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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本科生培养计划

发布时间: 2023-05-23 03:12:02

本科生教育

一、日常教学运行

(一)教学工作平稳有序

2012年全年开设课程总门数为1022门,其中春季学期474门,秋季学期548门。主讲教师总人数为1108人,其中春季学期544人,秋季学期564人。教授授课250门,副教授授课494门,教授承担本科课程占总课程数的24.46%。各学院为本科生上课的教授(60岁以下)为163人,占60岁以下教授总数的95.88%。

在考试管理工作中,顺利完成了各项考试安排,严格执行考试标准,严肃考风考纪,努力促进良好学风形成。

(二)学籍管理服务到位

截至2012年10月,共有在校本科生8395名。完成了2146名学生的电子注册、2046名毕业生的审核、证书发放和注册工作。411名学生获得免试推荐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段丰娟获得北京市教委2012年度学籍学历管理先进个人。

二、教学建设与改革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为龙头,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内涵建设。在特色专业、精品课程、教学团队、教学名师与精品教材等方面,加大建设力度,明确重点目标,获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资助经费1000万元。

(一)专业建设

2012年,学校根据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完成了本科新旧专业的对照整理工作,整理后学校共有49个本科专业。以实施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和“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为契机,有步骤、有计划地开展专业综合改革。石油工程、安全工程、测绘工程和土地资源管理等4个专业获得教育部第二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石油工程、安全工程和测绘工程等3个专业获得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支持,材料科学与工程、地球物理学和地下水科学与工程等3个专业获得了校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支持。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有效期延长申请,这对于提高学校工程人才培养质量、推动学校本科教育与国际工程教育接轨具有重要意义。

(二)教材建设

学校积极进行教材建设,制定了教材建设管理办法等纲领性文件,对教材管理、编写、选用、评选等做出规定,从制度上保证了教材建设的有序进行和顺利开展。2012年,学校共资助出版12本教材;立项8本教材;《基础矿床学》(薛春纪)和《结晶学与矿物学》(李胜荣)2本教材获得第一批“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书目。

(三)课程建设

制定精品课程建设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申报国家级精品课程。《走近地球》(颜丹平、程捷主讲)和《玉雕与玉器》(郭颖、余晓艳主讲)2门课程获得教育部2012年度精品视频公开课第二批建设选题名单。

(四)教师教学能力建设

2012年,学校启动首届校级教学名师的评选,共评选出许虹、周训和黄文辉等3名校级教学名师;推荐许虹和周训2名教师参加北京市教学名师奖的评选,其中许虹获得第八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称号。与教学名师培养体系相衔接的新教师教学上岗培训、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得到进一步深化。圆满完成了第十二届新教师上岗培训活动,共有23名教师顺利结业;根据新教师的培训体会,编辑完成了第十二届《新教师教学上岗培训心得体会汇编》。启动第十三届新教师上岗培训活动,共有27名教师参加本期培训。22名从各学院(部)脱颖而出的青年教师参加了学校组织的“第八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其中一等奖1人,二等奖3人,三等奖6人。

(五)教学研究与改革

学校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进教改项目的立项和教学成果的培育,“以立项促改革,以教改促成果”。2012年,学校共资助校级教改重点项目9项,一般项目36项,名师配套项目6项;在北京市支持中央在京高校共建项目中,共有3个专业综合改革项目、5个教改项目、5个精品教材项目、2个教学名师项目、1个基地建设项目获得支持。组织评选了2012年校级教学成果奖,其中一等奖15项、二等奖15项、三等奖20项。

三、实践教学

(一)实践教学平台

实习基地是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实验室,学校不断加强实习基地建设,完善实习经费管理办法,为实践教学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2012年,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云南有色资源集团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煤平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实践教育中心获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云南有色资源集团、中煤平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获国家级工程实践中心建设项目。

(二)校外实习

校外实习是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手段,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关键环节,学校每年集中安排低年级本科学生的校外实习任务。2012年,学校共有1272名学生赴北戴河进行地质认识实习,1070名学生赴周口店进行地质教学实习,另外还接待了青海大学80余名师生和内蒙古农业大学30余名师生在周口店的地质实习。学校长期以来依托自身优势资源强化国际合作,跨境地质实习逐步形成规模,开拓了学生的国际视野。2012年,学校共安排33名学生赴韩国、越南、纳米比亚和中国台湾等地进行跨境地质实习和交流,同时接待了40余名来自韩国、越南、纳米比亚、俄罗斯和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学生来学校交流并在北京周边进行地质实习。

(三)学科竞赛

为进一步推进创新人才的培养工作,培养学生实践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学校持续加大对学科竞赛的关注与投入。截至2012年12月16日,学校本科学生参加校级以上学科竞赛26项,共获校级以上奖励(不含校级)187项。在第二届全国大学生地质技能竞赛中,学校共获得3个单项一等奖,并获团体一等奖。

(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学校非常重视大学生科研创新活动的开展,投入专项经费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校整合优势资源建设了7个校内大学生创新实践基地,为学生创新活动的开展提供平台。2012年,共立项支持创新创业训练项目357项,其中国家级150项,北京市级22项,校级185项,经费总额达237.35万元。参加项目的学生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40余篇,其中核心期刊以上11篇。创新实验项目的开展有力地推动了学校的教学改革,加强了对学生实践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五)毕业设计(论文)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是大学四年教育的重要环节之一,也是检验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有效手段。2012年,参加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应届学生为1960人。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来自科研、教育、生产等方面,所占比例分别为61.5%、9.1%和10.6%。指导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师共507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指导教师比例为65.9%。在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中,共遴选出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8篇。

四、教学质量监控

(一)教学质量监控

2012年,学校坚持执行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的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院(部)沟通,在分析各院(部)检查总结报告的基础上,发出学期检查通报,做到有安排、有总结、有提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听课制度和学校、院(部)和教研室三级听课制度,为教学管理部门提供了很好的第一手教学信息。

(二)教学督导工作

为了加强课堂教学工作,提升教师教学能力,根据本科教学督导组的职责和2012年度督导组的工作要点,全体督导员按既定分工范围,以随堂听课为主,参与了各院(部)与本科教学相关的多项活动,累计听课130多人次,抽查审核毕业论文130余份,参加多次新教师培训活动,发现和解决了教学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及时与有关院(部)、教研室交换反映相关意见或建议,对教学质量的提升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三)教学系列评优

为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质量,提高教学效果,激发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学校组织完成2012年本科教学系列评优工作,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能源学院和珠宝学院3个学院获得本科教学管理先进单位奖;30名教师获得“本科教学优秀奖”,其中一等奖8人,二等奖11人,三等奖11人。汇总3个先进管理单位的经验总结和8名“本科教学优秀奖”一等奖获得者的工作体会,编辑了《教学系列评优先进事迹汇编(十二)》。

(四)学生评教

在教学质量评价过程中,学校更加注重学生评教对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意义。2012年组织全校本科生对2012年春季学期和2012年秋季学期全体上课教师进行了网上评价,累计参评学生140604余人次,学生参评率达到95.75%。根据学生评教数据以及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的评语进行整理分析,完成了2012年春季学期和2012年秋季学期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对暑期189名教师的实习、实验课教学进行质量评价,完成了《实践教学质量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及时反馈至学院和教师本人,为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数据。

(五)基础资料收集

学校重视基础资料的收集和编辑工作,坚持翔实、客观地记录本科教学工作的基本情况和教学研究与改革成果。完成《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2年教学基础资料汇编》;完成并上报市教委《北京地区本科高等学校教学质量状态核心数据采集表》和《北京高等学校教育质量分析报告》;完成并上报教育部《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2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五、附录

表1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新旧专业整理审核汇总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中国地质大学年鉴.2013·北京

注:1.专业代码后带“W”的表示目录外专业;

2.专业代码后带“Y”的表示引导性专业;

3.专业代码后带“*”的表示目录内需一般控制设置的专业。

数据来源:《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关于报送现设本科专业整理结果的函》(中地大京函字〔2012〕123号)。

表2 2012年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招生专业

续表

续表

注:1.专业代码后带“W”的表示目录外专业;

2.专业代码后带“Y”的表示引导性专业;

3.专业代码后带“*”的表示目录内需一般控制设置的专业。

表3 2012年全年开课情况

续表

表4 2012年在校生统计

续表

注:数据统计时间截至2012年12月31日。

表5 2012年应届本科生毕业、学位授予情况

续表

注:数据统计时间截至2012年12月31日。

表6 2012年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

数据来源:《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学科专业名单的通知》(教高厅函〔2012〕7号)。

表7 2012年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名单

数据来源:《教育部关于批准实施“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2012年建设项目的通知》(教高函〔2012〕2号)。

表8 2012年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情况

数据来源:《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1年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结论及有效期延长申请审核结论的通知》(教高厅函〔2012〕5号)。

表9 2012年正式出版教材汇总表

表10 2012年教材立项汇总表

续表

数据来源:《关于公布2012年度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评审结果的通知》(教发〔2012〕29号),表中注明“*”的项目为自筹经费项目。

表11 2012年国家级规划教材汇总表

数据来源:《教育部关于印发第一批“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书目的通知》(教高函〔2012〕21号)。

表12 2012年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建设选题名单

数据来源:《关于公布2012年度精品视频公开课第二批建设选题名单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91号)。

表13 2012年北京市教学名师奖名单

数据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第八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奖名单的通知》(京教高2012〕14号)。

表14 2012年校级教学名师奖名单

数据来源:《关于公布2012年校级教学名师奖获奖名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71号)。

表15 2012年第八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获奖名单

续表

数据来源:《关于表彰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第八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获奖教师和单位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104号)。

表16 2012年校级教改项目

续表

续表

数据来源:《关于公布2012年度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评审结果的通知》(教发〔2012〕29号),表中注明“*”的项目为自筹经费项目。

表17 2012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获奖名单

续表

续表

续表

数据来源:《关于公布2012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获奖名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89号。

表18 2012年北京市支持中央在京高校共建项目明细表

表19 2012年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名单

数据来源:《教育部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11〕7号)及《教育部关于批准实施“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2012年建设项目的通知》(教高函〔2012〕2号)。

表20 2012年国家级工程实践中心名单

数据来源:《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建设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的通知》(教高〔2012〕8号)文件。

⑵ 中国地质大学自考本科专业有哪些吉大法律自考本科毕业证如何申请呢

中国地质大学介绍

中国地质大学通称的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隶属国家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项目”、“985工程项目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关键建设高校,是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国家批准成立研究生的大学,当选国家“111计划”、卓越工程师培养教育计划、国家基本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新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人员接受学校、

吉林大学自考本科申请资格:

1得到本科毕业证

2五门主杆课均值70分或以上

3毕业设计论文(毕业论文)优良之上(80多分)

4根据吉林省学土学位外语考试。

吉林高校自考本科报名带上原材料:

1本科毕业证电子档一张

2身份证件正反面电子档

3规范小二寸蓝底证件照电子档一张

4收费标准:200元成本费(附加扣除300附加费)共500(包申请办理包取资格证书邮递)

⑶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水平,择优选拔录取新生。
第三条 学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中文名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简称:地大。英文名称:China University of Geosciences,缩写:CUG。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标代码:10491。学校网址:http://www.cug.e.cn。
第四条 学校分为南望山校区和未来城校区,南望山校区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未来城校区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锦程街68号。
第五条 本章程所涵盖的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类型有:普通类、艺术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国家专项、高校专项计划、保送生、定向生、中外合作办学等。
第六条 本校培养的普通本科毕业生颁发学历证书的校名均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相应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校成立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分管学生工作、教学工作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为成员,全面领导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订普通本科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等,并对招生重大事项做出决策,是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部),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及学校招生政策和制度,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为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监督学校招生管理部门工作。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监察办公室,设在监察处,其主要职责是对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实行全程参与,重点监督。
第九条 各学院设立本科生招生工作小组,协助学校招生办公室开展招生计划编报、招生宣传、特殊类型招考等工作。学院本科生招生工作小组没有独立对外招生的权力。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计划编报的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少数民族等招生计划。学校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我校生源结构,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区域和行业发展态势、毕业生就业情况和人才培养条件,制订年度招生事业计划、分专业计划、生源计划。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统一发布。
第十一条 学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并按规定预留少量机动计划,用于平衡各省(区、市)生源质量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提前向社会公布。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根据生源情况和相关规定确定在各省(区、市)的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为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00%—120%之间。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加、降分政策,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按照国家政策性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四条 对于符合录取标准的非特殊类型考生,学校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成绩排序进行录退。根据进档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即该专业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报考的进档考生,且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同一专业录取时,若考生专业志愿及投档成绩相同,按照数学、语文、外语顺序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若单科成绩完全相同,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江苏省普通高考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其他类别考生的测试科目等级须不低于江苏省招办的有关规定;分专业录取时,采用“先分数后等级再单科”的办法,即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依次按照选测科目等级、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确定优先录取顺序;等级优先次序由高到低分别为A+A+、A+A、A+B+、A+B 、AA、AB+、AB。
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志愿清、专业清的原则录取,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优先满足进档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
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海南省只录取选考科目与专业要求科目一致的考生。
第十六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和院校调剂志愿后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 学校不限定男女生比例;不限定外语语种,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参加教学培养环节,并达到相应水平方可毕业。
第十八条 特殊类型录取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及学校制订的具体招生简章执行。2020年学校对艺术类专业不设专业术科测试,考生术科成绩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在投档范围内,具体录取原则以学校202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的规定为准,各省级招办有相关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保送生的录取按照学校2020年相应类别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生、定向生、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部门的相关规定,按照高考投档成绩择优录取。体育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和录取原则执行各省级招生部门的相关规定,各省级招生部门无此规定的,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省统考成绩×750/省统考总分)×50%+(高考成绩×750/高考总分)×50%)(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体育统考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第十九条 学校有两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地下水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大数据方向),这两个专业按国家及生源地省级招办关于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政策录取,只录取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专业学习,这两个专业核心课程为英语授课,建议英语语种且英语成绩较好的考生报考。
地下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外方合作单位为加拿大滑铁卢大学,专业课程学习需要一定的物理、化学、生物基础;学生第一、二、四学年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习,学费为45000元人民币/年,第三学年在滑铁卢大学学习,按滑铁卢大学学费标准收取学费(课程学习费用0.3万加元/门*15门课程=4.5万加元,生活费年约1.2万加元,仅供参考,以滑铁卢大学当年实际收费为准),同时我校收取第三学年的学籍管理费用4500元人民币;若不能满足滑铁卢大学的入学要求而继续留在我校学习,后续学习期间仍按我校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执行;学生须完成两校培养方案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且同时满足两校授予学位要求,可获得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颁发的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及滑铁卢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大数据方向)专业外方合作单位为美国伊利诺伊理工大学,学生第一、二、三学年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习,学费为55000元人民币/年,符合要求的学生第四学年可到美国伊利诺伊理工大学学习,按伊利诺伊理工大学学费标准收取学费(课程学习费用为4.7万美元/年,生活费年约1.5万美元/年,仅供参考,实际以伊利诺伊理工大学当年实际收费为准),同时我校收取第四学年的学籍管理费用5850元人民币/人,学生如继续留在我校学习,学费仍按我校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执行;学生符合毕业条件,将获得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颁发的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
第二十条 报考定向计划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考生,除在录取分数上执行定向政策外,其全部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杂费除外)由定向单位提供,可享受由定向单位设立的定向奖学金。定向学生毕业后必须到相应定向培养单位就业。
第二十一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按当年公布的预科招生计划执行。预科生在预科培养期间不分专业;预科学习结束,经考核合格,学校根据预科培养期间学业成绩及表现,结合学生志愿,确定专业(类),转入本科阶段学习。录取到专业(类)的学生,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第二十二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我校制订的补充规定执行(具体相关规定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第二十三条 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不予录取。
第五章 新生入学及其它
第二十四条 新生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凭有效证件报到入学。入学时须缴纳学费、住宿费以及书本费、各种证件(卡)工本费等费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事先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也可到校后办理助学贷款。学校有完备的助学体系,设有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助学金、勤工助学和困难补助等,确保无一人因困辍学;学校有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励体系,鼓励学生创先争优。
第二十五条 新生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贫困地区定向学生按国家规定可以转户口。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原户籍所在地。对于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新生学校还将开展专业复测工作,一经发现有不符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学校部分专业按专业类招生,具体是:
地质学类(含国家理科基地班)包含地质学、地球化学;
地质类(资源能源)包含资源勘查工程、石油工程;
材料类包含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化学;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环境地球科学类)包含生物科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
土木类包含土木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地质类包含地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钻探工程方向);
地球物理学类(地球物理与信息类)包含地球物理学、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
海洋科学类包含海洋科学、海洋工程与技术;
机械类包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设计;
电子信息类包含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
自动化类包含测控技术与仪器、自动化;
经济学类包含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包含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
工商管理类包含工商管理(双语教学班)、市场营销、会计学、旅游管理;
地理科学类包含地理科学、地理信息科学;
测绘类包含测绘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地理空间信息工程;
数学类包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公共管理类包含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
计算机类包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智能科学与技术、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设计学类包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地质学类(菁英班)包含地质学、地球化学;
地球物理学类(菁英班)包含地球物理学、遥感科学与技术。
专业分流工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按专业招生。
第二十八条 保送生、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录取的学生,入校后不得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习。艺术类录取学生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学校本科招生官方网站:http://zhaosheng.cug.e.cn,招生咨询电话:027-67848570、027-67883687(兼传真),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电话:027-67884345。学校通过本科招生网发布招考信息、公示选拔及录取结果。
第三十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湖北省发改委、教育厅文件要求制定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如果上级部门调整当年本科生学费收费标准,学校将按照新标准执行。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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