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中師范大學本科生院網站
① 華中師范大學是211大學還是985大學
華中師范大學既是211大學,也是985大學。
華中師范大學(Central China Normal University)簡稱「華中師大」或「華大」,位於湖北省會武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重點綜合性師范大學,國家「211工程」、「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台」重點建設院校,國家首批「雙一流」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
入選國家「2011計劃」、「111計劃」、「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教育部來華留學示範基地」,是中日人文交流大學聯盟高校。
武漢七校聯合辦學成員,全國首批具有博士、碩士學位授予權的單位,國家師范生免費教育試點高校,中國政府獎學金來華留學生接收院校,國家培養中、高等學校師資和其他高級專門人才的重要基地。
學校是在1903年創辦的文華書院大學部(始於1871年美國聖公會創辦的文華書院,1924年改名為華中大學)、1912年創辦的中華大學、1949年創辦的中原大學教育學院的基礎上。
1951年組建公立華中大學,1952年改制為華中高等師范學校,1953年定名為華中師范學院,1985年更名為華中師范大學,並由鄧小平同志親筆題寫校名。

(1)華中師范大學本科生院網站擴展閱讀:
一、相關歷史沿革:
1981年,學校被國務院批准為全國首批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單位。
1985年,學校更名為華中師范大學,並由中原大學創始人之一鄧小平同志題寫了校名。
1993年,江澤民同志為學校九十周年校慶題詞:「發展師范教育事業,提高民族文化素質」。
2005年,進入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名單。
2009年,成立研究生院(籌),經過兩年多的籌建工作,2011年11月25日正式成立研究生院。
2014年9月13日,華中師范大學與教育部所屬的人民教育出版社簽署戰略合作協議。
2017年6月22日,華中師范大學亞洲研究院成立,日本籍歷史學家、漢學家、美國人文與科學院外籍院士濱下武志擔任首任院長。
2017年9月,華中師范大學入選國家「雙一流」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名單。9月29日,參與發起成立中日人文交流大學聯盟。
2018年9月19日,華中師范大學-騰訊戰略合作協議簽署暨網路素養與行為研究中心揭牌儀式在學校成功舉行。
9月21日,中國首個核科學計算中心在華中師范大學正式揭牌,該中心入選了當年6月份發布的全球最快的計算機排名(Top500)和全球最節能的超算機群(TopGreen500)。
10月,華中師范大學全面啟動新一輪機構改革工作,其中具有標志性的是組建本科生院,切實提高本科教育質量。
二、師資力量:
截至2017年6月,學校現有教職工3800餘人,專任教師1966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293人,博士生導師397人,專兼職院士、人文社會科學資深教授、「長江學者」特聘教授、
「國家教學名師」、「千人計劃」入選者、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等各類國家級人才40人。擁有國家級教學團隊6個。
華中師范大學是國家首批批準的具有博士、碩士學位授予權的單位之一,有權自行評審和授予教授、副教授職稱和博士生導師資格。
② 華中師范大學網站上可以查到學生學籍嗎不行的話,怎麼查自己的學籍呢
不能查! 學校網站是對外的。內部資料不會放到網站上的
如果要差自己的 去www.chis.com.cn上面去查詢
或者本校教務處
③ 華中師范大學文學院本科生開設了什麼課程
1、文學院現下設兩個系:中文系、語言學系;五個本科專業:漢語言文學(免費師范)專業、漢語言文學基地班、戲劇影視文學專業、漢語言專業、漢語國際教育專業。
每個專業開設的課程不一樣。
2、
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
大學英語讀寫譯1
大學英語視聽說1
大學體育1
大學體育2
大學英語讀寫譯2
大學英語視聽說2
大學英語讀寫譯3
大學英語視聽說3
大學體育3
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
大學體育4
大學英語讀寫譯4
大學英語視聽說4
中國近現代史綱要
毛澤東思想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概論
信息應用能力
模塊1:數學與自然科學
模塊2:哲學與社會科學
模塊3:人文與藝術
寫作
文學文本解讀
現代漢語(1)
中國古代文學(1)
中國古代文學(2)
現代漢語(2)
中國古代文學(3)
古代漢語(1)
中國古代文學(4)
語言學概論
古代漢語(2)
外國文學(1)
中國現代文學(1)
文學理論(1)
文學理論(2)
中國現代文學(2)
中國當代文學(1)
外國文學(2)
中國當代文學(2)
外國文學(3)
文學批評
外國文學(4)
心理學基礎
教育學基礎
現代教育技術應用
語文教學設計
語文課標與教材研究
語文教學技能訓練
教師職業發展與心理健康
教育哲學
課程設計與評價
有效教學
德育與班級管理
校本課程開發
教育調查與統計
教育研究方法
中國教育名家思想
教師專業發展
教學案例賞析
兒童發展
中學生心理輔導
教育科研方法基礎
外國教育名家思想
家庭教育
教育法學
中學綜合實踐活動
信息技術與課程整實踐
現代遠程教育概論
教學系統設計案例研析
教育技術研究方法
科研方法訓練與論文寫作
中國古代詩歌研究
中國古代小說研究
中國現代文學經典研究
中國當代文學經典研究
西方語言學史
文字學
現代漢語語法研究
現代漢語語匯研究
馬列文論
古代文論
美國文學專題研究
民間文學
影視藝術研究
母語教育國際比較
文獻學
中國古代散文研究
中國古代戲劇研究
中國當代文學思潮研究
中國話劇專題研究
中學語文名篇選講
歐洲文學專題研究
訓詁學
古代漢語修辭研究
現代漢語修辭研究
西方文論
文學理論與批評專題研究
比較文學
民俗學
對外漢語教學法
美學
應用寫作
中學語文教改研究
亞非文學專題研究
台港文學研究
大學書法
④ 華中師范大學轉專業
華中師范大學大一可以轉專業。
轉專業每學年辦理一次,辦理時間為每學年第
一個學期結束前二個月。學生可以在大學一、二年級上學期提出
轉專業申請。公費師范生轉入非師范專業只在大一上學期進行。
轉專業申請基本條件如下:
一、思想品德優良,在校期間未受任何處分;
二、對擬轉入專業有一定的特長和志趣;
三、學習刻苦,學習成績良好;
四、患有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隱瞞病史入學者),經學校醫院或學校指定醫院檢查證明確屬不宜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
在其他專業學習者;
五、符合教育部文件的其它轉專業規定。

注意事項:
在每學年第一個學期結束前二個月,符合轉專業條件的學生可按本科生院(黨委學生工作部(人武部))通知公布的方式報名。各學院原則上不得限制符合條件的學生報名。
本科生院(黨委學生工作部(人武部))會同學院等對報名學生進行
資格審核並公布通過資格審核學生名單,通過資格審核的學生參
加相應專業的考核。
轉專業考核一般安排若干門課程的考核(具體課程由學院確定,學校統一公布)。擬轉入理科類、經濟類、管理
類專業者需參加高等數學考試,擬轉入其他專業者由該專業所在
學院確定考試課程和考核方式。各專業考核方案由所在學院制定並報本科生院(黨委學生工作部(人武部))統一公布。
以上內容參考 華中師范大學官網-《華中師范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學生學籍管理細
⑤ 華中師范大學教育學研究生錄取情況
華師教育學院錄取是很少刷人的,基本上你上了國家錄取分數線,就會被錄取的;而且對於內大專生應該沒有容什麼限制的,基本上華師教育學院這幾年的研究生來源都是下面的二三本學校的學生,自己院里的本科生基本是往外校考的。。。
⑥ 華中師范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華中師范大學章程》等相關法律和規定,為更好地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規范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簡稱「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我校的校名為華中師范大學,英文為CentralChinaNormalUniversity。注冊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珞喻路152號,郵政編碼:430079。上級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辦學層次及類型:公辦本科,全日制、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
第三條頒發證書: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華中師范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我校本科招生的主要類別為:普通高考(含藝術和體育類)、高校專項計劃、保送生、高水平運動隊、運動訓練、華僑、港澳台地區學生、少數民族預科、內地西藏班和內地新疆高中班等。
第五條我校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並接受紀委、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學校招生委員會是我校各類學生招生工作的最高組織機構,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和各省(區、市)關於高校各類學生招生的法規、政策及會議精神;研究討論、部署學校年度各類招生計劃和招生考試工作方案;審核學校各類學生招生管理制度;指導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開展工作;檢查督促學校招生工作小組計劃執行與工作落實情況。下設的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負責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日常議事機構。
第七條學校招生與就業工作處負責本科招生工作,其主要職責是:1.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和有關省級招委會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2.根據國家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編制並報送本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3.擬定本校招生章程;4.組織開展招生宣傳工作;5.組織實施本校招生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本校招生工作中的有關問題;6.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復查;7.組織本校特殊類型招生考試工作,並對考試安全負責,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對違規考生進行認定、處理,並將違規事實處理結果報生源所在省級招辦;8.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9.支持有關招生管理部門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10.完成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八條學校紀委監察部門負責對學校招生過程進行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我校根據國家宏觀政策導向、各省(區、市)考生數量和生源質量、經濟社會發展需求趨勢、畢業生就業質量狀況等因素綜合考慮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第十條我校本科招生分省分專業計劃、選考科目和各專業相關報考要求,由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向社會發布。
第十一條我校根據在各省(區、市)的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對於實行非平行志願的批次一般不超過在各省公布計劃的120%。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一般不超過在各省公布計劃的105%。
第十二條我校預留少量計劃,用於調節各省(區、市)統考上線生源不平衡及解決同分考生的錄取矛盾問題。預留計劃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提前向社會公布。預留計劃使用時,堅持質量優先、公開透明的原則。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投檔時,對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我校認可考生具備的所有加分項目中最高一項加分,且最高不超過20分。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於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第十四條對於符合我校錄取要求的考生,我校以考生投檔成績為基準,按照專業志願分數級差的方式進行錄取,第一專業志願與第二專業志願級差為1分,第二專業志願與第三專業志願級差為1分,後續專業志願無級差。同一專業錄取時,若考生等效基準分(投檔分減去專業級差後的分數)相同,按相關科目排隊擇優錄取,其中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文綜、語文、數學、外語;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理綜、數學、語文、外語;綜合改革省(市、區)(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山東省、海南省)考生依次按文化總分、語文數學總分、語文單科成績、[1]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選考科目中最高科成績、選考科目中次高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若單科成績完全相同,我校將使用預留計劃錄取。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的考生,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將調劑到其他專業;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又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十五條對高考錄取有特殊規定的省(市、區),其錄取原則作如下說明:我校在江蘇省招生要求考生選測科目等級為A、B,高校專項計[2]劃合格考生等級要求為2B及以上,必測及技術科目合格,高水平運動隊考生的選測科目等級要求須符合江蘇省投檔要求。江蘇省考生專業安排原則為「先分數後等級」,總分相同時,依次按照選測科目等級、語文、數學、外語確定優先錄取順序。
綜合改革省(市、區)(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山東省、海南省)考生須符合所填報專業志願的高考選考科目要求,志願規則遵循生源屬地化原則,執行所在省(區、市)的相關政策。
對於內蒙古自治區考生,我校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願考生,按照投檔成績擇優錄取。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徵集志願。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徵集志願。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七條特殊類型招生錄取辦法,按照教育部等國家相關部門的規定及我校制訂的具體招生辦法執行。
第十八條我校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第十九條新生入校後,我校統一進行新生復查工作。凡復查不合格的新生,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條我校按照國家規定和湖北省物價局核准標准確定學費和住宿費標准。其中,學費標准:全日制普通本科學生中,公費師范生不收取學費,其他專業學生實行本科學分制收費管理,學分制學費由專業學費和課程學分學費兩部分組成,具體標准以物價局審批為准。學生正常完成學業所繳納的學分學費與專業學費之和不超過原來物價部門規定的學年制學費總額,原來物價部門規定的我校學年制學費總額,大部分本科專業學年制學費為4500-5850元/人/年,藝術類、運動訓練專業學年制學費為9000元/人/年,我校將根據住宿條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標準的住宿費用,一般為800-1500元/人/年。
第二十一條我校已基本形成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校內獎助學金、社會獎助學金、新生綠色通道、勤工助學、學費減免和大病醫療救助等,集獎、助、貸、勤、免、補於一體的多元化資助體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面達到100%,可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考生完成學業。
第二十二條我校陽光招生熱線:027-67862239,信息公開平台網址為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通過我校陽光招生信息平台向社會發布,對於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為准。
第二十四條我校不委託任何組織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組織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由華中師范大學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3]或其授權單位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我校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更,以變更後的規定為准。
更多報考疑問歡迎進入院校官方招生咨詢平台提問:https://answer.eol.cn/question/index?id=979&source=_
⑦ 華中師范大學各個校區現在都有什麼專業啊本科生和研究生在一起么
華師的專業挺多的,你自己去官網看吧,本科生不是跟研究生在一起的,學校分東區和西區,研究生有獨立的研究生院,希望能幫到你
⑧ 華中師范大學能不能招自考生
這個問法有點問題,華師自考肯定有,一種是長線(社會自考),一種是短線(自考助學回班),你說的答到底是哪一個?
就我所知道的,長線自考肯定有的,短線自考(自考助學班)只有澳新學院作為主辦院校存在了!
在今年的「湖北招生考試雜志」第7期 或者 考試院網站上不都有今年能夠舉辦全日制助學班的35所學校的公示嗎,那上面有澳新,一查就知道是不是真的了!
另外,好像澳新還有個名字吧,什麼「高等自學考試學習服務中心」吧,聽說是考試院自考辦扶持的一個官方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