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東師范大學本科招生機構設置
❶ 華東師范大學研究生院的機構設置
負責學校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工作,包括專業學位授權點建設,專業學位研究生質量保障體系建設等;負責各專業學位教育(管理)中心的業務指導工作;負責校專業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秘書處工作。
❷ 華東師范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華東師范大學,是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教育部直屬的綜合性研究型重點大學,世界一流大學A類建設高校。
第三條 學校法人注冊地址是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號,郵編200062。學校承擔本科教學任務的校區除注冊地中山北路校區外,還有閔行校區,地址為上海市閔行區東川路500號,郵編200241。
第四條 學校將給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本科畢業生頒發華東師范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規定的本科畢業生,學校將頒發華東師范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五條 華東師范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學校開展本科招生工作的領導和決策機構,校長擔任組長,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領導擔任副組長,其他成員由相關校領導以及學生工作部、教務處、招生辦公室等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
第七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作為常設工作機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主要職責有:
1. 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以及主管部門和有關省級招委會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
2. 按照教育部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及有關規定編制分省份、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制定學校招生章程;
3. 組織開展招生宣傳咨詢服務工作,向考生和家長介紹本校情況和招生政策;
4. 組織實施學校本科招生考試錄取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招生考試錄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5. 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
6. 配合學校有關部門開展錄取新生復查工作;
7. 完成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八條 學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與收費
第九條 學校面向全國招生,根據國家政策要求,努力促進區域、城鄉入學機會公平,優化學校生源結構,統籌考慮各省份考生人數和生源質量、各專業就業情況等因素,確定分省份分專業招生計劃。學校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的批次、專業、人數及有關報考要求由各省級招生機構向社會公布。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計劃中不包含保送生、運動訓練專業及高水平運動隊、高水平藝術團等特殊類型招生計劃。
第十條 學校將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解決同分數考生錄取及平行志願情況下投檔不退檔的計劃需求。
第十一條 學校依法收取相關費用。其中:
1. 學費按學分收取,按學年預收。預收標准:藝術類專業為10000元/年;軟體工程專業第一、二學年為5500元/年,第三、四學年為16000元/年;其他專業為5000-5500元/年。
2. 住宿費:中山北路校區為700-1200元/年,閔行校區1200元/年。
3. 對實行公費教育的師范生,中央財政承擔其在四年學習期間學費、住宿費並給予生活費補助。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十二條 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及投檔模式確定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20%,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5%。
第十三條 投檔時,對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政策性加分,我校認可其中最高一項加分,且最高不超過20分;該加分在投檔、安排專業時均適用。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得用於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第十四條 普通類批次專業錄取採用「分數優先」原則,在同分情況下,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3門總分,語文、數學2門總分,語文單科高考分數。
預科批次專業錄取採用「分數優先」原則,在同分情況下,依次比較漢語文、民族語文、數學單科高考分數。
藝術類和體育類批次專業錄取採用「分數優先」原則,同分處理原則按照招生簡章等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專業調劑和退檔時均不再徵求考生意見,具體原則如下:
1. 對於實行平行志願的普通類錄取批次,達到學校投檔分數線且被投檔的考生,只要專業服從調劑、體檢符合要求,將會被錄取。
2. 對於實行非平行志願的普通類錄取批次、預科錄取批次,如遇末位同分且招生計劃不能滿足同時錄取時,按照第十四條同分原則進行錄取和退檔。
3. 對於藝術類、體育類、特殊類型錄取批次,專業調劑和退檔根據相應的招生錄取原則實施。
第十六條 外語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對外語語種不作限制。
第十七條 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學校可接收非第一志願考生,按照投檔成績擇優錄取。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徵集志願。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徵集志願。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較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八條 體檢標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特別需要指出:
1. 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不能錄取的專業:化學、心理學類、生物科學類、生物科學、生態學、環境工程、學前教育、特殊教育、體育教育、聽力與言語康復學;
2. 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不能錄取的專業:除上述第1條(色弱)不能錄取專業外,還包括美術學、繪畫、設計學類、地理科學;
3. 不能准確識別出紅、黃、綠、藍、紫任一色的考生下列專業不能錄取:除上述第1、2條(色弱、色盲)不能錄取專業外,還包括經濟學、工商管理、會計學、人力資源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房地產開發與管理、公共管理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4. 考生如有身體狀況不適合從事教師職業的,建議慎重考慮是否報考師范專業。
第十九條 江蘇省考生(含高水平藝術團考生)報考普通類本科專業的資格要求是選修科目必須達到B B,必修科目均須達到合格(或C級及以上等級);對選修科目成績達到A+的,給予投檔分加2分優惠(兩門選修A+可加4分)進入專業錄取;專業安排原則按第十四條執行。藝術體育類專業要求是7門必修科目測試成績中不合格科目不超過三門。
第二十條 我校在內蒙古自治區採取「分數清」(即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
第二十一條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報考專業時選考科目須符合學校公布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二條 藝術類、體育類、特殊類型等招生原則
1. 報考強基計劃的考生招生錄取辦法按照學校強基計劃招生簡章和教育部、省級招辦和學校有關強基計劃招生政策執行。
2. 報考綜合評價批次的上海考生招生錄取辦法按照綜合評價招生簡章和教育部、上海市和學校有關政策執行。
3. 報考藝術類專業考生的招生錄取辦法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和學校公布的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執行。
4. 經學校考核合格獲得高水平藝術團資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關高水平藝術團的錄取政策執行。
5. 經學校考核合格並獲得高水平運動隊錄取資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關高水平運動隊的錄取政策執行。
6. 報考體育類專業的上海考生按公布的《2020年華東師范大學體育類專業招生簡章(上海地區)》規定執行;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原則上以錄取系統中顯示的投檔成績為依據,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投檔成績相同,則依次比較體育專業統考成績、高考文化總分、語文、數學、外語3門總分、語文、數學2門總分。
第二十三條 填報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志願的學生在錄取後,必須與定向就業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否則將取消入學資格。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只錄取有專業志願的應屆高中畢業生。按照教育部要求,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的考生在學校正式錄取之前,必須將由考生本人、考生家長或監護人親筆簽名的「報考高等學校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書面申請」交至學校招生辦公室,否則學校不予錄取。
第二十四條 實行公費教育的師范生入學後必須簽訂《師范生公費教育協議書》,否則將取消錄取資格。
第二十五條 為了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對復合型創新性人才培養的需要,提升本科人才培養質量,根據國務院學位辦和上海市學位委員會等相關文件精神,學校實施雙學士學位復合型人才培養項目(簡稱雙學位),通過高考在部分省份招生,公布招生專業為依託培養專業1,依託培養的其他專業公布在招生專業備注或學校本科招生網公布的《華東師范大學2020年本科招生專業(類)一覽表》中。雙學位的培養、管理等其他事宜按照國務院學位辦、教育部和上海市以及學校等相關文件執行。
第二十六條 學校以按專業大類和按專業相結合方式進行招生, 招生專業(類)以華東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公布的《華東師范大學2020年本科招生專業(類)一覽表》為准。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我校建有獎學金、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多種方式相結合的資助體系,通過資助與育人的緊密結合,助力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為家庭經濟困難新生設立綠色通道,新生沒法籌措足額學費、住宿費,可先報到入學,學校為其辦理入學手續後再根據核實後的困難情況給予相應的資助,確保不讓一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
第二十八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將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的考生,將依據招生工作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如發現在高考報名、考試、體檢等環節中以弄虛作假的手段取得錄取資格的新生,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第二十九條 學校網址:www.ecnu.e.cn;招辦網址:www.zsb.ecnu.e.cn;微信公眾號:ecnuzsb,咨詢電話:021-62232212。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投訴電話:021-54344605,郵箱:[email protected]。
第三十條 本章程公布後,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以及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政策有調整,我校將作相應調整。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由華東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❸ 華東師范大學一共設有多少專業
以上就是華東師范大學本科的主要專業,匯總如有遺漏,還望見諒!
❹ 華東師范大學閔行校區與本部區別
回答問題一,有以下區別:
1、坐落地址不一樣。
閔行校區位於上海市閔行區吳涇鎮;
本部即中山北路校區位於上海市普陀區武寧街道。
2、佔地規模不一樣。
閔行校區佔地面積2000餘畝;
本部即中山北路校區佔地面積1000餘畝。
3、建校區時間不一樣。
閔行校區建校區時間於2001年;
中北校區建建校區時間於1951年。
4、院系設置不一樣。
閔行校區開設院系是人文社會科學學院、社會發展學院、外語學院、體育與健康學院、商學院、金融與統計學院、傳播學院、藝術學院、理工學院、地理科學學院、生命科學學院、信息學院、城市與區域學院、生態與環境學院等14個學院;
中山北路校區開設對外漢語學院、教育科學學院、心理與認知科學學院、學前教育與特殊教育學院、公共管理學院、設計學院、軟體學院等7個學院。
5、開設專業不一樣。
閔行校區主要開設漢語言文學 、歷史學 、哲學 、法學 、政治學與行政學、思想政治教育、公共關系等社科類;
中山北路校區漢語國際教育 、 教育管理系、行政管理、心理學系 、應用心理學系、應用心理學、教育信息技術系等文理類。
回答問題二:開設閔行校區的目的是為了學校事業的發展。因中山北路校區地勢狹窄,佔地面積只有1000餘畝,不利於學校規模的擴大。
學校為了適應事業發展,2002年開始建設閔行新校區,最終將與中山北路校區一起形成一校兩區、配置合理、聯動互補的新格局,促進學校的教學科研向更高水平發展。
閔行校區與上海交通大學閔行校區毗鄰,佔地面積約2000畝。2004年11月,首批2500多名學生已經入住閔行校區,目前已有5000多名學生入住閔行校區。
2006年入學的部分專業新生將直接入住閔行新校區。2008年前華東師范大學大部分院系的本科生和研究生都陸續搬入閔行校區學習。
回答問題三:閔行校區擅長數學、化學、中文等偏理工類。
閔行校區現有中文、外院、資環、數學、化學、物理、計算機、體院、商學院等學院,基本上除了對外漢語,心理,學前,所有本科生都在閔行校區。
❺ 華東師范大學商學院的本科專業介紹
一、培養目標
本專業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專業基礎扎實、知識面廣、注重理論聯系實際的經濟學研究與經濟學的市場運用及管理人才。
本專業的畢業生,能夠適應政府綜合經濟管理部門、大中型工商企業、金融企業的實際管理與實際操作工作,也可以進一步深造後從事相關的研究和教學工作。
二、主要課程
微觀經濟學、宏觀經濟學、計量經濟學、政治經濟學、社會經濟統計、國際金融、國際貿易理論與實務、貨幣銀行學、國際商法、證券經濟學、證券投資分析、投資銀行學、金融經濟學、商業銀行管理、管理信息系統、高等數學、中國經濟問題研究、專業英語、會計學原理、財務會計、財務管理、電子商務、金融模擬實驗。
三、就業流向
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投資基金等金融機構;政府綜合經濟管理部門;
跨國公司和大中型工商企業;等等。 一、培養目標
本專業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專業基礎扎實、知識結構合理、注重理論聯系實際的工商管理人才。
二、主要課程
微觀經濟學、宏觀經濟學、管理學原理、組織行為學、市場營銷、運營管理、成本管理、財務管理、戰略管理、人力資源管理、物流管理、戰略性品牌管理、知識管理、服務營銷、商務與經濟統計、電子商務、會計學原理、管理會計、財務會計、財務管理、經濟法、管理信息系統、高等數學、商務英語、管理模擬實驗。
三、就業流向
政府綜合經濟管理部門;商業銀行、投資基金等金融機構;跨國公司和大中型工商企業;等等。 一、培養目標
本專業培養理論基礎扎實、實際操作能力較強、具有未來發展潛力的適合旅遊企業、旅遊行政部門以及其他相關行業工作的德智體美技全面協調的旅遊管理和研究人才。
二、主要課程
微觀經濟學、宏觀經濟學、管理學原理、管理信息系統、會計學原理、旅遊學概論、旅遊經濟學、飯店管理原理、旅行社管理、旅遊資源開發與規劃、旅遊法、旅遊心理學、旅遊商務英語、客戶關系管理、旅遊美學、導游學、城市旅遊學、遊憩地理學、客源國概論、會展管理、會展旅遊概論(雙語)、現代大型活動策劃與管理、會展經濟、旅遊資源考察(野外)。
三、就業流向
政府服務業(包括旅遊)管理與規劃部門、旅遊公司和賓館企業、大型景點公司;證券公司旅遊行業研究部門;等等。 一、培養目標
本專業培養具備現代管理學基礎知識、計算機科學技術知識及應用能力,系統掌握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知識,能勝任各類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專業信息機構的信息資源管理和信息系統管理的專門人才。
二、主要課程
微觀經濟學、宏觀經濟學、管理學原理、管理信息系統、會計學原理、信息管理概論、信息檢索、信息處理與組織、信息分析、信息咨詢與信息服務、程序設計基礎、資料庫、網路系統、信息計量學、知識產權、拍賣管理、電子商務實務、競爭情報導論、信息產業研究、動態網頁設計、程序設計應用、多媒體技術、網站建設。
三、就業流向
政府機關、大中型企業與事業單位內信息管理和信息服務部門;網路公司;數據提供商與咨詢公司;情報和檔案部門;等等。 一、培養目標
本專業培養掌握現代經濟學、管理學、建築學和金融學的基本理論與基礎知識,具有房地產投資、開發、營銷、評估、項目管理等各項理論知識和策劃能力,適應房地產經營管理需要的高素質復合型人才。
二、主要課程
微觀經濟學、宏觀經濟學、房地產經濟學、房地產金融與投資、房地產開發、房地產經營管理、房地產估價、房地產市場營銷、房地產法、物業管理、建築識圖、建築概論、高等數學、商務與經濟統計、管理信息系統、管理學原理、金融學、項目管理、財務管理、專業英語等。
三、就業流向
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企業;物業管理企業;高等院校和科研部門;金融行業房地產研究部門;等等。 一、培養目標
本專業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專業基礎扎實、知識面寬闊、具備較強的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注重理論聯系實際的會計專業人才。
二、主要課程
微觀經濟學、宏觀經濟學、會計學原理、財務會計(I)、財務會計(Ⅱ)、財務管理、高級財務會計、管理會計、成本會計、審計學、國際會計、國際財務管理、稅法、會計英語(雙語)、會計實務討論、會計理論研討、財務報表分析、國際貿易、國際金融、企業購並、公司法、人力資源管理、市場營銷、商務與經濟統計、經濟法、管理信息系統等。
三、就業流向
政府綜合經濟管理部門;會計師事務所、跨國公司和大中型工商企業、商業銀行、投資基金等金融機構;高等院校和科研部門;等等。
❻ 華東師范大學2020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進入直播:2020年強基計劃試點招生高校直播咨詢會5月10日上午10點舉辦
為全面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根據《關於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經批准我校2020年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也稱「華東師范大學強基計劃」),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選拔一批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進行專門培養,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才。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在我校安排強基計劃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高考成績 (不含任何政策加分) 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對於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參照該省份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並有志於將來從事相關領域科學研究工作的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報名。申請報名考生分以下兩類:
第一類:高考成績優異的考生;
第二類:在相關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且高中階段獲得以下獎項考生可破格入圍我校強基計劃考核名單:全國五大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即中國數學奧林匹克競賽(中國數學會主辦)、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中國物理學會主辦)、中國化學奧林匹克競賽(中國化學會主辦)、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中國動物學會、中國植物學會主辦)、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中國計算機學會主辦))全國決賽二等獎及以上。
二、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的基礎理科學科以及國家人才緊缺的人文社會科學領域,招生專業、選考科目、科類要求及招生計劃見下表:
專業組
招生專業
2020年新高考改革錄取省份選考科目要求
其他省份高考科類要求
招生計劃
理科組
數學與應用數學
物理
理科
20
物理學
物理
理科
20
生物科學
物理
理科
20
文科組
哲學
不限
文科
15
漢語言文學(古文字學方向)
不限
文科
15
招生省份為北京、天津、吉林、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重慶、四川、雲南,其中天津、吉林、山東、湖南、重慶、雲南只招理科組,福建、湖北只招文科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詳見報名系統。考生只可選擇一個專業組,填報該專業組內招生專業,文科專業組可填報一至兩個專業,理科專業組可填報一至三個專業,並填報是否服從調劑。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辦法
2020年5月11日至5月30日止考生可登錄強基計劃報名系統(網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269),按要求准確、完整地成功完成網上報名。
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
(二)考生參加統一高考
(三)入圍校考辦法
暫定7月26日前(具體根據省級教育考試機構提供高考成績時間確定),對於符合我校報名條件第一類考生,學校按不超過分省分專業組招生計劃數的4倍,依據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從高到低確定各省入圍我校考核考生名單,高考成績相同,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3門總分,語文、數學2門總分,語文單科高考分數。對於符合我校報名條件第二類考生,達到學校破格入圍的條件和相應高考成績要求,即可入圍。
(四)學校考核
暫定於7月29日至7月30日舉行學校考核(含面試考核和體育測試),具體時間以學校招辦網站公告為准。
面試考核:面試考核參考綜合素質檔案,採取隨機抽簽的方式進行,全程錄音錄像。
體育測試:體育測試科目為肺活量、坐位體前屈、立定跳遠,測試標准參考高中生健康體質標准。參加我校強基計劃體育測試的考生,均須自行購買測試期間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並於測試當天提交保險單據原件。考生因身體原因不能參加體育測試的,須填寫《免體育測試申請表》,並於學校考核時間前一周將申請表掃描件、三級甲等醫院證明掃描件、所在中學出具的考生體育情況達教育部相關要求的證明(須簽字蓋章)掃描件發送至我學校招辦郵箱,經我校審核通過後可免予參加體育測試。考生在面試報到時須攜帶以上相關原件備查。未經申請不參加體育測試考生,視為主動放棄我校強基計劃錄取資格。
學校以面試考核成績作為學校考核成績。沒有參與學校考核的考生不能進行強基計劃錄取,視為自動放棄強基計劃錄取資格。
(五)錄取辦法
1.綜合成績折算辦法
以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佔85%、學校考核成績佔15%計算綜合成績,即:綜合成績=1000×(85%×高考成績÷高考滿分+15%×學校考核成績÷學校考核滿分)。
2.確定錄取名單
對於第一類考生,根據考生填報志願和在相關省份強基計劃的招生計劃,按綜合成績優先原則,依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確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和專業,綜合成績相同依次比較高考成績語文、數學、外語3門總分,語文、數學2門總分,語文單科高考分數,下同。
綜合成績達到我校在該省所報專業組最低錄取綜合成績,若所報專業計劃已滿,專業服從調劑將進行調劑錄取,專業不服從調劑者,將進行退檔處理。
對於第二類考生,綜合成績達到所在省份所報專業組第一類考生最低錄取綜合成績者,參考所在省份第一類考生專業錄取原則,錄取到相關專業。若考生綜合成績達不到所在省份所報專業組第一類考生最低錄取綜合成績,學校將退檔。
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並報各省級招辦審核,辦理錄取手續。
我校暫定於8月5日前公布錄取結果。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區、市)後續高考志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區、市)後續各批次高考志願錄取。
四、培養方案
學校匯聚校內外資源,統籌推進「強基計劃」學生培養。在品格養成、課程學習、名師引領、高質量國際交流、進階式學術訓練、本碩博銜接培養、學分制和學業支持系統等方面多措並舉,保障「強基計劃」學生的高質量培養。
1.小班制教學和導師制。配置高質量的師資開展小班化教學,選聘優秀教師擔任導師。
2.階段性考核和進出機制。學校每學年對學生的興趣志向、學業狀態、學術成果等進行全方位考察和全過程評估,未通過考核者將退出「強基計劃」,原則上分流至同專業普通班或其他強基計劃招生專業普通班,不再享受強基計劃有關政策。空缺名額由表現優異的其他學生補入。
3.高質量國際交流。設立專項經費選派「強基計劃」學生到知名高校交流,培養學生的國際視野和國際化能力。
4.本碩博銜接培養。實施學分制和開放的選課制度,在第3-4學年,學生可以提早選修研究生階段的課程;學校鼓勵「強基計劃」學生深造,經學生申請、學校考核通過者即可獲得推薦免試研究生資格,並鼓勵直接攻讀博士學位;學校系統考慮本碩博不同階段的學術訓練,以進階式學術訓練推動「強基計劃」學生接受系統的研究方法訓練和基於真實問題的課題研究,堅定學術志趣。
「強基計劃」學生可依據個人興趣和志向申請制定個性化培養方案。
5.過程性支撐。學校以「強基計劃」作為人才培養模式改革的示範和引領,帶動整體人才培養模式的變革。
五、其他說明
(一)關於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直接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尚未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省份,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匯總本地各中學報考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後,統一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
對於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取消學籍,畢業後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採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二)選拔測試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入圍我校考核的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費和住宿補貼。
(三)我校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活動。
(四)招考信息通過強基計劃報名系統和華東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報名後應及時關注網站信息;未及時查詢網站信息所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承擔。
(五)學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將視本地疫情防控情況作出相應調整,屆時會在學校招辦網站發布公告。
(六)若教育部或有關部門有相關調整,我校將作相應調整。
六、監督保障機制
(一)我校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招生工作在華東師范大學強基計劃領導小組和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三)我校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招生工作接受華東師范大學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並接受社會監督。
七、咨詢方式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號(200062)
郵編:200062
招生咨詢電話:021-62232212
傳真:021-62601671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華東師范大學招生網:www.zsb.ecnu.e.cn
華東師范大學紀委(監察處):
電話:021-54344605,郵箱:[email protected]。
八、本簡章由華東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進入直播:2020年強基計劃試點招生高校直播咨詢會5月10日上午10點舉辦
❼ 【高考】我想請問一下今年上海華東師范大學在廣東的具體的招生計劃是怎樣的啊
我就是華東師范大學的,歡迎來到我們華東師范大學。
近幾年錄取分數總體情況表
年份 省市 批次 科類 重點線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備注
2008 廣東 本科一批 理科 564 589 569 577 2008年不招文科
2009 廣東 0 0 0 0 2009年不招普通類
2010 廣東 本科提前 理科 621 666 662 664 2010年該批次不招文科
2010 廣東 本科一批 文科 595 628 618 623 2010年該批次不招理科
2011年招生計劃(各年招生計劃應以廣東高校招生辦公室當年公布的計劃為准)
批次 考試科類 招生專業 培養層次 計劃性質 招生人數 備注
本科提前 理科 漢語言文學 本科 免費師范生 2 免費師范專業
本科提前 理科 化學 本科 免費師范生 2 免費師范專業
本科提前 理科 數學與應用數學 本科 免費師范生 2 免費師范專業
本科提前 理科 物理學 本科 免費師范生 2 免費師范專業
本科提前 理科 心理學 本科 免費師范生 2 免費師范專業
本科提前 理科 學前教育 本科 免費師范生 2 免費師范專業
本科提前 文科 漢語言文學 本科 免費師范生 1 免費師范專業
本科提前 文科 歷史學 本科 免費師范生 1 免費師范專業
本科提前 文科 思想政治教育 本科 免費師范生 1 免費師范專業
本科提前 文科 特殊教育 本科 免費師范生 1 免費師范專業
本科提前 文科 學前教育 本科 免費師范生 1 免費師范專業
本科提前 文科 英語 本科 免費師范生 1 免費師范專業
藝術類 文理兼招 播音與主持藝術 本科 非定向 0 須校考合格;全國共招26人
藝術類 文理兼招 美術學 本科 非定向 2 含免費師范專業方向;須校考合格
❽ 2010年華東師范大學招生簡章
華東師范大學201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說明
1.華東師范大學2010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分兩大類別,學術型學位有9個學科門類的140個學科專業,專業學位有8個專業學位類別的30個專業領域(即專業代碼首位數為4或5)。均屬國家教育部全日制學歷教育。專業學位(professional degree),是相對於學術型學位(academic degree)而言的學位類型,其目的是培養具有扎實理論基礎,並適應特定行業或職業實際工作需要的應用型高層次專門人才。專業學位與學術型學位處於同一層次,培養規格各有側重。學術型學位按學科設立,其以學術研究為導向,偏重理論和研究。專業學位以專業實踐為導向,重視實踐和應用。考生報考時應注意類別選擇。
2.我校2010年新增招生單位是國際漢語教師研修基地(招生專業為漢語國際教育碩士)、科學與技術跨學科高等研究院(招生專業為基礎心理學、無線電物理、有機化學、生理學、生物化學與分子生物學、基因組學)。
3.全國201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的報名條件、辦法、時間和地點,考試辦法、時間和地點,錄取和調劑等方面的政策和細則,需待國家教育部、省市招生部門統一下達有關文件規定。我校招生簡章的編制需待國家教育部、省市招生部門統一下達有關文件規定。
4.我校2010年招生計劃數未下達,實際錄取人數需綜合教育部有關規定及招生計劃、學校發展及辦學條件、國家需求及就業狀況、考後生源情況等再行確定。招生專業目錄中各院系所專業的「招生人數」欄內數字供參考,最後錄取數有調整。院系所、專業接收推薦免試生數約占「招生人數」的50%。
5.我校實行按專業統一招生。我校數學系、計算科學與技術系實行按學科統一招生,即按學科(不按專業)確定進入復試和錄取名單的排序。我校思勉人文高等研究院按學院統一招生,即按學院(不按專業)確定進入復試和錄取名單的排序。
6.按國務院學位辦和教育部有關規定,我校部分學科可自主設置招生專業,相關專業的備注欄有說明。
7.考試科目中凡有選考的(即「…或…」),考生在網上報名時應注意選擇。
8.報考我校「音樂學」「美術學」「設計藝術學」「學科教學「音樂」」「學科教學「美術」」「工業設計工程」專業的考生,網上報名時必須選擇上海考點,在規定日期內必須來上海考點現場確認,並必須來上海考試。
9.我校對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大學專科)畢業學歷人員(即同等學力人員)的報考條件的設置為:①大專(不得跨專業)畢業滿2年(至2010年9月),②外語通過大學英語四級(或其他應試語種四級),如應試語種為二外的也需提供應試語種四級證書,③大專畢業後有在普通高校本科段或成人高考專升本或自學考試本科段進修過或學習過與報考專業相關(亦不得跨專業)的8門本科專業課的主幹課程成績合格證明、須是高校教務部門或省市自考辦出具。上述條件①②③為報名時必備。
對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我校按同等學力人員的報考條件(即上述①②③項、如屬本科一貫制則可免去①項)審核考生的報考資格。
對國家承認學歷的參加本科自學考試和本科網路教育未畢業的人員(即在2009年11月現場確認時未能出示本科畢業證書原件者),我校按同等學力人員的報考條件(即上述①②③項)審核考生的報考資格。
凡符合我校同等學力人員(以上第9款所表述的人員)的報考條件的考生,必須來上海報考,即網上報名時必須選擇上海考點,在規定日期內來上海考點現場確認(備齊上述條件的材料原件和復印件)時,必須先來我校研究生院招生辦進行審核,考試也必須來上海參加。是否符合報考條件請提前電詢我校研究生院招生辦。
10.我校在理科類部分基礎學科試行碩博連讀;在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科和部分人文學科與法國高師聯合選拔、培養博士研究生。
11.我校研究生招生的工作有關信息:招生簡章、專業目錄、初試范圍、復試內容、報名辦法、成績查詢、復試安排、錄取事項,往年報名錄取人數、招生院系所聯系電話、考生常見問題解答等,務請考生在招生工作相應的日期內注意瀏覽我校研究生院招生辦網頁。如有變更,以最新刊載為准。
12.在研究生招生工作期間,國家和學校如有新的政策和規定,我校研究生院招生辦會有通告,並遵照執行,務請考生隨時關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辦網頁最新通知。
華東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09年9月20日
詳細內容見網站
❾ 華東師范大學都有什麼系
華東師范大學有教育學系、課程與教學系、教育信息技術學系、教育管理內系、學前教育學系、特殊教容育學系、教育康復學系、教育心理學系、中國語言文學系、歷史學系、哲學系、政治學系、社會學系、英語系、日語系、法語系、德語系、俄語系、翻譯系。
以及漢語言系、漢語國際教育系、心理學系、應用心理學系、運動學系、體育教育系、社會體育學系、新聞學系、廣告學系、廣播電視學系和出版與文化系等。
(9)華東師范大學本科招生機構設置擴展閱讀
師資力量:
截至2019年1月,學校有教職工3990人,其中專任教師2317人。教授及其他高級職稱教師1827人,其中含中國科學院和中國工程院院士(含雙聘院士)13人,中組部"千人計劃"入選者22人,教育部"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特聘教授及講座教授37人。
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35人,國家"萬人計劃"領軍人才及國家教學名師入選者9人,人社部"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13人。青年千人26人,國家優秀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23人,中組部"青年拔尖人才"入選者9人。
❿ 華東師范大學的招生標準是什麼
對於師范生來說,想要去一個好的大學讀師范,那麼華東師范大學就是很不錯的選擇了。說到華東師范大學,相信大家都非常地熟悉,因為它是一所雙一流的師范類學校,也是211和985工程的國家重點建設學校之一,想要進入這所學校大學學習是由門檻,不付出努力是不夠的。那麼,這所大學的招生標準是怎麼樣的呢?有什麼招生方式呢?希望提供的以下答案給你參考,對你有所幫助。
保送生。華東師范大學的招生還包括保送生,但是保送生進入這所大學以後,不可以進行轉專業,也就是說保送的是什麼專業,接下來的大學都要學這個專業。這是保送生的招生門檻。
對於華東師范大學的招生標准,你有什麼看法呢?歡迎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