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本科免考科目申請流程
『壹』 廣東自考考生如何申請免考(步驟、程序) 呢
自考免考,指的就是有一些考試科目可以申請不用考試,直接通過。當然,申請免考科目是有前提條件的,我們要有一些資格證書或前置學歷,可以替代自考科目成績。
免考規則:
1.報考自考本科時可申請免考其專科與所報本科中學分、課程名、代碼完全相同的課程。
2.專科以上畢業生報考自考本科,或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報考自考本科時,可申請免考課程中已經學過並且考試通過的課程,和要求相同或較低的課程。
3.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報考自考本科時,可免考專、本科原專業基礎知識所組成的課程。
4.獲得有關證書的可免考相應課程。比如獲得國家英語等級考試的PETS-3級筆試合格成績可免考《英語(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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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考辦理步驟如下:
考生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在頁面找到免考板塊,按照流程在網上申請免考。
在當地考辦規定時間內,根據相關指引向當地自考辦提交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原學歷畢業證或或肄業證、成績單證件。
申請證書免考的考生還要另外提供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系統自動查驗屬實的除外)。
考生提交完相關材料之後,縣區自考辦會收集材料,進行初審通過後,列印相關《辦理免考手續憑證》,然後向上集中報給省考辦審理,省考辦審核後,相應審查結果會公布在自考系統。
考生可以登錄系統進行查詢(外省考取的CET證書,考生申請免考的,視實際查驗證書所需時間順延)。
『貳』 自考免考的條件是什麼啊
1、原畢業學校或自學考試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當年普通高校的應屆本科或專科畢業生(最後一學年)可提供學校教務處證明(原件一份)。 3、原畢業學校的學籍卡復印件一份,並加蓋學校教務處公章(紅印);或者將本人人事檔案中的學籍卡復印一份,並加蓋本人人事關系主管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的公章(紅印)。 4、學籍卡應含有每學期所學的課程、學分、學時、考試類型、考試成績等內容。學籍卡上如有更改記錄,應由原畢業學校教務處在復印件上更正之處加蓋公章(紅印),並由經辦人簽名。 5、自學考試畢業生只需提供本人《畢業生登記表》中成績欄部分的復印件一份即可。 統招生可免考已合格的同名課程 如果您是各類高校學生報考自學考試,可以適當免考學分相同、課程名稱相同的自考科目。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等學校的研究生、本科和專科畢業生以及自學考試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第二專業,均可按規定免考已學過且考試成績合格的部分課程。 報考同一學歷層次第二專業的免考 專科以上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專科(段)專業,或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本科(段)專業,可免考已學過且考試成績合格的名稱和要求相同(或較低)的課程。其中非自學考試畢業生報考相近專業的,免考課程不超過一半。 報考高一學歷層次專業的免考 專科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本科(段)專業(即專升本),可免考已學過且成績合格的公共政治課(同類課程可互相代替,如《中國革命史》可代替《毛澤東思想概論》)。其中自學考試專科畢業生還可以免考本、專科段)中課程代號完全相同的課程。 部分專業畢業生可免考課程 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本科(段)或專科(段)專業,可免考本、專科(段)中以原學專業基礎知識所組成的課程,如數學專業畢業生可免考「高等數學」 、「線性代表」等數學類課程。 英語專業畢業生可免考非英語類專業的公共英語等課程;物理專業畢業生可免考「物理」或「普通物理」等課程;計算機類專業畢業生可免考非計算機類專業的「計算機應用基礎」、「管理系統中計算機應用」、「計算機軟體基礎」等課程。中文類專業畢業生可免考中文類專業的「大學語文」「應用文寫作」等中文類課程等等。 獲得有關證書者可免考如下相應課程 1、獲得全國公共英語等級考試三級及以上證書(或筆試部分成績合格),或大學英語四級及以上證書者,可免考非英語類專業本、專科(段)中的公共英語課程。 2、獲得全國公共英語等級考試二級及以上證書(或筆試部分成績合格)者,可免考非英語類專業專科(段)中的公共英語課程。 3、獲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一級(含一級B)及以上證書者,或獲得全國NIT 《計算機操作基礎(WINDOSW95)》模塊及其他任一模塊者(共兩個模塊),可免考非計算機類專業的本、專科(段)中的 計算機應用基礎 課程。 4、獲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二級以上證書者,或獲得全國NIT 《管理系統中信息技術的應用》模塊證書者可免考非計算機類專業的 管理系統中計算機應用 等課程。 5、獲得全國NIT 《計算機操作基礎win-dows95)》和《文字處理(word97)》兩個模塊證書者可免考計算機信息管理專業(專科段)的 計算機應用技術 課程。 6、經勞動行政部門考核獲得中級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者,可免考農村自考實驗區中相應專業的綜合實踐技術能考核。 7、2005年下半年起大學英語四級六級成績不再免考自考本科《英語二》課程。 免考手續的辦理流程 免考手續考生在報名其間向市自考辦提出申請,並附有關證明材料(准考證、畢業證原件、原畢業專業學習成績或加蓋當地人事部門印章的復印件)。 市自考辦審核後,將有關證明材料、免考考生信息資料庫報省自考辦審批。課程免考批准後,有關證明材料退還本人,省自考辦列印《免考課程合格證》發給考生。請參考自考365總結的各省免考規定。 具體轉考免考手續,各個省市略有不同,最好是致電當地所在自學考試辦公室咨詢。
『叄』 自考要怎麼申請免考你有什麼看法
申請免考需要符合相關資格,同時也需要走申請流程。在符合了相關流程之後,考生就可以實行相關科目的免考。
隨著現代社會的不斷發展,很多人越來越重視自己的學歷問題。因為有些人的第一學歷並不好,第一學歷影響到了很多人的職場發展和落戶問題,所以很多人會通過自考的方式來提高自己的學歷。與此同時,如果考生本身具有相關科目的專業成績,考生可以申請免考,我會通過以下幾點來講述免考的申請方法和注意事項。
一、自考生需要滿足相關的免考要求。
不同地方和不同專業的免考要求各不相同,在考生報考了相關專業之後,考生需要根據相關專業以及相關地區的聯考要求來匹配自己的實際資格。我隨便舉個例子,如果考生本身已經擁有了英語4級考試的成績,考生就可以申請英語1或英語2的免考,其他科目同理。
『肆』 怎樣申請自學考試免考
考生申請課程免考,應提供畢業證書、原所學課程名稱和成績等證明材料的正本,並到當地自考辦辦理手續,經查驗核准後報省自考委審核批准。凡有偽造或提供假證明者,一經查出即取消其考試資格和已取得的自學考試課程合格成績,並通知其單位。
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等學校及自學考試專科以上(含專科)的畢業生及肄業生、退學生,可免考有效期課程名稱相同、學分等於或低於原所學課程的課程。

(4)自考本科免考科目申請流程擴展閱讀:
自學考試各專業課程一般分為公共課、專業基礎課、專業課和選修課。獨立本科段專業的理論考試課程門數不少於10門,總學分不低於70學分(不包括畢業論文、畢業設計的學分數)。
對統考專業而言,一般情況下,自學考試公共課每年至少安排兩次,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每年至少安排一次。
考生的學習方式可根據自身情況自主決定,可以完全自學,也可以選擇參加社會助學,接受指導和幫助。
助學的方式主要有:全日制助學班、短期的業余助學班、廣播電視教學、互聯網授課答疑、提供音像文字等多媒體輔導資料等。
自學考試的畢業證書由各省考委頒發,主考院校副署。為體現國家考試的嚴肅性、權威性,自2003年起,自學考試的畢業證書由全國考委統一製作。
『伍』 自考免考如何申請
提交材料
1、原畢業學校或自學考試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當年普通高校的應屆本科或專科畢業生(最後一學年)可提供學校教務處證明(原件一份)。
3、原畢業學校的學籍卡復印件一份,並加蓋學校教務處公章(紅印);或者將本人人事檔案中的學籍卡復印一份,並加蓋本人人事關系主管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的公章(紅印)。
4、學籍卡應含有每學期所學的課程、學分、學時、考試類型、考試成績等內容。學籍卡上如有更改記錄,應由原畢業學校教務處在復印件上更正之處加蓋公章(紅印),並由經辦人簽名。
5、自學考試畢業生只需提供本人《畢業生登記表》中成績欄部分的復印件一份即可。
註:由於各地自考政策不同,提交材料有略有不同,考生可以事先咨詢當地自考辦。
免考手續
1、考生登錄系統,通過考籍和轉免考管理模塊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請後,向縣(區)考辦提交准考證、身份證、畢業證書和完整成績表的原件及復印件。如成績表須從原畢業學校復印,須由原畢業學校教務處在復印件上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
2、縣(區)考辦收集考生材料,列印《辦理免考手續憑證》交考生,然後將考生材料統一集中報市考辦。
3、市考辦驗核考生材料後,在復印件上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原件交縣(區)考辦退回考生;列印《免考審核表》與復印件材料一並上報省考辦。
4、省考辦審核後,考生通過系統查詢審核結果。
5、考生如辦理免考的課程與原已有成績的課程存在課程頂替關系,則無需辦理免考手續。
『陸』 自考免考科目辦理
考生如何辦理自學考試課程免考手續
國家承認的屬國民教育系列的各類學校畢業的研究生、本科生、專科生,以及獲得國家級「等級考試證書」的考生,可免考部分課程,免考的課程門數不得超過現行所學專業考試計劃規定課程門數的一半。
註:申請上半年畢業的考生,必須在5月1日前辦理合並准考證號、轉考、免考、考籍數據更正手續;申請下半年畢業的考生,必須在11月1日前辦理合並准考證號、轉考、免考、考籍數據更正手續。逾期辦理者,不能申請本次畢業。
申請免考方式:
(1)考生登錄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網站進行免考申請。按要求認真填寫用於免考的證書和免考課程等信息,若上述信息填寫有誤將直接影響免考結果。
(2)申請免考的考生必須本人前往報名點提交免考材料、繳費,不得委託他人代辦。
(3)考生付費後的免考信息,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允許私自對其修改。
省自考辦在每年5月下旬、11月下旬公布當次免考審批結果。
考生如有異議,可在免考審批結果公布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到所在市自考辦提出「免考復核申請」,逾期不予受理。復核結果由市自考辦及時通知考生。
考生應在每年6月上旬起半年內, 12月上旬起半年內,到報名點領取本次免考課程的《課程合格證書》,過期報名點不再保留。考生應妥善保管《課程合格證書》。
『柒』 如何申請自學考試中的某些科目的免考
一、申請免考英語(一)的考生可在已開考的自學考試系列的任何專業中選考不低於7學分的若干課程。
二、申請免考英語(二)的考生,年齡暫不作限制;可在已開考的其它基礎科段起點的課程中自行選擇不低於14學分的若干課程,既可以選考本專業原定的免考英語(二)加考課程(詳見下表),也可以選考基礎科段及本科段或獨立本科段的課程,但不能參加專科段或獨立本科段加考課程的考試。凡選考課程不低於14學分的即可頂替英語(二)課程,不必再辦理免考手續。畢業時不授予學士學位。
三、已申請准予免考的課程不能再用作申請免考英語(一)、英語(二)課程。凡已獲得自學考試專科或本科畢業的,其已修過的成績不能再用來申請免考英語(一)、英語(二)課程。此外,凡國民教育系列專科或本科畢業生,其已修過的成績(英語課程除外)也不能用來申請免考英語(一)、英語(二)課程。
補充說明:
一、可以跨專業挑選課程,但同一課程不得重復使用。
二、本科段專業對應的是基礎科段的專業,如「漢語言文學」本科段對應的是「漢語言文學」基礎科段;其要求及課程設置相當於國民教育系列的本科及專科,其本科段的加考課對應的也是基礎科段的課程。而獨立本科段對應的是專科段的專業,如「計算機及應用」獨立本科段對應的是「計算機及應用」專科段;其獨立本科段的加考課對應的也是專科段的課程,因此,才有上文「不能參加專科段或獨立本科段加考課程的考試」這一說法。
三、以前實行的英語(二)免考政策,除年齡不再作限制外,其他要求不變。詳情請見下表。
四、如果某一課程既隸屬於專科段又隸屬於本科段,則以本科段為准。換言之,只要出現在本科段或獨立本科段(非加考課程)的課程,無論是公共課或專業課,都可以作為選擇的對象。
五、根據省教育廳《關於福建省實施新一輪中小學教師全員培訓的意見》(閩教師[2005]19號文)的精神,中小學教師參加下列專業自考的,可直接報考,不必再加考其它課程。已考過的加考課程,如符合上文規定的,則可以用來頂替英語(二)。
『捌』 自考如何申請免考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本科畢業生,可申請免考與已取得合格成績的課程代碼相同的課程,但不可免考頂替後的課程。其中非自學考試畢業生報考相近專業的,免考課程不超過一半。
專科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本科(段)專業(即專升本),可以免考專科和本科中課程名稱、代碼、學分完全相同的課程。
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本科(段)或專科(段)專業,可免考本、專科(段)中以原學專業基礎知識所組成的課程,如數學專業畢業生,可免考《高等數學(一)》或《線性代數(經管類)》、《概率論與數理統計(經管類)》或《高等數學(工專)》或《高等數學(工本)》;
中文專業畢業生,可免考《大學語文》;物理專業畢業生,可免考《物理(工)》;計算機專業畢業生,可免考《計算機應用基礎》;英語專業畢業生,可免考《英語(一)》或《英語(二)》等。
辦理流程:
(1)考生登錄系統,通過考籍和轉免考管理模塊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請後,向縣(區)考辦提交准考證、身份證、畢業證書和完整成績表的原件及復印件。如成績表須從原畢業學校復印,須由原畢業學校教務處在復印件上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
(2)縣(區)考辦收集考生材料,列印《辦理免考手續憑證》交考生,然後將考生材料統一集中報市考辦。
(3)市考辦驗核考生材料後,在復印件上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原件交縣(區)考辦退回考生;列印《免考審核表》與復印件材料一並上報省考辦。
(4)省考辦審核後,考生通過系統查詢審核結果。
(5)考生如辦理免考的課程與原已有成績的課程存在課程頂替關系,則無需辦理免考手續。

(8)自考本科免考科目申請流程擴展閱讀
證書免考:
1、考生取得國家英語等級考試的PETS—3級筆試合格成績可免考《英語(二)》;請考生以當地考辦發布的免考通知為依據辦理免考。
2、取得PETS—2級以上筆試合格成績可免考《英語(一)》。有關專業課的免考按各專業考試計劃規定執行。
3、獲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一級(含一級B)及以上證書者,或獲得全國NIT《計算機操作基礎(WINDOSW95)》模塊及其他任一模塊者(共兩個模塊),可免考非計算機類專業的本、專科(段)中的《計算機應用基礎》課程。
4、獲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二級以上證書者,或獲得全國NIT《管理系統中信息技術的應用》模塊證書者可免考非計算機類專業的《管理系統中計算機應用》等課程。
5、獲得全國NIT《計算機操作基礎win-dows95)》和《文字處理(word97)》兩個模塊證書者可免考計算機信息管理專業(專科段)的《計算機應用技術》課程。
6、經勞動行政部門考核獲得中級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者,可免考農村自考實驗區中相應專業的綜合實踐技術能考核。
7、2005年下半年起大學英語四級六級成績不再免考自考本科《英語(二)》課程,取得大學英語四級成績在個別省市也可以免考《英語(一)》或《英語(二)》,如上海、山東、浙江等地區,詳細情況請咨詢各地考辦。
『玖』 自考本科免考科目申請程序
申請免考需要准備的材料(各地不同僅供參考)
要求免考部分課程的考生,應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向所在的市、縣(區)自學考試辦公室(以下簡稱考辦)提出申請,填寫《課程免考申請表》一份,並提供下列材料。
1、原畢業學校或自學考試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當年普通高校的應屆本科或專科畢業生(最後一學年)可提供學校教務處證明(原件一份)。
3、原畢業學校的學籍卡復印件一份,並加蓋學校教務處公章(紅印);或者將本人人事檔案中的學籍卡復印一份,並加蓋本人人事關系主管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的公章(紅印)。
4、學籍卡應含有每學期所學的課程、學分、學時、考試類型、考試成績等內容。學籍卡上如有更改記錄,應由原畢業學校教務處在復印件上更正之處加蓋公章(紅印),並由經辦人簽名。
5、自學考試畢業生只需提供本人《畢業生登記表》中成績欄部分的復印件一份即可。
『拾』 自學考試課程免考科目及如何辦理免考手續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本科畢業生,可申請免考與已取得合格成績的課程代碼相同的課程,但不可免考頂替後的課程。其中非自學考試畢業生報考相近專業的,免考課程不超過一半。
專科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本科(段)專業(即專升本),可以免考專科和本科中課程名稱、代碼、學分完全相同的課程。
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本科(段)或專科(段)專業,可免考本、專科(段)中以原學專業基礎知識所組成的課程,如數學專業畢業生,可免考《高等數學(一)》或《線性代數(經管類)》、《概率論與數理統計(經管類)》或《高等數學(工專)》或《高等數學(工本)》;
中文專業畢業生,可免考《大學語文》;物理專業畢業生,可免考《物理(工)》;計算機專業畢業生,可免考《計算機應用基礎》;英語專業畢業生,可免考《英語(一)》或《英語(二)》等。
辦理流程:
(1)考生登錄系統,通過考籍和轉免考管理模塊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請後,向縣(區)考辦提交准考證、身份證、畢業證書和完整成績表的原件及復印件。如成績表須從原畢業學校復印,須由原畢業學校教務處在復印件上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
(2)縣(區)考辦收集考生材料,列印《辦理免考手續憑證》交考生,然後將考生材料統一集中報市考辦。
(3)市考辦驗核考生材料後,在復印件上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原件交縣(區)考辦退回考生;列印《免考審核表》與復印件材料一並上報省考辦。
(4)省考辦審核後,考生通過系統查詢審核結果。
(5)考生如辦理免考的課程與原已有成績的課程存在課程頂替關系,則無需辦理免考手續。

(10)自考本科免考科目申請流程擴展閱讀
證書免考:
1、考生取得國家英語等級考試的PETS—3級筆試合格成績可免考《英語(二)》;請考生以當地考辦發布的免考通知為依據辦理免考。
2、取得PETS—2級以上筆試合格成績可免考《英語(一)》。有關專業課的免考按各專業考試計劃規定執行。
3、獲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一級(含一級B)及以上證書者,或獲得全國NIT《計算機操作基礎(WINDOSW95)》模塊及其他任一模塊者(共兩個模塊),可免考非計算機類專業的本、專科(段)中的《計算機應用基礎》課程。
4、獲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二級以上證書者,或獲得全國NIT《管理系統中信息技術的應用》模塊證書者可免考非計算機類專業的《管理系統中計算機應用》等課程。
5、獲得全國NIT《計算機操作基礎win-dows95)》和《文字處理(word97)》兩個模塊證書者可免考計算機信息管理專業(專科段)的《計算機應用技術》課程。
6、經勞動行政部門考核獲得中級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者,可免考農村自考實驗區中相應專業的綜合實踐技術能考核。
7、2005年下半年起大學英語四級六級成績不再免考自考本科《英語(二)》課程,取得大學英語四級成績在個別省市也可以免考《英語(一)》或《英語(二)》,如上海、山東、浙江等地區,詳細情況請咨詢各地考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