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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學本科招生

發布時間: 2021-01-24 05:17:53

㈠ 北京理工大學珠海學院有專科嗎

北京理工大學來珠海學院沒有自專科。北京理工大學珠海學院創辦於2004年,是經教育部批準的本科院校。

北京理工大學珠海學院坐落在美麗的珠海市唐家灣,京港澳高速公路、廣東西部沿海高速公路從學校的東北兩側通過,學校東門面對廣珠城軌唐家灣站,交通十分便利。

北京理工大學珠海學院是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主考院校之一,連續四年被評為優秀辦學單位。現有在校生近4000人,2019年招生設有28個招生專業,計劃招生1800人。

㈡ 2015年北京理工大學在豫招生本科一批分數線

北京理工大學2015年高考理科各專業在河南省錄取分數線以及錄取人數如下表:
專業名稱 科類 最高分 最低分 錄取人數
徐特立英才班 理工 646 644 4
數學菁英班 理工 636 632 3
物理菁英班 理工 643 636 5
化學菁英班 理工 643 641 2
航空航天類 理工 643 638 9
工程力學 理工 634 632 4
武器系統與工程 理工 645 635 7
機械電子工程 理工 642 641 2
機械工程 理工 643 639 5
車輛工程 理工 647 639 10
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 理工 643 635 3
電子信息類 理工 648 637 14
電子信息類(實驗班) 理工 644 644 2
自動化 理工 642 641 2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理工 641 637 3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理工 639 635 8
軟體工程 理工 646 632 10
材料科學與工程 理工 640 635 4
化工與制葯類 理工 636 631 18
生物醫學工程 理工 635 631 9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理工 633 633 2
工商管理類 理工 633 633 1
國際經濟與貿易(理) 理工 634 631 2
經濟學(理) 理工 631 631 1
會計學(中外合作辦學) 理工 622 599 8
電子信息類(國防生) 理工 611 606 3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國防生) 理工 604 603 2
軟體工程(國防生) 理工 608 602 2
數學菁英班(國防生) 理工 598 595 2
自動化(國防生) 理工 610 610 1
材料科學與工程(貧困計劃) 理工 629 623 2
電子信息類(貧困計劃) 理工 630 630 1
工商管理類(貧困計劃) 理工 622 622 1
航空航天類(貧困計劃) 理工 626 621 6
化工與制葯類(貧困計劃) 理工 632 629 2
機械電子工程(貧困計劃) 理工 630 630 1
機械工程(貧困計劃) 理工 636 636 1
生物醫學工程(貧困計劃) 理工 621 620 2
武器系統與工程(貧困計劃) 理工 628 620 4
物理菁英班(貧困計劃) 理工 635 635 1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貧困計劃) 理工 621 621 1

㈢ 北京理工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我校全稱為北京理工大學,是國家公辦、工業和信息化部直屬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國家「211工程」「985工程」「雙一流」重點建設的高校。辦學目標為中國特色世界一流大學。本科辦學地點分中關村校區和良鄉校區:中關村校區位於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5號,良鄉校區位於北京市房山區良鄉高教園區,本科基本學制為四年。

第二條為了保證北京理工大學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北京理工大學本科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三條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北京理工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北京理工大學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北京理工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五條北京理工大學本科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六條北京理工大學設立由校領導、紀檢、招生、教學、學生等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北京理工大學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七條北京理工大學設立由校領導、紀檢、財務等有關部門負責人和黨風監督員參加的本科招生工作監察小組,負責對本科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八條北京理工大學設立由校領導、紀檢、招生、教學、學生等有關部門和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參加的本科招生委員會,負責為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提供決策咨詢,在制定學校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規則、決定招生重大事項等方面,充分發揮民主管理和監督作用。

第九條北京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北京理工大學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條北京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根據需要組建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工作組,具體負責學校在該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宣傳和招生咨詢等工作。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北京理工大學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本校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高中畢業生人數及各省考生佔全國報名總量的比例、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編制。

第十二條北京理工大學年度招生計劃及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的為准。

第十三條北京理工大學預留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1%的計劃,用於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同分考生的錄取問題。預留計劃堅持質量優先、公開透明的原則投放使用。

第十四條北京理工大學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和考生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提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錄取時學校將對部分生源質量好的省份適量增加招生計劃。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北京理工大學招生錄取工作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錄取體制,並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北京理工大學招生錄取工作實行「陽光工程」。

第十六條北京理工大學本科招生按照理工類、文史類、藝術類分類錄取,高考綜合改革的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山東省、海南省按其有關規定執行。藝術類按照各省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投檔方式和我校相應錄取規則執行。

第十七條北京理工大學在提檔時原則上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給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且加分不得超過20分。

第十八條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符合北京理工大學投檔要求的情況下,北京理工大學依據考生投檔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並安排專業,各專業志願之間不設級差。考生投檔分整數位相同時按相關科目排隊擇優確定專業: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文綜、外語,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理綜、外語;各科目分數均相同時,根據其專業志願同時錄取。浙江省、山東省考生由相應招生考試機構按其有關規定直接投檔到專業。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海南省考生由相應招生考試機構按其相關規定投檔;投檔分整數位相同的考生安排專業時參考相應招生考試機構同分投檔的規則執行。我校招生專業無男女生比例限制。我校在全國部分省份實施滿足考生專業志願的優惠政策。

第十九條對強基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外語類保送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等特殊類型招生項目,按照教育部、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和我校當年相應招生辦法執行。

第二十條民族班按教育部有關政策執行;港澳台僑按國家相關部門的規定執行;內地西藏班、新疆班高中畢業生的招生錄取工作在教育部領導下進行。對於享受國家政策招收的高水平運動隊,本科學制為五年,錄取專業均為國際經濟與貿易。北京理工大學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承擔「國家專項計劃」,面向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參加全國統考的考生招生;國家專項計劃實行單報志願、單設批次、單獨劃線。

第二十一條北京理工大學會計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為中、英兩校聯合辦學,非英語語種考生需謹慎填報;藝術類限英語語種考生報考;其他專業高考外語語種不作限制。

第二十二條對於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測試要求:對學業水平測試兩門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1A1B及以上;必測科目均須達到合格(或C級及以上)。內蒙古考生的專業錄取原則採取「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方式。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科目按照北京理工大學向其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報送並公布的要求執行,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材料作為錄取參考。

第二十三條北京理工大學本科招生體檢標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色盲和色弱考生不能錄取至理學與材料菁英班;不能准確識別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不能錄取至理學與材料菁英班、經濟管理試驗班;不能准確在顯示器上識別紅、黃、綠、蘭、紫各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數碼、字母者不能錄取至信息科學技術。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填報的專業需符合體檢要求,否則學校可做退檔處理。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北京理工大學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分專業招生計劃、專業介紹、獎貸學金政策等詳細信息見當年報考指南。北京理工大學學費標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其中:經濟管理試驗班、法學、經濟學、社會工作專業學費標准每人每年5000元;外語類專業學費標准每人每年6000元;設計學類專業(不含工業設計專業)學費標准每人每年10000元;會計學(中外合作辦學)收費標准每人每年56000元;社會科學試驗班大類招生未分流前學費暫按照每人每年5000元標准執行,待專業分流確定後,按照實際專業學費標准補收差額部分;其餘專業學費標准每人每年5500元。徐特立英才班的學生,本科階段學費按上述規定執行,碩士、博士階段按國家及學校有關研究生繳費規定執行。若國家規定的學費標准變化,以國家有關規定為准。

第二十五條北京理工大學為家庭經濟困難新生設立入學「綠色通道」,恪守「絕不讓任何一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的承諾,保證每一位新生能夠順利報到入學。

第二十六條所有錄取考生可以通過北京理工大學本科招生網進行查詢。北京理工大學本科招生網網址:http://admission.bit.e.cn;E-mail:[email protected];咨詢電話:010-68913345,010-68949926。

第二十七條我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准。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後的規定為准。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由北京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㈣ 北京理工大學專升本通過率高的途徑有哪些

專升本有二種途徑:第一種是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第二種是成人繼續教育專升本。
專升本考試是大學專科層次學生進入本科層次階段學習的選拔考試的簡稱,是中國大陸教育體制大專層次學生升入本科院校的考試制度。
一、專升本類型
第一大類是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考試對象僅限於各省全日制普通高校(統招入學)的專科應屆畢業生。個別省份如河北省稱之普通高校專接本,廣東省稱之普通高校專插本,江蘇省稱之普通高校專轉本,其餘省份皆稱之為普通高校專升本。
第二大類是成人繼續教育專升本。四種途徑:包括自考專升本、成人高考專升本(業余,函授)、網路教育專升本(遠程教育)、廣播電視大學專升本。
二、統招專升本

統招專升本考試的選拔工作各省份各有不同,現基本上由各省教育考試院主持舉辦,統一考試。個別省份如上海,從2013年起改由各本科院校出卷選拔。各省每年的統招專升本招生計劃根據教育部統一下達的普通高等教育分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

招生對象僅限於應屆優秀普通全日制專科畢業生。各省市和學校規定不同。某些省市和學校要求英語三級以上(上海為四級)、無不及格記錄且所報專業必須與所學專業對口,某些省市和學校無此要求,具體情況請參照當年各省的政策。統招專升本只限報考本省本科院校,不允許跨省報考。國家教育部政策法規司規定,普通高校統招專升本為國家統招計劃普通全日制學歷,本科為第一學歷。
三、成人專升本

成人專升本招生是指具備大學本科辦學資格的高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以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的大學專科畢業生及以上學歷者為對象,通過成人高校「專升本」統一考試進行錄取的本科招生類別。成考專升本與普通本科教育的最大區別在於,普通本科教育是以高中為起點的。

報考成考專升本的學生需具有國民教育系列大學專科及以上畢業證書。此類畢業證書包括:普通高等教育專科、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考、網路教育等屬於國民教育系列的大專及大專以上文憑。成考專升本考生在規定年限內修滿專業規定學分,並通過考試者,將獲得由各成人高校頒發的經過教育部電子注冊的大學本科文憑,符合學位申請條件者將獲得學士學位證書。
希望可以幫到您

㈤ 北京理工大學2020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於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精神,聚焦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經批准,我校2020年在部分省份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下稱「強基計劃」)。
一、招生對象和報名條件
我校「強基計劃」聚焦高端晶元與軟體、智能科技、新材料、先進製造和國家安全等關鍵領域,突出基礎學科的支撐引領作用,選拔一批「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進行專門培養。凡在我校「強基計劃」安排有招生計劃的省份,符合2020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並有志於將來從事相關領域科學技術工作,具有強烈的專業興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勞精神的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報名。申請報名考生分為以下兩類:
第一類:高考成績優異的考生;
第二類:相關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該類考生須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中獲得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以下簡稱五大聯賽)二等獎及以上。
註: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強基計劃」
二、招生專業和計劃
我校「強基計劃」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雲南、陝西、新疆等省份試點招生。招生專業、招生計劃見下表:
招生專業
招生計劃
數學與應用數學
40
應用物理學
40
化 學
30
工程力學
40
合 計
150
註:表中所列專業在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僅招收理科生源,高考綜合改革省份選考科目要求均為「物理」。具體分省計劃將於強基計劃報名系統中公布。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辦法
5月10日至31日考生可登錄「北京理工大學『強基計劃』報名系統」(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07),按要求准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考生按照系統中公布的分省計劃,可以填報2-4個專業志願。
(二)考生參加統一高考
(三)入圍學校綜合素質測試辦法
7月26日前,對於第一類考生,依據高考成績(不含政策加分),按分省招生計劃數的4倍,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各省入圍我校綜合素質測試考生名單並公示入圍標准。高考成績(不含政策加分)同總分時全入圍。對於報名我校的第二類考生,可破格入圍我校綜合素質測試。
所有入圍考生的高考成績(不含政策加分)須達到所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對於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參照該省份確定的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四)考核辦法
7月31日至8月1日期間舉行我校綜合素質測試,綜合素質測試包括「學校考核」和「體育測試」。學校考核採取面試方式,主要考核考生綜合素質及運用知識的能力。面試採取專家、考生「雙隨機」抽簽的方式,測試全程錄音錄像。根據有關規定,考生綜合素質檔案將作為面試參考材料使用。體育測試為達標測試,項目為:立定跳遠(男)、仰卧起坐(女),體育測試不達標者不予錄取。
註:如因身體殘疾、受傷等客觀原因確實無法參加體育測試的考生可以申請免測(需在體育測試前向我校提供有效證明)
(五)錄取辦法
1.綜合成績折算辦法
考生綜合成績由高考成績和學校考核成績按照一定計算方法折算,說明如下:
學校考核成績滿分750分。
綜合成績計算方法:
綜合成績=高考成績/高考滿分*750*85%+學校考核成績*15%。
2.確定錄取名單
對於第一類考生,根據考生填報志願和所在生源省份招生計劃,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預錄取名單,並按成績優先、遵循志願原則安排專業,考生須服從專業調劑。綜合成績同分的情況下,依次比較高考成績的數學、語文、理綜(高考改革省份為物理)、外語。
對於第二類考生,綜合成績達到同省份第一類考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的,予以預錄取。
預錄取名單經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報各省級招辦審核,辦理錄取手續。我校將於8月5日前公布錄取名單並公示錄取標准。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所在生源省份後續高考志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所在生源省份後續各批次志願錄取。
四、培養方案
我校將集中優質辦學資源,面向「強基計劃」錄取考生構建「價值塑造、知識養成、實踐能力」三位一體的培養模式。在讀期間,注重強化數理基礎,注重交叉融合,實行導師制、精英化、小班制和科教協同育人的「一生一案」培養。針對「強基計劃」錄取考生建立本-碩-博銜接的培養模式,碩博階段既可在本學科深造,也可以學科交叉培養。本科期間實施科學化、多階段的動態分流和補入機制。我校為每位「強基計劃」錄取考生提供科創活動及實踐專項經費支持,激發創新能力;開辟多樣化國際交流通道,進行國際聯合培養;建立各類獎學金等激勵機制。
五、其他說明
(一)關於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將考生電子化的綜合素質檔案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尚未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省份,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匯總本地各中學報考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後,統一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
(二)對於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高校選拔過程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取消學籍,畢業後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採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三)「強基計劃」錄取考生入學後原則上不得轉到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專業范圍之外的專業就讀。本科期間階段考核後退出的學生原則上限於到本校「強基計劃」招生專業對應的普通班。
(四)選拔測試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
(五)學校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六)學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將視北京市的疫情防控情況作出相應調整,屆時將會通過北京理工大學本科招生網等渠道進行通知。
六、監督保障機制
(一)北京理工大學「強基計劃」在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成立專項工作組具體負責實施。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結果公示。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三)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監督,並接受社會監督。
七、咨詢方式
本簡章由北京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如教育部相關政策有變化,以教育部最新政策為准。考生請注意瀏覽我校本科招生網,我校將在該網站發布相關通知和注意事項。
咨詢電話:010-68913345,68949926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監督電話:010-68918032
本科招生網址:http://admission.bit.e.cn
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網址:http://gaokao.chsi.com.cn
北京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
2020年5月7日

㈥ 北京理工大學有哪些校區

北京理工大學來中關村校區自,本部校區,研究生、博士生就讀。我同學在那裡就讀
北京理工大學西山試驗區,爆破實驗室的集中地。
北京理工大學秦皇島分校,北戴河的某地,師資力量不詳
北京理工大學珠海分校,同上。
北京理工大學良鄉校區,現在北京的本科生就讀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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