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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大學2020年本科招生計劃

發布時間: 2022-04-12 12:55:13

㈠ 西安理工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西安理工大學。英文名稱:Xi』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地址:西安市金花南路5號。校區分布:金花校區位於西安市金花南路5號,曲江校區位於西安市雁翔路58號。辦學層次: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本科。學校國標代碼:10700。

第三條 學校是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國家首批獲得博士、碩士、學士學位授予權的高等院校。是中央與地方共建,陝西省重點建設的高水平大學,是國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興計劃——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實施院校,陝西省「國內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學校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西安理工大學普通本科學歷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 西安理工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西安理工大學設立招生委員會,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政策,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決策、審議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招生委員會由校長、主管校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主任由校長擔任。

第六條 西安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是西安理工大學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 西安理工大學本科招生工作在學校紀委監察處的監督下進行。

第三章 計劃與錄取

第八條 西安理工大學面向全國30個省(市、自治區)招生。學校根據本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市、自治區)考生人數、生源質量、歷年計劃編制情況等因素,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批後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九條 西安理工大學本科招生錄取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執行教育部及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錄取規定。

第十條 招生類別:西安理工大學招收普通理工類、普通文史類、藝術類(美術)、高水平運動隊、新疆內地高中班畢業生、新疆少數民族預科生等考生,按照各省(市、自治區)相關規定進行調檔錄取。

第十一條 西安理工大學根據各省(市、自治區)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在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投檔錄取。

第十二條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健康狀況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高考投檔成績達到本省(市、自治區)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對於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各省(市、自治區)相關規定執行),符合西安理工大學調檔要求的情況下,依據考生志願,按照考生高考投檔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標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對於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考生選考科目需滿足學校專業科目要求。

對於江蘇地區,報考普通類專業的考生選測科目等級最低標准為BC,必測科目等級均合格;報考高水平運動隊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根據江蘇省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西安理工大學採用「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確定考生專業,各專業志願之間不設分數級差。分數相同的按各省(市、自治區)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排序錄取。對特殊類型招生認定結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對於江蘇考生採用「先分數後等級」的排序規則進行錄取。分數相同時,理科考生按照選測科目為「物理」的等級進行排序。該等級相同時,再按照第二門選測科目的等級進行排序。

第十四條 西安理工大學國際工學院是經教育部批准,由西安理工大學和澳大利亞詹姆斯庫克大學聯合設立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英文名稱International Engineering College of Xi』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招生的本科專業為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080202H)、電子科學與技術(080702H)、土木工程(081001H)、計算機科學與技術(080901H)。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只錄取有該專業志願的考生,學制四年,由中澳雙方教師共同授課。

第十五條 西安理工大學認可當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加分政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增加分數條件,不重復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加分項適用於投檔及分專業錄取。

第十六條 錄取期間,我校向社會公布的來源計劃未完成時,參加當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組織的徵集志願錄取。

第十七條 西安理工大學招收藝術類(美術)考生。藝術類考生必須參加當地省專業課統考(聯考)且成績合格,方可填報我校。按藝術專業類錄取的新生在入校後通過考試確定具體學習專業。

藝術類(美術)錄取原則: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通過,體檢合格,省專業課統考(聯考)成績合格,文化課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藝術類專業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省專業課統考(聯考)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藝術類省專業課統考(聯考)成績同分情況,參照文化課成績排序錄取。

第十八條 西安理工大學招收高水平運動隊。報考我校高水平運動隊的考生必須參加當年組織的高水平運動隊專業測試,測試擬合格者經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公示後方可按照高水平運動隊錄取政策執行。

第十九條 西安理工大學將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問題。

第二十條 西安理工大學招生計劃、收費標准等信息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

第二十一條 西安理工大學本科專業以英語教學為主,小語種考生請謹慎報考。西安理工大學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

第四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學費標准及獎助學金:西安理工大學所有收費嚴格按照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及陝西省物價部門規定標准執行,普通類專業學費按照學分收取(理工類、英語、日語專業學費約4500元/年、法學專業學費約3500元/年)。

藝術類專業學費9000元/年。

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080202H)、電子科學與技術(080702H)、土木工程(081001H)、計算機科學與技術(080901H)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按照抄送有關部門的收費標准收取。

學校設立新生特等獎學金(獎金50000元/人)、新生一等獎學金(獎金30000元/人)、新生二等獎學金(獎金20000元/人)、新生三等獎學金(獎金10000元/人)、藝術類獎學金(獎金10000元/人)、冬令營獎學金(1000元/人)。

新生特等、一、二、三等獎學金及藝術類獎學金獎金分四學年發放。若新生獎學金獲得者出現有不及格成績或受到紀律處分,則終止新生獎學金的發放。

學校建立了以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社會獎助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等多種方式並舉的榮譽表彰及資助體系。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

第二十三條 錄取結果的公布方式:通過考生所在的省(市、自治區)招生平台發布。學校通過高考專遞給每位考生郵寄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四條 聯系方式

電話/傳真:029-82312504 郵編:710048

學校網址:http://www.xaut.e.cn 本科招生網址:http://zhaosheng.xaut.e.cn

郵箱:[email protected]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公布後,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調整,則西安理工大學將根據當地相關政策制定相應的錄取政策,並另行公布。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西安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㈡ 西安交通大學2020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及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按照《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和《教育部關於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的總體部署,西安交通大學結合學校「紮根西部、服務國家、世界一流」的辦學定位和「致力於培養崇尚科學、求實創新、勤奮踏實、富有社會責任感和高尚品質的傑出人才」的人才培養目標,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為核心、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以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為導向,經教育部批准,2020年將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以下簡稱「強基計劃」),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選拔一批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的優秀學子進行專門培養,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才。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凡是熱愛祖國、熱愛人民、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誠實守信、樂於助人,且符合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具有強烈的專業興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勞的精神,並有志於將來從事相關領域科學技術工作的各省(區、市)優秀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報名,申請報名考生分為以下兩類:
第一類考生:以高考成績入圍的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加分)達到本省(區、市)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合並錄取批次省份參考其單獨劃定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第二類考生:極少數在相關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在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決賽一等獎(金牌)或二等獎(銀牌),且高考成績達到本省(區、市)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合並錄取批次省份參考其單獨劃定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二、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1.招生專業:數學類、物理學類、生物技術、哲學、核工程與核技術。在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哲學專業招收文科生,其他專業招收理科生。對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選考科目須滿足以下要求:
招生專業名稱
選考科目要求
數學類
物理必選
物理學類
物理必選
核工程與核技術
物理必選
生物技術
物理、化學、生物至少選一科
哲學
歷史、政治至少選一科
2.招生計劃:共210名。
3.招生省份及分省分專業計劃:以報名系統內公布的為准。
三、報名方式及選拔程序
1.報名方式:網上報名。
考生可登錄「試點高校強基計劃報名系統」進行網上注冊、報名(報名網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698),考生最多可同時報考兩個專業。嚴格按照操作提示完整、准確填寫相關信息,提交後所有材料不得更改。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
2.所有考生均須參加統一高考。
3.選拔程序
(1)考核資格認定。對於第一類考生,依據高考成績(不含任何加分)從高到低,按照不超過我校分省招生計劃數的4倍確定參加考核的考生名單(末位高考成績同分全部入圍);對於符合條件的第二類考生,均可獲得參加考核的資格。
(2)考核方式。考核包括筆試、面試和體育測試,同時參考考生高中階段的綜合素質評價材料。面試時採用專家、考生「雙隨機」抽簽的方式,考核全程錄音錄像,主要考查考生的學科興趣、學科特長、創新潛能和綜合素質等。
(3)體育測試。測試內容為:體質指數(BMI)、立定跳遠和50米跑。原則上所有考生均須參加體育測試,測試結果將作為擬錄取的重要參考,未參加體育測試或體育測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錄取辦法
1.綜合成績計算辦法。綜合成績=(高考成績÷高考滿分×85%+測試成績÷測試滿分×15%)×100(其中測試成績為我校筆試成績+面試成績)。
2.擬錄取名單確認。對於第一類考生,學校根據考生填報的志願,參考體育測試結果和考生所在生源省份強基計劃的招生名額,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對於第二類考生,綜合成績達到同省份第一類考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的,予以擬錄取,不佔用第一類考生名額。
3.專業確定規則。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確定專業。分數相同時,依次按考核測試成績、考核筆試成績、高考成績等優先順序確定。
4.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招生計劃審定強基計劃擬錄取名單,並報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審核,辦理錄取手續。
五、培養方案及退出補選機制
堅持聚焦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秉承「起點高、基礎厚、要求嚴、重實踐」的辦學特色,採取「夯實基礎、國際視野、尊重個性、跨界融合」培養模式,匯聚最優秀的師資培養更優秀的人才,加強科教協同育人,制定科學合理的退出補選機制,培養富有社會責任感、具有國際視野和競爭力、能在基礎學科和國家重大戰略領域中發揮引領作用的拔尖創新人才。
1.聚焦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瞄準高端晶元與軟體、智能科技、新材料、先進製造和國家安全等關鍵領域及人才緊缺的人文社會科學領域,秉承學校基礎厚的培養特色,以學校強大的工科優勢(我校工程學入選ESI排名前1‱)牽引數理化生及哲學等基礎學科人才培養,構建基礎扎實、專業前沿、知行合一、思維創新的強基計劃培養體系。
2.匯聚最優秀的師資培養更優秀的人才。選聘院士等國家級領軍人才,聘請校內外知名教授,組建高水平教學團隊為強基計劃學生授課。實行雙導師制,聘任國內外學術大師、行業精英指導學生人生成長、學業發展和科研訓練,助力學生成長與科研創新同步發展。
3.科教協同培養學生創新能力。強基計劃學生全面進入國家和省部級重點科研平台,培養學生以學促研、以研促學的意識和能力。加強科研反哺教學,將科研成果融入課堂教學、實驗實踐教學,將研究成果轉化為自主創新的實驗儀器、實驗項目、教學案例。
4.採取「夯實基礎、國際視野、尊重個性、跨界融合」的培養模式。研究拔尖人才成才規律,夯實拔尖人才成長的數理化生等自然科學和哲學等人文社會科學基礎,培養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科學的方法論。以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為牽引,面向基礎研究領域國際前沿,打造文理滲透、理工結合、專業交叉、課程融合的強基計劃培養方案,推動本科生進入國家級科研平台,在研究生導師指導下參與國家重大項目。制定本科生和研究生培養的長線規劃,實現學術研究、創新能力培養的有機銜接。尊重學生個性,一人一策,實施小班制、導師制、國際化、學分制的個性化教學改革,為學生提供上不封頂的成長空間。
5.實施過程跟蹤、成效評價的退出補選機制。實施強基計劃榮譽學生資格管理制度,建立強基計劃內流轉和退出補選機制,激發學生學習興趣,鼓勵學生不斷挑戰自我、「跳起來摘桃子」。制定科學合理的退出補選機制,每學年對強基計劃學生學業、思想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價,未達到要求的學生,將退出強基計劃並轉入相同專業普通班,同時選拔相同數量的優秀學生進入強基計劃的相應專業。被強基計劃錄取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不得轉專業。
六、日程安排
1.網上報名時間:5月10日~31日。
2.考核資格名單及選拔標准公示:7月27日前。
3.考核時間:8月1日~2日,進行筆試、面試和體育測試。考核具體安排以准考證為准,請關注我校本科招生網發布的《西安交通大學2020年強基計劃考核指南》。
4.錄取標准公示:8月5日前。
七、其他說明
1.關於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將考生電子化的綜合素質檔案提供給我校;未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匯總本地各中學報考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後,統一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
2.對於報名材料、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我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按相關規定處理。已經入學的按照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取消學籍,畢業後發現的將撤銷其學位,並注銷其畢業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採取相關措施的權力。
3.選拔考核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入圍考核的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校酌情提供部分路費和住宿補貼。
4.我校於8月5日前公布錄取名單並公示錄取標准。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區、市)後續高考志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區、市)後續各批次志願錄取。
5.我校不組織,也不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機構組織開展與強基計劃有關的任何考試招生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或非營利性培訓活動。
6.我校強基計劃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將視本地疫情防控情況做出相應調整,屆時將另行通知。
八、監督及申訴方式
1.西安交通大學強基計劃招生工作在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學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結果公正。
2.考核成績和體育測試結果等經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在教育部強基計劃報名系統內公布,擬錄取考生名單和入選專業報請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並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公示。
3.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4.西安交通大學強基計劃的招生錄取工作接受校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做到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學校監督舉報電話為:029-82668252,舉報郵箱為:[email protected]
九、咨詢及聯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碑林區咸寧西路28號西安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710049
咨詢電話:029-82668320
傳真:029-82668322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西安交通大學招生網:http://zs.xjtu.e.cn/
強基計劃報名網: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698
十、本簡章由西安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西安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2020年5月6日

㈢ 單列類招生大學有哪些2020年

單列類招生大學有以下學校:

1、浙江大學:簡稱「浙大」,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中央直管副部級建制,學校前身是創立於1897年求是書院,1928年定名國立浙江大學。1937年浙江大學舉校西遷,在貴州遵義、湄潭等地辦學,1946年秋回遷杭州。

2、西安交通大學:簡稱「西安交大」,位於陝西省會西安,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中央直管的副部級綜合性研究型全國重點大學,由教育部與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共建,位列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A類。



3、上海紐約大學:簡稱「上紐」,位於中國上海市浦東新區,是美國紐約大學和中國華東師范大學合作舉辦的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研究型大學。

㈣ 2020年和以往有所不同,各大高校招生發生了哪些變化

2020年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達到874萬,考研報名人數達到341萬,全部都是歷史新高!

與此同時,國內經濟增長形勢逐漸下滑,再加上本次疫情影響,導致春招推遲、各類考試全部延遲,部分校招也改成線上進行。

這一切都迫使今年的應屆畢業生在就業方面,將會面臨巨大的壓力。

2020年,註定是一個不平凡的年份。

㈤ 2020年「強基計劃」高校招生信息,你知道多少

雖然離2020年高考還有一個多月時間,但“強基計劃”的招生報名工作已經進入了收官階段。由於該計劃是頭一年實施,所以很多考生拿不準,還在猶豫糾結是否報考。在筆者看來,“強基計劃”的招生定位,決定了其非上名校捷徑,考生們不必一擁而上,更不可花太多時間精力關注,踏踏實實做好眼前的復習備考工作才是正道。當然,如果你與以下三方面條件有很高的匹配度,嘗試報考也未嘗不可!

2020年高考生們,對於第一年實施的“強基計劃”,你們有興趣報考嗎?歡迎留言交流分享!

㈥ 2020年本科大學擴招多少人

本科院校也有計劃進行擴招。比如中國科學技術大學:中科大可以說是國內小而精的高校代表了。

在其他院校都在大幅度擴招的時候,中科大每年招生人數都是1860人,這個數字穩定了近20年,但是今年為了配合強基計劃的實施,中科大的招生計劃人數增加了大約60個。
還有西安交通大學該校今年增加了600人的招生計劃,擴招比例超過了10%;南京大學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計劃比去年增加50人。

所以說今年由於疫情的緣故,高考競爭壓力變大,但是教育部也為此做出了相關的措施,盡量提高了大學的錄取率,讓更多的考生有大學課上,有知識可學,所以也不要有太大的壓力,要相信自己可以考上理想的院校。

㈦ 西安科技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本科招生工作,確保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本校招生工作實際,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於西安科技大學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學校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嚴格執行教育部、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及學校的相關政策和規定,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為西安科技大學,英文譯名為Xi'an University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國標代碼為10704。學校現有雁塔和臨潼兩個校區,雁塔校區位於西安市雁塔中路58號,臨潼校區驪山校園位於西安市臨潼區陝鼓大道48號,臨潼校區秦漢校園位於西安市臨潼區秦漢大道12000號。

第五條學校是應急管理部和陝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實施高校、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實施高校、國家特色重點學科項目實施高校、國家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實施高校、陝西省高水平大學建設高校、陝西省「一流大學、一流學科」建設高校。

第六條學校辦學層次為本科。學校設有研究生院,具有學士、碩士和博士學位授予權。

第七條學校辦學類型為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學校本科招生類別包括本碩分流培養、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普通理工、文史類,藝術類,國家(地方)專項,中外合作辦學,內地新疆高中班等。

第九條學校培養的本科生,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教育部監制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西安科技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十條學校設本科招生委員會,統籌全校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和決策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項。本科招生委員會下設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執行本科招生委員會的決策,領導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條招生辦公室是本科招生委員會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組織和實施學校普通本科招生錄取及其相關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為加強對招生工作人員的紀律教育和責任約束,學校設招生監察小組,對招生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

第四章招生計劃和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學校面向北京、天津等全國30個省(市、區)招生。招生計劃以各省(市、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准。

第十四條我校部分專業按專業大類招生,實施按學科大類進行人才培養的新模式。具體招生大類名稱和分流專業詳見「西安科技大學2020年本科生招生專業目錄」。

第十五條學校在各省(市、區)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下,採用遠程網上錄取方式,嚴格執行各省(市、區)劃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以公平、公正、公開為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第十六條學校根據各省(市、區)公布的計劃和生源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控制在105%以內。

第十七條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將按照考生投檔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非第一志願考生。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可進行志願徵集。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可進行志願徵集。

第十八條 江蘇省普通理工、文史類考生學業水平必測科目成績要求為合格,選測科目成績等級要求為BC,進檔考生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時,理工類按照數學、外語、語文成績排序,文史類按語文、外語、數學成績排序。

第十九條 實行新高考改革地區的考生按當地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最新專業選考科目范圍填報志願,我校按照當地主管部門招生錄取規定進行錄取。

第二十條 對進檔合格考生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隊錄取,專業之間不設級差分。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按照原始總分、相關專業單科成績依次進行專業安排。理工類依次以數學、外語、語文成績的高低為錄取順序,文史類依次以語文、外語、數學成績的高低為錄取順序。

第二十一條學校原則上認可並執行國家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專業安排時,按照投檔成績根據第二十條規定確定專業。

第二十二條進檔考生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計劃未完成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三條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學校執行教育部關於高校招生體檢工作的相關規定。

第二十四條學校本科教學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其它小語種考生請謹慎填報。

第二十五條采礦工程專業只招男生。

第二十六條藝術類專業的錄取辦法:進檔的合格考生(省專業統考合格,文化課成績達到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非陝西生源按綜合分(統考專業課成績×60%+文化課成績×40%)排名,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陝西生源按專業統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課原始總分排序,原始總分相同時,按語文、外語、數學排序。

第二十七條土木工程(中外合作辦學)、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為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由我校與澳大利亞塔斯馬尼亞大學和麥考瑞大學合作舉辦。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只錄取有該專業志願的考生。合作辦學專業學制四年,採用「4+0」(四年均在國內)培養模式,30%的專業核心課程由澳教師講授。完成全部四年學業且達到授位條件的學生,可獲得西安科技大學頒發的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土木工程和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

第二十八條學校將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預留計劃安排在生源人數多、質量好的省(市、區),用於調節各地上線生源的不平衡,用於錄取可能被退檔但服從專業調劑的進檔考生。預留計劃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使用,在正式投檔前或錄取過程中投放。

第五章學費與資助

第二十九條學校收費嚴格按照陝西省主管部門批文和有關規定執行。文、法、財經類專業:3500元/年;理工、外語類專業:4500元/年;藝術類專業:9000元/年;中外合作辦學專業:22000元/年;住宿費1000元/年。若國家或行政主管部門有新的規定,按新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學校設有優秀新生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激勵學生學習積極性;並通過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學雜費減免、校外機構資助、特困新生綠色通道等方式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學校從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代理招生錄取工作。對以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各省級招辦相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各省級招辦相關政策為准。

第三十三條新生入學後,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三十四條本章程由西安科技大學本科招生委員會制定、修改和解釋。

第三十五條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西安市雁塔中路58號,西安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710054

咨詢電話:029-85583041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學校網址:http://www.xust.e.cn

招生網址:http://zs.xust.e.cn

㈧ 西安財經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西安財經大學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做好我校招生錄取工作,體現公開、公正、公平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暫行條例》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二條 我校是中央與陝西省共建,以經濟學和管理學為主幹,凸顯統計學、財政學、金融學、會計學等學科專業的優勢和特色,以文學、法學、理學、工學、藝術學為支撐,多學科協調發展的財經類普通高等學校。學校辦學地址:西安市長安區常寧大街360號、西安市翠華南路44號、西安市翠華南路105號、西安市小寨東路64號。學校辦學類型:公辦。學校國標代碼:11560。

第三條 招生層次:本科。

第四條 學習形式為全日制。學生修滿規定學分並達到相關規定後,畢業頒發畢業證書,達到學位管理規定標準的本科畢業生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為了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 學校成立「招生委員會」。招生委員會主任由校長擔任,副主任由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長、分管學生工作的校黨委副書記擔任,委員包括教務處(招生辦公室)、學生工作部、校長辦公室、計劃財務處、發展規劃處、國際合作交流處、後勤管理處等部門負責人及教師、學生、校友代表。

第六條 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錄取和日常工作。學校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私自從事招生工作。

第七條 學校招生委員會對招生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我校實行分專業招生。按教育部有關計劃編制原則、要求和統一的信息標准通過「全國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系統」編制我校招生來源計劃。在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分專業招生計劃以當地省級招生辦公室公布數據為准。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九條 我校遵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原則開展招生工作。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 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堅持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十條 各專業錄取無男女比例限制,對往屆生和應屆生一視同仁。

第十一條 投檔比例:學校根據各省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提檔比例,一般陝西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105%以內,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實行平行志願地區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105%以內,非平行志願地區控制在120%以內。

第十二條 體檢要求: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第十三條 外語語種:不限。根據學校專業培養要求和教學安排,學生入學後的外語課程全部為英語。

第十四條 優惠政策:學校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優惠政策。

第十五條 錄取及分專業原則:學校對實行平行志願錄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若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上志願不滿,可接受徵集志願考生;學校對實行順序志願錄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若第一志願未滿,則接受第二志願考生,依此類推。錄取時按招生計劃數1:1劃定預錄分數線,確定專業依據教育部「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系統」中的「編輯投檔單位模板」,「各級志願間的關系」和「各專業間的關系」按「分數優先」、「級差為零」執行。

投檔成績相同時,按照語文、數學、文科綜合/理科綜合、外語的單科順序,由高到低錄取。

第十六條 對江蘇省:選測科目等級要求達到BC級以上。對進檔考生按照「先分數後等級」的方式,「各專業間的關系」按「分數優先、級差為零」執行。

第十七條 對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十八條 高水平運動員招生:學校根據國家相關管理規定及本章程制定具體管理辦法。

第十九條 藝術類招生:學校根據國家相關管理規定及本章程制定具體招生章程。

第二十條 預留計劃:學校預留計劃不超過當年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六章 收費、獎貸學金

第二十一條 收費:按招生當年陝西省價格主管部門核定標准執行,詳見學校當年發布的收費公示。

第二十二條 學校建立了以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專業獎學金、勤工助學、社會專項獎助學金、困難補助、學費減免、伙食補貼等多種方式並舉的獎勵資助體系。在新生報到入學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詳見學校當年新生入學手冊。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學校通訊地址:陝西省西安市長安區常寧大街360號,郵編:710100;招生咨詢、聯系電話029—81556128;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haosheng.xaufe.e.cn。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解釋權歸學校招生辦公室。

㈨ 西安交通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規范學校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適用於西安交通大學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 學校的校名全稱為西安交通大學,是教育部直屬國有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全國重點綜合性研究型大學,是國家「雙一流」建設A類高校之一。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並設有博士後科研流動站,部標代碼為10698,英文名稱為Xi』anJiaotongUniversity。

第三條 學校位於陝西省省會西安市,分為興慶校區(東校區,西安市咸寧西路28號)、雁塔校區(西校區,西安市朱雀大街205號)、曲江校區(西安市雁翔路99號)和中國西部科技創新港校區(西安市長安區河堤路)。

第四條 西安交通大學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分類、擇優錄取」的原則。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考生、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五條 西安交通大學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學校招生政策、學校各類單獨招生考試辦法及選拔原則等;決定學校招生工作中出現的重大事項或涉及學校利益的特殊招生政策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主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長任副組長,成員由教務處、錢學森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人組成。

第六條 西安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西安交通大學普通本科招生錄取和日常工作。

第七條 西安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根據需要組建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組,招生組負責所在地區招生宣傳和高考咨詢;招生組組長由招生辦公室聘任。

第八條 西安交通大學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紀委舉報電話:029-82668252,紀委舉報信箱:[email protected])。

第三章 招生計劃和招生專業

第九條2020年西安交通大學堅持區域協調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的原則,優化生源結構,提高招收農村學生比例,綜合考慮各省生源數量、質量等因素編制分省招生計劃。在各地區的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等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官方編印的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和計劃。

第十條 西安交通大學安排不超過學校本科計劃1%的名額作為預留計劃,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一條 2020年西安交通大學繼續在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招收定向生,主要包括:定向國家邊遠地區、艱苦行業的重點企業就業本科生,報考條件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2020年西安交通大學繼續按專業大類招生,實施具有「基礎厚、重實踐、個性化、靈活性、國際化」特徵的創新型人才培養方案和以培養學生「綜合素質、科研能力和創新能力」為目標的研究型人才培養新模式。學生入校後按照培養方案要求進行主修專業選擇,根據專業選擇的結果進行宿舍優化和調整,具體招生專業大類名稱和主修專業選擇范圍詳見我校公布的《2020年西安交通大學本科生招生專業目錄》。

第十三條 2020年起西安交通大學工科試驗班(錢學森班)、工科試驗班(越傑計劃)的招生按工科試驗班(錢學森班預資格生,簡稱錢學森班Q)、工科試驗班(越傑計劃預資格生,簡稱越傑計劃Q)錄取,進校後參加錢學森班、越傑計劃的選拔,達到要求者進入錢學森班、越傑計劃學習,未達到要求者,根據學生意願在相應大類內確定主修專業。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西安交通大學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在教育部領導下,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的統一組織下,遵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開展錄取工作。

第十五條 西安交通大學按照理工類(含醫學類、經管類專業)、文史類、藝術類、少數民族預科班、內地班、定向生、少年班、強基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國家專項計劃、外語類保送生、高水平藝術團和高水平運動隊等類型分類錄取。

第十六條 西安交通大學根據各省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提檔比例,對於實行順序志願的批次,提檔比例一般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20%;對於實行平行志願的批次,提檔比例一般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05%;對於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浙江省、山東省,提檔比例原則上為100%;對於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上海市、天津市、北京市、海南省,提檔比例一般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05%。

第十七條 對於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規定中列出的照顧和優惠對象,西安交通大學原則上按照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規定執行,但要求考生的實際高考分數不能低於當地一本線(不包括高水平運動隊)。現役軍人子女或因公犧牲的烈士子女,在投檔比例范圍內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對於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章程所提及的一本線,是指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特殊類型參考錄取的控制分數線;若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沒有劃定特殊類型參考錄取控制分數線,我校將根據教育部和各省有關規定確定該省文化課控制線並於錄取前在本科招生網上公布。

第十八條 對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省份,考生專業錄取排序按該省投檔順序規定執行;對未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省份,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體健康狀況符合相關要求、高考投檔成績達到西安交通大學在該地區提檔分數線的情況下,按考生投檔成績和所填的專業志願,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當地專業計劃人數確定專業,各專業之間無分數級差。當考生投檔成績總分相同時,按高考實際成績(不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當考生投檔成績和實際成績均相同時,則依次按數學、語文、外語成績排序確定專業。在實行動態平行志願的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錄取原則。

西安交通大學在錄取時,原則上承認各省(區、市)招生考試機構符合國家規定的政策性加分,但最高加分不得超過20分。對於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我校承認加分投檔成績,並按投檔成績分配專業。但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於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第十九條 對於有特殊要求的專業,只錄取報考該專業的考生(即「不報不調」),包括:會計學(ACCA)、工科試驗班(錢學森班Q)、工科試驗班(越傑計劃Q)、人工智慧、醫學試驗班(侯宗濂班H)、理科試驗班(數學H、物理H、計算機H、化學生物H)、醫學試驗班(護理)。

在提檔范圍內,當理工類各專業已錄滿而醫學類專業未錄滿時,填報醫學類專業志願的考生將優先錄取到醫學類專業;若醫學類專業仍未錄滿,在服從調劑的考生中按照分數依次錄取。

第二十條 根據2020年江蘇省高考錄取方案,凡該省報考西安交通大學的考生,應達到以下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理工類考生,選測科目之一須為物理,且等級要求達到A以上(強基計劃考生等級達到B以上即可),其它科目等級要求達到B以上;文史類考生,選測科目之一須為歷史,且等級要求達到A以上(強基計劃考生等級達到B以上即可),其它科目等級要求達到B以上;其它類考生均按江蘇省規定的基本等級要求執行。在考生學業水平測試合格、投檔成績達到西安交通大學在江蘇省提檔分數線的前提下,以數學、語文、外語三門原始成績加附加分的總分排序確定錄取專業。當考生的分數相同時,則依次按數學、語文、外語分數排序。

第二十一條 根據2020年浙江省、山東省高考錄取方案,凡該省報考西安交通大學的考生,選考科目需符合我校在該省的專業選考科目要求;2020年實際招生專業以該省高考志願填報系統公布的為准。

第二十二條 根據2020年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海南省高考錄取方案,凡該省(直轄市)報考西安交通大學的考生,選考科目需符合我校在該省(直轄市)的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同一選考科目組內,按考生投檔成績和所填的專業志願,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當地專業計劃人數確定專業,各專業之間無分數級差。

第二十三條 錄取時,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將徵集志願;按照梯次志願投檔的批次,堅持優先錄取第一志願報考西安交通大學考生的原則,未完成的計劃將徵集志願。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充足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二十四條 對於獲得西安交通大學強基計劃錄取資格考生的錄取,按教育部及各省考試機構的規定執行。我校已為獲得強基計劃錄取資格的考生預留了相應的招生計劃,不佔用普通考生計劃。

第二十五條 對於獲得西安交通大學高校專項報考資格的考生,須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批次填報西安交通大學,我校將根據分省計劃數按高考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二十六條 對於獲得西安交通大學高水平藝術團優惠資格的考生,須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批次填報西安交通大學、填報的專業志願須為陽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網公示專業且專業服從調劑、高考成績符合《西安交通大學2020年高水平藝術團招生簡章》等規定者,在高考錄取時將享受相應的優惠政策。按教育部規定,我校已為獲得優惠資格的高水平藝術團考生預留了相應的招生計劃,不佔用普通考生計劃。

第二十七條 對於獲得西安交通大學高水平運動隊優惠資格的考生,須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批次填報西安交通大學、填報的專業志願須在陽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網公示專業范圍內且專業服從調劑、高考成績符合《西安交通大學2020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簡章》等規定者,在高考錄取時將享受相應的優惠政策。按教育部規定,我校已為獲得優惠資格的高水平運動隊考生預留了相應的招生計劃,不佔用普通考生計劃。

對於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高水平運動隊優惠條件所涉及的二本線以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高水平運動隊參考錄取的控制分數線為准;若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沒有劃定高水平運動隊參考錄取控制分數線,我校將根據教育部和該省有關規定確定該省文化課控制線並於錄取前在本科招生網上公布。

第二十八條 對於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美術統考合格的考生,學校將根據教育部的相關規定和《西安交通大學2020年環境設計專業招生簡章》的具體要求進行錄取。環境設計專業學生在校期間不允許轉專業。

對於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書法學統考合格的考生,學校將根據教育部的相關規定和《西安交通大學2020年書法學專業招生簡章》的具體要求實施錄取。我校不再組織書法學校考。書法學專業學生在校期間不允許轉專業。

第二十九條 西安交通大學作為承擔「國家專項計劃」的高校,招收貧困地區考生,國家專項計劃實行單獨志願、單獨批次、單獨劃線,原則上在當地一本線以上錄取。

第三十條 西安交通大學招收的定向就業本科生,一經錄取,考生本人及其監護人須與定向就業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書》。若在本科一批(不含一批單列)提檔線上不能完成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可在該提檔線下20分以內、一本線以上擇優錄取。若仍不能完成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則就地轉為非定向計劃執行。定向生在校期間不允許轉專業。

第三十一條 西安交通大學招收少數民族預科班,生源限定為當年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少數民族考生。重點招收邊遠農村、高寒地區、山區、牧區的考生,並適量招收散雜居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我校在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本科一批(不含一批單列)提檔分數線以下80分以內(最低不低於一本線)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新疆協作計劃在新疆一本線上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預科生預科培養期間不分專業,預科結束後按照《西安交通大學少數民族預科班管理辦法》選擇主修專業。預科階段培養地點在西安交通大學興慶校區。

第三十二條 西安交通大學招收內地西藏班、新疆班,生源限定在教育部規定的西藏、新疆籍高中應屆畢業生。

第三十三條 為了使志願學醫的考生明確學習志向,西安交通大學在陝西省、河南省、河北省、福建省等省份實行醫學類專業與其他類專業分學校代碼招生。

第三十四條 對於錄取在工科試驗班(錢學森班Q)和工科試驗班(越傑計劃Q)的學生,可按《西安交通大學本科生專業選擇及轉專業管理辦法》的補充文件《西安交通大學大類招生主修專業預選擇實施辦法(修訂版)》之規定,申請確定主修專業。

第三十五條 西安交通大學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對高考成績達到要求,肢體殘疾但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教育部頒發的體檢標準的考生,予以正常錄取。我校將對錄取的所有新生進行體檢,凡有弄虛作假和不符合教育部頒發的體檢標準的考生,一經核實,將取消其入學資格。詳見我校《2020年招生專業體檢標准》,請相關考生慎重填報。

第五章 收費標准和其他

第三十六條 我校按照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及陝西省物價部門規定標准收取住宿費和學費。每年住宿費1200元,各專業學費待定。其中,會計學(ACCA)專業新生入學還需一次性繳納3.9萬元的培訓費、資料費等費用,各類試驗班學生分流後按新專業年度學費標准收取學費。

第三十七條 學校設有獎學金、助學金、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學費減免、困難補助等完善的經濟資助體系,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

第三十八條 凡通過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學生,德智體考核合格,符合學校本科生培養方案和培養目標要求的,由學校統一頒發西安交通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可授予相應學位。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九條 西安交通大學依據教育部和學校有關規定,開展外語保送生、少年班、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強基計劃、高校專項計劃、環境設計和書法學等項目的招生工作,具體招生辦法參見各項目招生簡章。

第四十條 本章程中所涉及的加分和降分優惠錄取政策,均針對高考滿分為750分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對於滿分不等於750分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優惠政策中的加分和降分將按比例折算。

第四十一條 西安交通大學本科生教學以英語為第一外語。日、俄等小語種考生請謹慎填報。

第四十二條 本章程由西安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29-82668320

招生網址:http://zs.xjtu.e.cn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㈩ 陝西科技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特製定本章程,保證招生工作在公開、公平和公正的原則下順利進行。

第二條 學校名稱為陝西科技大學,簡稱「陝科大」;英文名稱為Shaanxi University of Science & Technology,簡稱「SUST」。學校是國家教育部批準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陝西省屬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國標代碼10708。

第三條 陝西科技大學簡介

陝西科技大學是一所以輕工為特色的多科性大學,是國家「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建設高校,是「十二五」期間陝西省重點建設的高水平大學,是陝西省「國內一流大學建設高校」。

學校創建於1958年,時名北京輕工業學院,是新中國第一所輕工高等學校;1970年遷至陝西咸陽,改名為西北輕工業學院;1978年被國務院確定為全國88所重點院校之一;2002年經教育部批准,更名為陝西科技大學;2006年學校主體東遷西安,位於西安市未央大學園區。

學校設有15個學院(部)。有博士後科研流動站3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4個、二級學科19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19個、二級學科88個,本科專業60個,涉及工學、理學、管理學、文學、經濟學、法學、醫學、藝術學、教育學等9大學科門類。有陝西省「國內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建設學科1個,省級優勢學科6個,國家級、省部級重點實驗室、重點研究基地和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40個,省級協同創新中心1個,省哲學社會科學特色建設學科1個,省級研究生聯合培養示範工作站6個,校級院士工作室6個。據ESI(Essential Science Indicators,基本科學指標資料庫)公布的數據,我校現有材料科學(2017年1月進入)、化學(2019年9月進入)2個學科位列ESI全球排名前1%,邁入國際一流學科行列。現有國家級、省級一流專業建設點18個,國家級特色專業建設點9個、省級特色專業建設點13個,陝西省名牌專業7個,中國工程教育認證專業10個。學校具有「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資格,入選教育部「卓越工程師計劃」試點高校,入選教育部「互聯網+中國製造2025」產教融合促進計劃試點院校和陝西省首批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範高校。

第四條 辦學地點:陝西省西安市未央大學園區 郵編:710021

第五條 辦學層次: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六條 頒發證書

1.普通本科

頒發學歷證書學校名稱:陝西科技大學。

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

2.中外合作辦學機構:陝西科技大學阿爾斯特學院

中方:陝西科技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

外方:University of Ulster,UK (英國阿爾斯特大學)相應的學士學位證書。Bachelor of Engineering in Mechanical and Manufacturing Engineering 機械及製造工程工學學士學位證書;Bachelor of Science in Computer Science 計算機科學理學學士學位證書;Bachelor of Science in Technology with Design技術與設計理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 陝西科技大學設立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全面領導學校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順利進行。

第八條 招生工作委員會下設招生工作組。招生工作組在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招生工作的具體組織和實施,完成學校年度招生任務。招生工作辦公室是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陝西科技大學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負責對學校的招生工作進行全面監督,保證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學校根據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本校人才培養及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省(區、市)生源情況和畢業生就業情況、區域協調發展及國家重點支持政策、歷年計劃安排等因素確定招生來源計劃,報教育部審批後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條 2020年面向全國31個省(區、市)本科招生,具體計劃詳見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不超過學校本科招生計劃1%的名額作為預留計劃,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一條 學校部分本科專業按大類招生,按大類招收的新生,入校後在完成大類基礎課程學習後,按專業分流辦法進入所包含的具體專業進行學習。學校按大類招生的有:數學類[含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化學類[含化學、應用化學];機械類[含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機械電子工程];材料類[含材料物理、材料化學、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與工程、納米材料與技術];能源動力類[含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能源與動力工程];電氣類[含智能製造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自動化];電子信息類[含電子信息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人工智慧];計算機類[含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網路工程、物聯網工程];化工與制葯類[化學工程與工藝、制葯工程];輕工類[含包裝工程、印刷工程];環境科學與工程類[含環境科學與工程、環境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類[含食品科學與工程、食品質量與安全、乳品工程、釀酒工程];物流管理與工程類[含物流工程、工業工程];設計學類[含動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學校貫徹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尊重考生志願、公平、公正、公開的錄取原則。

第十三條 專業確定原則(非藝術類)

1.非平行志願:以調檔考生投檔成績排序,按招生計劃數1:1劃定預錄取分數線。預錄取分數線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所報專業志願第一志願優先,第二志願及以後視為平行志願的原則安排專業,對預錄取分數線以上,因退檔而產生的專業缺額由預錄取分數線以下進檔考生從高分到低分遞補。考生總分相同時,依次按照語文、數學、文科綜合/理科綜合、外語的單科分數由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2.平行志願:按照進檔考生所報專業志願第一專業志願優先,第二專業志願及以後視為平行志願的原則安排專業。

3.考生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將考生調劑錄取到其他缺檔專業,否則作退檔處理。

4.江蘇省:要求學業水平測試等級為:選測達到BC以上,必測5合格。採用投檔分調取考生檔案,考生進檔後採用「先分數後等級」的原則排序確定考生專業,等級順序為A+A+、A+A、AA、A+B+、A+B、AB+、AB、B+B+、B+B、BB、A+C、AC、B+C、BC,考生投檔成績及等級相同時,則依次按數學、語文、外語分數排序,確定專業。

5.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專業志願清」錄取原則。

6.北京、上海、天津、浙江、山東、海南考生請按照本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專業選考科目要求進行志願填報。

浙江、山東:按照專業投檔規則進行錄取。

北京、上海、天津、海南:按照「院校專業組」投檔結果進行專業組內的專業錄取,第一專業志願優先,第二專業志願及以後視為平行志願的原則安排專業。

第十四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我校認可擬招生省份藝術類專業課省級統考(聯考)合格成績,具體計劃詳見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考生需省統考(聯考)專業課成績和高考文化課成績均達到所屬省份規定分數線,並符合藝術類專業錄取條件。

1.非陝西省生源

(1)平行志願

我校擬招生省份藝術類所在批次的志願設置若執行平行志願,則錄取原則按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門確定的排序規則,擇優錄取。

(2)非平行志願及一檔多投志願

首先錄取第一專業志願考生,第一專業志願不滿額時,再依次錄取第二專業及後續專業志願考生。錄取時以藝術類省級統考(聯考)專業課成績的60%與高考文化課成績的40%之和作為綜合分從高到底,擇優錄取,綜合分相同時,專業成績高者優先錄取;綜合分及專業成績都相同時按文化課成績及位次擇優錄取。

(3)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對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有特殊規定的,按照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並結合我校錄取原則,擇優錄取。江蘇省藝術類考生均按江蘇省規定的基本等級要求執行。上海和浙江考生藝術類選考科目不限。

2.陝西省生源

根據陝招辦〔2019〕25號文件精神,設計學類專業按省級統考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課成績及位次擇優錄取;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按高考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文化課成績位次相同時按專業課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3.在公布招生計劃未分科類(藝術不分文理)省份,錄取時文理科統一排隊,擇優錄取。

第十五條 陝西科技大學阿爾斯特學院是經教育部批准,由陝西科技大學和英國阿爾斯特大學聯合設立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招生的本科專業為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080202H)、工業設計(080205H)、計算機科學與技術(080901H)。由中外教師聯合執教,學制四年,靈活採取「4+0」、「3+1」或「2+2」的培養模式進行教學。學生可以在國內完成本科階段四年的學習,三分之一的課程由外籍教師講授;也可以自願選擇去英國阿爾斯特大學進行1至2年的課程學習。赴英學習的學生,在英期間按照英國阿爾斯特大學的標准繳納學費。通過以上三種模式完成全部四年學業且達到授位條件的學生可同時獲得陝西科技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以及英國阿爾斯特大學相應的學士學位證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只錄取填報有該類專業志願的考生。錄取的學生入校後不得轉入其它學院學習。

第十六條 根據各省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對於實行非平行志願的省份,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對於實行平行志願的省份,根據生源情況,與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門共同協商確定調檔比例。

第十七條 所有非外語專業的外語教學為英語,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謹慎填報。

第十八條 招生各專業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九條 學校首先錄取第一學校志願的考生,在第一學校志願不滿的情況下,錄取非第一學校志願的考生。

第二十條 學校承認各省(區、市)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

第二十一條 考生在報考本校時應根據自身健康狀況並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要求慎重填報專業志願。錄取後經學校體檢復查不合格者或體檢結果弄虛作假者取消考生錄取資格。

第二十二條 新生入學後將進行資格復查,對弄虛作假、冒名頂替、違規入學等者取消其錄取資格。

第五章 收費標准

第二十三條 我校嚴格按陝西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有關文件精神確定收費標准。

1.本科學費標准:

市場營銷、會計學、人力資源管理、行政管理專業3500元/人·年;其他理工外語類專業為4500元/人·年。

設計學類(含動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9000元/人·年;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專業11000元/人·年。

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080202H)、工業設計(080205H)、計算機科學與技術(080901H)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在國內學習期間60000元/人·年。

2.住宿費標准:

1000~1200元/人·年,學生宿舍內有暖氣、網路等生活設施。

以上收費標准僅供參考,如有變動,以物價部門的最新批復為准。

第六章 獎、貸學金及困難學生資助措施

第二十四條 學校設立了多項獎學金。除國家獎學金(每學年8000元/人),國家勵志獎學金(每學年5000元/人),國家助學金(每學年一等3800元/人,二等2800元/人)及學校設立的獎學金外,還有周廉獎學金、貴州茅台獎學金、博世助學金、金石獎學金、順豐獎學金、中國皮革協會獎學金、華貿皮革企業獎助學金、隆豐獎學金、亞馬遜化工獎學金、鍾香駒教授獎學基金、維美德獎學金、斯道拉恩索企業獎學金、芬歐匯川教育基金、中達化工優秀學生幹部獎學金、方舟科技創新獎學金、仁恆醫葯獎學金等20多項獎學金和助學金。

第二十五條 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學校通過國家獎助學金、社會捐資獎助學金、勤工助學、生源地助學貸款等多種途徑進行資助。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公布後,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調整,學校將制定相應錄取政策,並另行公布。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由陝西科技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地址:陝西省西安市未央大學園區 郵編:710021

咨詢電話:029-86168100 86168101

學校網址:http://www.sust.e.cn

本科招生信息網:https://bkzs.sust.e.cn

微信公眾賬號:陝西科技大學本科招生

陝西科技大學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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