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本科招生办
『壹』 扬州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录取查询怎么打不开啊
三种可能:一是还没有到录取开放查询时间。二是当前查询人数较多,网络繁忙导致无法登录网站。三是网站处于维护升级中。总之,你要耐心等待,总有打开的时候。
『贰』 江苏: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院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工作碰伍数,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办学实际,经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橘烂研究,特制笑首定本章程。
第二条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创办于1998年,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为独立学院。
第三条学院基本情况
一、学院全称:扬州大学广陵学院
二、学院代码:国标代码13987,江苏省招生代码1844,在江苏省外各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代码以各省级招考机构公布的为准
三、学院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南路199号
四、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五、办学层次:普通类全日制本科
六、学习年限:四年
七、颁发证书: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学院成立以扬州大学广陵学院理事会理事长为组长、学院院长和学院党委书记为副组长的“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其他院领导和招生就业处相关负责人。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录取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设立专门的纪检监察组,对考试及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同时接受扬州大学纪委、省级招考机构和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及时公开选拔结果。
第六条学院招生网( http://glxy.yzu.e.cn/col/col6695/ )、“广陵招生”微信公众号是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宣传的官方渠道,学院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相关信息(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学费标准、录取结果、历年数据、信息公示、工作进程等)将通过以上官方渠道及时发布。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学院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要求,统筹考虑学院人才培养需要、专业办学条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作等实际情况,确定学院分省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考生亦可访问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招生网查询。
第八条根据教育部规定,学院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具体使用办法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相关要求执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九条如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内专业生源不平衡,部分专业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时,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专业计划调整。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条报考条件
1.凡符合生源地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所有专业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新生入学时,学院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视情况予以适当调整专业直至退回生源所在地。
3.新高考改革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所选的选择性(或等级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所填报专业或院校专业组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所选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其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4.高考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的报考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报考语种;所有专业,进校后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慎重报考。
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所在生源地组织口语测试的,口试成绩须合格及以上。
5.江苏省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统一考试,且专业考试成绩合格。
河南省、安徽省、福建省、浙江省美术类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专业统一考试,且成绩均合格。
第十一条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
学院依据教育部和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院负责、省级招考机构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按分排序、遵循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远程网上录取。专业(组)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
2.调档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考情况与省级招考机构协商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学院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按照传统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学院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志愿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3.江苏省内录取办法
(1)普通类
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顺序安排录取专业。当高考文化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由专家组集体评议,确定考生优先投档顺序。
(2)艺术类
按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从高到低顺序安排录取专业。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由专家组集体评议,确定考生优先投档顺序。
4.江苏省外录取办法
(1)普通类
内蒙古自治区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安排录取专业;其他非改革省(直辖市、自治区)按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录取专业。实际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理科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文科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
高考综合改革省(直辖市),按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录取专业。实际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或选择性科目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成绩(或选择性科目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2)艺术类
河南省、安徽省、福建省、浙江省考生: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要达到所在省招生部门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进档考生按文化考试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排序(安徽省按照其省考试院折算后投档成绩排序、福建和浙江按综合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录取。
江苏省外美术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5.符合生源地招生委员会规定的照顾录取政策中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参与专业录取排序。
6.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
第十二条学院拟录取名册报各省级招考机构审核批准后,即作为正式录取依据。学院根据录取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学院公章并经院长签发后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并同时通过“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招生网”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其他
第十三条收费项目及标准
1.学院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3〕154号、苏价费〔2013〕83号、教高函(2018)4号)按学年收取学费,具体收费标准:医学、艺术类本科各专业16500元/学年,人文社科类本科各专业14000元/学年,理工科类本科各专业15000元/学年,嵌入式培养本科专业17000元/学年。
具体收费标准亦可在各省级招考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及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招生网查阅。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新生入学须知》也将告知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
2.学生住宿由学院统一安排。学院根据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02〕369号),住宿费为每人每年1500元。
第十四条奖助贷学金
1.学院现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奖励面达40%以上,年发放金额近700万元,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特等奖学金6000元/年·生。学院为考取研究生的学生专设“学恒”奖学金。学院还设有扬州五亭桥缸套奖学金、扬州校友会助学金、邗建大学生圆梦基金等社会奖助学金,年发放金额近60万元。
2.勤工助学基金:年发放金额超过300万元。
3.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措施:①勤工助学;②困难补助;③生源地助学贷款;④奖助学金。
第十五条复核复测
所有录取考生在报到后要进行新生入学材料复核、艺术类新生专业能力复测和身体复查。对于入学身份材料与录取资料不一致、专业能力复测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纪检监察组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材料、*、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入学资格。身体复查,对体检结果明显与考生电子体检结果不符者,学院按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瞒不报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4-87993999、87994013、87993666、87997337、87978108
监督电话:0514-87993979
传真:0514-87994026
网址: http://glxy.yzu.e.cn
微信公众号:ydglzs 微信名称:广陵招生
通信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南路199号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招生就业处(邮政编码:225100)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学院也将作出相应调整,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叁』 扬州大学综合素质评价招生成绩什么时候出来啊
按照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扬州大学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章程》的规定,根据考生面试考核成绩、招生计划分布,报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确定孙思逸等154名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类文科考生、李之璠等411名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类理科考生、吕佳键等93名农学学科潜质类考生获得扬州大学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入选资格,现予以公示(见附件,以准考证号为序)。相关说明如下:
1.扬州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开通成绩查询,考生可用姓名、身份证号信息在综合评价成绩查询页面查询面试成绩。
2.按文件规定,我校综合评价录取计划数为300人,入选人数按综合评价录取计划数200%的比例计算,我校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应入选600人。文科合格线为88.67分,理科合格线为87.33分,农学学科潜质类合格线为79.33分。考虑各科类最后同分情况,共入选考生658人,其中文科最后同分多入选26人,理科最后同分多入选31人,理科(农)最后同分多入选1人.
3.入选考生名单公示期为
6月20至6月26日。对公示人选如有异议,请于2018年6月26日前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我校反映。
4.按照文件和章程规定,获得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入选资格、且高考成绩达到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下20分之内、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达到BB(含)以上(报考我校农学学科潜质两门选测科目等级为1B1C)、必测科目达到4C1合格的考生,须在省考试院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内凭动态口令卡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综合评价录取高校志愿。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填报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即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评价录取资格。
5.综合评价志愿专业填报,以省考试院发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类文科考生可以填报文科本一批次1381扬州大学下所有专业;
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类理科考生可以填报理科本一批次1381扬州大学下所有专业;
农学学科潜质类考生可以填报理科本一批次1382扬州大学下所有专业。
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类的理科考生如选择我校农学学科潜质类专业填报,选测要求须为BB(含以上)。农学学科潜质类的考生只能在农学学科潜质类招收专业中填报。
6.专业录取原则,我校将按考生加权综合评价得分确定考生享受的优惠政策,并按照加权综合评价分从高到低,依照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线上考生人数超过计划数,按加权综合评价得分从高到低录满为止。
7.联系方式
招办电话:0514-87971618、87991362(传真)
通信地址: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邮编225009)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监督电话: 0514-87972358。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肆』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面向江苏省)
一、学校全称: 扬州大学 广陵学院
二、校址:江阳路南校区(江苏省扬州市江阳中路131号)
江阳路北校区(江苏省扬州市江阳中路136号)邮编:225009
三、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四、办学层次:普通类全日制本科
五、学习年限:四年
六、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根据《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的有关规定,我校对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提出如下要求:
选测科目:普通类专业统一确定为BC;
必测科目:普通类专业统一确定为4C1合格,艺术类专业D级不超过三门;
综合素质评价:按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七、特殊要求与限制情况
1、外语语种要求:日语专业的报考语种为英语或日语,报考语种为非英语或日语的考生请慎报;英语专业报考语种为英语,报考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请慎报;非外语专业的考生入学后外语教学均开设英语课程;报考外语类专业须口试成绩符合要求。
2、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考试院组织的专业考试。
3、所有专业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新生入学时,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视情况予以适当调整专业直至退回生源所在地。
八、录取规则:
(一)调档
1、我校在综合素质评价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学业水平测试符合我校等级要求、统考科目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照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05%的比例,按高考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调档。
2、符合江苏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投档及参与专业的选择。
(二)普通类专业录取办法
基本原则:遵循专业志愿,依据选测科目,实行先分数后等级,择优录取。
1、先分数后等级:对进档考生按总分排序,当总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选测科目考试等级排序,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及所录取专业。
2、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优先录取高分考生;对总分相同或相近的考生,综合考虑单科相关分等因素,进行专业调配。
3、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按照专业二志愿→三志愿……→服从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调配专业。
4、专业之间按分数级差录取,其专业级差为0-3分。
5、投档成绩达到江苏省本科二批省控线者,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
(三)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学业水平测试要求:必修科目测试D级不超过三门;
2、美术类专业: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出档考生,按考生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对其中文化分或专业分排列前三名的考生优先录取。
3、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优先录取高分考生;对总分相同或相近的考生,综合考虑单科相关分等因素,进行专业调配。
4、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按照专业二志愿→三志愿……→服从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调配专业。
5、专业之间按分数级差录取,其专业级差为0-3分。
(四)我校拟录取名册报省考试院审核批准后,即作为正式录取依据。我校根据录取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我校校章后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并同时通过“ 扬州大学 广陵学院招生网”向社会公布。
九、预留计划使用办法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十、监督和保证
1、学院严格执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及时公开选拔结果。
2、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
十一、学历、学位证书: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 扬州大学 广陵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 扬州大学 广陵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十二、收费项目及标准:
我校严格执行江苏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费。
1、学费:医学艺术类本科各专业16500元/学年,人文社科类本科各专业14000元/学年,理工科类本科各专业15000元/学年(详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编印的《江苏招生考试报》招生计划专刊)。
2、住宿费:1200-1500元/学年,按物价部门实际核定的住宿标准执行。
十三、奖、助、贷学金
(一)奖助学金: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特等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和国家助学奖等,年发放金额近600万元;
(二)勤工助学基金:年发放金额50万元。
(三)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贷款):是由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出资,学生就读的中学确定贷款申请资格,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申请手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经办机构代理放款的信用助学贷款。录取的新生,并获得生源地贷款资格的学生,持生源地贷款所需的材料,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申请贷款手续。
十四、附则:
1、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4-87997337、87993999、87978108、87994013
传真:0514-87994013
网址:http://glxy.yzu.e.cn
微信公众号:gh_07061ee2d1b8;微信名称:广陵招生
2、本章程由 扬州大学 广陵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果国家或江苏省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学校也将作出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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