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本科毕业生转正定级表
Ⅰ 转正定级规定
法律分析:对录用时已明确报考职位的新录用国家公务员,按报考职位和德才表现任命职务,根据本人的学历、资历条件,确定级别。
法律依据:《新录用国家公务员任职定级暂行规定》 第五条 对录用时已明确报考职位的新录用国家公务员,按报考职位和德才表现任命职务,根据本人的学历、资历条件,确定级别。
对录用时未明确报考职位的新录用国家公务员,一般按以下规定任命职务,确定级别。
(一)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人员:
高中和中专毕业生,可任命为办事员,定为十五级。
大学专科毕业生,可任命为科员,定为十四级。
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第二学士学位的大学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可任命为科员,定为十三级。
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可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十二级。
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可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十一级。
(二)新录用的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人员,根据本人德才表现、学历、工作经历和原任职务,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任命职务、确定级别。
市(地)级以下行政机关录用的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如不能按上述第(一)、(二)项规定任命职务,可以在第(一)、(二)项规定的基础上低一级任命职务,并比照上述第(一)、(二)项规定确定其级别。
Ⅱ 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表怎么填
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说明
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说明
符合下面框格内条件的工程类大中专毕业生,工作一年后,认真填写表
1
、
表
2
、表
3
,准备
4
张小二寸免冠近期彩照,办证费
30
元,毕业证、身份证复印
件,在每年
11
月份前把上述材料交处党工部,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及技术职称证
和聘书。证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通过项目部统一报名的还需填写表
4
。)
《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第十九条,
符合下
列条件之一的,按有关规定可直接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一)工程师:获得博士学位;或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
3
年;
或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后取得硕士学位满
1
年,累计从事本专业工作满
3
年。
(二)助理工程师: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后,
1
年见习期满;或获得大学专科学
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
3
年。
(三)技术员:获得大学专科或中专学历后,
1
年见习期满。
另附:表
1
、
2
、
3
填写说明:
表
1
:《干部履历表》填表说明:
《干部履历表》
要求使用碳素或蓝黑墨水钢笔逐项认真填写,
不能遗漏;
字迹
要端正、清楚,不得有任何涂改;所填内容要准确无误,无内容填写时,在表格
内填“无”,所填写内容不要超出表格线。“履历表”最后一页的“填表人签
名”处由本人签名确认。最后一栏“审查机关盖章”,经审核部门审核后盖章。
1
、“姓名”栏中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用字要固定。
2
、
“民族”要写全称。
如“汉族”、
“回族”,
不能简称“汉”、
“回”。
3
、
“出生日期”按公历填写到日。
如与身份证不一致的,
请在最后一页“其
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一栏中注明。
4
、
“籍贯”填写本人的祖籍所在地。
“出生地”栏中填写本人出生的地方。
“籍贯”和“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划分填写,
要填写省、
市或县的名称,
如“安
徽霍山”、
“湖北武汉”,
不要填为“安徽省霍山县”、“湖北省武汉市”。
直
辖市直接填写市名,如“上海”、“重庆”等。
5
、“学历”填写获得的最高学历(高中以上)。分别为中专、大专、本科、
研究生毕(结、肄)业,其中研究生按博士研究生毕(结、肄)业、硕士研究生
毕(结、肄)业、研究生班毕(结、肄)业填写。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学的高等
院校毕业生,填写“大学普通班”学历。凡在各类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函大、
夜大、职大、干部管理学院等)或通过自学考试取得学历的,应具体写明,如:
“电大本(专)科毕业”、“自学考试大专毕业”等。在各级党校函授毕(结、
肄)业的,应填写“××党校本(专)科函授毕(结、肄)业”。不得填写“相
当××学历”。研究生班不能填写为“研究生”学历。最高学历为高中以下者,
本栏填“无”。
6
、
“学位”填写获得学位的具体名称,
如“文学学士”、
“理学硕士”等。
多学位的可同时填写。
仅有学位而无学历的,
只填写学位。
国外获得的学位,
必
须经过教育部认证。
7
、“单位职务”要填写本人现担任的最高职务,应填写全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