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師范大學本科畢業論文
1. 貴州師范大學的雙學位和第二學士學位是怎麼一回事
你好,首先告訴你雙學位和第二雙學士是兩個概念。
雙學位(輔修學位)
雙學位是在本科學習階段,學習本專業的同時,學習了另一學科專業的學位課程,達到要求者可同時獲得另外一個學科的學士學位。雙學位教育(主輔修制)屬於本科教育的范疇。是為了充分發揮綜合性大學學科優勢,探索跨學科組織教學模式,促進復合型人才培養的一項教學改革措施。雙學位教育的培養模式是:本科學生在學有餘力情況下,在主修一個本科專業之外,跨學科門類(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輔修另外一個本科專業,完成輔修本科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所有課程、畢業論文和其它教學環節,總學分不低於一定學分,考核成績合格,在獲得主修專業學士學位前提下,經學校核准、頒發輔修本科專業的學士學位證書。
招生范圍是本校大二學生,並且是成績較好,無不及格學科報名,經錄取後在大三開始跟班或單獨開班學習。
畢業證書是在第一專業證書上註明輔修專業,即兩個專業。
畢業待遇:按第一專業就業,畢業待遇為本科。
第二學士學位
隨著科學技術的的迅猛發展,各學科間相互滲透相互融會,絕對的分界不再存在,新興的邊緣科學如雨後春筍。這就要求科研技術工作人員具備多種領域廣播知識,建立完整的知識結構。
隨著經濟改革和對外開放的不斷深入,我國的各種社會制度日益完善,尤其是經濟制度和法律制度。國家急需一批跨學科高層次的特殊專業的人才,以滿足目前的需要,為了快出人才,國家教育部委託國內幾所重點大學,開設了作為第二學士學位的新興專業,著重培養目前國家急需的高級新興專業人才,從應屆和往屆的大學本科非本專業畢業生中招收學員,由於他們已經接受過嚴格系統的高等教育,有的還有一定的工作閱歷,入校後將直接進入專業課程的學習,兩年之後將作為知識結構較為完整的跨學科的高級科技和管理人員進入社會。
報考條件
第二學士學位主要招收大學本科畢業並獲得學士學位的在職人員(含實行學位制度以前的大學本科畢業生), 也招收少量大學本科畢業獲得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含按學分制提前完成學業並獲得學士學位的學生)。攻讀第二學士學位,均須本人自願,在職人員報考要經本單位批准,並經過必要的資格審查與入學考試、考核,擇優錄取。二學位修業年限一般限定為二年,有的專業如中醫學專業為三年。
通過成人高考和自學考試獲得本科學歷的人,不能報考第二學士學位。如果想報考第二學士學位,需參加由國家學位辦組織的學士學位考試,獲得學士學位後再報名參加第二學士學位考試。
報考對象
大學往屆和應屆的非招生學科門類的本科畢業生並獲得學士學位。一般年齡在三十五周歲以下,工作年限不作嚴格要求(各學校要求不同),思想端正,身體健康。在職人員報考需經所在單位同意,其中有的專業又有特殊要求,比如國際政治專業,主要招收外語院校專業的應屆畢業生;知識產權專業則較偏重理工科考生並較重視外語。
報考時間和地點
目前,第二學士學位考試還都由各招生高校單獨出題、單獨招生,沒有全國統考。考試時間大約在每年的3、4月份,具體的時間和考試科目需與所報考的學校聯系。報考的學校、專業不同,考試的時間和科目也不盡相同。考試的內容應是第二學士學位專業的主要基礎課程。
報名前,各大報刊都要刊登醒目的招生啟事,啟事上將載明您所需要的一切具體而確切的信息,報考時間、地點、方式、科目等。報名費不等。 報名時應附寄單位介紹信和學士學位證書復印件,應屆畢業生要在學位證書發下十天內將復印件寄上。
有的學校還可接受用人單位的委託培養。
就雙學位的考試時間來看,大多與考研時間並不沖突,所以除了報考雙學位的考生參加考試外,考研的考生也可參加報考,多一次機會就多一分希望,成功的把握就更大一些。
另外,各高校招生辦公室都備有往年的招生簡章和試題供考生購買參考。
學費與畢業待遇
教育部沒有對第二學士學位學生的學費做出硬性規定,原則上要求與本科學生的收費相同。但有的學校的熱門專業如法學、工商管理等專業收費可能相對偏高。 應屆畢業生獲得第二學士學位後原則上應根據國家需要,按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分配工作;在職人員攻讀第二學士學位者,修業期滿, 無論是否獲得第二學士學位,均回原單位安排工作。凡學習期滿獲得第二學士學位者,畢業工作後起點工資與研究生班畢業生工資待遇相同;未獲得第二學士學位者,仍按本科畢業生對待。
其實一說到「第二學士學位」很多朋友都會想到「雙學位」,其實兩者有很大的區別,主要體現在以下五個方面。
1.招生對象不同。高校雙學位的招生對象是本校在讀的全日制本科學生;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對象則是全國的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只要已經獲得學士學位就可以報考。其中也包括應屆的本科畢業生。
2.招生人數不同。雙學位目前並沒有嚴格的限制招生人數;而第二學士學位招收人數是經過國家教育部批準的,有嚴格的限制。
3.招生專業不同。雙學位專業只要學生有需求就可以開班。基本由學校自行安排;而第二學士學位專業要經過國家教育部批准設立。
4.畢業發證不同。雙學位證是在一個學位證上註上兩個學位名稱;而第二學士學位是另外發單獨的國家教育部批准備案的畢業書和學位證書。
5.畢業待遇不同。國家對雙學位畢業生沒有明確的畢業待遇規定;而國家對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明文規定「獲得第二學士學位者,畢業後起點工資與研究生工資待遇相同」。
從以上五個方面不難看出,第二學士學位比雙學位的含金量更高。
希望以上信息對你有所幫助!!!
2. 貴州師范大學畢業論文要寫多少字
本科一般都是6000--10000,可代。。寫
3. 法律本科畢業論文
我是法學專業03界畢業的。這是我的畢業論文,你可以先看看參考參考。
住宅小區停車位(庫)所有權歸屬分析
Abstract:Residential District parking garage and ownership of belonging is a distinction between all buildings in a specific system, the Property Law provides for the adoption and implementation of different nature of the parking garage ownership attribution, so that we more clearly than in the past these different the nature of the solution. The promulgation of the law not only related to the protection of th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broad masses of urban residents, but also the harmony of the whole district, we should attach great importance to the introction of the Bill of this system, there are still some flaws bill, we need to correct
住宅小區的停車位問題,是目前我國物業管理中最具爭議的問題之一,「車位之爭」在房地產開發商、小區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之間愈演愈烈,由於現行法律規范的缺失和不甚明確,導致了各地法院的判決也是五花八門。隨著住房商品化的進一步深入和有車一族的不斷涌現,「車位之爭」,必將導致更大范圍的矛盾對立, 住宅小區停車位的所有權歸屬是各種紛爭和矛盾的核心所在。住宅小區停車位所有權歸屬不明,將令房地產開發商和置業者的合法利益處於不確定的狀態,嚴重地損害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妨礙著房地產市場的健康地發展,給社會經濟生活和公共管理帶來諸多的難題。所以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對此問題加以明確規定是當務之急也是必要的。本文試圖結合我國目前的學說和借鑒國外一些理論和實踐,根據小區停車位的不同形式,對其所有權歸屬問題進行分析探討。
小區停車位的所有權,從時間上可以分為兩類:第一類所有權為停車位的初始所有權,這類所有權為開發商所有;第二類為後繼所有權,指在開發商將全部房屋出售給業主後,停車位的所有權問題。這是兩類不同性質的所有權,不能相互混淆。在現實生活中,就第一類所有權並無爭議,有爭議的為第二類所有權的歸屬,所以後者是本文分析的重點。
在分析小區停車位(庫)歸屬之前,我們有必要首先引入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的概念。建築物區分所有權是指「根據使用功能,將一棟建築物在結構上區分為由各個所有人獨自使用的專有部分和由多個所有人共同使用的共有部分時,每一所有人所享有的對其專有部分的專有權與對其共有部分的共有權的結合。」(參見王利明著《論物權法中的車庫的歸屬及相關法律問題》)建築物所有權是由專有權和共有權兩方面構成的,其權利的客體也包括兩個方面,即專有部分和共有部分(王譯鑒著:《民法物一權》(第一冊),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第195頁)。專有部分主要是指根據建築物的結構和功能而分割出來的具有獨立建築構造和獨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共有部分則指建築物的共用部分和附屬設施等不具獨立使用功能的建築部分。《物權法》第76條規定:「建築區劃內的綠地,道路以及物業管理用房,屬於業主共有,但屬於市政建設的除外。會所車庫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除建設單位能夠證明其享有所有權外,屬於業主共有。」其中雖然規定了建築物區分所有權,其中關於物業管理用房、會所、車庫、綠地的所有權歸屬問題,規定「有約定的依照約定,沒有約定的,除了開發商能夠證明其享有所有權的以外,屬於建築物區分所有權人共有」。特別是目前爭議較多的小區車位車庫所有權歸屬問題,《物權法》規定,「建築區域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租,出售或者附贈等方式約定。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則歸業主共有」。 《物權法》雖以做出相關規定,但是此類問題在現實生活中還是比較復雜,是建築物區分所有權歸屬規則在實務適用中的難點。
從我國目前的現有小區情況大體來看,其停車位的形式主要有三種:
第一種形式:在小區內建造的專門的停車設施,其相互間由牆壁隔開,四周范圍明確,具有獨立的入口,己成為與住房相區別的、獨立的特定物。其權屬可以登記,業主只有購買或者承租該停車位後,方可擁有所有權或者使用權;如果沒有特別約定,其所有權歸修建停車設施的開發商所有。對這類停車位,我們稱其為庫,開發商對這類停車位的銷售,通常採用捆綁式銷售或者分別銷售的方式進行,即將特定車位與特定住宅單元相聯系,一體出售給業主或者開發商將住宅單元和地下車位作為各自獨立的買賣標的物分別銷售。兩種銷售方式的不同在於:捆綁銷售中將停車位作為特定單元的附屬物進行銷售,而在分別銷售中則車位作為獨立的標的物來出售。二者的相同之處在於,這種類型的停車位,是由支付了相應對價的小區的業主所有。
第二種形式:是在小區的空地上由小區的物業公司劃出專門的停車位。這類停車位開發商並不進行專門的銷售,多採取分攤銷售的辦法。因開發商對其投入極其有限,且已將其計入公攤面積進行銷售,故在開發商將房屋售出後,因小區內的土地使用權已歸全體業主所有,故其土地使用權上的停車位歸全體業主享有。在現實生活中,一般是由停車者向物業公司交納使用費,而物業公司將該使用費作為物業管理費的一部分,為全體業主的利益而使用。
第三種形式:在小區的每幢樓房下的第一層或地下一層修建的停車位。對於這種情形,開發商採取的銷售方式有三種情形:分攤銷售、捆綁銷售或者分別銷售方式。分攤銷售是指開發商在不能對每一單元提供一個位的情況下,將車位銷售給全體業主,每一業主按其住宅專有部分的建築面積分攤車位的購買費用。在現實生活中有兩種判斷分攤的方法:一種是合同註明方法,即在房屋買賣合同中註明小區車庫屬於公攤范圍為分攤銷售,否則為分別銷售;另一種是成本計算方法,即小區車庫成本計算到房屋價格中為分攤銷售,只有明確表明房屋價格中不包括小區車庫成本作為分別銷售。在分攤銷售的方式中,多以業主是否分攤了建築的成本進行判斷,如果由全體業主分攤了此項費用,則停車位歸全體業主共同共有,否則歸開發商所有。 相對而言,捆綁銷售或者分別銷售方式,其所有權的歸屬比較明確。在現實生活中,因為我們很難查明開發商是否將建築成本分攤銷售,而且在我國現階段小區的停車位不能滿足小區所有業主需求的情況下,有些開發商將這種類型的停車位銷售給業主以外的人,從而引發糾紛。現行的《北京市商品房預售合同》和《物業服務合同(示範文本) 》中對此問題有相應條款說明。文件規定雙方對停車費用要事先進行約定,購房人在簽訂購房合同時便具有了決定是否購買或租用車位,並就停車位的價格與開發商、物業公司在合同中約定。
車庫、車位利益的糾紛關鍵是明晰車位、車庫所有權問題。所有權確定了,使用權、收益權、處分權都隨之解決。由於建國後我國廢除了國民黨統治期間的「偽法統」,一並廢除了民國時期的「六法全書」和「民法典」,我國至今又還未頒布自己的民法典,加之中國傳統社會忽視對公民私有財產的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的確定和權利邊界經常處於不確定狀態,不利於對財產的保護和利用。目前對於住宅小區停車位(庫)的所有權歸屬認識有幾種通說:
(一)合同約定說
此種觀點認為,對車庫的歸屬應當通過約定來確定。這種觀點的本質意義是合同雙方當事人是以平等的身份以公平合理的方式自行協商車庫的歸屬。《物權法》規定:「建築區域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出租或者附贈等方式約定。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歸全體業主共有」。從物權法的規定上來看,現在我們國家對於車位車庫所有權的歸屬也是遵從於此通說來認定的。但是在當前賣方市場條件下,房地產商極有可能仗著自己的強勢地位制定霸王條款,並且他們在合同中主動要求同業主進行協商的可能性也微乎其微。這樣將對廣大業主極為不利且這也不符合本觀點的本意。只有隨著商品房市場的發展逐漸變為買方市場的時候,此種觀點才有可能實現。
(二)成本分攤說
此種觀點認為,當房地產開發商將車庫的建造成本分攤到業主購房款中,車庫所有權即為業主共有,否則歸開發商所有。目前房地產價格是由需求決定的,而不是由成本決定的,開發商是否將車庫的建造成本分攤到住宅銷售價格中去,也只有開發商清楚,業主幾乎不可能去核定開發商的開發成本,也沒有權力去核清開發商成本。因為成本是屬於企業的核心商業秘密,因此據此來確定車庫的所有權也是非常困難的。
(三)國家所有說
此種觀點認為,地下車庫屬於地下人防工程,根據《人民防空法》的有關規定應當推定為國家所有(參見 王利明著《論物權法中車庫的歸屬及相關法律問題》)。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北京市人民防空辦公室1998年頒布的《關於加強居住小區內人防工程使用管理的補充通知》第2條指出:「人防國有資產是國防資產的組成部分,未開發使用的不交納物業管理費。開發使用的人防工程,由使用人交納物業管理費。使用人須承擔產權人應交的物業管理費,並在人防工程使用協議和物業管理委託合同中註明。」隨著城市商品房的發展,我國的人防工程建設發展迅速,人防工程投資建設主體已由國家作為單一投資建設主體發展成為多元的投資建設主體。這種情況下,仍然認為地下人防工事歸屬於國家所有顯然是不妥當的,理由有三。第一,《人民防空法》並沒有明確規定所有的地下人防工事都屬於國家所有。《人民防空法》第5條規定:「國家鼓勵、支持企業事業單位組織、社會團體和個人,通過多種途徑投資進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設;人民防空工程平時由投資者使用管理,收益歸投資者所有。」此處只是規定了由投資者使用管理,收益歸投資者所有,並沒有界定人防工事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相反,在沒有界定所有權歸屬的情況下,應當認為投資者就是所有者,而不能反過來認為在沒有明確規定歸屬的情況下就可以認為屬於國家所有。第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界定所有權最基本的原則仍然是投資者享有所有權。對於商品房小區的地下人防工事,國家並沒有作出任何投資,因此就不存在在法律上主張所有權的基礎。第三,如果地下人防工事屬於國家所有,政府應當承擔管理和維護的義務。但是事實上,對小區地下人防工事的管理費用並非由國家承擔,大量的是由開發商或者業主承擔。而由開發商或者業主承擔管理費用而不享有所有權,這也是說不通的。
(四)登記說
此種觀點認為:車位(庫)房的所有權證登記是誰,即歸誰所有。依據物權法的公示公信原理對於已登記的車位(庫)肯定歸登記產權人所有。但是我國目前的情況是:沒有進行房地所有權屬登記或者壓根就不能進行登記的車庫在我國的住宅小區里比比皆是,顯然以此來確定車(位)庫的所有權歸屬也是很難辦到和不現實的。
對於公共小區來說,停車位的所有權歸屬直接關繫到業主和全體小區居民的切身利益。因此,各國或地區的立法中,對此問題均有所規定,我國物權法的立法應當進行吸收和借鑒。
(一)日本
在日本,區分所有建築物附設之停車場被分成兩類:一為屋外停車場,通常是在建築物基地劃出明顯的界線而形成;另一為屋內停車場,指在區分所有建築物內設置的停車場,一般設在區分所有建築物的地下或一二層,但也有設在屋頂平台上的。對屋外停車場日本的司法實踐及立法均將其視為共用部分,並可得為特定區分所有權人或區分所有權人以外的其他人設定利用權,且該專用權應予以公示。但是,對屋內停車場的產權歸屬問題並沒有作十分明確的規定。日本的地方法院與最高法院特別是在對地下停車位到底是屬於法定共用部分還是專有部分分歧嚴重。日本學界存有爭議,法院判例也不大相同。日本最高法院於昭和56 年6 月18日的判決中表明支持專有部分見解的立場,從而使其在日本的司法實踐中占據了絕對的主流地位。而日本學界認為,由於建築物一層或地下部分之容積率是不記入建築物總面積的,最高法院將地下停車位認定為專有部分的理由是不充分的,故建議應當通過共用部分的專有使用權來進行處理。
(二)德國
德國1973 年7 月30 日修正的《住宅所有權法》第3 條第2 項規定,「以持久性界標標明範圍之停車場,視為有獨立性之房間。」亦即地上、地下之停車場皆可設「專有所有權」,並能夠獨自讓與、設定負擔。(參見陳華彬著:《現代建築物區分所有權制度研容》,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第169頁。) 因此在德國車庫作為一種獨立的物,其所有權可由開發商自由出售給小區內的業主,而不是作為從物,直接歸全體業主所有。其優點在於保護了開發商和小區居民中不需要車庫的業主的利益,其可以不用支付該車庫的分攤費用。應明確的是,即使小區內的停車位屬於全體業主共同共有,對停車位享有專用使用權的業主也可以在小區內的業主之間自由轉讓其使用權。
(三)法國
在法國,新公寓的建造者負有一項法定的義務:在建築物基地內,按一戶一空間的標准為住戶設計停車場。學界及司法實踐認為,區分所有建築物之居住區域與停車區域為分別的不動產,即停車位必須另行購買;並且該區分所有建築物之居住者以外的人,亦可購買基地內之停車位。
(四)美國
美國法律對小區內車庫的制度設計,遵循兩個最基本的原則,一是不允許小區業主以外的任何人擁有小區內車庫的所有權,二是不允許小區內的車庫做為獨立的專有專有部分進行單獨買賣。
可以看出,美國法律的規則設計與德國法、法國法不同。第一,美國法明確不允許小區業主以外的人擁有小區內車庫的所有權,避免了小區業主以外的其他人壟斷小區內車庫的所有權向業主收取高額壟斷資金。第二,不允許小區內車庫單獨買賣,有效的避免了車庫所有權轉讓到業主以外的他人手裡。當然美國也有作為獨立專有部分可以單獨買賣或者出租、抵押的車庫,但那是指在住宅小區的范圍以外另外建造、開發並經營,本身就具有區分所有性質的專門車庫。
(一)住宅小區地面停車位
地面停車位是指經政府發出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批准同意, 在住宅小區地面上直接設置的停車設施, 一般以劃線分割方式標明。(陳華彬著:《現代建築物區分所有權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第104頁。)房地產開發商預售或現售商品房住宅小區建築房屋單元後, 房屋單元辦理初始登記及轉移登記, 房屋單元所有人按份共同擁有該小區宗地號的全部土地使用權。由於地面停車位所在的地面面積包含在小區總土地使用面積之內, 因此, 該種停車位的使用權顯然屬於全體建築物區分所有人, 即業主。在這里全體業主擁有停車位的使用權而不是所有權是基於以下考慮: 所有權的客體必須符合構造上和使用上的獨立性標准, 而地面停車位只是通過劃線分割而成, 不具備建築物所要求的遮蔽性, 所以只能被視為土地使用權的客體。對停車位的使用性質我們可以認定為對共用部分的專有使用, 它是指依據法律規定和區分所有人之間的共同約定, 由某一個或數個區分所有人對某些共用部分享有排他的、獨占性使用權。(王利明著:《物權法論》,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第39頁)。
該種使用權所產生的收益必須歸全體區分所有人享有。根據我國的實際, 我們認為, 應當由地面停車位的使用人向業主委員會交納使用費或租金, 同時向提供看管服務的物業公司交納看管費用。因此, 無論是開發商還是物業公司都無權擅自在小區的地面設立停車位, 而必須在得到業主大會的許可並與業主委員會簽訂協議, 對有關收益分配作出具體約定( 比如可約定租金所得用於彌補小區內的物業管理費用開支) 後, 才能設立和運營這種地面停車位。否則, 將構成無權處分的侵權行為。
(二)住宅小區地下停車位
住宅小區地下停車位是指開發商利用地下空間而建造的停車位。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以及對土地需求的日益膨脹, 現代建築物不得不更多地向空間發展, 包括地表上空和地下空間。正是對地下空間的充分利用, 才導致了地下停車位的出現。而我國對於地下停車位的法律規定仍是空白, 要確認地下停車位的權利歸屬, 首先要對地下停車位的權利結構有清楚的認識。傳統物權理論認為只要具備構造上和使用上的獨立性, 即可以成為所有權的客體。地下停車場四至明確, 與其上的房間有牆壁相隔, 已成為與住房相區別的、獨立的特定物, 可以成為單獨所有權的客體。然而, 結合我國房地產市場的實踐來看, 如果一概地賦予地下停車位以單獨所有權( 即相當於專有部分的所有權) , 亦即賦予房地產開發商對地下停車位享有完全的所有權的話, 會導致顯失公平的結果出現。其原因便在於地下停車位的建築面積一般情況下是不計算建築容積率的,即該停車位並沒有獲得相應的土地使用權面積份額。根據我國「房地不分離」的原則, 沒有地的存在, 怎麼可能有房的存在呢?在轉移登記時, 其不能取得房地產權證, 其法律權利依附於計算容積率的房屋建築物(王利明著:《物權法論(王利明著:《物權法論》,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第400頁。)。另外, 由於該種停車位建立在全體業主所共同擁有使用權的土地上, 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開發商是無法對其取得產權的。也因此, 實踐當中, 開發商在售房合同中約定的「停車位的產權屬於賣方」的條款應當屬於無效條款。該種地下停車位的權益應由小區的業主共同享有, 開發商或物業公司是無權擅自處分的。當然在徵得業主大會同意後, 開發商或物業公司可以根據業主大會的授權委託, 將停車位予以出租, 所得租金收入歸全體業主所有, 用於彌補物業管理費用開支。同時, 停車位使用人必須向提供看管服務的物業公司交納看管費用。當然, 對於將地下停車位的建築面積也計算建築容積率的特殊情況, 我們應區別對待。這些按照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載明的規劃用途建造的地下停車位, 和地上建築物一樣要計入整個的建築面積。因此, 該種停車位可擁有獨立的所有權。此種地下停車位開發商有權予以出售、出租。通過買賣而擁有產權的業主雖然無須繳納車位使用費, 但仍應按期繳納物業管理費或車輛看管費。
(三)樓房首層架空停車位
樓房首層架空停車位, 是指將建築物地面上的第一層架空而形成的停車位。在現行的房地產行政管理法律制度下, 首層樓房架空層停車位的建築面積也是不計算建築容積率的, 不能獲得相應的土地使用權面積份額, 其法律權利依附於計算建築容積率的房屋建築物( 面積) , 也是住宅房屋單元的從物。所以關於樓房首層架空停車位的產權歸屬與地下停車位的情形是一樣的, 此處不再贅述。
(四)樓房屋頂平台停車位
樓房屋頂平台停車位, 是指在小區商品房樓頂平台上設置的停車位。雖然樓房屋頂平台停車位在我國目前還未普及, 但隨著停車位的日益緊張, 有關這種停車位的糾紛也會日益增多。對於屋頂平台的歸屬問題, 也是頗有爭議。有人認為, 屋頂平台應當歸建築物的全體區分所有人共有; 也有人認為, 其應屬於頂樓住房所有權的范圍, 因為頂樓部分的附屬物由最高一層的區分所有人所有。我們知道, 對屋頂平台的利用更多的是用它的空間, 而這個空間顯然不僅僅屬於頂層的區分所有人, 而應當歸該建築物的全體區分所有人所有。所以, 在該空間上設置停車位的權利也應當屬於建築物的全體區分所有人, 開發商和物業公司都無權擅自在屋頂平台設置停車位, 而應與該樓的業主進行協商並徵得同意之後才可以。
對於本次物權法立法內涵的分析及一些個人建議:
我們學過法律的人都知道民事法律規范的核心任務為協調利益關系,立法者總是根據利益關系的不同類型,設置相應的法律規范。民法所協調的利益關系主要包括以下三種類型:民事主體與民事主體之間的利益關系,民事主體的利益與國家利益之間的關系(民事主體在本文中僅代表單個人或單個組織,並不代表國家),民事主體的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之間的關系( 王軼著 對中國民法學學術路向的初步思考—過分側重製度性研究的缺陷及其克服[J ] . 法制與社會發展,2006) 。對於民事主體和民事主體之間的利益關系,在通常情況下,會採用任意性規范、倡導性規范或混合性規范進行調整;對於民事主體的利益和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之間的關系則通過強行性規范去調整。
首先應明確停車位權屬之爭所屬利益的性質,即其調整的利益為民事主體與民事主體之間的利益,還是民事主體與國家、社會公共的利益。如果其為民事主體之間利益的爭議,則應該運用任意性、倡導性或混合性的規范去調整;如果其為民事主體與國家、社會公共利益之間的關系,則應該運用強制性規范進行調整。不能籠統地把停車位權屬之爭稱為民事主體之間的利益或者稱其為民事主體與國家、社會公共利益之間的關系,因為停車位的情形相當復雜,如果停車位可以進行登記,則登記後的業主利益和開發商的利益都僅代表他們個人或組織,所以開發商與已購買該停車位的業主之間為民事主體之間的關系,他們之間採取協商的形式解決利益沖突,即法律不採取強行法規范二者之間的關系。
但就目前我國住宅小區絕大多數情況是整個社區的業主的利益與開發商的利益而言,其是否應該屬於民事主體與社會公共利益之間的關系呢?小區所有業主的利益到底是否屬於公共利益呢?什麼是公共利益呢,對於這個問題我們就要看在某一事項所涉及的眾人中,是不是有多數人對該事項表示認可。如果得到多數人的認可,該事項屬於「公共利益」無疑!反之,如果在某一事項所涉及的眾人中,有多數人對該事項不認可,則該事項必不屬於「公共利益」。說到這里,公共利益的內涵已經很清楚了。所謂「公共利益」,必須要與公共決策結合起來,大多數人認可之事就是公共利益,大多數人不認可之事就不是公共利益(參見 王昌英著 何為社會公共利益[J] 北京大學學報 2001 04)。
所以說什麼是公共利益問題屬於事實判斷問題,必須結合具體的事項,由該事項所涉及的公眾來決定,在立法時對哪些事項屬於公共利益進行事先列舉是不可能也是不實際的。由此可以得出全體小區業主的利益是經過大多數人民認可的利益(相比於單一開發商來講)所以應該屬於社會公共利益范疇,所以應由強行法進行規范。而物權法第76 條第2 款賦予當事人自主選擇的權利,為任意性規范,因此背離了規范的性質,所以我認為是錯誤的。並且長期在清華大學法學院任教的崔建遠教授也認為:《物權法》不宜規定『約定優先』,而應另闢蹊徑。」(王謹著 公共物業所有權歸屬的《物權法》分析)並且從國外的制度上看沒有一個國家對於車庫的權屬純粹以約定的方式處理,而多數是以「法定」加「約定」的方式來解決,且法定優先,約定作為補充。所以,本人認為,如果法律強制規定停車位屬於業主的共同所有可能更有利於保護業主的利益,更加合理的解釋了停車位與建築物的歸屬的關系。既應用強行法進行明確規定:停車位的所有權歸全體業主共有,只有這樣才能避免開發商利用自己占著賣方市場而鑽法律漏洞損害廣大業主的利益。只有真正的使約定變為法定,才能維護最根本的我國廣大業主的利益。
綜上所述,在建築物區分所有權領域中,停車位(庫)的權屬問題是十分重要的,涉及到全體區分所有權人的利益。只有規定清晰、明確的集體規則,確定停車位(庫)所有權的歸屬,在現實中才能夠保護區分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建設和諧社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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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楊明.小區停車位究竟屬於誰[J/OL]載搜狐焦點房地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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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崔建遠,小區停車位的歸屬論[EB/OL] .
(12) 王利明.民法總則研究[M],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3,15.
9
4. 貴州師范大學怎麼樣

貴州師范大學(Guizhou Normal University),坐落在「中國避暑之都」美譽的林城——貴州省省會貴陽市,是一所教師教育特色鮮明、多學科協調發展的省屬重點大學,入選國家「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教育部「對口支援西部高校計劃」和卓越教師培養計劃實施高校。
學校的前身是創建於1941年的「國立貴陽師范學院」,解放後更名為「貴陽師范學院」;1985年改名為「貴州師范大學」,2004年原貴州理工職業技術學院並入;2010年2月,被確定為立項建設的新增博士學位授予單位。
截至2014年3月,學校有三個校區,分別坐落在雲岩區、白雲區和花溪區,佔地面積3000畝。有全日制在校學生37500餘人,其中本專科學生25000餘人(不含求是學院)、碩士研究生2600餘人。共有教職工2324人。設有19個學院、1所繼續教育學院、1所獨立學院(求是學院)、1個教學部。
科研機構
截至2014年3月,學校有1個院士工作站、1個國家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1個國家與地方共建工程實驗室、1個省部共建國家重點實驗室培育基地、1個教育部科技創新人才團隊、4個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5個省級重點實驗室、3個省級工程研究中心、1個省級工程實驗室、1個國家遙感中心貴州分部、8個省級科技創新人才團隊、1個省級大學科技園。學校分析測試中心是貴州省司法廳首批批準的"物證司法鑒定所"、貴州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批準的"貴州省化學試劑質量監督檢驗站"。
省部共建國家重點實驗室培育基地(1個):貴州省喀斯特山地生態環境省部共建國家重點實驗培育基地
國家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1個):國家喀斯特石漠化防治程技術研究中心
國家與地方共建工程實驗室(1個):喀斯特地區關鍵信息技術應用國家與地方共建工程實驗室
省級重點實驗室(5個):貴州省信息與計算科學重點實驗室、貴州省山地資源與環境遙感應用重點實驗室、貴州省植物生理與發育調控重點實驗室、貴州省山地環境信息系統與生態環境保護重點實驗室等
省級工程實驗室(1個):智能計算與控制技術省級工程實驗室
省級工程研究中心(3個):貴州喀斯特石漠化綜合防治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貴州省鋁電解炭素材料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
國家遙感中心貴州分部(1個):貴州省遙感中心
院士工作站(1個):貴州師范大學院士工作站
教育部科技創新人才團隊(1個):"喀斯特山地生物多樣性保護與可持續利用"創新團隊(乙引)
貴州省科技創新人才團隊(8個):中國南方喀斯特研究科技創新人才團隊(乙引) 、貴州省葯物分析研究科技創新人才團隊(周欣)、貴州省蕎麥產業技術研究科技創新人才團隊(陳慶富) 、貴州省特色資源保護與可持續利用科技創新人才團隊(乙引) 等
科研成果
2008年-2014年,學校共承擔省部級以上科研項目1176項,其中國家級科研項目200項、省部級科研項目976項,全校科研經費近3億元;獲省部級以上科研獎110項;獲省部級教學成果獎18項;獲批專利57項,出版學術著作265部;2013年全年學術論文被SCI、EI、ISTP、CSSCI、CSCD等收錄2123篇。
學術期刊
《貴州師范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貴州師范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等學術期刊,其中,《貴州師范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是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CSSCI)擴展版來源期刊和全國百強期刊,《貴州師范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是中國科技核心期刊。
館藏資源
截至2014年3月,學校圖書館有館藏紙質文獻227.5萬冊,年訂閱紙質中外文報刊2000餘種,中、外文電子圖書100萬余種,提供使用中外文資料庫68個,自建資料庫10個,數字資源總量達57.5個TB,是"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基層分中心"、"全國古籍重點保護單位"、"貴州省科技文獻共享平台"建設服務單位、"CALIS貴州省文獻信息服務中心",建設有"貴州省地方文獻信息研究中心"、"中學示範圖書館模型"、"幼兒園示範圖書館"等專題室並開放服務。
5. 貴師大和貴師院聯合培養對考生來說是好還是壞
貴師大和貴師院聯合培養對錄取到聯合培養的考生來說當然是好事。
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完成學業後,畢業論文達到貴州師范大學學位授予標准後,頒發貴州師范大學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
6. 貴州師范大學自考本科學士學位2011年辦理的要求
【貴州師范大學繼續教育學院 - 貴州自學考試(自考)指南】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於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暫行規定》、《貴州省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工作實施細則》、《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第21號令),結合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學士學位授予的基本條件和要求 第一條 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的授予,只限於應屆本科畢業生(含高等教育自考生上年度12月及本年度6月的畢業生)。 第二條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第二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第三條之規定,達到下述學術水平者,可授予學士學位。 (一)取得本科畢業資格。 (二)擁護四項基本原則,遵守《高等學校學生行為准則》。 (三)課程學習和畢業論文(畢業設計和其他畢業實踐環節)達到本科教學計劃應有的各項要求,表明確已較好地掌握本門學科的基礎理論、專門知識和基本技能,並具有從事科學研究工作或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初步能力。 (四)、參加由省學位辦組織的學位課程考試,取得外國語和計算機課程考試的合格證書。 第三條 成人非外語專業的畢業生通過大學外語四級以上(含四級)考試者、外語專業的畢業生通過國家專業外語八級考試者,可免試外國語。 第四條 本人申請學位日期與通過國家大學外語考試日期、省學位辦組織的成人學士學位計算機課程考試日期不得超過三年。 第五條 學習期間考試作弊或受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的不予申報。 二、學士學位受理、審批程序及申報時間 第六條 申請學位課程(外國語及計算機)考試報名的時間為每年十一月份。成高學生本著自願原則,憑有效身份證、資格審查表到各學院成教辦公室報名。各學院將各專業考生報名名冊及報名軟盤上報校繼續教育學院進行考生資格審核。按規定於十二月中旬匯總上報省學位辦。 學位課程考試時間為每年三月。 第七條 申報學士學位的成人高等教育學員,須交驗審核的材料: (一)學士學位申請表; (二)學位課程考試合格證書(或相關免試科目的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三)本科畢業證原件、復印件; (四)自考本科學生歷年學業考核成績表原件及復印件; (五)照片(一寸免冠彩照兩張)。 第八條 申報學士學位的學員須備齊前條所列材料於當年8月到學校各學院成教辦公室報名,各學院收齊有關材料後,於8月30日前集中在繼續教育學院辦理報名手續,繼續教育學院審核後,向校學位辦公室上報學位申請者名單及相關材料。 第九條 成人學士學位的授予實行校、院兩級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制度。各學院學位委員會根據本辦法的規定,對應屆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授予資格進行認真審查通過後,由學校授予學士學位,頒發學位證書。 第十條 成人高等教育學士學位受理初審工作須在一個月內完成。審核工作必須堅持統一標准、嚴格要求、保證質量、公正合理。 第十一條 校學位辦在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工作完成後一個月內將授予學士學位的畢業生名單及情況匯總報省學位辦備案(附三寸軟盤一張)。 三、附則 第十二條 本辦法屬學校成人學位管理工作的實施細則,與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不符的,按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貴州師范大學學位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四、專業與學位類別 專業名稱 學位名稱 漢語言文學、對外漢語、廣播電視新聞學、音樂學、美術學、英語 文學學士 歷史學 歷史學學士 教育學、體育教育 教育學學士 數學與應用數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物理學、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教育技術學、化學、應用化學、生物科學、生物技術、地理科學、地理信息系統、應用心理學、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電子商務 理學學士 法學、思想政治教育 法學學士 經濟學 經濟學學士 藝術設計 藝術學學士 園林 農學學士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旅遊管理、圖書館學、公共事業管理、科學教育、心理學 管理學學士 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土木工程 工學學士
求採納
7. 貴州師范大學論文答辯沒過能拿畢業證嗎
不能哦,必須要過了才能拿,因為要拿滿學分!
8. 有誰知道貴州師范大學求是學院的畢業論文要查重的嗎
必須查重的,現在最普通學校的都要查重
9. 貴州師范大學漢語言文學教育自考本科畢業論文的格式要求
天河區民辦小學體育教學問題探究
天河區民辦小學體育教學問題探究
摘要:本文以天河區民辦小學作為研究對象,分析了當前天河區民辦小學體育教學中存在學校只重視升學率,忽視體育教學、教師聘任制度不合理,導致體育教師資隊伍建設失衡和體育教學內容、組織、方法、體育教學角色等問題。根據這些問題提出了對天河區民辦小學體育教學中應加強領導重視程度,加強正確體育觀念宣傳、加強體育師資隊伍建設,保證體育教師數量和質量和在按課標要求開展有計劃、有組織的體育課程等解決對策。
關鍵詞:民辦小學;體育教學;問題;解決
前言
學校體育作為民辦小學實施素質教育不可或缺的一項重要內容,工作開展的如何是衡量民辦學校整體工作的重要標准之一,而作為學校體育工作核心的體育教學則是實現學校體育目標任務的基本途徑,高質量的體育教學對民辦小學貫徹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教育方針和提高辦學質量的作用不可低估。因此,專門就天河區民辦小學體育教學的現狀進行走記了解,這對天河區民辦小學提升體育課程水準、深化體育教學改革、提高體育教學質量、開展素質教育具有現實意義。多年來,盡管國內許多學者有關各級各類學校體育狀況的研究不少,但針對民辦小學的具體研究較為罕見,所以本論文將通過對廣州天河區民辦小學體育(與健康)課教學的基本情況,揭示當前天河區民辦小學體育教學工作的現狀、特點及存在的問題,並提出相應的改善對策,旨在為提高天河區民辦小學體育教學質量、整體教學水平和促進體育教學改革與發展提供有益的參考。
一、天河區民辦小學體育教學現狀及問題
(一)學校只重視升學率,忽視體育教學
通過走訪了解到目前天河區的民辦小學仍將升學率放在首位,而衡量一所學校強弱不僅僅在於升學率,評判一位教師教學效果的好壞不僅僅在於考試成績。但事實上升學率和考試成績一直是全社會和學校管理者的指揮棒,這種觀點在農村尤其突出,考得好的學校既得名又得利。在這種強勢壓力下,學校管理者不得不狠抓升學率,抓廣大教師的考試業績。在中(小)考或期終統考中考得好的教師,就是校骨幹教師,不僅拿統考獎金,而且評職、晉級無條件優先。在學校管理者只重考試成績的指揮棒下,體育教學就成了可有可無的課程了。
(二)教師聘任制度的不合理,導致體育教師資隊伍建設失衡
首先是師資狀況是影響天河區民辦學校體育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作為教育的主導者,教師的業務能力直接決定著受教育者的質量好壞。總體師資力量的飽和與體育教師實際缺編的情況並存是影響學校體育教學活動開展的重要因素。在調查中了解到很多農村學校的教師聘任存在嚴重的傾向於考試學科教師的現象。許多學校的課目教師編制已經出現了超編現象,有一些學校,許多教師課程按排較少,上課節數不多。而體育教師崗位卻顯得嚴重不足也是不得不面對的現實,在調查中發現,很多學校體育教師較為缺乏,學校領導制定招聘傾向於所謂的考試學科教師和主科教師。實地走訪中了解到體育教師缺乏的主要原因,一方面學校為了減少財政開支數量,盡可能地壓縮人員編制,所以許多民辦學校的體育老師很少,很難滿足教學需求,在這種情況下,學校領導首先要保證的是主科教學,保住了主科教學就能保住升學率,教學質量才能不斷提高,自然而然,學校的非考試學科編制數量就受到了控制,體育教師力量相對短缺,崗位不足就顯現出來。
其次是體育教師自身的業務能力不強,像很多小學也只有一到兩個專職的體育教師,而其它的大量的完小根本就沒有體育教師,不得不由其它教師兼職(小學語、數學科不能勝任年齡偏大的教師)或代課教師,隨著體育新課程的實施,教師自身沒有及時「充電」,體育教學程式化、單一化、刻板化,根本就無法實施素質教育。
(三)體育教學內容、組織、方法、體育教學角色等方面存在的問題
截止目前,國家共頒布了6套小學體育教學大綱,都以競技體育項目為主要教學內容,以技術傳授為主要目的.這種以競技運動項目為主的學校體育教學
。。。。。。。。。。。。。。。。。。。。。。。。。
10. 貴州師大自學考試法律教育本科畢業論文有哪些要求
您的自考法律教育專業的具體是什麼題目呢
有什麼要求呢
論文是需要多少字呢
開題報告 任務書 都搞定了不
你可以告訴我具體的排版格式要求,
希望可以幫到你,祝寫作過程順利
貴州師范大學自學考試論文寫作手冊:
1、論文題目:要求准確、簡練、醒目、新穎。
2、目錄:目錄是論文中主要段落的簡表。(短篇論文不必列目錄)
3、提要:是文章主要內容的摘錄,要求短、精、完整。字數少可幾十字,多不超過三百字為宜。
4、關鍵詞或主題詞:關鍵詞是從論文的題名、提要和正文中選取出來的,是對表述論文的中心內容有實質意義的詞彙。關鍵詞是用作機系統標引論文內容特徵的詞語,便於信息系統匯集,以供讀者檢索。 每篇論文一般選取3-8個詞彙作為關鍵詞,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
主題詞是經過規范化的詞,在確定主題詞時,要對論文進行主題,依照標引和組配規則轉換成主題詞表中的規范詞語。
5、論文正文:
(1)引言:引言又稱前言、序言和導言,用在論文的開頭。 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寫出作者意圖,說明選題的目的和意義, 並指出論文寫作的范圍。引言要短小精悍、緊扣主題。
〈2)論文正文:正文是論文的主體,正文應包括論點、論據、 論證過程和結論。主體部分包括以下內容:
a.提出-論點;
b.分析問題-論據和論證;
c.解決問題-論證與步驟;
d.結論。
6、一篇論文的參考文獻是將論文在和寫作中可參考或引證的主要文獻資料,列於論文的末尾。參考文獻應另起一頁,標注方式按《GB7714-87文後參考文獻著錄規則》進行。
中文:標題--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標題--出版物信息所列參考文獻的要求是:
(1)所列參考文獻應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讀者考證。
(2)所列舉的參考文獻要標明序號、著作或文章的標題、作者、出版物信息。
引言(或緒論)(可作為正文第1章標題,用小3號黑體,加粗,並留出上下間距為:段前0.5行,段後0.5行)
×××××××××(小4號宋體,1.5倍行距)×××××××××××××××××××××…………
1.1 ××××××(作為正文2級標題,用4號黑體,加粗)
×××××××××(小4號宋體)××××××…………
1.1.1 ××××(作為正文3級標題,用小4號黑體,不加粗)
×××××××××(小4號宋體)×××××××××××××××××××××××××××…………
2 ×××××××(作為正文第2章標題,用小3號黑體,加粗,並留出上下間距為:段前0.5行,段後0.5行)
×××××××××(小4號宋體)×××××××××××××××××××××××××××××××××××…………
註:1.正文中表格與插圖的字體一律用5號宋體;
2.正文各頁的格式請以此頁為標准復制。
(空2行) 結 論(小3號黑體,居中)
×××××××××(小4號宋體,1.5倍行距)×××××××××××××××××××××××××××××××××××××××××××××××××××××××××××××××××××…………
(空2行) 致 謝(小3號黑體,居中)
×××××××××(小4號宋體,1.5倍行距)×××××××××××××××××××××…………
(空2行) 參 考 文 獻(小3號黑體,居中)
1 ×××××××(小4號宋體,行距18磅)×××××
2 ××××××××××××××××××××××××××××××××××××××××××
3 ××××××××××××××××××××××
…………
例如:
1 劉國鈞,陳紹業,王鳳翥.圖書館目錄.第1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57
2 傅承義,陳運泰,祁貴中.地球物理學基礎.北京:科學出版社,1985,447
3 華羅庚,王元.論一致分布與近似分析.中國科學,1973(4):339~3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