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科自考本科怎樣申請免考
⑴ 自考免考如何申請
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等學校及自學考試專科以上(含專科)的畢業生(及肄業生、退學生)報考自學考試,根據有關規定,申請免考已學過並考試成績合格的有關課程。
提交材料
1、原畢業學校或自學考試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當年普通高校的應屆本科或專科畢業生(最後一學年)可提供學校教務處證明(原件一份)。
3、原畢業學校的學籍卡復印件一份,並加蓋學校教務處公章(紅印);或者將本人人事檔案中的學籍卡復印一份,並加蓋本人人事關系主管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的公章(紅印)。
4、學籍卡應含有每學期所學的課程、學分、學時、考試類型、考試成績等內容。學籍卡上如有更改記錄,應由原畢業學校教務處在復印件上更正之處加蓋公章(紅印),並由經辦人簽名。
5、自學考試畢業生只需提供本人《畢業生登記表》中成績欄部分的復印件一份即可。
註:由於各地自考政策不同,提交材料有略有不同,考生可以事先咨詢當地自考辦。
免考手續
1、考生登錄系統,通過考籍和轉免考管理模塊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請後,向縣(區)考辦提交准考證、身份證、畢業證書和完整成績表的原件及復印件。如成績表須從原畢業學校復印,須由原畢業學校教務處在復印件上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
2、縣(區)考辦收集考生材料,列印《辦理免考手續憑證》交考生,然後將考生材料統一集中報市考辦。
3、市考辦驗核考生材料後,在復印件上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原件交縣(區)考辦退回考生;列印《免考審核表》與復印件材料一並上報省考辦。
4、省考辦審核後,考生通過系統查詢審核結果。
5、考生如辦理免考的課程與原已有成績的課程存在課程頂替關系,則無需辦理免考手續。
⑵ 廣東自考考生如何申請免考(步驟、程序) 呢
自考免考,指的就是有一些考試科目可以申請不用考試,直接通過。當然,申請免考科目是有前提條件的,我們要有一些資格證書或前置學歷,可以替代自考科目成績。
免考規則:
1.報考自考本科時可申請免考其專科與所報本科中學分、課程名、代碼完全相同的課程。
2.專科以上畢業生報考自考本科,或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報考自考本科時,可申請免考課程中已經學過並且考試通過的課程,和要求相同或較低的課程。
3.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報考自考本科時,可免考專、本科原專業基礎知識所組成的課程。
4.獲得有關證書的可免考相應課程。比如獲得國家英語等級考試的PETS-3級筆試合格成績可免考《英語(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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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考辦理步驟如下:
考生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在頁面找到免考板塊,按照流程在網上申請免考。
在當地考辦規定時間內,根據相關指引向當地自考辦提交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原學歷畢業證或或肄業證、成績單證件。
申請證書免考的考生還要另外提供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系統自動查驗屬實的除外)。
考生提交完相關材料之後,縣區自考辦會收集材料,進行初審通過後,列印相關《辦理免考手續憑證》,然後向上集中報給省考辦審理,省考辦審核後,相應審查結果會公布在自考系統。
考生可以登錄系統進行查詢(外省考取的CET證書,考生申請免考的,視實際查驗證書所需時間順延)。
⑶ 自考如何申請免考呢
參加自學考試的考生符合以下條件可以申請免考:
1、專科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本科(段)專業(即專升本),可以免考專科和本科中課程名稱、代碼、學分完全相同的課程。
2、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本科(段)或專科(段)專業,可免考本、專科(段)中以原學專業基礎知識所組成的課程,如數學專業畢業生,可免考《高等數學(一)》或《線性代數(經管類)》、中文專業畢業生,可免考《大學語文》;英語專業畢業生,可免考《英語(一)》或《英語(二)》等。
3、各統招生報考自考,可適當免考學分相同、課程名稱相同的自考科目。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等學校的研究生、本科和專科畢業生以及自學考試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第二專業,均可按規定免考已學過且考試成績合格的部分課程。
4、獲得有關證書者可相對應免考相應課程:(1)考生取得國家英語等級考試的PETS—3級筆試合格成績可免考《英語(二)》;取得大學英語四級成績在個別省市也可以免考《英語(一)》或《英語(二)》;(2)獲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一級(含一級B)及以上證書者,或獲得全國NIT《計算機操作基礎(WINDOSW95)》模塊及其他任一模塊者(共兩個模塊),可免考非計算機類專業的本、專科(段)中的《計算機應用基礎》課程;(3)獲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二級以上證書者,或獲得全國NIT 《管理系統中信息技術的應用》模塊證書者可免考非計算機類專業的《管理系統中計算機應用》等課程。以上是由獵學網整理提供。
⑷ 大專生自考本科的申請免考是怎樣的
考生申請課程免考,應提供畢業證書、原所學課程名稱和成績等證明材料的正本,並到當地自考辦辦理手續,經查驗核准後報省自考委審核批准。凡有偽造或提供假證明者,一經查出即取消其考試資格和已取得的自學考試課程合格成績,並通知其單位。
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等學校及自學考試專科以上(含專科)的畢業生及肄業生、退學生,可免考有效期課程名稱相同、學分等於或低於原所學課程的課程。

(4)專科自考本科怎樣申請免考擴展閱讀:
一般專科專業的考試課程不少於15門,總學分不低於70學分;本科專業的理論考試課程門數不少於20門,總學分不低於125學分
自學考試的課程根據命題的組織和使用范圍分為兩類,即:統考課程,指在全國范圍內統一使用由全國考辦命題的課程;省考課程,指在本省市范圍內使用由本省市考委組織命題的課程。
自學考試的考試時間安排主要是上半年和下半年兩次,上半年安排在四月下旬的第一個周六和周日,下半年安排在十月下旬的第一個周六和周日。目前還有部分省市在每一月和七月也安排一些課程的考試。
自考有統一的辦理畢業的時間,一般為每年六月和十二月。
⑸ 自考如何申請免考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本科畢業生,可申請免考與已取得合格成績的課程代碼相同的課程,但不可免考頂替後的課程。其中非自學考試畢業生報考相近專業的,免考課程不超過一半。
專科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本科(段)專業(即專升本),可以免考專科和本科中課程名稱、代碼、學分完全相同的課程。
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本科(段)或專科(段)專業,可免考本、專科(段)中以原學專業基礎知識所組成的課程,如數學專業畢業生,可免考《高等數學(一)》或《線性代數(經管類)》、《概率論與數理統計(經管類)》或《高等數學(工專)》或《高等數學(工本)》;
中文專業畢業生,可免考《大學語文》;物理專業畢業生,可免考《物理(工)》;計算機專業畢業生,可免考《計算機應用基礎》;英語專業畢業生,可免考《英語(一)》或《英語(二)》等。
辦理流程:
(1)考生登錄系統,通過考籍和轉免考管理模塊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請後,向縣(區)考辦提交准考證、身份證、畢業證書和完整成績表的原件及復印件。如成績表須從原畢業學校復印,須由原畢業學校教務處在復印件上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
(2)縣(區)考辦收集考生材料,列印《辦理免考手續憑證》交考生,然後將考生材料統一集中報市考辦。
(3)市考辦驗核考生材料後,在復印件上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原件交縣(區)考辦退回考生;列印《免考審核表》與復印件材料一並上報省考辦。
(4)省考辦審核後,考生通過系統查詢審核結果。
(5)考生如辦理免考的課程與原已有成績的課程存在課程頂替關系,則無需辦理免考手續。

(5)專科自考本科怎樣申請免考擴展閱讀
證書免考:
1、考生取得國家英語等級考試的PETS—3級筆試合格成績可免考《英語(二)》;請考生以當地考辦發布的免考通知為依據辦理免考。
2、取得PETS—2級以上筆試合格成績可免考《英語(一)》。有關專業課的免考按各專業考試計劃規定執行。
3、獲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一級(含一級B)及以上證書者,或獲得全國NIT《計算機操作基礎(WINDOSW95)》模塊及其他任一模塊者(共兩個模塊),可免考非計算機類專業的本、專科(段)中的《計算機應用基礎》課程。
4、獲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二級以上證書者,或獲得全國NIT《管理系統中信息技術的應用》模塊證書者可免考非計算機類專業的《管理系統中計算機應用》等課程。
5、獲得全國NIT《計算機操作基礎win-dows95)》和《文字處理(word97)》兩個模塊證書者可免考計算機信息管理專業(專科段)的《計算機應用技術》課程。
6、經勞動行政部門考核獲得中級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者,可免考農村自考實驗區中相應專業的綜合實踐技術能考核。
7、2005年下半年起大學英語四級六級成績不再免考自考本科《英語(二)》課程,取得大學英語四級成績在個別省市也可以免考《英語(一)》或《英語(二)》,如上海、山東、浙江等地區,詳細情況請咨詢各地考辦。
⑹ 全國計算機自考考試怎麼申請免考
1、如何辦理免考手續?
考生申請免考,需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在網上提出免考申請,然後向當地縣(區)自考辦提交本人身份證原件(原件核驗後即時退還,下同)及復印件。
其中,申請課程免考的考生還需提供原學歷畢業證或肄業證、退學證原件及復印件、原學歷成績單的原件及復印件;申請證書免考的考生還需提供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系統自動查驗屬實的除外)。
提交材料後經市考辦初審通過並報省考辦審核 30 個工作日後,考生可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查詢辦理結果(使用在外省考取的CET證書申請免考的,視實際查驗證書所需時間順延)。
2、在普通高校學過的課程和自考的課程內容完全一樣,學歷層次也符合免考條件,但課程名稱不太相同,能申請免考嗎?
申請免考需原畢業學校出具課程內容鑒定意見,並附上原通過課程的教學大綱,到市自考辦辦理免考手續,最終結果以省考辦的審核意見為准。
3、在專科已學過的課程,跟自考本科里的必考和選考課程名稱和學分都一樣,為什麼不能申請免考?
學歷層次不同,對同一名稱的課程要求也會不同,所以,專科層次的成績只能免考自考的專科層次課程(包括專科專業的所有課程及本科專業的加考課程),不能免考自考本科專業中的必考課程和選考課程。
⑺ 怎樣申請自學考試免考
一、在什麼樣的情況下可以申請免考
1、統招生可免考已經合格的同名課程
各類高等學校的研究生、本科和專科畢業生以及自學考試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第二專業,都可以按規定免考已學過且考試成績合格的部分課程。
2、部分專業畢業生可免考課程
專科及及其以上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本科(段)或專科(段)專業,可以免考本、專科(段)中以原學專業基礎知識所組成的課程,
3、報考高一學歷層次專業的免考專科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本科(段)專業(即專升本),可以免考專科和本科中課程名稱、代碼、學分完全相同的課程。
4、報考同一學歷層次第二專業的免考專科以上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專科(段)專業,或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本科(段)專業,可免考已學過且考試成績合格的名稱和要求相同(或較低)的課程。其中非自學考試畢業生報考相近專業的,免考課程不超過一半。
二、免考的辦理流程
1、考生在報名期間向市自考辦提出申請,並附有關證明材料。
2、本市自考辦審核後,將有關證明材料、免考考生信息資料庫報省自考辦審批。課程免考批准後,有關證明材料退還本人,省自考辦列印《免考課程合格證》發給考生。
⑻ 我是全日制大專的學生,在自考本科,有些科目是一樣的,問:怎樣可以免考嗎
福建自考免考規定:
允許申請免考課程的對象:
1、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等學校的研究生、本科畢業生報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科(基礎科)專業的。(稱一類考生)
2、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科(基礎科)、本科畢業生報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科(基礎科)第二專業的。(稱二類考生)
3、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等學校的專科畢業生報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科(基礎科)專業的。(稱三類考生)
4、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等學校本科肄業、退學生報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科(基礎科)專業的。(稱四類考生)
5、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等學校的研究生、本科畢業生報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第二專業的。(稱五類考生)
(五)允許申請免考的課程(指上列五類考生已學過且成績合格的課程)
1、公共基礎課。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公共基礎課是指:公共政治課的哲學、政治經濟學,高等數學,普通物理,大學語文,公共外語(日、俄、英)等課程。
2、名稱(內容)和要求相同的課程。指各類高等學校專業教學計劃中課程的名稱(內容)和授課時數(學分數)分別與所報考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考試計劃中的名稱(內容)、學分數基本相同的課程。
3、所報考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科(基礎科)專業的課程設置中屬於所學專業的概論性課程。例如英語、法律、中文、數學、物理專業的專科(基礎科)或本科的畢業生,可分別免考公共外語、法學概論、大學語文、高等數學、普通物理等課程。
(六)各類考生允許申請免考的課程
一類考生可免考「允許申請免考的課程」中第1、2、3項所規定的課程。
二類考生報考的專業與原所學專業屬同一學科門類的,可免考「允許申請免考的課程」中第1、2、3項所規定的課程;報考的專業與所學專業不屬於同一學科門類的,可免考允許「申請免考的課程」中第1、3項所規定的課程。
三類考生可免考「允許申請免考的課程」中第1、3項所規定的課程。
四類考生可免考「允許申請免考的課程」中第1項所規定的名稱(內容)和學分數相同的課程;名稱相同學分不同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則處理。
五類考生可免考「允許申請免考的課程」中第1、3項所規定的課程。理、工學科的還可免考線性代數、離散數學、概率論與數理統計等課程。
報考本科段的有關規定。上列四類考生專科(基礎科)畢業後又報考相同專業或同類相近專業本科段的(符合本科段報考條件者),可免考第二條第1項所規定的課程。
免考注意事項:
1、用畢業證書申請免考的,須提供⑴畢業證書原件、復印件⑵學籍證明⑶《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免考申請表》(每門一張),由縣(市)、區自考辦審核後,退回畢業證書原件。
2、用自考《英語等級考試證書》申請免考的,不要填寫《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免考申請表》,直接在證書復印件上註明准考號、報考專業、專業代碼、申請免考的課程、申請免考的課程代碼、聯系電話。
3、用NIT、公共英語等級證書、英語等級證書、計算機等級證書申請的,不要填寫《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免考申請表》,直接在證書復印件上註明准考號、報考專業、專業代碼、申請免考的課程、申請免考的課程代碼、聯系電話。
4、新生暫不受理免考申請,用新號碼考過一門後再接受申請。
5、計算機等級證書、英語等級證書、NIT和自考課程免考的不收費。
⑼ 自學考試課程免考科目及如何辦理免考手續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本科畢業生,可申請免考與已取得合格成績的課程代碼相同的課程,但不可免考頂替後的課程。其中非自學考試畢業生報考相近專業的,免考課程不超過一半。
專科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本科(段)專業(即專升本),可以免考專科和本科中課程名稱、代碼、學分完全相同的課程。
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本科(段)或專科(段)專業,可免考本、專科(段)中以原學專業基礎知識所組成的課程,如數學專業畢業生,可免考《高等數學(一)》或《線性代數(經管類)》、《概率論與數理統計(經管類)》或《高等數學(工專)》或《高等數學(工本)》;
中文專業畢業生,可免考《大學語文》;物理專業畢業生,可免考《物理(工)》;計算機專業畢業生,可免考《計算機應用基礎》;英語專業畢業生,可免考《英語(一)》或《英語(二)》等。
辦理流程:
(1)考生登錄系統,通過考籍和轉免考管理模塊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請後,向縣(區)考辦提交准考證、身份證、畢業證書和完整成績表的原件及復印件。如成績表須從原畢業學校復印,須由原畢業學校教務處在復印件上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
(2)縣(區)考辦收集考生材料,列印《辦理免考手續憑證》交考生,然後將考生材料統一集中報市考辦。
(3)市考辦驗核考生材料後,在復印件上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原件交縣(區)考辦退回考生;列印《免考審核表》與復印件材料一並上報省考辦。
(4)省考辦審核後,考生通過系統查詢審核結果。
(5)考生如辦理免考的課程與原已有成績的課程存在課程頂替關系,則無需辦理免考手續。

(9)專科自考本科怎樣申請免考擴展閱讀
證書免考:
1、考生取得國家英語等級考試的PETS—3級筆試合格成績可免考《英語(二)》;請考生以當地考辦發布的免考通知為依據辦理免考。
2、取得PETS—2級以上筆試合格成績可免考《英語(一)》。有關專業課的免考按各專業考試計劃規定執行。
3、獲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一級(含一級B)及以上證書者,或獲得全國NIT《計算機操作基礎(WINDOSW95)》模塊及其他任一模塊者(共兩個模塊),可免考非計算機類專業的本、專科(段)中的《計算機應用基礎》課程。
4、獲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二級以上證書者,或獲得全國NIT《管理系統中信息技術的應用》模塊證書者可免考非計算機類專業的《管理系統中計算機應用》等課程。
5、獲得全國NIT《計算機操作基礎win-dows95)》和《文字處理(word97)》兩個模塊證書者可免考計算機信息管理專業(專科段)的《計算機應用技術》課程。
6、經勞動行政部門考核獲得中級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者,可免考農村自考實驗區中相應專業的綜合實踐技術能考核。
7、2005年下半年起大學英語四級六級成績不再免考自考本科《英語(二)》課程,取得大學英語四級成績在個別省市也可以免考《英語(一)》或《英語(二)》,如上海、山東、浙江等地區,詳細情況請咨詢各地考辦。
⑽ 如何申請自學考試中的某些科目的免考
一、申請免考英語(一)的考生可在已開考的自學考試系列的任何專業中選考不低於7學分的若干課程。
二、申請免考英語(二)的考生,年齡暫不作限制;可在已開考的其它基礎科段起點的課程中自行選擇不低於14學分的若干課程,既可以選考本專業原定的免考英語(二)加考課程(詳見下表),也可以選考基礎科段及本科段或獨立本科段的課程,但不能參加專科段或獨立本科段加考課程的考試。凡選考課程不低於14學分的即可頂替英語(二)課程,不必再辦理免考手續。畢業時不授予學士學位。
三、已申請准予免考的課程不能再用作申請免考英語(一)、英語(二)課程。凡已獲得自學考試專科或本科畢業的,其已修過的成績不能再用來申請免考英語(一)、英語(二)課程。此外,凡國民教育系列專科或本科畢業生,其已修過的成績(英語課程除外)也不能用來申請免考英語(一)、英語(二)課程。
補充說明:
一、可以跨專業挑選課程,但同一課程不得重復使用。
二、本科段專業對應的是基礎科段的專業,如「漢語言文學」本科段對應的是「漢語言文學」基礎科段;其要求及課程設置相當於國民教育系列的本科及專科,其本科段的加考課對應的也是基礎科段的課程。而獨立本科段對應的是專科段的專業,如「計算機及應用」獨立本科段對應的是「計算機及應用」專科段;其獨立本科段的加考課對應的也是專科段的課程,因此,才有上文「不能參加專科段或獨立本科段加考課程的考試」這一說法。
三、以前實行的英語(二)免考政策,除年齡不再作限制外,其他要求不變。詳情請見下表。
四、如果某一課程既隸屬於專科段又隸屬於本科段,則以本科段為准。換言之,只要出現在本科段或獨立本科段(非加考課程)的課程,無論是公共課或專業課,都可以作為選擇的對象。
五、根據省教育廳《關於福建省實施新一輪中小學教師全員培訓的意見》(閩教師[2005]19號文)的精神,中小學教師參加下列專業自考的,可直接報考,不必再加考其它課程。已考過的加考課程,如符合上文規定的,則可以用來頂替英語(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