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❶ 2015年北京师范大学的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何时出台
不知道 你找的是不是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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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2015 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教育科学和文理基础学科为主要特色的
百年著名学府,国家重点建设的综合性、有特色、研究型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
办学性质为公办,全日制重点大学、“985 工程”、“211 工程”学校。
其艺术学科积累近百年历史,地位独具、历史悠久、学术之风优长,一批享
有盛誉的艺术家如萧友梅、李抱尘、贺绿汀、洪深、老志诚、焦菊隐、卫天霖、
吴冠中、张肖虎、蒋风之、启功等曾在此任教或学习。创建于1915 年的手工图
画科与音乐教习班乃中国高校艺术原初创建学科之一;复建于1980 年的艺术教
育系为中国重点高校艺术教育兼公共艺术最早建制;1992 年改建之艺术系,是
中国重点高校复合型艺术创建性学科之始;2002 年成立艺术与传媒学院,是中
国高校第一个全学科艺术学科汇聚、艺术与传媒结合的新兴学院,成为包容艺术
学理论、音乐学、舞蹈学、电影学、美术学、书法学、设计学、数字媒体艺术等
多门类的综合艺术学科群。
学院设有国家首批“艺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我国高校首批具有艺术
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单位。现有戏剧与影视学、艺术学理论两个一级学科
博士点,音乐与舞蹈、美术学等四个一级学科硕士点。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
学为北京市重点学科,电影学为国家级重点培育学科。2012 年获批全国首批艺
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两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学院建有教育部创意人才
培养模式改革实验区,各本科专业均为北京市特色专业建设点,传媒与艺术实验
教学中心为北京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学院坚持“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的院训,在多年的教学实践
中构建了个性化和体验性教学环境。学生充分享受国内最全艺术学科影音舞诗书
画相互交融的艺术氛围。学院倡导人文关怀,鼓励艺术个性,其优良学风和深厚
传统吸引着世界各地的优秀学子来此深造。在《中国大学评价》课题组发布的中
国大学研究生专业排名中,戏剧与影视学近年来一直位居前列;在其发布的中国
大学本科专业排名中,电影学、舞蹈学专业连续多年名列前三名,音乐学、美术
学等连续多年名列前七名。学院创办的“北京大学生电影节”到2014 年已成功
举办二十一届,在国内外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现招收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博士后、高级访问学者和外国留学生等,
致力于培养艺术创作与研究能力并重、人文与艺术素养深厚、具有国情意识和国
际视野的艺术创作与艺术教育高级专门人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综合性、高素
质人才培养体系保障了学生良好的职业发展前景和竞争优势。毕业学生职业分布
广泛,遍及文化、艺术、传媒、创意、教育等相关领域,受到用人单位欢迎。学
院重视拓展学生的国际化视野,与美国、日本、加拿大、德国、英国、澳大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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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国及香港、台湾等地区著名大学和研究机构建立了广泛的交流合作关系,以及
本科生和研究生交换培养机制。每年均有来自世界各地的留学生攻读艺术类专业
学位。学院多年来得到社会有识之士捐资助教支持,香港爱国人士田家炳先生捐
资修建艺术大楼,为艺术教育人才培养和长远发展提供了良好条件。
学院并承担由教育部、文化部指导,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北京电
影学院两部三校联合实施的“动漫高端人才联合培养实验班计划”,每届从三校
共选拔21 名新生组班。2015 级实验班将在北京师范大学各专业新生中经过二次
选拔出7 名学生加入动漫实验班,采用名师指导、小班教学、工作室制、跨校选
课、学分互认等方式开展教学活动。通过第一学年教学在北京师范大学进行、第
二学年教学在北京电影学院进行、第三学年教学在中国传媒大学进行、第四学年
学生回到本校完成毕业实习和毕业创作(设计)的联合培养方式,实现三校优质
教学资源的互补与共享。“动漫实验班”是导师指导下的开放式“宽口径、厚基
础、重创意、强实践、宽视野、个性化”人才培养模式,与“三校一体、四年一
贯、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的培养机制。
现设有七个本科专业:音乐学、舞蹈学、电影学、美术学、书法学、艺术设
计学、数字媒体艺术。
电影学专业
该专业是我国综合性大学中最早独立设立的影视类专业,为我国影视传媒行
业输送了大量优秀人才。该专业设有全国高校中第一个电影学博士点、第二个广
播电视艺术学博士点,形成了从本科到学术硕士、艺术硕士、博士、博士后完整
的人才培养体系,被教育部认定为首批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该专业依托北京
师范大学深厚的人文积淀,积极探索复合型影视传媒人才培养的新模式,力图为
我国影视传媒行业培养兼具人文素养与专业技能、具有开阔视野与进取精神的高
端人才,以适应全球化时代中国影视传媒产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该专业在人才
培养上理论学习与艺术创作并重,课程设计以电影、电视为核心,兼顾文学、新
闻传播与新媒体,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自主选择主攻(主修)方向,以备将
来更有针对性的深造与就业。历届毕业生中多数通过保研、考研或出国留学继续
深造,其他学生多进入(中央及省市)影视公司、电视台、报纸、网站、广告公
司等各种影视传媒机构,从事编导、记者、管理、营销等工作。
该专业主干课程有:电影概论、电视概论、影视语言、中国电影史、外国电
影史、照相与实践、摄像与实践、影视编剧、影视剪辑、电视新闻采编、纪录片
制作、电视节目制作、大众传播概论、电影批评与研究方法、经典影视片解读、
影视策划等。
音乐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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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专业具有近百年音乐教育历史,著名音乐大师贺绿汀、张肖虎等都曾任教
于此,并创作了“游击队之歌”和“宝莲灯”等载入中国音乐史册的重要作品,
培养出了一大批卓越的音乐家和音乐教育工作者。音乐学专业方向包括钢琴、声
乐、器乐和音乐学理论,现已形成本科、学术硕士、艺术硕士和博士阶段完整的
高等音乐教育教学体系。本专业旨在培养从事音乐表演、音乐教育及其他相关职
业的高级专门人才。
本系崇尚个性化发展、科学化培养与因材施教的理念,注重学生教学、科研
和舞台表演实践能力的综合培养。使学生既达到专业音乐院校的表演水准,又具
备综合型大学宽泛的知识结构。历年毕业生中许多赴国内外名牌大学继续攻读硕
士博士研究生,也有的进入教育机构、出版公司、电台电视台、传统与新兴媒体、
音乐制作和演出单位等音乐产业机构就职。
音乐学专业的主要课程设置包括:音乐表演(钢琴、声乐、器乐),中外音乐
史、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课程、计算机音乐、世界民族民间音乐、音乐教育、舞
台艺术与实践等专业课程。
2015 年器乐方向只招收琵琶、二胡、古筝、扬琴四种乐器进行加试。
美术学(含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动漫方向)
北京师范大学具有近百年美术教育历史,以北京师范大学实力雄厚的文史哲
大文科为依托,具有多学科支持交融的优势,文化与专业结合、理论与实践并重,
注重专业基础、拓展专业技能,在人才方面具有良好的综合学科背景及开放的学
术氛围。
注重培养学生掌握美术学与艺术设计学的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为国内外
研究生培养提供优秀生源,为各类企事业单位、各级学校、艺术机构和创意设计
机构等提供从事教学、创作、研究等工作的高级人才。具有小班教学优势,注重
培养学生的个性化发展。
两部三校“动漫高端人才联合培养实验班”实行学生入校后择优遴选组建,
进行动漫方向培养。
美术学专业与艺术设计学专业招生实行宽口径、厚基础、重创新意识的联
合招生培养模式,学生入校后通过一学期的美术学与艺术设计学通识专业课程
培养之后,根据学生意愿与导师意见最终完成美术学与艺术设计学分专业工作。
美术学方向主干课程有中外美术史、素描、色彩、造型基础、创意思维、设
计概论、中国画、油画、美术教育学、创作实践、专业考察、新媒体艺术等。
艺术设计学方向主干课程有中外美术史、素描、色彩、造型基础、设计概论、
创意思维、中外设计史、平面构成、立体构成、设计草图、摄影、软件基础、字
体设计、书籍设计、信息图形设计、居住空间设计、展示空间设计、公共空间设
计、景观设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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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招生政策,2015 年美术学(含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动
漫方向)实施分省来源计划,在以下省份招生:北京、河北、河南、湖南、广
东、山东、辽宁、内蒙古。
舞蹈学专业
舞蹈系依托北京师范大学的综合人文背景和浓厚学术气氛,在中国舞蹈教育
和研究领域始终居于前列,现设芭蕾舞、现代舞、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
舞蹈编导及舞蹈史论六个课程方向,独立培养的本科、硕士、艺术硕士在国内外
舞蹈大赛中荣获各种奖项。2010 年建立了“开放式教学理念”引导下的现代舞
蹈教育科研体系,提倡“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引导式教学方式,注重
专业文化教育与专业技巧培养相结合,培养具有较高文化修养的表演、教学、编
导、管理“四位一体”式的高级舞蹈创意人才。学生兼备舞蹈艺术实践、舞蹈演
出市场管理、舞蹈教育和理论研究的知识与能力,可以在各级文化单位、大专院
校、以及艺术机构,从事舞蹈教学、创作、研究、策划、管理等工作,是中国舞
蹈教育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
主干课程有:舞蹈表演与实践、中外舞蹈教学法、中外舞蹈文化史、舞蹈艺
术理论、编舞技法、即兴创作、剧场创作、舞蹈艺术管理学、多媒体舞蹈等。
数字媒体艺术(含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动漫方向)
该专业是国内最早的数字媒体艺术学科之一,并始终走在数字媒体教育的前
沿。注重培养学生深厚的文化底蕴、开阔的国际视野、活跃的创意思维、娴熟的
数媒技能、敏锐的产业意识。十年以来,大量优秀人才从这里走向动漫、游戏、
网络、影视、广告、出版等文化创意行业,许多进入国内外知名高校继续深造,
展现出良好的专业素养和成长潜力。
课程体系以影视特效、动画、网络及互动媒体的技术与创作为核心,兼顾产
业与营销实务,学生可全方位了解和掌握数字媒体各门类实践技能和前沿动态。
课程中还设置有专业采风、产业调研、专家讲座、专业实习、毕业创作等环节,
力求将课堂教学、社会实践和产业创作紧密结合。学生每年均有到境外著名大学
交流学习机会。
两部三校“动漫高端人才联合培养实验班”实行学生入校后择优遴选组建,
进行动漫方向培养。
主干课程包括:数字媒体概论、影视语言、摄像与实践、影视制片管理、音
响创意设计、数字视觉特效、数字内容创意、动画基础、角色动画设计、新媒体
设计、网页设计、媒介传播、社会化媒体传播、广告理论与实务、品牌营销策划、
网络游戏研究、项目实践等。
书法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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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专业依托北京师范大学悠久的书法教育历史和人文学科传统,秉承启功先
生的学术精神与艺术精神,致力于培养具有良好人文底蕴与书法艺术修养的高级
人才。注重深入艺术传统,汲取前人学术智慧,涵养情性,领会经典,培养创造
力。学生毕业后可在教育部门、行政部门、编辑出版部门、文博部门等企事业单
位中任职。
主干课程有书法概论、书法史、古代书论、篆隶楷行草理论和技法、汉字学、
文艺美学、篆刻学等。
2015 年计划招收艺术类本科生137 人。
一、艺术类招生专业及人数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招生人数科类学历学制招生地区
130202
音乐学(钢琴、
声乐、器乐<只招
收琵琶、二胡、
古筝、扬琴>方
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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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
文理
本科四年面向全国招生
130205 舞蹈学30
艺术
文理
本科四年面向全国招生
130303 电影学30
艺术
文理
本科四年面向全国招生
130401
美术学(含美术
学专业、艺术设
计学专业、动漫
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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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
文理
本科四年
北京、河北、
河南、湖南、
广东、山东、
辽宁、内蒙古
130405T 书法学11
艺术
文理
本科四年面向全国招生
130508
数字媒体艺术
(含数字媒体艺
术专业、动漫方
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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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
文理
本科四年面向全国招生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1. 符合2015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有关报名条件。
2. 舞蹈学专业考生须于1993 年9 月1 日之后出生,身高不低于160cm。
三、报名
1.网上报名:
2015 年1 月5 日-2015 年1 月30 日,所有招生专业及专业方向报考者均须
登录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bnu.e.cn/admission)“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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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并按要求上传照片,填写、提交、打印《北京师范大学
2015 年艺术类招生报名信息表》。
2.缴费方式:
2015 年1 月5 日-2015 年1 月30 日进行网上缴纳:电影学、音乐学、舞蹈
学、数字媒体艺术(含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动漫方向)四个专业报考者须网上缴
纳初试费100 元/人;书法学、美术学(含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动漫
方向)两个招生专业报考者须网上一次性缴纳初、复试及三试费共计260 元/人。
缴费办法参照《网上缴费办法》进行,逾期不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凡通过电影学、音乐学、舞蹈学、数字媒体艺术(含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动漫方向)四个专业初试考生,现场缴纳复试费80 元/人;凡通过复试考生,现
场缴纳三试费80 元/人。
3.确认考试:
2015 年1 月5 日-2015 年1 月30 日,音乐学、舞蹈学两个专业报考者须登
录网上报名系统自选初试时间段,书法学专业根据报名缴费时间系统自动安排考
试时间,各专业考生都必须通过网络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电影学专业、数字媒
体艺术(含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动漫方向)报考者无需自选初试时间段,缴费成
功者2015 年2 月4 日开始打印准考证。
4.特别说明:
所有专业均不得兼报。
四、专业考试
1.考试要求:
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北京师范大学2015 年艺术类招生考试
准考证》、《北京师范大学2015 年艺术类招生报名信息表》。按指定时间、地
点参加专业考试。
2.考试时间、地点等信息:
考试专业专业考试时间
考点地址
联系电话
备注
①电影学
初试:2 月23 日
上午9:00-11:30
复试:
2 月26-27 日
三试: 3 月1 日
北京师范大学田家
炳艺术楼
教七楼、教九楼
(具体时间、地点初
试以准考证为准,复
2 月25 日:
9:00—16:00
办理复试手续及收费;
2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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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三试以发榜通知
为准。)
010-58809248
010-58807962
9:00—16:00
办理三试手续及收费。
②数字媒体艺术(含数 初试、三试为笔试。
字媒体艺术专业、动漫
方向)
初试:2 月23 日
下午13:30-16:00
复试:
2 月26-27 日
三试: 3 月1 日
③音乐学(含钢琴、声
乐、器乐<只招收琵
琶、二胡、古筝、
扬琴>方向)
④舞蹈学
初试:
2 月23 日-24 日
复试:
2 月26 日-27 日
三试:
3 月1 日
2 月25 日:
9:00—16:00
办理复试手续及收费;
2 月28 日:
9:00—16:00
办理三试手续及收费。
⑤ 美术学(含美术学
专业、艺术设计学专
业、动漫方向)
2 月25 日北师大邱季端体育馆
⑥书法学2 月24 日—26 日北师大田家炳艺术楼
3.考试内容及分值:
1) 电影学专业
初试(满分250 分) 复试(满分300 分) 三试(满分200 分)
a)文学艺术基础知识(笔试
150 分);
b)新闻述评(笔试100 分)。
a)才艺展示(100 分)
b)构思阐述(200 分)。
作品分析
(笔试,200 分)
说明:
(1)“文学艺术基础知识”:中外文学艺术基础知识、作家作品知识。
(2)“新闻述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给定的新闻报道现象进行评论和
解析。
(3)“才艺展示”:个人最具代表性的艺术特长展示。
(4)“构思阐述”:在规定的构思时间内,按照题目构思情节完整的故事
或者创意。
(5)“作品分析”:观看一段影视作品,按照要求做出书面分析;或对指
定的文学作品进行书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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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音乐学专业(钢琴、声乐、器乐<只招收琵琶、二胡、古筝、扬琴>方向)
初试(满分200 分) 复试(满分300 分) 三试(满分250 分)
a) 钢琴方向:
1.三声部以上复调作品
一首
2.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
b) 声乐方向:
歌曲一首
c) 器乐方向:(自带乐器)
1.乐曲一首
2. 练习曲一首
a) 钢琴方向:
1. 技术性练习曲一首
2. 乐曲一首(勿与初试
曲目重复)
b) 声乐方向:
歌曲一首
(勿与初试曲目重复)
c) 器乐方向:(自带乐器)
1. 乐曲一首(勿与初试
曲目重复)
2. 现场视奏。
(一)乐理与音乐常识
(150 分)
1.乐理笔试(90 分)。
2.音乐常识笔试(60 分)。
(二)视唱练耳(100 分):
1.练耳笔试(70 分)
2、视唱面试(30 分)。
3)美术学(含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动漫方向)
A.素描(300 分)。
B.速写(150 分)
C.色彩(300 分)。
说明:
(1)由学校提供考试用纸。
(2)绘画工具与颜料自备。
(3)“素描”为4 开半身带手写生。
(4)“速写”为8 开场景速写。
(5)“色彩”为4 开色彩创意写生。
4) 舞蹈学专业
初试(合格/不合格) 复试(满分550 分) 三试(满分200 分)
a) 舞蹈基本功(含身体软开
度,旋转弹跳等技能)。
b) 自备剧目表演(音乐自带
CD,剧目时长不超过3
分钟)。
c) 即兴舞蹈(现场播放音
乐)。
a) 技术技巧组合(200 分,
包含跳、转、翻等技能;
无需音乐)。
b) 自备舞蹈表演(200 分,
音乐自带CD,剧目勿与
初试重复,时长不超过
3 分钟)。
c) 模仿能力(150 分,考察
舞蹈学习能力)。
笔试:舞蹈作品分析(考察学
生舞蹈艺术常识和文字表述
能力,字数不低于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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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数字媒体艺术(含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动漫方向)
初试(满分200 分) 复试(满分250 分) 三试(满分300 分)
笔试:
1、文艺常识:中外艺术、文学
基础知识问答。(100 分)。
2、形象绘制:将图片中的人物
照片绘制成速写造型(100
分) 。
a) 面试:
构思阐述: 在规定的时
间内,按照题目构思情节
完整的故事,并现场讲述
(100 分)。
b) 笔试:
故事创作:根据命题用画
面或文字描述故事情节。
(150 分)。
面试:
1、现场问答(100 分)。
2、才艺展示:
现场展示个人才艺(美
术、电脑或其他特长展
示)(200 分)。
6)书法学专业
A.临帖(对临指定碑帖,250 分)。
B.创作1(楷书,将指定文字写成书法作品,250 分)。
C.创作2(篆、隶、行、草任选一种,不得为楷书,将指定文字写成书法作
品,250 分)
说明:
(1)由学校提供考试用纸、毛毡、笔洗。
(2)考生自备毛笔、墨汁和墨碟。
(3)不允许在卷面上打格、盖印章,不允许做任何标记。
五、录取原则
1. 考生均须参加本省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文化课考
试)。
2. 各专业依据考生初试、复试、三试的专业考试成绩(满分750 分),由高到低
发放合格资格。考生须通过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
(http://admission.bnu.e.cn/admission)查询考核结果,我校不再以其
他方式通知本人。
3. 对舞蹈学专业考试成绩前三名,美术学(含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
动漫方向)考试成绩前两名、书法学专业考试成绩第一名,音乐学专业钢琴、
声乐、器乐各方向专业考试成绩第一名,若考生文化课总分达到所在省份同
科类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即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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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对上述第3 条录取原则所列考生之外的下列专业(含方向)考生,加设文化
课单科(按满分150 分计)和总分录取控制分数线。
美术学(含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动漫方向):语文不低于80 分、
外语不低于70 分。
电影学、书法学、数字媒体艺术(含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动漫方向):语文、
外语均不低于90 分。
音乐学(含钢琴、声乐、器乐方向):外语不低于70 分。
舞蹈学:外语不低于50 分。
上述各专业(含方向)考生的文化课总分须达到所在省份同科类艺术类本科录
取控制分数线。
电影学、数字媒体艺术(含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动漫方向):文化课总分不低
于考生所在省、区、直辖市同科类(文/理科)一批本科控制线的90%.
5.根据教育部规定,2015 年美术学(含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动漫方向)
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其余专业(含方向)均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
往年生源情况,2015 年美术学(含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动漫方向)
只在北京、河北、河南、湖南、广东、山东、辽宁、内蒙古八个省份招生。在
保证合格考生所在省份均有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各省校考生源情况分配各
省份分专业(含方向)招生计划数。
6.文化课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其文化课考试成绩(不分文理科,
满分750 分)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计算综合成绩,分专业和专业方向按综合成
绩排队,择优录取。
7.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专业成绩排队择优录取。
8.所报考专业(含方向)有省级统一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份
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方能按上述录取原则录取。
六、学费
按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审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我校艺术类学生学
费标准为:美术学(含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专业10000 元/学年,其他各
专业(含方向)8000 元/学年。
七、联系办法
1.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 号
邮政编码:100875
联系电话:010-58807962
网址:http://admission.bnu.e.cn
2.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
11
通讯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 号
邮政编码:100875
联系电话:010-58809248
网址:http://www.art.bnu.e.cn
3. 北京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8807862
八、北京师范大学平面图网址
http://www.bnu.e.cn/map/images/map.jpg
特别说明:各位考生、家长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要求
后再进行报名。
如遇教育部等上级文件政策调整,我校将依据上级文件作相应调整。
❷ 北京师范大学有美术类专业吗
1、北京师范大来学有美术专业自。
2、北京师范大学具有近百年美术教育历史,以北京师范大学实力雄厚的文史哲大文科为依托,具有多学科支持交融的优势,文化与专业结合、理论与实践并重,注重专业基础、拓展专业技能,在人才方面具有良好的综合学科背景及开放的学术氛围。
学校美术专业注重培养学生掌握美术学与艺术设计学的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为国内外研究生培养提供优秀生源,为各类企事业单位、各级学校、艺术机构和创意设计机构等提供从事教学、创作、研究等工作的高级人才。具有小班教学优势,注重培养学生的个性化发展。
3、招生网址:北京师范大学美术类专业招生网址

❸ 北师大珠海分校有什么专业
写出来也太多了...
国际商学部
金融学(货币银行、证券投资与保险) 工商管理
电子商务 国际经济与贸易(英文教学)
金融学(英文教学)
法律与行政学院
法学 行政管理
社会工作
教育学院
教育学 学前教育
应用心理学 家政学
管理学院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人力资源管理
公共事业管理
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 对外汉语
编辑出版学
不动产学院
房地产经营管理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城市规划
外国语学院
英语 日语
信息技术与软件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软件工程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数字媒体技术
特许经营学院
特许经营管理 市场营销
物流学院
物流管理 物流工程
国际传媒设计学院
艺术设计(艺术类)
艺术与传播学院
影视学(艺术类) 表演(艺术类)
传播学 广告学
文化产业管理
应用数学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 信息与计算科学
统计学
工程技术学院
生物技术 教育技术
工业设计
❹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首先是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是https://yz.bnu.e.cn/,内设有硕士生招生、博士生招生、港澳台招生、留学生招生、信息公开、常见问题、联系我们等专栏,里面都是硕士和博士的招生信息,特别是2023年的考研初试的各种政策和注意事项,最新的消息就是北京市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强调着需要自行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填写“健康承诺书”。而考生需要把“健康承诺书”在参加首场考试前交予考点入场检测人员,否则是无非进入考场进行考试的。

❺ 北京师范大学- 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 北京师范大学 -(英文名: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 - HongKong Baptist University United International College,英文缩写为“UIC”)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6401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金凤路28号。邮政编码:519085。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内地与香港合作办学。内地: 北京师范大学 ,香港:香港浸会大学。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内地与香港携手成立的创新型大学。学校在课程设置上经由香港浸会大学批准,在教育质量上接受香港浸会大学的指导、评估和监督,在教学上实行全英文授课。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 北京师范大学 -”本科毕业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香港浸会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委员会还负责组织招生录取工作,并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招生详细信息见学校招生信息网。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可预留不超过计划总数1%的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将按照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及录取进度进行安排。
第十四条 录取批次:
在全国,除广东省外录取批次实行本科第一批次录取。
在广东省,实行提前批第一批本科批次录取,分文理科按考生高考成绩择优录取;同时,在提前批自主招生等“综合评价”批次实行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分文理科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广东省考生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方式、选拔程序、录取标准等执行我校《广东省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实施办法》。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六条 投档比例:
在全国,除广东省外,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在招生计划人数的120%以内(含120%)。
在广东省,学校在提前批第一批本科批次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招办相关规定及学校生源情况确定具体投档比例;在提前批自主招生等“综合评价”批次不设投档比例,对于参加我校入学测试且入学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学校在提前批自主选拔等“综合评价”批次投档录取。考生若未能被我校录取,不影响其后续批次的录取。
第十七条 录取要求:
在全国,对除广东省以外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一本线,符合学校英语单科成绩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志愿,按照文史类、理科类分类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一般情况下,总分相同时,高考成绩排位前者优先录取;但调剂录取时,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分高者。
对于报考提前批第一批本科批次的广东省考生,学校分文理科按考生高考成绩择优录取,要求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广东省一本线,同时高考英语单科成绩达到学校投档要求。
对于报考提前批自主招生等“综合评价”批次的广东省考生,学校分文理科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其中:考生高考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学校组织的入学测试成绩占30%,考生高中阶段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10%。如综合成绩相同而又不能同时录取时,则先按考生高考成绩,再按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UIC入学测试为全英文的笔试(以英文方式考核学生理解能力、通识基础及写作能力)及面试。一般情况下,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广东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平时表现突出和入学测试表现优秀者可以降至广东本科二A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第十八条 专业志愿分档顺序: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总分(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分档,依次类推,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在内蒙古自治区亦实行该规则。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总分(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英语单科成绩的投档要求:
在全国以及广东省报考提前批第一批本科批次的考生,学校要求凡是报考英语(英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英语(应用翻译)、英语(现当代英语语言文学)、国际政治(政治与国际关系)、新闻学(国际新闻)专业的考生,其高考英语单科成绩还须达到当地英语单科满分值的73.3%或以上,即:英语单科满分值为150分,则必须达到110分或以上,而英语单科满分值为120分,则必须达到88分或以上;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其英语单科成绩还须达到当地英语单科满分值的66.7%或以上,即:英语单科满分值为150分,则必须达到100分或以上,而英语单科满分值为120分,则必须达到80分或以上。
对于报考提前批自主招生等“综合评价”批次的广东省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全英文入学测试并达到合格,其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再另作要求。
本校为全英文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条 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二十一条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等级要求:
对广东省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C级及其以上。
对江苏省考生,录取时遵循“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且选测科目2B及其以上,必测科目4C及其以上,技术科目合格。
第二十二条 政策性加分: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 我校承认符合教育部及各省招生委员会规定加分条件的考生的投档成绩。
第二十三条 学校按专业招生。学生进校一年后,可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基础上,结合学校的教学资源,并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允许部分优秀学生申请专业调整。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四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及新生入学身体检查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身体健康状况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八万元人民币(待政府相关部门审批)
住宿费:文化小镇 5000元人民币/人?学年
“新文化小镇”6800元/人·学年(待政府相关部门审批)
如上级部门颁布新的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收费细则详见学校网站。
第八章 奖学金政策
第二十六条 学生入学奖学金有新生入学奖学金、广东省综合评价录取奖学金、珠海籍新生专项奖学金。
新生入学奖学金适用于除广东省以外,全国普通高考报考我校,录取并按时报到注册的优秀新生。新生入学奖学金为当年学费全免,原则上为期四年。获奖条件及评定办法详见学校《UIC新生入学奖学金实施办法》。
在广东省,我校设置广东省综合评价录取奖学金,对于在广东省录取一本线或以上考生中文理科综合评价录取成绩排名各前20名的新生,我校给予一次性第一学年学费减半的入学奖励,奖励细则详见学校《UIC广东省综合评价录取奖学金实施办法》。另,我校对珠海籍新生设有专项奖学金,详见《UIC珠海籍新生专项奖学金实施细则》。
第二十七条 学生入学后的在学奖助学金。奖助学金(包括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曾宪博教授奖学金、冯燊均先生国情国学教育优秀学生奖学金、许嘉璐全人教育奖学金、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针对国际生)、联通奖学金、古楚璧伉俪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由学校奖学金及经济援助委员会按照学校奖助学金的具体规定评定。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八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部门:学校招生委员会,联系人:马老师,电话号码:(0756)3620332,传真号码:(0756)3620888,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第二十九条 招生咨询部门:学校招生办公室
招生热线:(0756)3620011、3620022、3620033、3620044
传真号码:(0756)362004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学校网址:http://www.uic.e.hk
招生信息网:http://www.uic.e.hk/admission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经学校发文之日起执行。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委员会。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补充材料:
(注:该补充材料已于1月7日以公文形式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备案。)
北京师范大学 -
广东省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实施办法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精神,广东省教育厅将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制度的改革,深化粤港教育的合作与探索。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鼓励UIC能在招生考试制度上有所突破,实现招生多样化。经学校深入研究、论证,从2013年起进行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探索,在广东省实施“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制度”。“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制度”是按一定比例参考学生高考成绩和UIC入学测试成绩及学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进行综合评价的招生录取新方式,具体执行办法如下:
一、招生性质
综合评价录取改革方案经广东省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招收参加广东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并通过本方案遴选达到规定要求的考生。
学校名称: 北京师范大学 -
学校地址:广东省珠海市
办学性质:内地与香港合作办学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全日制
业务主管:广东省教育厅
招生代码:16401
招生批次:提前批自主选拔等“综合评价”批次。考生须提前报名参加UIC综合评价录取入学测试,方可在高考志愿中填报UIC。
颁发证书:学生毕业达到学位标准和完成学业要求者将获颁发国际认可的香港浸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和 北京师范大学 -毕业证书。
二、招生计划
北京师范大学 -在广东省继续实行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录取批次为提前批自主选拔等“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批次,具体招生计划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三、招生专业
学部
专业
招生科类
工商管理学部
工商管理(财务)
经济学(应用经济)
会计学
工商管理(文化创意与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市场营销(市场营销管理)
文理兼招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
传播学(电影电视)
国际政治(政治与国际关系)
新闻学(国际新闻)
公共关系学(公共关系与广告)
社会学(社会工作与社会行政)
英语(英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
英语(应用翻译)
英语(现当代英语语言文学)
文理兼招
理工科技学部
统计学
环境科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食品科学与工程
应用心理学
金融数学
只招理科
四、报名方式
1.报名资格
凡符合广东省高考报名资格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含往届毕业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学科成绩都达到C级或以上,且高考成绩估计在一本线以上,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
2.申请时间
2月3日至6月14日
3.报名程序
网上提交申请表:登录UIC广东省综合评价录取报名系统进行注册(点击进入),填写并提交申请表。注册时须提交的内容包括:个人及家庭基本信息,入学测试地点选择,个人陈述,一寸彩色证件照(用于制作入学测试准考证)以及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复印件。
在线支付入学测试费:UIC入学测试费金额为人民币80元。缴交方式为UIC综合评价报名系统网上注册时,或登录系统后进行在线支付。
逾期未缴交入学测试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并退出选拔程序。所有已缴交入学测试费用将不予退还。
五、选拔程序
1.资格审查(由学校招生委员会对考生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于6月17日,登录UIC综合评价录取报名系统查询是否有资格参加UIC入学测试。
2.6月21日,考生参加UIC入学测试。UIC在广东省内设立3个考点(广州、珠海、汕头),考生可选择就近参加全英文的笔试及面试。UIC入学测试将参考国际考试标准,旨在考核学生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
3.6月26日,考生登录UIC综合评价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UIC入学测试。
4.6月末,考生在广东省高考提前批自主选拔等“综合评价”志愿栏填报UIC。
5.7月上旬,广东省招生办公室进行提前批自主选拔等“综合评价”批次投档。我校根据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标准择优确定合格名单,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办理统招正式录取手续。录取名单一旦确定,我校将不再受理录取考生的退档申请。
六、录取标准
参加我校入学测试的考生,必须在高考志愿提前批自主选拔等“综合评价”志愿栏填报我校(若未能被我校录取,不影响其后续批次的录取)。
学校分文理科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其中:考生高考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我校组织的入学测试成绩占30%,高中阶段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10%。如综合成绩相同而又不能同时录取时,则先按考生高考成绩,再按UIC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分档,依次类推,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成绩的比例构成:
序号
类别
权 重
1
高考成绩
60%
2
UIC入学测试成绩
30%
笔试
15%
以英文方式考核学生理解能力、通识基础及写作能力
面试
15%
全英文面试
3
高中阶段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10%
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换算计入
综合评价录取总成绩满分为750分。其中,高考成绩按60%的比例计入;UIC入学测试成绩满分为225分,按实际成绩计入;考生高中阶段的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达到CCC及其以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以下等级对应方式计入: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入表:
等级
计入综合成绩的分数
AAA
75
AAB
71
AAC
67
ABB
67
ABC
63
ACC
59
BBB
63
BBC
59
BCC
55
CCC
51
备注:A级对应25分,B级对应21分,C级对应17分。
一般情况下,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广东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平时表现突出和入学测试表现优秀者可以降至本科二A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七、录取规则
1.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综合评价报名系统开通入学测试成绩查询,考生可查询是否通过UIC入学测试。同时,学校将有资格参加入学测试的考生名单、通过入学测试的考生名单和最终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并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2. 政策性加分: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 我校承认符合教育部或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加分政策的考生加分成绩。
3.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及新生入学身体检查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身体健康状况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4. 考生应对其提供的信息负责。若发现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学生的录取资格,并在我校网页公布相关考生的名单。
八、收费标准及奖学金
1.2016级新生收费标准(人民币):
学费:八万元/学年(待省物价局审批)
住宿费:文化小镇5000元/人·学年,“新文化小镇”6800元/人·学年(待省物价局审批)
如上级部门颁布新的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收费细则详见学校网站。
2.我校设置广东省综合评价录取奖学金,细则详见学校《UIC广东省综合评价录取奖学金实施办法》。另,我校对珠海籍新生设有专项奖学金,详见《UIC珠海籍新生专项奖学金实施细则》。
3.学生入学后的奖学金,由学校考试委员会、奖学金及经济援助委员会根据学生学业成绩,按照学校奖学金的具体规定实行。
九、重要日程
重要日期
事 件
2月3日-6月14日
考生登录“UIC综合评价录取报名系统”提交申请表,并缴交入学测试费用
6月17日
考生登录“UIC综合评价录取报名系统”查询是否有资格参加UIC入学测试
6月21日
入学测试(全英文的笔试及面试),考点:广州、珠海、汕头。
6月26日
考生登录“UIC综合评价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UIC入学测试
6月末
考生在广东省高考提前批自主选拔等“综合评价”志愿栏填报UIC
7月上旬
广东省招生办公室进行提前批自主选拔等“综合评价”录取投档。我校根据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标准择优确定合格名单,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办理统招正式录取手续
9月
新生开学
十、附则
1.我校在广东省高考招生录取中全部实施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广东省外执行第一批本科批次录取,广东省外统招考生只须按当地省级招办统招填报高校志愿程序申请,不须另行向本校报名或面试;广东省外统招计划见各省招办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录取规则见我校招生章程。
2.本实施办法的解释权属我校招生委员会。
3.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本实施办法的具体实施。
4.联系方式: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部门:学校招生委员会,电话:(0756)3620332。
招生咨询部门:学校招生办公室
招生热线:(0756)3620011、3620022、3620033、3620044
传真号码:(0756)362004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学校网址:http://www.uic.e.hk
招生信息网:http://www.uic.e.hk/admission
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金凤路28号,邮政编码:519085。
北京师范大学 -
12月11日 ;
❻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电话
本科生招生咨询电话:(010)58807962,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10)58808156。
本科生招生咨询方式
电话:010-58807962、0756-3683316(珠海校区)
传真:010-58800562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主楼A区103室
邮编:100875
研究生招生咨询方式
电话:(010)58808156
传真:(010)58800519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主楼A区103室
邮政编码:100875
研究生招生监督邮箱:[email protected]
北京师范大学查号台:(010)58806183

北京师范大学概况
北京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教育科学和文理基础学科为主要特色的著名学府。北京师范大学由北京校区、珠海校区两个校区(含四个校园)组成。学校设3个学部、27个学院、2个系、11个研究院(所),4个书院。
学校办学格局为“一体两翼”,北京师范大学(北京校区)的本科院校招生代码为10027,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的本科院校招生代码为19027,考生填报志愿时分别填报,分别录取。
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本科生,颁发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注明培养校区;对符合北京师范大学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本科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具体招生省份以当年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北京师范大学
❼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 北京师范大学 珠海分校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3177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金凤路;邮政编码:519087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主办单位: 北京师范大学 ,珠海市人民政府
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学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本科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颁发 北京师范大学 珠海分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 北京师范大学 珠海分校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金融学(中加合作办学项目,教育部批准证书号:MOE44CA2A20131463N)学生达到培养要求后,可同时获得加拿大圣玛丽大学颁发的主修金融学专业的商学学士学位(Bachelor of Commerce Degree with a Major in Finance)证书。
视觉传达设计(中德合作办学项目,教育部批准证书号:MOE44DE2A20141639N)学生达到培养要求后,可同时获得德国品牌学院——汉堡传播与管理应用科学大学颁发的品牌设计专业艺术学学士学位(Bachelor of Arts in Brand Design)。
汉语国际教育、广告学、金融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服装与服饰设计(艺术类)2+2学分互认项目学生达到培养要求后,可同时获得境外合作院校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 学校在各省招生层次均在第二批本科,其中在广东省为第二批本科A类。
港澳地区和台湾省学生的录取批次为联招第二批。
第十六条 预留计划:本年度预留计划数一般不超过本科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实行平行院校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不高于105%;其他省份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
第二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志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专业录取遵循“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以下规则录取:高考原始成绩(不含政策加分)高者优先录取;如高考原始成绩相同,则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外语成绩相同,则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二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先按其所在省份录取系统中的专业自然顺序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如不符合专业单科成绩要求,则按系统专业自然顺序向下依序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外语语种及相关科目成绩要求如下: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同时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必须达到98分(总分为150分)以上。
日语专业招收英语或日语语种的考生,同时要求英语或日语单科成绩必须达到98分(总分为150分)以上。
第二十四条 报考金融学(中加合作办学项目)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必须达到115分(总分为150分)以上,数学单科成绩必须达到100分(总分为150分)以上。
第二十五条 除艺术教育专业外的其他艺术类专业和体育类专业,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如下:
1.视觉传达设计(中德合作办学项目)、电影学专业: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按文化考试成绩总分750分进行折算)×30%+文化考试成绩×70%。
2.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德学分互认)、数字媒体艺术: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按文化考试成绩总分750分进行折算)×40%+文化考试成绩×60%。
3.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专业: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按文化考试成绩总分750分进行折算)×70%+文化考试成绩×30%。
4.休闲体育专业: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按文化考试成绩总分750分进行折算)×50%+文化考试成绩×50%。
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按文化考试成绩高低排序录取;若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仍相同,按考生语文科目考试成绩高低排序录取;若考生语文科目考试成绩仍相同,按考生数学科目考试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第二十六条 艺术教育专业须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普通类本科第二批(广东省为第二批A类)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教育专业进档考生按照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七条 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
第二十八条 在广东省第二批本科:报考学校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层次的广东省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报考学校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九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处理。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一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收费标准:学校学费为18000元/学年-23000元/学年,金融学(中加合作办学项目)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中德合作办学项目)专业的学费标准按广东省相关部门的批复执行。住宿费为1200元/学年-2800元/学年。详情可登录http://www.bnuz.e.cn查询。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二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优秀考生奖励金:对于学校录取的高考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学校按文件规定提供一定数额的奖励金。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三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6-6126773,6126787,6126843,6126844
传真:0756-612686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学校网址:http://www.bnuz.e.cn
招生网址:http://zsb.bnuz.e.cn
第三十四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检部门
联系人:王菊元
监督电话:0756-6126518
传真:0756-612651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 北京师范大学 珠海分校学校办公会审查通过,适用于 北京师范大学 珠海分校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 北京师范大学 珠海分校授权 北京师范大学 珠海分校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
❽ 北师大北京录取分数线
655分。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显示,北京师范大学2022年招生最低分是655分。2022年北京师范大学在各省的统招分数线来看,想要考上北京师范,物理类兄携羡/理科最好要超过本科线205分左右,历史类/文科最好要超过本科线150分左右。
北京师范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教育部羡拍与北京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位列“双一流”、“985工程”、“211工程”,国家“七五”、“八五隐橘”首批重点建设十所大学之一。
❾ 2019年北京师范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是国家重点建设的“985工程”和“双一流”建设高校(A类),坚持精英教育,培养拔尖人才,是教育部确定的具备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资格的高校之一。为推进我校美育工作,加强高水平艺术团建设,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2019年我校高水平艺术团将继续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特长生。
一、招生项目、计划及要求
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2019年本校高水平艺术团计划招收交响管乐团员14人,其中享受一本线优惠政策计划3人,各项目计划如下:
铜管类:8人(其中享受一本线优惠政策计划2人)
重点项目:大号、圆号、次中音号、长号、小号
木管类:4人(其中享受一本线优惠政策计划1人)
重点项目:长笛
一般项目:单簧管、双簧管、巴松、萨克斯
打击乐类:2人
一般项目:打击乐(偏重键盘类)、打击乐(偏重打击类)
注:胡举毕
1、各项目签约资格发放数量视生源情况可在总计划范围内微调。
2、未列出的项目2019年不招收艺术特长生。
3、原则上只有重点项目具备签约到一本线录取的资格。
二、报考条件
1、综合素质:
符合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具有本招生简章限定项目艺术特长且文化课成绩优良的高中毕业生。
2、专业素质:
中学期间具备连续两年及以上乐团经历,同时参加过大型演出或参加市级及以上比赛且获奖。
三、学校初审
考生须按要求提交相关纸质材料和本人表演视频,我校按照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要求和实际报名情况,组织专家分类别进行考生资格初审,择优确定初审合格名单。
四、学校考核及签约资格发放
初审合格的考生,须参加我校文化课(语文、数学、英语)考试(不分文理科)和艺术专业考试。学校根据考裤芹生文化课成绩、艺术专业考试成绩、两项加权构成的综合成绩,以及各类别招生计划数、艺术团发展项目需求等,择优确定拟签约资格考生名单。
具备拟签约资格考生与北师大签订《北京师范大学2019年高水平艺术团招考协议》并在我校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予以公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者视为放弃资格。
五、报考程序及测试安排
考生须通过我校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查询初审结果、选择艺术专业考试时间及打印准考证等,不接受现场报名。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上报名及寄送申请材料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2月13日至2019年2月20日;
报名网址:http://admissionold.bnu.e.cn/admission
考生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通过报名系统生成并打印《北京师范大学2019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申请材料寄达时间:考生要确保2019年2月22日前将材料寄达北师大,逾期寄达的材料学校将不予受理;
材料包括:①《申请表》;②考生中学阶段,在艺术团活动经历证明(包含团体名称、团体人数、团内职务等,须由乐团主管教师签字并盖学校公章证明);③考生中学阶段参加大型演出证明或市级及以上大型比赛获奖证书复印答誉件;④考生所报项目的表演视频资料。
视频资料提交要求如下:
(1)必须为考生本人演奏的影像资料。
(2)视频总时间不超过5分钟,必须使用一台录像机固定机位不间断录制,不得做后期剪辑处理,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不得加伴奏;视频文件只允许使用MP4格式保存,并确保画面及声音清晰,播放流畅。
(3)视频不得有字幕,视频中不得出现任何有关考生个人的信息(包括不得身着校服、佩戴校徽,不得以任何形式在视频中出现考生姓名、报名号、中学信息等)
(4)视频文件请同时用光盘和U盘介质保存,文件名命名格式为“考生报名号-报考大类-项目-节目名称”,寄送时请用油性笔在光盘和U盘外封依次注明考生姓名、报考大类、具体项目。
请考生及家长仔细阅读提交材料要求,如有任意一条不符合要求,即视为报名无效(不另行通知)。以上材料须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在指定时间内寄达,以邮戳为准,逾期寄达的和直接由考生或其家长送达的材料不予受理。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邮编100875。收件人:北京师范大学校团委文艺部(团委120室),电话:010-58804234,邮件务必注明“2019年北师大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字样。请及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上述材料寄达情况。未按时寄达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2、查询初审结果、选择艺术专业考试时间和打印准考证
2019年2月28日至3月2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初审合格考生在网上系统自选考试时间及打印准考证,同时请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查看《北京师范大学2019年高水平艺术团考生测试须知》,了解测试安排。
3、测试安排
1)测试定于2019年3月9日至10日在北京师范大学举行。考试项目为文化课考试(不分文理)和艺术专业考试,文化课考试时间定于3月9日下午,艺术专业考试时间定于3月10日,具体考试安排详见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按准考证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文化课和艺术专业考试。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本人,逾期不参加测试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文化课考试科目(不分文理)为语文、数学、英语,每科满分100分,每科考试时间为60分钟。
3)艺术专业考试内容为自选节目和学校加试项目。自选节目环节,铜管类和木管类考生自备一首曲目进行3-5分钟演奏;打击乐类考生在展示小军鼓自备曲目的基础上,偏重键盘类考生须自备马林巴或木琴曲目一首进行展示;偏重打击类考生须自备定音鼓或架子鼓曲目一首进行展示(现场提供小军鼓、马林巴、木琴、架子鼓、定音鼓,不提供鼓槌),打击乐自选节目环节总时长不超过6分钟。学校加试项目环节,考生现场抽取一道视奏题(均为五线谱)进行演奏,其中打击乐类考生在自选节目环节展示的乐器中选择一类并抽选视奏题进行演奏。在测试中,评委有权指定考生做片断表演。
六、录取规则
与我校签订《北京师范大学2019年高水平艺术团招考协议》的考生,按下列要求录取:
1、高考填报志愿时,以第一志愿第一顺次报考我校(单独设立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志愿批的省份须在该批次填报)。专业志愿可选报我校除体育类、艺术类专业、人文科学和基础理科实验班、瀚德实验班之外的所有同科类招生专业。各专业招生科类及浙江、上海选考科目要求见附件。
2、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同科类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艺术团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浙江省、上海市为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或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同科类调档线(注:平行志愿录取省份为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750分制)、且不低于同科类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45分,上海市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40分),江苏省考生选考科目成绩须达到AB+。具体录取要求以我校与考生所签协议及阳光高考平台公布为准。
3、学校根据考生协议所填专业志愿和高考成绩录取专业。
4、对于组织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统一测试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份(自治区、直辖市)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统一测试且合格。
5、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录取考生须按教育部文件规定和所签订协议要求参加艺术团的日常训练、有关演出和比赛。违反者,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6、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国家招生工作规定的行为报考、签约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按规定取消报考、签约或录取资格。
七、约束与监督机制
1、学校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对签约资格考生信息进行公示,并按要求进行备案。
2、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学校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厉查处。学校纪检监督电话:010-58807862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8804234(团委)010-58807962(招办)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网址:http://admission.bnu.e.cn本科招生网
特别说明:各位考生、家长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各项考试、录取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北京师范大学团委文艺部
2019年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