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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財經大學本科招生簡章

發布時間: 2022-02-05 06:34:05

『壹』 中央財經大學金融國際本科每年招生有限制嗎

為確保學生良好的學習環境,以及將來學生出國的成功率,中 央 財經大學金融國際本科的招生人數嚴格控制在150--200人,每年的報名時間是高考結束後到每年的8月31日,額滿為止,招生對象是面向全國的應屆、往屆高中畢業或者同等學歷者,報名材料需要學生本人身份證、畢業生、高考成績單的復印件各一張,及一寸藍底免冠照片2張。

『貳』 關於中央財經大學高考自主招生考試

中央財經大學已經公布2016年的自主招生招生的招生簡章了哦,目前已經整理好給同學們了。自主招生考試的難度比高考要簡單得多,你可以找網上一些免費的自主招生模擬題參考一下哦

『叄』 中央財經大學的招生對象

普通高中畢業生 本科畢業考研的 高自考的 … 在職研究生……

中央財經的經濟學科挺好版 文科 理科都招
我們權高中同學有在那裡的 文理都有

其他學科也有吧 不過不見得好

如果你不是很明確 建議報考好以點的綜合性大學
像復旦 南開 那樣的

南開很好!

『肆』 求中央財經大學07年研究生招生簡章

中央財經大學200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二、招生規模及類別
2007年我校計劃招收碩士研究生約800名(最終指標以國家下達計劃為准),包括國家計劃內非定向、國家計劃外自籌經費和國家計劃外委託培養三種類別。(國家計劃內非定向300名,國家計劃外自籌及委培500名,國家計劃內非定向中包括30名左右推薦免試生)。招生計劃中有統招碩士研究生625名,工商管理碩士(MBA)120名(全部為國家計劃外自籌或委培),法律碩士(J.M)55名(全部為國家計劃外自籌或委培)。2007年工商管理碩士和法律碩士招生情況另見《中央財經大學2007年工商管理碩士(MBA)招生簡章》、《中央財經大學2007年法律碩士(J.M)招生簡章》,下述說明不包括這兩類專業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
我校還招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定向碩士生,具體報考要求、報考方式和招生專業等待定(查詢我校網站研究生部主頁)。
三、學制和國家計劃外培養費
金融學專業、國際金融專業、證券投資專業、精算學專業、經濟法學專業、民商法學專業、國際法學專業學制為三年,除精算學專業外,上述專業學費為9800元/年,精算學專業10000元/年;
中國經濟與管理研究院、中國金融發展研究院、中國公共財政政策研究院各招生專業學制均為三年,學費40000元/三年;
其餘各專業學制均為二年,學費9800元/年。
四、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同等學力考生,包括獲得國家承認的大專畢業學歷後經兩年或兩年以上(從大專畢業到錄取為碩士生當年9月1日,下同),並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考生;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對於以上同等學力考生報考,我校提出如下要求:
①在公開出版的刊物上發表過至少兩篇與所報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
②必須於復試期間攜帶大專畢業證書或本科結業證書或成人高校應屆本科學生證、學術論文原件及復印件進行資格審查,如發現有應該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而以其他身份報考者以及不符合同等學力報考條件者,則取消復試和錄取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③復試時加試兩門所報考專業大學本科主幹課程。
3、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標准。
五、報名
根據教育部規定,200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報名一律採取網上報名方式,請考生於2006年9月起隨時登陸教育部網站(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和我校網站研究生部主頁(http://gs.cufe.e.cn)中的「招生公告」中查詢有關報考信息。
六、考試
考試時間按教育部統一規定執行。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考試科目和參考用書以我校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為准,復試前我校公布2007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方案。
七、錄取
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入學考試成績(含初試和復試),並結合平時學習成績、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擬錄取名單。考生網上報名時必須准確填寫報考類別,以上信息將與考試成績一並作為確定錄取類別的依據。發放錄取通知書前,我校對所有擬錄取考生進行政審。非定向和自籌經費研究生需將人事檔案按時調入我校,其中外埠學生需將戶口在規定時間內遷移至我校集體戶口上。委託培養研究生不轉人事檔案和戶口,錄取前,我校與委託培養研究生及其委託培養單位簽訂三方協議。
八、畢業生就業
委託培養碩士生回委託培養單位就業。非定向和自籌經費碩士生畢業時按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就業。學校及所在省(區、市)畢業生調配部門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九、特別說明
1、精算學專業只招收國家計劃外自籌經費或委培研究生。該專業學生入學後將全部參加英國精算師學會的精算師考試,參加精算師考試的全部費用(含教材與報名費)自理,其他學習費用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2、考生報名時不需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招生單位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的後果,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十、參考資料
我校研招辦備有歷年考試試題等,請於工作日每周一、三、五下午辦理相關事宜,其他時間不予辦理。
十一、我校研招辦不提供備考書籍,請考生自行購買。
十二、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查分專線:16898170

『伍』 中央財經大學的自主選拔錄取招生

自主招生考題網上是查不到的,這類考題不是高考的考題范圍,其涉及面很廣,遠遠超過你的課本知識,主要是考分析與理解的能力,但外語題很難,絕對是超綱題,所以你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備。

『陸』 哪位能幫忙提供一張《2011年中央財經大學的招生簡章》

在網路搜中央財經大學進入招生網就能找到

『柒』 中央財經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2019-2020學年第14次校長辦公會議通過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於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法律和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中央財經大學,是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教育部直屬的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學校具有經濟學、管理學、法學、文學、理學、工學、教育學、藝術學等學科門類的學位授予權,對達到高等學歷教育學業標準的本科畢業生頒發畢業證書,對學業水平達到規定學位標準的本科畢業生頒發相應的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條 學校普通本科層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考(含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農村學生高校專項計劃、貧困地區國家專項、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保送生、優秀退役運動員免試入學、港澳台僑聯合錄取、台灣學測生、澳門保送生、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以及外國留學生等招生。
第四條 學校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和《中央財經大學章程》相關規定,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開展本科招生工作,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學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學校本科生招生委員會、紀委、監察處、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成立由校黨委書記、校長、主管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並根據工作內容成立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農村學生高校專項計劃、保送生、優秀退役運動員免試入學、台灣學測生、澳門保送生等招生專家評審委員會和錄取專項工作小組。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全面負責學校本科招生工作。
第六條 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工作辦公室。招生工作辦公室設在學生工作部(處),作為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常設工作機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具體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的具體規定和實施細則,執行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決議;
2.根據國家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編制並報送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3.制訂並向社會公布和解釋學校招生章程;
4.組織開展招生宣傳工作;
5. 組織特殊類型招生考試工作;
6.組織實施具體錄取工作,協調和處理錄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7.核發錄取通知書;
8.協調組織對錄取新生的復查工作;
9.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的相應職責;
10.配合有關招生管理部門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監察辦公室。招生監察辦公室設在紀委、監察處,負責各類招生工作的全程監督和監察,依考生或者其法定監護人的申請,對學校招生錄取工作中的爭議問題進行調查、處理並予以答復。
第八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要求,成立本科生招生委員會。委員會由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等組成,定期聽取學校本科招生工作情況匯報,對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發揮咨詢建議和民主監督管理的作用。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
第九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遵循區域協調發展、促進教育公平的原則,綜合考慮各省(區、市)高考報名人數佔全國報名總量的比例、生源質量和學校專業設置,以及近幾年招生計劃執行情況等,制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具體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的信息為准。
第十條 經教育部審核,學校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預留部分招生計劃,以調節各省(區、市)生源不平衡情況。預留計劃數不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預留計劃的使用由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照集體議事、集體決策、公開透明的原則,根據各省(區、市)生源報考情況集體研究決定。
第十一條 學校本科生招生錄取工作在教育部領導下,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原則,在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具體組織下進行。
第十二條 學校根據各省(區、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實行順序志願批次的提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實行平行志願批次的提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5%以內。
第十三條 學校在提檔及專業錄取時認可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教育主管部門審定的全國性政策性加分,總分值不超過20分。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於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第十四條 學校對進檔考生根據投檔成績和專業志願,由高分至低分順序錄取並分配專業,各專業志願之間不設級差。
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依據以下情況優先錄取:①專業志願順序;②數學、英語、語文單科成績。
第十五條 對部分省(區、市)的相關規定
1. 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東省、海南省等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招生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為准。
對浙江省等以「院校+專業」為投檔單位進行招生錄取的省份,學校對進檔考生按其所填報的專業依次錄取。
對上海市等以院校專業組為投檔單位進行招生錄取的省份,學校對進檔考生在其所填報的專業組內按照第十四條確定專業。
2.江蘇省:兩門選修科目等級要求為AA,對進檔考生按照第十四條確定專業。高水平運動隊和藝術類考生的選修科目等級按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的規定執行,按照學校本年度相應類別招生簡章及認定結果確定專業。
3.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實行順序志願的批次只有在第一志願報考我校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在相應批次控制線上從高分到低分錄取非第一志願的考生。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則徵集志願。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報考生源充足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實行平行志願的批次報考我校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按上述規則徵集志願、調整剩餘計劃。
第十七條 錄取時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語種要求
1.外國語言文學類財經英語與財經翻譯方向只招收英語語種的考生;
2.日語專業財經日語方向只招收英語或日語語種的考生;
3.除外國語言文學類和日語專業外,其他專業學習期間部分課程採用英語授課,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十九條 國際經濟與貿易(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國際貿易/金融風險管理方向只招收有專業志願的考生,入校後不享受學校的轉專業政策。
第二十條 往屆生和應屆生在錄取時同等對待。
第二十一條 錄取時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二條 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農村學生高校專項計劃、保送生、優秀退役運動員免試入學等錄取辦法,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和學校本年度相應類別招生簡章及認定結果執行。貧困地區國家專項、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港澳台僑聯合錄取、台灣學測生、澳門保送生、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和外國留學生的招生錄取辦法按照國家有關部門及學校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入校後,學校對錄取的新生進行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的,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四章 其他
第二十四條 學校有學院南路校區和沙河校區兩個校區。學校對兩校區實行統一管理,2020級本科生的校區分布按照我校兩校區建設規劃和辦學實際確定。
1.學院南路校區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學院南路39號,郵編:100081
2.沙河校區地址:北京市昌平區沙河高教園區,郵編:102206
第二十五條 學校學費標准為:經濟學、管理學和法學學科門類的專業及方向每人每學年5,000元;理學和工學學科門類的專業及方向每人每學年5,500元;外國語言文學類財經英語與財經翻譯方向、日語專業財經日語方向每人每學年6,000元,其他文學學科門類的專業及方向每人每學年5,000元;藝術類視覺傳達設計專業每人每學年10,000元,書法學專業每人每學年8,000元。國際經濟與貿易(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國際貿易/金融風險管理方向每人每學年70,000元。涉及本科生的專業類所含專業學費標准不一致的情況,在大類培養期間按該專業類所含專業中學費最低標准執行,專業分流之後再按各專業具體標准執行。少數民族預科學生預科階段的學費標准為每人每學年5,000元。
學校住宿費標准為750-1200元/床/年,具體根據學生實際住宿情況收取。
如國家調整本年度本科生收費標准,學校將按照調整後收費標准收取學費及住宿費。
第二十六條 學校建立「獎、助、貸、勤、補、免、捐、償」多維一體的資助體系。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可以通過「綠色通道」入學,符合條件的學生可按照相應政策申請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補助、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社會獎助學金、學費補償和貸款代償等。
第二十七條 本科招生工作聯系方式
1.招生咨詢
電話:010-62288332 E-mail:[email protected]
網址:http://zs.cufe.e.cn
2.招生紀檢監察
電話:010-62289024 E-mail:[email protected]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因各省級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適用於省(區、市)內范圍的招生政策各有不同,學校在當地執行的招生政策均以學校在所在省(區、市)公布的本科招生章程內容為准。對於各種媒體平台節選公布的學校招生章程,如有不一致,以學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准。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由中央財經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校長聲明:高考咨詢人員意見僅供參考,任何關於能否錄取的預測,都不屬於學校的錄取承諾。

『捌』 關於中央財經大學"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招生

沒有要求,今年我一個同學,彝族,非應屆畢業生,就走的少骨。
具體信息參考中財的招生簡章,上面會有詳細說明,八月中旬就差不多能出了
希望對有有所幫助,加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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