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
⑴ 河海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有關規定和《河海大學章程》,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擁有百餘年辦學歷史,是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大學、國家優勢學科創新平台建設、國家「雙一流」學科建設以及經國家批准設立研究生院的56所高校之一。
學校在南京市、常州市設有西康路校區、江寧校區和常州校區。學校住所地為江蘇省南京市鼓樓區西康路1號。江寧校區地址為江蘇省南京市江寧區佛城西路8號。常州校區地址為江蘇省常州市晉陵北路200號。學校網址是http://www.hhu.e.cn。
第三條本科專業標准學制4年。學生根據錄取專業分別在西康路校區、常州校區、江寧校區就讀。學業合格者頒發河海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授予相應學科學士學位。符合規定條件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可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特別優秀者可推薦免試直接攻讀博士研究生。
第四條本科生招生對象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學生(含藝術專業考生、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考生、國家專項計劃考生、高校專項計劃考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新疆少數民族預科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內地西藏班等),華僑港澳台學生及中學保送生。
第五條學校依據《教育部關於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擇優選拔。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第六條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科生招生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透明、集體議事決策的原則。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執行機構為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處理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條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職責是:
(一)審議學校招生計劃,包括年度招生總計劃及分專業、分省招生計劃;
(二)審核學校保送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等各種特殊類型招生政策;
(三)審議學校招生宣傳的總體方案;
(四)定期聽取學校年度招生工作總結,研究分析招生工作面臨的形勢,提出指導性意見;
(五)對各類招生工作的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第八條 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2020年學校面向全國31個省(區、市)招收普通本科生5210名,招生專業62個。學校統籌考慮各省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歷年招生實際情況,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在各省(區、市)的專業招生計劃以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計劃為准。
第十條學校嚴格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要求,按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編制預留計劃。預留計劃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以及平行志願省份已進檔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超出計劃部分考生的錄取。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調檔比例控制在學校招生計劃的120%以內。對於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區、市),學校調檔比例控制在105%以內。
第十二條對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按照平行志願投檔規則,對填報河海大學志願且投檔到我校的考生擇優錄取。如投放計劃未完成,剩餘計劃公開徵集,徵集仍未完成的調整至生源充足省份。對實行非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院校志願採用「志願清」的辦法,優先錄取第一志願報考河海大學的考生;第一志願線上生源不足時,方錄取第二志願報考河海大學的考生,依次類推。
第十三條我校專業排序分採用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考生投檔分,各專業志願之間不設級差。所有已投檔考生按投檔成績分科類排隊,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各專業招生計劃數順序錄取。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的考生,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將調劑到其他專業。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我校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各省(區、市)如遇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次以語數總分、數學成績高低為錄取順序。對江蘇進檔考生採取「等級級差法」確定排序總分(選測科目等級級差設置加分標准為:物理或歷史A+=3分、A=1分,另一門A+=1分)。
第十四條學校認可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考生的全國性高考加分,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於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高水平運動隊、高水平藝術團招生項目。學校在遵循招生章程規定的專業錄取規則前提下,參考綜合素質評價信息進行專業錄取。
第十五條凡獲得學校2020年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和保送生認定資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和學校有關招生章程進行錄取。
第十六條2020年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校考合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各省級招辦藝術類招生政策和學校有關招生章程錄取。
第十七條大禹學院以水利類(大禹強化班)、工程力學(大禹徐芝綸班)兩個專業進行招生。學生本科畢業取得學士學位且符合拔尖人才培養要求者可推薦免試進入研究生階段學習。水利類(大禹強化班)學生入校後按大類培養,在第三學期結束後進行專業選擇,主要有:水文與水資源工程、水利水電工程、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和土木工程專業。
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2個專業按數學類招生。學生入校後按大類培養,一年後進行專業分流。
第十八條學校和英國阿伯瑞斯特維斯大學(Aberystwyth University)開展中外合作辦學項目,面向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安徽、河南、湖北、湖南等省(區、市)招收環境科學專業學生。
河海里爾學院為學校和法國里爾大學(Université de Lille)共同設立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面向北京、河北、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貴州、陝西等省(區、市)招收土木工程和機械工程專業學生。
第十九條學校面向貧困地區招收國家專項計劃,按照國家專項計劃招生政策錄取。
第二十條英語專業僅招收英語語種考生,法語專業只招收英語或法語語種考生,其他招生專業外語語種不限。
第二十一條錄取考生無男女生比例要求和性別限制。
第二十二條各招生專業對身體的要求按教育部、原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新生須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學校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審查發現新生的錄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者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情形的,取消入學資格並報告生源所在招生考試機構,做出進一步的處理。
第二十四條河海大學招生信息網提供學校招生計劃、招生政策、收費標准和錄取規則等招生信息查詢。各省(區、市)錄取工作結束後,學校將及時在招生信息網上公布錄取結果。
第二十五條對高考改革省份考生,執行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錄取規則,考生選考科目必須符合我校公布的專業選考科目范圍要求。
第二十六條江蘇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AB及以上(不指定具體科目),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考生兩門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BB及以上。其他招生類型等級要求參見學校江蘇錄取辦法。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七條嚴格執行江蘇省物價局核准收費標准,普通類本科學生學費每生每年5200-6380元(按專業收費),藝術類本科學生學費每生每年6800元,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的環境科學專業學費每生每年26400元,河海里爾學院的土木工程、機械工程專業學費每生每年58000元。學生宿舍實行公寓化管理,江寧校區住宿費每生每年1500元;常州校區住宿費每生每年1000元至1200元。購買教材、公寓生活用品等其他有關費用自理。如遇收費標准調整,按調整後標准執行。
第二十八條學校設有20餘項學生獎學金,獎學金覆蓋面達50%,其中單項獎學金最高額度為8000元/年。
學校建立了「獎、貸、助、勤、免、補、減、償」八位一體的資助政策體系,構建資助與育人相結合的聯動助學體系,扎實做好精準資助和發展型資助育人工作,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激勵優秀學子奮發成才。
第二十九條河海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電 話:025-58099483(南京)、0519-85106013(常州)
傳 真:025-58099489(南京)、0519-85106013(常州)
河海大學招生信息網:http://zsw.hhu.e.cn
監督及申訴電話:025-83786255
附則
第三十條本章程通過學校招生信息網向社會發布,對於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學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准。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解釋權屬於河海大學。
⑵ 2019江蘇河海大學常州校區錄取分數線
2019江蘇河海大學常來州校區的錄取源分數線:338分。
1986年河海大學機械學院成立,1996年河海大學機械學院更名為河海大學常州分校,2000年河海大學常州分校更名為河海大學常州校區。

河海大學常州校區佔地436畝;設有機電工程學院、企業管理學院和基礎學部,有2個二級學科博士點,1個一級學科碩士點,7個二級學科碩士點,4個專業學位碩士點,15個本科專業;有教職工近600人,本科生5540人,工程碩士300餘人,外國留學研究生37人,全日制博碩士研究生560人,繼續教育學生5879人。
⑶ 南京河海大學對藝術生怎樣招收的
河海大學據我所知只有一個藝術類專業,播音主持專業,是從08年開始招生的。
一、招生專業和計劃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2009年招生人數為35人,其中,播音與主持藝術方向20人,播音與主持綜藝方向15人;面向全國,文理兼收。
二、報考條件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規定報名條件。
2、思想品德優良,熱愛藝術事業,有一定的專業基礎,普通話標准,學習成績良好。
3、身體條件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標准,五官端正,無色弱、色盲;身體無缺陷;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4、報考播音與主持綜藝方向的考生,須具有聲樂或舞蹈專長。
三、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2009年1月20日至2月15日16:00。
2、報名方式:所有考生必須進行網上報名,不接受現場報名。
具體報名流程如下:
(1)網上報名。點擊「河海大學招生信息網」(http://sea.hhu.e.cn/zsw)頁面上的「網上報名」,進入「網上報名系統」頁面,點擊「點此注冊」,填寫相關信息;注冊成功後,再次登錄進入,即可填寫、修改並列印報名表。
考生必須按網上提示和要求如實填寫本人報名信息,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者,我校將不予審核,責任考生自負。
(2)郵寄材料。材料統一使用A4紙規格(需簡單裝訂)。材料包括:
網上報名系統生成的報名表,貼好照片(1寸免冠黑白近照),由所在中學填寫相關意見、加蓋公章。
‚戶籍所在地省級招辦高考報名後發給的《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藝術專業考試通知書》復印件。
ƒ身份證(無身份證者須提供有效臨時身份證或提供貼好本人近照的戶口簿復印件且由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在照片上蓋章)復印件。
„相關證書復印件。
只有同時完成網上報名和提供完整書面材料,報名方有效。
考生書面材料必須於2月16日前(以當地郵戳為准)用郵政特快專遞寄(送)到我校學生工作處招生辦。請考生於2月21日至22日再次登錄我校網站,確認報考資格審核情況,並按要求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考試。
郵寄地址:南京市西康路1號 河海大學學生工作處招生辦
郵政編碼:210098
信封正面請註明「藝術類報名材料」
四、專業考試
1、報到時間:2009年2月27日8:30—17:00
2、報到地點:南京市西康路1號 河海大學聞天館
3、考試時間:2009年2月28日起開始考試
4、所需材料:參加測試考生須帶本人身份證原件、2張同底1寸正面免冠黑白近照、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藝術專業考試通知書原件及報名考試費。
咨詢電話:
(025)83786699 83787949(兼傳真)
⑷ 你2012河海大學的自主招生初審過了嗎為什麼我也是校薦可是我的資料一直顯示審核中會不會沒過啊
由於今年報名人數激增,我校本科招辦正在抓緊時間整理各類考生申報材料,原定元月5日公布自主選拔錄取初審合格名單時間相應延遲。自主選拔錄取考生請於元月15日以後登錄報名系統查詢審核結果。
⑸ 河海大學今年招生辦電話號碼是多少
河海大學今年招生辦電話號碼是:025-58099483、58099489。
河海大學今年高校專項招生計劃不少專於學校本科招屬生規模的2%。選拔程序:
經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戶籍、學籍資格初審通過的考生,校將組織專家對其報名材料進行綜合審核。本著「全面衡量、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確定入選考生,並於5月底前在校招生信息網、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進行公示。
同時,校將根據各省考生報名情況,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並通過學校招生信息網公布。
公示無異議的入選資格考生按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有關規定填報校志願,如高考投檔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達考生生源地河海大學模擬投檔線下30分(含)之內(江蘇考生為20分(含)以內),且高於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錄取分數線,校將依據公布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按照考生高考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同時根據校招生章程中的規定確定錄取專業。

⑹ 河海大學普通類常規批一次志願錄取查詢
摘要 【錄取查詢_河海大學招生信息網】http://zsw.hhu.e.cn/plus/admit.php
⑺ 河海大學研究生招生網怎麼沒有2011的招生信息啊
還沒有寫呢。十月份能夠在河海大學研究生招生網看到,考研大綱公共課是國家定的內,專業課主要是參考書目容,但是也不要盲目的看,因為很多是不考的,純屬打發時間,建議咨詢上屆的學長,女學長們住在河海大學江寧校區教學區宿舍14號新樓宿舍,男學長住在江寧校區教學區宿舍A樓,詢問管理員就能查到具體宿舍,男生在一樓,女生集體住二樓,因為男生是稀有動物,建議找女學長,比較容易找到。
歷年真題問學長要,最直接。
⑻ 請問2012河海自主招生注冊怎麼總是不成功,急盼!!萬分感謝!!我QQ號328937967
前面幾天 河海大學自主招生網眲申請系統 不正常
目前應該能注冊 填寫信息了吧
網上報名
申請者必須登錄河海大學招生信息網,進入河海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新用戶須首先注冊,注冊成功後,在自主選拔錄取報名頁面中按要求完整、准確、真實的填寫報名信息,並牢記報名號及密碼,以便隨時查詢錄取狀態。
考生提交信息網報成功後,A類、C類考生可下載並列印系統自動生成的「河海大學2012年自主選拔錄取申請表」,所在中學填寫推薦意見,校長簽字並加蓋學校公章(照片須蓋騎縫章)。
我校將在12月上旬向可推薦B類考生的相關中學下達自主招生推薦名額並寄發推薦表,學生只有取得中學推薦資格才能選擇「B類」進行網上報名,否則無效。
網上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11年12月30日17:00,報名系統到時自動關閉。
⑼ 2015河海大學在黑龍江省招生簡章
河海大學招生章程(2015年)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有關規定和《河海大學章程》,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擁有百年的辦學歷史,是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大學、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和國家重點支持開展「優勢學科創新平台」建設以及設有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
學校在南京市、常州市設有西康路校區、江寧校區和常州校區。學校住所地為江蘇省南京市鼓樓區西康路1號。江寧校區地址為江蘇省南京市江寧區佛城西路8號。常州校區地址為江蘇省常州市晉陵北路200號。學校網址是http://www.hhu.e.cn。
第三條 河海大學本科專業標准學制4年。學生根據錄取專業分別在西康路校區、常州校區、江寧校區就讀。學業合格者頒發河海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授予相應學科學士學位。符合學校規定條件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可申請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特別優秀者可申請直接攻讀博士研究生。
第四條河海大學本科生招生對象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學生(含藝術專業考生、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考生、國防生、自主招生考生、農村自主招生考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新疆少數民族預科班、內地新疆班、內地西藏班)及中學保送生。
第五條我校依據教育部頒布的本年度《教育部關於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的德智體美情況,擇優選拔。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第六條 學校本科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本科生招生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透明、集體議事決策的原則。招委會設立招生執委會,在招委會全體會議閉會期間承擔相應職責;招委會的執行機構為本科招生辦公室,處理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條 河海大學本科招生委員會職責是:
(一)審議學校招生計劃,包括年度招生總計劃及分專業、分省招生計劃;
(二)審核學校保送生、自主招生、藝術特長生、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等各種特殊類招生政策;
(三)審議學校招生宣傳的總體方案;
(四)定期聽取學校年度招生工作總結,研究分析招生工作面臨的形勢,提出指導性意見;
(五)對各類招生工作的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第八條 學校成立由紀委、監察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監察辦公室,負責監督招生各項政策和規定的實施。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 經報教育部批准,2015年河海大學面向全國31個省(區、市)招收普通本科生5000名,招生專業50個。學校統籌考慮各省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學校歷年招生實際情況,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在各省(區、市)的專業招生計劃以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計劃為准。
第十條 學校嚴格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要求編制預留計劃。預留計劃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以及平行志願省份已進檔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超出計劃部分考生的錄取。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在各省(區、市)劃定的重點院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調閱考生檔案比例控制在學校招生計劃的120%以內。對於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區、市),學校調閱檔案比例控制在105%以內。
第十二條 對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區、市),按照平行志願投檔規則,對填報河海大學志願且投檔到我校的考生進行擇優錄取。對實行非平行志願投檔的省(區、市),院校志願採用「志願清」的辦法,優先錄取第一志願報考河海大學的考生;第一志願線上生源不足時,方錄取第二志願報考河海大學的考生,依次類推。
第十三條 對專業志願採用「專業級差」的辦法確定考生錄取專業(每兩個連續專業志願之間級差分在3分以內)。當考生填報的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分數優先的原則將考生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做退檔處理。
第十四條 學校認可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計入投檔分的照顧政策加分,並按考生加分後的總成績進行專業排序。
第十五條 凡經河海大學測試並獲得學校2015年自主招生、農村學生單獨招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和保送生認定資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和學校有關招生章程進行錄取。
第十六條 河海大學2015年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各省級招辦藝術類招生政策和學校有關招生章程進行錄取。
第十七條 大禹學院按水利土木大類培養,以水利類(大禹強化班)、工程力學(大禹徐芝綸班)兩個專業進行招生。學生本科畢業取得學士學位且符合拔尖人才培養要求者可推薦免試進入研究生階段學習。
第十八條 經教育部批准,2015年我校繼續和英國阿伯瑞斯特維斯大學開展中外合作辦學項目,面向天津、江蘇、安徽、河南、湖北、湖南、浙江、江西八省招收環境科學專業學生。
第十九條 河海大學2015年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兩專業按數學類招生。學生入校後按大類培養,一年後進行專業分流。
第二十條 河海大學面向北京、河北、山西、遼寧、吉林、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四川、貴州、陝西等省招收國防生135名,按照國防生招生政策和學校國防生招生簡章進行錄取。其中招收海軍國防生105名,武警水電部隊國防生30名。
第二十一條 英語專業和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限英語語種考生報考,其他招生專業外語語種不限。
第二十二條 除國防生外,錄取考生無男女生比例要求和性別限制。
第二十三條 各招生專業對身體的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將在3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全面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情況予以不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一律取消其學籍。
第二十五條 河海大學招生信息網提供學校招生計劃、招生政策、收費標准和錄取規則等招生信息查詢。各省(區、市)錄取工作結束後,學校將及時在招生信息網上公布錄取結果,考生可上網查詢。
第二十六條 江蘇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AB及以上(不指定具體科目),對提前批次國防生以及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考生兩門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2B及以上。其他招生類型等級要求參見學校江蘇錄取辦法。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七條嚴格執行江蘇省物價局核准收費標准,普通類本科學生學費每生每年5200-6380元(按專業收費),藝術類本科學生學費每生每年6800元,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學費每生每年19200元。學生宿舍實行公寓化管理,錄取在南京的新生在江寧校區就讀,住宿費每生每年1500元;錄取在常州的新生,住宿費每生每年1000元至1200元。購買教材、公寓生活用品等其他有關費用自理。如遇收費標准調整,則按調整後標准執行。
第二十八條 學校設有20餘項學生獎學金,獎學金覆蓋面達50%,其中單項獎學金最高額度為8000元。
河海大學建立了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體,勤工助學為主導,「獎、貸、勤、免、補」五位一體,資助與育人相結合的聯動助學體系,保證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激勵優秀學生奮發成才。
第二十九條 河海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河海大學南京校本部、江寧校區
聯系電話:(025)58099483
傳 真:(025)58099489
本科招生信息網:http://sea.hhu.e.cn/zsw/
河海大學常州校區
聯系電話:(0519)85106013(兼傳真)
校區網址:http://www.hhuc.e.cn
附則
第三十條本章程通過我校招生信息網向社會發布,對於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准。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解釋權屬於河海大學。
望採納
⑽ 河海大學錄取情況怎麼查
上河海大學招生信息網查詢所錄專業,如果已被錄取,也不要著急,錄取通知書上有的,現在全國應該都收到錄取通知書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