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學本科生畢業論文
㈠ 上海交通大學研究生畢業論文沒通過怎麼辦
樓主,您好!
1、碩士研究生畢業論文若是沒有通過的話,原則上是需要延期畢內業的,至於是重新定位文章選容題還是在原來的論文基礎上給與修改,需要和導師進一步溝通的。
2、碩士畢業論文按照以下流程一般是沒有太大問題的:分配導師後——論文選題確定——確定論文提綱(開題報告)——初稿完成——檢測雷同率(符合上海交通大學要求的雷同率即可)——定稿、答辯即可。其中尤其是需要注意這2個環節一是論文提綱需要和導師確定好了在開始寫初稿的;二是初稿完成後務必檢測一下雷同率以便於符合要求(通過中國知網檢測,因為雷同率導師使用肉眼是看不出來的)。
3、至於樓主提及的畢業論文沒有順利通過,建議盡快和導師聯系並溝通後續事宜,學校原則上是可以延期再次答辯的。
㈡ 上海交通大學在職研究生畢業論文查重率是多少是否有依據
一般高校查重都是30以下,具體學校會有具體的安排
㈢ 上海交大3名本科生被勒令退學,現在想在大學混日子還好混嗎
上海交通大學3名本科生被勒令退學,根據上海交大教務處公告,我們可以看見這三名本科生他們的平均績點(GPA)低達0.78、0.6,甚至還有0學分的!無疑這三名本科生都是狠人,為什麼這么說,因為找到上海交大的學生管理辦法中,只有在1.8以上的平均績點才不會被清退,而這三人連一半的績點都沒有達到,混日子也不是這么個混法。我們知道高中階段的累與苦,但是大學絕不是可以混日子的地方。
當然現在想在大學混日子,也已經不好混了。

㈣ 上海交通大學閔行校區附近有指導寫本科生畢業論文的機構嗎
摘要 昂立
㈤ 本科的畢業論文每年抽檢規定是什麼哪些行為會被撤銷學位
抄襲、或是論文邏輯結構存在嚴重問題 關於知網相關抽查規定: 有規定的,可以進行第一次修改,修改之後通過就可以答辯,如果第二次不通過就算結業,在之後4個月內還要交論文或者設計的。
本科畢業論文將每年抽檢一次,抄襲撤銷學位。教育部制定並印發《本科畢業論文抽檢辦法》.

學位論文抽檢的相關要求規定:
1、論文復評期間暫緩申請答辯,認定為「存在問題」的學位論文不能申請答辯,需按專家意見修改論文,修改後的論文重新提交盲審。
2、學校抽檢的論文每篇由3名同行專家通訊評議,2名以上(含2名)專家評議意見為「不合格」的,認定為「存在問題」學位論文;1名專家評議意見為「不合格」的,再請2名同行專家復評,前後累計2名以上(含2名)專家評議意見為「不合格」的,認定為「存在問題」學位論文。
3、學校抽檢的論文採取雙盲評議,專家評議結果和意見是論文作者能否進行學位論文答辯的依據之一。抽檢論文為研究生信息系統中通過重復率檢測和導師、院系審核的學位論文盲審稿。
以上內容參考:上海交通大學-上海交通大學研究生學術規范
㈥ 上海交通大學畢業設計不合格的有么
有,不是按比例抓人的,而是有些學生太離譜了,完全沒把畢業設計當一回事。
㈦ 上海交通大學畢業設計課題類型設計和論文的不同
首先綱領性把握兩者區別:
目的——重在闡述論文要解決的問題。即為什麼選這樣版一個題目進行論述,權要論述出什麼東西。
意義——重在表明論文選題對理論研究有哪些貢獻,或對實踐具有哪些幫助和指導。
在明確兩部分的區別之後可以對選題的相關領域進行搜索,明確當下該選題有哪些研究成果,還有哪些部分是你的選題需要補充和完善的。對選題的價值有一個綜合性的判斷。
㈧ 交通大學學士畢業論文怎麼寫
可以直接找負責的老師(自己的班主任)問問,看能不能想辦法幫忙安排哈缺席的考試(一些禮數相信大家都明白的),如果實在不行的話可能就是從新跟這下屆的一起考試,還可能叫學費,這個很麻煩的,這樣的事能少則盡量減少不要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㈨ 上海交大的博士畢業需要幾篇論文啊
1、 數量要求
1998年秋及以後入學者在其申請學位論文答辯之前發表學術論文的統計數至少為2篇。
具體要求如下:
(1)發表刊物與署名要求
列入統計范圍的學術論文必須以上海交通大學名義發表,並有研究生署名。
只有發表在列入SCI、EI檢索的學術刊物或《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中文重要期刊目錄》所列刊物或國家科委1217種統計源期刊或《上海交通大學學科核心期刊目錄》所列刊物上的論文或者在ISTP(科技會議索引)檢索到的論文才計入統計數。
(2)統計辦法
研究生以第一作者發表的論文以1篇計入統計數,第二作者以1/2篇計入統計數(第一作者必須是其指導教師),第三作者及以後者不計。博士生在碩士生期間正式發表的論文不計入其博士生學習階段的論文發表數。
2、質量要求
1998年秋及以後入學者在其申請學位論文答辯之前,至少有一篇論文列入SCI或EI索引的學術刊物。具體辦法如下:
(1)攻讀理學博士學位的至少須以第一作者在SCI檢索的刊物上發表或錄用學術論文一篇
(2)攻讀工學博士學位的至少須以第一作者在SCI或EI檢索的刊物上發表或錄用學術論文一篇;1999年春及以後入學者須用英語(或其所學第一外語語種)在EI檢索的刊物上發表或錄用學術論文一篇;
(3)攻讀其它門類的博士學位研究生至少須以第一作者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中文重要期刊目錄》所列刊物上發表或錄用學術論文一篇。

(9)上海交通大學本科生畢業論文擴展閱讀:
論文造假懲罰
教育部頒布的首部處理學術不端行為的部門規章《學位論文作假行為處理辦法》,2013年1月1日起開始正式實施。
根據辦法,向學位授予單位申請博士、碩士、學士學位所提交的博士學位論文、碩士學位論文和本科學生畢業論文,包括畢業設計或其他畢業實踐環節等,都在學位論文之列。
學位論文作假的五種情形包括:購買、出售學位論文或者組織學位論文買賣;由他人代寫、為他人代寫學位論文或者組織學位論文代寫;剽竊他人作品和學術成果;偽造數據;有其他嚴重學位論文作假行為。
學位申請人員論文作假的,未獲得學位者,可取消申請資格;已獲得學位者,可撤銷其學位,並注銷學位證書。同時,從做出處理決定之日起至少3年內,各學位授予單位不得再接受其學位申請。
學位申請人員為在讀學生的,還將面臨開除學籍的處分;為在職人員的,除給予紀律處分外,還將通報其所在單位。
在校學生為他人代寫、出售學位論文或組織學位論文買賣、代寫的,可開除學籍。學校或學位授予單位的教師及其他工作人員參與作假,可開除或解除聘任合同。指導教師、相關院系及相關責任人未盡到相應職責的,也可能被追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