术类学生、第二学士学位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华侨和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和我校有关招生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 除国防生外,各专业(专业类)的录取不规定男女生比例。建议非英语考生报考所学语种专业。
第二十条 我校对于江苏省考生还执行以下规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A、A,必测科目等级及综合素质评价必须达到江苏省规定的填报本科院校志愿的要求;若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均达到A+则加3分参与专业排序;高水平艺术团优录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B、B;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江苏省自主招生(含农村自主)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A、A。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第二十一条 我校本科各专业的学费收费标准将按照江苏省调整后的有关学费标准新规定另行公布(软件工程专业第三、四学年学费标准为人民币16000元/年)。住宿费标准为人民币1200元/年。
第二十二条 我校承诺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积极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杂费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学校现设有各类奖学金70余项、各类助学金40余项,1200多个勤工助学岗位,全校本科生受奖助覆盖率50%以上,贫困学生受助覆盖率100%,有力保障广大学生在学校无忧学习,快乐成长。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我校本科招生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除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外,另作补充规定如下:有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者不宜就读我校外国语言文学类各专业。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需进行身体复检,结果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根据“阳光工程”要求,我校今年本科招生工作将进一步推进制度化、系统化建设,加强面向考生的宣传服务及信息公开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六条 我校有关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均可在 南京大学 本科招生网上查询,学校不会对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相关招生政策、录取情况进行发布、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于5月14日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 南京大学 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1859680
传真电话:025-83592888
监督电话:025-83592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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