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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開大學2018本科招生章程

發布時間: 2021-12-04 10:44:55

❶ 南開大學2020年的招生政策是什麼

去參加下該校的線上招生宣講會,學校的招生辦負責人會講解今年的招生政策的。
希望可以幫到你~(望採納,謝謝~)

❷ 誰知道了南開大學本科生招生的郵箱啊謝謝。

你可以上網看看。這是本科生招生的網址
http://60.28.145.121/default.asp
裡面有聯系方式,也有郵箱。

❸ 南開大學

南開大學近三年在河南省錄取分數和2009年招生計劃
http://zsb.nankai.e.cn/zsjh/henan.htm
(下面是復制過來的,看不清楚就直接去網站上看吧!不好意思)
南開大學近三年在河南省錄取分數和2009年招生計劃

專業名稱 科類 2009年 2008年錄取分數 2007年錄取分數 2006年錄取分數
招生計劃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漢語言文學 文史 603 600 602 622 619 621 630 624 627
廣播電視新聞學 文史 609 608 609 635 628 632 634 629 632
歷史學 文史 609 598 604 634 619 627 635 624 630
哲學類(國防生) 文史 597 584 591 608 608 608
法學 文史 618 608 612 641 619 629 639 630 634
社會學 文史 621 602 610 621 618 620 625 623 624
政治學與行政學 文史 603 598 601
行政管理 文史 629 603 616 624 623 624
思想政治教育 文史 607 598 603 630 615 620 620 620 620
經濟學 文史 621 616 619 654 643 649 643 632 638
國際經濟與貿易 文史 621 619 620 642 630 636 653 632 640
金融學 文史 626 622 624 645 644 645 653 642 648
工商管理類 文史 622 612 616 636 629 633 629 628 629
英語 外語 618 601 606 643 626 637
日語 外語 603 598 601 629 620 625 627 621 624
法語 外語 615 611 613
合計 629 598 610 654 615 628 653 620 630

南開大學近三年在河南省錄取分數和2009年招生計劃

專業名稱 科類 2009年 2008年錄取分數 2007年錄取分數 2006年錄取分數
招生計劃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國際經濟與貿易 理工 646 641 644 674 662 668 666 656 661
金融學 理工 649 645 647 668 661 665 648 646 647
保險 理工 632 628 630 658 650 654 634 633 634
應用心理學 理工 622 622 622 642 642 642 639 625 632
工商管理類 理工 633 628 630 661 653 657 652 628 635
會計學(國際會計方向) 理工 633 632 633 652 651 652 646 630 638
數學類 理工 659 644 653 660 652 657 664 634 645
物理學類 理工 646 630 637 649 642 646 652 644 647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理工 638 628 633 650 644 646 651 648 650
自動化 理工 638 634 636 655 655 655 642 640 641
信息安全 理工 633 628 631 652 652 652 648 648 648
智能科學與技術 理工 632 631 632 646 645 646 647 636 642
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 理工 648 638 644 652 648 650 645 639 642
微電子學 理工 646 637 642 643 642 643 637 634 636
光電子技術科學 理工 647 644 646 651 646 649 629 629 629
軟體工程 理工 633 622 628 669 646 653 636 630 632
化學 理工 639 626 632 654 645 650 664 627 643
葯學 理工 621 621 621 637 620 629
分子科學與工程 理工 631 629 630 648 644 646 634 628 631
環境科學 理工 631 625 628 648 648 648 642 639 641
生物科學 理工 641 626 636 664 655 660
生物技術 理工 629 628 629 645 644 645 650 634 641
臨床醫學(國防生) 理工 597 575 587 634 634 634
工業工程 理工 627 623 625 648 643 645 646 621 625
物流管理 理工 640 625 631 650 642 645 646 626 630
合計 659 621 635 674 642 650 666 620 637

❹ 南開大學怎麼才能上

為什麼要上南開? 南開出來一定有好工作/? 選一個你喜歡的專業 把事業融合不是很好么 關鍵在於心情 但是。。。。。。。。。。 要實際 吼吼

❺ 想去南開大學念成人自考本科,請問如何辦理

報名南開大學現代遠程教育學院高起本,通過入學測試和入學資格審核程序即可錄取。

1、高起本招生對象:具有高中、中專畢業證書或具有國民教育同等學力的應(往)屆畢業生,報讀時年齡需滿18周歲。

2、報名:身份證原件(在有效期內)、學歷證書原件、學生聯絡信息(學生本人名下的手機號碼和電子郵箱 )。

3、春秋季報名時間:具體請咨詢當地學習中心,如遇學院內部調整,以實際調整結果為准。

4、報名地點:南開大學現代遠程教育學院授權當季可招生的自建校外學習中心及奧鵬遠程教育學習中心。

5、入學測試:報名考生前往設於當地的校外學習中心參加入學測試。

6、入學資格審核:嚴禁非中等教育畢業生和不具有同等學力者取得高起專、高起本入學資格;嚴禁未獲得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專科畢業證書者取得專升本入學資格。所有報名入學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證件接受審核與辦理注冊。

若報讀專升本的學生所提供的畢業證書無法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得到確認,學生須出具由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所提供的學歷認證報告,方可具備入學資格。

學生須在報名承諾書上簽字,凡持不符合條件的畢業證書報名者,一經審核查出,即做取消學籍、追回在學證件處理,期間課程修讀、成績記錄均不予認可,由此造成的費用損失等責任,均由學生本人負責。

(5)南開大學2018本科招生章程擴展閱讀:

學制:高起本學制5年,學校實行學分制和彈性修業年限,各專業畢業總學分為150學分,學習期限為5年至7年。

學費:每學分最高收費標准為120元。各地區學費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稍有差異,具體以我院授權給各個學習中心的學費收取標准為准。新生錄取後不能按時交費注冊的將取消其學習資格。

學習形式:學生利用學院網站教學教務系統通過「視頻課件學習 + 導學資料(學習指導、教師講稿、復習資料)+ 教材自學(推薦教材) + 論壇討論互動 + 平時考核 + 期末考試」等方式,不受時間、空間限制的自主安排學習(部分專業課程對於時間、空間的特殊要求,以實際教學計劃為准)。

❻ 南開大學2020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為全面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根據《關於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經批准我校2020年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也稱「南開大學強基計劃」),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選拔一批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進行專門培養,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才。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在我校安排強基計劃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並有志於將來從事相關領域科學技術工作的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報名。申請報名考生分為以下兩類:
第一類:
高考成績優異,學科專業能力突出,創新能力強的考生。
第二類:
相關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破格入圍條件為高中階段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或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二等獎及以上。
以上兩類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均須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對於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參照該省份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二、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強基計劃招生專業、計劃及高考改革省份選考科目要求
招生專業
招生計劃數
科類
高考改革省份
選考科目要求
數學與應用數學
30
理工
物理
物理學
30
理工
物理
化學
30
理工
物理或化學
生物科學
25
理工
物理或化學或生物
歷史學
20
文史
歷史或地理
哲學
15
文史
不限
註:考生只能填報一個專業。第二類考生只能報考對應獲獎學科的招生專業(其中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可對應數學與應用數學或物理學專業)。
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詳細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請登錄我校強基計劃報名系統查看。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辦法
5月11日-22日考生可登錄南開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台(網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55),按要求准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
(二)考生參加統一高考
(三)入圍校考辦法
7月27日前,對於第一類考生,依據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按我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數的3倍確定各省入圍高校考核考生名單,並公示入圍標准。若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相同且符合入圍條件,則同時入圍。對於第二類考生,達到學校破格入圍條件和相應高考成績要求,即可入圍,不佔用第一類考生的入圍名額。
以上兩類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均須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對於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參照該省份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四)學校考核
7月底舉行學校考核(含筆試、面試和體質測試)。面試採取專家、考生「雙隨機」抽簽的方式,測試全程錄音錄像。
1.筆試重點考察考生的學科專業能力、邏輯思維能力。面試重點考察考生的語言表達能力、創新意識、思維敏銳性、溝通能力。面試成績根據面試情況和考生綜合素質檔案綜合得出。
2.體質測試包括:身體形態、機能等方面的基本素質測試,測試結果作為學校考核的重要參考,筆試面試折算的學校考核成績和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均相同情況下,優先錄取體質測試成績更高者。
3.學校考核成績由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組成,筆試成績佔70%、面試成績佔30%。
4.學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將視本地疫情防控情況做出相應調整,屆時會再進行通知。
(五)錄取辦法
1.綜合成績折算辦法
綜合成績=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90/高考滿分值+學校考核成績×10/學校考核滿分值
2.確定錄取名單
對於第一類考生,根據考生填報志願和在相關省份強基計劃的招生名額,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綜合成績同分情況下優先錄取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高的考生。
對於第二類考生,綜合成績達到同省份同科類第一類考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的,予以錄取,所需計劃不佔用第一類考生強基計劃名額。
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招生計劃審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並報各省級招辦審核,辦理錄取手續。
我校於8月5日前公布錄取名單並公示錄取標准。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區、市)後續高考志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區、市)後續各批次高考志願錄取。
四、培養方案
我校強基計劃培養模式體現為「一制三化」、「交叉培養」、「動態進出」,在教學組織方面按照導師制、小班化、個性化、國際化,組織課程學習和科研訓練;在培養方面堅持以基礎學科為基礎,開展多學科交叉融合,給未來高階發展方向培養打下基礎;在培養過程設有「動態進出」機制,確保強基計劃培養工作保持高水平,培養的人才保證高質量。
具體培養方案詳見各專業強基計劃介紹。
五、其他說明
(一)關於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將考生電子化的綜合素質檔案提供招生高校。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匯總本地各中學報考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後,統一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
(二)對於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取消學籍,畢業後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採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三)強基計劃錄取考生入學後本科階段原則上不允許轉專業。
(四)選拔測試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入圍學校考核的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費和住宿補貼。
(五)學校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六、監督保障機制
(一)我校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招生工作在南開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南開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標准公示。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三)南開大學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招生工作接受南開大學紀檢部門全程監督,並接受社會監督。
七、咨詢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022-23504845
傳真:022-23501669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南開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zsb.nankai.e.cn
南開大學紀委辦公室:電話022-85358551
監督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天津市南開區衛津路94號
郵編:300071
陽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八、本簡章由南開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南開大學招生辦公室
2020年5月

❼ 南開大學2013年的招生簡章

《12年都還沒招生呢。哪有13年簡章啊~》不知道你要的是不是這個~
南開大學2011年本科生招生章程
文章來源:南開大學招生辦公室 瀏覽次數:16556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授予的高等學校辦學自主權和《教育部關於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1]2號)中的規定,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學校基本情況

第一條 學校名稱:南開大學。
辦學類型: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頒發證書的學校名稱:南開大學。
證書種類:凡具有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業生基本要求時,准予畢業,並發給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並發給學位證書。

第二條 學校地址:校本部 天津市南開區衛津路94號;
迎水道校區 天津市南開區迎水道100號;
泰達學院 天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宏達街23號。

第三條 南開大學是國家教育部直屬綜合性、研究型全國重點大學,是首批列入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點建設的大學之一,上級主管部門為教育部。

第四條 南開大學擁有雄厚的師資力量,堅實的科研基礎以及獨特的專業優勢,具備培養學士、碩士、博士和博士後等各級各類高級人才的完整教育體系。

第二章 招生計劃

第五條 經教育部核准,2011年南開大學計劃招收本科生3120人。我校根據我國社會發展和經濟建設需要、學校辦學條件,按照「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均衡」的原則,適度調減在屬地安排的計劃比例,以往年分省招生計劃數為基礎,結合近年來各地生源情況和畢業生就業情況,編制2011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第六條 招生范圍:本科生面向全國(含港、澳、台地區)招生,所有招生計劃及收費標准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向社會公布,考生可向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查詢。

第三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七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成立由主管校長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南開大學招生委員會」,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招生工作的有關政策,執行學校有關招生工作決議,研究制定學校有關招生工作規定,並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

第八條 招生委員會下設「南開大學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招生辦公室負責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主要職責有:進行有關招生工作的調查研究;根據學校的發展規模,制定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全面系統地宣傳學校的辦學思想、辦學條件、專業設置等情況;組織新生錄取。

第九條 南開大學本科生招生錄取工作執行《教育部關於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1]2號)的各項規定,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以及社會的監督。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十條 執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制定的錄取政策和有關規定,貫徹「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德、體考核合格的情況下,以所填報志願和文化考試成績為依據,公平競爭,公正錄取。

第十一條 錄取專業按總分優先的原則,將調檔范圍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排隊,當分數未達到第一專業志願錄取線時,則看是否達到了第二專業志願錄取分數線,依次類推直到錄取到最後一個專業志願。各專業志願之間沒有分數級差。

第十二條 如果當地同批次控制分數線以上第一志願報考我校人數不滿招生計劃數時,學校招收非第一志願考生,非第一志願考生的實際高考成績應不低於已投檔的第一志願考生的平均分。學校按志願順序依次調取非第一志願考生檔案,優先選擇有專業服從志願的考生。在分專業時,根據高考成績並參考考生單科成績安排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對於部分徵求志願的省份,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第十三條 不錄取沒有填報南開大學志願的考生。

第十四條 對於有關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規定的招生錄取加分政策,學校可參考當地政策加分提檔,但在安排專業時不考慮加分因素,只按實際高考分數安排專業。在高考總分相同(不含附加分)的情況下,安排專業時優先安排語文、數學和外語三科成績高的考生。

第十五條 對江蘇考生實行先分數後等級規則排序,決定能否錄取與所錄專業。錄取專業時不考慮照顧分。選測科目和等級以招生計劃中公布的為准。

第十六條 對天津考生,在高考成績相同(不含附加分)的情況下,優先錄取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或綜合素質評價結果較佳的考生;在高考成績相同(不含附加分)的情況下,優先安排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或綜合素質評價結果較佳的考生的錄取專業。我校在高考錄取中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使用採取金牌榜排序,即按獲A的多少排序,如獲A的數目相同,再看獲B的數目,以此類推。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安排專業時優先安排語文、數學和外語三科成績高的考生。

第十七條 我校保送生、自主招生、非通用語選拔招生、藝術特長生、高水平運動員、美術類等錄取辦法依據教育部、省(市、區)招辦規定及我校本年度相關類別招生簡章和考生與學校簽訂的協議執行。

第十八條 對於參加《高校招生》雜志第九屆「創新英語作文大賽」的優勝者,第一志願填報南開大學,高考成績達到南開大學在當地投檔線,專業服從調劑,南開大學優先錄取。

第十九條 在公布專業計劃時,公布使用英語教材進行教學的專業。提醒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在填報相關專業志願時,要慎重考慮該專業對英語水平的特別要求。

第二十條 依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的規定對考生進行體檢。

第二十一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將在3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情況予以不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以弄虛作假手段取得入學資格者,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 學校依據有關規定設立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學費減免、臨時困難補助等資助措施,幫助經濟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

第二十三條 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錄取工作結束後,錄取結果將及時在南開大學本科生招生信息網上公布,考生可上網查詢。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由南開大學招生委員會於2011年4月10日審查通過,適用於南開大學2011年本科生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由南開大學招生委員會委託「南開大學招生辦公室」解釋。
南開大學本科生招生咨詢電話:022—23504845
南開大學招生辦公室網址:http://zsb.nankai.e.cn
南開大學網址:http://www.nankai.e.cn
E-mail:[email protected]

❽ 南開大學的招生標準是什麼

南開大學各個專業的招生標準是不一樣的,但是基本的招生標准都是一樣的,都是需要考過學校的招生分數線,並且符合招生標准,才能進入到南開大學裡面學習。南開大學作為中國著名的高校之一,我認為其整個大學的教學質量和教學理念都非常地先進,不僅是很多學生心目中的理想學校,而且也是很多人為之嚮往的一個地方。曾經的南開大學涌現出非常多的人才,不僅為國家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而且又為社會發展作出了巨大努力。

總結:南開大學作為一所高級學府,我認為可以把這個學府當作為之奮斗的目標,雖然自己也有可能會失敗,但是自己只要努力去拼搏,我認為這也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只有認真拼搏努力,自己才能有所收獲,才能最終明白自己內心想要什麼。

❾ 求南開大學經濟學院本科生培養方案

當然招啊!
南開大學濱海學院2010年招生章程
2010-5-12 招生辦公室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保證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並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是社會了解我校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有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校開展招生咨詢和錄取工作的主要依據。
第三條 學校概況
一、學校名稱:南開大學濱海學院
二、學校代碼: 13663
三、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四、辦學層次:本科
五、 辦學地點:天津市大港區學府路634號
六、上級主管部門:天津市教育委員會
七、學校基本情況:南開大學濱海學院是經教育部批准由南開大學和天津濱海新區大港管委會(原大港區政府)合作創辦的,擁有獨立的校園和基本辦學設施,獨立進行招生,獨立頒發學歷學位證書,獨立進行財務核算,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獨立學院。
第二章 招生機構
第四條 學校設普通本科 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討論決定學校招生重大事宜。
第五條 學校招生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招生日常工作。
第三章 錄取原則
第六條 學校錄取工作執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制定的錄取政策和有
關規定,堅持德、智、體全面考核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以所填報志願和文化成績為主要依據,(藝術專業為專業課成績與文化課成績之和)平等競爭、公正錄取。 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紀檢部門、考生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七條 院校志願錄取以志願優先為原則,即先錄取第一志願報考我校的考生, 在各省級招辦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線上 第一志願報考人數未滿招生計劃時,學校接受第二志願考生。第二志願考生的分數不能低於第一志願的最低錄取分數,依次類推。
第八條 錄取專業按總分優先的原則,即將調檔范圍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排列,當分數未達到第一專業志願錄取線時,則看是否達到了第二專業志願錄取分數線,依次類推直至錄取最後一個專業志願。在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願均未被錄取的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可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對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各專業之間沒有分數級差。
第九條 對於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 按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制定的招生錄取加分政策提檔,但錄取時按照實際高考成績安排專業,不考慮加分因素,同分情況優先錄取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以及文科(語、數、外),理科(數學、外語)相關科目成績高的考生,天津市考生執行本章程第十條之有關規定。
第十條 根據天津市普通高校考試制度綜合改革方案以及我校具體情況,對天津市考生的錄取 執行天津市招生辦公室制定的有關政策和規定,堅持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以所填報志願和高考成績為主要依據,參考高中學業水平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綜合評價、平等競爭、公正錄取。
一、 錄取按分數優先的原則,按實際高考分數(不含加分)安排專業,
1 、高考成績同分情況下優先安排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較佳的考生;
2 、高考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成績相同則優先安排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好的考生;
3 、高考成績、高中學業水平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相同優先安排高考單科成績(文科生:語、數、外、理科生:數學、外語)高的考生。
二、 對於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中語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政治、地理、歷史 8 個學科取得 6A 以上(含 6A )的考生,如果投檔後排名在我校前 10% 的優先安排專業,優先安排專業時,按照 6A 以上(含 6A )考生的高考成績和專業志願,以高考分數優先的原則安排專業;
三 、退檔處理時,在高考成績同分的情況下,先對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較差的考生作退檔處理;如果高中學業水平成績相同,則依據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做退檔處理;如果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相同則按高考單科成績低(文科生:語、數、外,理科生:數學、外語)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四 、比較考生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時,先比較獲得 A 等第的個數,如果 A 等第的個數相同,再比較 B 等第的個數,依次類推。評價考生的綜合素質時,依據考生的學業類(含學業成績、課程修習情況)和非學業類(含道德品質、社會實踐、社會實踐、社區服務、獲獎情況)兩個方面情況綜合比較,進行評價。
五 、報考外語專業的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英語學科成績等第須為 A 者,否則該專業不予錄取。
第十一條 根據江蘇省 2010 年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和我校的情況, 對江蘇省考生進檔後採取先分數後等級原則排序決定能否錄取與所錄專業,選測科目和等級按照招生計劃中公布內容為准。
第十二條 非英語專業的公共外語課程均為英語,小語種 考生在填報志願時要慎重填報。
第十三條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美術類考生必須取得省、直轄市、自治區招辦組織的專業聯考成績合格證方能按我校的錄取原則進行錄取。
第十四條 美術類考生錄取原則詳見南開大學濱海學院 2010 年藝術設計專業招生簡章。
第十五條 經天津市物價部門批准,我校普通類專業學費為 12000 — 15000 元 / 生 / 年,藝術類專業 18000 元 / 生 / 年,住宿費 1200 元 / 生 / 年。 各專業收費標准詳見各省級招辦公布的招生計劃表或被學校錄取後下發的 2010 級新生報到須知,如政府對當年學費標准進行調整,以政府規定的標准為准。
第十六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衛生部、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對不符合標準的按指導意見的規定處理。
第四章 後續管理
第十七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八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依據《南開大學濱海學院學生管理規定》《南開大學濱海學院學則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進行管理,按教學計劃對學生進行培養。
第十九條 獎學金設立
1 、學校設有新生獎學金:① 梵谷考成績達到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前 100 名的文、理科考生,且第一志願被我校錄取者,獲新生獎學金 6 萬元;② 梵谷考成績達到所在地一本錄取線以上的文、理考生,且第一志願被我校錄取者,獲新生獎學金 1 萬元(名額不限);③ 如同時符合 ①、② 條件規定者,只能享受最高的一項獎勵。
2 、學校設優秀學生獎學金和單項獎學金,獲獎比例達到總人數的 24% 。
3 、學校根據國家相關政策設有國家獎學金,獎金 8000 元;天津市人民政府獎學金,獎金 8000 元;國家勵志獎學金,獎金 5000 元;獲獎比例達到總人數的 10% 以上。
第二十條 學生學習期滿經審核達到畢業要求的,頒發南開大學濱海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畢業生學士學位授予工作,按照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及教育部有關規定辦理。符合國家及我校有關規定的畢業生,授予南開大學濱海學院學士學位,頒發學位證書。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 學校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活動。對考生及其家長因受招生中介機構或個人欺騙而造成的傷害,我校概不負責。
第二十二條 我校是獨立學院,屬於民辦性質,尚未開展國家助學貸款和減免學費工作,經濟困難考生在填報志願時要慎重填報。
第二十三條 凡是在招生咨 詢過程中學校招生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願的參考,不屬學校錄取承諾。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僅適用於 2010 年我校普通本科的招生工作。並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查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凡以前學校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廢止,均以本章程為准。本章程解釋權歸南開大學濱海學院招生領導小組。
第二十六條 我校錄取結果將及時公布在學校招生辦公室網站上,考生可隨時查詢。
網址: 郵箱: [email protected] ;咨詢電話: 022 — 63304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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