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大學本科生招生網築夢計劃
Ⅰ 東南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有關規定和《東南大學章程》,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我校全稱為東南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綜合性、研究型大學,也是世界一流大學建設A類高校。學校法定住所地址:江蘇省南京市玄武區新街口街道四牌樓2號。
第三條 我校培養的本科生,在學校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東南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 我校普通本科層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考、強基計劃、綜合評價錄取、高校專項計劃、國家專項計劃、保送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少年班、藝術類、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班等。
第五條 我校依據教育部頒布的本年度《教育部關於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第六條 東南大學本科生招生委員會是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最高決策機構,由校長擔任主任。本科生招生委員會下設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擔任組長,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領導和分管學生工作的校領導擔任副組長,教務處、學生處、監察處、本科生招生辦公室等部門負責人擔任組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經本科生招生委員會授權,負責學校本科生日常招生工作的決策。
第七條 東南大學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的常設工作機構,負責學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和實施細則;
(二)按照教育部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及有關規定編制分地區、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發布學校招生工作章程;
(三)開展招生宣傳、咨詢服務工作,向考生和家長介紹本校情況和招生政策;
(四)客觀、公正地完成招生錄取工作,並負責協調和處理錄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問題;
(五)組織特殊類型招生考試工作,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對違規考生進行認定、處理,並將違規事實報生源所在省級招辦;
(六)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
(七)配合學校有關部門完成新生復查工作;
(八)完成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八條 本科生招生工作在學校紀委監察處的監督下進行,同時接受教育部等上級主管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按照教育部有關工作要求,我校根據各省(區、市)考生數量和生源質量、經濟社會發展需求趨勢、畢業生就業質量和去向、考生對我校各專業的認可度等因素綜合考慮確定分省分專業計劃。
第十條 我校年度招生計劃及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的為准。
第十一條 我校根據在各省(區、市)的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一般不超過120%;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一般不超過105%。
第十二條 我校將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調節各省(區、市)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及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預留計劃使用時,堅持質量優先、公開透明的原則。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 投檔時,按各省級招辦提供的投檔成績(含省級招辦確認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提檔。專業錄取時,對各省級招辦確認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我校認可考生具備的所有加分項目中最高一項加分,且最高不超過20分(不做分省計劃的招生類型不適用)。
第十四條 所有已投檔考生按投檔成績分科類排隊,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各專業招生計劃數順序錄取(即分數優先)。同一專業錄取時,若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外語、數學成績,理工類和綜合改革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成績。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的考生,如果符合各項條件且服從專業調劑,將調劑到其他專業。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本規則適用於所有我校投放生源計劃的各省(區、市)。
第十五條 生源地為江蘇省的考生報考東南大學(江蘇省代碼1102)相關專業學業水平測試選修科目物理或歷史科目的等級必須達A級或以上等級,另一門選修科目的等級必須達B級或以上等級;報考東南大學醫學院(江蘇省代碼1126)相關專業的考生兩門學業水平測試選修科目等級必須達2B級或以上等級。
第十六條 對於生源地為江蘇省的考生,學校根據考生選修科目的測試等級實行加分進行專業投檔的錄取政策。若物理科目測試的等級為A+,則在考生投檔分上加2分進行專業投檔;若選修科目中非物理課程測試的等級為A+,在考生投檔分上加1分進行專業投檔,兩項可以兼得。
第十七條 對於生源地為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選考科目必須與報考專業要求相一致。我校錄取時按照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公布的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
第十八條 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願考生,按照投檔成績擇優錄取。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根據各省安排徵集志願。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徵集志願。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九條 特殊類型招生錄取辦法,按照教育部等國家相關部門的規定及我校制定的具體招生辦法執行。
第二十條 體檢標准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有關規定及我校按要求制訂的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新生入校後,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學生,依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規定嚴肅處理。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二條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及江蘇省物價局核定標准收取學費和住宿費。
第二十三條 學校本科招生網站:https://zsb.seu.e.cn/,咨詢電話:4006910286,傳真: 025-52090273。學校紀委監察處投訴電話:025-52090126。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我校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通過我校本科招生網向社會發布,對於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准。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於東南大學。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並施行。我校原政策、規定自本章程公布之日起廢止;如遇國家法律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後的規定為准。
Ⅱ 有東南大學建築系的嗎東南大學本科招生收不收文科生啊,錄取分數線往年是多少,學費怎麼樣
東大在江蘇2010年錄取線理科395、文科348。文科是招收江蘇考生的,但專業范圍回有經濟學類、答法學、 社會學、政治學與行政學、 漢語言文學 、 英語、工商管理類、 勞動與社會保障等,建築學類不招收文科生。
該校學費普通專業4600元/生、年,藝術類專業6800元/生、年;住宿費:600-1200元/年(視學生的住宿條件確定)。
Ⅲ 2016遼寧陽光高考築夢計劃都有哪些學校
2016年高校專項計劃高校名單
教育部直屬高校
北京大學 清華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 北京交通大學
北京科技大學 北京化工大學 北京郵電大學 中國農業大學
中國政法大學 華北電力大學 北京林業大學 北京中醫葯大學
北京師范大學 北京外國語大學 北京語言大學 中國傳媒大學
中央財經大學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中國礦業大學(北京)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 南開大學 天津大學 復旦大學
同濟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 華東理工大學 東華大學
華東師范大學 上海外國語大學 上海財經大學 南京大學
東南大學 中國礦業大學 河海大學 江南大學
南京農業大學 中國葯科大學 浙江大學 合肥工業大學
廈門大學 山東大學 中國海洋大學 中國石油大學(華東)
大連理工大學 東北大學 吉林大學 東北師范大學
東北林業大學 武漢大學 華中科技大學 中國地質大學(武漢)
武漢理工大學 華中農業大學 華中師范大學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湖南大學 中南大學 中山大學 華南理工大學
重慶大學 西南大學 四川大學 西南交通大學
電子科技大學 西南財經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長安大學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陝西師范大學 蘭州大學
其他高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北京理工大學 哈爾濱工業大學 哈爾濱工程大學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南京理工大學 西北工業大學 大連海事大學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北京工業大學 黑龍江大學 上海大學
蘇州大學 南京師范大學 福州大學 鄭州大學
湖南師范大學 廣西大學 西南政法大學 四川農業大學
貴州大學 雲南大學 西北大學
Ⅳ 關於東南大學自主招生考試 急!!
適合江蘇省外考生)
根據教育部有關高考改革的精神,我校制定2008年自主錄取工作實施方案。現公布如下:
一、自主錄取計劃
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安排。
二、自主錄取對象條件
全國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級重點中學的優秀高中畢業生,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報我校自主錄取選拔資格。
1、在高中階段獲得全國奧賽省級賽區數學、物理、化學競賽二等獎以上的理科考生。
2、在高中階段獲得經東南大學專家委員會認可的其他全國性重大獎項或省級一等獎的理科考生。
3、在高中學習階段,獲得經東南大學專家委員會認可的個人發明專利(不含外觀專利)或具有較強創新能力的理科考生。
4、高中階段學習成績一貫優秀,年級排名在前10%之內(各中學推薦人數須少於本校畢業生總數的5%),綜合素質高的省重點中學應屆理科畢業生。
三、報名程序、選拔錄取原則
我校自主錄取選拔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及擇優錄取」的原則。
報名一律採用網上申請的形式。
申請人登錄東南大學招生辦公室主頁http://zsb.seu.e.cn ,點擊「網上報名」,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及注意事項」辦理相關手續。
1、 學生網上申請。申請成功後,列印和填寫申請表(含申請人用表、中學用表)。
2、凡符合以上自主錄取對象條件的考生,書面申請材料請於2007年12月15日前(以當地郵戳日期為准)提交至東南大學招生辦公室。內容包括:所在中學填寫推薦意見並由中學校長簽名 、加蓋中學公章的申請表(含申請人用表、中學用表)、獲獎證書復印件、原始成績單、個人陳述和報名資料費人民幣150元(請通過郵局匯款至東南大學招生辦公室,並在匯款時註明申請人的姓名和報名序號)。
3、我校依據自主錄取對象條件對報名考生進行初審。
4、對初審通過的考生,我校將進行文化基礎測試和心理測試。
文化基礎測試科目為:數學、物理、英語。
測試時間為:2008年1月5日。測試地點:東南大學四牌樓校區(南京市四牌樓2)。
5、在英語和心理測試合格的考生中,我校依據數學和物理成績加和排序(滿分為200分)確定獲得我校自主錄取考生名單。
6、由我校相關學科的專家對已通過文化基礎測試的考生名單進行復審,報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認。
7、確認取得我校自主錄取資格的考生,我們將盡快通知考生所在中學,由中學通知考生,考生也可通過登錄東南大學招生辦公室主頁查詢 。
8、凡被確認具有我校自主錄取資格的考生,須與我校簽訂「自主錄取協議」和「誠信承諾書」。
9、我校通過有關媒體向社會公布獲得自主錄取資格的考生姓名、所在中學,接受社會的監督,凡有舉報並經查實,取消其自主錄取資格
10、被我校認定獲得自主錄取資格的考生,如果體檢和政審合格,將按照我校的優錄政策予以錄取。
三、優錄政策
根據國家教育主管部門關於自主錄取的有關政策,我校對取得自主錄取資格的考生給予一定優錄政策。具體優錄政策以考生與東南大學招生辦公室簽訂的協議為准。
四、保障措施
1、嚴格自律,在校黨政的直接領導下,成立由相關學科的專家、教務處、學生處、校紀律檢查委員會等組成的東南大學專家委員會,負責審查、監督整個自主錄取工作實施的全過程。
2、成立東南大學自主錄取測試命題專家組,重點對考生的文化基礎知識、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心理素質等方面進行測試,強化選拔標準的客觀性和公正性。
3、堅持自主錄取工作操作過程的公開、透明,主動接受社會監督,選拔條件、操作程序、選拔結果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
五、本實施方案授權東南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六、聯系方法
部門:東南大學招生辦公室 網址:http://zsb.seu.e.cn
地址:南京市江寧區東南大學路2號 郵編:211189
電話:(025)52090271 傳真:(025)52090273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僅適合江蘇省籍考生)
根據教育部有關高考改革的精神,適應江蘇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辦法,我校制定2008年在江蘇省深化自主錄取工作實施方案。現公布如下:
一、自主錄取計劃
不多於300名。
二、自主錄取對象條件
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優秀高中畢業生,均可申報我校自主錄取選拔資格。
1、在高中階段獲得全國奧賽省級賽區數學、物理、化學競賽二等獎以上的理科考生。
2、在高中階段獲得經東南大學專家委員會認可的其他全國性重大獎項或省級一等獎的理科考生。
3、在高中學習階段,獲得經東南大學專家委員會認可的個人發明專利(不含外觀專利)或具有較強創新能力的理科考生。
4、高中階段學習成績一貫優秀,江蘇省學業水平測試必修課目成績為4個A並且在其中學的綜合排名前10%內、綜合素質高的省重點中學應屆理科畢業生。
5、我校各類夏令營確定的優秀營員。
三、報名程序、選拔錄取原則
我校自主錄取選拔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及擇優錄取」的原則。
報名一律採用網上申請的形式。
申請人登錄東南大學招生辦公室主頁http://zsb.seu.e.cn ,點擊「網上報名」,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及注意事項」辦理相關手續。
1、 學生網上申請。申請成功後,列印和填寫申請表(含申請人用表、中學用表)。
2、凡符合以上自主錄取對象條件的考生,書面申請材料請於2007年12月15日前(以當地郵戳日期為准)提交至東南大學招生辦公室。內容包括:所在中學填寫推薦意見並由中學校長簽名 、加蓋中學公章的申請表(含申請人用表、中學用表)、獲獎證書復印件、原始成績單、個人陳述和報名資料費人民幣150元(請通過郵局匯款至東南大學招生辦公室,並在匯款時註明申請人的姓名和報名序號)。
3、我校依據自主錄取對象條件對報名考生進行初審。
4、對初審通過的考生,我校將進行文化基礎測試和心理測試。
文化基礎測試科目為:數學、物理、英語。
測試時間:2008年1月5日。
測試地點:東南大學四牌樓校區(南京市四牌樓2號)。
5、在英語和心理測試合格的考生中,我校依據數學和物理成績加和排序(滿分為200分),從高到低選拔出不多於300名(含東大教改實驗班學生和各類夏令營一等學員)同學。其中1-100名為自主錄取選拔「一等」級別,其餘為自主錄取選拔「二等」級別。
6、由我校相關學科的專家對已通過文化基礎測試的考生名單進行復審,報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認。
7、在面試專家庫中隨機抽取教授組成三個面試教授小組,負責對獲自主錄取選拔「一等」級別的同學進行面試,重點考察學生創新能力、動手能力、科研潛能及協作精神,面試成績滿分為200分(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8、依據數學與物理加和成績記為70%,面試成績記為30%,對兩項之和排序,本著寧缺勿濫的原則確定不多於50名同學,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後,給予自主錄取選拔「特等」級別認定。
9、確認取得我校自主錄取資格的考生,我們將盡快通知考生所在中學,由中學通知考生,考生也可通過登錄東南大學招生辦公室主頁查詢。
10、凡被確認具有我校自主錄取資格的考生,須與我校簽訂「自主錄取協議」和「誠信承諾書」。
11、我校通過有關媒體向社會公布獲得自主錄取資格的考生姓名、所在中學,接受社會的監督,凡有舉報並經查實,取消其自主錄取資格
12、被我校認定獲得自主錄取資格的考生,如果體檢和政審合格,我校將按照我校的優錄政策予以錄取。
三、優錄政策
根據國家教育主管部門關於自主錄取的有關政策,我校對取得自主錄取資格的考生給予一定優錄政策。具體優錄政策以考生與東南大學招生辦公室簽訂的協議為准。
四、保障措施
1、嚴格自律,在校黨政的直接領導下,成立由相關學科的專家、教務處、學生處、校紀律檢查委員會等組成的東南大學專家委員會,負責審查、監督整個自主錄取工作實施的全過程。
2、成立東南大學自主錄取測試命題專家組,重點對考生的文化基礎知識、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心理素質等方面進行測試,強化選拔標準的客觀性和公正性。
3、 隨機抽取面試專家組成教授面試小組,考生隨機抽取面試組別參加面試。
4、堅持自主錄取工作操作過程的公開、透明,主動接受社會監督,選拔條件、操作程序、選拔結果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
五、本實施方案授權東南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六、聯系方法:
部門:東南大學招生辦公室 網址:http://zsb.seu.e.cn
地址:南京市江寧區東南大學路2號 郵編:211189
電話:(025)52090271 傳真:(025)52090273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Ⅳ 東南大學本科招生網
沒有的
自考這個東西,只有某些民辦學校才搞全日制的自考
沒有什麼意思
Ⅵ 東南大學strp項目能同時做兩個嗎
出國相對比較容易,機會也很多。東大最近在和蒙納什大學合作,只要雅思過6.5分就可以出國做交換生。東南大學(Southeast University),簡稱東大,坐落於南京市,是中央直管、教育部直屬的副部級全國重點大學,中國著名的建築老八校之一,國家「211工程」、「985工程」首批重點建設的大學,是「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卓越醫生教育培養計劃」、「2011計劃」、「111計劃」入選高校,「卓越大學聯盟」、「中俄工科大學聯盟」、「中歐工程教育平台」主要成員。東南大學起源於1902年建校的三江師范學堂。1952年全國院系調整,以原南京大學工學院為主體,先後並入復旦大學、交通大學、浙江大學、金陵大學等校的有關系科,在中央大學本部原址建立了南京工學院。1988年5月,學校更名為東南大學,校慶日為每年6月6日。2000年4月,原東南大學、南京鐵道醫學院、南京交通高等專科學校合並,南京地質學校並入,組建了新的東南大學。截至2014年1月,東南大學佔地面積5880畝,建有四牌樓、九龍湖、丁家橋等校區;設有29個院(系),擁有75個本科專業;有全日制在校生32000餘人,其中研究生13000餘人,另有在職碩士研究生3100餘人。是一所以工科為主,理學、工學、醫學、文學、法學、哲學、教育學、經濟學、管理學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綜合性研究型大學。
Ⅶ 東南大學成賢學院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我校全稱為東南大學成賢學院,是由教育部批准,東南大學舉辦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層次獨立學院,學校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江北新區東大路6號。
第二條 為保證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省份教育行政部門關於本科生招生的最新政策,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三條 我校依據教育部頒布的本年度《教育部關於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六公開」為主要內容的信息公開制度,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我校招生工作實施辦法和有關規定。東南大學成賢學院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具體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和江蘇省關於招生工作的各項政策和規定,成立招生工作監察小組,負責監督招生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落實,增強透明度,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我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維護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譽。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六條 按照教育部有關工作要求,我校根據各省(區、市)考生數量和生源質量、經濟社會發展需求趨勢、畢業生就業質量和去向、考生對我校各專業的認可度等因素綜合考慮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第七條 我校年度招生計劃及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的為准。
第八條 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我校預留本科招生計劃總數0.5%,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九條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
第十條 根據各省(市、自治區)提供的生源分布情況和相關規定調檔,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第十一條 對江蘇省報考我校普通類專業的考生(含高職與普通本科聯合培養項目),選測科目必須達到BC及以上等級,必測科目測試成績均須達到合格(或C級及以上等級)。
第十二條 對江蘇省報考我校普通類專業的進檔考生,我校除建築學、風景園林專業以外各專業按第一專業志願錄取。建築學、風景園林專業以投檔分從高到低的順序,按專業計劃數錄取。若投檔分相同,則按語文、數學兩門科目分數與附加題分數之和從高到低進行排序。填報建築學、風景園林專業未滿足的考生,按其所填的第二或第三專業志願順序錄取。
第十三條 對江蘇省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必須無色盲、色弱。考生須參加文化考試(含三門統考和學業水平測試)和相關的專業考試,藝術類考生七門學業水平必測科目測試成績中不合格科目不超過三門。對藝術類專業進檔考生以投檔分排序,按第一專業志願錄取。
第十四條 對江蘇省以外的考生,按投檔分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若投檔分相同,則按語文、數學、外語三門成績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三門成績仍相同,則按數學科目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十五條 對於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浙江省、上海市等省市的考生,選考科目必須與報考專業要求相一致。我校錄取時按照各高考綜合改革省市公布的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
第十六條 江蘇省以外的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按高分到低分順序,調劑到未滿額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將予以退檔。
第十七條 我校招生實行按成績、依照志願錄取。若批次投檔完成生源不足,剩餘計劃公開徵集,徵集後仍未完成的計劃調至生源充足的省市。
第十八條 依照有關省(市、自治區)招生文件的規定,學校認可對優秀生、特長生及其它照顧政策給予的加分。錄取按考生所在省的實際投檔成績進行專業投檔。
第十九條 體檢標准: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
第二十條 錄取結果公布:a.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相關渠道公布;b.我校招生網上公布;c.學校招辦根據經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批准備案的考生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考生錄取信息以錄取通知書內容為准。
第二十一條 我校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考生進校後均以英語安排教學,建議非英語語種的考生慎重填報。
第五章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第二十二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將在3個月內按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全面復查,經查不符合錄取條件者,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即取消入學資格。
第六章 收費標准及獎助學措施
第二十三條 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時應交納學費、住宿費及其它有關費用。
(1)學費:新生入學報到時預繳全年學費:人文社科類專業14000元/年·生,理工科類專業15000元/年·生,醫學、藝術類專業16500元/年·生(以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標准為准)。
(2)住宿費:1200-1500元/年·生(視具體住宿條件確定)。
第二十四條 學校設有各類獎學金、助學金,提供勤工助學崗位,用以獎勵在校優秀學生和資助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七章 證書及頒發辦法
第二十五條 證書類別:東南大學成賢學院畢業證書;東南大學成賢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六條 證書頒發辦法:凡取得正式學籍的學生,修完本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且成績合格,頒發東南大學成賢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東南大學成賢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八章 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第二十七條 聯系方式
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江北新區東大路6號 郵編:210088
電話:4001006862、4009280129 傳真:025-58690717
網址:http://cxxy.seu.e.cn E-mail:cxzb@ cxxy.seu.e.cn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我校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並施行。我校原政策、規定自本章程公布之日起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後的規定為准。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東南大學成賢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Ⅷ 2015東南大學自招結果出來了嗎
按「東南大學2015年農村學生單獨招生 「築夢計劃」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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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結果公示:獲得2015年農村學生單獨招生資格考生名單將於高考成績公布前在東南大學本科招生網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公示。
請耐心等待。
Ⅸ 東南大學2020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東南大學是我國最早建立的高等學府之一,秉承「止於至善」的校訓,贏得了「以科學名世,以人才報國」的廣泛贊譽。為全面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根據《關於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經批准我校2020年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也稱「東南大學強基計劃」),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選拔一批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進行專門培養,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才,成為具有家國情懷和國際視野、擔當引領未來和造福人類的領軍人才。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在我校安排強基計劃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理想信念堅定,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思想品德優良,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並有志於將來從事相關領域科學技術工作的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報名。申請報名考生分為以下兩類:
第一類:高考成績優異的考生
1、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達到生源所在地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高考綜合改革和合並錄取批次省份單獨劃定的相應分數線)上理科60分(含)、文科40分(含)、綜合改革30分(含),其中江蘇文理科分別為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20分(含)和30分(含),物理或歷史科目的等級必須達A級或以上等級,另一門選測科目的等級必須達B級或以上等級;
2、報考理科類專業的考生高考數學科目成績須達到科目滿分的85%(含)及以上。
第二類:相關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
高中階段在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任一學科中獲得全國決賽二等及以上獎項的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區、市)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高考綜合改革和合並錄取批次省份單獨劃定的相應分數線),可破格進入入圍名單,江蘇考生還須物理或歷史科目的等級達A級或以上等級,另一門選測科目的等級達B級或以上等級。
二、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選考科目符合報考專業(類)要求方可報名,分省招生計劃詳見報名系統。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辦法
5月10日至31日考生可登錄東南大學強基計劃報名系統(網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286),按要求准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報名時,考生需根據自己的學科特長和專業興趣填報1-3個專業(類)志願,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選考科目應符合填報專業的科目要求。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
考生僅須提交上傳強基計劃報名表,並由本人簽字,所有材料和志願提交後不得修改。
(二)考生參加統一高考
報名審核通過考生均須參加全國統一高考。
(三)入圍校考辦法
7月26日,對於第一類考生,我校依據高考成績,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按考生所在省份各專業計劃數的 4 倍分別確定各專業入圍高校考核考生名單(末位同分均入圍),並公示各專業入圍標准。對於第二類考生,達到學校破格入圍的條件和相應高考成績要求,即可入圍。
(四)高校考核
7月29日至30日舉行高校考核,考核內容包括體育測試和綜合能力測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報名系統中准考證。
1、體育測試。體育測試實行合格考,不計入高校考核總分,未達到合格要求的考生不再參與後續綜合能力測試。
2、綜合能力測試。綜合能力測試分專業進行,測試方式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主要考察學生所申報入圍學科的基本素養;面試將結合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提供的考生綜合素質檔案,主要考察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創新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發展潛力等。面試採取專家、考生「雙隨機」抽簽的方式,測試全程錄音錄像。
綜合能力測試成績由筆試和面試成績組成,其中筆試成績佔比60%,面試成績佔比40%。
3、學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將視本地疫情防控情況作出相應調整,屆時會再進行通知。
(五)錄取辦法
1、綜合成績折算辦法
綜合成績由「高考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85%+高校考核綜合能力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15%」計算形成。
2、確定錄取名單
對於第一類考生,根據相關省份強基計劃的招生名額,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分專業依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當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比較高考成績、高校考核綜合能力測試成績進行錄取。若仍然相同,報考文科類專業考生依次比較語文、英語(外語)、數學成績,報考理科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英語(外語)成績。
對於第二類考生,綜合成績達到該省市同科類所有第一類考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的,予以錄取。
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招生計劃審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並報各省級招辦審核,辦理錄取手續。
我校於8月5日前公布錄取名單並公示錄取標准。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區、市)後續高考志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區、市)後續各批次高考志願錄取。
四、培養方案
圍繞黨和國家在新時代賦予「雙一流」高校的使命,堅持立德樹人,面向國家重大戰略需求,聚焦關鍵領域以及國家人才緊缺領域,大力推進教育教學改革和條件資源建設,培養學生堅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實的知識基礎、深厚的人文素養和突出的創新能力,努力造就具有家國情懷和國際視野、擔當引領未來和造福人類的領軍人才。
(一)階段性考核和分流補入辦法
實施本碩博銜接的人才培養模式,實行完全學分制,本科採用3至4年的彈性學習年限。
建立科學化、多階段的動態進出機制,對進入強基計劃的學生進行綜合考查、科學分流。通過強基計劃錄取的學生入校後原則上不得轉到強基計劃招生之外的專業就讀。
培養過程中設置多個階段性考核節點,結合學業績點與綜合測評情況,進行動態分流補入。本科一年級結束後,對不適合在強基計劃專業學習的學生轉入所在學科專業的普通班級繼續修讀,對意願進入強基計劃專業學習且考核合格的優秀學生可轉入。本科三年級結束後,結合考核情況與個人志願,對於學業優秀的學生可獲推薦免試研究生攻讀碩士學位,對於其中具有較強研究潛力和創新意識的學生,可獲推薦直博攻讀博士學位。
(二)本碩博銜接培養方案
學校按照「厚基礎、寬口徑、重交叉、強創新」的培養路徑,遵循「堅持立德樹人,凸顯價值引領」、「夯實通識基礎,拓寬專業口徑」、「強化專業內核,凝練專業主幹」、「加強學科交叉,促進個性培養」、「強化實踐教學,提高綜合能力」等基本原則,整合全校優質教育教學資源,重構本碩博銜接的培養體系。本科階段旨在夯實基礎學科能力素養,培養學生創新意識,激發學生創新慾望;碩博階段在本學科或交叉學科有深入研究,並做出創造性成果。
對通過強基計劃錄取的學生制定獨立的培養方案,單獨編班組織教學,配備一流的師資,提供一流的學習條件,創造一流的學術環境與氛圍,實施導師制、書院制、完全學分制與小班化、個性化、國際化、卓越化、本研一體化的「三制五化」相結合的人才培養新模式,構建能夠更好激發學生潛能與創造力的拔尖創新人才培養體系。
1、構建貫穿本碩博的培養體系。合理調整本碩博階段的課程層次和授課內容,實現本碩博教學運行銜接、課程互選銜接。建立全校性平台課程,允許學生在本科階段選擇研究生課程作為其個性化發展課程;研究生可跨學院、跨學科選修本科生專業課;實施研究能力的銜接培養,把本科階段的研學項目(SRTP)、學科競賽等課外研學與研究生階段的課題研究銜接設計,課題從本科學習階段延伸至研究生學習階段,持續提升學生創新研究能力。
2、實施「本科生導師制」,科研平台開放共享,提升學生科研能力。為每名學生配備師德高尚、學術精湛、教學水準高的博士生導師,建立導師庫,實行動態進出機制,強化導師考核。建立全程化、全覆蓋、個性化的指導機制,充分發揮導師在學生培養過程中思想價值引領、學業指導、科研引路、職業規劃的重要作用。國家重點實驗室、前沿科學中心等重大科研平台優先面向學生開放。推動學生早進課題、早進實驗室、早進團隊,在導師指導下參與重大科研任務,所獲研究學分可替換部分課程學分。
3、實施「以學生為中心」的小班授課。大量增加師生互動和研討,強化自學能力,訓練綜合創新和團隊協作精神。對於低年級學生,課堂教學以啟發式、互動式為主,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感受研究的樂趣;對於高年級學生,課堂教學以引導式、探究式、討論式為主,調動學生學習的主動性,培養學生運用所學理論方法與技術手段來獨立思考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實現以「教」為中心向以「學」為中心轉變。
4、強化「個性化」自主發展學分和課程,實施完全學分制,激發自主創新潛能,挖掘學生的個性潛質。學生可根據自身特點,選擇修讀的課程,達到專業畢業和學位授予條件即獲得相應證書。培養方案中設置一定比例的個性化學分,供學生在導師指導下選修,形成個性化學習方案。實施寒、暑期學校制度,豐富學生假期學習生活。冬令營期間邀請國內外優秀學者開設精品人文課程、學術講座等,注重文化熏陶、思想價值引領;暑期學校期間開展各類創新實踐活動、國際學術交流活動、參加導師科研等。學生根據教學計劃安排和自身實際,自主選擇參加某個暑期學校和冬令營,開闊視野、促進交流、獲得豐富學術滋養。
5、構建跨文化互融的國際交流環境與育人平台。加大對出境(國)交流學習的支持力度,鼓勵學生到世界一流大學學習交流競技。為學生提供「訪學-科研-競賽-畢設」等多樣化的交流方式,拓展「整建制-小團隊-個人」等多層次的交流模式,開設一批精品全英文課程,提高人才培養國際化的深度與廣度。
(三)其他激勵機制
1、免試推薦研究生(含直博)
對政治思想表現良好、學業優秀的學生,100%推薦免試研究生,對其中具有較強研究潛力和創新意識的學生,推薦直博。
2、獎學金
對品學兼優的學生,在本科階段優先享受國家獎學金、校長獎學金等高級別獎勵,在碩博階段享受最高級別學業獎學金;提高各類獎學金的獲獎比例,並為強基計劃學生設立專門獎學金。
3、學術交流
(1)公派留學:本科階段,全額資助強基計劃學生整建制赴海外國際高水平大學學習交流一學期,為每位學生提供至少一次參加國際高水平競賽、國際暑期學校、國際聯合畢業設計等各類國際交流項目或活動的機會;博士階段,全額資助每位學生赴海外國際一流大學聯合培養一年。
(2)學術會議:本、碩、博階段,至少全額資助參加國際學術會議各一次;邀請諾獎得主等學術大師為學生做學術講座。
4、科學研究
本科階段,為每位學生配備師德高尚、學術精湛、教學水準高的博士生導師,學生提前進入導師課題組,參與重大科研項目等課題研究;強基計劃學生在參加科研訓練項目、創新實踐活動等方面享有優先權;學校的國家重點實驗室、前沿科學中心和協同創新中心等重大科研平台優先面向強基計劃學生開放。
5、榮譽
設立一批「榮譽課程」;在各類評獎評優活動中,單獨劃定名額;對各方面表現優異的學生優先授予「傑出學生」、「三好學生」等榮譽稱號;所在班級優先推薦申報各級「先進班集體」;對優秀畢業生授予「榮譽學位證書」。
五、其他說明
(一)關於學生綜合素質檔案,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將考生電子化的綜合素質檔案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
(二)對於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取消學籍,畢業後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採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三)通過強基計劃錄取的學生入校後本科階段原則上不得轉到強基計劃招生之外的專業就讀。
(四)選拔測試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入圍高校考核的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費和住宿補貼。
(五)學校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六、監督保障機制
(一)我校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招生工作在東南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東南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標准公示。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三)東南大學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招生工作接受東南大學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並接受社會監督。
(四)東南大學強基計劃招生錄取按教育部相關規定執行。若教育部2020年招生政策發生改變,則按新的規定執行。
七、咨詢方式
地址:南京市江寧區東南大學路2號
郵編:211189
招生咨詢電話:4006910286
傳真:025-52090273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東南大學招生網:https://zsb.seu.e.cn
東南大學紀委(監察處):[email protected]
陽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
本簡章由東南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東南大學
2020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