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本科毕业生入伍九年
① 大学本科毕业生当兵的年龄限制
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的年代,生活在一个没有战乱的国家,我们非常幸运。战狼有一个片段: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每次看到这样类似的片段都会热血沸腾,有一股想要投军的冲动。我相信不少青年都怀有一颗想要从军的心,有些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未能如愿,也许因为身体不过关,也许因为近视等等,想要从军的条件非常苛刻,身体不行是绝对不能参军,毕竟进去过后,随时都有可能投入战斗,还有平时高强度的锻炼,身体好的都吃不消,更不用说身体不行的人。那毕业生当兵的年龄限制是多少?当兵又需要哪些基本条件呢?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基本条件来源:全国征兵网
② 大学生入伍九年是否安置工作
照目前的规定是会的。
三级士官.当兵满十二年的
但是说真的你到了三级士官能版有机会往上的话也不权一定要转业了。部队现在的福利这么高,你转业到地方放你一到一个领1000几百的破单位还没出头值日,说不定那天这单位就倒闭了,你哭吧你。
③ 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当兵入伍都有哪些政策
楼主求采纳~
一、接收的时间及程序
接收工作一般从当年的11月份开始,次年 月份结束。主要采取毕业生个人或组织报名、组织毕业生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部队派人入校考核、经审核后签订就业协议书、军区审批并签发参军入伍函等程序考核接收应届毕业生。
二、接收范围
接
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统一考试录取的,省、直辖市、部(委)所属高校的应届本科以上男性毕业生。不接收民办高校、军校和电
大、夜大、职大、函大等非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及定向、委培、自费、自考、成教、职教、预科、专升本和远程网络教育毕业生。重点接收电子、通信、工程、
雷达(大气科学)、机械、计算机等理工类及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
三、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表现: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热爱军队,现实表现优秀,符合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先接收。
(二)
学习成绩及毕业资格:各科总评良好以上,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进入全班前1/2,在校学习期间补考的主干科目不超过3门,累积补考次数不超过5次。毕业时必须
获得相关毕业、学位证书。其中,外语专业的要达到国家专业4级(补充特殊岗位的要达专业8级)、第二外语要通过国家公共4级;非外语专业毕业生,外语要通
过国家公共4级。国家重点高校或在学术、科研上表现突出的毕业生优先接收。
(三)身体、年龄条件: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截止毕业当年8月31日,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的年龄分别不超过25岁、30岁、35岁。
四、补充方向
按
照学有所用、学以致用的原则,将受训结业的毕业生安排担任初级指挥军官或到医疗、教学、科研、工程等岗位担任专业技术干部。除医学类毕业生和研究生根据本
人意愿确定岗位性质外,其余毕业生由军区根据部队需要及本人专业、气质、个人志愿等补充到指挥或技术岗位,毕业生需服从部队的岗位分配。将受训结业毕业生
补充到我区所属的驻西南地区的作战部队、医院(疗养院)、科研院所、仓库、院校(训练机构)、省军区人武部等单位的指挥(含行政)或技术岗位上。
五、有关待遇
(一)军龄起算及服役时间。毕业生入伍即为军队干部,其军龄一般从到部队报到之日起算。除组织安排或经批准外,个人在5年内,不得要求退出现役。
(二)
职级待遇。毕业生入伍后一般实行一年见习期(担任初级指挥军官或到国家划定的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毕业生,以及入伍前有工作经历的研究生,不实行见习期),
锻炼见习期满后下达任职命令,其职级、军衔、住房分配、住房补贴等,与同期入军队院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一般博士生定为正营职(专业技术10级)、
授予少校军衔(文职6级),硕士生定为正连职(专业技术12级)、授予上尉军衔(文职7级),本科生定为副连职(专业技术13级)、授予中尉军衔(文职8
级)。上学前有工作经历的研究生,职级待遇参照同资历军队干部确定,其工作时间及在校学习时间计入工龄。
六、优待政策
(一)对到西藏等边远艰苦地区部队,且自愿在该地区工作5年以上的本科生,可高定一个工资档次;硕士、博士生可高定一个技术或职务等级;凡在该类地区工作满5年,工作实绩突出,获得相应奖励的,可根据本人意愿,在成都军区范围内调整交流到内地部队工作。
(二)
西藏地区部队干部工资收入约为内地部队的2.5倍,藏内不同类区的工资补助分别比内地部队高出63.91%、71.82%、80.86%和87.65%;
副连职军龄满10年、在藏工作满3年,正连职在藏工作满3年,可批准办理干部家属子女随军或原藉农转非;干部每年可享受二个月以上探亲假。
(三)
对接收入伍研究生,在入伍后,妥善解决住房、家属随军就业、子女入学入托等问题,其配偶符合特招入伍条件的,可特招入伍;在地方学习期间已获得省部级科技
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的,可视情况高定一个工资档次或职务等级;德才优秀、实绩突出的硕士研究生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博士研究生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
不受编制数量限制。 一、接收的时间及程序
接收工作一般从当年的11月份开始,次年5 月份结束。主要采取毕业生个人或组织报名、组织毕业生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部队派人入校考核、经审核后签订就业协议书、军区审批并签发参军入伍函等程序考核接收应届毕业生。
二、接收范围
接
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统一考试录取的,省、直辖市、部(委)所属高校的应届本科以上男性毕业生。不接收民办高校、军校和电
大、夜大、职大、函大等非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及定向、委培、自费、自考、成教、职教、预科、专升本和远程网络教育毕业生。重点接收电子、通信、工程、
雷达(大气科学)、机械、计算机等理工类及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
④ 大学本科生毕业后当兵是啥待遇
现在国家正在提高征集新兵的学历水平,特别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大学生参军的特别优惠政策。
一,大学生优先征集。

新兵连的大气不敢出,老兵班的比拼争一,这一切直到今天历历在目,用一句很深的内心话语,如果再让冰雹去选择,我坚信再苦再累也会走入军营。
很多的事可以等待,唯独从军的步伐不能迟缓,错过了就是永别了。热血军营会给你一个人生最美好的回忆,即使白发苍苍回首往日,依然骄傲,这一生你有了这个从军的历程,无怨无悔。
⑤ 现在大学本科毕业当兵政策
第一条 为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鼓励高等学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及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国家给予资助。现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是指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高等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以下简称“高校”)。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高校学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下简称“高校学生”)。
下列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不享受国家资助:
(一)在校期间已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
(二)定向生、委培生和国防生;
(三)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到部队参军的学生。
第五条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安排。[1]
标准及年限
第六条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
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据实补偿或者代偿。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获学费补偿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补偿资金必须首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如补偿金额高于国家助学贷款金额,高出部分退还学生。
第七条 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后,国家助学贷款停止发放。
第八条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年限,按照国家对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规定的相应修业年限据实计算。以入伍时间为准,入伍前已达到的修业规定年限,即为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退役复学后应完成的国家规定的修业年限的剩余期限,即为学费减免的年限;复学后攻读更高层次学历不在减免学费范围之内。
专升本、本硕连读、中职高职连读、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年限,分别按照完成本科、硕士、高职和第二学士学位阶段学习任务规定的学习时间计算。
⑥ 大学本科毕业入伍,本科毕业生考军校需要什么条件
可以走直招士官,只要体检政审合格就行。
⑦ 大学本科毕业生如何入伍
地方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的程序是:高校毕业生报名;部队对接收对象进行考核、体检,与专接收对象签订协属议;接收对象报到;统一办理接收对象入伍手续;组织入伍的毕业生军训和专业培训;对见习期满地毕业生定岗定职
接收入伍的毕业生在首次评授军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确定专业技术等级以及住房分配等方面,与同期入军队院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到边远艰苦地区部队的毕业生,不实行见习期,自批准入伍之日起确定职级和军衔。入伍时间从到部队报到之日算起。工资待遇按照军委、总部有关规定执行。
地方高校毕业生入伍后与部队同级干部享受同等待遇。如:按照部队干部管理规定,营以下基层干部每年可休假30天,结婚后为40天;职(级)别调至副营职(或专业技术11级)时,家属可以随军等
⑧ 大学本科毕业生应征入伍
大学本科毕业生也可以应征入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年满十八岁以上公民都有服兵役的义务,大学生入伍也可能得到部队的提拔和重用的。
⑨ 往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去当兵有什么条件
年龄:参军的年龄还有限制。男青年为年满18岁至20岁,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可放宽到2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2岁,对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只要本人自愿参军的,可放宽到23岁。为适应部队建设需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满17岁的应届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的男青年入伍。女青年为年满18至19岁,根据部队建设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女青年。
身体方面:应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外 科
第一条 身长、体重低于下列标准不合格:
(一)男性:身长162厘米,体重50千克。
(二)女性:身长158厘米,体重45千克。
过于肥胖(超出标准体重25%),不合格。
第二条 颅骨缺损、骨折、明显凹陷、颅内异物存留,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
第三条 颈强直,斜颈,III度单纯性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不合格。
第四条 骨、关节、滑囊、腱鞘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慢性腰腿痛,不合格。
第五条 两下肢不等长超过1厘米,膝内翻股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6厘米,或步态异常,不合格。
第六条 影响功能的指(趾)残缺、畸形,扁平足,影响长途步行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第七条 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瘢痕,不合格。
第八条 各种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线、精索静脉曲线,不合格。
第九条 有胸、腹腔主要脏器手术史,或非主要脏器手术但伴发主要脏器损伤或其它后遗症,各类疝,脱肛,肛瘘,环状痔、混合痔和经常发炎出血的陈旧性肛裂,不合格。
第十条 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肿瘤等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影响功能的生殖器官畸形或发育不全,隐睾,不合格。 第十一条 腋臭,头癣,广泛性体癣,重度手、足、甲癣,疥疮,银悄病,红斑狼疮,硬皮病,慢性湿疹,慢性寻麻疹,神经性皮炎,及其它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不合格。
较大面积或影响军容的白癜风、瘢痕、黑色素痣、色素沉着、血管瘤等,不合格。
第十二条 梅毒,淋病,软下疳和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球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艾滋病及其病毒携带者,不合格。
内 科
第十三条 血压超出下述范围,不合格。
收缩压:12.8—18.7千帕(96—140毫米汞柱);
舒张压:8.8—11.5千帕(60—86毫米汞柱)。
第十四条 风湿病,心脏病、血管疾病,不合格。
心率:每分钟60至100次之间,或在50至60次之间,经心功能测试,确系生理性,合格。
第十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及其它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第十六条 慢性胃、胆管、胆囊、肝、脾、胰腺疾病,慢性细菌性痢疾,慢性肠炎,内脏下垂,不合格。
第十七条 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现抗原检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合格。
(一)谷丙转氨酶赖氏法40单位以上。
(二)谷丙转氨酶赖氏法25单位以上,并伴有麝香草酚浊度试验阳性,或其它肝功能检查一项异常者。
(三)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测定阳性者。
第十八条 泌尿、血液和造血系统、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结缔组织疾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钩虫病(伴有贫血),慢性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阿米巴痢疾,丝虫病,不合格。
丝虫病治愈半年以上,疟疾、黑热病、血吸虫病、阿米巴痢疾、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治愈两年以上,无后遗症,全身情况良好,能担负重体力劳动,合格。
第二十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梦游史、晕厥史、神经官能症,癔病,遗尿症,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中枢、周围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 影响正常表达的口吃,不合格。
耳鼻喉科
第二十三条 听力,每侧耳语低于5米,不合格。
第二十四条 明显耳廓畸形,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耳廓、外耳道湿疹,重度耳霉菌病(波及鼓膜或经常有耳鸣、重听等自觉症状),不合格。
轻度耳霉菌病,水面舰艇、潜艇学员不合格。
第二十五条 鼓膜穿孔,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及其它难以治愈的耳病,不合格。
第二十六条 眩晕病,重度晕车、晕船、晕机,不合格。
第二十七条 慢性副鼻窦炎,重度肥厚性鼻炎,鼻息肉及其它难以治愈的慢性鼻病,鼻畸形不合格。
鼻中隔重度弯曲(包括棘、嵴),不合格。
第二十八条 慢性扁桃体炎伴有并发症者;影响吞咽、发音功能的咽、喉疾病,不合格。
眼 科
第二十九条 视力:每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8(0.6)以上;或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7(0.5)以上、另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9(0.8)以上;或每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6(0.4)以上,矫正视力每一眼在4.9(0.8)以上,技术专业学员合格。
第三十条 红绿色弱、色盲,不合格。
第三十一条 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合格。
第三十二条 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显性斜视,不合格。
第三十三条 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或瞳孔变形、运动障碍,不合格。
第三十四条 青光眼,晶状体、玻璃体混浊,脉络膜、视网膜、视神经疾病,不合格。
先天性少数散在的晶状体小混浊点,不影响视力,合格。
口腔科
第三十五条 三度龋齿,齿缺失并列在一起的二个以上、不在一起的三个以上,重度牙周病,颞颌关节疾病,频繁发作的口腔溃疡,唇裂,腭裂,及影响咀嚼功能的口腔疾病,不合格。
第三十六条 下列情况潜艇学员合格:
(一)上下颌左右尖牙、双尖牙咬合相距0.3厘米以内。
(二)前牙缺失一个,经固定义齿修复后功能良好,或牙列无间隙,替代牙功能良好。
(三)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前牙牙列不齐或重迭。
(四)不影响咬合的个虽前牙轻度反合,无其它体征者。
(五)上下颌牙不咬合到对侧牙龈,不伴随其它体征的深覆合。
⑩ 大学本科毕业后当兵有什么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规定,对自愿入伍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保留学籍至其退出内现役后一年内。应征入容伍大学生退出现役后,可回原学校原专业复学,经学校批准也可转换专业。对原所学专业因调整等原因停办的,经学校批准可在相近专业复学,已修课程的成绩和学分予以承认。退役复学后,原本科学生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对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或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士兵”的,退出现役后回原就读学校复学,可免试转入同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习;属独立设置的专科学校的专科生,由学校报市教委负责协调安排。对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此外,入伍大学生退出现役后回到原学校复学的,学校应适当减免原学制内的学费;对服役期满退出现役时不愿复学而希望就业的,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负责接收安置。政策同时还规定,对服现役期间受除名、开除军籍处分或被劳动教养、判刑的,不予复学,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