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高考第一批本科自愿的设置
Ⅰ 陕西高考志愿可以填几个学校,附具体填报规则方案
2022年陕西高考志愿填报规则暂未公布,以下是我整理的2021年陕西高考志愿填报规则,仅供参考。
一、陕西高考志愿可以填几个学校
本科一批
一共有6个院校志愿,分为院校志愿1、院校志愿2............院校志愿6
每个志愿下最多可以填报6个专业
本科二批
一共有12个院校志愿,分为院校志愿1、院校志愿2............院校志愿12
每个志愿下最多可以填报6个专业
专科批
一共有8个院校志愿,分为院校志愿1、院校志愿2............院校志愿8
每个志愿下最多可以填报6个专业
二、陕西高考志愿填报规则方案
第一步:阅读招生计划
特别提醒考生注意的是,有些高校对填报志愿的要求以及一些有特殊规定的院校和专业进行了提示,考生一定要全部阅读。
第二步:拟定志愿草表
建议考生上网填报志愿前,先将选报的志愿填写到志愿草表上,再按志愿草表上的内容上网填报,可以减少在网上反复修改的次数,减少出错的可能性。
第三步:登录指定网页
登录省招办指定网页,打开浏览器,输入网报网址,如果册闹困网络管理员已经将网报地址设置为浏览器的主页,打开浏览器就可以啦。
第四步:输入用户名和密码
用户名是考生准考证上的14位报名号数字,第一次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要输入初始密码,初始密码是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号。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再点击“登录”按钮即可进入网上填报志愿系统。
第五步:首次登录后必须修改密码
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阅读考生须知。首次进入网上填报志愿系统时,计算机屏幕上会出现修改密码、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及阅读“网上填报志愿考生须知”的界面。考生必须按要求修改初始密码并填写联系地址、电话等信息。考生应仔细阅读“网上填报志愿考生须知”,了解操作流程和相关要求以后再执行“修改”操作。考生只有正确完成本界面操作后方可进入系统进行其它操作。
第六步:选择批次填报志愿
先在网页上点击“填报志愿”按钮,选择要填报的批次进入填报页面,例州念如,你要填报第一批本科志愿,就点击“第一批本科”,进入第一批本科志愿栏,按志愿草表上的院校代号和专业代号填到一本志愿栏内。
填完一本志愿后,如果你还要填报二本志愿,就点击“第二批本科”,进入第二批本科志愿栏填二本志愿。不同批次不同序号的院校志愿和不同序号的专业志愿要填到对应的志愿栏,每个志愿要与志愿栏一一对应,千万不要错栏错位。
第七步:检查核对
院校代号和专业代号输入完毕后,点击“下一步”按钮,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将你填的代号转换成相对应的院校和专业,屏幕上会显示你填报的院校名称和专业名称。这时候,要阅读屏幕上的提示信息,
仔细核实显示的学校和专业是不是你想要填报的,如果不是,或出现红色字体显示的“无效院校”或“无效专业”就说明填错了代号,一定要按正确的代号更正,要不然就张冠李戴了。如果要修改或补填志愿,可以点击“上一步”按钮,返回到填报界面进行修改或补填。
第八步:保存志愿信息
检查志愿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只有点击了“保存”按钮,填报的志愿信息才会储存到网报系统中;不点击的话,志愿信息就保存不了,等于没有填报志愿。每一个批次的志愿填好后,都要点击“保存”按钮,保存这个批次的志愿信息。
第九步:查询志愿,退出系统
把需要填报的各批次志愿全部填报完毕后,点击“查询志愿”按钮,可以全面查看各批次志愿填报情况,检查所填批次、院校、专业志愿是否完整准确,是否存在无效院校志愿或无效专业志愿。如果没有问题了,点击“安全退出”按钮,退出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关闭填报志愿的浏览器页面。
修改志愿:考生可在截止时间之前随时登录系统使用“填报志愿”与“查询志愿”功能。特别提醒考生的是,修改志愿后一定要点击“保存”,否则修改无效,多次修改志愿以考生最后一次保存为准。修改密码与联系方式:考生可在截止时间之前随时登录系弯态统使用“修改密码”及“修改个人信息”功能进行修改。
Ⅱ 陕西高考考生如何报考单设本科批次
1、填报单设本科批次A段(即国家专项计划)志愿的考生要求条件为:已参加2021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本人具有我省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2、填报单设本科批次B段(即地方专项计划)志愿的考生要求条件为:已参加2021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我省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Ⅲ 2008年陕西高考自愿
2008 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报名
2008年实行网上报名。具体办法按照《关于做好200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07〕28号)执行。
各地要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严防“高考移民”和其他不符合条件者违规报名。报名结束后,各市(区)招办要按时将考生资格审查情况书面报送省招办。
二、体检
所有考生必须参加体检。各市、县招办要按照《关于做好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03〕7号)要求,与当地卫生管理部门密切配合,严格选择体检医院和选聘体检工作人员。要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体检工作的各项规定,确保无错检、漏检,严禁弄虚作假。体检结论要由副主任医师(含)以上职称的医生作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所作的体检结论无效。
报考军队院校(含国防生)的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其结论供普通高校录取时使用。录取分数线公布后,总分达到军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还要参加军检和面试。
报考飞行专业的考生如果填报其他志愿,必须参加相应的体检。
体检工作结束后,各地要认真进行总结。市(区)招办应将体检总结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情况统计表》报送省招办。县(区)招办要将考生的体检结论及时反馈给本人,以便考生填报志愿。
陕西省人民医院为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的终检医院,负责对有异议的体检结论做出最终裁定。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要以考生本人现实表现为主。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负责对其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在校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专人输入网上报名系统,学校审查;非在校生的鉴定由其工作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填写在《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上,加盖单位公章。县(区)招办将其鉴定内容输入网上报名系统。考核表留存备查。
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其所犯错误事实、处理意见、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后的表现等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四项基本原则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
四、考试和评卷
文史、艺术(文)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外语和文科综合;理工、体育、艺术(理)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外语和理科综合。外语分为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
全国统考于6月7日至8日举行。各科考试时间如下:
6月7日
上 午
9:00—11:30
语 文
下 午
15:00—17:00
数 学
6月8日
上 午
9:00—11:30
文科综合
理科综合
下 午
15:00—17:00
外 语
2008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写的考试大纲,数学和英语科目由我省自主命题,其他科目使用教育部统一命制的试题。试卷、答题卡由省招办印制。
市(区)、县(区)招办组织考试。考点必须设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确有困难的,经市(区)招办批准,可在县城附近增设考点。每个考场安排30名考生,按单人、单桌、单行编排座位。各科类不满30名考生的尾数考场单独设置,不得混编考场。
各市(区)、县(区)要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陕教生〔2007〕12号)要求,积极创造条件完成电子监控考场建设。所有考点必须安装无线电信号屏蔽设备并确保所有考场在屏蔽范围内。
未完成电子监控考场建设的县(区),其体育、艺术类考生全部集中到市政府所在地考试。
每科考试均随机调换监考员,调换办法由各市(区)招办制定。
对考试中各种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18号)处理。其中:
对考试作弊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参加全国统考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
对参加全国统考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并由其所在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替他人参加全国统考、在全国统考中组织作弊或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学校可给予其开除学籍处分。
考试结束后,市(区)招办要在规定时间内将答题卡(含少年班考试)和备用试卷及备用答题卡送至省高考试卷保管站。
评卷工作由省招办组织,考试成绩由县(区)招办通知考生。不查卷。
全国统考(含省命题)的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包含副题及其答案及评分参考)在使用完毕前按绝密级事项管理。各级招办、各考点、各评卷院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在保密期限内,确保试题、答案、评分参考和答卷不丢失、不泄露。
报考外语专业及其他要求外语口试专业的考生,除参加统考外,还必须参加外语口试。口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五、招生章程
各普通高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学校(含独立学院)全称、校址(分校、校区必须注明),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等学校、公办或民办高等学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等),在各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相关说明,专业培养对外语语种的要求,经批准的男女生录取比例,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如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等。
普通高校必须按照教育部规定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省招办下载并向社会公布。
六、填报志愿
录取批次设置为提前批次(含本科和专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本科和高职(专科)5个批次。实行网上填报志愿,采取录取前填报志愿和录取过程中征集志愿的办法。
录取前填报志愿分两次进行。提前批次、一批本科、二批本科志愿6月9日至13日填报;三批本科、高职(专科)志愿7月4日至6日填报。考生根据自己的报考科类,按照《招生考试特刊》公布的学校和专业名称、代号、录取批次以及网上公布的学校招生章程等,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填报志愿。提前批次设有“愿录取到其他院校”表态栏,其他批次不设此栏。
体育、艺术类考生必须在提前批次填报体育、艺术类专业志愿。其中本科志愿填报在“提前录取本科院校”栏内;高职(专科)志愿填报在“提前录取专科院校”栏内。不得在提前批次填报文史或理工类志愿,否则无效。从第一批本科开始,可以填报文史或理工类志愿。
文史类、理工类考生不得填报其他科类志愿。
录取过程中征集志愿只在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本科和高职(专科)4个批次进行。录取过程中,分批次先按照考生录取前填报的志愿录取,然后将考生录取信息和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和专业,通过互联网发送到各市(区)、县(区)招办公布,同时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布。市(区)、县(区)招办要做好查询服务工作,保证每位考生及时准确了解自己的录取情况和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和专业。没有被录取的考生可以上网填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中一批本科和二批本科设有“愿录取到其他院校”表态栏,三批本科和高职(专科)不设此栏。
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填报志愿,志愿信息校验单由报名点打印,考生本人必须签字确认。
七、考生档案
考生档案分为两种。一种是电子档案,包括考生报名、体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高考成绩、志愿、诚信记录等6部分内容,由省招办建立。考生电子档案是普通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另一种是纸介质档案,包括中学学籍档案和报考材料。纸介质档案的建立、管理及领取办法按照《关于印发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纸介质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招办〔2002〕16号)执行。
八、录取
录取新生工作由省招生委员会组织实施。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招生委员会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分别按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本科和高职(专科)划定。提前批次的本科院校中军队、公安等院校执行二批本科线,国防生和本硕连读生执行院校在普通本科录取的批次分数线。提前批次专科控制分数线从二批本科分数线下延20分。体育、艺术类本、专科录取单独划线。
普通高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各普通高校要在校内通过网络完成录取工作并确保与省招办通讯联络畅通。
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普通高校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
普通高校必须按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录取新生。
普通高校招生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体检、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学校自行确定,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由学校负责。省招办向学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监督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普通高校录取新生要按照省招办规定的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退档等各环节的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未完成录取各环节工作任务的普通高校,省招办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数及录取规则,将考生电子档案设置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学校,将情况上报教育部。
未经教育部批准,普通高校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限制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考生的外语语种。
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能完成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普通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可在高考总分上增加10分投档,由普通高校决定是否录取。
1、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一、二等奖者;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者;
5、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高考总分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高考总分上增加20分投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普通高校调档分数线下延10分投档,由学校决定是否录取。
1、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3、烈士子女。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考生如果符合多项照顾规定,只能取其分值最大的一项。
普通高校必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标注录取类型后报省招办核准,省招办核准后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普通高校根据省招办核准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并加盖本校公章,连同省招办提供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寄送考生本人。
考生入学报到时必须缴验准考证、录取通知书、本人的纸介质档案和学校要求携带的其他材料。各普通高校要认真做好新生资格审查和档案接收工作。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违规行为的新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书面报送省招办。
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应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含准考证号)在报到结束20天之内报送省招办。
各市(区)、县(区)招办,各普通高校要加强对招生信息管理,不得将录取过程中需要保密的内容擅自公开,不得将考生信息提供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按教育部规定严肃处理责任人
九、定向就业招生
有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应加强宣传工作,对定向生的就业去向、奖学金设置、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等要求,应通过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
定向就业招生面向全省所有考生,与非定向就业招生同时录取。普通高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可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该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由省招办补充投档,学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若仍不能完成,则就地转为非定向就业计划执行。
填报定向西藏就业志愿的考生,还要填写《200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收定向西藏就业考生申请书》,并由家长或监护人签署意见,以备学校录取时参考。定向西藏就业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
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生的考生,必须在入学注册前与学校及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学校对无故拒签协议的新生,可取消其录取资格。定向就业生毕业后必须到定向单位就业。
定向就业单位及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不得参与普通高校定向就业录取工作。普通高校及定向就业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利用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向考生收取国家政策规定范围以外的费用。
十、特殊形式招生
艺术类专业招生按照《关于做好2008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07〕31号)执行。体育类专业招生按照《关于做好2008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08〕11号)执行。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按照《关于印发2008年陕西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陕招办〔2007〕29号)执行。公安院校、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办法另行通知。部分普通高校单独考试录取、自主选拔录取试点,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招生,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
十一、招生经费
市(区)、县(区)的招生经费由地方教育事业费列支。
考生必须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
十二、招生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负责全省招生工作。
各市(区)、县(区)人民政府要成立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同级人民政府负责人兼任,副主任委员、委员由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兼任。
招生委员会在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招生委员会的双重领导下负责本地区招生工作。
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委员会的常设机构,代表招生委员会行使职权。要确定必要的编制,配备专职干部。
招生委员会的职责:
1、执行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普通高校招生政策,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必要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并向社会公布;
2、负责组织考生报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考试、纸介质档案建立、信访以及其他工作;
3、组织开展招生考试的科研、宣传和培训工作;
4、保护考生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正当权益;
5、受行政部门委托调查处理或协助有关部门调查本地区招生考试工作中发生的问题。
普通高校招生机构、人员配备、工作职责按教育部要求执行。
Ⅳ 陕西高考志愿可以填几个学校几个专业
每年陕西高考志愿填报政策的不同,导致每年志愿填报相关规定也不同,具体陕西高考志愿可以填报几个学校和几个专业,考生要根据2021年陕西高考志愿填报指南的规定去填写,也可以在聚志愿网站查询每个省份的志愿填报规则,本文我整理了陕西高考志愿填报的规定,考生和家长可先参考!
一、2020年陕西高考志愿填报规定
填报志愿
第二十三条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共设置5个批次:提前批次、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高职(专科)批次。提前批次中的艺术类本科B段和艺术类专科A段、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模式。提前批次(艺术类本科B段和艺术类专科A段除外)和其他特殊类型招生实行梯度志愿模式。
第二十四条在考生分数、位次和各批次、各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之后,考生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填报志愿。填报志愿分3个阶段进行:提前批次、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志愿在7月24日12∶00至7月27日12∶00填报;本科二批志愿在本科一批录取结束后填报;高职(专科)志愿在本科二批录取结束后填报。
第二十五条考生位次按照参加相同科目考试的考生成绩共同参加排序的办法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列,即文史类与艺术(文)类考生共同排列位次,理工类与艺术(理)类、体育类考生共同排列位次。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的单科分数由高到低排列。总分、单科分数全部相同的,属并列位次。梯度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不计考生位次,考生总分相同即属并列情况。
第二十六条参加提前批次录取的文史类、理工类本科院校和专业包括军队院校、公安本科专业、司法本科专业、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免费医学定向生;国家公费师范生;定向就业免费师范生;部分高校本硕分流培养专业、卓越班、基地班;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本科院校及专业,分A、B、C三段,投档录取按三段顺序依次进行。投档录取之后,未完成计划公开征集志愿。
提前批次文史类、理工类本科A段为军队院校、公安本科专业、司法本科专业、中国消防救援学院,设置1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
提前批次文史类、理工类本科B段为免费医学定向生,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
提前批次文史类、理工类本科C段为除上述A、B段以外的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本科院校及专业,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
参加提前批次录取的文史类、理工类专科专业包括公安高职(专科)专业、定向培养士官;个别有特殊要求的高职(专科)院校及专业,设置3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
所有提前批次文史类、理工类院校的专业志愿后都设有“愿意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文史类、理工类考生不能兼报其他科类志愿。
第二十八条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参加单设本科批次录取,实施区域按照《关于做好重点高校在陕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陕试普招〔2019〕3号)规定执行。单设本科批次分A、B两段,采用平行志愿模式并单独填报。
单设本科A段为国家专项计划,设置6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愿意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单设本科B段为地方专项计划,设置4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愿意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考生报考单设本科批次的条件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经县(区)招委会资格审查并公示合格的考生可以填报该批次志愿。该批次录取结束后,省招办将公示录取考生名单。如有举报且经查实存在资格造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录取资格,同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本科一批设6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本科二批设12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G、H、I、J、K、L,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高职(专科)设8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G、H,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平行志愿各批次不设置“愿意录取到其他院校”的调剂表态栏,每所院校设“愿意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第三十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和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分A、B两段填报在院校所在普通批次之前的专门栏目。其中,A段为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设1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仅供符合条件并已公示的考生填报;B段为高校专项计划,设1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仅供通过资格审核和相关高校考核合格且公示的考生填报。A、B两段均设“愿意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第三十一条定向就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华侨大学预科班、 四川大学 国防科研试验部队预科班志愿分别设置在院校所在普通批次志愿之后,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志愿设置在本科二批志愿之后,顺序依次为:①定向就业志愿,②民族班志愿,③少数民族预科班志愿,④华侨大学预科班志愿,⑤ 四川大学 国防科研试验部队预科班志愿,⑥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志愿。其中定向就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各设2个院校志愿,华侨大学预科班、 四川大学 国防科研试验部队预科班各设1个院校志愿。定向就业院校设2个专业志愿,少数民族预科班设3个专业志愿,其余均设1个专业志愿。所有志愿均设“愿意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可填报上述志愿。
第三十二条各批次招生计划未完成时,采取征集志愿的办法进行补充。每批次正式投档录取后,省招办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和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征集志愿信息。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时高校如对填报本校征集志愿的考生有最低位次、分数要求(不得高于正式投档录取时的最低位次及分数),应提前向省招办提出申请。
本科二批录取时将视情况决定是否降分征集志愿。
二、陕西高考志愿填报指南和注意事项
对高校今年录取分数的判断,专家建议用录取线差来表示。比如这个院校在一本录取,属于一本院校,它今年的录取分数可能比一本线高出多少分,我们以什么为依据呢?应该根据往年的情况来分析,所以我建议要分别计算一下往年这所高校的分数线差是多少?找3年、5年的分数看一下。 第二个,对于这个院校往年录取线差的稳定性进行判断。比如说2008年录取线差高出一本线50分,2007年高出一本线80分,2006年高处一本线70分,有一个波动,这个波动越小他们互相之间差值越小,这就说明它越平稳,所以我们选择院校应该选择录取院校比较稳定的院校,尤其是第一志愿选择这样的院校,这样会更有把握。 http://www.CreDitSaiLing.Com
有录取线差了,我们对稳定性也有判断了,报考的时候我们还要留有一定的余地,保险的空间,假设录取线差很稳定,08年高出一本线50分,07年高出一本线55分,06年高出一本线53分,即使这样,那么我们也要留一定的余地,今年你报考它应该在它平均录取线差的基础上加上10分或者15分,留一定的保险空间,这样才能保证最大限度录取。即使今年发生一点小的波动也可以保证我们被录取。
供大家参考,但这项工作我建议各位考生要做一下,一定要按照定量分析的方法去做基本的分析。然后再进行其他的定性判断和综合考虑,这样会更把握。
某年录取线差=当年平均录取分数-当年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
下面以某重点大学在北京招生情况为例,计算录取线差如下:
例:某重点大学(理工类)在北京2003——2008年录取情况简单线差法分析示例:
平均录取线差=(62+70+69+69+64+58)/6=65
很显然,根据往年的情况来看,报考此大学平均需要65分的线差,最高的年份需要70分的线差。为保险起见,报考该校还必须根据录取分数区间大小、录取人数在各分数段分布情况留出足够的保险空间,建议考生至少要留10分以上的余地。
Ⅳ 陕西专科志愿填报时间
陕西高职(专科)批次将于8月5日8:00至8月7日12:00填报志愿。
2022陕西省填报志愿分3个阶段进行:提前批次、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含专科)志愿在6月24日12:00至6月27日12:00填报;本科二批志愿在本科一批录取结束后填报;高职(专科)志愿在本科二批录取结束后填报。
在考生分数、位次和各批次、各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之后,考生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填报志愿。

2022年陕西高考志愿数量
一、陕西高考:本科一批志愿
可填6个学校,每个学校可填6个专业。
梯度建议:“冲”的梯度填1个学校,“稳”的梯度填3个学校,保的梯度填2个学校。
二、陕西高考:本科二批志愿
可填12个学校,每个学校可填6个专业。
梯度建议:“冲”的梯度填2个学校,“稳”的梯度填6个学校,保的梯度填4个学校。
三、陕西高考:专科批志愿
可填8个学校,每个学校可填6个专业。
梯度建议:“冲”的梯度填1个学校,“稳”的梯度填4个学校,保的梯度填3个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