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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學本科招生簡章

發布時間: 2022-01-12 18:45:21

『壹』 2018河海大學的招生簡章出來了嗎

簡章一般是頭一年發布的,裡面的招生名額是計劃招生人數。需要注意一點,最後專復試和實際錄取的時屬候,各個院校的招生計劃很有可能會有大的變化的。尤其是專業碩士。最近幾年專碩的種類在不斷增加,院校自身擁有的專業碩士招生名額有限。如果增加了新的專碩種類,那麼其他的專碩招生名額就會受到影響的。這個不是騙人,有時候院校也是迫不得已。目前來看,今年的MPAcc各個院校錄取的人數都不多,而MPAcc的報考人數確大幅度增長,所以今年MPAcc考取的難度著實不小。

『貳』 河海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有關規定和《河海大學章程》,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擁有百餘年辦學歷史,是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大學、國家優勢學科創新平台建設、國家「雙一流」學科建設以及經國家批准設立研究生院的56所高校之一。

學校在南京市、常州市設有西康路校區、江寧校區和常州校區。學校住所地為江蘇省南京市鼓樓區西康路1號。江寧校區地址為江蘇省南京市江寧區佛城西路8號。常州校區地址為江蘇省常州市晉陵北路200號。學校網址是http://www.hhu.e.cn。

第三條本科專業標准學制4年。學生根據錄取專業分別在西康路校區、常州校區、江寧校區就讀。學業合格者頒發河海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授予相應學科學士學位。符合規定條件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可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特別優秀者可推薦免試直接攻讀博士研究生。

第四條本科生招生對象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學生(含藝術專業考生、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考生、國家專項計劃考生、高校專項計劃考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新疆少數民族預科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內地西藏班等),華僑港澳台學生及中學保送生。

第五條學校依據《教育部關於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擇優選拔。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第六條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科生招生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透明、集體議事決策的原則。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執行機構為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處理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條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職責是:

(一)審議學校招生計劃,包括年度招生總計劃及分專業、分省招生計劃;

(二)審核學校保送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等各種特殊類型招生政策;

(三)審議學校招生宣傳的總體方案;

(四)定期聽取學校年度招生工作總結,研究分析招生工作面臨的形勢,提出指導性意見;

(五)對各類招生工作的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第八條 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2020年學校面向全國31個省(區、市)招收普通本科生5210名,招生專業62個。學校統籌考慮各省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歷年招生實際情況,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在各省(區、市)的專業招生計劃以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計劃為准。

第十條學校嚴格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要求,按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編制預留計劃。預留計劃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以及平行志願省份已進檔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超出計劃部分考生的錄取。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調檔比例控制在學校招生計劃的120%以內。對於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區、市),學校調檔比例控制在105%以內。

第十二條對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按照平行志願投檔規則,對填報河海大學志願且投檔到我校的考生擇優錄取。如投放計劃未完成,剩餘計劃公開徵集,徵集仍未完成的調整至生源充足省份。對實行非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院校志願採用「志願清」的辦法,優先錄取第一志願報考河海大學的考生;第一志願線上生源不足時,方錄取第二志願報考河海大學的考生,依次類推。

第十三條我校專業排序分採用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考生投檔分,各專業志願之間不設級差。所有已投檔考生按投檔成績分科類排隊,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各專業招生計劃數順序錄取。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的考生,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將調劑到其他專業。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我校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各省(區、市)如遇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次以語數總分、數學成績高低為錄取順序。對江蘇進檔考生採取「等級級差法」確定排序總分(選測科目等級級差設置加分標准為:物理或歷史A+=3分、A=1分,另一門A+=1分)。

第十四條學校認可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考生的全國性高考加分,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於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高水平運動隊、高水平藝術團招生項目。學校在遵循招生章程規定的專業錄取規則前提下,參考綜合素質評價信息進行專業錄取。

第十五條凡獲得學校2020年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和保送生認定資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和學校有關招生章程進行錄取。

第十六條2020年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校考合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各省級招辦藝術類招生政策和學校有關招生章程錄取。

第十七條大禹學院以水利類(大禹強化班)、工程力學(大禹徐芝綸班)兩個專業進行招生。學生本科畢業取得學士學位且符合拔尖人才培養要求者可推薦免試進入研究生階段學習。水利類(大禹強化班)學生入校後按大類培養,在第三學期結束後進行專業選擇,主要有:水文與水資源工程、水利水電工程、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和土木工程專業。

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2個專業按數學類招生。學生入校後按大類培養,一年後進行專業分流。

第十八條學校和英國阿伯瑞斯特維斯大學(Aberystwyth University)開展中外合作辦學項目,面向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安徽、河南、湖北、湖南等省(區、市)招收環境科學專業學生。

河海里爾學院為學校和法國里爾大學(Université de Lille)共同設立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面向北京、河北、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貴州、陝西等省(區、市)招收土木工程和機械工程專業學生。

第十九條學校面向貧困地區招收國家專項計劃,按照國家專項計劃招生政策錄取。

第二十條英語專業僅招收英語語種考生,法語專業只招收英語或法語語種考生,其他招生專業外語語種不限。

第二十一條錄取考生無男女生比例要求和性別限制。

第二十二條各招生專業對身體的要求按教育部、原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新生須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學校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審查發現新生的錄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者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情形的,取消入學資格並報告生源所在招生考試機構,做出進一步的處理。

第二十四條河海大學招生信息網提供學校招生計劃、招生政策、收費標准和錄取規則等招生信息查詢。各省(區、市)錄取工作結束後,學校將及時在招生信息網上公布錄取結果。

第二十五條對高考改革省份考生,執行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錄取規則,考生選考科目必須符合我校公布的專業選考科目范圍要求。

第二十六條江蘇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AB及以上(不指定具體科目),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考生兩門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BB及以上。其他招生類型等級要求參見學校江蘇錄取辦法。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七條嚴格執行江蘇省物價局核准收費標准,普通類本科學生學費每生每年5200-6380元(按專業收費),藝術類本科學生學費每生每年6800元,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的環境科學專業學費每生每年26400元,河海里爾學院的土木工程、機械工程專業學費每生每年58000元。學生宿舍實行公寓化管理,江寧校區住宿費每生每年1500元;常州校區住宿費每生每年1000元至1200元。購買教材、公寓生活用品等其他有關費用自理。如遇收費標准調整,按調整後標准執行。

第二十八條學校設有20餘項學生獎學金,獎學金覆蓋面達50%,其中單項獎學金最高額度為8000元/年。

學校建立了「獎、貸、助、勤、免、補、減、償」八位一體的資助政策體系,構建資助與育人相結合的聯動助學體系,扎實做好精準資助和發展型資助育人工作,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激勵優秀學子奮發成才。

第二十九條河海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電 話:025-58099483(南京)、0519-85106013(常州)

傳 真:025-58099489(南京)、0519-85106013(常州)

河海大學招生信息網:http://zsw.hhu.e.cn

監督及申訴電話:025-83786255

附則

第三十條本章程通過學校招生信息網向社會發布,對於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學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准。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解釋權屬於河海大學。

『叄』 河海大學自主招生

河海大學2011年自主選拔錄取招生簡章
為進一步深化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制度改革,積極探索高校自主考核與高考、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綜合素質評價相結合的人才選拔方式,推進中學深入開展素質教育,促進高水平大學建設,經教育部批准,河海大學2011年繼續實行自主選拔錄取工作。學校將緊密結合自身辦學特色和學科專業培養需要,切實選拔具有創新潛質、學科特長,以及全面發展、綜合素質高的拔尖人才。

一、招生對象

具有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且思想品德優良、身心健康的高中畢業生,凡符合下列任意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報考:

A類:競賽獲獎學科特長類

1、高中階段參加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信息學奧林匹克學科競賽獲得省級賽區二等獎或兩個不同學科三等獎者。

2、高中階段在省級及以上各類科技創新競賽中獲獎;或經學校專家組認可的在某一學科專業領域有突出表現和培養潛能且獲得成果者(含專利、公開發表優秀論文等)。

3、高中階段獲得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二等獎及以上,或經學校專家組認可的在省級以上刊物公開發表高質量文學作品(除詩歌外),或正式出版著作者。

4、高中階段參加全國中學生創新英語作文大賽獲優勝獎,或參加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獲二等獎及以上者。

5、高中階段獲得省級或地市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或優

秀共青團員(幹部)等榮譽稱號者。

B類:重點中學綜合推優類

6、省(自治區、直轄市)重點中學推薦的學習成績優異且高中階段綜合成績排名位於年級前10%(河海大學優質生源基地中學可放寬至前15%),全面發展、綜合素質高的優秀學生。

二、招生人數

自主選拔錄取人數不超過我校2011年招生計劃總數的5%。

三、申請程序

1、申請方式

符合條件的考生,採取「中學推薦為主,個人自薦為輔」的方式提出申請。

2、網上報名

申請者必須登錄河海大學招生信息網(http://sea.hhu.e.cn/zsw),進入河海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新用戶須首先注冊,注冊成功後,在自主選拔錄取報名頁面中按要求如實填寫報名信息,並牢記報名號及密碼,以便隨時查詢錄取狀態。

考生網報成功後系統將自動生成「河海大學2011年自主選拔錄取申請表」,請下載並用A4紙列印,交由所在中學填寫推薦意見,校長簽字並加蓋學校公章(照片須蓋騎縫章)。

網上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10年12月26日17:00,報名系統到時自動關閉。

3、申請材料

①河海大學2011年自主選拔錄取申請表;②高中階段課程成績、

學業水平測試和綜合素質評價情況以及年級排名匯總情況,該材料

須由中學負責提供並加蓋中學教務處公章;③身份證(無身份證使用戶口簿)復印件;④高中階段主要獲獎證書復印件和其他證明自己特長的材料;⑤個人自薦報告,須由本人用藍黑或黑色水筆手寫,字數在1000字以內。

無論考生被我校錄取與否,申請材料概不退還。

4、郵寄地址

南京市江寧區佛城西路8號河海大學學生工作處招生辦公室 郵編:211100

截止時間:2010年12月31日(以當地郵戳日期為准),用特快專遞郵寄,並請在信封正面註明「自主招生申請材料」字樣。

學校在收到考生申請材料後將及時在網上報名系統中確認,請注意查詢。

四、選拔程序

1、資格審核

報名截止後,河海大學自主選拔錄取專家組將對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資格審核,2011年 1月7日前我校將審核通過的考生名單在招生信息網上予以公布。

2、信息確認

務請考生及時登陸報名系統,按要求提交相關測試信息並確認。在規定時間內未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參加我校自主選拔測試資格。

3、自主選拔測試內容

(1)特色測試

主要測試考生的學科特長與創新能力。分為數學組、物理組、化學組、信息組、文學組、英語組、管理綜合組以及實踐創新組。僅限符合A類報名條件的考生參加。學校將根據考生獲獎的學科或特長指定其到相對應的學科組進行測試。

(2)綜合測試

主要測試考生高中階段的文化基礎,對知識的靈活運用以及分析、解決問題的綜合能力。其中,

A類考生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

B類考生考試科目為:

文史類:語文、數學、英語、文綜;理工類:語文、數學、英語、理綜

同時,學校還將對考生進行心理素質測試,測試結果作為學校認定的參考。

4、測試時間

2011年2月18日報到,2月19日測試(測試日程安排詳見學校招生信息網)

5、測試地點

南京市西康路1號 河海大學校本部

6、資格認定

在自主選拔測試中,特色測試和綜合測試按7:3折算成總成績為A類考生最終測試成績;綜合測試為B類考生最終測試成績。資格認定採取「分開排序,分級評定,擇優選拔」的原則。對於A類考生,學校按不同的學科組分別進行排序和認定;對於B類考生,學校按文史類、理工類分別進行排序和認定。

獲得我校自主招生認定資格的考生,學校將評定優秀、合格兩個等級。

7、河海大學2011年自主招生認定名單經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將在規定時間上傳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進行公示,同時通過學校網站向社會公布,並在考生所在中學公示,接受學校和社會監督。如有被舉報者,經核查屬實,確系弄虛作假,學校將立即取消考生的自主選拔錄取認定資格。

8、經公示無異議後,學校最終確認考生的自主招生認定資格,並將名單上報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級招生辦公室備案。同時,向考生寄送《河海大學2011年自主選拔錄取認定通知書》,學校按照通知書上有關內容進行錄取。

五、錄取政策

凡獲得河海大學2011年自主選拔錄取認定資格的考生,高考成績(江蘇考生兩門選測科目等級為2B及以上,下同)達到我校優錄條件,其第一志願(或平行志願A志願)報考河海大學,填報的專業志願須在考生所屬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我校同科類招生專業計劃范圍內(專業志願須填滿,不得重復)且專業服從調劑:

1、測試成績優秀者

高考成績只要達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本一批次錄取控制線,學校將予以錄取,並滿足其所填的專業志願之一。若其高考成績達到我校投檔線,學校將滿足其所填的第一個專業志願。

2、測試成績合格者

高考成績達到我校投檔線下20分(江蘇考生為10分)以內,

且不低於省(自治區、直轄市)本一批次錄取控制線,學校將予以錄取,並給其加10分(江蘇考生為5分)參加專業排序。若江蘇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等級為兩個A+,其高考成績只要達到省本一批次錄取控制線,學校將予以錄取。

3、對於學科專業或實踐創新表現突出的少數特別優秀的入選考生,經專家組推薦和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定,考生高考成績只要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本一批次錄取控制線,學校將予以錄取。

六、若國家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政策有所變動,我校將做相應調整。

七、自主選拔錄取的聯系方法

1、聯系部門及電話:河海大學學生工作處招生辦公室

025-83786699,025-83787949(兼傳真)

2、監督部門及電話:河海大學招生監察辦公室

025-83786240,83786276

八、本招生簡章由河海大學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

『肆』 2021河海大學考研報考條件

2021河海大學考研報考條件包括: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2、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和往屆本科畢業生、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滿2年;
3、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同時,教育部印發《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通知對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部署做出明確指示,明確2021考研報名條件如下:
第十五條 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具體期限由招生單位規定)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註:各院校具體要求會根據學校招生專業有所不同,具體可參考【2021河海大學招生簡章公告】
註:有關教育部公布的2021考研報考條件更多詳細內容可查看【2021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公告】

『伍』 2015河海大學在黑龍江省招生簡章

河海大學招生章程(2015年)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有關規定和《河海大學章程》,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擁有百年的辦學歷史,是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大學、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和國家重點支持開展「優勢學科創新平台」建設以及設有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
學校在南京市、常州市設有西康路校區、江寧校區和常州校區。學校住所地為江蘇省南京市鼓樓區西康路1號。江寧校區地址為江蘇省南京市江寧區佛城西路8號。常州校區地址為江蘇省常州市晉陵北路200號。學校網址是http://www.hhu.e.cn。
第三條 河海大學本科專業標准學制4年。學生根據錄取專業分別在西康路校區、常州校區、江寧校區就讀。學業合格者頒發河海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授予相應學科學士學位。符合學校規定條件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可申請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特別優秀者可申請直接攻讀博士研究生。
第四條河海大學本科生招生對象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學生(含藝術專業考生、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考生、國防生、自主招生考生、農村自主招生考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新疆少數民族預科班、內地新疆班、內地西藏班)及中學保送生。
第五條我校依據教育部頒布的本年度《教育部關於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的德智體美情況,擇優選拔。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第六條 學校本科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本科生招生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透明、集體議事決策的原則。招委會設立招生執委會,在招委會全體會議閉會期間承擔相應職責;招委會的執行機構為本科招生辦公室,處理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條 河海大學本科招生委員會職責是:
(一)審議學校招生計劃,包括年度招生總計劃及分專業、分省招生計劃;
(二)審核學校保送生、自主招生、藝術特長生、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等各種特殊類招生政策;
(三)審議學校招生宣傳的總體方案;
(四)定期聽取學校年度招生工作總結,研究分析招生工作面臨的形勢,提出指導性意見;
(五)對各類招生工作的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第八條 學校成立由紀委、監察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監察辦公室,負責監督招生各項政策和規定的實施。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 經報教育部批准,2015年河海大學面向全國31個省(區、市)招收普通本科生5000名,招生專業50個。學校統籌考慮各省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學校歷年招生實際情況,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在各省(區、市)的專業招生計劃以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計劃為准。
第十條 學校嚴格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要求編制預留計劃。預留計劃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以及平行志願省份已進檔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超出計劃部分考生的錄取。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在各省(區、市)劃定的重點院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調閱考生檔案比例控制在學校招生計劃的120%以內。對於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區、市),學校調閱檔案比例控制在105%以內。
第十二條 對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區、市),按照平行志願投檔規則,對填報河海大學志願且投檔到我校的考生進行擇優錄取。對實行非平行志願投檔的省(區、市),院校志願採用「志願清」的辦法,優先錄取第一志願報考河海大學的考生;第一志願線上生源不足時,方錄取第二志願報考河海大學的考生,依次類推。
第十三條 對專業志願採用「專業級差」的辦法確定考生錄取專業(每兩個連續專業志願之間級差分在3分以內)。當考生填報的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分數優先的原則將考生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做退檔處理。
第十四條 學校認可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計入投檔分的照顧政策加分,並按考生加分後的總成績進行專業排序。
第十五條 凡經河海大學測試並獲得學校2015年自主招生、農村學生單獨招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和保送生認定資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和學校有關招生章程進行錄取。
第十六條 河海大學2015年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各省級招辦藝術類招生政策和學校有關招生章程進行錄取。
第十七條 大禹學院按水利土木大類培養,以水利類(大禹強化班)、工程力學(大禹徐芝綸班)兩個專業進行招生。學生本科畢業取得學士學位且符合拔尖人才培養要求者可推薦免試進入研究生階段學習。
第十八條 經教育部批准,2015年我校繼續和英國阿伯瑞斯特維斯大學開展中外合作辦學項目,面向天津、江蘇、安徽、河南、湖北、湖南、浙江、江西八省招收環境科學專業學生。
第十九條 河海大學2015年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兩專業按數學類招生。學生入校後按大類培養,一年後進行專業分流。
第二十條 河海大學面向北京、河北、山西、遼寧、吉林、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四川、貴州、陝西等省招收國防生135名,按照國防生招生政策和學校國防生招生簡章進行錄取。其中招收海軍國防生105名,武警水電部隊國防生30名。
第二十一條 英語專業和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限英語語種考生報考,其他招生專業外語語種不限。
第二十二條 除國防生外,錄取考生無男女生比例要求和性別限制。
第二十三條 各招生專業對身體的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將在3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全面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情況予以不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一律取消其學籍。
第二十五條 河海大學招生信息網提供學校招生計劃、招生政策、收費標准和錄取規則等招生信息查詢。各省(區、市)錄取工作結束後,學校將及時在招生信息網上公布錄取結果,考生可上網查詢。
第二十六條 江蘇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AB及以上(不指定具體科目),對提前批次國防生以及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考生兩門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2B及以上。其他招生類型等級要求參見學校江蘇錄取辦法。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七條嚴格執行江蘇省物價局核准收費標准,普通類本科學生學費每生每年5200-6380元(按專業收費),藝術類本科學生學費每生每年6800元,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學費每生每年19200元。學生宿舍實行公寓化管理,錄取在南京的新生在江寧校區就讀,住宿費每生每年1500元;錄取在常州的新生,住宿費每生每年1000元至1200元。購買教材、公寓生活用品等其他有關費用自理。如遇收費標准調整,則按調整後標准執行。
第二十八條 學校設有20餘項學生獎學金,獎學金覆蓋面達50%,其中單項獎學金最高額度為8000元。
河海大學建立了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體,勤工助學為主導,「獎、貸、勤、免、補」五位一體,資助與育人相結合的聯動助學體系,保證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激勵優秀學生奮發成才。
第二十九條 河海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河海大學南京校本部、江寧校區
聯系電話:(025)58099483
傳 真:(025)58099489
本科招生信息網:http://sea.hhu.e.cn/zsw/
河海大學常州校區
聯系電話:(0519)85106013(兼傳真)
校區網址:http://www.hhuc.e.cn

附則
第三十條本章程通過我校招生信息網向社會發布,對於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准。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解釋權屬於河海大學。

望採納

『陸』 河海大學2013年自主招生簡章發布了么現在可以報名了么

目前還沒有,請關注河海專招生網屬http://sea.hhu.e.cn/zsw/

『柒』 河海大學07年研究生招生簡章

2007年度碩士研究生各招生專業指導性計劃
序號 院系名稱 學科名稱 學科代碼 招收碩士生數 院系總計劃招收碩士生數 備注
1 水環院 地理學 0705 32 149 按一級學科招生
2 水文學及水資源 081501 88
3 生態水利學 081520 19
4 城市水務 081521 10
5 水電院 水力學及河流動力學 081502 40 204
6 水工結構工程 081503 65
7 水利水電工程 081504 50
8 水災害與水安全 081523 15
9 水利水電建設工程管理 081526 12
10 流體機械及工程 080704 22
11 交通學院
海洋學院 物理海洋學 070701 15 113
12 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 081505 66
13 海岸帶資源與環境 081522 12
14 交通運輸規劃與管理 082303 20
15 土木院 力學 0801 50 287 按一級學科招生,包括「流體力學」10人(環境院)
16 岩土工程 081401 76
17 結構工程 081402 25
18 防災減災工程及防護工程 081405 20
19 橋梁與隧道工程 081406 10
20 測繪科學與技術 081601 66 按一級學科招生,包括「地圖制圖學與地理信息工程」水環院招生23人
21 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 0818 40 按一級學科招生
22 環境院 市政工程 081403 10 67
23 環境科學與工程 0830 57 按一級學科招生
24 電氣院 測試計量技術及儀器 080402 12 107
25 電力系統及其自動化 080802 40
26 電力電子與電力傳動 080804 10
27 電路與系統 080902 10
28 控制理論與控制工程 081101 35
29 計信院 信號與信息處理 081002 15 100
30 模式識別與智能系統 081104 10
31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0812 75 按一級學科招生
32
商學院

商學院
人口、資源與環境經濟學 020106 10 340
33 應用經濟學 0202 60 按一級學科招生
34 管理科學與工程 1201 50 按一級學科招生
35 工商管理 1202 90 按一級學科招生,包括「移民科學與管理」10人(公管院)
36 情報學 120502 10
37 工商管理碩士(MBA) 120280 120
38 公管院 馬克思主義哲學 010101 10 219
39 倫理學 010105 11
40 科學技術哲學 010108 14
41 政治學 0302 10 按一級學科招生
42 社會學 0303 31 按一級學科招生
43 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 030501 15
44 思想政治教育 030505 15
45 高等教育學 040106 18
46 應用心理學 040203 10
47 文藝學 050101 10
48 傳播學 050302 18
49 公共管理學 1204 57 按一級學科招生
50 材料系 材料學 080502 30 45
51 土木工程材料 081420 15
52 農工系 農業水土工程 082802 30 52
53 農業生物環境與能源工程 082803 12
54 土壤學 090301 10
55 法律系 憲法學與行政法學 030103 10 35
56 民商法學 030105 10
57 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 030108 15
58 理學院 數學 0701 20 40 按一級學科招生
59 凝聚態物理 070205 10
60 水系統科學 081527 10
61 外語學院 英語語言文學 050201 30 30
62 體育系 體育教育訓練學 040303 5 5
63 機電學院(常州) 機械工程 0802 47 62 按一級學科招生
64 材料加工工程 080503 15
65 計信學院(常州) 通信與信息系統 081001 30 50
66 檢測技術與自動化裝置 081102 20

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第三單元使用全國統考試題的學科、專業

學科門類 一級學科或二級學科、專業 統考試題名稱
工學 力學 機械工程 光學工程 儀器科學與技術 冶金工程 數學一
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熱物理 電氣工程 電子科學與技術 信息與通信工程 控制科學與工程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土木工程 水利工程 測繪科學與技術 交通運輸工程
船舶與海洋工程 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 兵器科學與技術 核科學與技術 生物醫學與工程
管理科學與工程
工學 紡織科學與工程 輕工技術與工程 農業工程 林業工程 食品科學與工程 數學二
工學 材料科學與工程 化學工程與技術 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 礦業工程 石油與天然氣工程 數學一或數學二
環境科學與工程
經濟學 統計學* 數量經濟學* 數學三
管理學 技術經濟及管理* 企業管理*(含財務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 管理科學與工程
經濟學 理論經濟學 國民經濟學* 區域經濟學* 財政學*(含稅收學) 金融學*(含保險學) 數學三或數學四
產業經濟學* 國際貿易學* 勞動經濟學* 國防經濟*
管理學 會計學* 旅遊管理* 農林經濟管理
授理學或農學或醫學學位 力學 電子科學與技術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環境科學與工程 可使用統考數學(也可使用自命題數學)
環境科學與工程 生物醫學工程 生物醫學工程 食品科學與工程
教育學 教育學 心理學 教育學專業基礎綜合或心理學專業基礎綜合
歷史學 歷史學(考古學與博物館學*除外) 歷史學專業基礎
醫學 基礎醫學 臨床醫學 中醫學 中西醫結合 西醫綜合或中醫綜合
註:1、帶*者為代碼冊中的二級學科、專業。 2、不帶*的者為代碼冊中的一級學科。這些一級學科中的所有二級學科、專業都應使用其所在一級學科的統考試題。

『捌』 河海大學2016招生簡章

沒有河海大學●電力系統及其自動化專業2016年考研招生簡章招生目錄復試科回目復試科目:答931電力系統分析《電力工程》(第二版)鞠平主編,機械工業出版社,2014年。同等學力加試:701普通物理、請參考相應的本科專業通用教材。032數字電路與模擬電路1.《數字電子技術基礎簡明教材》(第二版)余孟嘗編,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2.《模擬電子技術基礎簡明教材》(第二版)楊素行編,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年。

『玖』 2011常州河海大學的成人教育招生簡章

河海大學(常州校區)2011年成人高考招生簡章已出,考試吧教育第一時間為廣大考生朋友發布有關信息專業
專業
代碼
專業
名稱
科類
層次
學制
學習形式
招生范圍
辦學地點

001
焊接技術與工程
專升本理工類
專升本
2.5
函授
全省
常州校區

002
機械工程及自動化
專升本理工類
專升本
2.5
函授
全省
常州校區

003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專升本理工類
專升本
2.5
函授
全省
常州校區

004
工商管理
專升本經管類
專升本
2.5
函授
全省
常州校區

005
會計學
專升本經管類
專升本
2.5
函授
全省
常州校區

006
機械工程及自動化
高本理工類
高起本
5.0
業余
常州市
常州校區

007
計算機信息管理
文史類
高起專
2.5
業余
常州市
常州校區

008
財務管理
文史類
高起專
2.5
業余
常州市
常州校區

009
經濟管理
文史類
高起專
2.5
業余
常州市
常州校區

010
計算機信息管理
文史類
高起專
2.5
函授
全省
常州校區

011
財務管理
文史類
高起專
2.5
函授
全省
常州校區

012
經濟管理
文史類
高起專
2.5
函授
全省
常州校區

013
機電一體化技術
理工類
高起專
2.5
業余
常州市
常州校區

014
計算機信息管理
理工類
高起專
2.5
業余
常州市
常州校區

015
財務管理
理工類
高起專
2.5
業余
常州市
常州校區

016
經濟管理
理工類
高起專
2.5
業余
常州市
常州校區

017
機電一體化技術
理工類
高起專
2.5
函授
全省
常州校區

018
計算機信息管理
理工類
高起專
2.5
函授
全省
常州校區

019
財務管理
理工類
高起專
2.5
函授
全省
常州校區

020
經濟管理
理工類
高起專
2.5
函授
全省
常州校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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