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大學本科申請面試問題
1. 被紐約大學邀請面試後拒絕,再申請會不會容易被先入為主,如果再多考幾分達到了錄取英語分數,然後再申請
主要不是再多考幾分達到了錄取英語分數的問題,因為學校已經讓你面試了,就是初步可以接受你了,關鍵是你面試失敗,沒有抓住機會。留學360杭州儲香君老師指出,再申請時候,能提高成績當然更好,關鍵是面試機會一定要把握好。
2. 紐約大學本科申請難不難需要什麼條件
難度因人而異。

3. 收到紐約大學stern的本科面試邀請,這是好是壞
紐約大學乃世界名校,能被他錄取應該是一件幸事。學校安排對你進行面試,最大的可能就是學校在錄取你的問題上還有些猶豫。所以,認真對待,應該不會有大的問題。
4. 申請紐約大學需要面試么
你申請紐約大學什麼專業?是讀本科還是碩士?
如果本科,無須面試。
如果是碩士,MBA和法律的課程要面試的。
很多時候,面試都是通過電話的,你可以把自己的主要信息寫下來,到電話的時候可以有個參照,不至於忘記要說的重點了。
5. 想申請紐約大學,背景一般不行,怎麼才能被錄取
如果是申請紐約大學的本科的話,可以努力提高高中成績(GPA),然後把托回福和sat或者
act考高一答點。申請紐大的本科gpa要盡量達到3.5,但是sat和act的成績以及托福成績在申
請上占的比重更大。可以把主要精力放到拿到一個達到申請要求的sat或者act成績上面。托
福成績達不到可以申請紐大的語言班。所以重中之重是SAT或者ACT。還有一種途徑是先申請
一個比較容易申請的紐約的社區學院,這種社區學院相當於國內的三本,然後在社區學院拿到
比較好的學習成績(GPA)比較容易,然後在大二的時候提交紐大的轉校申請
(Transfer)。然後這兩年在社區學院的學分可以申請轉到紐大。這樣相對容易一些。因為
有了兩年的美國的學習生活經歷後,托福更容易達到紐大的申請要求。而且申請社區學院的
sat或act要求比較低,托福和GPA要求也很低。如果是申請紐大研究生的話,GPA和托福就比
較重要了。而且GPA重要性大於托福。
6. nyu本科面試有什麼需要注意的么
對主辦方提的問題認真回答,不要明確說明自己想做什麼職位,不要明確說明自己在讀書時不喜歡什麼科目,不要明確說明自己想要多少月薪或年薪,如果你在求職前做過什麼工作,不要說明為什麼不做了,不要說前任2老闆的壞話(切記!)
7. 為什麼選擇紐約大學,我要申請NYU,我非常想上NYU。可是我對申請文章有寫困擾。
NYU的business最好寫了啊,因為地處NYC中心,位於華爾街旁邊,有大量的實習機會,同時NY是個多元化城市,能在這里感受到各種文化,這里有著全球最與時俱進的金融信息等等…………
同時NYU沒有自己的有圍牆的校園,但是半條百老匯大街、半個格林威治村(此村超大超gay超藝術超小資遍布酒吧和著名作家故居)、整個華盛頓廣場周邊都是NYU的校產,能夠在這里感受到在別的學校感受不到的感覺。
另外NYU stern很多,也很受同學(特別是華人學生)喜愛,同時參加stern的人都是商界精英,因為離華爾街很近,所以很多midtown, downtown的金融白領來讀part time,有時候大家一起上課,認識了就在一起玩。此外,很多歐洲亞洲的頂尖商學院會有人來NYU Stern做交換學生。幾種來源的華人同學很快就能打成一片,大家特別熟、特別融洽。這都為你更快融入這個城市做了積奠。
總之你這個專業選擇NYU算是選對了,文章也是很好寫的,建議多看學校網頁,對學校了解多些。
8. 紐約大學本科面試技巧及成功率
美國大學希望招收全面發展的學生,因此准備採用常規申請方式的學生,不僅要注重學習成績,還要多參加各種社會活動,注重全面發展。
9. 本科申請美國紐約大學NYU~關於它的學院選擇問題...謝!!
活動沒有太多劣勢是什麼意思= =,標化過了沒錄好的都是材料不行的。我學長說紐大還是很看重材料部分的。如果你材料特別好,標化不是太好的話,是可能ED被defer然後等RD比較的,我學長SAT1890(!!!)雖然被defer後來一樣進去紐大了因為材料實在太好還給了獎。但是如果你材料普普通通,沒什麼突出的,標化又一般的話可能就像你認識的那個一樣吧。紐大總體來說不是分狂,除非你申請Stern。
我是申Tisch的,不過T院低分超多的,重點看的就是作品。
10. 剛剛收到了紐約大學Tisch的本科offer,但由於自己一直想去東南亞那邊上大學,也申請了新加坡的
年輕人要勇於堅持自己的理想,為愛往前沖,最後才能實現自己的理想。你這專個案例里,紐約大學對你屬來說就是一個雞肋,食之無味,棄之可惜,你在患得患失,其實你一直都有自己的目標,那就圍繞你的目標去努力吧,不畏浮雲遮蔽日,不要管什麼紐約大學,它就是你生命中的一個過客。勇敢的等待南洋理工的消息,即便一次不行還有下一次,這就是年輕的優勢,否則等到年齡大了以後追悔不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