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本科毕业要求
① 武汉大学本科四年不能毕业怎么办
结业的,老师可以助你毕业
128..795..2715.
② 1958年武汉大学本科要几年毕业
武汉大学本科,应该是三年毕业,有的两年至三年
③ 武汉大学学士学位的授予条件是什么
1.不可能抄挂科让你拿学位证袭..必须全部过.
2.与绩点没有关系.我指的是你都及格后的成绩.
3.绩点算的话..在我看来根本不用关心..只须好好考好每门课.分数越高..绩点不就越高吗...你在乎这种算法,倒不如在乎如何考高分.
4.绩点当然要专业必、选修,公共必、选修这四项的成绩..
5.必修就不说了..肯定要门门拿到及格...而选修挂科了也没关系..只要修够足够的分数即可.我院的就是两个选修共28分就可以.
6.必须过四级英语
7.挂科后一律当60分算..不管你考多高..也不管你最后在网上显示的成绩是多少.
8.分数才是最原始的...不要管绩点..三年下来平均分85以上的基本可以保研..我说的综合情况...部分院的或者部分班级80分都可以保研...看全班名次和大家的整体水平..
④ 武汉大学学分是怎么算的
四年制专业来文科类学生毕业总学分为自140学分,理工医类为150学分;五年制专业学生毕业总学分为180学分。理论教学课程学分等于课内总学时/18,实验教学课程学分等于课内总学时/36,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学分等于教学周数/2,分散的实践教学环节在折合成周数后计算学分。
学生每学期选课学分不得低于15学分(毕业当年不作限制),不得超过30学分。攻读双学位及实验班学生不得超过45学分。

(4)武汉大学本科毕业要求扩展阅读
学分是评价学生优秀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准,是用于计算学生学习量的一种计量单位,按学期计算,每门课程及实践环节的具体学分数以专业教学计划的规定为准。
部分学校也有按学分收费的制度。通过学分可以评判学生在大学期间的学习知识的广度,学生获得的学分越多,说明学生学到的东西也就越多。
用学分来衡量学生学习的量便是学分制,又称学分累计制。它以学分为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单位,认为学生若要获得某个学术性的学位,如学士学位、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必须达到某一个最低限度的学分量。
⑤ 武汉大学本科拿学士学位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规定的课程,德、智、体等各方面达到毕业内要求,准予毕业,由容武汉大学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并按《武汉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或相应学位证书。
⑥ 我是武大本科生,选武大双学位有什么要求
选修双学位是在大二上学期末开始报名,下学期正式开始上课,要求不挂科就行
关于2006级本科生
修读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的通知
各学院:
为充分共享校际教学资源,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教育部在汉七所高校(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将在2008年继续开办辅修专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修读七校联合办学外校开设辅修专业、
第二专业及双学士学位
一、 报名对象
主修专业课程成绩合格并学有余力的在校全日制2006级本科生,均可申报七校联合办学外校开设的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及双学士学位的学习。
二、学分及学位
修满规定课程25学分以上,可获开课学校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修满规定课程50学分(含毕业论文答辩)以上,在获得武汉大学颁发的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前提下,可获得开课学校颁发的第二及双学士学位证书。
三、 教学安排
1.教学从在校第四学期开始至第八学期结束,共5个学期修完第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学分。
2.上课时间统一安排在双休日及暑假进行。
四、 学籍管理
1.符合条件获得开课学校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第二及双学士学位证书的学生,成绩由武汉大学教务部教务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
2.未修满25学分,已修课程按选修课程记入学生成绩表,不及格课程不记入。
3.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和考试不及格的课程(无门次限制)必须重新学习,学生必须到开课学校教务部购买重新学习选课卡,考试可随下一年级七校联办同专业的课程考试进行。
4.所有课程考试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考试违纪者取消修读辅修专业、第二及双专业学士学位资格,并按《武汉大学学生违反考试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纪律处分。
五、 学费
按七校联合办学的统一规定,每学分100元。学费分两次缴清,第四学期交缴2500元完成辅修专业阶段的学习,第六学期再交缴2500元完成双学位阶段的学习。
六、 报名程序
1.预报名阶段:登陆“七校联合办学”信息网 http://ut7.ccnu.e.cn/,点击“网上报名辅修”报名,截止时间为2007年12月25日。
2.报名阶段:已经网上报名成功申请参加七校联合办学外校学习的学生,于2008年1月10日~11日到武大教务部缴费,领取《七校联合办学学生听课证》。选课登记卡手续一经办妥不得退卡。
4.学生可根据课表到开课学校教材科购买上课用教材,凭听课证到指定地点上课和考试。
修读校内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及双学士学位
一、 报名对象
主修专业课程成绩合格并学有余力的在校全日制2006级本科生,均可申报参加校内开设的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及双学士学位的学习。
二、 学分及学位
在获得武汉大学颁发的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前提下,修满规定课程25学分以上,可获武汉大学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修满规定课程50学分(含毕业论文答辩5学分)以上并符合《武汉大学双学位授予暂行办法》者,可获得第二及双学士学位证书。
三、 教学安排
1.凡修读学校在双休日已开设专业的同学必须参加学校“双休日班”专业的学习。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可上网查询课表,到财务部购买《双休日班选课卡》(每学分100元)。2008年学校双休日班开设的专业有法学、经济学、市场营销、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工程管理、金融学、会计学、新闻学、广告学、生物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药学、包装工程(动画方向)共十四个专业。
2.对学校双休日班没有开设的专业,学生需经开课院同意后到有关专业本科班随班听课,通过选课(每学分100元)获取规定课程学分。
四、 学籍管理
1.武汉大学学生攻读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及双学士学位,按《武汉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2.符合条件获得辅修专业证书、第二及双学士学位证书的学生,成绩由武汉大学教务部学籍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已获取辅修专业证书或二学士学位证书的课程学分不再重复计算,不得算作任选课学分。
3.未修满25学分,已修课程按选修课程记入学生成绩表,不及格课程不记入。
4.所有课程考试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考试违纪者取消修读辅修专业、第二及双专业学士学位资格,并按《武汉大学学生违反考试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纪律处分。
五、 学费
每学分100元。学生可在每学期初规定时间内到校财务部缴费。
六、 报名程序
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全日制2006级本科生,自本《通知》发布后,学生即可报名。程序如下:
1.预报名阶段:登陆“七校联合办学”信息网 http://ut7.ccnu.e.cn/,点击“网上报名辅修”报名,截止时间为2007年12月25日。
2. 报名阶段:已经网上报名成功申请校内双休班学习的学生,于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初到校财务部缴费,将收据交开课学院登记,选课手续一经办妥不得退卡。
3.学生可根据课表到教材科购买上课用教材,凭听课卡到指定地点上课和考试。
武汉大学教务部
2007年12月14日
附件一:
“七校联合办学”开办专业一览表(2006级)
学校名称 开办专业 辅修学分 学位学分 获取辅修双学位证书要求
中 南 财 经 政 法 大 学 国际商务 25 50 取得辅修双学位证书必须获得主修学位
经济学 25 50
财政学(税收筹划方向) 25 50
财政学(注册税务师方向) 25 50
金融学 25 50
投资学 25 50
法学 25 50
商务英语 25 50
新闻学 25 50
国际经济与贸易 25 50
市场营销 25 50
人力资源管理 25 50
会计学 25 50
行政管理 25 50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25 50
武
汉
大
学
经济学 25 50 取得辅修双学位证书必须获得主修学位且英语六级425分(小语种学生英语四级425分,主修英语专业学生需要过专八)
市场营销 25 50
新闻学 25 50
生物科学 25 50
工商管理 25 5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5 50
国际经济与贸易 25 50
药学 25 50
包装工程(动画方向) 25 50
工程管理 25 50
法学 25 50
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 25 50
金融学 25 50
广告学 25 50
华
中
科
技
大
学
法学(知识产权方向) 25 50 取得辅修双学位证书必须获得主修学位且英语四级425分(主修英语专业学生需要过专四)
法学(公共卫生与医事法) 25 50
光信息科学与技术 25 5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5 50
日语 25 50
英语 25 50
工商管理 25 50
建筑学 25 50
公共事业管理 25 50
德语 25 50
华中师范大学
心理学 25 50 取得辅修双学位证书必须获得主修学位且英语四级425分(英语专业学生需要过专四)
英语 25 50
武汉理工大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25 50 取得辅修双学位证书必须获得主修学位
工商管理 25 50
汽车服务工程 25 50
通信工程 25 50
中国地质大学 宝石及材料工艺学 25 50 取得辅修双学位证书必须获得主修学位
首饰设计 25 50
地理信息系统 25 50
土木工程 25 50
英语(经济贸易) 25 50
华中农业大学 生物技术 25 50 取得辅修双学位证书必须获得主修学位
园林 25 50
食品质量与安全 25 50
⑦ 武汉大学本科生什么意思
武汉大学本科生就是指的在武汉大学读本科阶段的学生。
大学分为本科、专科,本科之上是研究生(硕士、博士),本科就是其中一个学历阶段,就像小学、中学一样的道理
⑧ 请问下武汉大学允许本科生提前毕业吗
大学是学分制,你不满学分,咋毕业。学分和时间也有关系。
⑨ 考武大学士学位条件是什么
武汉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2006年3月30日发布 摘自 武大教字[2006]49号
第一条 为了规范管理学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校普通本科毕业生的学位授予,本校举办的独立学院的普通本科毕业生的学位授予工作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三条 本科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者,由学校授予相应学科(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的学士学位: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二)达到培养方案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它毕业实践环节)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且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三)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 非外语专业学生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获得国家大学外语四级合格证书;
2. 英语专业学生通过全国英语专业八级考试,法语、德语、日语、俄语专业学生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获得国家大学英语四级合格证书;
第四条 (非外语专业)高考外语考试科目不是英语的学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港澳台侨学生、外国留学生以及经学校认定的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和艺术特长生,授予学士学位不要求国家大学外语四级成绩。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 政治上有公开反对宪法的言行,经说服教育仍坚持不改的;
2. 在校期间因违反考试纪律受到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的,或违反考试纪律两次的;
3. 结业离校的;
4. 外语水平未达到上述要求的;
5.经学校或学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认为不能授予学士学位的。
第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学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后可以授予学士学位:
1. 因违反考试纪律受到记过、留校察看处分,毕业时考取硕士研究生的;
2. 因违反考试纪律受到记过、留校察看处分后,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或毕业时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
3. 经学院(系)、学校认定在学术上取得特别突出成绩的。
第七条 本校举办的独立学院的普通本科毕业生申请本校学士学位除达到以上要求外,还必须参加本校组织的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
第八条 毕业或结业时未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不再补授。
第九条 学生必须在所属高等学校参加国家外语四级或全国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否则武汉大学不授予其学士学位。
第十条 学士学位授予程序:
1.个人申请;
2.学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逐个审核学生的课程学分、学习成绩、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实践教学环节)、毕业鉴定等材料,提出拟授予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名单;
3.教务部审核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对合格者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证书。
第十一条 本细则自2006届毕业生开始施行,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权教务部解释,原《武汉大学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暂行办法》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