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學本科招生簡章
Ⅰ 福州大學2016MBA招生簡章出來了嗎
16年的招生簡章一般在9-10月份出來,你可以參考往年的招生簡章,一般就會對招生人數和學費做修改,其他條件基本不變的。
可以到院校的mba學院網站查詢往年的招生簡章
Ⅱ 2016年福州大學研究生招生簡章出來了嗎
2016福州大學考研招生簡章已經公布了你可以到思遠福州大學研訊板塊找到完整的內容,找到之後直接點擊下載就可以了。
Ⅲ 福州大學函授本科的什麼時候開始報名報名條件、報名需要哪些證件拜託各位大神
1、時間、地點: 時間:網上信息輸入時間:8月10日-8月30日。登陸福建省成人高考招生信息網站(網址: www.fjezs.cn ),認真閱讀《福建省2008年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規定》、院校招生計劃和其他說明。准確輸入報考學校及專業志願信息和個人基本信息。 現場信息確認時間:9月1日-9月7日。地點:按省、市招生辦指定的2008年成人高校招生網上報名現場確認點現場信息確認。 各類考生均應交納報名考務費,進行電子攝像,核對信息,簽字確認。 2、考生本人攜帶身份證原件(無身份證者憑附有照片及身份證號碼的公安派出所戶籍證明或軍人證)及復印件。 3、報考專升本的考生,還須持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或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大學專科及以上畢業證書或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結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4、符合免試和錄取時加分投檔條件的考生,需交驗原始證件和復印件,並將復印件上交備查。
Ⅳ 福州大學招生簡章是什麼
福州大學2009年招生章程2009-5-4 9:40:24 (註:美術類專業辦學點在福州大學廈門工藝美術學院) 三、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四、學歷證書: 在學校規定年限內,修完培養計劃規定內容並達到畢業要求者,可獲得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符合我校學位條例授予規定者,授予福州大學學士學位。 五、招生人數:詳見各省2009年招生計劃本。 六、收費標准: 藝術設計、雕塑、工業設計專業收費標准為7800元/年,音樂學專業收費標准為8900元/年,其他本科專業收費標准均為5460元/年(其中軟體工程專業三、四年級收費標准為13000元/年);軟體高職專業收費標准為9500元/年。 七、其他要求: 1、學校僅以英語作為公共基礎外語安排教學,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 2、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參照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准。 八、錄取原則: 1、校內第一輪投檔:學校根據生源預測情況,對第一志願第一專業上線數超過計劃數的專業按投檔分從高分到低分投檔,並設投檔最低控制分數線;對於上線數未達到計劃數的專業原則上按上線數投檔。 2、校內第二輪投檔:對第一輪投檔未滿的專業學校將根據「分數級差」模式投檔,即設第一志願第一專業與第二專業級差5分,第二專業以後的專業志願之間不設分數級差。 3、校內第三輪投檔:學校對「服從專業調劑」的學生,按「分數優先」模式隨機投到計劃未完成專業。 4、對參考志願報考我校的考生,我校將一視同仁,按「專業志願清」 、「分數優先」原則錄取,並將充分考慮高分考生的專業志願(凡成績高出所在省本一線60分以上的考生,在各省招辦投檔范圍內,均滿足其專業志願)。 5、對有相關學科要求的專業,學校錄取時將參考相關科目的成績,其最低成績由招生錄取領導小組在向各專業投檔前決定。對志願中填報艱苦行業的專業以「志願優先」模式錄取。 6、藝術類錄取辦法 工業設計專業在考生文化成績、專業成績均達到所在省美術類本科最低控制線(我校設校考的省份,考生專業成績還要達到我校劃定的合格線)的基礎上按文化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並在第一志願專業和第二志願專業之間設級差30分(文化分)。 藝術設計、雕塑、音樂學專業在考生文化成績、專業成績均達到所在省藝術類本科最低控制線(我校設校考的省份,考生專業成績還要達到我校劃定的合格線)的基礎上按綜合分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舉辦全省藝術統考或聯考的省份,如所在省高招辦有規定藝術專業統一投檔和錄取原則,按所在省規定的原則執行),美術類在第一志願專業和第二志願專業之間設級差2分(綜合分)。 (綜合分 = 考生文化成績總分÷高考文化成績滿分×100×40% + 考生專業成績總分÷專業成績滿分×100×60%) 九、監督措施和申訴辦法: 根據教育部「陽光工程」精神,我校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工作程序、咨詢服務、錄取結果、重大投訴舉報查處情況均對外公開。招生工作全程在學校招生監察組的監督下進行,申訴電話:0591-22865580。 十、學生資助體系: 為了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1994年我校就提出「決不讓一個願意學習、有培養前途且願意付出勞動的學生因經濟困難而輟學」的目標。經過十幾年的不斷探索和實踐,如今我校已形成了由優秀學生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學費減免、孤兒全程資助計劃、臨時困難補助、社會資助及師生愛心捐贈、貧困生免費保險、新生綠色通道和國家獎助學金等十個項目有機結合較為完善的資助體系。其中,我校不僅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等國家、政府和社會獎助學金,而且還設有十多項的單項獎學金。此外,我校每年還設100萬元專款,用於對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學費全免或減半收取學費。 十一、新生入學獎勵: 對於高考成績高出考生所在省本一線50分以上第一志願報考我校、高考成績高出考生所在省本一線80分以上參考志願報考我校的考生,我校將擇優給予優秀新生入學獎勵,獎勵名額為35名。其中一等獎5名,每人獎人民幣壹萬元;二等獎10名,每人獎人民幣柒仟元;三等獎20名,每人獎人民幣肆仟元。 十二、錄取公布渠道: 錄取結果將在福州大學招生辦網站( http://zsb.fzu.e.cn)上公布。
Ⅳ 福州大學2021年招收推免生章程
根據教育部關於推免工作的文件精神,為進一步推動我校研究生招生的科學選拔、規范操作、擇優錄取,開展好接收推免生工作,切實做到公平、公正、公開,提高研究生生源質量,特製定本簡章。
一、推免生申請條件
1.遵紀守法,品德良好,積極向上,身心健康;
2.獲得所在高校2021年推免生資格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3.符合招生專業所在學院的其他要求;
二、推免生招生類別及招生專業
1、直博生
直博生是指從優秀的具備推薦免試研究生資格的應屆本科畢業生(簡稱推免生)中選拔出來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的研究生。招生專業、學院要求、學制詳見《福州大學2021年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專業目錄》(附件1)。直博生的管理參照《福州大學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直接攻讀博士研究生選拔與培養管理辦法》(附件5)。
2、碩士生
我校2021年擬接收碩士推免生的專業、學院要求詳見《福州大學2021年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專業目錄》。
三、申請、復試、錄取程序
1.符合條件且有意申請到我校的推免生(含直博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開通前,可通過我校“推免生預報名系統”(點擊鏈接)進行預報名,該系統已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頁以紅色懸浮框的形式發布。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開通後,考生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正式報名。
2.我校將分批次對推免生(含碩士生和直博生)申請者的材料進行審查、評議,擇優選拔,根據各專業擬招收推免生的計劃數確定復試名單,額滿為止,並向符合條件的申請者發出復試通知。
3.申請者在收到我校復試通知後應在24小時內予以確認,並在規定時間內參加我校復試,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復試前須向有關學院提交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證及學生證復印件(身份證復印正反面,學生證復印學生信息和注冊情況);
(2)福州大學2021年推薦免試研究生復試申請表(附件3,可在系統提交後列印)
(3)本科正式成績單1份(須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
(4)有學術科研成果(發表的論文、出版的專著等)和獲獎證書者,提供復印件各1份(提交復印件)
(5)申請直博生須提交至少兩名所報考學科專業領域內的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的書面推薦意見。
(6)招生學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須本人簽名確保真實,按學院要求提交。
4.復試工作由校內各學院根據申請情況分批次進行,復試形式為網路遠程復試,具體復試安排由各學院自定並通知考生。考生也可通過各招生單位聯系方式(附件4)進行咨詢。
5.研招辦審核學院上報的擬錄取名單,並通過“推免服務系統”發待錄取通知,申請者在收到“待錄取通知”24小時內須予以確認接受,逾期視為自動放棄(接受我校待錄取後一律不予解鎖)。
6.研招辦匯總全校擬錄取推免生名單後,由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確定擬錄取推免生名單後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名單須在校園網上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10個工作日。
四、學費與獎助學金
1、學費
推免生被錄取為我校碩士研究生,錄取類別均為全日制非定向,學費標准為8000元/年;推免生被錄取為我校博士研究生,錄取類別均為全日制非定向,學費標准為10000元/年。
2、獎助學金
為激發研究生教育活力,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我校正進行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完善研究生培養的激勵機制,健全獎優、酬勞、助困相結合的獎助體系,要點如下(以學校公布的正式文件為准):
(1)助學金。國家助學金,涵蓋所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助學金,涵蓋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7000元。
(2)優秀新生獎學金:
直博生享受每人3萬元新生獎學金,分兩次發放,分別在第一學期及第三學期注冊報到後。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優秀新生獎學金設立特、一、二等獎:特等獎12000元、一等獎學金8000元、二等獎學金6000元,推免生可享受特等獎。
(3)優秀學業獎學金:博士研究生優秀學業獎分階段優秀學業獎學金(稱中期優秀學業獎學金)和綜合優秀學業獎學金,中期優秀學業獎學金獎金為10000元,綜合優秀學業獎學金設特、一、二等獎,獎金分別為15000元、10000元、7000元;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優秀學業獎學金設立特、一、二、三等獎,獎金分別為12000元、8000元、5000元、3000元,全程評兩次,分別為中期、綜合優秀學業獎學金,70%左右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有機會獲獎。
(4)實施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用於獎勵學業成績特別優秀、科研成果顯著、社會公益活動表現突出的研究生。
(5)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簡稱“三助”)崗位津貼資助力度。學校將按規定統籌利用科研經費、學費收入、社會捐助等資金,設置研究生“三助”崗位,並提供“三助”津貼。
(6)學校還設立了 “研究生科技創新基金”、“研究生優秀學位論文獎”等獎項,鼓勵支持研究生努力學習,潛心科研,多出高水平成果。
五、其他事項
1.除復試通知外,具體的復試時間安排、復試方案、實施細則等將在各學院網站上公布,敬請關注。
2.推免生可參加我校體檢,或提供其他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體檢證明。
3.申請人必須保證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准確性,若發現申請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實或不準確,不予錄取。
4.我校確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學報到時未獲得本科畢業證書者,學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六、聯系查詢方式和申訴渠道
單位代碼:10386
單位名稱:福州大學
聯系部門:福州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地區大學新區學園路2號
郵政編碼:350116
查詢網址:http://yjsy.fzu.e.cn
咨詢電話:0591-22865515、22865507
申訴渠道:0591-22865506(研招辦)、22865583(紀委)
具體招生信息(招生簡章、考試大綱等)可通過關注我校研究生院官微,在“服務指南”——“招生信息”中查詢。
福州大學2021年招收推免生章程小編就說到這里了,更多關於考研推免生考試的備考技巧,備考干貨,新聞資訊,成績查詢,准考證列印入口,准考證列印時間等內容,小編會持續更新。祝願各位考生都能順利通過考試。
Ⅵ 福州大學GCT報考條件一定要是本科生,有學歷證和學位證嗎
原則上是要求要學士學位證的,如果沒有的話也可以報考,只不過有限額限制,一般沒有沒有學士學位的不超過當年該校招生比例的10%-20%,每個專業有所不同,建議去看招生簡章
Ⅶ 福州大學至誠學院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為進一步規范學校招生工作,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關於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福建省有關招生文件精神,特製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學院概況
第一條 福州大學至誠學院(國標代碼:13470),是經教育部批准,於2003年7月,由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福建省人民政府與國家教育部共建高校、福建省人民政府與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共建高校——福州大學為主體舉辦,並按新機制、新模式運作,實施全日制本科學歷教育的獨立學院。學院現有16個教學單位、44個本科專業,學科專業覆蓋福建省主導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傳統產業,已發展成為一所以工為主,理、工、經、管、文、藝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應用型綜合性大學。
第二條 辦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市中心鼓樓區楊橋西路50號(福州大學怡山校區)。
第三條 學歷與學位:符合畢業條件的畢業生,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福州大學至誠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由福州大學至誠學院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學院成立招生委員會和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和負責招生工作,包括: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研究決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五條 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新生錄取和招生日常工作。
第六條 學院成立招生監察工作小組,全程監督學院的招生工作。學院同時接受福州大學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檢查。學院在招生過程中將嚴格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工作程序、咨詢服務、錄取結果、重大投訴舉報查處情況等「六公開」,招生工作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招生錄取期間,舉報、投訴電話為:0591- 83707756。
第三章 招生專業、批次及計劃
第七條 學院2020年實際招生省份、專業及批次,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准,詳見我校招生信息網(http://zsb.fdzcxy.e.cn)。
第八條 學院嚴格執行國家及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招生指標。2020年我校招生專業及計劃以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為准,同時考生可登錄我校招生信息網(http://zsb.fdzcxy.e.cn)瀏覽具體招生計劃、專業介紹、歷年錄取情況等信息。
第九條 在錄取過程中,如報考各專業人數不平衡,學院招生辦公室將按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對各專業之間的招生計劃做出適當調整。
第十條 為貫徹「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則,充分尊重和發展學生個性,進一步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主動性,我校允許每位學生在入學後第一學期期末申請轉專業,具體詳見《福州大學至誠學院學生管理規定》。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十一條 學院根據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投檔規則和報考我校的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原則上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100%;實行非平行志願投檔錄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原則上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
第十二條 學院認可並執行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政策及實施細則。
第十三條 普通類錄取規則
在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投檔考生中,按「第一專業志願優先,第二到第六專業志願平行」的原則進行錄取,各專業志願不設分數級差。在考生所報專業志願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調劑至缺額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作退檔處理。對於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理工類考生按照數學、綜合、語文、英語的單科順序依次排序並按分數從高到低錄取,文史類考生按照語文、綜合、數學、英語的單科順序排序並按分數從高到低錄取。
學院在浙江省按照「專業+學校」的方式實行專業平行志願投檔錄取,專業選科要求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為准;江蘇考生選測科目要求達到CC及以上等級,錄取過程中,進檔考生按照先分數後等級的原則排定位次(投檔成績相同時,等級優先順序依次為A+.A+、A+.A、A+.B+、A.A、A+.B、A.B+、A.B、A+.C+、A+.C、B+.B+、A.C+、B+.B、A.C、B+.C+、B.B、B+.C、B.C+、B.C、C+.C+、C+.C、C.C)。
第十四條 藝術類錄取規則
1、福建省2020年普通高校藝術類本科專業招生繼續實施「一檔多投」錄取模式,學院對進檔考生的排序規則為:對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在文化成績(即文化分,含政策照顧分,下同)和專業統考成績均達到藝術類本科最低錄取控制線的基礎上,音樂類(音樂學專業)、美術類(產品設計專業)按綜合分從高到低進行排序,表演類(表演專業)按專業分從高到低排序。音樂類及美術類綜合分計算公式如下:
音樂類綜合分=文化成績×30%+專業統考成績×2.5×70%;
美術類綜合分=文化成績×40%+專業統考成績×2.5×60%;
以上音樂、美術類綜合分或表演類專業分相同時,依次按專業分、文化分、語文、綜合、外語、數學成績高低進行排序。
2、面向福建省外招生,學院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並遵循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如部分省份未明確錄取規則或由院校自行制定錄取規則的,則按以下規則錄取:在考生文化成績和相應專業類別的專業統考成績均達到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線的基礎上,按照專業統考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統考成績相同時,按文化分、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單科依次排序,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十五條 學院除英語專業僅招英語語種的考生外, 其他專業均無外語應試語種要求,但僅以英語作為公共基礎外語安排教學。報考外語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當地招生機構組織的統一外語口試,且成績合格以上(含合格)。
第十六條 考生體檢要求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文)及《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文)文件為基本依據。新生入學後,學院根據錄取有關要求對其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檢,凡不符合錄取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取消入學資格。
第五章 收費標准
第十七條 根據閩價費〔2013〕168號、閩價費〔2013〕242號、閩價費〔2015〕223號、閩價費〔2016〕184號及閩價費〔2017〕218號文件規定,學院2020年收費標准如下:
1、學費
(1)漢語言文學、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化學工程與工藝、應用化學、日語、英語等專業,每生17000 元/學年;
(2)物流管理、財務管理、國際經濟與貿易、安全工程、環境工程、網路與新媒體等專業,每生 18000 元/學年;
(3)金融工程專業,每生18500 元/學年;
(4)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自動化、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工程管理、土木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體工程、數字媒體技術、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工業設計等專業,每生19000 元/學年;
(5)建築學專業,每生19500 元/學年;
(6)產品設計專業,每生20000 元/學年;
(7)音樂學、表演等專業,每生22000 元/學年。
2、住宿費
學院2020級新生統一安排住宿,所有宿舍均配備空調,根據閩價費〔2015〕223號規定,住宿費按每生1200元/學年(准公寓)或1350元/學年(公寓)收取。
3、以上學費、住宿費收費標准以福建省物價局最後下達的文件為准。
第十八條 退費辦法:按閩價〔2005〕費435號文件《關於規范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收費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辦理退費。
第六章 獎、助學政策
第十九條 新生獎學金政策
學院設立2020級優秀新生獎學金,具體如下:
1、梵谷考成績(即文化分,下同)名列所在省普通類理工前3000名(含,下同)、文史前600名或綜合改革普通類前3500名的考生,第一志願填報我校並被錄取者,獎勵人民幣20萬元,且免四年學費。
2、梵谷考成績名列所在省份普通類理工前8000名、文史前1800名或綜合改革普通類前8500名的考生,第一志願填報我校並被錄取者,獎勵人民幣10萬元,且免四年學費。
3、(1)考生所在省份招生錄取批次按本一、本二(本三)劃分的,梵谷考成績超出考生所在省份本一批劃線15分(含,下同,江蘇省選測科目在2B及以上)的考生,第一志願填報我校並被錄取者,獎勵人民幣5萬元,四年學費減半;高考成績超出考生所在省份本一批劃線的考生,第一志願填報我校並被錄取者,獎勵人民幣2萬元,四年學費減半。
(2)考生所在省份招生錄取批次不分本一、本二(本三)的(即只有本科批),梵谷考成績超出考生所在省份本科線125分的考生,第一志願填報我校並被錄取者,獎勵人民幣5萬元,四年學費減半;高考成績超出考生所在省份本科線100分的考生,第一志願填報我校並被錄取者,獎勵人民幣2萬元,四年學費減半。
(3)浙江考生梵谷考成績超出錄取第一段劃線15分的考生,第一志願填報我校並被錄取者,獎勵人民幣5萬元,四年學費減半;高考成績超出錄取第一段劃線的考生,第一志願填報我校並被錄取者,獎勵人民幣2萬元,四年學費減半。
4、福建省內被我校錄取的考生中,文史、理工排名第1名的考生,獎勵人民幣5萬元;文史排名第2-3名,理工排名第2-4名,音樂、美術、表演各類排名(按我校錄取規則排名)為第1名的考生,獎勵人民幣2萬元;文史排名第4-6名,理工排名第5-10名,音樂、美術、表演各排名為第2名的考生,獎勵人民幣1萬元。
5、被錄取的考生同時符合以上規定條件者,只能享受最高的一項獎勵。
第二十條 在校生獎勵政策
學院對德智體美勞等方面全面發展或在學業成績、創新、創業、藝術、體育等方面表現突出的學生,給予表彰和獎勵,包括國家級獎勵、院級獎勵,具體如下:
1、國家級獎勵
國家獎學金:按國家政策規定人數評定,每生8000元/學年;
國家勵志獎學金:按國家政策規定人數評定,每生5000元/學年。
2、院級獎勵
優秀學業獎;學生文化科技創新獎;考研優秀學生獎學金;優秀共產黨員;優秀共青團員;優秀共青團幹部;優秀學生幹部;三好學生;十佳大學生;優秀畢業生。
第二十一條 助學政策
1、國家助學金
學院每年劃出專款,配套國家設立的助學金,對家庭經濟比較困難的同學進行資助,減輕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經濟負擔,助學標准:每生2800元/學年、4500元/學年兩檔。
2、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學院在有關部門的領導下,配合實施考生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用於解決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校期間學費和住宿費問題。凡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憑有效證件和經辦銀行要求的有關資料向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請,經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經辦銀行共同審核後,符合貸款條件的將及時發放貸款。具體申請辦法,請咨詢當地縣級教育主管部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貸款標准:最高每生8000元/學年。
3、應征入伍服兵役國家資助
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直招士官的高校在校生、畢業生,實行學費補償、助學貸款代償,對退役後回校復學、退役後重新考取我校的學生,實行學費資助。資助標准:每生8000元/學年。
4、勤工助學
學院提供校內勤工助學崗位,學生可在我校組織下,利用課余時間,通過自己的勞動取得合法報酬,用於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
5、綠色通道
學院設立「綠色通道」,學院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可先辦理入學手續,入學後學院再根據學生家庭情況,分別採取不同辦法予以資助。
6、臨時困難補助
學院設立「臨時困難補助」,用於幫助在校學習期間因家庭突發意外情況而造成生活上暫時性經濟困難的學生。資助標准:500元-2000元不等。
7、畢業生就業補助
學院設立「畢業生就業補助」,用於補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達到畢業條件的普通全日制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員〕、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考公、考級、考證、考研、面試等。
8、寒假返鄉車費補助
學院設立「寒假返鄉車費補助」,幫助省外生源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解決寒假期間返鄉路費問題。
第七章 其它
第二十二條 在招生咨詢過程中我校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願的參考,不作為學校錄取承諾。
第二十三條 咨詢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591-87893368(招生辦公室)、18050178080(呂老師)
咨詢QQ:879530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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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若與主管部門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主管部門有關政策為准。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最終解釋權歸福州大學至誠學院招生委員會。
Ⅷ 想報考福州大學電氣學院的研究生,招生簡章上要求要學過電力系統穩態分析……
可以的。本科學的電力系統分析主要就是包括穩態和暫態兩塊內容。這么要求只是希望考生都能有一定的電力專業基礎,限制跨專業考研的人數。只要你學過相關的課程,內行人都是了解的。
Ⅸ 2016福州大學研究生招生簡章什麼時候出來
福大2016碩士招生簡章還沒有出來不過估計是在9月20幾號就會出來,來自思遠福州大學研友的答案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