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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23-06-12 01:40:38

Ⅰ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可以转专业吗,有什么要求

可以专业的。大一上学期考完试, 你要是想转专业可以和导员说, 会给你安排考试 ,然后就可以转啦。成绩要中等以上的,成绩太差比较难赚。电子学生档案就转不了 ,因为都是教育部统一管理的。

Ⅱ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能转专业吗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能转专业。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是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学院坐落在太原,校园占地面积1000亩。校舍建筑33.2万平方米。多媒体教室96个,语音教室13个,座位总数1.21万个。

图书馆面积1.73万平方米,座位数3186个,馆藏纸质图书103万册、期刊1316种、报纸138份、数据库和电子图书26T;校园网采用万兆核心、千兆主干、百兆桌面的方式提供现代网络服务;体育场馆面积7.13万平方米。

学院秉承百年老校山西大学的优良办学传统,教学管理严谨有序,校园文化充满活力。办学十八年来,学院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培养具有现代商务理念、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的办学定位,以“知行合一,德才兼备”为校训,经过不断探索与实践,形成了以育人为根本、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学为中心的办学理念;坚持使教育理念、内容、方法、手段和模式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要求。

Ⅲ 进入山西大学能否转专业

一、申请对象和条件
(一)学习成绩优秀申请转专业,仅限一年级学生申请,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入学当年高考成绩在同一生源地同批次同类别录取考生中排名前10%,且入学后修完第一学期全部课程,无不及格现象,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在该年级专业排名前40%的;
2、学生已修完第一学期全部课程,且成绩优秀,无不及格情况,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在该年级专业排名前10%的。
(二)其他情况申请转专业,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学生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校医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并经校医院复核同意,确属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2、学生因学业困难,无法继续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3、学生对某一专业有浓厚兴趣,在相关专业领域确有专长并能提供有效证明,转专业后能更有利于其自身发展的;
4、学生复学后,原专业不存在或未招生的;
5、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
6、休学创业或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并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7、学校根据人才培养改革或创立试验班的需求,需要进行专业调整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入学未满一学期或三年级及以上的;
2、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3、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受过学校处分;
4、从外校转入我校;
5、在校期间已转过专业;
6、申请由下一批次录取专业转入上一批次录取专业(以山西省入学当年专业录取批次为准);
7、山西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且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专业当年最低录取分数线10分以上的;
8、体育类与艺术类之间互转的;体育类、艺术类和其他专业类别之间互转的;
9、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10、可予退学的;
11、经学校认定不适合转专业或无正当理由的。

Ⅳ 2020年太原理工大学转专业,大一新生转专业和入学考试

太原理工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鼓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规范学生转专业,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转专业的原则

第一条本科生转专业应维护教育公平,尊重学生志愿,发挥学生专长,培养创新型人才,不影响学生完成学业为原则。
第二条每个专业(类)允许申请转专业的人数原则上为该专业(类)现有人数的10%,申请转出的人数超出允许数时,按所学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从高到低排队来确定,学生因病需调整专业的除外。
第三条每个专业(类)允许转入的人数原则上为该专业(类)现有人数的3%。

第二章转专业的条件

第四条学生入学后,一般应在录取专业完成学业。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1.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需有学校指定医疗单位的检查证明),或确有特殊困难(需学校认定),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仍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2.确有专长,有相关成果,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3.学习成绩优良,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的前10%内;
4.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发生变化,征得学生同意,学校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第五条属于下列情形者,不予转专业:

1.招生时国家已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含国防生,定向生;
2.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3.应予退学的;
4.录取为下一批次专业转为上一批次专业的;
5.入学一学期以内或三年级以上的;
6.由外校转学进入我校的;
7.已转过一次专业的;
8.跨招生类别的;

第三章转专业的程序

第六条转专业工作每学年办理一次,在每年的4月份开始。4月上旬,各学院向教务处报当年可接受转专业的专业名称、各专业可转入的人数和对申请转入学生的考核方式。考核方式必须包含面试环节,总成绩用百分制。
第七条4月下旬,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填写“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每位学生只能申请报转一个专业,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学生所在的学院,逾期不予受理。5月上旬,各学院对本学院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的材料进行初审,将符合要求的学生材料报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将转给学生申请转入专业所在的学院。
第八条5月底前,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按公布的考核方式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转入的计划,按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初选名单,报教务处。
第九条6月中旬,教务处审核汇总各学院上报的初选名单,报主管校长审批。

第四章转专业的后续工作

第十条合格的转专业学生必须参加原专业当学期的期末考试,学期结束时,出现第五条的情形者,取消其转专业的资格。

第十一条教务处统一办理获准转专业学生学籍异动手续,将转专业名单发转学生处、财务处、后勤处等有关部门。

第十二条转专业的学生,依据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要求修读未修过的课程(含必修课和限选课);已修且成绩合格的相同或相近课程可向所在学院申请转换学分,学院同意后送教务处审批。学生转入新专业后按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满规定的学分,方可毕业。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零一四年十月

Ⅳ 太原理工大学转专业政策

一、以下条件者,可自愿申请转专业
1、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需有学校指定医疗单位的检查证明),或确有特殊困难(需学校认定),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仍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2、确有专长,有相关成果,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3、学习成绩优良,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的前10%内
4、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发生变化,征得学生同意,学校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招生时国家已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含国防生,定向生
2、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3、应予退学的
4、录取为下一批次专业转为上一批次专业的
5、入学一学期以内或三年级以上的
6、由外校转学进入我校的
7、已转过一次专业的
8、跨招生类别的
具体情况如下:
太原理工大学可以申请转专业,申请转专业要符合以下条件:
1、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需有学校指定医疗单位的检查证明),或确有特殊困难(需学校认定),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仍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2、确有专长,有相关成果,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3、一年级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大类前20%的(含20%)可在第一学期结束后申请跨大类转专业,排名在本专业大类前30%的(含30%)可在第二学期结束后申请在同一专业大类内转专业,一年级转专业工作由基础学院实施;
4、二年级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10%的(含10%)可申请转专业;
5、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发生变化,征得学生同意,学校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关于转专业的其他规定。
《太原理工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专长生可以申请转专业。专长生指经学校认定学生在某一专业上有明显专长,或者具有某方面特殊才能,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学生。(如: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相应专业方面的论文,或发明专利,或在省级以上专业竞赛中获奖等),申请时需附上相关特长证明材料原件,经学校认定后确定转专业资格。
特殊生可以申请转专业,包括学习困难和身体原因。在原专业学习确有困难,无法继续完成原专业学习任务的学生,可申请转入法学和文学门类的限定专业,申请时需同时提交转专业申请表和成绩单。
入学后由于身体健康原因,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学生,申请转专业时,原则上可申请转入本学院其他专业,如本学院无合适专业,可从生源省份入学当年录取分高的专业转入录取分低的专业。
法律依据
《太原理工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条转专业学生应当维护教育公平,尊重学生意愿,以不影响完成学业为原则。
第二条学生入学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跨系转专业:
1.对其他专业感兴趣且在学习期间确有专长,有相关成果,转专业时能充分发挥专长者,可申请转专业;
2.因患有某种疾病或身体缺陷(需经学院指定的医疗机构证明)或有特殊困难(如工科或理科学习困难,需经学校相关部门认定),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仍可在其他专业学习的;
3.学习成绩优秀,在本专业排名前30%;
4.因休学期学生复学后原专业不存在或无学生入学;休学学生创业或退休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
5.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发生了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学校可以适当调整学生的专业。
第三条学生可以在系内申请转专业。
第四条受学校教育教学条件的限制,学生申请跨院系转专业需经转专业所在院系同意。如果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超过了转专业所在部门的接收能力,转专业所在部门将组织相关考试,并参考平均学分成绩,择优转专业。本系转专业的同学,由所在系根据接受能力评估后决定是否同意。跨部门转专业与本部门转专业有竞争时,按其专业排名、学分成绩及相关考核进行转专业。
第五条学生转专业申请仅在第一学年结束时受理。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专业:
1.以专项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录取前有国家相关规定或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2.被停学或者保留学籍的;
3.应该退学;
4.作为下一批专业录取的转入上一批专业;
5.从外地学校转到我院;
6.属于招生的特殊类别(对口教育、本科教育);
7.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8.有作弊;
9.被学校确定为不适合转专业或无正当理由(如未缴纳学费及其他应付费用,未及时注册)的。
第七条体育、艺术类专业学生不得转其他专业,普通类专业本科生不得违反高考学年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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