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上午管理本科2019年考试安排
A. 上海2019年下半年自学考试什么时候开始报名
专业由复旦大学主考,属系统委托开考专业。专业为专科和独立本科段两个学历层次。2019年4月上海自考将于4月13日、14日和20日、21日举行。
独立本科段基本门槛 :掌握护理专业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术 以及相关的医学基础和临床医学知识;掌握一门外语;在临床护理实际操作 中有较强的剖析 和处理 难题 的才能 ,并具有一定的护理管理才能 ,初步具有从事护理教育和科研的才能 。
扩展材料 :
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9年4月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考试日程安排表》的通知
(沪教考院自考〔2019〕21号)
各主考高校自考办:
依据 全国考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课程开考安排的有关规则 ,结合上海的实践 状况 ,现将《2019年4月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考试日程安排表》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826
B. 每年自考的考试时间安排
2019年10月自学考试已拉上了帷幕,对广大考生而言这次的奋战和努力也就告一段落了。
可能很多人会担心自己的考试成绩。刚考完就不要想那么多,想点有趣的事,那么考完试你准备做些什么!
@Vege
等我考完自考,心里的OS就是:解!放!了!
@半路友人
终于可以笑看其他自考生在学海中苦苦挣扎了,哈哈哈。
@南方南
等考完自考,我就睡上一天一夜,困死我了!
@乌云
再也不用玩手机刷朋友圈有罪恶感了!
@木之林
考前总想着考完试要做什么什么,其实也不过如此,真闲下来,就发现自己貌似失去了前进的方向,或许漫长的学习生活很痛苦,却也真的有意义至少不会觉得自己虚度光阴!
@迪莉娅
考完自考,又得为下一次考试备考啦,哎专业选的好,年年像高考。。。
@鑫鑫
等考完自考,我就去健身房,去徒步,去旅行!!!好吧想想而已,考完当然是开始下一轮备考,不然还想干嘛!
@杏子
我才刚开始准备自考。
@鑫ro
考成习惯啦,不考试觉得好痛苦,考试更痛苦。
@林珊
等考完自考,我要好好的生活。想想爱好,学学乐器,做点喜欢的事情。
@在路上
自考像是给我的生活划下了一条分割线,接下来的人生,就此徐徐地拉开了序幕
@转角处
考完自考5年了,一直到现在,我常常还会想起当时自己的状态,轻松的,热烈的,积极的,同时也带着一丝隐隐约约的惴惴不安。但我庆幸自己在这样小小的一段时光里,自己没有一直被动地去等待生活的到来,而是勇敢去拥抱生活,努力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为未来的生活而积极地准备着,充实着自己。其实不管你现在在人生的什么阶段,我们都会面临很多抉择与等待,就像自考,每次考完都不知道能不能过,我们只能尽人事听天命。
这个时候,你除了好好休息一下,调整自己的生活节奏之外,还需要关注一下考完试后需要知道的几件事。
一、关于成绩查询时间
10月自学考试成绩一般在11月下旬左右公布,所以考生在考试结束后,要把准考证等相关信息保留,方便考生查询成绩,以上时间仅供参考,具体成绩查询时间请以届时官方通知为准,肥汤圆也会第一时间将查询时间和查询入口通知大家!
二、关于2020考试时间
2020年我省自学考试全年共组织举行3次。开考时间分别为1月4、5日;4月11、12日;10月17、18日。每次考试具体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三、关于下次考前冲刺安排
虽然离下次开考还有点远,但是我们必须时刻准备着。
希赛教育在自考这方面有着丰富的教学经验,雄厚的师资力量,感兴趣的小伙伴可以去官网了解下~
C. 湖北2019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报考简章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自学者进行以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湖北省境内工作、学习、生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依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在我省报名参加自学考试。
一、报名注册和课程报考
1.新生报名对象及条件: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学习的考生须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符合所报专业报考条件要求。
2.课神凳程报考对象及要求:
(1)已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网址:http://219.140.60.48:8096/portal-web/)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和现场确认的考生均可报考课程。其中,此前已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可直接报考课程;此前尚未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应先到原注册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后,再报考课程;新生应先在“考生服务平台”完成个人基本信息注册,再到注册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后,再报考课程。
(2)参加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学习的考生,不得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课程,专科和本科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除外。
3.报名报考方式及流程:
(1)报名报考全部在“考生服务平台”上进行,实行网上注册、网上报考、网上缴费。
(2)报考流程。
*上报考流程:登陆“考生服务平台”、网上新生注册、现场确认、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
此前已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登陆“考生服务平台”、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
此前未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登陆“考生服务平台”、网上在籍注册、现场确认、报考课程败瞎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
具体操作流程及要求,请考生登陆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hbea.e.cn)仔细阅读“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考生须知”。
4.报名时间:
注册时间:新生常年注册;
网上报考截止时间:上半年为2019年3月5日24时。
二、报考联系方式
1.各市、州自考办报考咨询电话:武汉市:027-85658321;宜昌市:0717-6441069;襄阳市:0710-3617078;荆州市:0716-8102139;荆门市:0724-2447468,2443849;咸宁市:0715-8271736,8255526;天门市:0728-5342091;潜江市:0728-6233920;仙桃市:0728-3320662;随州市:0722-3590368,3590918;鄂州市:0711-3386085;神农架林区:0719-3336945;孝感市:0712-2327290;黄冈市:0713-8877088;黄石市:0714-6356831;十堰市:0719-8672086,8654349;恩施州:0718-8222066。
2.根据鄂自考[2018]1号文件,自2018年起,我省原行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须由原主考学校完成当年的社会助学专业登记后方可注册新生,纳入我省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统一管理,新注册报考护理(专科)、护理学(本科)的行业在职人员可咨询武汉大学健康学院(电话:027-68758908);新注册报考畜牧兽医(专科)、动物医学(本科)的行业在职人员可咨询华中农业大学(电话:027-87281378)。原行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的在籍考生相关过渡工作仍可咨询原行业(部门)委托单位,具体咨询电话如下:
湖北省卫生厅委托:护理学,报考咨询电话:027-68758908;湖北省司法厅委托:监所管理,报考咨询电话:027-51908810;湖北省农业厅委托:动物科学和动物医学,报考咨询电话:027-87281378;湖北省运输与物流协会委托:物流察嫌管理,报考咨询电话:027-85566398/85587561;中国市场协会委托:销售管理,报考咨询电话:027-68774517、87855505;英国剑桥大学考试委员会委托:金融管理、商务管理,报考咨询电话:027-88382990;湖北省地质勘查开发局委托:地质工程,报考咨询电话:027-84730297,84730252。
三、各专业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安排
2019年4月份考试时间为4月13-14日,2019年10月份考试时间为10月20-21日。因我省自学考试专业课改调整,分原计划专业考试课程安排和新课改专业考试安排,详见附件1表一至表六。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统考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四、考试组织工作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考点设在市(州、林区)政府所在地。
五、考试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鄂价费规[2013]215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教材供应
根据全国考办有关规定,为保证教材供应质量,自学考试教材实行主渠道供应,不得购买、使用盗版教材。各助学机构和广大考生应严格执行全国考办有关规定,自觉购买正版教材,严禁购买、使用盗版教材。我省自学考试教材发行供应咨询电话:027-51867791。
七、考生报考须知
1.2019年4月份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考试时间:2019年4月13日-14日,具体考试课程及时间以“考生服务平台”上公布的为准。
2.2019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考课程安排两次考试,时间分别在4月20-21日,10月26-27日。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00019)及其他机考课程在考生服务平台上报考(网上报考截止日期前)。
3.为了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开发多种形式学习资源,《计算机网络原理》(课程代码04741)教材大纲中首次引入慕课学习资源——中国大学MOOC平台的《计算机网络》课程,慕课《计算机网络》课程学习资源内容与自学考试《计算机网络原理》课程考核内容契合度高,配有作业练习,教师答疑,考生可根据需要登录该平台免费学习,在线学习网址:https://www.icourse163.org/course/HIT-154005。
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教职成厅[2018]1号)和《关于印发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说明(2018年版)>和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汇编(2018年版)>的通知》(鄂自考[2018]3号)文件精神,原专业计划在2018年、2019年继续安排课程考试实行专业过渡。根据我省开考实际,2019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新课改专业(专科、本科)汇总表详见附件1表七,2019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课改专业汇编目录详见附件1表八,自2020年起,原专业计划不再安排课程考试,原专业在籍考生在过渡期间不能完成原计划课程考试的,可依据《关于试行我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计划调整及停考专业过渡办法的通知》(鄂自考[2017]2号)进行过渡,且均按新专业名称申请毕业。
5.根据教试中心函[2017]122号文件及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学前教育考试计划调整有关文件精神和《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学前教育(专科、专升本)专业考试计划的通知》(鄂考委办[2017]1号),自2018年4月起,学前教育专业(专科、专升本)按调整后的考试计划安排课程考试,原已考课程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试行我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计划调整及停考专业过渡办法的通知》(鄂自考[2017]2号)过渡。
6.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对外经济管理概论”等7门课程的通知》(考委[2014]5号)要求,自2016年1月起,停考“对外经济管理概论(课程代码:00053,5学分)”、“金融市场学(课程代码:00077,5学分)”、“涉外经济法(课程代码:00099,4学分)”、“外经贸经营与管理(课程代码:00101,4学分)”、“国际企业管理(课程代码:00148,6学分)”、“政府、政策与经济学(课程代码:00937,6学分)”“企业定价(课程代码:00180,4学分)”等7门课程。凡上述课程未合格的在籍考生,均按照停考顶替方案要求参加相应课程考试,已经合格的考生可按照原专业考试计划申请毕业。停考课程顶替方案详见鄂考委办[2015]1号文件附件。
7.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包装艺术设计等88个专业的通知》(考委[2015]8号)要求,林学(090201)、种植(090125)、养殖(090502)、农村社会化服务(090628)等4个专业,2017年停止安排考试,2019年起不再颁发上述专业毕业证。尚未毕业的在籍考生可转入其他专业继续报考。
8.根据全国考委2011年10月印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和课程改革方案》精神,自2012年10月年起,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直接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原则上不再加考课程,确需加考的,由该专业主考学校确定加考课程并组织考试。
9.从2015年5月起,房屋建筑工程(专科)、建筑工程(专升本)、企业财务管理(专科、专升本)等四个专业考试计划调整,由面向社会开考转为面向学校开考,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自2015年5月起停止向社会接纳新生。2015年5月以前注册的尚未毕业的社会在籍考生,如需继续报考以上专业,在原考籍所在地办理在籍注册手续,按照新的专业考试计划报考,原已考课程过渡办法按照鄂自考[2017]2号过渡。武汉理工大学自考办咨询电话:027-87156711,87156706;信息发布网址:http://svt.whut.e.cn。
10.根据全国考委[2014]3号文件的规定,律师专业从2015年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从2018年起不再颁发律师专业毕业证,考生可按照《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的通知》(鄂考委办[2014]4号)中规定的顶替办法继续报考。律师专业停考的课程同时涉及到030302行政管理学专业(专升本)、030109监所管理专业(专升本)的部分课程调整。考生可按照《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的通知》(鄂考委办[2014]4号)中附件2的规定,参加相应课程的考试。具体是:00243民事诉讼法学顶替原00918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05680婚姻家庭法顶替原00924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00261行政法学顶替原0092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
11.根据全国考委《关于调整“*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名称的通知》(考委[2014]3号)的文件精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代码:03707,4学分)调整为“*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2656,4分学)。自2015年10月起,安排“*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2656,4分学)的考试,并启用相应的大纲和教材,“*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代码:03707,4学分)不再安排考试。已取得“*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合格成绩者,不再参加“*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考试。
12.根据《关于取消中级职称直接报考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的通知》(鄂自考[2014]14号)的文件精神,我省不再接受无国家承认专科学历的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报考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原已持中级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报考了我省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的在籍考生,在申请办理本科毕业证书前须按教育部现行规定,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13.我省于2011年启动“课程网络注册学习”试点工作,通过网络助学平台,采取过程评价与终结性考试相结合的学业综合评价方式开展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即考生的课程最终成绩由网络学习过程评价成绩(占总成绩的30%)和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组成。开展“课程网络注册学习”的助学机构及联系方式:武汉大学:027-68778377,中南财经政法大学:027-88382019,湖北大学:027-88663575,武汉科技大学:027-51012402,武汉长江工商学院:15337295202、湖北科技培训学院:15727075756,武汉电子信息专修学院:027-87379399,武汉震旦法商专修学院:027-87341112、湖北澳新教育专修学院:027-87753309、湖北经济技术专修学院:027-59410050、湖北财经专修学院:027-87381286、黄冈师范学院:0713-8672705、湖北汽车工业学院:0719-8525235。有意参加“课程网络注册学习”的考生可与上述助学机构咨询联系。
14.考生应按自考办规定的时间自行在考生服务平台上查询并打印“考试安排通知单”。考试时务必持“考试安排通知单”、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的考生和组织考试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规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查处。
15.考试成绩由考生本人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16.实践课报考,考生在主考学校公告的实践课报名时间内,登录“考生服务平台”,选择相应的实践课进行网上报考。实践课报考成功后,考生应仔细阅读相关提示,清楚了解主考学校关于相关实践课考核的时间安排、具体要求(如毕业考核须先进行选题、开题、指导教师联系、向主考学校缴费等)等内容。考生有不明之处应及时向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咨询了解,或登录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17.前置学历验证和课程免考实行“考生服务平台”网上办理。其中课程免考每年办理2次,上半年网上申请截止时间为3月31日,下半年网上申请截止时间为9月30日。考生在公告的时间期限内,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bea.e.cn)“考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请,逾期进入下一申请办理周期。具体办法和流程详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有关湖北省自学考试相关通知公告。
18.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大厅为考生提供咨询服务,联系电话:027-68880352、68880353。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考试计划及有关政策文本可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或湖北教育考试网进行查询下载,网址分别为:www.hbea.e.cn;www.hbee.e.cn。
D. 2019年全国各类考试时间安排
2019年07月
预计7月8日(B区) 国际货运代理人考试
7月13日 期货从业资格考试
7月6、7日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7月6、18、20、27日 雅思(IELTS)
7月14日 托业
7月5、14日 GRE考试
2019年08月
8月25日 托业
预计8月5日(A区) 国际货运代理人考试
8月1、10、17、24日 雅思(IELTS)
8月17、23、31日 GRE考试
8月24日(综合+英语) 注册会计师
8月10、24、25日 托福
8月31日-9月一日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预计8月24、25日 执业医师(综合笔试)
2019年09月
9月1日-10日 国际内审师
预计9月2日(C区) 国际货运代理人考试
9月8、20日 GRE考试
9月22日 托业
9月7、8日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9月7日 期货从业资格考试
9月7、8日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
9月7、8日 注册测绘师
9月7、8日 注册设备监理师
9月1、7、21、22日 托福
9月7、12、14、28日 雅思(IELTS)
9月7、8日 高级会计师
9月7、8日 设备监理师
9月21、22日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
9月16、17日 价格鉴证师
9月21、22日 公共英语(1-4级)
预计9月16、17日 政法干警考试
9月21、22日 一级建造师
9月21、22日 资产评估师
9月21、22日 机动车维修检测工程师
9月21、22日 一级结构工程师
9月21、22日 岩土工程师
预计9月21日 司法考试
9月21日-23日 计算机等级考试
2019年12月
12月1日-10日 国际内审师
预计11月1日 2020国家公务员考试
预计12月2日-8日 精算师
12月1、7、8、14、21日 托福
12月7、12、14日 雅思(IELTS)
预计12月1日 日语等级
12月15日 托业
12月12、20、28日 GRE考试
12月7日 计算机等级考试
12月14日 英语四六级
预计12月8日 北京公务员考试
预计12月21-23日 2020考研
预计12月21、23日 在职研究生
预计12月21、23日 法律硕士考试
预计12月21-23日 MBA考试
预计12月21-23日 MPA考试

(4)自考上午管理本科2019年考试安排扩展阅读:
1、教师资格证是教育行业从业教师的许可证。在我国,需要在社会上参加认证考试等一系列测试后才能申请教师资格证。
2、2015年,教师资格证考试改革正式实施,打破教师终身制且五年一审,改革后将实行国考,考试内容增加、难度加大。在校专科,本科能报考。成考,自考,网络教育学历,需要毕业才能报考,改革后将不再分师范生和非师范生的区别,想要做教师都必须参加国家统一考试,方可申请教师资格证。
3、2018年9月,教育部宣布教师资格证书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社会各类培训机构颁发的培训证书、证明不能作为教师资格证书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