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本科生奖学金
① 云南大学滇池学院的奖学金怎么样
云南大学滇池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培养志存高远、热爱祖国、服务人民的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我院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满一年的,均可申报本奖学金。
二、申报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管理制度,遵守社会公德,无任何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3.尊敬师长,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完成规定学业。遵守教学纪律,无旷课记录。
5.诚实守信,按时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
三、奖学金类别及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
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同时授予“优秀学生”称号。
1.评选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模范遵守和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文化科技活动,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应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身心健康。
2.等级、奖金金额、获奖比例及综合测评成绩要求
(1)一等奖学金,每人2500元。不超过参评学生数1%,综合测评成绩不得低于90分,学科专业素质和人文素质分不得低于51分;
(2)二等奖学金,每人1000元。不超过参评学生数3%,综合测评成绩不得低于85分,学科专业素质和人文素质分不得低于48分;
(3)三等奖学金,每人500元。不超过参评学生数6%。综合测评成绩不得低于80分,学科专业素质和人文素质分不得低于45分。
以上奖学金的参评者,思想道德素质分不得低于16分。
对获“优秀学生”称号的学生干部,同时授予“优秀学生干部”称号,不占“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名额,奖学金发放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不重复发放。
(二)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学生干部是指党团支委、班委成员,由学院选举产生或任命的团委、学生会、学生自律管理委员会成员及由学院公共教学部聘用的学生体育工作干部。获得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的学生,同时授予“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1.评选条件:
(1)符合优秀学生的评选条件;
(2)德才兼备,品学兼优,积极主动承担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成绩突出,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能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3)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年以上。
2.奖金金额、获奖比例及综合测评成绩要求
奖金每人400元,不超过参评学生干部数的10%。综合测评成绩不得低于75分,学科专业素质和人文素质分不得低于42分,思想道德素质分不得低于16分。
(三)单项奖类别及评选条件
1.类别及奖金金额
(1)学习优秀奖。奖励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分名列前茅。奖金每人300元。按年级专业参评学生数的3%评选。
(2)创新奖。奖励在科技发明、社会实践及其他创新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奖金每人300元。(学院已单独奖励的不在此列)
(3)文体标兵。奖励代表学院参加校级以上(含校级)文艺、体育比赛中获得个人前三名的学生。奖金每人300元。
(4)道德风尚奖。奖励具有良好思想道德风尚,在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工程中事迹特别突出(如见义勇为、志愿者、爱心助教等)的学生。奖金每人300元。
(5)学习进步奖。奖励本学年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分与上学年相比有较大幅度提高(提高10分以上)的学生。奖金每人300元。
上述奖项的参评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分不得低于16分。
2.申报程序
学生个人提出申请,班、系审查后由系推荐;系、部直接向学院推荐,经学院教管领导小组评审认定。
(四)参评指标以年级专业为单位计算,遇特殊情况由系上报学院调整。
四、评审程序和办法
1.奖学金的评定在每年的9月上旬进行,评定过程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2.首先各系公布评审信息,再由各班根据上一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获奖比例,广泛征求意见,进行初评,初评结果应当通知每个学生。经系审核后张榜公布,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上旬将评审结果上报学生工作部。
3.学生工作部对各系上报的奖学金评审结果进行审核后,提请院学生教育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4.拟获奖名单在学院公示,一周内无异议,则自动生效。
五、各类奖学金评定的有关规定
1.获得云南大学滇池学院学生奖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报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或云南省政府奖学金(励志奖学金),荣誉可以兼得,但奖金的发放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
2、除学习进步奖外,各类奖学金原则上不得重复享受。
3.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奖学金的评定,已评上的追回所发荣誉证书及奖金:(1)评奖当年受过刑事、行政处罚或相关纪律处分;(2)评奖当年有一门课程考试不合格;(3)评奖当年未注册;(4)申报材料弄虚作假。
4.院团委、院学生会、院学生自律管理委员会、学生体育干部可评选不超过参评学生干部数5%的优秀学生干部,但要征得所在系的同意,再报送学生工作部。获奖学生不占所在班的评选名额。
5.各系、各单位、班应严格按照评定条件和评选比例进行评选,宁缺勿滥,不得放宽条件和突破比例。
六、表彰和奖学金发放
1.学院对各类奖学金的获奖学生统一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学金。
2.获奖学生的奖学金一次性发放,奖学金优先用于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② 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有奖学金吗
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现有各类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云南省政府奖学金、云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丽江市政府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学校励志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学校国防教育励志奖学金和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十余项,具体标准可在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招生简章或招生信息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