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旦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
A. 我在大專裡面有一門功課,沒有通過,拿的是結業證書,怎樣拿到畢業證呢
不能補考只能重修。
就是交錢再多讀一年,考試合格後給你畢業證,這個畢業證的日期就是你考完試拿到證的這一年。
重修選課的類型與申請條件:不及格重修所有在校學生必修課、專業選修課考試不及格未獲得學分,均可申請不及格重修。
重修選課的基本要求:選課時間:一般開學10日內;學生申請重修的課程必須是本學期開設的課程(含組班重修),且課程學分、教學要求必須與本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的要求相一致。

(1)復旦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擴展閱讀:
重修選課流程
1、不及格重修:
(1)學生進入個人信息系統->「不及格重修申請」,選擇需要進行不及格重修的課程,選定學習方式(跟班重修或組班重修)後點擊「注冊」提交。
(2)學籍異動學生需修讀原年級課程、轉專業需補修新專業課程的學生,填寫《選課申請表》,本人及輔導員簽名後交學籍管理科審核。
2、提高重修:
(1)學生進入個人信息系統->「提高重修申請」,選擇需要進行提高重修的課程,選定學習方式(跟班重修或組班重修)後點擊「注冊」提交。
(2)學生下載《提高重修申請表》,填寫學號、姓名、班級、所在學院、聯系方式和所選提高重修的課程信息,本人及輔導員簽名後於學籍管理科審核。
B. 復旦大學葯學插班生的相關問題。。。
插班生很難考的,復旦每年收的人很少,題目非常難,據我同學說,英語就是專業八級的難度,理化自然也很難了,進來了復旦可以承認部分學分,但是一定會降級的,從大一重新開始學,葯學又是五年的,你慎重考慮啊
不過這種考試失敗了也無所謂
C. 大學可以二次休學嗎就是休完第一次再申請休第二次
部分學校可以。需參考本校學生手冊中《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根據規定提出休學。
以復旦大學為例,該校允許學生二次休學,相關規定如下:
1、學生每次休學時間自申請之日起不少於一學期,累計休學不超過四學年,且總修讀年限不超過學校的學制規定年限。學生休學起訖時間以教務處核定為准。
2、、享受公費醫療的在讀學生,連續因病休學第二年或第二次休學期間不享受公費醫療。具體操作依照《復旦大學公費醫療管理辦法》實施。有「住院醫療保險」者,按保險規定辦理。

(3)復旦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擴展閱讀:
休學注意事項:
(休學原則上在每學期開學後第一周內辦理,休學以一年為期。)
1、學生因病或因事確需休學,須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並附相關證明。因病者需出示三級甲等醫院(一般縣級以上醫院都屬於三甲醫院)診斷證明書,無診斷證明書或無蓋章者無效;
2、學生將休學材料交至輔導員,輔導員核實情況,簽字表明同意與否;
3、如因病休學,學生需將材料交至校衛生科,衛生科對學生病情進行核實;
4、學生將休學材料交至所在院系,主管學生工作的院系主任簽字表明同意與否;
5、學生將休學材料交至學生處,學生處處長簽字表明同意與否;
6、學生將休學材料交至教務處學籍管理科,教務處處務會討。
7、具體因地域校方不同而另議。
D. 復旦緩考影響成績嗎
緩考對學生的最終學習成績、評優、評先沒有任何影響。
緩考,是學生考試前或期間,因回考前突答然生病、或其他意外原因而不能參加考試者,不能在規定時間參加考試,向校方提出申請的一種考試形式。
經院系主管教學主任同意,辦理緩考手續,領取緩考通知單(交緩考課程任課教員進行成績登記使用),本學期成績記為「緩考」。由院系報教務處備案。 經批准緩考的學生有一次正常緩考機會,學生須在下學期到學生所在學院教務科查詢緩考課程安排。
辦理緩考由學生到學院領取緩考申請表(一式兩份),如實填寫後交學院,學院核實後簽署意見,交教務處審核,審核同意後登記,並將其中一份交教務處留底,另一份帶回通知學生並備案。緩考與重考同時進行,如因特殊原因仍不能參加緩考的,應再次辦理緩考手續。

E. 請教關於復旦大學第二專業或第二學位的問題!急啊……
漢語言文學有第二學位,沒有第二專業。 至於難易程度,有人一學期都不去,考前兩周背背就過的。相對於經濟學院、法學院、信息學院的二專、二學位,算是簡單的了。 復旦大學2008年在2007級本科生中將開設13個第二專業:《國際經濟與貿易》、《經濟學》、《新聞學》、《法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科技傳播與科技決策》、《對外漢語》、《博物館學》、《英漢雙語翻譯》、《公共事業管理(社會管理方向)》、《外交學》,《教育學》,《聲樂(合唱)》,其中《聲樂(合唱)》第二專業是第一次新開專業。 開設2個復旦大學第二學士學位:《會計學》、《漢語言文學》。 關於第二專業、第二學位的資格和申請,請見復旦大學教務處的官方發文《復旦大學關於本科生中試行第二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教學的暫行規定》,摘錄如下: 根據《復旦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條例(試行)》第十一條(2)關於學生在修讀主修專業課程的同時,申請修讀第二專業的規定,為充分體現學分制的優越性,給本科生更多的選擇和發展機會,加快復合型人才的培養,教務處決定在本科學生試行「第二專業」與「第二學士學位」教學培養方案。特製定此暫行規定。 一、課程設置 復旦大學第二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教學培養要求原則上與現有本科各主修學位及專業相同,以保證教學培養質量標準的統一。 院系應根據同屆本科生主修專業的課程結構、名稱、代碼、學分數與學時數,確定40學分左右的課程作為復旦大學第二專業課程,60學分左右為復旦大學第二學士學位課程(以專業課程為主,以基礎課程為補充)。新增課程應先統一列入主修專業的課程表及選課管理系統。 二、開課與選課 為處理好教學資源與學生需求量、主修與第二專業課程安排之間的關系,第二專業課程組織的基本原則和程序是: (1)為確保所有學生主修課程的需要和利益,第二專業課程組織原則上不佔用主修課程開課計劃。為此,學校將充分利用教學資源,專門為第二專業課程安排教室和時間,盡可能避免與主修課程時間沖突。 (2)院系應充分發揮師資和教學條件的作用,為第二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學生組織單獨開課。單獨開班的人數最少應在10人以上,報名10人以下的專業,可與第一主修專業班合上。 (3)復旦大學第二專業、第二學士學位課程已編有專用課程代碼(單獨開班,或合班上課第二專業均有單獨代碼)。學生按第二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培養方案課程的代碼選課,按學分繳納費用。 (4)由於各種原因,學校目前尚不能保證完全滿足所有學生的選擇需求。在單獨開課時,有些第二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的報名人數過多,可能會超過教室、師資和教學條件的承受能力;有些學生的培養方案、選修課程、上課時間也可能與單獨開課沖突等,院系將根據教學條件的承受能力選擇接受人數。此外,因有些第二專業的報名人數過少而影響教學資源的充分利用,不適合單獨開班等。學生在報名時,應對上述各種可能產生的選課結果有充分的思想准備。 三、學籍管理 復旦大學第二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學習屬於規定范疇內的教學活動項目,除本細則已明確規定的內容外,學生在修讀第二專業、第二學士學位課程期間,學籍管理與學習紀律按照《復旦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條例(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 1、報名注冊 凡在復旦大學注冊學習的2007級、2006級本科生,均可申請修讀第二專業、第二學士學位課程。經審批同意和注冊交費後,可獲得修讀資格。(只能填報一個專業) 學生報名申請時,要以確保自己主修專業課程的學習成績為前提,要准確把握自己的需求,充分了解復旦大學第二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教學培養及課程的要求,並與自己主修專業課程對照。 2、成績與學分記載 學生應按規定完成主修與第二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的總學分,通過選課,參加考試取得成績。 (1)學生在報名修讀第二專業、第二學士學位以前,已修讀過的主修課程與第二學士學位、第二專業課程相同(同名、同學分)者,可以在正式修讀第二專業後提出申請,接受院系經審定同意後,可以承認該主修課程成績及學分,並在第二專業成績單中予以記載。未經審定同意,主修與第二專業之間的課程成績不能相互承認。(2)主修課程學分轉換第二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的學分最多不得超過8學分。轉換學分時間在修讀第二學士學位或第二專業一年以後,另填表格,按教務處學分轉換要求辦理。(3)學生開始修讀第二學士學位、第二專業以後,修讀主修專業的與第二專業、第二
F. 上海復旦大學課程等級C+ 表示考了多少分
為71—來—74分。
依據《復自旦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試行)》第十八條規定:考核成績按浮動記分制記載。成績等級與績點的換算關系如下:A為90——100;A-為85——89;B+為82——84;B7為8——81;B-為75——77;C+為71——74;C為66——70;C-為62——65;D為60——61。
學分績點的計算辦法為一門課的學分績點=績點×學分數;學期或學年的平均績點=所學課程學分績點之和÷所學課程學分數之和。實習、見習、畢業論文(設計)等考核成績也可按P、F方式記載;緩考和重修成績按實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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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旦大學課程等級的相關要求規定:
1、學生選課以後,必須參加該課程考核,合格後才能獲得相應學分。考核包括考試和考查,考核方式根據學校有關規定與各課程教學要求制定。
2、學生在課程修讀或實習(見習)過程中,未經批准,缺課(學)時數或缺交作業次數累計超過教學規定數三分之一者,取消參加該課程考核資格,所修課程成績以F計。
G. 大學考試無故缺考有什麼後果
1、如果沒有及時跟學校說明緩考,則本科目僅有平時成績分,為掛科。
2、掛科之後開學後進行補考考試,如果補考考試未通過,則本科目成績為零。
3、需要重修這門科目才可以達到畢業學分,否則影響畢業。

(7)復旦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擴展閱讀:
影響
由於大學中的考核的方式與中學有所不同,大學生的學習狀態也較高中有所下滑,所以大學生掛科可認為是一種正常的現象,更有人戲言:「沒有掛科的大學便不是完整的大學。」話雖如此,掛科對於大學生的影響卻是不容小視的。
1、掛科最嚴重的影響就是可能造成大學生沒有學位證,畢業證,無法畢業。一般高校對學生都有規定的學分要求,學生只有修到相應數目才能拿到學位證並順利畢業。
學分是以學生考試科目的成績進行計算的,即某一科通過考試,則獲得相應的學分;不通過(即掛科)則無學分,需要下次重修或補考。
若掛科太多,重修不過,學生就會因學分不夠而被學校留級或勸退。進而會使學生有上面所說的無學位證或無法畢業的危險。這樣等於說大學白念,絕對得不償失。(關於掛多少科目就會無學位證的問題,不同的高校的規定是不同的)。
2、掛科會直接影響到大學生的成績排名,使其與獎學金、助學金、競選班幹部、入黨、保研、推薦工作、出國留學等等好事全部失之交臂。
3、掛科還會對大學生的心理造成巨大的傷害,例如會造成大學生有羞愧、恐懼、痛苦、自暴自棄等不良情緒。一般大學生得知他們掛科都是在期末考試後的暑、寒假裡,這樣掛科會對他們進行長時間的身心折磨。
4、掛科對於大學生的就業也將造成十分的嚴重影響。一般用人單位看到應聘畢業生有掛科經歷後,再考慮錄用他的可能性就降低了。
5、當然掛科在某種程度上也有一定的積極作用,很多大學生都會在大一時因為過了與高三截然相反的學習生活而掛科,所以之後他們便忍辱負重,重找學習狀態,從而挽回了自己恐將荒廢的大學生活。這里掛科就起了一個警示鍾的作用。
H. 復旦大學轉專業
復旦大學轉專業是在大一下學期,學校會下發轉專業通知,院系成績排名在5%以前的可以申請轉專業,滿足條件的學生要參加學校的轉專業考試,一般考英語、數學和物理,通過考試就能轉專業了。
復旦大學是教育部與上海市共建的首批全國重點大學,中國首批7所211工程、9所985工程大學,首批「珠峰計劃」、「111計劃」和中國頂尖學府「九校聯盟」(C9聯盟)成員。教育部「卓越醫生教育培養計劃」試點高校。
復旦大學涵蓋了文學、理學、醫學、哲學、經濟學、管理學、法學、歷史學、工學等十大學科門類。

(8)復旦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擴展閱讀:
據《復旦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試行)》,對我校本科生轉專業的各項工作,作如下規定:
第一條:轉專業的所有工作必須本著公開、公平與公正的原則進行,所有有關的管理人員、教師與學生都必須嚴格遵守有關規則與程序。
第二條:根據《復旦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試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規定,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可在第一或第二學年的第二學期申請轉換專業。
第三條:為減輕學生轉專業以後退選課的麻煩,便於他們直接進入新專業學習,以及便於院系提前安排有關教學與指導任務,對轉專業學生的初審工作均安排在第一、二學年的第二學期進行。
凡進入第三學年(含)以上、或已有轉專業(包括提出申請後未獲批準的學生)或已有轉學經歷、或學校在招生時有明確限制的本科生,不準申請轉專業。
第四條:春季學期第4周,各院系原則上按本單位各專業該年級學生的一定比例,填寫由教務處統一印發的「院系接受轉專業學生計劃表」並上報。
為配合學分制全面實施,確保全校學生轉專業的有效性,各院系所有專業原則上都必須完成計劃指標。
確有特殊原因而難以完成計劃指標的專業,有關院系在盡量開放的前提下,向教務處提交實際計劃名額,並註明減少名額的理由。
為避免與國家現行的招生政策沖突,上一年沒有招生的專業暫不接受學生轉入。
第五條:春季學期第5、6周,教務處對各院系接受轉專業計劃名額進行審理匯總,報主管校長審批,向學生公布全校各專業的計劃名額(公布在教務處網頁和各教室樓公告欄等)。
I. 求復旦大學最著名的東西(建築樓、院校)。和課程學分怎麼算.
光華樓,相輝堂
前者應該是復旦標志性建築啦。相輝堂歷史很久了
還有燕園,曦園
復旦大學本科生成績記載試行規定
根據《復旦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試行)》第十八條、第十九條,對本科生成績記載作如下規定:
第一條 考試成績按浮動記分制記載,分數、等級與績點的換算關系如下表:
等級 A A- B+ B B- C+ C C- D D- F
績點 4.0 3.7 3.3 3.0 2.7 2.3 2.0 1.7 1.3 1.0 0
百分制參考標准 90-
100 85-
89 82-
84 78-
81 75-
77 71-
74 66-
70 62-
65 60-
61 補考及格 59及59以下
學分績點的計算辦法是:一門課的學分績 = 績點 × 學分數。學期或學年的平均績點 = 所學課程學分績之和 ÷ 所學課程學分數之和。
第二條 成績以A、A-、B+、B、B-、C+、C、C-、D、D-、F形式記載,其中獲A和A-成績的人數不得超過該門課程修讀總人數的30%。
第三條 補考和重修成績記載參照《復旦大學本科生補考和重修試行規定》執行。
第四條 緩考成績按實記載。
第五條 對畢業論文(設計)成績、實(見)習成績記載,院系可參照第一條、第二條規定的方式或P、F方式記載,但以P、F方式記載的成績不計入平均績點。
第六條 跨校修讀、交流學習等成績的轉換,根據《復旦大學本科生成績轉換試行規定》處理。
第七條 插班生、轉學生、赴國外或境外學習的學生,在他校學習的成績轉為我校成績時,根據《復旦大學本科生成績轉換試行規定》處理。
第八條 開課院系負責登錄成績。
第九條 考試成績(包括補考和緩考成績)登錄時間為:每學期結束前三周(含三周)至下學期開學後兩周內。為保證學生及時獲得成績,在課程考核結束後五個工作日內,任課老師必須將成績遞交所在院系。如因故不能及時遞交成績,應報教學院長(系主任)批准。無故不按時遞交成績的,學校可作教學事故處理。
第十條 學生對所修課程的成績有異議,可向開課院系申請復查。由開課院系教學院長(系主任)組織相關教師對復查申請進行審核後,給出明確答復。復查申請應當在每學期第三周內提出,復查以一次為限。
第十一條 一門課程中同時有畢業班與非畢業班學生選修的,不得為畢業班學生單獨提前考試和輸入成績。不遵守本條規定而導致後果的,由考試組織者承擔。
第十二條 教務處不接受學生個人提交的課程成績。
J. 復旦大學的學分制問題
復旦大學頒布「全面推進學分制建設」方案,明確提出以通才教育為目標,文理教育為特色,培養「寬口徑、厚基礎、重能力、求創新」的一代新人。
這個方案以學生為中心,以通才教育為目標,構建在寬厚的文理教育基礎之上的完全學分制教育模式。其主要特徵是:建立合理的課程結構、給學生更大的自主選擇餘地、實行靈活的學籍管理制度、強調教師的主導作用。同時,學校充分發揮科學綜合、師資雄厚和生源優秀的優勢,主動適應社會和不同學生的需求,加快培養具有合理的基礎知識結構,較強的適應能力、實踐能力、批判性思維能力和國際視野的優秀創新人才和復合型人才;有效促進教育質量的提高,並與國際教學管理模式接軌,從而加速向世界一流的研究型大學邁進。
課程結構調整,這是完全學分制的基礎。復旦正在制定文理教育課程計劃,在全校性課程中建立綜合教育課程平台和文理基礎課程平台,優化專業主幹課程結構,在現有課程基礎上增加大量新課程,學生可以廣泛選擇;同時強調探索性和研究性學習,從源頭上逐步轉變以專業為核心的培養模式、管理體制和機制。
教學管理與學籍管理改革,這是完全學分制的基本內容。復旦將逐步推出多種學位計劃,進一步開放專業選擇,實施彈性學制,讓學生可以在導師的指導下自主安排學習,因材施教;推進學期制開課計劃,適當縮短原有兩個學期的課堂教學時間,騰出時段在暑期開設短學期課程,並鼓勵學生廣泛參與科研活動和實踐鍛煉,以充分發展個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