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東華大學本科招生辦
㈠ 上海東華大學有哪些專業
http://zs.dhu.e.cn/——這是東華大學招生辦的官網,你可以在裡面的「專業介紹」裡面詳細了解所設專業。
人文學院——教育技術學專業(媒體製作與傳播)、法學、公共關系學、行政管理、傳播學
外語學院——英語、日語
理學院——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金融工程)、統計學專業(金融統計與風險管理)、應用物理學專業(新能源和微電子)、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專業
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環境工程專業、環境科學專業、建築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能源與環境系統工程專業、環境工程專業、環境科學專業 、建築環境與設備工程專業、能源與環境系統工程專業
化學化工與生物工程學院——輕化工程專業、輕化工程班、輕化工程(中德合作)班、應用化學專業 、生物工程專業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高分子材料與工程專業、無機非金屬材料與工程專業、復合材料與工程專業、理科試驗班
信息科學與技術學院——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自動化專業、通信工程專業 、電子信息工程專業
機械工程學院——機械工程及自動化專業、工業設計專業
工商管理學院——工商管理類( 工商管理專業 、 市場營銷專業、工商管理專業 、財務管理專業)、會計學專業、管理科學與工程類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
服裝-藝術設計學院——服裝設計與工程專業、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中日合作班)、服裝與服飾設計(服裝表演與服裝設計)專業、環境設計專業、數字媒體藝術專業、視覺傳達設計專業、表演專業、藝術與科技專業、產品設計專業(生活用品設計與時尚產品設計方向)、產品設計專業(紡織品藝術設計方向)
計算機學院——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軟體工程專業、信息安全專業、網路工程專業
紡織學院——紡織工程專業、紡織與面料方向、針織與服裝方向 、紡織品檢驗與商務方向、紡織品設計方向、紡織國際貿易方向、高技術紡織品方向、紡織機電一體化方向、非織造材料與工程專業 、功能材料專業 、生物醫用紡織材料與技術方向、生物材料方向、新能源與光電材料方向
㈡ 服裝設計類本科的錄取分數。
喲——北京不知道——上海的——東華~
不論文理——就選你最拿分的科
以下是——2009年東華大學藝術類本科專業招生簡章
東華大學地處上海,前身是華東紡織工學院,創建於1951年,曾更名為中國紡織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大學,國家首批具有博士、碩士、學士三級學位授予權的單位之一,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院校。學校有延安路和松江兩個校區,佔地面積約2000畝。校園環境優美宜人,系「上海市花園單位」。
服裝•藝術設計學院建於二十世紀八十年代初,現有1個博士點和2個碩士點。下設服裝設計與工程系、服裝藝術設計系、視覺傳達設計系、環境藝術設計系、工業藝術設計系、表演系、藝術設計理論部、藝術設計基礎部和實驗總室。學院現有教師138名,其中,正教授16名、副教授31名,具有博士學位教師17名。詹弗蘭科•費雷(Gianfranco Ferre)、米索尼(Vittorio Missoni)、索尼亞•里基爾(Sonia Rykiel)、拉比杜斯(Olivier Lapis)、丹尼爾•崔部亞(Deniel Tribouillard)等八位國際頂尖設計師為顧問教授。該院藝術類本科招生專業有藝術設計、藝術設計(中日合作)、數字媒體藝術、動畫、會展藝術與技術、藝術設計(服裝表演與服裝設計)和表演(影視、戲劇)。
一、招生專業和計劃
文史類和理工類兼收,面向全國招生525名。
1、藝術設計專業 290名
(含:服裝藝術設計、環境藝術設計、工業設計、紡織品藝術設計、新媒體藝術設計、綜合藝術等方向)
2、藝術設計(中日合作)專業 60名
3、數字媒體藝術專業 60名
4、動畫專業 30名
5、會展藝術與技術專業 30名
6、藝術設計(服裝表演與服裝設計)專業 25名
7、表演(影視、戲劇)專業(招生簡章另定) 30名
以上招生專業均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制四年。
二、報考條件
1、具有參加2009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所要求的資格。
2、身體健康,無色盲、色弱。
3、報考藝術設計(服裝表演與服裝設計)專業限女生,身高不低於1.72米。
三、專業考試
報考我校藝術設計、藝術設計(中日合作)、數字媒體藝術、動畫、會展藝術與技術等專業的上海市生源考生須參加上海市美術類專業統考,我校不再另行組織專業加試。上海市美術類專業統考的報名考試辦法見市教育考試院統一安排。
其他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均須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考試。如報考專業在當地屬統考范圍內的,考生還須參加當地的統考。
1、考試科目
(1)藝術設計、藝術設計(中日合作)、數字媒體藝術、動畫、會展藝術與技術等美術類專業:素描、色彩、基礎設計。(滿分300分)
(2)藝術設計(服裝表演與服裝設計)專業:初試:整體條件測試、形體條件測試(自備泳裝)、台步。復試:形體條件測試(自備泳裝)、舞蹈(時間不超過3分鍾,自備CD音樂帶)、台步和口試。(滿分100分)
2、考試時間和地點
我校專業考試的報名考試時間和地點安排如下:
(1)藝術設計、藝術設計(中日合作班)、數字媒體藝術、動畫、會展藝術與技術等美術類專業
考點
報名地點
考試地點
報名時間
考試時間
長沙
湖南師范大學美術學院(長沙市嶽麓區麓山南路)
2月11-12日
2月13日
南昌
南昌市第十八中學(南昌市東書院街8號)
鄭州
鄭州106中學[原鄭州鐵路第六中學(中原東路124號)]
沈陽
沈陽大學(沈陽市大東區聯合路54號)
南京
江蘇省教育學院(南京市北京西路77號)
成都
成都市武侯高級中學(成都市武侯區簇橋文盛路1號)
青島
八大關賓館
(青島市市南區山海關路19號)
青島市第六中學(青島市觀象二路17號)
武漢
湖北教育考試院標准化考場(武漢市漢口楊汊湖常青5路)
2月10-11日
石家莊
石家莊職業技術學院(石家莊市中山西路長興街12號)
上海
東華大學(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號)
2月19-20日
2月21日
北京
中央工藝美術學院附中(北京市東直門外胡家園小區)
備註:1、江蘇省生源考生限南京考點報考,河北省生源考生限石家莊考點報考。2、石家莊考點限河北省生源考生報考,鄭州考點限河南省生源考生報考。
(2)藝術設計(服裝表演與服裝設計)專業
•報名時間。2009年2月23日-24日。
•考試時間。初試:2009年2月25日;復試:2009年2月26日。
•報名、考試地點。東華大學延安路校區內(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號)。
四、文化考試
按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取得專業考試合格通知的考生填報我校藝術類專業,還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文化考試。
五、報名辦法
1、報名方式
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到考點直接面報,學校不受理函報。
2、報名須備材料
(1)考生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2)考生戶口所在省(區、市)規定的含有2009年高考考生號的報考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各一份。有關規定向當地招辦咨詢。
(3)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一式3張。
(4)藝術設計(服裝表演與服裝設計)專業考生還須交身著泳裝或緊身體操服的彩色5*7寸藝術照4張(前全身、側全身、前上半身、臉部特寫各一張),照片恕不退回。
3、報名手續
(1)填寫報名登記表。
•報名登記表姓名須與身份證姓名一致。
•准確填寫考生身份證號和2009年高考考生號。
•認真填報專業志願,專業考試科目相同的專業可以兼報。
(2)交驗考生身份證及考生所在省規定的有關材料等。
(3)認真填寫《東華大學2009年藝術類專業考試准考證》,准考證須經我校招生辦公室核准、編號、蓋章,自行復印無效。
4、報名、考試收費標准
美術類專業為170元,藝術設計(服裝表演與服裝設計)專業為120元。
六、錄取原則
政治思想品德和體檢合格,高考成績達到我校自行劃定的藝術類專業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並且取得我校規定的藝術類專業考試的合格證[報考專業在戶口所在省(區、市)屬統考范圍內的,考生還須取得本省(區、市)統考專業合格證],在此基礎上按以下原則進行錄取:
1、藝術設計、藝術設計(中日合作)、數字媒體藝術、動畫、會展藝術與技術等美術類專業。按考生的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排序,並按照「分數優先、遵循考生志願、專業志願間無級差分」的原則擇優錄取。綜合成績計算公式如下:
綜合成績=專業考試成績+(專業考試滿分÷高考文化滿分)×高考文化成績
說明:對於上海市生源考生,專業考試成績為上海市專業統考成績;對於其他省(區、市)生源考生,專業考試成績為我校組織的專業考試成績。
2、藝術設計(服裝表演與服裝設計)專業。按考生參加我校專業考試的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3、藝術設計、數字媒體藝術、動畫、會展藝術與技術等專業要求考生外語單科成績不得低於滿分的40%。
4、凡我校組織的美術類專業考試成績全國排名位居前20名者,第一志願報考我校,外語單科成績符合我校規定,優先錄取。
七、學費標准和就讀校區
1、學費標准
(1)藝術設計、數字媒體藝術、動畫、會展藝術與技術、藝術設計(服裝表演與服裝設計)等專業。10000元/學年。
(2)藝術設計(中日合作)專業。國內三年學習期間30000元/學年;日本一年學習期間學費按赴日當年日本文化服裝學院的標准執行(2007年日本文化服裝學院的學費標准為860,000日元,住宿費標准為600,000日元)。
2、就讀校區
延安路校區。
八、其他事項
1、藝術設計專業下設服裝藝術設計、環境藝術設計、工業設計、紡織品藝術設計、新媒體藝術設計、綜合藝術等六個專業方向。新生入學後,原則上可根據自身的興趣、特長選擇修讀下設的某一專業方向。若某專業方向的志願學生過多,則由學院根據教學資源和學生志願情況,通過一定的考核確定其就讀專業方向。
2、完成藝術設計(中日合作)專業全部學業所需費用較高,請考生根據本人家庭經濟條件量力報考。因個人原因未獲赴日留學簽證者,不能轉入其他專業。
3、每位考生只能參加一次我校組織的專業考試。參加專業考試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准考證。若報考專業在當地屬統考范圍內的,考生還須攜帶本省專業統考資格證。
4、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考場安排等事項,報名時由各考點通知,請考生屆時關注。同時,考生報名和考試期間食宿自理,畫具、畫板和顏料等考試用品自備。
5、學校不接待電話查分。2009年4月5日起,考生可用固定電話(非IP電話)撥打上海市聲訊熱線電話(021-16862306),憑本人專業考試准考證號(10位2009******)查詢考試成績。高峰時線路忙,請耐心撥打。也可登錄學校招生網(http://zs.dhu.e.cn)查詢。
6、對專業考試合格者我校將於2009年4月10日前發出書面通知,請保存備查。
7、新生入學後,學校根據招生規定進行復查,不符合招生錄取條件者,取消入學資格。
九、本簡章由東華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東華大學招生辦公室
2008年12月26日
通訊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號東華大學招生辦公室(郵編:200051)
學校網址:http://www.dhu.e.cn 招辦網址:http://zs.dhu.e.cn
咨詢電話:招辦021-62379160、62373266 服裝•藝術設計學院021-62373713
中日合作班021-62373101
公共交通:公交57、127、925、71、69路停靠我校延安西路大門(延安西路1882號)
公交48、73、748、911路停靠我校中山西路大門(中山西路849號)
軌道交通三、四號線延安西路站停靠我校延安西路大門
08年共開設了藝術設計專業、藝術設計(中日合作班)專業、數字媒體藝術專業、動畫專業、會展藝術與技術專業、藝術設計(服裝表演與服裝設計)專業、表演(影視、戲劇)專業參與藝術類招生,合計招生122人,
其中美術類專業按綜合成績錄取最低分分別為:藝術設計專業:657.70分、藝術設計(中日合作班)專業:649.2分、數字媒體藝術專業:635.2分、動畫專業:647.7分、會展藝術與技術專業:650.2分。
綜合成績=專業考試成績+(專業考試滿分÷高考文化滿分)×高考文化成績
㈢ 東華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政策,保證東華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於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9]4號),以及《東華大學章程》等規定,結合學校本科招生工作具體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東華大學,是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大學,由教育部和上海市共建共管。學校是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是全國首批具有博士、碩士、學士三級學位授予權的大學之一。
學校地處上海,設有三個校區(地址分別為: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號、上海市松江區人民北路2999號、上海市新華路365弄6號),佔地面積近2000畝,校舍總建築面積78萬余平方米。校園環境宜人,系「上海市花園單位」。
第三條 對取得我校學籍、在規定學習期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取得學分制培養方案規定全部學分的學生,准予畢業,頒發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 學校本科招生工作堅持立德樹人,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對考生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第五條 學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政策,執行學校黨委常委會、校長辦公會有關招生工作的決議,領導本科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討論、審議和決策本科招生的重要事項。
第七條 學校成立本科招生委員會,負責對招生計劃、招生簡章和各類招生方案及實施辦法等提出咨詢意見與建議。
第八條 學校成立招生監察小組,負責監督本科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
第九條 東華大學招生辦公室是學校本科招生工作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組織實施本科招生宣傳、咨詢、選拔與錄取等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 學校按照國家政策要求,根據自身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考慮各地區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學校近年錄取情況等因素,綜合分析確定分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專業招生計劃。2020年我校本科分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專業招生計劃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統一向社會公布。
2020年我校大部分專業實行按專業大類招生。同時,學校遵循「以學生的全面發展與成才為中心」的辦學理念,鼓勵學生跨學科跨專業學習,賦予學生更多學習主動權,給學生提供全面的轉專業指導以及順暢的轉專業通道。取得學籍的學生,在就讀現專業(大類)時,在入學後第一、第二學年各有1次申請選專業(大類)的資格(招生時有特殊規定的專業除外),具體操作辦法按學生手冊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學校將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問題。
第四章 錄取規則及志願填報
第十二條 學校錄取工作堅持「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在教育部統一領導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第十三條 學校認可教育部和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符合國家政策的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且加分不得超過20分。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於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第十四條 對於非藝術類專業,學校按教育部規定,根據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直轄市)按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執行。
學校承認各省的投檔規則,在學校調檔線以上,根據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含內蒙古)提供的考生投檔成績(含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認的符合國家規定的高考加分項目)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專業志願錄取,各專業志願間無分數級差,即分數優先。若考生投檔成績相同,理科及選考科目要求為「必選物理」、「必選化學」、「物理或化學選考一門」或「物理或化學或生物選考一門」的專業(組)依次比較考生數學、外語、語文成績;文科及選考科目為「不限」的專業(組)依次比較考生語文、外語、數學成績,如考生仍然同分,再考慮志願優先。若上述情況完全相同,學校則使用預留計劃錄取。學校錄取線上的考生所填專業志願均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且符合錄取要求則可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或不符合錄取要求則作退檔處理。在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第一志願生源不足的情況下,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可按非第一志願考生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剩餘數的100%進行投檔,生源仍不足,將徵集志願,徵集志願仍不足,我校可以將剩餘的招生計劃調配至生源充足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安排錄取。
第十五條 學校藝術類、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高校專項、保送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依據台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成績招收台灣高中畢業生、內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等特殊類型招生工作,以及內地新疆高中班、內地西藏班、少數民族預科班和港澳台僑學生的招生錄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國家相關部門規定以及學校已公布的相應招生簡章執行。
第十六條 學校英語專業限招英語語種的考生,日語專業限招英語或日語語種的考生,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按相關要求執行。其它專業的考生進校後外語學習的語種為英語,部分課程採用英語原版教材以英語授課。
第十七條 學校本科招生體檢標准原則上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考生填報按專業大類招生的專業志願,應填寫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專業大類名稱及其代碼;填報按專業招生的專業志願,應填寫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專業名稱及其代碼。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的成績等級須達到BB(含高水平藝術團招生、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和高校專項招生)。
第十九條 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直轄市)的選考科目由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按教育部規定及我校要求,在考生填報志願前向社會公布。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新生入學後,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學生,依據招生工作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一條 學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及上海市物價局核定標准收取學費和住宿費。
1、學費標准
(1)一般專業。每人每學年為人民幣5000元。
(2)藝術類專業。每人每學年為人民幣10000元。
(3)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輕化工程(中德合作)專業每人每學年為人民幣12000元(國內);服裝與服飾設計(中日合作)專業、服裝與服飾設計(中英合作)專業和環境設計(中英合作)專業每人每學年為人民幣30000元(國內)。
(4)計算機類下設的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電子信息類下設的電子信息工程專業和通信工程專業為每人每學年6500元;管理科學與工程類下設的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為每人每學年6500元。在完成專業大類基礎教育後,自主選擇修讀上述4個專業的學生按所學專業的學費標准繳納學年學費,並補繳以前學年學費差額;理科試驗班專業分流後,學生按所學專業學費標准繳納學年學費,並補繳以前學年學費差額。
2、住宿費標准
每人每學年為人民幣1200元。
第二十二條 學校高度重視學生資助工作,確立了「經濟保障、發展支持、價值引導」的資助育人工作理念,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基本原則,每年投入上億元的資助經費,覆蓋所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切實解決學生經濟困難的同時,積極引導學生立足「自強不息,仁愛共濟」的校園慈善文化,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第二十三條 學校旭日工商管理學院、服裝與藝術設計學院、人文學院、上海國際時尚創意學院學生就讀延安路校區;其他學院學生就讀松江校區。
第二十四條 學校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對以東華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 咨詢及聯系方式
東華大學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號(延安路校區,郵編200051)
招生咨詢電話:021-62379160
學校網址:http://www.dhu.e.cn
本科招生網網址:http://zs.dhu.e.cn
招生監督電話:021-67792259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東華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章程自本章程發布之日廢止。
㈣ 從火車站去東華大學招生辦咋坐車
起點: 上海火車站1
終點: 上海東華大學
線路1: 從上海火車站出發,乘坐地鐵四號線(藍村路-大木橋路),抵達延安西路地鐵站. 約8.84公里
線路2: 從上海火車站出發,乘坐地鐵三號線(江楊北路-上海南站),抵達延安西路. 約8.84公里
線路3: 從上海火車站出發,乘坐941路(虹橋機場-上海火車站),抵達天山路中山西路. 約7.33公里
線路4: 從上海火車站出發,乘坐922路(提籃橋-中山公園地鐵站),在中山公園換乘96路(中山公園地鐵站-西藏南路),抵達延安西路. 約7.72公里
http://..com/question/22523633.html?fr=qrl3
松江校區
起點: 上海火車站1
終點: 上海東華大學長寧路校區
線路1: 從上海火車站出發,乘坐地鐵三號線(江楊北路-上海南站),抵達中山公園地鐵站. 約7.76公里
線路2: 從上海火車站出發,乘坐地鐵四號線(藍村路-大木橋路),抵達中山公園地鐵站. 約7.75公里
線路3: 從上海火車站出發,乘坐922路(提籃橋-中山公園地鐵站),抵達中山公園地鐵站. 約6.04公里
線路4: 從上海火車站出發,乘坐941路(虹橋機場-上海火車站),抵達長寧路. 約6.46公里
線路5: 從上海火車站出發,乘坐地鐵一號線(莘庄-共富新村),在徐家匯換乘946路(古美三村-中山公園地鐵站),抵達中山公園地鐵站. 約15.03公里
㈤ 東華大學招生辦電子郵箱
通信地址: 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號 (郵政編碼:200051)東華大學招生辦公室
學校網址: http://www.dhu.e.cn
招生網址: http://zs.dhu.e.cn
咨詢電話: 021-62379160、62373266
監督電話: 021-62373667、67792028
沒有郵箱
但是可以打電話去問啊
㈥ 急。。。求東華大學歷年招生信息!
東華招生網zs.dhu.e.cn
東華大學2009年河北錄取分數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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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大類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總計 612 598 602.5
材料類 608 604 605
傳播學類 600 599 599.5
電氣信息類 608 600 603.3
紡織工程類 608 601 603.4
服裝設計與工程 608 606 607
工商管理類 608 605 606.5
管理科學與工程類 602 598 599.6
光電子技術科學 603 600 601.5
環境工程 599 599 599
機械工程及自動化 610 600 602.1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608 603 605.5
建築環境與設備工程 599 599 599
教育技術學(媒體製作與傳播) 602 598 600
經濟學類 612 610 611
理科試驗班 608 608 608
旅遊管理 599 598 598.7
能源與環境系統工程 607 607 607
輕化工程(中德合作) 606 599 602.3
軟體工程 604 602 603
數學與應用數學 610 604 607
統計學 602 602 602
網路工程 599 598 598.5
信息安全 599 598 598.5
應用化學 605 604 6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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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資料由東華本科招生辦提供
㈦ 誰知道上海東華大學招生部的電話號碼
招辦021-62379160、62373266
㈧ 東華大學如何報考綜合素質評價招生
請於東華大學本科招生工作辦公室官網[http://zs.dhu.e.cn/]招生政策一欄查看《東華大學2019年上海市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招生簡章》。
㈨ 上海東華大學專升本學歷招生簡章
上海東華大學專升本學歷招生簡章:
一、東華大學簡介
東華大學是教育部直屬"211工程"建設的全國重點大學,是全國首批具有學士、碩士、博士三級學位授予權單位,並設有博士後流動站,擁有雄厚的師資力量。
2001年6月,教育部批准東華大學為現代遠程教育試點高校,同年成立網路教育學院,開展現代遠程教育試點招生。學校立足上海面向全國,以學科優勢和特色,堅持為行業服務的原則,著重服務於長三角地區相關行業的經濟發展,形成具有紡織服裝類特色的網路高等學歷教育。
東華大學現代遠程教育,採用基於互聯網的混合型遠程教學模式,學生可開展靈活的自主學習;畢業證書由教育部統一電子注冊,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查詢;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由東華大學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學士學位。
二、招生對象
招生對象:紡織服裝相關行業的從業人員。
三、教學形式
1、非全日制:根據教育部規定,網路高等學歷教育主要開展面向成人的非全日制教育。
2、教學模式:視頻課件學習(實時直播或非實時點播)+導學資料(學習指導、教師講稿)+課程論壇討論互動+網上實時/非實時答疑輔導+在線作業+考前模擬題或復習大綱+期末考試。
3、教師輔導:階段性網上實時輔導,非實時答疑,每學期考試前集中輔導。
4、考核方式:閉卷、開卷或論文考核,平時成績占總評成績的30%(特殊課程除外)。

四、招生專業
藝術類 藝術設計(服裝) 語文、英語、專業加試(設計基礎)
理工類 現代紡織技術、紡織品檢驗與貿易、服裝設計與工程 數學、英語
經管類 工商管理、國際經濟與貿易、物流管理、電子商務、會計、金融學 語文、英語/數學、英語
五、報名條件
1、報名條件
專科起點本科考生須持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或高等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大學專科或大學專科以上畢業證書;高中起點專科考生須具有高中畢業文化程度(含中專、職校、技校)或同等學歷文化程度(考生戶籍所在地不限)。
2、報名流程:
流程:考生報名確認時(含申請免試入學者),需持本人身份證(含復印件)、畢業證書(含復印件)、"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本人畢業證書查詢結果列印件或學歷認證報告(含復印件)、本人一寸同底證件近照(正面、免冠、彩色)3張。
符合科目免試條件者還需攜帶相關證書(含復印件)到本校辦理相關手續,並繳納報名費14元,考試費26元/門(免試除外)。
六、學分、學制及收費標准
1、學制:實行彈性學制和學分制。有效學習期限為2.5年~5年,學分總數不低於85學分。
2、收費標准:按學分收取學費(180~240元/學分),以當地學習中心公布的收費標准為准
㈩ 東華大學2020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為進一步做好2020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2020年高考工作的決策部署以及決戰決勝脫貧攻堅的重大部署,嚴格執行《教育部關於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9】4號)和《教育部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 穩妥做好2020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電【2020】150號)相關規定要求,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考試招生相關工作。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2020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0】1號)要求,2020年我校繼續面向農村地區、邊遠貧困地區和民族地區實施高校專項計劃。
一、招生對象
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秀、名列前茅的農村學生。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
1、考生符合2020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具體的實施區域和報考條件需符合考生所在省(區、市)的相關規定。
二、招生計劃
2020年我校高校專項計劃擬定招收計劃175人(最終以教育部部署為准),招生科類為理工科(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選考科目要符合我校在當地相關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新疆地區為理工類漢語言計劃),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BB。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根據各省份初審合格人數確定。具體招生專業見下表。
專業名稱
擬定計劃
專業名稱
擬定計劃
管理科學與工程類
10
建築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
10
理科試驗班
15
能源與環境系統工程
5
機械工程專業
14
物理類
15
電子信息類
7
材料類
13
紡織類
30
化學類
25
環境科學與工程
15
英語
4
新聞傳播學類
6
社會科學試驗班
6
三、報考程序
1、網上報名
考生請在即日起至2020年5月25日登錄陽光高考平台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報名申請,考生須上傳申請材料至報名系統,上傳材料必須使用掃描件,不得採用翻拍件,以確保申請材料清晰可讀;如因上傳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響材料審核,由考生承擔相應後果。考生無需郵寄紙質申請材料到我校。
上傳的申請材料包括:
(1)報名系統生成的申請表(每一頁須本人簽字並經中學校長簽字加蓋中學公章確認),申請表包含基本信息、中學信息、成績信息、個人陳述、志願信息、綜合信息和戶籍學籍信息等;
(2)身份證復印件(含正反面);
(3)其他學科特長證明材料,包括各類獲獎證明等。
申請材料應當清晰、真實、完整。如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一經發現,取消繼續參與後續認定工作的資格;已經獲得高校專項認定資格的,取消認定資格;已經入學的考生,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對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將上報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依照相關規定考生或將取消今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視情節輕重暫停1-3年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
2、各省(區、市)對考生的高校專項計劃報考資格進行審核。
3、學校審核
對經各省(區、市)確認的具有高校專項計劃報考資格的考生,將依據考生高中學習成績、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申請材料,綜合評定並確定初審合格名單,初審合格名單將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公示。
4、志願填報
初審合格且公示無異議的考生,其高考總分(含政策性加分)不低於所在省份相應科類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線(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不低於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考生按自願原則,根據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安排和要求以及公布的高校專項分省分專業計劃,填報高校專項計劃專業志願。未按照要求填報高校專項計劃志願的考生,將不再享有我校高校專項計劃錄取資格。
四、錄取辦法
學校根據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提供的我校高校專項計劃投檔名單,依據公布的分省分專業計劃,按照高考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錄取,並根據專業志願和學校招生章程確定的原則錄取專業。如生源不足,招生計劃將調整到生源較好的省份,或轉入其他批次。學校高校專項計劃最終錄取名單將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進行公示。
五、監督機制
學校建立相應的工作協調管理監督機制,加強對報名、審核、公示、錄取、計劃等各環節的監督管理,及時回應處理各種問題。切實通過有效的監督保障機制,確保高校專項計劃工作的公平公正。
六、聯系方式
招辦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號東華大學招生辦公室(郵編:200051)
咨詢電話:021-62379160
招辦地址:東華大學延安路校區內(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號)
郵政編碼:200051
招辦電話:021-62379160、62373266
招辦網址:http://zs.dhu.e.cn
公共交通:軌道交通三、四號線延安西路站靠近我校延安西路大門
七、本方案由東華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東華大學招生辦公室
2020年5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