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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系统

发布时间: 2023-08-07 22:51:53

A.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电话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电话:020-87110737。

学校依据国家相关政策指导,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教育发展状况、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参考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实际生源情况、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等统计分析,编制当年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等。

录取规则:

学校按投档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录取,尊重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顺序,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

当高考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排序原则排序,没有明确排序原则的省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

当高考文化成绩仍然相同时,依据理科“理科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文科“语文-文综-文科数学-外语”、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数学-语文-外语-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最高成绩”的成绩排序方法。

当专业计划未满额时,在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该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考生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若未能满足专业志愿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录取要求,原则上不予录取。

以上内容参考:学校官网--华南理工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B. 2012年华南理工大学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全 称:华南理工大学 (学校国标码:10561)

学校属性:国家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办学性质:国有公办 主管部门:教育部

办学层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录取批次:第一批 、提前批

学习形式:全日制 网 址: http://www.scut.e.cn

校 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北校区) 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南校区)

邮政编码:510640(北校区) 联系电话:020-87110737 传真:020-87111502

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华南理工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华南理工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华南理工大学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昌搜颤)教育发展状况、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参考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及实际生源情况,确定本校当年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

二、录取规定

录取原则:以全国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 政治思想品德要求:考生档案资料必须齐全、真实,对不符合规定的档案材料,可要求予以补充或退档,对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色盲、色弱两项以高考体检结果为准),对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或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对报考国防生考生的要求:未婚,年龄在20周岁以下(截止当年8月31日),两眼裸眼视力均在4.5及以漏者上,男生身高162厘米以上,女生身高160厘米以上,体重不超标;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不招收色盲及红绿色弱、罗圈腿、平足、有传染性疾病的考生,不招收往届生。

3. 加试要求: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建筑设计三个专业的考生,将根据实际高考文化成绩进行专业预录,入校加试素描后根据素描成绩进行正式专业录取。素描成绩不合格者将参照我校当年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及考生高考志愿,依据高考成绩酌情确定录取专业。

4. 外语语种要求:我校本科生英语水平必须达到我校的培养要求方可毕业并取得证书,在我校本科外语教学中,主要采用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慎重。日语专业可招收日语、英语语种考生。

5. 男女比例:所有专业男女比例不限(不含国防生)。 6. 录取细则:

(1)投档比例:按1:(1~1.2)投档(视生源具体情况而定)

(2)分数与学校志愿的处理办法:尊重考生所填院校志愿顺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档案不足,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原则上不低于该地区已投档的第一志愿考生的平均分,其专业志愿只能录取到我校前一志愿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生源仍不足时,我校将剩余部分的招生计划数调配到生源充足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录取。不录取未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原则上不录取征集志愿考生。

(3)分数与专业志愿的处理办法:分数优先的原则,尊重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顺序。原则上以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为准;在实际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时,广东省考生依据理科“理科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文科“语文-文综-文科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排序方法,当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或者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者优先录取;外省考生将参考相应科目(或者等级考试选测科目成绩)。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耐败,将予以退档。

(4)学业水平考试要求:凡报考我校的广东省高中应届毕业生(艺术类专业和体育类专业除外)三门学业水平考试都须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体育类的广东省高中应届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凡报考我校的江苏省普通类考生:等级要求选测科目一个A一个B以上,必测科目4个C以上,技术科目合格。

7.创新班:我校今年开办七个大类的创新班,其中数学类和自动化创新班为本-硕连读班,机械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材料类、化学类和工程力学五个创新班为本-硕、本-博连读班。在各学习阶段,将根据学生的学业、表现、健康和志愿等综合状况进行适当分流或淘汰,不符合要求者将分流至相应专业的普通班学习,具体培养及管理办法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填报志愿与录取在“提前第一批本科”、部分省份为“提前本科(一)”或“本科提前批”中进行,以各省填报志愿指南为准。

8. 国际班:今年我校开办旅游管理国际班、公共管理类国际班、新闻传播学类国际班及工商管理国际班四个国际班,录取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英语成绩较高的考生。学生第一、二年在我校学习,培养计划参照合作高校对应专业前二年的课程模块,与主要合作高校共同制定。部分通识教育课程与核心专业课程采用全英文教学,教材以原版为主。在达到国外合作高校有关绩点和学分要求的前提下,第三、四年学生到国外合作高校学习。学生在完成双方学校规定的所有课程并达到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后,可获得我校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及国外合作高校的学士学位。对于因不能满足合作高校选拔要求或其它各种原因而退出项目的学生,可在第四学期结束后转入相关专业普通班学习,按普通班学费标准交纳学费并继续完成学习任务,但已交国际班学费不予退还。

9.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的处理办法:承认符合教育部规定加分条件的考生的投档成绩,但如果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未有加分政策,我校不再给予加分优惠。

10.国家指令性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的招收,从高考原始成绩不低于我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以内的少数民族考生中,择优录取,预科阶段培养地点为黄河科技学院(郑州市)。预科培养一年后,成绩合格者转入我校本科就读。

11.我校将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取消不符合招生条件和违规学生的入学资格。凡报考我校的考生不能同时以港澳生身份报考联考,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12.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实行“分数清”录取方式。

13. 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考生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我校普通类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国防生、保送生、自主招生、艺术专业生、艺术特长生、运动训练和高水平运动员学生的录取,依照我校当年的有关规定执行,详情可在我校招生办网页查阅。

四、收费标准

1.学费

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5160元/生·学年(其中,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专业1-2年级5160元/生·学年;3-4年级16000元/生·学年);文史、财经、管理类专业:4560元/生·学年(其中国际班1年级4560元/生·学年, 2年级按物价局当年核定标准;3-4年级按合作高校学费标准收取);艺术类专业:10000元/生·学年。

2.住宿费

普通学生宿舍:500元/生·学年(含水电费);二级学生公寓:750元/生·学年(含水电费);一级学生公寓:1200元/生·学年(含水电费);引资新建学生公寓:1300元/生·学年(不含水电费),1500元/生·学年(含水电费)。

收费标准若有更改以当年广东省物价局核定为准。

五、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 招生工作办公室网址: http://www.scut.e.cn/admission

2.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3. 招生咨询电话:020-87110737

4.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编:510640

六、其他

本章程由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对该章程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疑义者应在当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受理。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C. 华南理工大学的招生网站

华南理工大学官方网站:

华南理工大学
http://www.scut.e.cn/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考生必去之地,里面有招生的各种章程和要求)
http://202.38.208.73/main.asp

华南理工大学学校办公室
http://www.scut.e.cn/admin/

华南理工大学教务处
http://www.scut.e.cn/academic/

D. 华南理工大学自主招生

华南理工大学2009年自主招生实施办法
2008年10月13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根据教育部关于部分高等学校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在2009年继续实行部分招生计划自主招生,以选拔有特殊才能或综合素质突出的优秀人才。依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2009年我校自主招生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范围

1、招生对象:思想品德优秀;身体健康;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排名达到全校年级总排名为省级以上重点中学前20%或者市级重点中学前5%的考生;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实践能力、人文学科方面成绩优异,或者在社会工作能力表现突出,或者在其它方面有特殊才能,并具备可持续发展潜力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招生范围:在全国范围内招收理科生,文科生限在广东、广西、湖南、湖北、河南、河北、山西、安徽、浙江、江西、吉林十一省招生。

二、招生录取程序

1、推荐方式

采取中学推荐和个人推荐(加盖中学公章)相结合的方式,中学推荐名额原则上为省级以上重点中学20人,市级重点中学5人。

2、申请报名:必须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1日

a. 网上填写申请表:登陆华南理工大学招生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华南理工大学2009年自主招生申请表》。

b. 打印申请表:所有资料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直接打印申请表。

c. 递交申请表:将打印表格及相关材料装印成册并于2008年12月10日前寄至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申请材料包括:

l 《华南理工大学2009年自主招生申请表》(1寸免冠照片贴在申请表上)。

l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年级排名复印件(加盖中学公章)

l 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中学公章)

l高中阶段作为第一作者出版作品、发表论文、获批专利等复印件(加盖中学公章,接受测试时检查原件)

l 个人陈述(学生本人撰写并手抄)

l《特殊才能学生面试申请表》(学生自由申请)

3、确定初选名单

我校将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初选评审,择优选出部分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自主生综合选拔考试。初选结果初定于12月底至1月初可上网查询。

4、综合选拔考试办法

a. 选拔考试方式:学生来我校接受测试。

b. 选拔考试时间:初定于2009年1月中旬前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c. 选拔考试内容:

l文化课考试:

理科考生考语文、数学、英语、理科综合(物理占50%、化学占50%);

文科学生考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政治占50%、历史占50%)。

各科分值均为100分。

注:对于确实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可由学生自由提出申请,填写《华南理工大学2009年特殊才能学生面试申请表》 ,经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安排综合面试。

d. 选拔考试费:参照广东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我校收取报名测试费125元/人。

5、其它:根据自主招生申请者的综合情况确定人选后,在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网页上公示并通知所在中学公布,上报教育部、有关省(区、市)考试组织机构备案办理其他手续。

三、录取原则

1.自主招生对象必须是应届高中毕业生,第一批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

2.自主招生对象的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投档线以上,可加10分后根据本人志愿及各专业分数线在全校范围内安排专业,不受我校在当地招生分专业计划限制,但各专业录取名额不超出我校预留各专业计划数,如出现超出情况时,将按考生成绩及志愿顺序排序确定专业,同时各专业录取保送生、自主生、艺术特长生的总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招生人数的10%;高考成绩达到当地重点控制线但未达到我校在当地投档者可以降低20内分录取,但应服从专业调剂。

3.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建筑设计等专业需加试素描,素描不合格者将酌情调整专业。

4.对综合素质特别优秀和具有突出才能,通过特殊才能综合面试,且高考分数达到当地重点控制线以上的自主招生对象,经华南理工大学招生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可予以破格录取,这类学生原则上安排在适合发挥其才能的专业。

5.上述办法将以教育部当年的最新文件规定为准。

四、 监督机制

1.申请者、推荐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本着“诚信”的原则如实申报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自主招生认定资格,并取消推荐中学推荐资格。

2.考生所在中学应将我校优录资格条件及推荐人选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 本实施办法由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对该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疑义者应在当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受理。

附:华南理工大学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报名)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三日

(本文已被浏览 16799 次)

E. 华南理工2012接收外校推免生网上预报名怎么进去呀,现在好像进不去呀

问:贵校免试研究生的网上报名系统打不开,是否必须通过网上报名审核才能参加免试,这中间的流程能否介绍一下?
答:进入推免生网上申请系统,新用户点击“考生注册”,仔细阅读用户协议。
接受协议后进入注册界面,注册成功后,系统会反馈回您的注册信息,信息包含您的用户名和密码,请牢记用户名和密码。您可以立即登录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也可以退出系统,下次进入系统后再登录填写。
从菜单中选择“提交信息”进入登录界面。
登录后,请准确输入个人申请信息,申请院系、专业、研究方向必须与华南理工大学2011年硕士 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一致;提交成功后请认真核对提交的个人信息,如有错误,请立即返回修改。
个人信息成功提交后,您可以再次登录系统,修改个人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可以再次提交。
个人信息提交后,可以立即点击“打印材料”来打印《华南理工大学2011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申请表》;您也可以退出系统,待以后再次登陆系统时打印该表。材料打印后,请将其他信息填写完毕,并在指定的栏目加盖公章。
附:接收。我校2012年继续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凡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靠前、品学兼优并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向我校提出申请。申请我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程序 (1)外校申请免试攻读华南理工大学2012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必须通过网上报名申请,申请人须于 2011年7月10日起登录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www.scut.e.cn/admission ),提交个人申请信息后,下载打印《申请免试攻读华南理工大学2012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该表于复试时提交)。 (2)我校对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将于 2011年9月中下旬在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复试名单。 (3)进入复试名单的申请人于2011年9月中下旬在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下载打印复试通知书,并于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通过者即可获得我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我校2012年拟招收校际交流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500余人,欢迎广大优秀应届本科生踊跃报考!
希望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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