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大學本科生學分畢業要求
❶ 武漢大學測繪學院畢業時公共選修和專業選修至少要多少學分,提前修滿能否提前畢業
我校的培養方案一般隔幾年制定一次,主要是要保證培養方案的穩定性。2006年版的培養方案現在的06-08級學生都適用,每個年級可能會有極少的微調。培養方案的教學計劃表裡對通識教育課程學分做了規定:分為人文科學、社會科學、數學與自然科學、中華文明與外國文化、跨學科領域五大類,學生最低修滿12個學分,每個領域至少選修2個學分。在人文科學或社會科學或中華文明與外國文化類至少修滿4個學分。學生選修與本專業重復或相近的課程,不計入通識教育學分。跨領域的課程修習則均承認學分。在計劃表的下方「畢業應取得總學分」欄對必修、選修做了規定:總學分150;測繪工程專業的選修課程學分不少於 45.5學分,其中通識教育指導選修課程學分≥12;專業選修課程學分≥25;地球物理學專業的選修課程學分不少於 45.5學分,其中通識教育指導選修課程學分≥12;專業選修課程學分≥25。 測繪學院本科教學管理辦公室 2009.3.9 畢業生條件及其它必要的說明本專業學生修滿規定學分、外語考試成績符合武漢大本科畢業要求,完成並通過論文答辯者,准予畢業。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工學學士學位。
❷ 大學的學分怎樣算的
大學學分每個學校演算法不一樣,重修是有學分的,除了上課還有其他加分項,以武漢大學為例:學生可申請取得不超過10個創新學分,並記為通識選修課程學分。創新學分不交納課程學分學費。
四年制專業文科類學生畢業總學分為140學分,理工醫類為150學分;五年制專業學生畢業總學分為180學分。理論教學課程學分等於課內總學時/18,實驗教學課程學分等於課內總學時/36,集中實踐教學環節學分等於教學周數/2,分散的實踐教學環節在摺合成周數後計算學分。
學生每學期選課學分不得低於15學分(畢業當年不作限制),不得超過30學分。攻讀雙學位及實驗班學生不得超過45學分。

學分是評價學生優秀程度的一個重要標准,是用於計算學生學習量的一種計量單位,按學期計算,每門課程及實踐環節的具體學分數以專業教學計劃的規定為准。
部分學校也有按學分收費的制度。通過學分可以評判學生在大學期間的學習知識的廣度,學生獲得的學分越多,說明學生學到的東西也就越多。
用學分來衡量學生學習的量便是學分制,又稱學分累計制。它以學分為計算學生學習量的單位,認為學生若要獲得某個學術性的學位,如學士學位、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必須達到某一個最低限度的學分量。
❸ 考武大學士學位條件是什麼
武漢大學學士學位授予工作實施細則
2006年3月30日發布 摘自 武大教字[2006]49號
第一條 為了規范管理學校學士學位授予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的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於本校普通本科畢業生的學位授予,本校舉辦的獨立學院的普通本科畢業生的學位授予工作參照本細則執行。
第三條 本科畢業生符合以下條件者,由學校授予相應學科(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的學士學位: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品行端正;
(二)達到培養方案的各項要求,經審核准予畢業,其課程學習和畢業論文(畢業設計或其它畢業實踐環節)的成績,表明確已較好地掌握本門學科的基礎理論、專門知識和基本技能,並且具有從事科學研究工作或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初步能力;
(三)外語水平達到以下條件之一:
1. 非外語專業學生國家大學英語四級成績達到425分及以上,或獲得國家大學外語四級合格證書;
2. 英語專業學生通過全國英語專業八級考試,法語、德語、日語、俄語專業學生國家大學英語四級成績達到425分及以上或獲得國家大學英語四級合格證書;
第四條 (非外語專業)高考外語考試科目不是英語的學生、少數民族預科班學生、港澳台僑學生、外國留學生以及經學校認定的高水平運動員學生和藝術特長生,授予學士學位不要求國家大學外語四級成績。
第五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授予學士學位:
1. 政治上有公開反對憲法的言行,經說服教育仍堅持不改的;
2. 在校期間因違反考試紀律受到記過、留校察看處分的,或違反考試紀律兩次的;
3. 結業離校的;
4. 外語水平未達到上述要求的;
5.經學校或學院(系)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查認為不能授予學士學位的。
第六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經學院(系)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討論通過,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查後可以授予學士學位:
1. 因違反考試紀律受到記過、留校察看處分,畢業時考取碩士研究生的;
2. 因違反考試紀律受到記過、留校察看處分後,被評為校級三好學生,或畢業時被評為優秀畢業生的;
3. 經學院(系)、學校認定在學術上取得特別突出成績的。
第七條 本校舉辦的獨立學院的普通本科畢業生申請本校學士學位除達到以上要求外,還必須參加本校組織的課程考試且成績合格。
第八條 畢業或結業時未授予學士學位的學生不再補授。
第九條 學生必須在所屬高等學校參加國家外語四級或全國英語專業八級考試,否則武漢大學不授予其學士學位。
第十條 學士學位授予程序:
1.個人申請;
2.學院(系)學位評定分委員會逐個審核學生的課程學分、學習成績、畢業論文(畢業設計或其他實踐教學環節)、畢業鑒定等材料,提出擬授予學士學位的畢業生名單;
3.教務部審核後,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查通過,對合格者授予學士學位並頒發證書。
第十一條 本細則自2006屆畢業生開始施行,由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授權教務部解釋,原《武漢大學普通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授予暫行辦法》廢止。
❹ 關於武漢大學的學分問題。。武大的進
1. 要看是什麼專業,一般是150左右。包括選修必修。
2.算你自己的。
3.這個是可以的,但是你多選就要交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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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武漢大學選修課有什麼規定啊4年要選夠多少學分
武漢大學從自身的實際出發,發揮綜合性大學多學科的特色優勢;
業已構建出了人文科學、社會科學、數學與自然科學、中華文明與外國文化、跨學科領域等5大類共230餘門課程的通識課程體系;
在提倡學生結合自身情況,自主選擇的同時,又明確規定:
1、在每個領域至少選修2個學分,總共最低修滿12個學分;
2、獲人文科學或社會科學類學位的學生,在數學與自然科學領域至少修滿4個學分;
3、獲自然科學類學位,在人文科學或社會科學或中華文明與外國文明領域至少修滿4個學分;
4、學生選修與本專業重復或相近的課程,不計入通識學分;跨學科領域的課程修習則均承認學分。

(5)武漢大學本科生學分畢業要求擴展閱讀:
關於選修課程:
盡管修滿規定的學分對取得畢業資格至關重要,但學校開設選修課的意義絕不是僅僅讓學生順利畢業,而是盡可能使大家能夠吸納更多專業外的知識,提高綜合素質和實踐能力。
因此,在選擇選修課時,除了要避免與自己的專業課和公共必修課的時間相沖突,兼顧好各領域的學分,最重要的是充分服從自己的興趣愛好,享受上選修課的過程。
但值得注意的是,公選課的學分和課時是對應的,也就是說你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是修一個兩分的還是兩個一分的,通常兩分的課程比較熱門。
關於選修選課:
選修課的選上難度:2分通識>1分通識>=2分非通識>1分非通識
系統一般會優先大三大四的學生,所以大一大二的盡量選一些冷門課程,比如工學部開設的課程。
結合經驗,中外文明領域的通識課比較少,各位要早作打算。
一次選不上,可以多選幾次,因為會有人退課,雖然剩餘人數顯示為0,但只是數據不能即時刷新而已。
大一不建議修很多選修課(畢竟公共課還很多),大二可以多修點(應該結合下自身實際情況情況),爭取大三上選滿學分,以後就可以根據興趣隨便選了,而且優先順序也會比較高了。
❻ 武漢大學各專業對學分有什麼要求
各專業學分要求取決於培養方案的規定。在武漢大學本科生院網[http://202.114.74.194:8899/fgcontent/index.html]可以查版詢各專業培養方案。權
❼ 武漢大學本科學分要多少才合格
你好!樂意回答你的問題!
武漢大學四年制專業文科類學生畢業總學分為140學分,理工醫類為150學分;五年制專業學生畢業總學分為180學分。
希望幫助到你,歡迎追問。歡迎採納!
❽ 四年制本科生學習的總學分是多少
不同學校和不同專業的學分要求都有所不同,四年制本科的總學分要求一般在140到內200之間。容
修學分的注意事項:
課程考核不及格的學生有一次補考機會。補考放在寒暑假之後、新學期開學的第一周。對於補考還不及格的學生,不能取得該科目或模塊的學分。
補考不及格的學生可以重修該科目或模塊,在達到該領域和科目的最低學分要求的前提下,允許學生跨科目或領域選修其它容易通過的模塊。
對於限選課,不同學校可以有不同做法,可以重修,也可以安排學生在同類課程中另選。

(8)武漢大學本科生學分畢業要求擴展閱讀:
大學學分每個學校演算法不一樣,重修是有學分的,除了上課還有其他加分項,以武漢大學為例:學生可申請取得不超過10個創新學分,並記為通識選修課程學分。創新學分不交納課程學分學費。
四年制專業文科類學生畢業總學分為140學分,理工醫類為150學分;五年制專業學生畢業總學分為180學分。理論教學課程學分等於課內總學時/18,實驗教學課程學分等於課內總學時/36,集中實踐教學環節學分等於教學周數/2。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學分
❾ 武漢大學學士學位授予條件
直接給你文件算了~~~~~~~
武漢大學學士學位授予工作實施細則
(武大教字【2006】49號,2006年3月30日頒發)
第一條 為了規范管理學校學士學位授予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的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於本校普通本科畢業生的學位授予,本校舉辦的獨立學院的普通本科畢業生的學位授予工作參照本細則執行。
第三條 本科畢業生符合以下條件者,由學校授予相應學科(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的學士學位: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品行端正;
(二)達到培養方案的各項要求,經審核准予畢業,其課程學習和畢業論文(畢業設計或其它畢業實踐環節)的成績,表明確已較好地掌握本門學科的基礎理論、專門知識和基本技能,並且具有從事科學研究工作或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初步能力;
(三)外語水平達到以下條件之一:
1、非外語專業學生國家大學外語四級合格證書;
2、英語專業學生通過全國英語專業八級考試,法語、德語、日語、俄語專業學生國家大學英語四級成績達到425分及以上或獲得國家大學英語四級合格證書;
第四條 (非外語專業)高考外語考試科目不是英語的學生、少數民族預科班學生、港澳台僑學生、外國留學生以及經學校認定的高水平運動員學生和藝術特長生,授予學士學位不要求國家大學外語四級成績。
第五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授予學士學位:
1、政治上有公開反對憲法的言行,經說服教育仍堅持不改的;
2、在校期間因違反考試紀律受到記過、留校察看處分的,或違反考試紀律兩次的;
3、結業離校的;
4、外語水平未達到上述要求的;
5、經學校或學院(系)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查認為不能授予學士學位的。
第六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經學院(系)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討論通過,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查後可以授予學士學位:
1、因違反考試紀律受到記過、留校察看處分,畢業時考取碩士研究生的;
2、因違反考試紀律受到記過、留校察看處分後,被評為校級三好學生,或畢業時被評為優秀畢業生的;
3、經學院(系)、學校認定在學術上取得特別突出成績的。
第七條 本校舉辦的獨立學院的普通本科畢業生申請本校學士學位除達到以上要求外,還必須參加本校組織的課程考試且成績合格。
第八條 畢業或結業時未授予學士學位的學生不再補授。
第九條 學生必須在所屬高等學校參加國家外語四級或全國英語專業八級考試,否則武漢大學不授予其學士學位。
第十條 學士學位授予程序:
1、個人申請;
2、學院(系)學位評定分委員會逐個審核學生的課程學分、學習成績、畢業論文(畢業設計或其它實踐教學環節)、畢業鑒定等材料,提出擬授予學士學位的畢業生名單;
3、教務部審核後,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查通過,對合格者授予學士學位並頒發證書。
第十一條 本細則自2006屆畢業生開始施行,由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授權教務部解釋,原《武漢大學普通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授予暫行頒發》廢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