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大学本科师范类招生
Ⅰ 2022年中央民族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中央 民族 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中央民族大学普通本科、预科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央民族大学章程》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央民族大学(Minzu University of China)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民委”),是国家“ 211 工程”、“ 985 工程”和“ 双一流 ”建设的综合性重点大学(公办全日制),具有普通本科(含预科)、硕士 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等培养层次。
海淀校区校址: 北京 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邮编:100081。生物科学类、环岁铅厅境科学与工程类(含中外合作办学)和 艺术 类专业的 新生 在海淀校区 学习 。
丰台校区校址:北京市丰台区魏各庄路27号,邮编:100074。原则上除上述专业之外的新生在丰台校区学习。
第三条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 毕业 要求者,颁发中央民族大学本科毕业 证书 ;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 毕业生 学士学位证 书 。
第四条 学 校招 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五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收各民族考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科激卜招生委员会、招生办公室三级机构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委员会是咨询机构,负责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和指导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执行机构。
第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预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4.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6.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7.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第九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程序,结合各省级招办相关政策,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数量、生源质量以及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学校学科专业整体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改革、毕业生 就业 情况和历年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编制情况,做好招生学科专业结构、区域结构的调整,科学、合理地制定当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国家民委和教育部审批。
第十条 我校招生包括本科和预科招生,涵盖文、史、哲、经、管、法、理、工、教、艺10个学科的32个专业类。本乎隐科招生包括普通本科招生和特殊类型招生,特殊类型招生包括 强基计划 、国家专项计划(含南疆单列)、非 西藏 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 新疆 高中班、中外合作办学、中国少数民族 语言 测试、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含美术教育 师范 )、港澳台侨生、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等;预科招生包括普通预科招生、定向武陵山片区计划、新疆协作计划、人口较少民族招生。具体招生政策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学校《招生简章》。
第十一条 学校预留少量本科计划,不超过教育部与国家民委核定当年总计划数的1%。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省区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第十二条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三条 专业不限应试语种,但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要求考生具有良好的英语基础。
第十四条 外语类、汉语国际教育等专业要求考生口齿清楚,听辨灵敏。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如所在省级招生 考试 机构组织外语口试,考生须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
第十五条 考生身体健康标准按照教育部及相关部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用少数民族语文授课的考生报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专业时,要求有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的语文成绩,且语文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及以上水平。具体要求由有关省级招办结合实际确定。
第十七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招生对象为少数民族考生。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未按照平行 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进入调档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不受限则不退档。
第十九条 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计划时,征集志愿录取。在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计划未完成时,录取非第一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第二十条 对投档考生按“分数优先”方式录取,即按照投档总分排队,根据省级招办排序原则,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填报顺序择优录取,不设专业级差。
同等分数条件下少数民族优先,同等分数及民族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其中:文史类专业(含文理兼招专业)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文综; 理工 类专业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理综。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高考 综合改革省份考生 填报志愿 须符合选考科目范围。
第二十一条 按照 内蒙古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录取规则的建议函》(内教招考普〔2022〕10号),普通类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二十二条 学校录取专业时原则上认可省级招办有关加/降分和优先录取的政策。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的,只取其中最高项分值;加分、降分的最大分值不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二十三条 “ 强基计划 ”录取根据在相关省份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依次按校考成绩、高考成绩、文综(高考改革省份不比较此项成绩)、语文、数学、外语从高到低排序。校考不合格或体质测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综合成绩折算办法:综合成绩=校考考核成绩×15%+高考成绩/高考总分×100×85%,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不能转专业,若阶段考核需分流时可转入相同学科普通班。
第二十四条 关于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的录取: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蒙古、藏、维吾尔、哈萨克、朝鲜)只招收高考加试相应民族语文或使用相应民族语文答卷的考生,同时要求有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的语文成绩,且语文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及以上水平。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语言学/民族文学)在 贵州 、 云南 、 广西 三省(自治区)举行民族语文测试,并投放专门计划,根据高考分数排队择优录取民族语文测试合格考生; 四川 省彝语语种录取一类模式彝文加试考生,计划单列。录取到该专业方向的考生入学后不得申请转专业。
第二十五条 法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的民族实验班主要招收有民族语文基础的考生。
第二十六条 环境科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只招收报考了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且入学后不得申请转专业。该专业是经教育部批准,由中央民族大学与爱尔兰国立科克大学合作举办高等教育本科生培养项目,采取“2+1+1”两段制的培养方式,即前两年和最后一年在中央民族 大学学习 ,第三年在爱尔兰国立科克大学学习。
毕业时须完成中爱合作双方共同制定的培养计划中规定的全部学分且成绩全部合格,并达到学校规定的毕业要求且符合双方授予学位条件者,颁发中央民族大学毕业证书,授予中央民族大学理学学士学位,以及爱尔兰国立科克大学理学学士学位。
第二十七条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招生计划为国家指令性计划,计划省份的考生可自愿填报。录取时,学校只在填报了定向西藏就业专业志愿,且投档分数不低于学校当地调档 分数线 下40分的考生中择优录取。被录取到定向西藏就业专业的考生,必须在入学时与学校、西藏人社厅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对拒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到定向西藏就业专业的考生,入学以后不得申请转专业,毕业时由西藏人社厅安排就业,不能推荐或报 考研 究生。
第二十八条 内地西藏、新疆高中班等招生类型的招生、培养及就业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国家专项计划按照《教育部学生司关于2022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3号)文件执行。
第三十条 少数民族预科生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并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政策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人口较少民族考生,根据国家以及各省级招办相关照顾政策择优录取。
第三十一条 凡符合报名条件、有意报考 体育 教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方可填报体育教育专业。在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体育类相应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以投档考生的高考专业课成绩排序(省级招办有单独要求的除外),择优录取。
第三十二条 港澳台侨考生报考我校需参加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考试。学校根据其考试成绩,实行单独排队、择优录取。
参加当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简称“学测”)成绩视不同专业学习要求设定不同录取标准,学校根据其考试成绩,实行单独排队、择优录取,具体专业标准要求如下:
理工类专业:数学A科目成绩达到“前标级”;
经济学类和管理学类专业:数学A科目成绩达到“均标级”或数学B科目成绩达到“前标级”;
人文社科类(不含经管类)专业:语文、数学A/B、英文任意一科成绩达到“前标级”。
台湾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和艺术类专业考生:语文、数学A/B、英文任意一科成绩达到“均标级”即可申请,但艺术类考生须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并取得合格证。
第三十三条 按大类招生的专业,在学生入学后施行宽口径培养模式,一年至两年后根据学生学习志趣和学校相关规定进入不同的专业培养。
生物科学类和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入校后统一进行大类培养,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学生学习志趣选择专业。
第五章 学费 标准
第三十四条 学校学费标准按经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审批的标准执行。
文史类各专业5000~6000元/年不等;理工类各专业5300元/年;艺术类各专业8000~10000元/年;体育教育专业5000元/年;预科班4800元/年。
环境科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第一、二、四年56000元/年,第三年根据爱尔兰国立科克大学国际学生标准缴纳学费。
部分免收学费专业:美术学(美术教育师范)、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专业。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组织全面复查,不合格者区别情况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并退回生源地,情节恶劣者通报教育部及省级招办查究,违法者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以教育部审核通过并发布于“阳光高考平台”( http://gaokao.chsi.com.cn/)的版本为准。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八条 《中央民族大学2022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章程》此前已公布。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由中央民族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央民族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8932902,68933922(传真)
本科招生网:https://zb.muc.e.cn
监察举报电话:010—68933192
Ⅱ 2012年高考,中央民族大学普通本科计划招生2830人,预科计划招生170人,涵盖文、史、哲、经、管、法、理、
中央民族大学2012普通本科招生章程:(请看第三章)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第七条:经教育部批准,2012年我校普通本科计划招生2830人,预科计划招生170人。涵盖文、史、哲、经、管、法、理、工、教9个学科的57个(类)专业及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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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毕业生由我校颁发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详情请登录中央民族大学招生网(网络搜索)。查看,希望对你有帮助。
Ⅲ 中央民族大学2023报考攻略
作曲专业旋律创作在线笔试时间为:2月26日上午9:00-10:00仿真模拟考试,下午14:00-16:00正式考试
初试报名考试注意事项:
1.初试报名时请按照“艺术升”系统要求准确完整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提前准备好个人免冠大头照、身份证、省统考合格证或准考证照片并裁切多余部分),经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方能参加考试。审核不通过者应在报名时间内补交材料再次审核,逾期未提交者视为放弃报考。
2.请考生开始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生简章》,准确填报报考专业及志愿方向(器种),并按时进行各项操作,报名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
3.因报名及网络考试系统维护需要,“艺术升”每日23:00至次日早上7:00为系统维护时间,该时间段内报名、网络考试相关功能暂停服务,滚裤喊所以请考生务必规划好提交报名材料和录制提交考试视频的时间,切勿在上述时间段内进行操作。
4.音乐表演、音乐学专业各方向录制初试视频作品要求:
☆作品时长规定:时长不超过8分钟,考生根据“考试内容”要求自选曲目或节选乐曲片段。考试作品录制过程完整,不得切换镜头,不得剪辑加工。
☆演奏时自报曲目,但不报姓名、报名号等任何个人信息。
☆伴奏要求:声乐表演考生必须有伴奏音乐或钢琴伴奏。少数民族声乐表演考生可自弹自唱,可穿民族服装。
少数民族乐器考生不允许带伴奏。
管弦乐、民乐考生不作限定。
☆视频录制画面要求:录制机位应处于平视高度,不得俯拍或仰拍;应确保考生全身入镜,演唱演奏动作细节清晰可见。大野除钢琴考生侧面对镜及小提琴、中提琴考生右侧面对镜,其他演奏演唱考生均应正面对镜。
5.作曲专业初试“旋律创作”科目《考试须知》、笔试答题纸见《中央民族大学作曲专业网络校考报考操作说明》(文末附件二),请考生自行下载并按要求提前打印。
2、初试合格名单公布及复试程序
暂定3月初公布初试合格名单,3月中旬举行复试,复试形式及具体时间地点以届时我校本科招生网及“中央民族大学本科招生”微信公众号发布通知为准,请考生务必关注。
3、初/复试报考费用
初试100元/人·专业;二试主课考试80元/人·专业;三试视唱练耳考试(作曲含乐理)80元/人·专业。
专业考试
1、专业考试分为专业初试、复试(含二试专业主课、三试视唱练耳,同时进行)。各专业各试具体内容详见后附《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2022年专业考试内容》。
2、凡要求一、二试演唱/演奏不同曲目的专业(以专业考试内容要求为准),考生录制考试作品时均须填写一试曲目。
3、考生考试不得临时更换考试器种,更换者成绩无效。
温馨提示:
①农村及偏远地区考生在视频录制提交环节如因网络条件原因遇到困难,可及时与我校沟通(电话:010-68932902),我校将尽力协调生源地招生考试机构帮助解决。
②被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将100%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依法依规坚决取消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追责。涉嫌犯罪情节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各专业评分细则
(一) 音乐表演专业各方向
专业校考成绩=专业主课二试成绩
(二) 音乐学方向
专业校考成绩=技能(一试成绩)20%+面试40%+笔试(音乐评论写作)40%
(三) 音乐学(民族班)
专业校考成绩=专业二试成绩(演唱40%+演奏40%+综合才艺成绩20%)
(四)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专业校考成绩=钢琴5%+作曲(钢琴曲写作)70%+和声10%+面试10%+乐理5%
合格证发放原则
1.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音乐学专业(含民族班)不做分省招生计划,根据校考成绩全国排名,以不超过教育部规定比例确定校考合格名单。
2.音乐表演专业声纯指乐方向(分男女)、器乐各方向(分器种)、民族艺术英才班(分声乐类和器乐类)根据校考成绩全国排名,按照招生计划1:1的比例确定分省计划和校考合格名单。
3.兼报音乐表演(民族艺术英才班)和其他专业各方向,且校考成绩全国排名均进入招生计划1:1范围的考生,以民族艺术英才班的报考信息为准确定分省计划和校考合格名单,其余兼报专业及方向不再进入合格名单。
4.考生的视唱练耳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但必须达到合格要求。音乐表演(少数民族乐器)方向考生的视唱练耳成绩仅作参考,但五音不全者,不予录取。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乐理考试为修毕卷,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我校将于复试结束后及时在本科招生网(//zb.muc.e.cn)开通成绩查询系统,并公布校考合格名单等信息,合格考生可自愿打印《中央民族大学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
二、舞蹈类
(一)报考条件
1. 考生须舞蹈中专毕业或具备同等学力(现役军人报考须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
2. 凡省级招办要求统考合格的,考生需取得省统考合格证方可报考我校。
3.五官端正、肢体比例协调。舞蹈表演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70米(含)以上,男生身高1.75米(含)以上;舞蹈表演(民族英才班)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65米(含)以上,男生身高1.70米(含)以上;舞蹈学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60米(含)以上,男生身高1.70米(含)以上。
4. 舞蹈表演(民族艺术英才班)只接受少数民族考生报考(不限地区)。
5. 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实施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被高等学校开出学籍未满一年者(从被开除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二)报名方法
请考生在2022年2 月21日7:00 — 24日24:00时间段内登录艺术升APP或艺术升网页版进行初试报名、缴费,耐心等待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还需完成在线确认,并在2月22日7:00 — 26日20:00时间段内在艺术升APP上提交视频作品。系统每日0点至7点进行系统维护,届时报名、网络考试等相关功能暂停服务。
注:如因报名资料不准确、不完整、不清晰等原因审核未通过者须在报名、缴费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否则视为无效报名。今年初试依然采取提交视频作品的方式进行,无法现场测量身高,考生需要准确在报名系统中填写身高(填写整数,误差不超过0.5cm,例如身高169.5cm可以填写170,但身高169cm只能填写169)。复试如采用现场考试的方式,将以现场测量身高为准,身高不符合报考要求者将直接取消考试资格。
(三)报名、考试费
报名费、初试费100元;复试费 80 元。报名、考试费通过支付宝缴纳,一经缴纳成功不予退还。
考试须知
今年考试仍然采取初试(在线录制、提交视频作品)+ 复试(现场或在线实时)的方式进行。初试正式考试前,考生可通过考前练习(不限次数)演练考试步骤,提前确定好拍摄近身和全景画面的最佳距离、角度和位置,确保视频录制最佳效果。初试正式考试有5次录制机会,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择自己最满意的一次作品提交即可。
(一)考试内容及方式
初试:
1. 基本功能力与技术测试(女生穿紧身体操服、浅色长袜;男生穿紧身裤或短裤);
2. 个人舞蹈表演(不得穿裙子、袍子一类对下肢有遮盖功能的服装,可穿练功长裤)。
初试时禁止佩带头饰、首饰,禁止化妆,具体考试内容详见第(二)点。
复试:
1. 个人技术技巧组合测试(不用音乐,含控制、旋转、翻身、跳跃);
2. 个人舞蹈表演(可穿舞蹈服装表演,严禁浓妆,限时1分半钟,自备标准音频CD光盘);
3. 即兴表演(舞蹈表演专业)/ 民间舞蹈模仿(舞蹈学专业)。
(二)初试视频作品录制内容及要求
内容:
1. 形象:含半身(正、侧、后)、全身(正、侧、后);
2. 基本功组合:含搬前旁后腿(男生可控后)、旋转、翻身、跳跃(不用音乐,限时1分半钟,如有缺项按比例扣分);
3. 个人舞蹈表演(不限舞种,剧目片段或民间舞组合,用音乐伴奏,限时1分半钟)。
要求:
1. 考生需要在独立、安静、明亮的场地进行考试。考场可配备一名协考人员,负责用手机完整记录考生的运动轨迹(要求固定机位、横屏拍摄,可跟随考生移动适当旋转拍摄镜头,但必须一镜到底,考生不得离开拍摄范围)并配合播放音乐等事宜。
2. 第1项内容,考生需要在每一个方向停顿3秒。第1、2、3项内容可分别录制。
(三)评分细则
舞蹈表演专业
初试:综合成绩 = 基本功50% + 民间舞及表演50%
1. 基本功:身体形象40% + 基本能力、技术技巧能力60%
2. 民间舞及表演:身材形象40% + 个人表演60%
复试:综合成绩 = 基本功50% + 民间舞及表演50%
1. 基本功:身材形象40% + 基本能力、技术技巧组合60%
2. 民间舞及表演:身材形象40% + 个人表演50% + 即兴表演10%
舞蹈学专业
初试:综合成绩 = 基本功50% + 民间舞及表演50%
1. 基本功:身材形象30% + 基本能力、技术技巧能力70%
2. 民间舞及表演:身材形象30% + 个人表演70%
复试:综合成绩 = 基本功50% + 民间舞及表演50%
1. 基本功:身材形象30% + 基本能力、技术技巧组合70%
2. 民间舞及表演:身材形象30% + 个人表演60% + 舞蹈模仿10%
我校按照招生计划1:4的比例划定初试合格、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初步定在3月中旬,具体缴费时间、考试时间及考试方式另行通知。
三、美术类
(一 )报考条件
1.有一定的专业基础,无色盲,身体健康的适龄考生。
2.省级美术学与设计学类相应科类统考合格。
3.具备参加当年普通高考的资格。
4.现役军人报考须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
5.报考美术学(美术教育师范)考生还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热爱教育事业,符合《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试行)》。
6.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实施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非毕业生;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未满一年者(从被开除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上一年参加高考,因舞弊而被取消报考资格和入学资格者。
(二)报名方法、报考费用及注意事项
报名方法
2022年1月3日8:00—12日20:00,在“艺术升”APP上进行报名、缴费,逾期不予补报。
温馨提示:每日00:00至7:00是系统维护时间,届时报名相关功能暂停服务,系统其他功能正常使用。
报考费用:
报考费160元/人,缴费成功后,报考信息不能更改。
注意事项:
1.报考费统一使用支付宝进行支付,请考生提前准备好支付宝账户,并确认余额足以支付报考费。
2.报名缴费成功后,考生请按照要求在24小时内上传本人及身份证照片、美术类统考本科合格证(或美术类统考准考证)照片等资料,因未能及时上传相关资料导致信息审核未通过,不能打印准考证或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专业类别报考,不能兼报,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专业类别,请慎重选择。
专业考试:
我校2022年美术类校考分为初试和复试。初试合格考生参加复试。
(一)初试
1.初试形式:网络远程考试,同步录制考试过程,线上提交作品及录制考试过程视频
2.初试时间、科目等
模拟考试:1月13-15日20:00-20:30,共三个场次,考生至少参加一个场次的模拟演练。
3.考试准备
(1)2022年1月13日开始可登陆艺术升网页版“打印中心”打印准考证,下方的条形码共两个(其中一个为备用)。
(2)考试空间:独立安静的室内场所,房间内不得出现与考试内容相关的信息(含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及的物品(参考书、电子产品等),一个封闭考场仅限一名考生。
(3)考试设备:两部智能手机、充电器(或充电宝)及两个可调节高度的手机支架。每部手机提前好安装“艺术升”APP,保证至少20G的剩余可用存储空间,以避免因手机存储空间不足导致录制中断、录制内容丢失的情况。
(4)网络环境:良好稳定的4G信号和WiFi网络,确保考试全程网络环境正常。
(5)考试用具:8开纸,画具,剪刀、胶棒,红色印泥。
4.初试结果
初试只评合格、不合格。
我校根据作品成绩,以不超过相应专业类计划1:6的比例公布合格名单。考生可于2月下旬在报名系统上查询初试结果。
5.考试注意事项
(1)考试必须由本人独立完成,考试过程中不得离场,视频录制一镜到底,不得切换摄像头及角度,否则视为作弊。
(2)考生条形码于考试开始时剪切,在语音指令下贴在素描纸右上角,并在条形码后面空白处按压右手拇指或食指手印,无条形码、手印的试卷无效。
(3)正式考试前,考生可以通过考前练习(不限次数)和模拟考试(三次),演练考试步骤,提前确定好拍摄最佳距离、角度和位置,确保视频录制、作品拍照的最佳效果。
(4)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考试期间不得翻阅参考书籍等资料,不得查阅电子设备、接打电话,否则视为违规。
(二)复试
复试初步定在3月中旬采取线下方式进行,具体考试时间等另行通知。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无法进行现场复试时将适时调整复试方式。
4、录取原则
以下摘选自《中央民族大学2022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章程》:
第十二条 校考各专业除要求被录取考生思想品德优秀,体检合格外,基本录取原则如下:
(一)对校考合格名单中报考我校且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批次文化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无单科成绩限制。
(二)各专业按校考成绩排队录取,成绩相同时,先按少数民族优先、再按高考文化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以各省相关规定为准)比值高者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文化课均按总分750分折合。
(三)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我校2022年符合加分政策的专业为音乐表演专业(含民族艺术英才班)。
第十三条 美术学(美术教育师范)专业录取原则:
符合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报考我校该专业志愿且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批次文化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根据相应招生计划数按综合成绩排队录取,综合成绩=美术统考成绩÷美术统考满分×100+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10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成绩相同时,先按少数民族优先,再顺次按美术类统考成绩、语文、外语科目成绩高者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高考使用民族语答卷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命题的国家通用语言考试成绩并合格。入校后进行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不合格者须专门加强国家通用语言学习。
第十五条 考生外语语种不限,但入学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请考生酌情填报。
5、录取分数线
2022年中央民族大学艺术类专业拟录取原则及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及国家民委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艺术类招生章程及各专业(方向)计划招生数,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校考专业合格名单中一志愿报考我校且高考投档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相应批次文化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队、美术学(美术教育师范)对统考合格考生按照我校公布的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由高到底排队,划定了各专业(方向)分数线。详情如下:
1.美术学类:专业线171.667
2.设计学类:专业线172.667
3.美术学(美术教育师范):综合成绩143.60
4.舞蹈表演(男):专业线83.04
5.舞蹈表演(女):专业线82.71
6.舞蹈学(男):专业线79.42
7.舞蹈学(女):专业线77.68
8.舞蹈表演(民族英才班)(男):专业线78.33
9.舞蹈表演(民族英才班)(女):专业线82.25
10.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线72.817
11.音乐学:专业线81.593
12.音乐学(民族班)(男):专业线77.0666
13.音乐学(民族班)(女):专业线81.987
14.音乐表演(含民族英才班):计划做分省,专业线不低于83.967
备注:
1.遵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专业。
2.参加我校校考合格的上海市考生参照以上录取标准录取,计划单列。
2023年中央民族大学艺术类专业拟录取原则及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及国家民委相关文件规定,结合中央民族大学艺术类招生章程及各专业(方向)计划招生数,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校考合格名单中一志愿报考中央民族大学且高考投档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相应批次文化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队,划定了各专业(方向)分数线。详情如下:
1. 美术学类:专业线178.6333
2. 设计学类:专业线171.6667(有末位同分考生)
3. 舞蹈表演(男):专业线67.49
4. 舞蹈表演(女):专业线72.02
5. 舞蹈学(男):专业线71.07
6. 舞蹈学(女):专业线76.01
7. 舞蹈表演(民族英才班)(男):专业线71.69
8. 舞蹈表演(民族英才班)(女):专业线68.62
9.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线83.175
10. 音乐学:专业线81.6666
11. 音乐学(音乐教育民族班)(男):专业线78.68
12. 音乐学(音乐教育民族班)(女):专业线75.56
13. 音乐表演(含民族英才班):计划做分省,专业线不低于76
注:1.如某专业录取末位有校考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先按少数民族优先、再按高考文化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线比值高者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2.遵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专业。
中央民族大学2020年艺术类专业拟录取原则及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及国家民委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艺术类招生章程及各专业(方向)计划招生数,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校考合格名单中一志愿报考我校且高考投档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相应批次文化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队,划定了各专业(方向)分数线。详情如下:
1. 绘画(油画):专业线174.6667
2. 中国画:专业线182.3333
3.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线169.6667(有末位同分考生)
4. 美术学(美术教育):专业线183.3333
5.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线187(有末位同分考生)
6. 环境设计:专业线184.6667
7. 舞蹈表演(男):专业线76.7
8. 舞蹈表演(女):专业线76.7
9. 舞蹈学(教育)(男):专业线77.8
10. 舞蹈学(教育)(女):专业线73.9
11. 舞蹈表演(民族英才班)(男):专业线64
12. 舞蹈表演(民族英才班)(女):专业线68.5
13.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线83.9
14. 音乐学:专业线77.3333
15. 音乐学(音乐教育民族班)(男):专业线78.64
16. 音乐学(音乐教育民族班)(女):专业线78.52
17. 音乐表演各方向做了分省计划,专业线不低于80
注:1.如某专业录取末位有校考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先按少数民族优先、再按高考文化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线比值高者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2.遵照教育部今年招生文件的最新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专业。
2019年中央民族大学艺术类专业拟录取原则及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及国家民委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中央民族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艺术类招生章程及各专业报考生源情况,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了中央民族大学艺术类专业拟录取原则,划定了各专业分数线。具体情况如下:
对各专业合格名单中一志愿报考且高考投档成绩达到中央民族大学设定的相应类别文化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各专业(含招考方向、器种)招生计划按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各专业录取末位考生的专业综合成绩即为专业分数线。
1. 绘画(油画):专业线170.3333
2. 中国画:专业线176.6667(有末位同分考生)
3.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线157.6667(有末位同分考生)
4. 美术学(美术教育):专业线171.6667
5.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线160.6667
6. 环境设计:专业线170.6667
7. 美术学(美术教育师范):专业线241(有末位同分考生)
8. 舞蹈表演(男):专业线75.2857
9. 舞蹈表演(女):专业线77.4286
10. 舞蹈学(教育)(男):专业线77.6429
11. 舞蹈学(教育)(女):专业线76
12. 舞蹈表演(民族英才班)(男):专业线71.3
13. 舞蹈表演(民族英才班)(女):专业线75
14.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线81.4942
15. 音乐学:专业线71.775
16. 音乐学(音乐教育民族班)(男):专业线81.9
17. 音乐学(音乐教育民族班)(女):专业线79.3
18. 音乐表演(声乐)(男):专业线83.3
19. 音乐表演(声乐)(女):专业线79.82
20. 音乐表演(民族英才班声乐):专业线87.55
21. 音乐表演(民族英才班器乐):专业线81.5
22. 音乐表演(管乐):专业线64.8333(其中单簧管82.5,萨克斯81.6667)
23. 音乐表演(弦乐):专业线64.75(其中小提琴84.5,打击乐91)
24. 音乐表演(钢琴):专业线74.5
25. 音乐表演(民乐拉弦吹奏):专业线78.75
26. 音乐表演(民乐弹拨):专业线71.25
27. 音乐表演(民乐少数民族乐器):专业线81(其中芦笙88)
注1:各类专业文化录取分数线设定为:考生投档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线的一定比例(四舍五入后取整数)。详情如下:
美术类专业:70%;
音乐学:65%;
音乐学(音乐教育民族班)、作曲与作曲理论技术:60%;
音乐表演(管乐、弦乐、钢琴、民乐拉弦吹奏、民乐弹拨、声乐):55%;
音乐表演(少数民族乐器、民族英才班):50%;
舞蹈学(教育):男生45%,女生55%;
舞蹈表演:男生45%,女生50%;
舞蹈表演(民族英才班):男生40%,女生45%。
注2:考生应试卷种分文理科的省份,分别对应文理科一批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相应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执行;对于不分文理的上海、浙江批次线参照省级文件规定执行;对于江苏、新疆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成绩满分与普通类考生文化课满分出现不一致时,对分数线进行相应折算。如拟录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对文化课成绩有特别要求,则须按要求执行。
注3:录取末位考生时,如校考成绩相同,则先按少数民族优先、再按文化课分数与所在省一批线比值高者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美术类各专业最终录取时,各省录取人数不超过各招考方向计划数的30%,美术学(美术教育师范)除外。
6、校考真题
2023年中央民族大学校考真题
中央民族大学初试考题(一)
考试科目:素描
考试时间:2小时
考试题目:人物头像素描,提供人物彩色照片,侧面男中年
考试时间:2023年1月21日
中央民族大学初试考题(二)
考试科目:素描
考试时间:2小时
考试题目:人物头像素描,提供人物彩色照片,侧面男中年
考试时间:2023年1月21日
中央民族大学初试考题(三)
考试科目:素描
考试时间:2小时
考试题目:人物头像素描,提供人物彩色照片,侧面男中年
考试时间:2023年1月22日
中央民族大学初试考题(四)
考试科目:素描
考试时间:2小时
考试题目:人物头像素描,提供人物彩色照片,侧面男中年
考试时间:2023年1月22日
中央民族大学初试考题(五)
考试科目:素描
考试时间:2小时
考试题目:人物头像素描,提供人物彩色照片,侧面男中年
考试时间:2023年1月23日
中央民族大学初试考题(六)
考试科目:素描
考试时间:2小时
考试题目:人物头像素描,提供人物彩色照片,侧面男中年
考试时间:2023年1月23日
2019年中央民族大学校考真题
2018年中央民族大学校考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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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关于中央民族大学自主招生
中央民族大学本科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中央民族大学普通本科(含预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中央民族大学章程》,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央民族大学(MinzuUniversity of China)直属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建设的综合性重点大学(公办全日制),具有普通本科(含预科)、硕士、博士研究生等培养层次。校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邮编100081。
第三条: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央民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中央民族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学校面向全国招收包括汉族在内的各民族考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科招生委员会、招生办三级机构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委员会是咨询机构,负责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和指导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办是执行机构。
第七条:中央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含预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4.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6.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7.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中央民族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第九条: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程序,统筹考虑各省少数民族人口数量、考生数量、生源质量以及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并结合本校办学实际情况和历年在各省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制定当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和教育部审批。
2015年我校普通本科计划招生2830人,预科计划招生195人(含新疆协作计划20人、新疆艺术类预科10人)。涵盖文、史、哲、经、管、法、理、工、教、艺10个学科的88个(类)专业及方向。招生计划的70%投放到中西部及少数民族集中区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详见我校《招生简章》。
第十条:学校按教育部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的核定数预留少量计划。预留计划的使用严格执行《国家民委所属院校本科招生预留计划使用管理办法(暂行)》,用于调节各省区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民族比例、人口较少民族生源等问题。
第十一条: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二条:学校外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其余专业不限应试语种,但学生入学后均须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要求考生具有良好的英语基础。
第十三条:外语类、汉语国际教育、法学(法学与英语)等专业要求考生口齿清楚,听辨灵敏。报考外语类专业,口试成绩须合格(不举行口试的省份除外)。
第十四条:考生身体健康标准按照教育部及相关部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用民族语答卷的考生报考汉语授课专业时,要求有外语成绩和由教育部命题的汉语文成绩,且汉语成绩须达到及格水平;高考语文成绩为汉语文和民族语成绩各占50%者,其汉语文成绩也必须达到及格水平。
第十六条: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招生对象为少数民族考生。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学校在平行投档省份按测算情况进行调档,进入调档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不受限则不退档;在非平行投档省份调档比例为120%,对于调档线内的少数民族预退档考生,学校酌情使用预留计划顺延录取。
第十八条:在非平行投档省份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计划未完成时,录取非第一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平行投档省份未完成计划时,征集志愿录取。
第十九条:对投档考生按“分数优先”方式录取,即按照投档总分排队,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填报顺序择优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同等分数条件下少数民族优先,同等分数及民族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其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文综、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理综、数学、语文、外语。若单科成绩完全相同,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对内蒙考生,按“志愿清”方式录取。
第二十条:江苏省进档考生的学业水平选修科目测试等级须达2B以上,进档后以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我校录取专业时原则上认可各省级教委或高招办有关加/降分和优先录取的政策。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的,只取其中最高项分值;加分、降分的最大分值不超过20分。
第二十二条:关于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各专业方向的录取: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零起点班)只招收填报了该专业志愿的各族汉语答卷考生,学制五年,免学费,毕业时有50%的毕业生符合条件可保送研究生。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朝文/中韩经贸翻译/蒙文/蒙汉双语/维语/汉维翻译/哈语/藏语)专业各方向只招收填报了该专业志愿的高考加试相应民族语或使用相应民族语答卷的考生。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语言学/民族文学)、(古籍文献)两个专业方向有18名计划用于四川、贵州、云南、广西、海南五省市提前加试民族语方式录取,其余计划正常录取。
第二十三条:法学(藏语基地班)和新闻学(藏语实验班)招收藏语答卷的民考民考生。
第二十四条:信息与计算科学(实验班(藏))和工科实验班(藏)只招收有一定藏语基础的考生。工科实验班(藏)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和通信工程专业。
第二十五条:“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招生计划为国家指令性计划,计划省份的考生可自愿填报。录取时,我校只在填报了定向西藏就业专业志愿,且投档分数不低于我校当地调档分数线下40分的考生中择优录取。被录取到定向西藏就业专业的考生,必须在入学时与学校、西藏人事厅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对拒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到定向西藏就业专业的考生,入学以后不得申请转专业,毕业时由西藏人事厅安排就业,不能推荐或报考研究生。
第二十六条: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等招生类型的招生、培养及就业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面向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按照教育部(教学【2014】2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八条:少数民族预科生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并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政策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人口较少少数民族考生,根据国家以及各省级招办相关照顾政策择优录取。
第二十九条:凡符合报名条件、有意报考我校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方可填报我校体育教育专业。在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体育类重点(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德、智、体全面考核,以投档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序(省级招办有单独要求的除外),择优录取。
第三十条:港澳台考生报考我校的,需参加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考试。学校根据其考试成绩,实行单独排队、择优录取。
台湾学测成绩达顶标级和前标级学生录取方法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部分院系按专业大类招生。学生入学后施行宽口径培养模式,一年至两年后学生将根据人才市场需求、入学成绩、本人志愿和在校学习成绩进入不同的专业培养。
第五章 学费标准
第三十二条:我校学费标准按当年北京市物价局审批标准执行。
文史类各专业5000~6000元/年不等;理工类各专业5300元/年;艺术类各专业8000~10000元/年;预科班4800元/年。
部分专业免收学费:民族语类专业(不含“中韩经贸翻译”、“蒙汉双语”、“汉维翻译”方向)、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专业。
第六章 其他
第三十三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组织全面复查,不合格者区别情况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高考不正当考试的,无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并退回生源地,情节恶劣者通报教育部及省级招办查究,违法者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我校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高水平运动员、艺体类专业的《招生章程》已另行公布。
本章程由中央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中央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8932902 68933922(传真)
本科招生网站:zb.muc.e.cn。
监察举报电话:010-68933192
Ⅳ 河北美术生文化和美术多少才能考试中央民族大学
河北考生考中央民族大学,美术类专业281分
美术类专业(统考计划)录取原则:
(一)美术学类(不含美术教育师范):对报考该校且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批次文化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照美术类省级统考成绩(省级招办另行规定的按照省级招办规定执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成绩相同时,先按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再顺次按文化课成绩、语文、外语科目成绩高者的原则进行录取。
(二)美术学(美术教育师范)专业录取原则:符合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报考该校且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批次文化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根据相应招生计划数按综合成绩排队录取,综合成绩=美术统考成绩÷美术统考满分×100+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10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成绩相同时,先按少数民族优先,再顺次按美术类统考成绩、语文、外语科目成绩高者的原则进行录取。
中央民族大学2020年美术类校考专业录取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及国家民委相关文件规定,结合该校艺术类招生章程及各专业(方向)计划招生数,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校考合格名单中一志愿报考该校且高考投档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相应批次文化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队,划定了各专业(方向)分数线。详情如下:
1. 绘画(油画):专业线174.6667
2. 中国画:专业线182.3333
3.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线169.6667(有末位同分考生)
4. 美术学(美术教育):专业线183.3333
5.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线187(有末位同分考生)
6. 环境设计:专业线184.6667
注:1.如某专业录取末位有校考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先按少数民族优先、再按高考文化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线比值高者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2.遵照教育部今年招生文件的最新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