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
『壹』 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条件
内蒙古师范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名额
2015年计划招生1148人(含学术型研究生600人、专业学位研究生548人),实际招生计划以国家正式下达的指标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学术型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的人员,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这类考生复试时需提交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原件(附复印件一份)和至少8门国内本科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报考、录取资格,直至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④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⑤部分专业对考生的特殊要求参见专业目录备注栏。
⑥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1. 教育硕士、体育硕士、艺术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社会工作硕士、翻译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的报考条件同学术型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2.公共管理硕士(MPA)、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1)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报考条件中1、2、3各项的要求。
(2)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②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③已获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2.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3、网报时间:2014年10月10日-31日,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1月10日-14日,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报考我校美术学院、雕塑艺术研究院考素描科目的考生选择报名点时,必须选择呼和浩特市报名点;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网上打印准考证:2014年12月15日—2014年12月29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5、为方便与考生联系,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联系电话和详细通讯地址(所填联系电话包括手机和家庭电话,手机必须确保在入学前不更改号码)。
6、请考生务必在进行网上报名前详细阅读我校对考生的报考条件要求,自审合格后再报名,否则,造成不发准考证、不予复试、不予录取等后果完全由考生自己承担。
四、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日期: 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9日进行)。
3.初试成绩公布办法:初试成绩于2015年3月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布,不再单独发给成绩通知单。
4.复试: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上通知合格考生复试名单,不再寄复试通知书。复试科目:外语和专业课,专业课复试科目及参考书已经列在本简章上,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要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考生还需在复试时考思想政治理论,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复试时间及其他具体事宜请于4月初以后到研究生院网站查询。考生复试时须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持学生证),同等学力考生提交相应材料,享受政策照顾的少数民族考生除带上述证件外还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五、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学制
学术型研究生学制3年,教育硕士、体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社会工作硕士、翻译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学制2年,艺术硕士学制3年,公共管理硕士学制2.5年。
七、学费及奖助政策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范围覆盖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奖学金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2)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不重复享受。
(3)研究生自治区学业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比例为总人数的30%,;二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比例为总人数的100%。
3.研究生“三助”津贴
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人数的10%比例设立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等“三助”岗位。其中,助研工作津贴由课题组的科研经费支付;助教和助管工作津贴标准为每生每月300元,由学校支付。
4.特殊困难生补助
特困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比例为全日制在校生总人数的1%;减免全额学费和50%学费的人数比例各占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总人数的1%;
八、招生查询:
有关信息可在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查询。
咨询电话:0471-4393213E-mail:[email protected]
传真:0471-4393213学校代码:10135
通讯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81号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010022联系人:邰金宝
『贰』 内蒙古师范大学招生2010年艺术类区内招生要求
内蒙古师范大学2010年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10-05-21 作者:zwb 浏览次数:1499
内蒙古师范大学201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经内蒙古师范大学招生委员会研究制定内蒙古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第二章 办学地点及层次
第二条:学校名称: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校代码:10135
第三条:学校校址:
赛罕校区: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81号。
盛乐校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盛乐经济园区。
青年政治学院: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内蒙古青少年生态园。
人民武装学院:呼和浩特市海拉尔西路军区教导大队。
兴安学院:乌兰浩特市乌察公路160号。
第四条: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专科。
第五条:办学性质:国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自治区重点大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成立了由校长任主任,主管校长和纪委书记任副主任,学校主要职能部门领导组成的学校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招委会”),重大问题由学校招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第七条: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普通高考本、专科生招生录取的日常管理工作。招生办公室和各学院参与招生录取工作的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对参与和派出的招生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选拔和培训,确保学校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第八条:学校成立了由学校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审计监察处有关领导组成的学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检查招生工作全过程。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
第九条:招生专业与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我校报送各省市招生管理部门,并由我校和各省市招生办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录取批次
1.艺术类:区内本科提前录取,区外按各省(市、自治区)具体要求安排。
2.体育类:区内本科提前录取,区外按各省(市、自治区)具体要求安排。
3.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区内本科一批,区外按各省(市、自治区)具体要求安排。
4.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普通文科本科专业:区内本科二批录取。
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专科专业:区内高职高专批次,区外按各省(市、自治区)具体要求安排。
5.内蒙古师范大学人民武装学院普通文理科:高职高专批次。
第五章 招生条件
第十一条:招生条件按照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各省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二条:体检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有特殊要求的专业:
1.英语专业及各个专业方向、专业方向为英语的各个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
2.一批本科中的英语专业要求考生外语口语、听力成绩达到及格标准,同时英语笔试成绩达到110分以上。。
3.一批本科的旅游管理专业要求身高:男生1.70m以上,女生1.60m以上。
4.舞蹈学专业考生年龄限22周岁以下(1988年9月以后出生)。要求身高男生1.70m以上,女生1.60m以上。
5.俄语专业有俄语基础的考生优先。
6.日语专业有日语基础的考生优先。
7.填报音乐表演(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须有我校面试合格成绩并且体检合格,如无面试合格成绩或体检达不到要求,我校不予录取。
8.一批本科中数学与应用数学(汉语授课)数学成绩要求90分以上,物理学(汉语授课)、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数学成绩要求80分以上,数学与应用数学(蒙语授课)、物理学(蒙语授课)专业数学成绩要求60分以上;电气信息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汉语授课)专业数学成绩要求75分以上。
9.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蒙汉双语)专业汉语文成绩要求90分以上。
10.对外汉语专业外语成绩要求90分以上。
11.国际交流学院专科各专业外语成绩要求70分以上。
12.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各专业外语要求40分以上。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录取方式:学校积极配合各省(市、自治区)计算机网上录取工作,全部采用网上远程录取的方式。
第十五条: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六条:提档比例:按照有关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专业录取原则: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清的方式;如有剩余计划再采取第一志愿、第二专业清的方式。
第十七条:
1.美术学、绘画、雕塑、动画、艺术设计(艺术设计专业各方向)、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艺术设计专业各方向)专业录取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照公正、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还应符合教育部及本省对省联考的相关规定。
(1)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以上,按考生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2)黑龙江、山西、河北、山东、湖南的考生,达到本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后,考生参加我校的考试,录取时以我校的专业课合格成绩进行折合(总成绩=专业课得分÷专业课总分×100+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 ),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3)区外承认省联考的考生,本科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达到本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后,(总成绩=专业课得分÷专业课总分×100+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 ),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2.音乐学、舞蹈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后,专业课合格成绩乘60%,文化课成绩乘40%,两项成绩相加为考生总成绩(即考生专业课成绩×60% +考生文化课成绩×40% =考生总成绩),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河北的舞蹈学专业考生,辽宁、山西、山东、陕西、河北的音乐表演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后,考生参加我校的考试,录取时以我校的专业课合格成绩进行折合,专业课成绩乘60%,文化课成绩乘40%,两项成绩相加为考生总成绩(即考生专业课成绩×60%+考生文化课成绩×40% =考生总成绩),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3.体育教育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术科成绩达到自治区最低控制线后,考生术科成绩达到85分以上者,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4.社会体育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术科成绩达到自治区最低控制线后,考生术科成绩达到80分以上者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5.音乐表演(空中乘务)专业考生,面试成绩合格:按考生志愿,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优先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面试成绩×60%。
陕西、甘肃、黑龙江、吉林的音乐表演(空中乘务)专业考生,面试成绩合格:按考生志愿,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优先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面试成绩×60%。
6.电气信息类大类招生,学生入学一年后根据志愿和学习成绩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3个专业进行培养。
7. 一批本科旅游管理专业招生,学生入学一年后根据志愿和学习成绩分酒店经营与管理、旅行社经营与管理、旅游管理3个专业方向进行培养。
8. 本科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艺术设计专业各方向)、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表演),专科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人民武装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
第十八条:保送生录取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招生办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高水平运动员:符合国家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条件的、文化课成绩达到要求的,按加试术科成绩择优录取。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条:招生咨询电话:0471-4392514,欢迎考生及家长咨询。
网址:http://www.imnu.e.cn。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第二十一条:学费:普通本、专科学费3500元/学年;体育学院运动训练专业,音乐学院、美术学院、雕塑艺术研究院、国际现代设计艺术学院各专业,基础教育学院美术教育、音乐教育专业,青年政治学院艺术设计专业7000元/学年;体育学院其它专业,传媒学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基础教育学院体育教育专业6000元/学年;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各专业,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基础教育学院计算机应用技术、英语教育专业,青年政治学院英语(旅游英语)专业,人民武装学院人民武装指挥专业5000元/学年;音乐表演(空中乘务)专业130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16000元/学年。蒙语授课专业学费均在同类汉语授课专业学费标准基础上下调20%。住宿费:700元—900元/学年。
第二十二条:奖学金与贷款:国家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占学生数的0.3%;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占学生数的3%;国家助学金每人平均2000元,占学生数的28%。学校设有专业奖学金,每人300—400元/年;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800元,占学生数的5%;二等奖500元,占学生数的10%;三等奖300元,占学生数的30%。学校还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单项奖学金、困难补助等方式,为贫困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提供机会和保障。
第二十三条:严格遵守学校招生录取原则,杜绝录取过程中的舞弊行为,对违反录取原则和招生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第二十四条:热情接待来信来访,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实行六公开三监督制度,认真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内蒙古师范大学负责解释。
内蒙古师范大学
2010年3月
『叁』 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分数线
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分数线如下:
旅游管理(162)、美术(354)、科学技术史(324)、俄语笔译(405)、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367)、学科教学(英语) (34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343)、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342)、运动人体科学(315)、艺术设计(354)、小学教育(356)、文艺学(385)、公共管理(168)、体育教育训练学(310)。
学校有赛罕校区和盛乐校区,占地总面积38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94余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32亿余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6.4亿余元,馆藏图书268万余册,电子图书185万余册;下设27个教学机构,开设95个本科专业;有教职工2074人,在校全日扰判制缓伍改本专科生30100人、研究生4380人。
学校有教职工2074人(不含合作办学),其中专任教师1292人,具有博士学位专任教师519人,正高级职称专任教师222人,副高级职称专任教师436人;有博十生导师99人橘银,硕十生导师101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