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學本科培養方案
㈠ 西安交通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的介紹
《西安交通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是一則由相關主管部門制定並下發的一則規范,作為行為准則和工作準則。

㈡ 西安交通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的第三章
第八條 學生只有參加學校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和各種教育教學環節 (以下統稱課程) 的考核(含實習、課程設計、畢業設計或論文、獨立設課的實驗課等),且考核及格,方可獲得該門課程的學分。考核成績和獲得的學分載入學籍檔案,一式兩份,畢業時一份歸入本人檔案,一份歸入學校檔案。
第九條考試成績評定採用百分制或五級制記分。五級即優(相當於90-100分)、良(相當於80-89分)、中(相當於70-79分)、及格(相當於60-69分)、不及格(相當於60分以下)。
第十條課程成績包括考試、作業、實驗等環節,但以課程結束後的考試成績為主。作業、實驗(不包括單獨設課的實驗)、期中考試或階段小測驗等可作為平時成績,所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該課程總成績的40%。
各門課程的成績評定辦法由任課教師或課程小組制定。
第十一條 體育課成績評定,按《西安交通大學學生體育成績評定辦法》執行。體弱學生暫時不能上體育課者,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校醫院診斷並出具相關證明,體育部審批同意後,可轉入保健班按規定上課,取得成績和學分。
第十二條課外學分須按規定要求完成8個學分(詳見《西安交通大學本科生課外8學分實施辦法》)。
第十三條 自修。學分績=(∑課程期終考試成績×學分)÷∑學分。上學期學分績在80分以上的學生,可自學培養方案中規定的課程,但須參加該課程期末考試。學生在該課程開課學期的第三周提出自修申請,經所在學院審查,主管教學院長同意後,在教務處辦理自修及考試手續,並報開課學院參加該課程期末統一考試。考試及格者,其成績計入學生學籍成績檔案,並取得該課程學分;考試不及格者,按規定補考或重修。實驗、實習、畢業設計(論文)、暑期社會實踐、課程設計、體育課、思想政治教育課、國防教育課不予自修。
自修課程的申報和審定,每學期進行一次。
第十四條 本科生必修課程考試不及格者(含重修後考試不及格),可選擇補考或重修;基礎通識類選修課程考試不及格者,可選擇重修,也可在下學期另外選修其它課程。
(一)補考
補考學生注冊報到時,在所在學院辦理補考手續,並於開學三日內將「補考通知單」交到開課學院本科教學秘書處。補考由開課學院組織安排,並負責通知補考學生和補考課程任課教師。補考時間原則上安排在不及格課程所修讀學期的下一學期開學後兩周內進行。補考以一次為限(第七、八學期課程不及格或學校調整培養方案,無法重修者除外),補考成績不及格須重修,且只能重修一次。補考成績按卷面實際成績記載(覆蓋原不及格成績),並註明「補考」字樣。
第八學期(五年制在第十學期)課程考試不及格者,由開課學院在該學期的前十周內安排一次補考。第七、八學期(五年制在第九、十學期)課程補考不及格且無法重修者,由開課學院在第八學期(五年制在第十學期)的前十五周內再安排一次補考,補考次數累計不超過兩次。因學校調整培養方案等原因而無法安排重修的課程,由開課學院安排一次補考,補考仍不及格,且補考與重修累計未超過兩次者,由開課學院在第八學期(五年制在第十學期)的前十五周內再安排一次補考。
(二)重修
重修學生注冊報到時,在所在學院辦理重修手續,並於開學三日內將「重修通知單」交到開課學院本科教學秘書處。重修學生可隨下一級學生重修。重修成績按實際成績記載(覆蓋原不及格成績),並註明「重修」字樣。重修不得超過兩次。畢業前重修或補考仍不及格者,按結業或延長學習時間處理。延長學習時間的學生可參加學校統一安排的不及格課程的補考或隨下一年級重修。
在規定學制時間內,每門課程重修與補考次數累計不得超過兩次。
第十五條 因病因事不能上課者須在學院教學秘書處辦理請假手續。請假時數累計超過該課程教學時數1/3以上者,按缺課處理;無故曠課達6學時(遲到兩次摺合1學時)以上者,缺交作業(含實驗報告)達1/3以上者,或未完成教師要求的報告、實驗者,不得參加該課程考核,按缺課處理。按缺課處理者,成績檔案中記錄「缺考」。缺考的課程必須重修。曠課、遲到、缺交作業等,由任課教師負責記錄。
因生病住院無法參加考試的學生,須經學院教學院長批准,並在成績檔案中記錄「緩考」;因代表學校參加科技競賽、體育比賽等活動無法參加考試的學生,須經教務處批准,並在成績檔案中記錄「緩考」。緩考的課程必須補考或重修,但因「緩考」而補考或重修及格的課程成績視作第一次參加該課程考試的成績。
擅自缺考者,該課程成績以零分計,在記分登記時註明「曠考」。曠考的課程必須重修。
考試作弊者,該課程成績以零分計,在記分登記時註明「作弊」。作弊的課程必須重修。凡考試作弊者均給予紀律處分(詳見《西安交通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辦法》)。
第十六條 學生思想品德的考核、鑒定,以《高等學校學生行為准則》為主要依據,採取個人小結,師生民主評議的形式進行。對犯有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和其它錯誤的學生,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㈢ 西安交通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規范學校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適用於西安交通大學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 學校的校名全稱為西安交通大學,是教育部直屬國有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全國重點綜合性研究型大學,是國家「雙一流」建設A類高校之一。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並設有博士後科研流動站,部標代碼為10698,英文名稱為Xi』anJiaotongUniversity。
第三條 學校位於陝西省省會西安市,分為興慶校區(東校區,西安市咸寧西路28號)、雁塔校區(西校區,西安市朱雀大街205號)、曲江校區(西安市雁翔路99號)和中國西部科技創新港校區(西安市長安區河堤路)。
第四條 西安交通大學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分類、擇優錄取」的原則。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考生、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五條 西安交通大學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學校招生政策、學校各類單獨招生考試辦法及選拔原則等;決定學校招生工作中出現的重大事項或涉及學校利益的特殊招生政策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主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長任副組長,成員由教務處、錢學森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人組成。
第六條 西安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西安交通大學普通本科招生錄取和日常工作。
第七條 西安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根據需要組建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組,招生組負責所在地區招生宣傳和高考咨詢;招生組組長由招生辦公室聘任。
第八條 西安交通大學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紀委舉報電話:029-82668252,紀委舉報信箱:[email protected])。
第三章 招生計劃和招生專業
第九條2020年西安交通大學堅持區域協調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的原則,優化生源結構,提高招收農村學生比例,綜合考慮各省生源數量、質量等因素編制分省招生計劃。在各地區的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等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官方編印的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和計劃。
第十條 西安交通大學安排不超過學校本科計劃1%的名額作為預留計劃,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一條 2020年西安交通大學繼續在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招收定向生,主要包括:定向國家邊遠地區、艱苦行業的重點企業就業本科生,報考條件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2020年西安交通大學繼續按專業大類招生,實施具有「基礎厚、重實踐、個性化、靈活性、國際化」特徵的創新型人才培養方案和以培養學生「綜合素質、科研能力和創新能力」為目標的研究型人才培養新模式。學生入校後按照培養方案要求進行主修專業選擇,根據專業選擇的結果進行宿舍優化和調整,具體招生專業大類名稱和主修專業選擇范圍詳見我校公布的《2020年西安交通大學本科生招生專業目錄》。
第十三條 2020年起西安交通大學工科試驗班(錢學森班)、工科試驗班(越傑計劃)的招生按工科試驗班(錢學森班預資格生,簡稱錢學森班Q)、工科試驗班(越傑計劃預資格生,簡稱越傑計劃Q)錄取,進校後參加錢學森班、越傑計劃的選拔,達到要求者進入錢學森班、越傑計劃學習,未達到要求者,根據學生意願在相應大類內確定主修專業。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西安交通大學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在教育部領導下,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的統一組織下,遵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開展錄取工作。
第十五條 西安交通大學按照理工類(含醫學類、經管類專業)、文史類、藝術類、少數民族預科班、內地班、定向生、少年班、強基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國家專項計劃、外語類保送生、高水平藝術團和高水平運動隊等類型分類錄取。
第十六條 西安交通大學根據各省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提檔比例,對於實行順序志願的批次,提檔比例一般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20%;對於實行平行志願的批次,提檔比例一般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05%;對於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浙江省、山東省,提檔比例原則上為100%;對於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上海市、天津市、北京市、海南省,提檔比例一般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05%。
第十七條 對於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規定中列出的照顧和優惠對象,西安交通大學原則上按照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規定執行,但要求考生的實際高考分數不能低於當地一本線(不包括高水平運動隊)。現役軍人子女或因公犧牲的烈士子女,在投檔比例范圍內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對於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章程所提及的一本線,是指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特殊類型參考錄取的控制分數線;若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沒有劃定特殊類型參考錄取控制分數線,我校將根據教育部和各省有關規定確定該省文化課控制線並於錄取前在本科招生網上公布。
第十八條 對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省份,考生專業錄取排序按該省投檔順序規定執行;對未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省份,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體健康狀況符合相關要求、高考投檔成績達到西安交通大學在該地區提檔分數線的情況下,按考生投檔成績和所填的專業志願,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當地專業計劃人數確定專業,各專業之間無分數級差。當考生投檔成績總分相同時,按高考實際成績(不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當考生投檔成績和實際成績均相同時,則依次按數學、語文、外語成績排序確定專業。在實行動態平行志願的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錄取原則。
西安交通大學在錄取時,原則上承認各省(區、市)招生考試機構符合國家規定的政策性加分,但最高加分不得超過20分。對於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我校承認加分投檔成績,並按投檔成績分配專業。但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於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第十九條 對於有特殊要求的專業,只錄取報考該專業的考生(即「不報不調」),包括:會計學(ACCA)、工科試驗班(錢學森班Q)、工科試驗班(越傑計劃Q)、人工智慧、醫學試驗班(侯宗濂班H)、理科試驗班(數學H、物理H、計算機H、化學生物H)、醫學試驗班(護理)。
在提檔范圍內,當理工類各專業已錄滿而醫學類專業未錄滿時,填報醫學類專業志願的考生將優先錄取到醫學類專業;若醫學類專業仍未錄滿,在服從調劑的考生中按照分數依次錄取。
第二十條 根據2020年江蘇省高考錄取方案,凡該省報考西安交通大學的考生,應達到以下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理工類考生,選測科目之一須為物理,且等級要求達到A以上(強基計劃考生等級達到B以上即可),其它科目等級要求達到B以上;文史類考生,選測科目之一須為歷史,且等級要求達到A以上(強基計劃考生等級達到B以上即可),其它科目等級要求達到B以上;其它類考生均按江蘇省規定的基本等級要求執行。在考生學業水平測試合格、投檔成績達到西安交通大學在江蘇省提檔分數線的前提下,以數學、語文、外語三門原始成績加附加分的總分排序確定錄取專業。當考生的分數相同時,則依次按數學、語文、外語分數排序。
第二十一條 根據2020年浙江省、山東省高考錄取方案,凡該省報考西安交通大學的考生,選考科目需符合我校在該省的專業選考科目要求;2020年實際招生專業以該省高考志願填報系統公布的為准。
第二十二條 根據2020年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海南省高考錄取方案,凡該省(直轄市)報考西安交通大學的考生,選考科目需符合我校在該省(直轄市)的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同一選考科目組內,按考生投檔成績和所填的專業志願,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當地專業計劃人數確定專業,各專業之間無分數級差。
第二十三條 錄取時,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將徵集志願;按照梯次志願投檔的批次,堅持優先錄取第一志願報考西安交通大學考生的原則,未完成的計劃將徵集志願。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充足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二十四條 對於獲得西安交通大學強基計劃錄取資格考生的錄取,按教育部及各省考試機構的規定執行。我校已為獲得強基計劃錄取資格的考生預留了相應的招生計劃,不佔用普通考生計劃。
第二十五條 對於獲得西安交通大學高校專項報考資格的考生,須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批次填報西安交通大學,我校將根據分省計劃數按高考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二十六條 對於獲得西安交通大學高水平藝術團優惠資格的考生,須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批次填報西安交通大學、填報的專業志願須為陽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網公示專業且專業服從調劑、高考成績符合《西安交通大學2020年高水平藝術團招生簡章》等規定者,在高考錄取時將享受相應的優惠政策。按教育部規定,我校已為獲得優惠資格的高水平藝術團考生預留了相應的招生計劃,不佔用普通考生計劃。
第二十七條 對於獲得西安交通大學高水平運動隊優惠資格的考生,須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批次填報西安交通大學、填報的專業志願須在陽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網公示專業范圍內且專業服從調劑、高考成績符合《西安交通大學2020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簡章》等規定者,在高考錄取時將享受相應的優惠政策。按教育部規定,我校已為獲得優惠資格的高水平運動隊考生預留了相應的招生計劃,不佔用普通考生計劃。
對於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高水平運動隊優惠條件所涉及的二本線以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高水平運動隊參考錄取的控制分數線為准;若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沒有劃定高水平運動隊參考錄取控制分數線,我校將根據教育部和該省有關規定確定該省文化課控制線並於錄取前在本科招生網上公布。
第二十八條 對於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美術統考合格的考生,學校將根據教育部的相關規定和《西安交通大學2020年環境設計專業招生簡章》的具體要求進行錄取。環境設計專業學生在校期間不允許轉專業。
對於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書法學統考合格的考生,學校將根據教育部的相關規定和《西安交通大學2020年書法學專業招生簡章》的具體要求實施錄取。我校不再組織書法學校考。書法學專業學生在校期間不允許轉專業。
第二十九條 西安交通大學作為承擔「國家專項計劃」的高校,招收貧困地區考生,國家專項計劃實行單獨志願、單獨批次、單獨劃線,原則上在當地一本線以上錄取。
第三十條 西安交通大學招收的定向就業本科生,一經錄取,考生本人及其監護人須與定向就業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書》。若在本科一批(不含一批單列)提檔線上不能完成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可在該提檔線下20分以內、一本線以上擇優錄取。若仍不能完成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則就地轉為非定向計劃執行。定向生在校期間不允許轉專業。
第三十一條 西安交通大學招收少數民族預科班,生源限定為當年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少數民族考生。重點招收邊遠農村、高寒地區、山區、牧區的考生,並適量招收散雜居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我校在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本科一批(不含一批單列)提檔分數線以下80分以內(最低不低於一本線)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新疆協作計劃在新疆一本線上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預科生預科培養期間不分專業,預科結束後按照《西安交通大學少數民族預科班管理辦法》選擇主修專業。預科階段培養地點在西安交通大學興慶校區。
第三十二條 西安交通大學招收內地西藏班、新疆班,生源限定在教育部規定的西藏、新疆籍高中應屆畢業生。
第三十三條 為了使志願學醫的考生明確學習志向,西安交通大學在陝西省、河南省、河北省、福建省等省份實行醫學類專業與其他類專業分學校代碼招生。
第三十四條 對於錄取在工科試驗班(錢學森班Q)和工科試驗班(越傑計劃Q)的學生,可按《西安交通大學本科生專業選擇及轉專業管理辦法》的補充文件《西安交通大學大類招生主修專業預選擇實施辦法(修訂版)》之規定,申請確定主修專業。
第三十五條 西安交通大學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對高考成績達到要求,肢體殘疾但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教育部頒發的體檢標準的考生,予以正常錄取。我校將對錄取的所有新生進行體檢,凡有弄虛作假和不符合教育部頒發的體檢標準的考生,一經核實,將取消其入學資格。詳見我校《2020年招生專業體檢標准》,請相關考生慎重填報。
第五章 收費標准和其他
第三十六條 我校按照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及陝西省物價部門規定標准收取住宿費和學費。每年住宿費1200元,各專業學費待定。其中,會計學(ACCA)專業新生入學還需一次性繳納3.9萬元的培訓費、資料費等費用,各類試驗班學生分流後按新專業年度學費標准收取學費。
第三十七條 學校設有獎學金、助學金、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學費減免、困難補助等完善的經濟資助體系,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
第三十八條 凡通過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學生,德智體考核合格,符合學校本科生培養方案和培養目標要求的,由學校統一頒發西安交通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可授予相應學位。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九條 西安交通大學依據教育部和學校有關規定,開展外語保送生、少年班、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強基計劃、高校專項計劃、環境設計和書法學等項目的招生工作,具體招生辦法參見各項目招生簡章。
第四十條 本章程中所涉及的加分和降分優惠錄取政策,均針對高考滿分為750分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對於滿分不等於750分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優惠政策中的加分和降分將按比例折算。
第四十一條 西安交通大學本科生教學以英語為第一外語。日、俄等小語種考生請謹慎填報。
第四十二條 本章程由西安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29-82668320
招生網址:http://zs.xjtu.e.cn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㈣ 西安交大的本科生獎學金是如何評定的
獎學金自種類很多
助學金也很多
思源獎學金,曾憲梓助學金
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
企業獎學金(各個專業不一樣)
有很多
分1000,2000,5000,8000等多個檔次
評定方法就是學習成績
還會把社團活動的加分加進去
還有一些重要競賽的加分
班干也會加分
體育分也占很大比例
總的分數加好了再年級排名
然後按順序刷
我大三
過來人
就這樣的~~
O(∩_∩)O
㈤ 西安交大各專業的培養方案在哪裡可以看到,本人非交大學子
進入學校官網有各個專業的詳細介紹、
㈥ 西安交通大學自考本科
國家的政策:自考實行寬進嚴出,只要是考試就會有難度,只要用心學習、下決心,看書回 做真題加答上合理的答題技巧都是可以的,每年考過的人不少,如有條件允許可以報個班,有老師輔導,圈畫考點。
自考每年開設4次(各省市開考的次數由省級考辦決定,不同地區可能有變動),考試時間分別為1月、4月、7月和10月,考試時間都是在周末。報考之初,首先要查看當年自己所在省市都在什麼時間考哪些課程,來確定自己要報考的科目,通常要本次考試的科目會在考前1個月公布,
㈦ 西安交通大學,自考本科,怎麼報名學習 我是高中學歷,需要具體的流程啥時間報名,怎麼個學習法
你是高中學歷,那必須先自考個專科,才能自考本科。或者選擇專本套讀。
報名可以去學校或者網上報名。
㈧ 西安交大本科學位證授予條件
西安交大本科生學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如下: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具體情況,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我校學士學位按照工學、理學、文學、法學、經濟學、管理學、教育學和藝術學相應學科門類授予。
第三條
堅持德、智、體全面考核的原則,符合下列條件者,方可授予學士學位。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積極為社會主義建設服務,熱愛祖國,自覺遵紀守法,品德良好。
(二)完成本科培養方案規定的各項內容,經審核准予畢業。其課程學習、實踐環節和畢業設計(論文)成績,表明確已較好地掌握本門學科的基礎理論、專門知識和基本技能,並具有從事科學研究工作或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初步能力,可授予學士學位。
第四條
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授予學士學位。
(一)在校期間,政治上有明顯違反四項基本原則的言論或行動者。
(二)在校期間平均學分績點(不含公共選修課)小於2.2者。
(三)結業生或經返校補考(重做)後換發畢業證書者。
第五條
在獲得主修學位的前提下,並完成輔修學位所有課程學分者,可以授予輔修學士學位。
第六條
學士學位授予工作程序為:由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對所屬專業的本科畢業生逐個審核其學習成績和畢業鑒定等材料,分別列出授予學士學位名單和不授予學士學位名單(不授予學位者應註明原因),經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主席簽名,報教務處復核後,提請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會議審定,通過者授予學士學位並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第七條
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如確認學位錯授或發現有舞弊作偽等嚴重違反學位條例規定的行為時,應予復議,可以作出撤消學位的決定。
第八條
學位證書遺失或損壞不予補發。如遺失或損壞,經本人申請,學校核實後可以出具相應的證明書。證明書與原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㈨ 有人有西安交通大學電氣學院的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培養方案嗎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培養方案
2019-03-07
一、培養目標
1、畢業生在德、智、體、美等各個方面全面發展,具備忠恕任事、勤奮實乾的特質;
2、扎實地掌握電氣、自動化、電子與信息科學技術領域扎實的基礎理論、專門知識及基本技能
和創新能力,具有在電氣工程、自動化、電子與信息、計算機技術應用等領域和行業從事教育、科研、工程設計與技術開發、系統運行、經濟管理等工作的素質與能力;
3、所培養的畢業生在國內外具有一流競爭力,能夠勝任關鍵技術崗位、技術管理崗位和行政領
導崗位,有較強的創業能力。
二、培養要求
本專業學生主要學習電路理論、電磁場理論、電子技術、控制理論、電機及其拖動理論、電力電子技術等方面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受到較好的工程實踐基本訓練,具有系統分析、設計、開發與研究的基本能力和較好的外語交流能力。學生畢業後可到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電力公司等企事業單位,從事電力系統、電氣自動化等方面的研究、設計、應用和教學工作。
畢業生應獲得以下幾方面的知識和能力:
1、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及道德修養,具備良好的創新意識及自我更新能力;
2、掌握較扎實的數學、物理學等自然科學的基礎知識,具有較好的人文科學基礎;
3、系統地掌握本專業領域必需的基礎理論知識,具有本專業領域的專業知識和技能,了解本學科的前沿和發展趨勢;
4、獲得較好的系統分析、系統設計及系統開發方面的工程實踐訓練, 在本專業領域內具備一定的科學研究、科技開發和組織管理能力,具有較強的工作適應能力。
三、主幹學科與相關學科
主幹學科:電氣工程
相關學科:控制科學與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子科學與技術、機械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
四、學制、學位授予與畢業條件
學制4年,工學學士學位。
畢業條件:最低完成課內157學分,及課外實踐8學分,軍事訓練考核合格,通過全國英語四級考試(CET-4)),通過《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准》測試,方可獲得學位證和畢業證。
㈩ 西安交通大學2020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及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按照《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和《教育部關於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的總體部署,西安交通大學結合學校「紮根西部、服務國家、世界一流」的辦學定位和「致力於培養崇尚科學、求實創新、勤奮踏實、富有社會責任感和高尚品質的傑出人才」的人才培養目標,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為核心、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以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為導向,經教育部批准,2020年將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以下簡稱「強基計劃」),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選拔一批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的優秀學子進行專門培養,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才。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凡是熱愛祖國、熱愛人民、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誠實守信、樂於助人,且符合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具有強烈的專業興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勞的精神,並有志於將來從事相關領域科學技術工作的各省(區、市)優秀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報名,申請報名考生分為以下兩類:
第一類考生:以高考成績入圍的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加分)達到本省(區、市)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合並錄取批次省份參考其單獨劃定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第二類考生:極少數在相關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在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決賽一等獎(金牌)或二等獎(銀牌),且高考成績達到本省(區、市)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合並錄取批次省份參考其單獨劃定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二、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1.招生專業:數學類、物理學類、生物技術、哲學、核工程與核技術。在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哲學專業招收文科生,其他專業招收理科生。對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選考科目須滿足以下要求:
招生專業名稱
選考科目要求
數學類
物理必選
物理學類
物理必選
核工程與核技術
物理必選
生物技術
物理、化學、生物至少選一科
哲學
歷史、政治至少選一科
2.招生計劃:共210名。
3.招生省份及分省分專業計劃:以報名系統內公布的為准。
三、報名方式及選拔程序
1.報名方式:網上報名。
考生可登錄「試點高校強基計劃報名系統」進行網上注冊、報名(報名網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698),考生最多可同時報考兩個專業。嚴格按照操作提示完整、准確填寫相關信息,提交後所有材料不得更改。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
2.所有考生均須參加統一高考。
3.選拔程序
(1)考核資格認定。對於第一類考生,依據高考成績(不含任何加分)從高到低,按照不超過我校分省招生計劃數的4倍確定參加考核的考生名單(末位高考成績同分全部入圍);對於符合條件的第二類考生,均可獲得參加考核的資格。
(2)考核方式。考核包括筆試、面試和體育測試,同時參考考生高中階段的綜合素質評價材料。面試時採用專家、考生「雙隨機」抽簽的方式,考核全程錄音錄像,主要考查考生的學科興趣、學科特長、創新潛能和綜合素質等。
(3)體育測試。測試內容為:體質指數(BMI)、立定跳遠和50米跑。原則上所有考生均須參加體育測試,測試結果將作為擬錄取的重要參考,未參加體育測試或體育測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錄取辦法
1.綜合成績計算辦法。綜合成績=(高考成績÷高考滿分×85%+測試成績÷測試滿分×15%)×100(其中測試成績為我校筆試成績+面試成績)。
2.擬錄取名單確認。對於第一類考生,學校根據考生填報的志願,參考體育測試結果和考生所在生源省份強基計劃的招生名額,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對於第二類考生,綜合成績達到同省份第一類考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的,予以擬錄取,不佔用第一類考生名額。
3.專業確定規則。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確定專業。分數相同時,依次按考核測試成績、考核筆試成績、高考成績等優先順序確定。
4.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招生計劃審定強基計劃擬錄取名單,並報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審核,辦理錄取手續。
五、培養方案及退出補選機制
堅持聚焦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秉承「起點高、基礎厚、要求嚴、重實踐」的辦學特色,採取「夯實基礎、國際視野、尊重個性、跨界融合」培養模式,匯聚最優秀的師資培養更優秀的人才,加強科教協同育人,制定科學合理的退出補選機制,培養富有社會責任感、具有國際視野和競爭力、能在基礎學科和國家重大戰略領域中發揮引領作用的拔尖創新人才。
1.聚焦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瞄準高端晶元與軟體、智能科技、新材料、先進製造和國家安全等關鍵領域及人才緊缺的人文社會科學領域,秉承學校基礎厚的培養特色,以學校強大的工科優勢(我校工程學入選ESI排名前1‱)牽引數理化生及哲學等基礎學科人才培養,構建基礎扎實、專業前沿、知行合一、思維創新的強基計劃培養體系。
2.匯聚最優秀的師資培養更優秀的人才。選聘院士等國家級領軍人才,聘請校內外知名教授,組建高水平教學團隊為強基計劃學生授課。實行雙導師制,聘任國內外學術大師、行業精英指導學生人生成長、學業發展和科研訓練,助力學生成長與科研創新同步發展。
3.科教協同培養學生創新能力。強基計劃學生全面進入國家和省部級重點科研平台,培養學生以學促研、以研促學的意識和能力。加強科研反哺教學,將科研成果融入課堂教學、實驗實踐教學,將研究成果轉化為自主創新的實驗儀器、實驗項目、教學案例。
4.採取「夯實基礎、國際視野、尊重個性、跨界融合」的培養模式。研究拔尖人才成才規律,夯實拔尖人才成長的數理化生等自然科學和哲學等人文社會科學基礎,培養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科學的方法論。以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為牽引,面向基礎研究領域國際前沿,打造文理滲透、理工結合、專業交叉、課程融合的強基計劃培養方案,推動本科生進入國家級科研平台,在研究生導師指導下參與國家重大項目。制定本科生和研究生培養的長線規劃,實現學術研究、創新能力培養的有機銜接。尊重學生個性,一人一策,實施小班制、導師制、國際化、學分制的個性化教學改革,為學生提供上不封頂的成長空間。
5.實施過程跟蹤、成效評價的退出補選機制。實施強基計劃榮譽學生資格管理制度,建立強基計劃內流轉和退出補選機制,激發學生學習興趣,鼓勵學生不斷挑戰自我、「跳起來摘桃子」。制定科學合理的退出補選機制,每學年對強基計劃學生學業、思想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價,未達到要求的學生,將退出強基計劃並轉入相同專業普通班,同時選拔相同數量的優秀學生進入強基計劃的相應專業。被強基計劃錄取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不得轉專業。
六、日程安排
1.網上報名時間:5月10日~31日。
2.考核資格名單及選拔標准公示:7月27日前。
3.考核時間:8月1日~2日,進行筆試、面試和體育測試。考核具體安排以准考證為准,請關注我校本科招生網發布的《西安交通大學2020年強基計劃考核指南》。
4.錄取標准公示:8月5日前。
七、其他說明
1.關於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將考生電子化的綜合素質檔案提供給我校;未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匯總本地各中學報考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後,統一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
2.對於報名材料、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我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按相關規定處理。已經入學的按照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取消學籍,畢業後發現的將撤銷其學位,並注銷其畢業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採取相關措施的權力。
3.選拔考核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入圍考核的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校酌情提供部分路費和住宿補貼。
4.我校於8月5日前公布錄取名單並公示錄取標准。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區、市)後續高考志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區、市)後續各批次志願錄取。
5.我校不組織,也不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機構組織開展與強基計劃有關的任何考試招生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或非營利性培訓活動。
6.我校強基計劃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將視本地疫情防控情況做出相應調整,屆時將另行通知。
八、監督及申訴方式
1.西安交通大學強基計劃招生工作在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學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結果公正。
2.考核成績和體育測試結果等經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在教育部強基計劃報名系統內公布,擬錄取考生名單和入選專業報請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並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公示。
3.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4.西安交通大學強基計劃的招生錄取工作接受校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做到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學校監督舉報電話為:029-82668252,舉報郵箱為:[email protected]。
九、咨詢及聯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碑林區咸寧西路28號西安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710049
咨詢電話:029-82668320
傳真:029-82668322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西安交通大學招生網:http://zs.xjtu.e.cn/
強基計劃報名網: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698
十、本簡章由西安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西安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2020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