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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本科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4-03-16 12:29:11

① 2014年青岛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05月12日讯,(liuxue86.com)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学校官方《2014年青岛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内容。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青岛大学2014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和学校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青岛大学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大学2014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青岛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青岛大学招生工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青岛大学  学校代码:11065

第五条  学校地址:中心校区(青岛市宁夏路308号)   

东校区(青岛市松岭路93号)

西校区(青岛市登州路38号)                           

第六条  办学体制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第八条  基本情况:

青岛大学位于美丽的海滨城市青岛,坐落在黄海之滨、浮山之麓,依山傍海,风景秀丽。经过多年发展,现已成为规模较大、学科齐全、水平较高、师资优良、享有较高社会声誉的综合性大学。这里学者云集,既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又充满浓郁的时代气息,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目前,学校设有23个学院、98本科专业,涵盖文学、历史学、哲学、理学、工学、医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现有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5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种博士专业学位类型,涵盖18个培养领域;3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75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6种硕士专业学位类型,涵盖62个培养领域。学校在校生达到42000余人,其中本科生34000余人,专科生2004人,博士、硕士研究生5642余人,外国留学生550人。 

学校拥有国家重点学科2个,山东省重点学科20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特色专业13个;国家精品课程3门,省级精品课程41门;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省级教学成果16项;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9个;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基础实验室与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17个;2个本科专业入选教育部第三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1个专业入选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学校设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华文教育基地。

学校是国家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高校,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是教育部、卫生部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高校。2012年,学校被确定为山东省首批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人民政府与青岛市人民政府签署了共建青岛大学协议;2013年,学校被教育部评为 “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50强”。

学校实施特聘教授人才工程,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就。现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人员1000余人,院士2人、外聘院士9人,长江学者1人,国家杰青2人,国家****专家3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人,中国科学院****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4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8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6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2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17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1个,山东省优秀创新团队2个。

学校与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70余所院校及科研机构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设立了交流学生、交流访问学者、学术合作、合作办学、留学生教育、建立孔子学院等97个交流与合作项目。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青岛大学成立由校长和学校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下设青岛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条  青岛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执行机构,具体负责青岛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青岛大学招生监察工作委员会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青岛大学2014年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  青岛大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及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第十四条  青岛大学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的录取工作采用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合格的考生。

第十七条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青岛大学的考生,在第一志愿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八条  对高考成绩达到青岛大学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即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对部分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录取原则根据相关政策另行制定。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九条  对学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文件执行。

第二十条  除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方向)专业限招女生外,其它各专业对男女考生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按以下原则录取:

山东省内艺术类专业录取: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在全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按文化成绩分专业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向学校投档,学校录取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其中,报考音乐类、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方向)、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报考音乐学(理论方向)专业的考生,其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400分以上(含400分),未达到者不予录取;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其省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青岛大学划定的专业成绩合格线240分以上(含240分),未达到者不予录取 。

山东省外艺术类专业录取:填报青岛大学志愿的考生,在达到所在省份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成绩控制线的基础上,还须达到青岛大学在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分专业文化课成绩控制线。

其中,美术类的绘画专业按照我校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可兼报,按照我校设计类专业成绩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音乐类:按照我校专业(专业方向)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其它

第二十三条  录取结果按教育部统一要求公布。考生被录取以后,由青岛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收费严格执行山东省物价局规定的标准。

  第二十六条 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对家庭困难的学生,学校建立了奖、贷、补、助、减、免等完善的资助体系。 

第二十八条  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青岛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十九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三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政策不一致之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青岛大学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2—85953691、85953692、85953693  

 传真:0532—85954708    邮编:266071 

学校网址:http://www.q.e.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q.e.cn                        

此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详细内容可登陆山东省教育厅网站:www.sde.gov.cn 或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站:gaokao.chsi.com.cn查询。

② 2022年青岛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青岛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青岛大学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青岛大学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梁行,维护考生和学校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大学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青岛大学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三条青岛大学招生工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名称:青岛大学(学校代码:11065)


第五条学校地址:浮山校区(青岛市 宁夏 路308号)


金家岭校区(青岛市松岭路93号)


松山校区(青岛市登州路38号)


第六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 研究生 教育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青岛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招生工作缺渣闭中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青岛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受理关于招生工作中违纪违法问题的信访举报。


通信地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邮政编码:266071;电话:0532-85955750。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学 校招 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具体招生计划和专业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学校的录取工作采用 计算机 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根据经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打印录取通知 书 ,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第十三条对于进档考生,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 志愿 ”的原则进行录取,考生按 高考 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队,依次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在高考改革省份的录取工作按照有关省份文件执行,高考改革省份投档考生须满足学校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在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的高考改革省份,根据考生志愿在同一专业组中安排专业。


考生高考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份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录取。对没有明确同分比较规则的省份,依次优先录取实考分高者、有政策加分者、相关科目分数高者,如仍相同,参考考生高中综合素质档案择优录取。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数学、外语, 理工 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高考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选考科目中最高分。


第十四条当考生高考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根据高考投档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录取后不接受考生提出的退档申请,请考生合理填报专业志愿。


第十五条英语专业(综合评价招生类型除外)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且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为满分分值80%及以上,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及单科成绩,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六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特殊类型招生按以下原则录取:


(一) 体育 教育专业录取


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体育类相关专业录取政策,考生进档后,按高考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队确定录取顺序;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伏裂比对体育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则作退档处理。


(二)其他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和 山东 省教育厅等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学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及资格生公示等执行。


第十八条学校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合格的考生。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份的有关规定执行。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六章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资格复查及 证书 颁发


第二十一条 新生 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考生弄虚作假违纪行为,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内容,取得规定的总学分,达到 毕业 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由学校颁发相应学士学位证书。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青岛大学。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政策不一致之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青岛大学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2- 83780001、83780002~9


邮编:266071


学校网址:https://www.q.e.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s.q.e.cn

③ 2015年山东青岛大学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青岛大学2015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和学校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乱链 青岛大学本科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条 青岛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闹闭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青岛大学 学校代码:11065

第四条 学校地址:中心校区(青岛市宁夏路308号)

东校区(青岛市松岭路93号)

西校区(青岛市登州路38号)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流动站

第七条 学校概况:

青岛大学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青岛,背依浮山,面向黄海。

学校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和“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山东省首批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教育部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曾荣获教育部、山东省、青岛市“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学校最早的历史源头是青岛特别高等专门学堂,创建于1909年。1993年,当时的青岛大学、青岛医学院、山东纺织工学院和青岛师范专科学校合并成为新的青岛大学。多年来,学校秉承“教授高深学术,养成硕学闳才,应国家之需要”的宗旨,实施“育人立校,学术兴校,人才强校”的办学战略,倡导学术包容,汲取多元文化,传承人类文明,探索人文真谛和自然真理,承担社会责任,为国家培养引领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的高素质人才。

学校设有23个学院、99个本科专业,涵盖11个学科门类;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5个二级学科博士点;3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75个二级学科硕士点;现有本科生340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5891余人,外国留学生522人;学校实施特聘教授工程、学科专业首席教授工程、青年卓越人才支持计划,现有专任教师2425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164人;图书藏量380.52万册;固定资产总值243441.3万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38339.51万元;校园总占地面积180余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近110万平方米,拥有宽敞的教室、一流的运动场馆设施、舒适的生活条件。

学校与英国、美国、德国、韩国等20多个国家(地区)的170余所高校(机构)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共建合作项目120余个,包含学生交流、学者交流、学术合作、联合办学、留学生教育和海外孔子学院共建等。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青岛大学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哗弯孙导、分管校领导和纪委书记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 青岛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校监察室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通信地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监察室;邮政编码:266071;电话:0532-85953150)。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对象

第十一条 青岛大学本科招生对象为:参加国家统一组织考试的普通高考的学生。

第十二条 学校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发展规划科学制定2015年本科招生计划,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报教育部审批。

第十三条 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教育部审批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结合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的录取工作采用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根据经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核准备案、加盖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同时在青岛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发布录取结果。

第十五条 对高考成绩达到青岛大学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即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对部分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录取原则根据相关政策执行。

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投档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对学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文件执行。

第十七条 除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方向)专业限招女生外,其它各专业对男女考生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十八条 特殊类专业按以下原则录取:

1、山东省内艺术类、体育教育专业录取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在全省艺术类、体育教育专业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按文化课成绩分专业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向学校投档,学校录取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出现专业成绩平行分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的考生。

其中,报考音乐类、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方向)、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报考音乐学(理论方向)专业的考生,其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400分以上(含),未达到者不予录取;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其省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青岛大学划定的专业成绩合格线240分(含)以上,未达到者不予录取。

2、山东省外艺术类专业录取

填报青岛大学志愿的考生,在达到所在省份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成绩控制线的基础上,还须达到青岛大学在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分专业文化课成绩控制线。

其中,美术类的绘画专业按照我校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可兼报,按照我校设计类专业成绩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音乐类按照我校有招生计划省份所设专业(专业方向)和专业要求,根据考生所在省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出现专业成绩平行分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的考生。

3、高水平运动员录取

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及我校公布的相关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合格的考生。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收费及奖贷

第二十条 收费严格执行山东省物价局规定的标准。

第二十一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对家庭困难的学生,学校建立奖、贷、补、助、减、免等完善的资助体系。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青岛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政策不一致之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青岛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2—85953691、85953692、85953693

传 真:0532—85954708 邮 编:266071

学校网址:http://www.q.e.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q.e.cn .

④ 青岛大学本科自主招生,2019青岛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自主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2019年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招生规模的5%,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从下列招生专业中选择一个报考,各专业招生计划视生源报考情况而定。

尼山计划、哲学类5人、中国语言文学类10人、新闻传播学类10、历史学类10人、考古学5人、英语10人、文理兼招

泰山计划、数学类20人、物理学类20人、化学类20人、理工类

卓越计划、机械类20人、材料类20人、自动化类20人、软件工程20人

蓝色硅谷计划、法学类20人、政治学类20人、文理兼招

生物科学类20人、电子信息类20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0人、环境科学与工程类20人、理工类

注:根据生源情况,总计划和各专业计划可适当调整。

二、报名条件

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符合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具体条件如下:

人文社科特长类:对人文社科专业有浓厚的兴趣,具有与所报专业相关的突出特长,高中阶段在有广泛影响力的全国性人文社科竞赛中获得总决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对英语专业有浓厚的兴趣和扎实的基础,高中阶段在有广泛影响力的全国性英语竞赛中获得总决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考生须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 );报名时间:2018年3月26日至4月10日。

2. 学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将报名申请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材料包括:

(1) 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网上报名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并由本人亲笔签名、中学审核盖章);

(2) 高中阶段各类课程修习情况及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等写实性材料;

(3)证明申请者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各种证书、作品或学术论文(含封面、目录及全部成果页等)。

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除证书原件外所有材料均须中学盖章。除正式出版的个人专著外,我校不接收其他纸质材料。

个人专著原件(注明学生姓名及报名号)请于2018年4月10日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寄(送)达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所有报名材料恕不退还。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申请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四、选拔程序

1.资格审查: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依据学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等表现,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并对考生提交的论文进行原创性审核。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将通过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在线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予以公布。公示无异议者方可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

2.考核时间:6月10日。

3.考核方式及内容:各专业考核均通过笔试加面试形式,笔试、面试均考察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内容,分值均为100分。

4.资格确定:学校本着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由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测试综合成绩按不超过招生计划1:2的比例确定各专业资格考生名单(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各专业获得资格的考生中成绩特别优秀者(10%左右)给予A级资格,其他给予B级资格。

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省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励的学生免笔试,直接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优秀者可直接获得A级资格。

5.结果公示:获得山东大学自主招生资格考生名单将在山东大学本科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并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示备案。

五、录取政策及办法

1. 获得A级资格的考生

(1)对于继续实施普通本科分批次录取的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我校予以录取;

(2)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自主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我校予以录取;

(3)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浙江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及以上,且考生选考科目满足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综合素质评价合格,我校予以录取。

2. 获得B级资格的考生

(1)对于继续实施普通本科分批次录取的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不低于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

(2)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本科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不低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自主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

(3)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20以上、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浙江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40以上,且考生选考科目满足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综合素质评价合格,我校予以录取。

备注: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对于高考总分不是750分的省份考生,降分幅度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考试总分与750分之比进行折算,并按照四舍五入的规则确定实际降分幅度。江苏考生选考科目等级不低于2B。

专业分配原则: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录取至其自主招生报考专业学习。

六、其它

1.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将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各环节的规范管理,加强信息公开,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对于在自主招生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等违规考生,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2.对于在德、智、体、美等方面表现突出或取得显著成绩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4.本简章如有与教育部2018年招生政策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有关政策为准。

⑤ 2017年青岛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类项目招生简章

2017年青岛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类项目招生简章目前已经发布,下面是招生简章的具体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招生专业】青岛大学与美国、澳大利亚、韩国等国家的知名高校联合办学,2017年有朝鲜语、西班牙语、数字媒体技术3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

【招生计划】共招生156人(国家统招计划),其中文科48人、理科108人,全部面向山东招生。

【学位授予】大学学习期间,学生完成学业后颁发青岛大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与原本科一批学生证书完全一样)。双学位项目专业学生如能达到外方学业要求,同时可获得外方学士学位。

【培养特色】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对学生出国学习没有特别要求,学生可以根据自身学业基础、家庭条件和兴趣自由选择全部在青岛大学就读,也可选择部分阶段到国外高校就读。中外高校合作培养,较高比例地采用国外课程体系和教材,外籍教师授课量达30%以上,中国籍教师1/3以上具有海外留学背景,办学层次高。

一、西班牙语(拉美贸易方向,双学位项目)专业概况

本专业隶属于外语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青岛大学与美国佛罗里达国际大学(FIU)合作办学双学位项目。培养模式为3+1,即其中一年美方由美方派出西班牙语专业教师来华授课,中美两校双方互认学分。本专业学生可在青岛大学四年学习期间,如能达到中、外双方外语要求及专业课要求,即可获得双方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依托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将学生培养为具有具有扎实的西班牙语语言基础、广泛的科学文化知识和跨文化视野,具备“中西英”三语能力,了解拉美国情文化和贸易知识,通晓贸易规则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主干课程】课程设计以单词和语法等语言知识为基础,以听说读写译等语言能力为主干,以国际贸易和商务能力为导向,部分专业课由美方派出教师授课。主要专业课程有:基础西班牙语、高级西班牙语、西班牙语笔译、西班牙语口译、拉美文化、拉美经贸西班牙语、西班牙语商务应用文写作等。

【职业发展】考研深造或从事对外经贸,文化交流等工作,就业去向包括国内及拉美企业,政府机构,文化机构等。

【招生计划】2017年招生66人(文理各33人),全部面向山东。志愿填报的学校代码为B065,专业代码为H0。

【学费情况】根据山东省物价部门批复,2017年该专业学费定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二、朝鲜语专业概况

本专业隶属于外语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青岛大学与韩国世翰大学的合作办学项目。朝鲜语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本专业采用先进的国际化教学理念,实施全程中韩教师搭配的教学模式。本专业国际化程度高,与韩国庆熙大学、建国大学、东国大学等知名高校建立合作关系,学生在学期间均可自行选择赴韩学习深造。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扎实的朝鲜语听、说、读、写、译基本技能,掌握对象国和地区语言、文学、历史、经济、文化、宗教、社会等相关知识,能从事外交、外经贸、文化交流、新闻出版、教育、科研等工作的德才兼备、具有国际视野的复合型人才。

【主干课程】基础韩国语、中级韩国语、高级韩国语、韩国语会话、韩国语听力、韩国语语法、韩国语泛读、韩国语写作、国际贸易论、经营学概论等。

【职业发展】考研深造或到三星、LG、现代、大韩航空、韩亚航空等大型韩企就业,也可在政府机关、公安、安全局、海军、空军、武警等重要部门工作。

【招生计划】2017年招生30人(文理各15人),全部面向山东。志愿填报的学校代码为B065,专业代码为H1。

【学费情况】根据山东省物价部门批复,2017年该专业学费定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三、数字媒体技术(双学位项目)专业概况

本专业隶属于数据科学与软件工程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青岛大学与与韩国世翰大学合作办学双学位项目。本专业学生可在青岛大学四年学习期间,如能达到中、外双方外语要求及专业课要求,即可获得双方学士学位。大学四年级选拔优秀学生到韩国进行短期交流访问学习。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系统掌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通晓艺术理论基础及设计理念,拥有扎实的数字媒体技术基础和一定的艺术修养,熟悉各种数字媒体制作软件,具有良好的外语沟通能力,能从事数字媒体设计、制作与开发的中高级复合型应用人才。

【主干课程】 C语言程序设计、JAVA程序设计、计算机网络、计算机图形学、图像处理、面向对象程序设计、数据结构与算法、数据库原理及应用、移动互联网应用开发、IOS软件开发、3D游戏设计、网页游戏设计、虚拟现实技术、设计基础、二维动画制作、三维动画制作、场景与角色设计、数字媒体后期制作等。

【职业发展】考研深造或到国内外软件公司、媒体制作公司、政府部门、教育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等从事程序设计、 平面设计 、网站开发、游戏设计与开发、数字影像制作、数字特效合成、动画制作等各方面工作。

【招生计划】2017年招生60人(理),全部面向山东。志愿填报的学校代码为B065,专业代码为H2。

【学费情况】根据山东省物价部门批复,2017年该专业学费定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⑥ 青岛大学美术学院2010艺术类招生简章(山东省内)

青岛大学将根据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划定其美术类专业成绩合格线,山东省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合格线方有资格填报青岛大学志愿,未达到专业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美术学院:艺术设计(平面设计、环艺、数码媒体设计、装饰雕塑与陶艺、纺织艺术与装饰设计方向):层次:本科
招生科类:艺术文
基本修业年限:四年
招生计划:150
办公电话:0532-85953828
绘画(水彩、油画、版画、国画方向):层次:本科
招生科类:艺术文
基本修业年限:四年
招生计划:40
办公电话:0532-85953828
青岛大学美术类专业成绩合格线将在青岛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发布(网址:http://zs.q.e.cn),请你注意查看。

⑦ 青岛大学2023研究生招生信息一览表

2023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从哪里看?
目前青岛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考试内容/参考书目、报考条件与要求等已公布,为了方便各位考生能及时找到相关内容,猎考考研小编发布青岛大学2023研究生招生信息汇总类文章,一旦青岛大学2023考研招生信息公布了,将会及时为进行更新汇总,各位考生可以ctrl+D收藏此页面,便于下次能及时进行查看!

青岛大学2023研究生招生信息
初试阶段
招生简章
专业目录
考试内容/参考书目
报名流程
报名时间/入口
奖助政策
考试大纲
学费标准or学制
报考条件与要求
考试地点/科目安排
查分阶段
分数线
成绩查询时间/入口

复试调剂阶段
调剂公告
复试时间

录取阶段
录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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