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學2020年本科招生計劃
1. 2020年福州大學在河南招嗯高考招生。投檔線是多少
2020年福州大學在河南高考招生投檔線,
可參考上年的錄取分數線對應排名。
只要你的排名,
高於去年錄取排名,
就可以上。
2. 福州大學至誠學院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為進一步規范學校招生工作,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關於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福建省有關招生文件精神,特製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學院概況
第一條 福州大學至誠學院(國標代碼:13470),是經教育部批准,於2003年7月,由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福建省人民政府與國家教育部共建高校、福建省人民政府與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共建高校——福州大學為主體舉辦,並按新機制、新模式運作,實施全日制本科學歷教育的獨立學院。學院現有16個教學單位、44個本科專業,學科專業覆蓋福建省主導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傳統產業,已發展成為一所以工為主,理、工、經、管、文、藝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應用型綜合性大學。
第二條 辦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市中心鼓樓區楊橋西路50號(福州大學怡山校區)。
第三條 學歷與學位:符合畢業條件的畢業生,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福州大學至誠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由福州大學至誠學院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學院成立招生委員會和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和負責招生工作,包括: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研究決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五條 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新生錄取和招生日常工作。
第六條 學院成立招生監察工作小組,全程監督學院的招生工作。學院同時接受福州大學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檢查。學院在招生過程中將嚴格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工作程序、咨詢服務、錄取結果、重大投訴舉報查處情況等「六公開」,招生工作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招生錄取期間,舉報、投訴電話為:0591- 83707756。
第三章 招生專業、批次及計劃
第七條 學院2020年實際招生省份、專業及批次,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准,詳見我校招生信息網(http://zsb.fdzcxy.e.cn)。
第八條 學院嚴格執行國家及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招生指標。2020年我校招生專業及計劃以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為准,同時考生可登錄我校招生信息網(http://zsb.fdzcxy.e.cn)瀏覽具體招生計劃、專業介紹、歷年錄取情況等信息。
第九條 在錄取過程中,如報考各專業人數不平衡,學院招生辦公室將按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對各專業之間的招生計劃做出適當調整。
第十條 為貫徹「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則,充分尊重和發展學生個性,進一步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主動性,我校允許每位學生在入學後第一學期期末申請轉專業,具體詳見《福州大學至誠學院學生管理規定》。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十一條 學院根據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投檔規則和報考我校的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原則上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100%;實行非平行志願投檔錄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原則上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
第十二條 學院認可並執行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政策及實施細則。
第十三條 普通類錄取規則
在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投檔考生中,按「第一專業志願優先,第二到第六專業志願平行」的原則進行錄取,各專業志願不設分數級差。在考生所報專業志願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調劑至缺額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作退檔處理。對於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理工類考生按照數學、綜合、語文、英語的單科順序依次排序並按分數從高到低錄取,文史類考生按照語文、綜合、數學、英語的單科順序排序並按分數從高到低錄取。
學院在浙江省按照「專業+學校」的方式實行專業平行志願投檔錄取,專業選科要求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為准;江蘇考生選測科目要求達到CC及以上等級,錄取過程中,進檔考生按照先分數後等級的原則排定位次(投檔成績相同時,等級優先順序依次為A+.A+、A+.A、A+.B+、A.A、A+.B、A.B+、A.B、A+.C+、A+.C、B+.B+、A.C+、B+.B、A.C、B+.C+、B.B、B+.C、B.C+、B.C、C+.C+、C+.C、C.C)。
第十四條 藝術類錄取規則
1、福建省2020年普通高校藝術類本科專業招生繼續實施「一檔多投」錄取模式,學院對進檔考生的排序規則為:對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在文化成績(即文化分,含政策照顧分,下同)和專業統考成績均達到藝術類本科最低錄取控制線的基礎上,音樂類(音樂學專業)、美術類(產品設計專業)按綜合分從高到低進行排序,表演類(表演專業)按專業分從高到低排序。音樂類及美術類綜合分計算公式如下:
音樂類綜合分=文化成績×30%+專業統考成績×2.5×70%;
美術類綜合分=文化成績×40%+專業統考成績×2.5×60%;
以上音樂、美術類綜合分或表演類專業分相同時,依次按專業分、文化分、語文、綜合、外語、數學成績高低進行排序。
2、面向福建省外招生,學院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並遵循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如部分省份未明確錄取規則或由院校自行制定錄取規則的,則按以下規則錄取:在考生文化成績和相應專業類別的專業統考成績均達到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線的基礎上,按照專業統考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統考成績相同時,按文化分、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單科依次排序,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十五條 學院除英語專業僅招英語語種的考生外, 其他專業均無外語應試語種要求,但僅以英語作為公共基礎外語安排教學。報考外語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當地招生機構組織的統一外語口試,且成績合格以上(含合格)。
第十六條 考生體檢要求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文)及《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文)文件為基本依據。新生入學後,學院根據錄取有關要求對其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檢,凡不符合錄取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取消入學資格。
第五章 收費標准
第十七條 根據閩價費〔2013〕168號、閩價費〔2013〕242號、閩價費〔2015〕223號、閩價費〔2016〕184號及閩價費〔2017〕218號文件規定,學院2020年收費標准如下:
1、學費
(1)漢語言文學、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化學工程與工藝、應用化學、日語、英語等專業,每生17000 元/學年;
(2)物流管理、財務管理、國際經濟與貿易、安全工程、環境工程、網路與新媒體等專業,每生 18000 元/學年;
(3)金融工程專業,每生18500 元/學年;
(4)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自動化、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工程管理、土木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體工程、數字媒體技術、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工業設計等專業,每生19000 元/學年;
(5)建築學專業,每生19500 元/學年;
(6)產品設計專業,每生20000 元/學年;
(7)音樂學、表演等專業,每生22000 元/學年。
2、住宿費
學院2020級新生統一安排住宿,所有宿舍均配備空調,根據閩價費〔2015〕223號規定,住宿費按每生1200元/學年(准公寓)或1350元/學年(公寓)收取。
3、以上學費、住宿費收費標准以福建省物價局最後下達的文件為准。
第十八條 退費辦法:按閩價〔2005〕費435號文件《關於規范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收費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辦理退費。
第六章 獎、助學政策
第十九條 新生獎學金政策
學院設立2020級優秀新生獎學金,具體如下:
1、梵谷考成績(即文化分,下同)名列所在省普通類理工前3000名(含,下同)、文史前600名或綜合改革普通類前3500名的考生,第一志願填報我校並被錄取者,獎勵人民幣20萬元,且免四年學費。
2、梵谷考成績名列所在省份普通類理工前8000名、文史前1800名或綜合改革普通類前8500名的考生,第一志願填報我校並被錄取者,獎勵人民幣10萬元,且免四年學費。
3、(1)考生所在省份招生錄取批次按本一、本二(本三)劃分的,梵谷考成績超出考生所在省份本一批劃線15分(含,下同,江蘇省選測科目在2B及以上)的考生,第一志願填報我校並被錄取者,獎勵人民幣5萬元,四年學費減半;高考成績超出考生所在省份本一批劃線的考生,第一志願填報我校並被錄取者,獎勵人民幣2萬元,四年學費減半。
(2)考生所在省份招生錄取批次不分本一、本二(本三)的(即只有本科批),梵谷考成績超出考生所在省份本科線125分的考生,第一志願填報我校並被錄取者,獎勵人民幣5萬元,四年學費減半;高考成績超出考生所在省份本科線100分的考生,第一志願填報我校並被錄取者,獎勵人民幣2萬元,四年學費減半。
(3)浙江考生梵谷考成績超出錄取第一段劃線15分的考生,第一志願填報我校並被錄取者,獎勵人民幣5萬元,四年學費減半;高考成績超出錄取第一段劃線的考生,第一志願填報我校並被錄取者,獎勵人民幣2萬元,四年學費減半。
4、福建省內被我校錄取的考生中,文史、理工排名第1名的考生,獎勵人民幣5萬元;文史排名第2-3名,理工排名第2-4名,音樂、美術、表演各類排名(按我校錄取規則排名)為第1名的考生,獎勵人民幣2萬元;文史排名第4-6名,理工排名第5-10名,音樂、美術、表演各排名為第2名的考生,獎勵人民幣1萬元。
5、被錄取的考生同時符合以上規定條件者,只能享受最高的一項獎勵。
第二十條 在校生獎勵政策
學院對德智體美勞等方面全面發展或在學業成績、創新、創業、藝術、體育等方面表現突出的學生,給予表彰和獎勵,包括國家級獎勵、院級獎勵,具體如下:
1、國家級獎勵
國家獎學金:按國家政策規定人數評定,每生8000元/學年;
國家勵志獎學金:按國家政策規定人數評定,每生5000元/學年。
2、院級獎勵
優秀學業獎;學生文化科技創新獎;考研優秀學生獎學金;優秀共產黨員;優秀共青團員;優秀共青團幹部;優秀學生幹部;三好學生;十佳大學生;優秀畢業生。
第二十一條 助學政策
1、國家助學金
學院每年劃出專款,配套國家設立的助學金,對家庭經濟比較困難的同學進行資助,減輕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經濟負擔,助學標准:每生2800元/學年、4500元/學年兩檔。
2、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學院在有關部門的領導下,配合實施考生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用於解決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校期間學費和住宿費問題。凡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憑有效證件和經辦銀行要求的有關資料向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請,經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經辦銀行共同審核後,符合貸款條件的將及時發放貸款。具體申請辦法,請咨詢當地縣級教育主管部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貸款標准:最高每生8000元/學年。
3、應征入伍服兵役國家資助
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直招士官的高校在校生、畢業生,實行學費補償、助學貸款代償,對退役後回校復學、退役後重新考取我校的學生,實行學費資助。資助標准:每生8000元/學年。
4、勤工助學
學院提供校內勤工助學崗位,學生可在我校組織下,利用課余時間,通過自己的勞動取得合法報酬,用於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
5、綠色通道
學院設立「綠色通道」,學院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可先辦理入學手續,入學後學院再根據學生家庭情況,分別採取不同辦法予以資助。
6、臨時困難補助
學院設立「臨時困難補助」,用於幫助在校學習期間因家庭突發意外情況而造成生活上暫時性經濟困難的學生。資助標准:500元-2000元不等。
7、畢業生就業補助
學院設立「畢業生就業補助」,用於補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達到畢業條件的普通全日制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員〕、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考公、考級、考證、考研、面試等。
8、寒假返鄉車費補助
學院設立「寒假返鄉車費補助」,幫助省外生源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解決寒假期間返鄉路費問題。
第七章 其它
第二十二條 在招生咨詢過程中我校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願的參考,不作為學校錄取承諾。
第二十三條 咨詢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591-87893368(招生辦公室)、18050178080(呂老師)
咨詢QQ:879530381
通訊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楊橋西路50號福州大學至誠學院(郵編:350002)
E-Mail:[email protected]
招生網址:http://zsb.fdzcxy.e.cn(或http://zsb.fdzcxy.com)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若與主管部門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主管部門有關政策為准。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最終解釋權歸福州大學至誠學院招生委員會。
3. 2020年福建省理工科考生560能上福州大學嗎
福州大學在本省的招生錄取分數線會相應的放低,而且有一本和二本專業可供選擇,招生人數眾多,所以理工科560分是有很大希望,望樓主採納。
4. 福建醫科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為確保我校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開展,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國家有關招生的規定,結合學校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於福建醫科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 福建醫科大學深入實施招生「陽光工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福建醫科大學(國標代碼:10392)
第四條 辦學性質、層次:省屬公辦本科普通高等學校
第五條 學校地址:
上街校區(旗山校區):福州市大學新區學府北路1號(350122)
台江校區(烏山校區):福州市交通路88號(350004)
第六條 學校簡況:福建醫科大學創建於1937年,是我國建校較早的公立本科醫學院校之一。學校是一所以醫為主,多學科協調發展,具有完整人才培養體系的福建省「雙一流」建設高校,是福建省衛生人才培養中心、醫學科學研究中心和醫療衛生服務中心。現有專任教師中具有博士學位教師佔42.96%,其中南丁格爾獎章獲得者2名、國家級教學團隊和全國高校黃大年式教師團隊2個;有國家級特色專業4個、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4個,是教育部「卓越醫生教育培養計劃」試點高校;有6個一級博士學位授權點、2個一級博士專業學位授權點、8個一級碩士學位授權點、6個一級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有國家級重點學科(專科)12個、省級重點學科(專科)56個;臨床醫學學科進入ESI全球排名前3‰;有70個省部級科研平台,6所直屬附屬醫院、15所非直屬附屬醫院及22所臨床教學醫院,附屬協和醫院、附屬第一醫院是福建省首批建設的高水平醫院,附屬醫院10個專科醫學中心納入省高水平臨床醫學中心建設。協和醫院、附一醫院均進入復旦版中國醫院百強排行榜,學校綜合實力進入全國同類醫學院校先進行列。武書連2020年本科畢業生質量排行榜,我校位列福建省第2位,全國醫葯類院校第11位,全國第116位。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2020年詳細招生計劃、錄取批次安排等以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公布情況為准。
第八條 福建醫科大學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官方網站、學校官方微信公眾號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九條 學校執行福建省招委會規定,錄取工作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原則。
第十條 學校根據生源省份的投檔規定和生源情況等確定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20%。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5%。
第十一條 嚴格執行教育部和各省招委會各項政策規定,堅持擇優錄取原則,負責做好未錄取考生解釋工作及處理相關遺留問題。
第十二條 在錄取過程中,尊重考生志願。
第十三條 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嚴格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鑒於專業的培養要求和就業特點,臨床醫學類、生物科學類、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類、醫學技術類、葯學類、生物工程類、護理學類、口腔醫學類、心理學類等專業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建議軀干及肢體殘疾考生謹慎報考以上專業。
第十四條 新生入校後,學校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入學體檢和資格等復查。若有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學生,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五條 錄取時,學校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學校目前僅以英語作為基礎外語安排教學,多門核心課程部分章節採用漢語、英語雙語教學。智能醫學工程專業與福州大學聯合培養。
第十六條 在福建省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中,其招生對象及資格條件、志願設置與錄取辦法等均按有關文件要求執行。
第十七條 在福建省為49個基本財力保障縣縣級醫院定向培養本科臨床醫學人才項目中(簡稱「定向委培生」),其招生對象、錄取程序、教務管理、畢業就業等按有關文件要求執行。定向委培生錄取後需與當地縣(市、區)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安排的縣級醫院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持定向培養協議入學,在校期間不得轉學、轉專業,不得參加全日制研究生入學考試。
第十八條 為支持做好優秀少數民族人才的培養工作,學校繼續招收新疆地區少數民族預科生。預科錄取時,根據學校招生計劃、考生高考成績和專業志願等,依據學校專業調配原則進行調配,直接確定錄取專業。預科結業時,不再進行專業調整。
第十九條 嚴格執行教育部和各省教育管理部門相關政策規定,對政策允許的加分、減分由各省教育考試院按規定投檔,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小組集體研究,批准後方能錄取。
第五章 專業調配原則
第二十條 對於學校進檔考生,依據考生專業志願及投檔成績擇優錄取,不設其他科目成績及加試要求。對於各省的投檔要求,由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小組集體研究決定。
第二十一條 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進檔考生中,根據專業級差方式進行專業調配。一二專業級差3分,二三專業級差1分,三四專業級差1分,後不設專業級差。對填報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隨機調劑至計劃未完成專業。對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以各省確定的成績排序規則進行排序。實行非平行志願投檔模式的省份,對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文史類以語文、英語、文科綜合成績排序,理工類以數學、英語、理科綜合成績排序。
實施新高考招生錄取政策的省份招生錄取辦法按照各省確定的規則進行。學校在各省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以各省招生考試部門及學校網站公布的為准。
在江蘇省的招生錄取進檔採取「先分數後等級」的方式。普通類考試理工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BB,必測科目等級要求為C級及以上等級。對於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專業調配時按照輔助投檔分從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則按照等級排序。
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錄取原則。
第二十二條 超出專業計劃錄取人數的考生,可往生源不足的專業調劑。所報志願考生不足的專業,可從服從志願調劑的考生中進行調劑。
第六章 工作紀律
第二十三條 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按照教育部關於高校招生工作公平競爭、公正選撥、公開透明的原則執行,德、智、體、美、勞等方面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嚴格執行《教育部關於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9]4號)等相關政策要求,嚴格遵守高校招生「三十個不得」「八項基本要求」等紀律,落實招生信息「十公開」制度。
第二十四條 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福建省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廉政建設制度》和學校招生工作廉政相關規定。對違規違紀行為,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監督電話:0591-22860679。
第七章 其它
第二十五條 收費標准:學校收費嚴格按福建省財政廳、教育廳等部門文件及福建省物價局收費目錄清單、福建醫科大學陽光價費公示牌執行。收費許可證號:KK00031100。
專業收費標准,以省發改委、財政廳、教育廳等主管部門當年審批為准。臨床醫學「5+3」一體化(含兒科學、精神醫學方向)本科階段、臨床醫學、基礎醫學、口腔醫學、麻醉學、醫學影像學、護理學、助產學、葯學、葯物制劑、臨床葯學、葯物分析、預防醫學等專業6760元/學年;智能醫學工程、康復治療學、眼視光學、醫學影像技術、醫學檢驗技術、衛生檢驗與檢疫等專業6240元/學年;生物制葯專業6200元/學年;生物信息學、公共事業管理等專業5460元/學年;應用心理學、社會工作等專業5000元/學年。「5+3」一體化專業研究生階段按照當年研究生學費標准收費。
住宿費標准:校本部新生入住上街校區,住宿費為1200元/生.學年(4人間),安裝空調的學生公寓加收100元/生.學年。
第二十六條 學生注冊繳費後,因故轉學、退學等原因終止學業的,其入學時繳交的代辦費一律按實結算,學費和住宿費按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教育廳《關於規范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收費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閩價〔2005〕費435號)、《福建醫科大學學生收費管理暫行規定》(閩醫大[2016]133號)文件要求辦理。
第二十七條 學校有完整的獎助體系,涵蓋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學雜費減免、臨時困難補助、社會資助及師生愛心捐贈等,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激勵學生刻苦學習,奮發向上。
優秀學生可參評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等國家獎助學金和「協和獎學金」「美國校友會獎學金」「校長獎學金」等10餘項校級獎學金,其中國家獎學金獎勵金額為8000元,協和獎學金獎勵金額為2-3萬元,校長獎學金獎勵金額為5萬元。
第二十八條 為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提升人才培養質量,學校制定了《福建醫科大學本科學生轉專業管理辦法(2019年修訂)》,符合相關條件的學生,均可提出轉專業申請。
第二十九條 學生完成學業並達到畢業條件的,由學校頒發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規定的,由學校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
第三十條 錄取公布渠道:錄取結果將及時公布在福建醫科大學招生網站上。
第三十一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fjmu.e.cn
招生網址:http://www.fjmu.e.cn/zs
招生郵箱:[email protected]
招生咨詢電話:0591-22862773(含傳真)、4009180081
資助政策咨詢電話:0591-22860673
通訊地址:福州市大學新區學府北路1號本科招生辦(350122)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學校未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
5. 請問:2020年福州大學本科的錄取通知書什麼時候發
福州大學沒有在網路上公布本科的錄取通知書發布的日期,需要到校咨詢。
學校擁有福州旗山、怡山、銅盤和廈門集美、鼓浪嶼以及泉州泉港、晉江等多個校區,總佔地7000餘畝,公共用房總面積142萬平方米;固定資產總值39億元,其中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值13億元;設有23個學院(含1個獨立學院和1個中外合作辦學學院)。
設89個本科專業;擁有1個國家重點學科、1個國家培育(重點)學科、11個博士後流動站、11個一級學科博士點、38個一級學科碩士點、12個專業學位授權點;有教職工3209人,在校普通本一批學生24421人,各類博、碩士研究生近11279人。

辦學理念:
學校以「美成在勤,同風拿雲」為校訓,「發展、豐富個性、培養創造型人才」為培養目標,把學校辦成具有「師資隊伍建設一流、教育教學設施一流、教育教學環境一流、教育教學管理一流、教育教學質量一流」的「五個一流」辦學特色的學校。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福州大學
6. 福州大學2020投檔線
2020年,福州大學本科投檔線為:
福州大學:理科588分
福州大學(地礦專業):理科529
福州大學(面向泉州):理科572
福州大學(閩台合作):理科542
福州大學(中外合作,中愛):理科541
福州大學(中外合作,中加):理科564
福州大學至誠學院:理科447
普通類專業錄取原則:
1、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門投檔范圍內,按「第一專業志願優先,第二到第六專業志願平行」的原則進行錄取,各專業志願間不設分數級差。在考生所報專業志願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調劑至缺額專業。
2、在平行志願投檔的省份批次(不含江蘇省),按各省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成績排序規則確定同分考生位次;在非平行志願投檔的省份批次,按單科成績確定同分考生位次,單科成績的排列順序:文史類為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理工類為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內蒙古自治區採用「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3、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等級不得低於B.B,進檔考生按照「先分數後等級」的原則排定位次(投檔成績相同時,等級優先順序依次為A+.A+、A+.A、A+.B+、A.A、A+.B、A.B+、A.B、B+.B+、B+.B、B.B)。
4、福建省考生報考外語類專業,外語單科成績不得低於110分,口試需合格。
5、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相關省份(市),各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和錄取規則按照相關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
6、地礦類(包括資源勘查工程、采礦工程、礦物加工工程專業)只招收有專業志願的考生。

(6)福州大學2020年本科招生計劃擴展閱讀
收費標准:
學校普通本科各專業的學費收費標准為:理工、文史類一般專業5460元/生.學年(軟體工程專業三、四年級13000元/生.學年),音樂學專業8900元/生.學年,美術類專業9360元/生.學年;閩台合作項目15000元/生.學年,土木工程學院中外合作辦學項目20000元/生.學年,梅努斯國際工程學院中外合作辦學項目60000元/生.學年。
住宿費按旗山校區1300元/生.學年(4人間)或1020元/生.學年(6人間),怡山校區1000元/生.學年(4人間),銅盤校區1200元/生.學年(4人間),集美校區1300元/生.學年(4人間)或1070元/生.學年(6人間),泉港校區1300元/生.學年(4人間)收取,晉江校區收費標准正在受理中,最終以核定下達的收費標准執行。
7. 2020年黑龍江省招生計劃福州大學為什麼沒有經濟學
你好,2020年黑龍江省招生計劃中福州大學沒有經濟學,只能說明福州大學經濟學專業沒有對黑龍江省進行招生,省外的院校並不是所有的專業都會對黑龍江省招生的,只有在計劃內的專業才有招生
8. 2020年福州大學考研總共招生多少人
1、2020年福州大復學面向全制國預計共招收3500名左右碩士研究生,其中,預計招收全日制碩士研究生2966名,包括全日制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1355名(含推薦免試生)和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1611名(含推薦免試生),預計招收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527名。
2、招生專業目錄中各學院招生人數均為預計招生計劃數,實際招生計劃將在國家分數線確定後,學校根據國家實際下達招生數,綜合分析各專業上線生源數量和招生專業培養條件確定。
9. 福州大學2020年,考研究生的機械電子工程系招多少人啊2020年考福州大學研究生
都需要官網下載招生簡章或者招生目錄,查詢招生人數。
10. 福州大學2021年招收推免生章程
根據教育部關於推免工作的文件精神,為進一步推動我校研究生招生的科學選拔、規范操作、擇優錄取,開展好接收推免生工作,切實做到公平、公正、公開,提高研究生生源質量,特製定本簡章。
一、推免生申請條件
1.遵紀守法,品德良好,積極向上,身心健康;
2.獲得所在高校2021年推免生資格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3.符合招生專業所在學院的其他要求;
二、推免生招生類別及招生專業
1、直博生
直博生是指從優秀的具備推薦免試研究生資格的應屆本科畢業生(簡稱推免生)中選拔出來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的研究生。招生專業、學院要求、學制詳見《福州大學2021年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專業目錄》(附件1)。直博生的管理參照《福州大學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直接攻讀博士研究生選拔與培養管理辦法》(附件5)。
2、碩士生
我校2021年擬接收碩士推免生的專業、學院要求詳見《福州大學2021年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專業目錄》。
三、申請、復試、錄取程序
1.符合條件且有意申請到我校的推免生(含直博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開通前,可通過我校“推免生預報名系統”(點擊鏈接)進行預報名,該系統已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頁以紅色懸浮框的形式發布。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開通後,考生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正式報名。
2.我校將分批次對推免生(含碩士生和直博生)申請者的材料進行審查、評議,擇優選拔,根據各專業擬招收推免生的計劃數確定復試名單,額滿為止,並向符合條件的申請者發出復試通知。
3.申請者在收到我校復試通知後應在24小時內予以確認,並在規定時間內參加我校復試,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復試前須向有關學院提交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證及學生證復印件(身份證復印正反面,學生證復印學生信息和注冊情況);
(2)福州大學2021年推薦免試研究生復試申請表(附件3,可在系統提交後列印)
(3)本科正式成績單1份(須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
(4)有學術科研成果(發表的論文、出版的專著等)和獲獎證書者,提供復印件各1份(提交復印件)
(5)申請直博生須提交至少兩名所報考學科專業領域內的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的書面推薦意見。
(6)招生學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須本人簽名確保真實,按學院要求提交。
4.復試工作由校內各學院根據申請情況分批次進行,復試形式為網路遠程復試,具體復試安排由各學院自定並通知考生。考生也可通過各招生單位聯系方式(附件4)進行咨詢。
5.研招辦審核學院上報的擬錄取名單,並通過“推免服務系統”發待錄取通知,申請者在收到“待錄取通知”24小時內須予以確認接受,逾期視為自動放棄(接受我校待錄取後一律不予解鎖)。
6.研招辦匯總全校擬錄取推免生名單後,由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確定擬錄取推免生名單後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名單須在校園網上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10個工作日。
四、學費與獎助學金
1、學費
推免生被錄取為我校碩士研究生,錄取類別均為全日制非定向,學費標准為8000元/年;推免生被錄取為我校博士研究生,錄取類別均為全日制非定向,學費標准為10000元/年。
2、獎助學金
為激發研究生教育活力,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我校正進行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完善研究生培養的激勵機制,健全獎優、酬勞、助困相結合的獎助體系,要點如下(以學校公布的正式文件為准):
(1)助學金。國家助學金,涵蓋所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助學金,涵蓋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7000元。
(2)優秀新生獎學金:
直博生享受每人3萬元新生獎學金,分兩次發放,分別在第一學期及第三學期注冊報到後。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優秀新生獎學金設立特、一、二等獎:特等獎12000元、一等獎學金8000元、二等獎學金6000元,推免生可享受特等獎。
(3)優秀學業獎學金:博士研究生優秀學業獎分階段優秀學業獎學金(稱中期優秀學業獎學金)和綜合優秀學業獎學金,中期優秀學業獎學金獎金為10000元,綜合優秀學業獎學金設特、一、二等獎,獎金分別為15000元、10000元、7000元;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優秀學業獎學金設立特、一、二、三等獎,獎金分別為12000元、8000元、5000元、3000元,全程評兩次,分別為中期、綜合優秀學業獎學金,70%左右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有機會獲獎。
(4)實施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用於獎勵學業成績特別優秀、科研成果顯著、社會公益活動表現突出的研究生。
(5)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簡稱“三助”)崗位津貼資助力度。學校將按規定統籌利用科研經費、學費收入、社會捐助等資金,設置研究生“三助”崗位,並提供“三助”津貼。
(6)學校還設立了 “研究生科技創新基金”、“研究生優秀學位論文獎”等獎項,鼓勵支持研究生努力學習,潛心科研,多出高水平成果。
五、其他事項
1.除復試通知外,具體的復試時間安排、復試方案、實施細則等將在各學院網站上公布,敬請關注。
2.推免生可參加我校體檢,或提供其他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體檢證明。
3.申請人必須保證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准確性,若發現申請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實或不準確,不予錄取。
4.我校確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學報到時未獲得本科畢業證書者,學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六、聯系查詢方式和申訴渠道
單位代碼:10386
單位名稱:福州大學
聯系部門:福州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地區大學新區學園路2號
郵政編碼:350116
查詢網址:http://yjsy.fzu.e.cn
咨詢電話:0591-22865515、22865507
申訴渠道:0591-22865506(研招辦)、22865583(紀委)
具體招生信息(招生簡章、考試大綱等)可通過關注我校研究生院官微,在“服務指南”——“招生信息”中查詢。
福州大學2021年招收推免生章程小編就說到這里了,更多關於考研推免生考試的備考技巧,備考干貨,新聞資訊,成績查詢,准考證列印入口,准考證列印時間等內容,小編會持續更新。祝願各位考生都能順利通過考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