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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五邑大學本科教育工作評估

發布時間: 2022-01-24 12:15:03

Ⅰ 如何參與本科教學審核評估工作總結

一堂成功的課教學不應是停留在知識的表面,而是要深入挖掘其內涵;不應是僵死的知識灌輸,而是要激發學生學習的興趣。

Ⅱ 五邑大學怎麼樣

五邑大學建於1985年,位於廣東省江門市。江門市轄恩平、新會、台山、開平、鶴山五市(區),素稱五邑而聞名海內外,學校由此命名。1990年,經廣東省高教局批准,五邑大學成為學士學位授予單位;1993年,國家教委批准接收外國留學生;1996年,經國家教委評估,成為本科教學合格單位;1998年,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准五邑大學成為碩士學位授予單位;2008年,學校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被教育部評為優秀。 學校佔地1000餘畝,總建築面積35萬平方米,圖書館紙質藏書115萬冊,電子圖書50餘萬冊,教學儀器設備總值近億元。

Ⅲ 五邑大學這個大學好不好

同學你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五邑大學地處中國第一僑鄉廣東省江門市,是珠江三角洲西岸唯一一所以工科為主的多科性教學型地方大學,一所全日制綜合性大學。學校建於1985年,江門市轄恩平、新會、台山、開平、鶴山五區,素稱五邑而聞名海內外,五邑大學由此命名。1993年開始接收外國留學生,1996年成為本科教學合格單位,1998年成為碩士學位授予單位,2008年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被評為優秀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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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本科教學評估幾年評一次

每五年評估一次。

中新網10月19日電 中央電視台報道,教育部今天在北京開始對所屬高校本科教學水平進行全面評估,計劃用五年時間對1998年擴招後的全國1270所高校本科教育質量進行全面檢查。

今天,由14位教授組成的教育部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專家組進住北京化工大學,他們將用一周的時間對該校教學硬體設施和師資教學水平進行全面評估。

教育部高教司評估處處長朱洪濤說,擴招實現以後,高等教育整體質量是在不斷提高,但是一部分學校還是存在師資隊伍的不足,教學條件的全面緊張,包括教育方面的經費長期投入不足,因此教育質量還存在潛在因素的影響。


(4)2013年五邑大學本科教育工作評估擴展閱讀:

評估程序及任務

1、學校自評

學校根據本辦法及《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合格評估指標體系》要求,有計劃地開展自評活動,總結成績、查找差距、分析成因、提出對策,加強教學基本條件建設、加強教學管理、建立並完善校內教學質量保障制度,促進教學質量的穩步提高。在自評的基礎上形成《學校自評報告》

2、專家進校評估

教育部評估中心組建專家組赴學校進行現場考察評估。專家組在審核《學校自評報告》和《教學基本狀態數據分析報告》基礎上,通過深入訪談、現場聽課、查閱材料、考察座談等形式,對學校教學工作做出公正客觀評價,形成《專家組評估報告》並給出評估結論建議。

3、結論審議與發布

專家委員會審議評估專家組進校考察結論建議,並作出評估結論。合格評估結論分為「通過」、「暫緩通過」和「不通過」三種。教育部評估中心根據專家委員會審議結果,正式發布評估結論。

4、結論使用

「通過」的學校,進入下一輪普通高等學校的審核評估。學校的整改情況將作為審核評估的重要內容。

「暫緩通過」的學校整改期為2年,「不通過」的學校整改期為3年。在整改期間,對結論為「暫緩通過」和「不通過」的學校,將採取限制或減少招生數量、暫停備案新設本科專業等限制措施。

整改期滿後由學校提出重新接受評估的申請。重新評估獲得通過的學校,可進入下一輪普通高等學校的審核評估,仍未通過的學校,將認定為教育教學質量低下,依據有關法律給予相應處罰。

Ⅳ 教育部公布新一輪本科教育教學審核評估實施方案,此次方案有什麼特點

一、什麼是審核評估?

根據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司長、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學評估中心(下稱“評估中心”)原主任吳岩的梳理,當前我國已進入“五位一體”評估,而審核評估是其中的一種院校評估模式,另一種院校評估模式則是合格評估。

審核評估的全稱是“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審核評估”,自2013年教育部發布《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審核評估方案》後開始試點,本輪評估周期從2014年持續至2018年。有文獻統計,截至2015年底,已有51所高校完成了審核評估工作。

中國教育學會會長鍾秉林撰文介紹,審核評估過程主要包括:學校自評、專家進校考察、評估報告審議發布、學校整改等幾個主要環節。


三、誰來進行審核評估?

教育部希望能逐漸形成管、辦、評分離的評估機制。

為此,吳岩介紹,部屬院校的審核評估由教育部評估中心具體負責,地方院校的審核評估權則下放給省級政府,從而實現中央與地方分工負責、分級管理、共同治理。

具體實施評估的專家團隊包括熟悉教學、管理和評估工作的教育專家,和來自行業、企業和社會用人部門的有關專家,吳岩稱,有關方面還特別注重聘請高水平的境外專家和行業專家參與評估。

其中,外省(區、市)專家一般不少於進校考察專家組人數的1/3。

為保證專家工作水平,提高工作效率,教育部評估中心還分別建立審核評估專家庫和全國高校教學基本狀態資料庫系統,為全國高校審核評估工作提供開放共享的服務平台。

Ⅵ 本科評估是什麼

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工作是由被評學校自我評估、專家組現場考察和學校整改三個階段構成的。自評工作階段是指從教育部確定對學校進行評估並明確了專家組進行考察的大體時間開始到專家組進校考察前的這個時間;學校整改階段是指從專家組進校考察結束後的一年時間;中間則是專家組現場考察階段。

拓展資料:
本科即大學本科,是學歷的一種,是高等教育的基本組成部分,一般由大學或學院開展,極少部分高等職業院校已經開展應用型本科教育。本科教育重於理論上的專業化通識教育,應用型本科側重於應用上的專業教育和實際技能教育,學生正常畢業後一般可獲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 [1]
在中國,本科學歷主要分為全日制普通本科、成人本科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三種。
全日制普通本科(又稱普通本科)通常是由全國各地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自主招生或保送等方式進行招生,學制4—5年;另外應屆專科畢業生可以通過統招專升本選拔考試接受本科階段教育,學制2年。
成人本科(又稱成人本科)分為通過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接受本科階段教育、遠程教育、業余教育、開放教育多種類型,其中後三種目前無入學統一考試。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又稱自考本科),是通過一門一門的課程學習和考試,修完所有課程獲得高等院校本科畢業證書,是寬進嚴出的考核方式,通過率低,考取難度大。自考本科無固定修業年限,其餘均有3-5年不同的學制。學習方式也多種多樣,學生可以在高等院校全日制學習,也可以在社會助學單位學習,個人自學難度更大,前者通過率更高。

Ⅶ 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的評估體系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方案(試行)》,有如下指標體系。版
一級指標權二級指標 辦學指導思想 1.1學校定位 1.2辦學思路
2.師資隊伍 2.1師資隊伍數量與結構
2.2主講教師
3.教學條件與利用 3.1教學基本設施
3.2教學經費
4.專業建設與教學改革 4.1專業
4.2課程
4.3實踐教學
5.教學管理 5.1管理隊伍
5.2質量控制
6.學風 6.1教師風范
6.2學習風氣
7.教學效果 7.1基本理論與基本技能
7.2畢業論文或畢業設計
7.3思想道德修養
7.4體育
7.5社會聲譽
7.6就業
特色項目

Ⅷ 本科教學工作合格評估有哪些新方法

估目的:通過合格評估,使新建本科院校教學條件基本達標,教學質量得到保證,教學管理得到規范,進一步加強國家對新建本科院校教學工作的宏觀管理和指導

Ⅸ 請問,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建設部專業教育評估委員會評估通過 並處於有效期內的學校名單(截止到2007年6月) 一、建築學專業評估通過學校和有效期情況統計表(截止到2007年6月)序號 學校 本科合格有效期 碩士合格有效期 首次通過評估時間1 清華大學 2004.5-2011.6 2004.5-2011.6 1992.5 2 同濟大學 2004.5-2011.6 2004.5-2011.6 1992.5 3 東南大學 2004.5-2011.6 2004.5-2011.6 1992.5 4 天津大學 2004.5-2011.6 2004.5-2011.6 1992.5 5 重慶大學 2006.6-2013.6 2006.6-2013.6 1994.5 6 哈爾濱工業大學 2006.6-2013.6 2006.6-2013.6 1994.5 7 西安建築科技大學 2006.6-2013.6 2006.6-2013.6 1994.5 8 華南理工大學 2006.6-2013.6 2006.6-2013.6 1994.5 9 浙江大學 2004.5-2011.6 2004.5-2011.6 1996.5 10 湖南大學 2004.5-2008.6 2004.5-2008.6 1996.5 11 合肥工業大學 2004.5-2008.6 2004.5-2008.6 1996.5 12 北京建築工程學院 2004.5-2008.6 2004.5-2008.6 1996.5 13 深圳大學 2004.5-2008.6 —— 1996.5 14 華僑大學 2004.5-2008.6 2004.5-2008.6 1996.5 15 北京工業大學 2006.6-2010.6 —— 1998.5 16 西南交通大學 2006.6-2010.6 2004.5-2008.6 本科 1998.5/ 碩士 2004.5 17 華中科技大學 2007.5-2014.5 2007.5-2014.5 1999.5 18 沈陽建築大學 2007.5-2011.5 2007.5-2011.5 1999.5 19 鄭州大學 2007.5-2011.5 —— 1999.5 20 大連理工大學 2004.5-2008.6 2004.5-2008.6 2000.5 21 山東建築大學 2004.5-2008.6 —— 2000.5 22 昆明理工大學 2005.6-2009.6 —— 2001.5 23 南京工業大學 2006.6-2010.6 —— 2002.5 24 吉林建築工程學院 2006.6-2010.6 —— 2002.5 25 武漢理工大學 2007.5-2011.5 —— 2003.5 26 廈門大學 2007.5-2011.5 2007.5-2011.5 本科 2003.5/ 碩士 2007.5 27 廣州大學 2004.5-2008.6 ( 2004 年有條件通過, 2006 年中期檢查通過) —— 2004.5 28 河北工程大學 2004.5-2008.6 ( 2004 年有條件通過, 2006 年中期檢查通過) —— 2004.5 29 上海交通大學 2006.6-2010.6 —— 2006.6 30 青島理工大學 2006.6-2010.6 —— 2006.6 31 安徽建築工業學院 2007.5-2011.5 —— 2007.5 32 西安交通大學 2007.5-2011.5 —— 2007.5 33 南京大學 —— 2007.5-2011.5 2007.5 二、城市規劃專業評估通過學校和有效期情況統計表(截止到2007年6月)序號 學校 本科合格有效期 碩士合格有效期 首次通過評估時間1 清華大學 2004.6-2010.6 1998.6 2 東南大學 2004.6-2010.6 2004.6-2010.6 1998.6 3 同濟大學 2004.5-2010.6 2004.5-2010.6 1998.6 4 重慶大學 2004.5-2010.6 2004.5-2010.6 1998.6 5 哈爾濱工業大學 2004.5-2010.6 2004.5-2010.6 1998.6 6 天津大學 2004.6-2010.6 2000.7-2006.6 2000.6 7 西安建築科技大學 2006.6-2012.6 2006.6-2012.6 2000.6 8 華中科技大學 2006.6-2012.6 2006.6-2012.6 本科 2000.6/ 碩士 2006.6 9 南京大學 2002.7-2006.6 ( 2006 年到期未復評,申請延後一年評估) 2002.7-2008.6 2002.7 10 華南理工大學 2004.6-2008.6 2002.7-2008.6 2002.6 11 山東建築大學 2004.6-2008.6 —— 2004.6 12 西南交通大學 2006.6-2010.6 —— 2006.6 13 浙江大學 2006.6-2010.6 —— 2006.6 三、土木工程專業評估通過學校和有效期情況統計表(截止到2007年6月)序號 學校 本科合格有效期 首次通過評估時間1 清華大學 2005.6-2013.6 1995.6 2 天津大學 2005.6-2013.6 1995.6 3 東南大學 2005.6-2013.6 1995.6 4 同濟大學 2005.6-2013.6 1995.6 5 浙江大學 2005.6-2013.6 1995.6 6 華南理工大學 2005.6-2010.6 1995.6 7 重慶大學 2005.6-2013.6 1995.6 8 哈爾濱工業大學 2005.6-2013.6 1995.6 9 湖南大學 2005.6-2013.6 1995.6 10 西安建築科技大學 2005.6-2013.6 1995.6 11 沈陽建築大學 2007.5-2012.5 1997.6 12 鄭州大學 2007.5-2012.5 1997.6 13 合肥工業大學 2007.5-2012.5 1997.6 14 武漢理工大學 2007.5-2012.5 1997.6 15 華中科技大學 2003.7-2008.6 1997.6 16 西南交通大學 2007.5-2015.5 1997.6 17 中南大學 2004.6-2009.6 ( 2002 年到期未申請復評,故 2002 年 6 月至 2004 年 6 月不在有效期內) 1997.6 18 華僑大學 2007.5-2012.5 1997.6 19 北京交通大學 2004.5-2009.6 1999.6 20 大連理工大學 2004.5-2009.6 1999.6 21 上海交通大學 2004.5-2009.6 1999.6 22 河海大學 2004.5-2009.6 1999.6 23 武漢大學 2004.5-2009.6 1999.6 24 蘭州理工大學 2004.5-2009.6 1999.6 25 三峽大學 2006.6-2011.6 ( 2004 年 6 月至 2006 年 6 月不在有效期內) 1999.6 26 南京工業大學 2006.6-2011.6 2001.6 27 石家莊鐵道學院 2007.5-2012.5 ( 2006 年 6 月至 2007 年 5 月不在有效期內) 2001.6 28 北京工業大學 2007.5-2012.5 2002.6 29 蘭州交通大學 2007.5-2012.5 2002.6 30 山東建築大學 2003.7-2008.6 2003.6 31 河北工業大學 2003.7-2008.6 2003.6 32 福州大學 2003.7-2008.6 2003.6 33 廣州大學 2005.6-2010.6 2005.6 34 中國礦業大學 2005.6-2010.6 2005.6 35 蘇州科技學院 2005.6-2010.6 2005.6 36 北京建築工程學院 2006.6-2011.6 2006.6 37 吉林建築工程學院 2006.6-2011.6 2006.6 38 內蒙古科技大學 2006.6-2011.6 2006.6 39 長安大學 2006.6-2011.6 2006.6 40 廣西大學 2006.6-2011.6 2006.6 41 昆明理工大學 2007.5-2012.5 2007.5 42 西安交通大學 2007.5-2012.5 2007.5 43 華北水利水電學院 2007.5-2012.5 2007.5 44 四川大學 2007.5-2012.5 2007.5 45 安徽建築工業學院 2007.5-2012.5 2007.5 四、建築環境與設備工程專業評估通過學校和有效期情況統計表(截止到2007年6月)序號 學 校 本科合格有效期 首次通過評估時間1 清華大學 2007.6-2012.5 2002.5 2 同濟大學 2007.6-2012.5 2002.5 3 天津大學 2007.6-2012.5 2002.5 4 哈爾濱工業大學 2007.6-2012.5 2002.5 5 重慶大學 2007.6-2012.5 2002.5 6 解放軍理工大學 2003.6-2008.6 2003.5 7 東華大學 2003.6-2008.6 2003.5 8 湖南大學 2003.6-2008.6 2003.5 9 西安建築科技大學 2004.5-2009.6 2004.5 10 山東建築大學 2005.6-2010.6 2005.6 11 北京建築工程學院 2005.6-2010.6 2005.6 12 華中科技大學 2005.6-2010.6 2005.6 13 中原工學院 2006.6-2011.6 2006.6 14 廣州大學 2006.6-2011.6 2006.6 15 北京工業大學 2006.6-2011.6 2006.6 16 南華大學 2006.6-2011.6(有條件通過)2006.6 17 沈陽建築大學 2007.6-2012.5 2007.6 18 南京工業大學 2007.6-2012.5 2007.6 五、給水排水工程專業評估通過學校和有效期情況統計表(截止到2007年6月)序號 學校 本科合格有效期 首次通過評估時間1 清華大學 2004.5-2009.5 2004.5 2 同濟大學 2004.5-2009.5 2004.5 3 重慶大學 2004.5-2009.5 2004.5 4 哈爾濱工業大學 2004.5-2009.5 2004.5 5 西安建築科技大學 2005.6-2010.6 2005.6 6 北京建築工程學院 2005.6-2010.6 2005.6 7 河海大學 2006.6-2011.6 2006.6 8 華中科技大學 2006.6-2011.6 2006.6 9 湖南大學 2006.6-2011.6 2006.6 10 南京工業大學 2007.5-2012.5 2007.5 11 蘭州交通大學 2007.5-2012.5 2007.5 12 廣州大學 2007.5-2012.5 2007.5 13 安徽建築工業學院 2007.5-2012.5 2007.5 14 沈陽建築大學 2007.5-2012.5 2007.5 六、工程管理專業評估通過學校和有效期情況統計表(截止到2007年6月)序號 學校 本科合格有效期 首次通過評估時間1 重慶大學 2004.5-2009.6 1999.11 2 哈爾濱工業大學 2004.5-2009.6 1999.11 3 西安建築科技大學 2004.5-2009.6 1999.11 4 清華大學 2004.5-2009.6 1999.11 5 同濟大學 2004.5-2009.6 1999.11 6 東南大學 2004.5-2009.6 1999.11 7 天津大學 2006.6-2011.6 2001.6 8 南京工業大學 2006.6-2011.6 2001.6 9 廣州大學 2003.6-2008.5 2003.6 10 東北財經大學 2003.6-2008.5 2003.6 11 華中科技大學 2005.6-2010.6 2005.6 12 河海大學 2005.6-2010.6 2005.6 13 華僑大學 2005.6-2010.6 2005.6 14 深圳大學 2005.6-2010.6 2005.6 15 蘇州科技學院 2005.6-2010.6 (2005年有條件通過,2007 年復查通過 ) 2005.6 16 中南大學 2006.6-2011.6 2006.6 17 湖南大學 2006.6-2011.6 2006.6 18 沈陽建築大學 2007.6-2012.5 2007.6

Ⅹ 必看,什麼是本科教學工作審核評估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精神,提高本科教育教學質量,根據《教育部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評估工作的意見》(教高〔2011〕9號),現制定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審核評估(以下簡稱審核評估)實施辦法。
(一)審核評估指導思想及總體要求
1.審核評估指導思想。以黨的十八大精神和教育規劃綱要為指導,堅持「以評促建、以評促改、以評促管、評建結合、重在建設」的方針;突出內涵建設,突出特色發展;強化辦學合理定位,強化人才培養中心地位,強化質量保障體系建設,不斷提高人才培養質量。
2.審核評估總體要求。審核評估堅持主體性、目標性、多樣性、發展性和實證性五項基本原則,實行目標導向,問題引導,事實判斷的評估方法。主體性原則注重以學校自我評估、自我檢驗、自我改進為主,體現學校在人才培養質量中的主體地位;目標性原則注重以學校辦學定位和人才培養目標為導向,關注學校目標的確定與實現;多樣性原則注重學校辦學和人才培養的多樣化,尊重學校辦學自主權和自身特色;發展性原則注重學校內部質量標准和質量保障體系及其長效機制的建立,關注內涵的提升和質量的持續提高;實證性原則注重依據事實作出審核判斷,以數據為依據、以事實來證明。
本次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審核評估時間為2014年至2018年。
(二)審核評估對象及條件
3.審核評估對象。凡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獲得「合格」及以上結論的高校均應參加審核評估。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合格評估獲得「通過」結論的新建本科院校,5年後須參加審核評估。
4.審核評估條件。參加審核評估學校辦學條件指標應達到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基本辦學條件指標(試行)》(教發〔2004〕2號)規定的合格標准;公辦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撥款須達到《財政部關於進一步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撥款水平的意見》(財教〔2010〕567號)規定的相應標准。
(三)審核評估范圍及重點
5.審核評估范圍。審核評估范圍主要包括學校的定位與目標、師資隊伍、教學資源、培養過程、學生發展、質量保障以及學校自選特色等方面,涵蓋學校的辦學定位及人才培養目標,教師及其教學水平和教學投入,教學經費、教學設施及專業和課程資源建設情況,教學改革及各教學環節的落實情況,招生就業情況、學生學習效果及學風建設情況,質量保障體系的建設及運行情況等。
6.審核評估重點。審核評估核心是對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與培養效果的實現狀況進行評價。重點考察辦學定位和人才培養目標與國家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的適應度,教師和教學資源條件的保障度,教學和質量保障體系運行的有效度,學生和社會用人單位的滿意度。
(四)審核評估組織與管理
7.審核評估組織。教育部統籌協調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審核評估工作,制定審核評估總體方案及規劃,指導監督審核評估工作;省(區、市)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組織本地區所屬院校的審核評估工作,可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在教育部審核評估方案基礎上進行補充,制定本地區審核評估具體方案和評估計劃,並報教育部備案後實施。
8.審核評估實施。審核評估要積極探索、建立健全與管辦評分離相適應的評估工作組織體系,充分發揮第三方評估的作用。中央部委所屬院校的審核評估由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學評估中心(以下簡稱教育部評估中心)負責實施;地方所屬院校的審核評估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逐步形成管辦評分離的評估機制。
9.審核評估專家。為保證審核評估專家工作水平,提高工作效率,由教育部評估中心分別建立審核評估專家庫和全國高校教學基本狀態資料庫系統,為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審核評估工作提供開放共享的服務平台。專家隊伍應包括熟悉教學、管理和評估工作的教育專家,還應吸收行業、企業和社會用人部門有關專家參加。教育部評估中心與各地評估組織部門共同協商對審核評估專家進行培訓。在審核評估組織實施中,外省(區、市)專家一般不少於進校考察專家組人數的三分之一。
10.審核評估經費。審核評估經費應由審核評估具體組織部門負責落實。
(五)審核評估程序與任務
審核評估程序包括學校自評、專家進校考察、評估結論審議與發布等。
11.學校自評。參評學校根據本辦法和審核評估內容及上一次本科教學工作評估存在問題的整改情況,結合自身實際,認真開展自我評估,按要求填報本科教學基本狀態數據(見教育部評估中心網頁http://udb.heec.e.cn),在此基礎上形成《自評報告》和《教學基本狀態數據分析報告》,同時提交各年度《本科教學質量報告》。
12.專家進校考察。專家組在審核學校《自評報告》、年度《本科教學質量報告》及《教學基本狀態數據分析報告》基礎上,通過查閱材料、個別訪談、集體訪談、考察教學設施與公共服務設施、觀摩課堂教學與實踐教學等形式,對學校教學工作做出公正客觀評價,形成寫實性《審核評估報告》。
13.評估報告內容。《審核評估報告》應在全面深入考察和准確把握所有審核內容基礎上,對各審核項目及其要素的審核情況進行描述,並圍繞審核重點對學校本科人才培養總體情況作出判斷和評價,同時明確學校教學工作值得肯定、需要改進和必須整改的方面。
14.評估結論審議與發布。各省(區、市)教育行政部門和教育部評估中心應按年度將所組織的審核評估情況形成總結報告報教育部。教育部組織評估專家委員會進行審議,公布審議結果,並由教育部評估中心和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公開發布參評高校的審核評估結論。
15.評估結果。審核評估結果是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的反映,與學校辦學、發展直接相關,學校要根據審核評估中提出的問題及建議進行整改,有關教育行政部門應對評估學校的整改情況進行指導和檢查,並在政策制定、資源配置、招生規模、學科專業建設等方面予以充分考慮,促進學校教學質量不斷提高。
(六)審核評估紀律與監督
16.紀律監督。審核評估要實行信息公開制度,嚴肅評估紀律,開展「陽光評估」,廣泛接受學校、教師、學生和社會的監督,確保評估工作公平公正。教育部委託評估專家委員會,對參評學校和評估專家以及評估組織工作的規范性、公正性進行監督檢查,同時受理有關申訴,對評估過程中違反相關規定的行為進行責任追究,作出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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