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大學本科生轉專業申的時間
A. 長安大學如何轉轉專業 有點著急 謝謝
長安大學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
(試 行)
長大教〔2009〕207號
一、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本科生轉專業工作的規范化管理,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長安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的相關精神,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為確保各專業的良性發展和教學秩序的穩定,學校對轉專業的年級和學生人數實行宏觀控制,原則上只允許一年級結束時轉一次專業。
第三條 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的優秀學生可在第二學期結束,第三學期開學時申請轉專業。教務處根據學校辦學條件公布各專業可接受轉入學生人數。學校受理時間為第三學期開學第一周,第三周公示轉專業學生名單。
第四條 文史、理工、體育、藝術等不同門類的學生不能跨類別轉專業,學制不同的專業不能互轉;上年度沒有招生的專業不得接收學生轉入。
第五條 藝術類學生不能轉入其他專業,藝術類各專業之間不能互轉。
第六條 國防生轉專業,按教育部及總政治部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 轉專業的所有工作必須做到公開、公平、公正,所有相關的管理人員、教師、學生都必須嚴格遵守有關規定與程序。
二、轉專業資格
第八條凡提出申請轉專業的學生,應具備下列條件:
1、思想品質優良,積極參與集體活動,團結同學,無違紀行為;
2、學習成績優秀,已取得所開課程的全部必修課學分,第一學年課程考試每學期平均成績在85(含85)分以上,單科成績不低於80分,且第一學年必修課考試成績在年級同專業排名前5%,按以下規定執行;
(1)成績在年級同專業排名前2%,可在全校(或學院)同門類申請轉專業。
(2)隨後成績排名位於年級同專業前3%,可申請在學院內轉專業。
3、當年高考未滿足本人任何志願的學生,可申請在學院內轉專業,按第一學年本專業平均成績排序確定,但人數不得超過本年級同專業人數的2%(外語學院、人文學院可以互相調整);
4、對於高分專業申請轉入低分專業的學生(以當年陝西省各專業招生錄取分數為依據)可在本學院內轉專業,按第一學年本專業平均成績排序確定,但人數不得超過本年級同專業人數的2%(外語學院、人文學院可以互相調整);
5、如果申請轉入某專業的學生人數超過該專業已有人數的5%,則同時根據申請轉入該專業的學生的高考成績與生源地當年錄取線的差值排名確定;
6、對申請轉入專業有一定的特長和志向;
7、在讀一年級統招本科生;
8、身體健康、體檢無專業受限情況;
9、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依照相關要求提出轉專業申請;
10、對申請轉入專業的課程安排、獎學金、就業等情況有明確認識,並完全接受;
11、高分專業轉入低分專業的申請者,由學院簽署意見,教務處復核,學校主管領導簽批。
第九條 有下列情況者之一,不得申請轉專業:
1、新生入學和一年級非規定時間;
2、有補考者;
3、本科二年級(含二年級)以上者;
4、在校期間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處分者;
5、定向生、藝術特長生、高水平運動員、保送生等特類招生學生;
6、休學、保留學籍的學生;
7、已辦理轉專業手續的學生不能再次申請轉專業。
第十條 因公傷事故或患某種疾病、生理缺陷需轉專業者,必須由校醫院指定的省級醫院檢查,證明其不能在原專業繼續學習,可以提出轉專業申請。
三、轉專業程序
第十一條 凡需申請轉專業的學生在規定時間內,向所在院系提出書面申請,並填寫《長安大學本科生轉專業申請表》(一式三份,見附件1),同時提供高考錄檢表復印件。
第十二條 各學院根據各專業學生情況,進行學生成績排名等方面的初審,經所在學院院長審批,報教務處。
第十三條 教務處匯總各院系申請轉專業學生名單並進行資格預審。
第十四條 接收院系要認真組織好申請轉專業學生的復核工作,提出能否接收的意見,並報教務處。
第十五條 教務處根據各院系轉專業學生考核情況,提出審核意見,並報請主管校領導審批,合格名單上網公示。
第十六條 經學校同意轉專業的學生,由教務處通知學生所在院系和接收院系,學生憑轉專業通知書(見附件2)辦理相關手續。
四、學分記載與學籍管理
第十七條 轉專業後已取得的學分按下列規定計算:
1、與轉入專業同檔或高一檔的必修課程學分仍然有效,低於轉入專業的必修課學分的課程必須重修;
2、其它與轉入專業教學計劃無關的課程,可計算為選修課學分;
3、學校批准且公示合格的轉專業學生在第三學期開學後第四周辦理學籍異動手續。
五、附 則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2009年9月1日起執行。
第十九條 本辦法未盡事宜,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教務管理科咨詢電話:029-82334107
B. 長安大學轉專業後悔一個月能轉回原專業嗎
大學轉專業只有一次機會,這不是長安大學規定的,而是國家統一的規定。如果不喜歡,當初為什麼要轉?既然是自己的選擇,就要學會自己承擔責任。如果實在不喜歡,教給你一個辦法,退學,重新參加高考
C. 大學轉專業一般在什麼時間 需要什麼條件
第一條 為充分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有利於學生的自身發展,學校允許確有專長或有特殊困難的學生轉專業。為了規范轉專業的實施,結合我校專業學科狀況,保證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特製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 學生一般應當在被錄取的專業完成學業,但若確對某一專業有特殊興趣、學有專長,或者有特殊困難無法在原專業學習,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轉專業。
一學生患有疾病或確有特殊困難,經學校指定單位檢查證明不能在本專業學習,但尚能堅持在其他專業學習者;
二學生確有專長,轉學或轉專業後更能發揮特長者;
三參加國家和省級競賽並獲得一等獎以上者;
四學習成績優秀者(學年成績排名在本專業相應年級前5%的本科學生);
五留級或復學後原專業無後續專業者;
六學校根據市場需求情況的發展變化,經學生同意,必要時可適當調整學生所學專業。
第三條 符合第二條規定,但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轉專業:
一因各種原因受到學校行政處分者;
二所修課程中有成績未及格且補考尚未通過者;
三招生時確定為定向、委託培養的;
四入校未滿一學期者;
五學生個人申請轉專業,一般應在大一、大二年級進行,高年級學生個人不得申請;
六根據學校其他相關規定不能轉專業的。
第四條 對第二條第一款的情況,需有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鑒定,並經校醫院復核後方能認可。
第五條 對第二條第二款、第三款的情況,需獲得學校組織參加的國家或省級競賽並獲得一等獎以上者,例如挑戰杯,數學建模大賽,電子設計競賽等。
第六條 對第二條第四款的情況,需有學生所在院(系)或分校區審查,教務處復核後認定。
第七條 對第二條第五款、第六款的情況,由教務處在徵得學生同意後統一辦理。
第八條 學生申請轉專業的,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 學生轉專業,由本人申請,經所在院(系)批准,擬轉入院(系)審核同意,由教務處審批後辦理;
二 學生轉專業在每學年第一學期辦理,學生應在開學第一周提出書面申請,填寫《西安工業大學優秀學生轉專業申請表》,報院(系)審查批准,逾期未報者,不再辦理補報手續。
三院(系)在開學第二周初將本單位轉專業申請情況交教務處復核,並報送主管校長審批後辦理。
四 學校在第三學年可根據市場需求,在徵得學生同意後,統一安排調整專業。
五 理工科學生轉專業,第一學年可在全校范圍內選擇專業,體育、藝術、外語等特殊專業除外;第二學年只能在本學科門類內轉專業。體育、藝術、外語等特殊專業學生只能在本門類專業內選擇專業學習,文管類專業學生不能向理工類專業轉。
第九條 學生轉專業後須按轉入專業培養計劃規定的要求,完成後續培養計劃規定的課程及教育教學環節,方可畢業,授予轉入專業的畢業證書與學位。
第十條 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D. 長安大學轉專業政策2020
E. 在長安大學,想轉專業.是怎麼規定的.
①轉專業的限制條件
1. 文科類專業與理工類專業不能互轉;上年度沒有招生的專回業不得接收學生答轉入。
2. 藝術類專業及各專業的實驗班(基地班)、國際班和卓越工程師班不接受轉入學生。
3. 國防生轉專業,按教育部及總政治部的有關規定執行。
4. 轉出專業剩餘學生人數同專業原則上每班平均不得少於15人。
5. 轉入專業最大人數以各接收專業的學生容納量為准。
6. 如果申請轉入某專業的學生超過該專業可容納的學生人數,優先接受跨院轉專業的學生。
②學生申請轉專業的基本條件
1. 全日制本科二年級在讀學生;
2. 注冊手續齊備,繳清學費及其它應繳費用;
3. 在校期間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
4.對申請轉入專業有一定的特長和志向,身體健康、無專業受限情況;
5.已取得所開課程的全部學分,第一學年課程單科成績不得低於60分,且第一學年必修課考試平均成績在年級同專業排名前30%,按以下規定執行:
(1) 成績在年級同專業排名前15%者,可在全校同門類專業中申請轉專業。
(2) 成績排名位於年級同專業前30%者,可在學院內申請轉專業。
6. 對申請轉入專業的課程安排、獎學金、就業等情況有明確認識,並完全接受。
F. 長安大學2016年轉專業什麼時間公布
長安大學2016年轉專業什麼時間公布
轉專業的條件:?
第一種方法:
就是要求班級學習成績前3-5名的允許轉。個人申請---學院同意並推薦---擬轉入專業的學院審核(個別的要面試)---學校領導簽字--教務部備案--正式轉入。此方式存在走後門隱患。
第二種方法:考試
1、學生轉專業每學年集中審批一次,申請時間在每學年第二學期的最後兩周。
2、教務處於每學年第二學期末,根據轉入專業的辦學條件,分文、理科向全校公布轉入專業的接受名額。
3、為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原則上參加選拔後各專業轉出人數一般不得超過所在專業當年招生數的3-5%,轉入人數不得超過轉入專業當年招生數的3-5%。
4、學生本人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並填寫《轉專業申請表》,由學院審核同意後統一報教務處。
5、經教務處審核通過並辦理相關手續後,申請人(不包括滿足轉專業條件第1、2條者)於每學年第一學期開學前參加教務處組織的文、理科選拔考試。考試內容:理科為數學、英語。文科為英語,有的大學再加政治,有的加考計算機。到學校自己就知道以往都靠什麼課程了。測試成績按文、理科分別排序,並根據排序的結果由申請人依次挑選自己要求轉入的專業。
(一)在校本科生在完成大學一年級課程,進入二年級之前,理由充足者可以申請轉專業。
充足的理由包括:1、在某一學科方面確有特長的學生。2、因為身體健康原因,經學校指定的醫療單位檢查證明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本校其他專業學習者;3、通過轉專業能有利於學生自主學習成材,且參加學校的選拔,選拔合格者(多數都用這一條)。
(二)不具備條件者不能申請轉專業。
條件包括:
1、新生入學未滿一年者;
2、二年級及以上者;
3、各類委培,代培生未經委託單位同意轉專業者;
?4、藝術類、體育類考生,跨文、理科類別轉專業者;
5、跨高考錄取批次轉專業者;
6、已辦理試讀手續者;
7、曾轉專業或轉學者;
8、專科升入本科者。
(三)轉專業的學籍管理:
1、學生轉入新的專業,原則上按照入學時的年級所適用的學籍管理細則進行管理。
2、學生轉入新的專業後,必須完成轉入專業的教學計劃方可畢業和獲得學士學位。?
G. 長安大學2015年轉專業什麼時間公示
這是來第一批的公示,名單源你可以自己下載查閱:
http://www.jwc.chd.e.cn/info/1021/1629.htm
你問的應該是第二批公式,鏈接如下,名單自行下載:
http://www.jwc.chd.e.cn/info/1021/1654.htm
信息門戶上面也有手續辦理通知,是10-26發布的,你注意一下時間就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