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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財經大學全日制本科學生北京市級校級優秀畢業生評選辦法

發布時間: 2022-06-06 20:33:50

㈠ 優秀畢業生評選條件是什麼

1、始終堅持學習踐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理想信念堅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2、具有正確的世界觀、價值觀和人生觀,志存高遠、腳踏實地,不畏艱難險阻,勇擔時代使命。

3、具有優良的道德品行,遵紀守法,誠實守信,表現優秀,曾獲校級及以上表彰或表揚。在校期間未受過處分,無不良記錄。

4、學習勤奮,學業優秀,在校期間綜合測評成績在本年級本專業排名前15%,未出現不合格課程情況。

5、積極參加體育鍛煉、志願服務和社會實踐活動,身心健康,積極向上,崇尚美德,樂於奉獻。

6、原則上從校級優秀畢業生中產生。

對響應國家號召獻身國防事業,自願到艱苦邊遠地區、城鄉基層和重點領域等就業的畢業生,以及獲得國家級獎勵的畢業生,可優先推薦評選;對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現或做出突出貢獻,獲得公認和好評的畢業生,可直接推薦評選。

(1)中央財經大學全日制本科學生北京市級校級優秀畢業生評選辦法擴展閱讀

獎處辦法:

對經認定的省優畢業生,由教育廳頒發《榮譽證書》。各普通高校在《畢業生登記表》上註明「省優畢業生」字樣,將有關材料裝入畢業生檔案,向用人單位優先推薦。各普通高校可結合本校實際,對評選出的省優畢業生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省優畢業生評選工作結束後至畢業生離校前出現的不能按期畢業、或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受到處理、處分的畢業生,學校正式報請教育廳撤銷其省優畢業生稱號。

㈡ 怎麼才能獲得優秀畢業生

一般的知名企業都比較認同優秀畢業生、優秀幹部,因為優秀畢業生的選拔非常苛刻,一屆也產生不了幾個。
不過也只有在第一份工作時有用,工作幾年後也就沒什麼用了。

㈢ 評選校級「優秀畢業生」應具備哪些條件

一、評選范圍及名額 評選范圍:國家計劃內招收的2014年應屆畢業研究生,本、專科畢業生。 二、評選條件 1.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2.模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在校期間未受過紀律處分。 3.學習認真刻苦,理論基礎扎實,成績突出,除選修課外無不及格現象,在歷年思想品德評定和綜合測評中成績優秀。 4.尊敬師長、團結同學,積極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和公益活動,身心健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養。 5.獲校級優秀畢業生稱號,或有突出的獲獎成果、優秀論文,或在重大活動中為學校爭得榮譽。 6.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同等條件下可優先推薦。 三、評選程序及要求 1.各學院要根據評比條件,在綜合測評和民主評議的基礎上,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在規定的人數內確定初選人員並填寫優秀畢業生評審表。 2.各學院要在截止日期前完成評選和公示工作並將優秀畢業生評審表(A4紙張正反面列印、一式二份)、成績單原件或加蓋教務處公章的復印件(一式一份)及初選人員統計表報大學生就業指導中心。 3.學校將初選人員名單張榜公示,廣泛聽取意見,接受師生監督。對於不符合評選程序、弄虛作假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4.畢業離校前考試成績有不及格、結業,以及觸犯法律和校規校紀的省級優秀畢業生,學校將收回其優秀畢業生證書和審批材料,並退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高校畢業生就業處,取消其「優秀畢業生」稱號。 四、優秀畢業生就業的有關政策 經學校推薦,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的優秀畢業生,授予「省普通高等學校XX屆優秀畢業生」榮譽稱號,頒發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製的優秀畢業生證書。優秀畢業生可在全省范圍內優先推薦就業。在畢業前沒有落實具體單位的優秀畢業生,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將優先推薦,確保優秀畢業生盡快就業。在企、事業單位錄用人員招考中可適當給予政策傾斜

㈣ 中央財經大學 研究生 獎學金

中央財經大學優秀研究生獎學金評選辦法
(2007年5月修訂)
為鼓勵研究生在校期間德,智,體全面發展,樹立勤奮,嚴謹,求實,創新的學風,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新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2005年第21號《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決定設立校級優秀研究生獎學金.
第一條 獎項設立
分別設立:研究生學習特別優秀獎,研究生課程學習優秀獎,研究生學術獎,研究生社會活動獎,研究生優秀畢業生獎.
第二條 獎勵對象
德,智,體全面發展且表現突出,品學兼優的在校研究生.
第三條 獲獎條件
1,研究生學習特別優秀獎:必修課成績全部在八十五分以上,選修課成績全部合格.
2,研究生課程學習優秀獎:必修課成績在八十五分以上的比例達90%,選修課成績全部合格.
3,研究生學術獎:獲獎者必須具備良好的專業理論修養,具有實事求是,獨立思考,勇於創造的科學精神,有較強的科研能力,並且科研成果顯著.學習期間在有影響的全國性或國際學術刊物上發表過論文或譯文,或撰寫,主編過有一定理論意義或實用價值的學術著作;或其學術成果,論文參加全國性的學術會議或徵文比賽並獲得獎勵;或雖未發表論文和著作,但其學術結論已被有關部門鑒定具有較高學術水平或較大社會價值;或參加重大科研項目並被有關部門確定做出突出貢獻.
4,研究生社會活動獎:在保證完成各項學習和科研任務的前提下,積極組織和參加校內外各種有意義的社會活動,並表現突出;出色地完成組織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工作中有開拓精神;熱愛集體,熱心為同學服務,積極組織和參加研究生會,班級,黨團組織活動,並取得顯著成績.
5,研究生優秀畢業生獎:該項獎勵是研究生學習期間學校授予的最高榮譽獎.獲獎者必須德,智,體全面發展,提前或按時完成研究生培養計劃,且學習成績優良,畢業論文優秀;積極組織或參加文體,社會活動,身體健康;曾至少一次獲得院級以上獎勵.
6,除以上獎項外,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成績者,可設立特別獎.
第四條 獎勵名額
(1)研究生學習特別優秀獎,研究生課程學習優秀獎名額不限;
(2)研究生學術獎:十名;
(3)研究生社會活動獎:各學院(含中心,研究院,下同)一至三名;
(4)研究生優秀畢業生獎:應屆畢業研究生總數的5%.
第五條 評選方法
1,研究生(含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在校期間均可申請以上獎項;研究生優秀畢業生獎限應屆畢業研究生申請.研究生社會活動獎,研究生優秀畢業生獎由各學院根據學校下達的指標進行評選並公示,評獎結果報研究生部審核.研究生學習特別優秀獎,研究生課程學習優秀獎,研究生學術獎由研究生本人申請,經各學院審核後報研究生部,由研究生部組織評選.所有獎項經研究生部審核,評定後進行校內公示.
2,研究生學習特別優秀獎,研究生課程學習優秀獎,研究生學術獎,研究生社會活動獎在第三學期(兩年制)或第五學期(三年制)進行評選,研究生優秀畢業生獎在畢業前進行評選.
3,獲獎者由學校頒發榮譽證書和獎金,並記入個人檔案.
第六條 附則
本辦法由研究生部負責解釋.各學院可依據本辦法制定本單位的研究生評優辦法.

㈤ 應屆普通畢業生三年內綜合測評平均得分多少以上可評為優秀畢業生

普通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以下簡稱市級「優秀畢業生」)榮譽稱號由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共青團北京市委員會設立,校級「優秀畢業生」榮譽稱號由中國人民大學設立,院級「優秀畢業生」榮譽稱號由各學院設立。

第二條 「優秀畢業生」屬榮譽稱號,頒發給在校期間品學兼優、全面發展的畢業年級學生。

第三條 「優秀畢業生」的獎勵對象為非定向應屆畢業年級學生;國際學生、港澳台學生、延期畢業研究生、來校交流交換學生不在參評范圍內;國防生、少數民族骨幹計劃學生在參評范圍內。

第四條 「優秀畢業生」每年評審一次,市級「優秀畢業生」推薦名額根據相關政策文件確定,校級「優秀畢業生」授獎人數約為上條列明獎勵對象基數的8%,院級「優秀畢業生」授獎人數約為上條列明獎勵對象基數的10%,均不發放獎金。

第五條 參評「優秀畢業生」的學生除滿足《中國人民大學學生獎勵管理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須滿足以下條件:

(一)基本條件

在校期間未受過處分;
恪守學術道德,完成規定學業;
按規定繳納學費及有關費用,履行獲得貸學金及助學金的相應義務;
(二)參評校級「優秀畢業生」條件

在校期間平均學分績或綜合測評成績應在專業排名前40%以內;
在校期間至少獲得1項校級學生榮譽獎勵或由省部級及以上黨政機關和群團組織授予的學生榮譽獎勵。
學生榮譽獎勵包括榮譽稱號(三好學生、優秀共產黨員、優秀研究生、優秀學生輔導員等)、獎學金、競賽展評獎勵(在學術、社會實踐、志願服務、文藝體育、宿舍建設等領域獲得的個人獎項,或者作為第一獲獎人的團體獎項);不包括發展支持獎勵(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留學支持獎學金等)。

無已落實就業意向並簽約後變更原先意向的就業違約行為;
不完全滿足上述3項條件,但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到國人部發〔2006〕61號文件列明的國家艱苦邊遠地區就業的畢業生;

(2)畢業參加「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或依據國家政策選聘到村任職的畢業生;

(3)畢業入伍服義務兵役者;

(4)為學校爭得榮譽,或者為學校、學院建設發展和服務管理做出積極貢獻,且經學生工作委員會認定。

(三)參評市級「優秀畢業生」條件

在校期間平均學分績或綜合測評成績應在專業排名前30%以內;
在校期間至少獲得2項校級榮譽獎勵或由省部級及以上黨政機關和群團組織授予的榮譽獎勵;
無已落實就業意向並簽約後變更原先意向的行為;
不完全滿足上述3項條件,但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到國人部發〔2006〕61號文件列明的國家艱苦邊遠地區就業的畢業生;

(2)畢業參加「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或依據國家政策選聘到村任職的畢業生;

(3)畢業入伍服義務兵役者;

(4)為學校爭得重要榮譽,或者為學校建設發展和服務管理做出重要貢獻,且經學生工作委員會認定。

第六條 「優秀畢業生」評審程序如下:

(一) 學生處下發評審通知,明確各學院市、校級「優秀畢業生」推薦限額;

(二)各學院擬定市、校級「優秀畢業生」評選推薦方案和院級「優秀畢業生」評定方案,並經學院黨委(總支)會議或黨政聯席會審定。提名推薦應注重發揮黨支部、團支部、班級等基層組織的作用;名額分配適當向全日制學生傾斜;如果學院有春季畢業的提前畢業學生,方案中對其參評優秀畢業生應有相應安排;對於就業選擇符合國家政策導向或者為學院、學校爭得榮譽、做出貢獻的畢業生,學院黨委(總支)可以直接提名推薦,直接提名推薦人數不超過推薦或評定名額的20%(按比例計算不足1人的,可以直接提名推薦1人);

(三) 各學院通過資格審核、民主評議等程序,確定市、校級「優秀畢業生」擬推薦人選和院級「優秀畢業生」擬授獎人選,並通過網站、公告欄或新媒體等進行不少於3天的公示。鼓勵各學院通過組織班級競評會、學院競評會等方式推薦人選,充分展示優秀畢業生風采。直接提名推薦的,須經學院黨委(總支)會議或黨政聯席會審議通過;

(四)為學校爭得榮譽,或者為學校建設發展和服務管理做出貢獻的學生,也可由學生工作委員會成員單位推薦參評市、校級「優秀畢業生」。學生工作委員會成員單位推薦的,須經部(處)務會審議通過,並進行不少於3天的公示;

(五) 學生處對市、校級「優秀畢業生」推薦人選資格進行審核,確定擬授獎人選並進行不少於3天的公示。公示期滿後,經學生處報學生工作委員會或學校領導審定後,確定校級「優秀畢業生」獲獎人選,同時確定市級「優秀畢業生」擬授獎人選並報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審定。

㈥ 關於印發修訂後的《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優秀畢業生評選辦法》的通知

(中地大京發〔2012〕30號)

各單位、各部門:

根據《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共青團北京市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評選工作的意見》(京教學〔2012〕1號)文件精神,我校對原《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優秀畢業生評選辦法(2000年9月)》進行了修訂。現將修訂後的《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優秀畢業生評選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學習和遵照執行。

附件: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優秀畢業生評選辦法(2012年5月修訂)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

2012年5月14日

附件: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優秀畢業生評選辦法

(2012年5月修訂)

評選優秀畢業生工作是畢業生就業分配工作中的一個重要環節,是開展畢業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它對引導學生全面發展,鼓勵學生刻苦學習等起到了積極作用。因此,學校決定每年開展優秀畢業生評選和表彰工作。現就有關事項規定如下:

一、評選項目

設校級優秀畢業生和市級優秀畢業生兩種獎項。

二、評選對象

應屆本科和研究生畢業生。

三、評選原則

公平、公正、公開、擇優。

四、評選名額

校級優秀畢業生的人數不超過應屆畢業生總人數的8%,並從中擇優推選市級優秀畢業生,市級優秀畢業生的人數不超過應屆畢業生總人數的5%。

五、評選時間

優秀畢業生的評選工作於畢業年級的最後一學期開始,在畢業離校前一個月內完成。

六、評選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應屆本科和研究生畢業生均可申請。

1.認真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擁護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德優秀,有較強的誠信意識和良好的學術道德。

3.學習認真刻苦,成績優良;積極參加社會實踐和志願服務,有較強的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在校期間有重要發明創造或為學校、為社會做出突出貢獻的畢業生,可優先推薦評選。

4.在校期間應至少獲得一次校級以上(含校級)的「三好學生」或「優秀學生幹部」等榮譽稱號。

5.積極參加體育鍛煉,身心健康。

6.樹立正確的就業觀,對響應國家號召獻身國防事業,自願到西部、到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就業、創業的畢業生,可優先推薦評選。

7.在校期間受過處分、有不良信用記錄、有就業違約行為的畢業生,不得參加評選。

七、評選程序

1.評選工作採取自下而上的辦法,符合評選條件的應屆畢業生填寫優秀畢業生申請登記表,並由班級民主推薦,各學院根據優秀畢業生評選比例、條件進行擇優推薦,確定擬推薦校級、市級優秀畢業生人選,並在全院范圍進行公示3天,經公示無異議後報學生工作處。學生工作處經審核無誤,報校學工領導小組審批,並在全校范圍內公示7天,無異議後確認最終獲獎人選。

2.在選出校級優秀畢業生的基礎上,再評選出市級優秀畢業生和木村四郎雄教育基金獎優秀畢業生。

八、獎勵和表彰

1.被評為校級、市級的優秀畢業生,學校將統一獎勵和表彰。

2.優秀畢業生登記表載入學生檔案。

本辦法自2012年6月1日起實施,由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

㈦ 中國人民大學校級優秀畢業生和北京市優秀畢業生有什麼區別

答:中國人民大學校級優秀畢業生是學校發的證書,是在學校內的榮譽。而北京市優秀畢業生,是在整個北京市內所有高校經過選拔報送到北京市有關部門並經過評審認定的榮譽,這個榮譽無論在北京市的所有高校或社會上都是得到認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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