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农林大学本科招生网
Ⅰ 浙江农林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浙江农林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浙江省省属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校是以农林、生物环境学科为特色,涵盖农、工、管、文、理、法、经、艺、医九大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是浙江省唯一的省属本科农林类高校,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林业局共建高校。学校拥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设有16个学院(部),62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优势专业2个,国家卓越农林教育人才培养项目2项,省级重点专业12个,省级优势专业5个,省级新兴特色专业6个;现有省“重中之重”学科2个,国家林业局重点学科1个,省级重点学科8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个,林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0个、专业学位硕士点14个。
第三条 学校位于杭州西郊临安市,占地面积2500余亩,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设施先进,生活条件完善。办学地点:东湖校区地处浙江杭州临安市环城北路88号;衣锦校区地处浙江杭州临安市衣锦街252号。
第四条 学校的国家代码为10341,浙江省代码为:0011(普通招生),0211(基层农技人员定向招生),0237[林学(中加合作办学项目)招生],食品科学与工程(粮油储检)定向招生代码待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明确后公布。
第五条 学生毕业后授予根据国家统一规格印制的“浙江农林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浙江农林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经浙江农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浙江农林大学学士学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招生有关问题,组长由学校招生分管领导担任。
第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校招生日常事务。
第八条 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同时接受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四章 招生批次与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在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招生批次与专业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实行“学校负责,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一条 男女比例不限;同等对待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
第十二条 学校所有的专业教学以英语为外语语种。各专业对英语单科成绩要求如下:
1.报考英语、日语专业的考生,其高考英语成绩要求不低于110分;报考林学 (中加合作办学项目)专业的考生,其高考英语成绩要求不低于105分;英语单科成绩按总分150分计,其他情况按比例折算。
2.报考设计学类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成绩不低于60分,英语单科成绩按总分150分计,其他情况按比例折算。
3.报考其他专业的浙江省考生,其高考英语成绩原则上要求不低于75分。
4.若符合英语成绩要求的生源不足,则适当降分至额满为止。
第十三条 报考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统计学专业的考生,其高考数学成绩要求不低于100分,数学单科成绩按总分150分计,其他情况按比例折算;若生源不足,则适当降分至额满为止。
第十四条 学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并按规定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
第十五条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浙江农林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学校承担为省内有关县(市、区)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和粮油储检人员工作,分别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实施定向招生(招聘)工作,具体定向招生计划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正式公布的为准。
第十七条 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八条 具体录取方式:
1.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生源情况按规定确定调档比例,浙江省调档比例不超过当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05%,其它省(市、自治区)调档比例不超过当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0%。
2.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江苏省考生按照“等级级差法”进行排序,选测科目等级级差为1分,文、理科类专业选测科目要求2B及以上,必修测试科目要求4C1合格及以上。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3.设计学类专业对进档的考生按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当考生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参考其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也相同的,外省考生参考其速写成绩,浙江省考生参考其英语成绩;外省考生速写成绩也相同的,再参考其英语成绩。江苏省的设计学类专业考生综合分的计算公式为:综合分=文化分*50%+专业成绩*4.4*50%,其他省外省份的综合分计算公式与浙江省相同,为综合分=文化分*50%+专业成绩*7.5*50%。
设计学类专业成绩,省外校考省份(江苏、安徽、江西、广西)为参加浙江农林大学设计学类专业测试合格的成绩;浙江省和省外非校考省份(山东、山西、湖南、广东)为考生省统考成绩。
4.学校一批专业全部面向文成等12县开展定向招生工作(即面向省内重点欠发达县定向招生),具体招生批次为一批提前录取,相关计划不对应分配至各县,均面向重点欠发达县招生。志愿实行“专业+学校”形式,每个志愿包括一个院校和一个专业。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每个一批专业限招2人,总共录取计划20人,录取额满为止。投档录取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5.进档录取的新疆预科学生,根据其预科阶段学习成绩并以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具体专业安排。
6.在专业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学校根据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拟录取专业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7.若平行志愿或第一院校志愿生源不足,则接收征求志愿或非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并以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到生源不足的专业。院校志愿不设级差。
第十九条 被我校农学、林学、森林保护、茶学、园艺、园艺(观赏园艺)、植物保护、动物科学、动物医学九个专业和专业方向录取的享受免学费政策的浙江省户籍考生,进校后只能在本批次免学费专业之间转专业。
第二十条 学校设立集贤学院,主要负责创业人才的培养,按照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模式,一二三课堂协同递进,融创业教育于专业教育体系之中,全面培养学生的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
学校设立村官学院,在学生原有的专业教育基础上,面向全校有服务农村、扎根基层意向的学生提供专业化辅导和规范化培训。学院实行学分制,可与原专业学分进行互认,采用“4321”立体交叉式培养模式,即4门核心课程、3大拓展模块、2个素质提升、1项实践锻炼。旨在培养对农民有感情、有一定农村工作知识、初步具有农村工作能力、有意愿为农村基层群众服务的浙江现代农林业未来领导者和基层公共事务管理人才。
第六章 收费、奖励与资助
第二十一条学校收费严格执行浙江省高校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
学校各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工业设计、土木工程、建筑学、风景园林4个专业按6325元/生·学年,园林专业按5750元/生·学年,会计学专业按5520元/生·学年,设计学类专业按10350元/生·学年,其余专业中,工科类、医学类专业按5500元/生·学年,农林类专业按5000元/生·学年,其他专业按4800元/生·学年的标准预收。录取到农学、林学、森林保护、茶学、园艺、园艺(观赏园艺)、植物保护、动物科学、动物医学九个专业和专业方向的浙江省户籍学生免收学费,录取到这九个专业和专业方向的外省学生按5000元/生·学年的标准预收。学年末按学生实际修读学分进行结算。
林学(中加合作办学项目)专业的学费按20000元/生·学年的标准收取。
第二十二条为鼓励优秀学生报考,学校设立新生奖学金,有关奖励规定如下:
1.高考成绩列浙江省理科一批前500名、前1500名、前3000名报考我校的进档考生(平行志愿或院校一志愿,含提前录取批次,下同),相应奖励8万元/人、5万元/人、2万元/人;
高考成绩列学校浙江理科一批新生第1-2名,奖励5000元/人;第3-5名,奖励3000元/人。
高考成绩列浙江省文科一批前200名、前300名、前1000名报考我校的进档考生,相应奖励8万元/人、5万元/人、2万元/人;
高考成绩列学校浙江文科一批新生第1名,奖励5000元/人;第2名,奖励3000元/人。
2.高考成绩列浙江理科二批前50名、前100名、前150名报考我校农科专业的进档考生,相应奖励2万元/人、1.5万元/人、1万元/人;
高考成绩列学校浙江文科二批新生第1-2名,奖励5000元/人;第3-5名,奖励3000元/人。
高考成绩列学校浙江理科二批新生第1-5名,奖励5000元/人,第6-15名,奖励3000元/人。
综合分列学校浙江省设计学类二批文科新生第1-5名,奖励3000元/人;综合分列学校浙江省设计学类二批理科新生第1-2名,奖励3000元/人。
3.省外文理科二批平行志愿(院校一志愿)报考并录取到学校的考生,其高考总分高于所在省(市、自治区)当年文理科一批分数线(重点线)20分(含)以上的,奖励5000元/人。
4.经学校确认,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等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全国一等奖的,奖励5000元/人;获全国二等奖的,奖励3000元/人。获全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奖励3000元/人。
以上新生奖学金不重复发放,有符合两项(含)以上发放规定的,按奖励金额高的发放。
第二十三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林业英才奖学金、亓汉三英才奖学金、自强奖学金和育才助学金等近20种奖助学金。
第二十四条 学校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凡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填报浙江农林大学的考生均适用本章程。
第二十六条 学校通过本科招生网http://zs.zafu.e.cn/公布录取结果。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zafu.e.cn/
招生网址:http://zs.zafu.e.cn/
招生咨询电话:0571-63730908,63737417(传真)
招生办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招生办微信公众账号:zafuzsbgf
招生办腾讯微博网址:http://t.qq.com/zafuzsb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浙江农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Ⅱ 2022年浙江农林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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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简介
浙江农林大学位于杭州巿临安区,杭州龌西科创大走廊的西端,是断江省重点建设高被、浙江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建高校。经过60余年的建设,学校已发展成为以农林、生物、环境学科为特键则穗色,涵盖八大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建立了完整的本硕博人才培养和学位授权体系。学校面向31个省「市、白治区)招生,设有20个学院(部),69个本科专业。现有全日制本科生15966人,研究生4069人,留学生781人,教职工近2100人。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共享院士5人、浙江省特级专家2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5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7人等优秀教师。
学校重视生态文化建设,“两园「校园、褴物园)合一”的现代化生态校园被誉为"“浙江省高校校园建设的一张奕丽名片”、“一个读书做学问的好地方”,被教育部、国家林业局等单位授予“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
浙江农林大学缠续教育学院经过30余年的发展,学院已形成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自考助学、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高素质农民培训等多层次、多形式、较完整的继续教育体系。
报考条件、办学地点及招生专业
报考高起本的考生应具有高中(含中专、职高、按校)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办学地点:杭州市区及杭州地区部分县市、宁波、温州、绍兴、湖州、嘉兴、台州、丽水等
招生层次和专业
收费标准
录取工作
1.录取工作于2022年12月进行。2023年1月中旬左右寄发录取通知书稿卜。
2.录取姐顾政策
1)年满25周岁(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出生)以上考生可在考试成绩上增加20分投档,其它加分政策等可登录断江招生考试网查询。
2)凡报考我院本科类林学、园林、园艺专业考生在上线生源不足时可降20分投档。
毕业与学位
学员通过全国成人高考经录取、注册取得正式学籍并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期满,通过毕重鉴定,将职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国民教育系列成人离等教育学历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如遇或人高等学历盯大教育相关政策调整。则按调整后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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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浙江农林大学 (临安) 第二批提前录取 有什么要求
浙江农林大学在浙江第二批提前批招生有2种类型:
1、面向浙江全省理科生源招收版10个农科专业(如林学、园艺、权农学、植物保护、动物医学等),没有特殊要求,只要上了二批分数线均可填报,优惠是录取这些专业的省内考生免收学费、省外考生适当减免部分学费(省政府财政给交了学费,浙江学生不用交了),就业和其他专业一样自己找工作。
招生代码:0011,招生信息发布:浙江农林大学本科招生网
2、面向浙江省指定县市区考生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招生(招聘),文理科兼有,指定县市区生源考生分数达二批线上可填报。有招生名额的县市区名单、招生专业及数量以当年浙江省农业厅发布的定向招生计划为准。待遇是高考录取前即和本县农业局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合同期5年,顺利毕业的分配到原籍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单位工作,享受事业单位编制。
招生代码:0211,招生信息发布:浙江农林大学本科招生网、各县市区农业局网或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
提前批录取规则是传统志愿,考生应把最有把握录取的院校填在第一志愿,一般来说被二三志愿院校录取的几率极低。
二批线上考生,如填了二批提前批院校,可再填二批院校,两者互为独立。
Ⅳ 2022年浙江农林大学考研有哪些报考条件
2022年浙江农林大学考研有哪些报考条件?
浙江农林大学(Zhejiang A&F University),简称“浙农林大”,位于杭州市,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的报考条件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院校简介:
浙江农林大学位于杭州市临安区、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的西端,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浙江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建高校。学校创建于1958年,时称天目林学院,1966年改名为浙江林学院,2010年更名为浙江农林大学。经过60余年的建设,学校已发展成为以农林、生物、环境学科为特色,涵盖八大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建立了完整的本硕博人才培养和学位授权体系。
学校现有东湖、衣锦、诸暨3个校区,占地面积32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90余万平方米,仪器设备总值4.93亿元。设有20个学院(部),67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国家新工科项目2个,国家新农科项目5个,国家卓越农林教育人才培养计划专业7个,国家级实验教学平台1个,工程教育认证专业1个,国际认证专业1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3个,省级重点专业12个,省级优势专业7个,省级特色(含新兴特色)专业9个。现有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优势特色学科1个,浙江省一流学科(A类)3个,浙江省一流学科(B类)9个;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学科与重点培育学科5个。拥有林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9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类别16个。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国家文化传播基地、国家“111计划”引智基地等国家级创新平台5个,省部级创新平台39个。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或扒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档庆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点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点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报名参加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点中第1、2、3各项要求。
(2)大衫蠢昌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旅游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一)点中的各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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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浙江农林大学招生办电话
浙江农林大学招生办州御电话是0571-63742085。
浙江农林大学(Zhejiang A&F University),简称“浙农林大”,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是浙江省人民政府与农业农村部共建高校、浙江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建高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入选国家“111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为CDIO工程教育联盟、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成员单位。学校创建于1958年,时称天目林学院,1960年与浙江农学院合并成立浙江农业大学,1966年更名为浙毕歼江林学院,1970年7月与浙江农业大学合并,1979年2月恢复独立办学,2010年更名浙江农林大学。

师资力量
截至2022年12月,学校有教职工2143人。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共享院士5人、浙江省特级专家2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1人。
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6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7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3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3人、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3人、科技部创新领军人才2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