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學校長獎學金評選本科
❶ 上海大學mpacc有獎學金嗎
三等獎:全國聯考第一志願報考上海大學MBA,且聯考成績達到211-220分,可獲得3.8萬元的獎學金;
四等獎:全國聯考第一志願報考上海大學MBA,且聯考成績達到200-210分,全日制學生可獲得1.8萬元的獎學金,非全日制學生可獲得2.8萬元獎學金;
2、誠意獎學金:全國聯考第一志願報考上海大學MBA項目,全日制學生可獲得1萬元獎學金,非全日制學生可獲得2萬元獎學金。
3、勵志獎學金:全國聯考第一志願報考上海大學MBA項目,學生提供指定輔導班學習證明,可獲得最高1萬元獎學金(以發票為准)。
4、校友獎學金第一志願報考上海大學MBA,且考生為上海大學畢業,可獲得1萬元獎學金。
5、游學獎學金:入學後參加SHUMBA或合作方組織的國際游學交流,獎學金1萬元/人,僅用於海外學習使用。
6、助學助研獎學金(僅限全日制):報考上海大學GCMBAGIMBA全日制項目,且周一至周五參加助教助研計劃,可獲得1萬元獎學金。
7、非全日制外地助學金:學生工作、生活地點為非上海市,且每次上課需要產生住宿費和交通費的考生,江蘇、浙江地區助學金1萬元/人,非江浙滬地區,助學金2萬元/人。想要考mpacc可以到社科賽斯找專業的老師進行咨詢,社科賽斯教育憑借行業優秀的師資、科學合理的課程體系、嚴謹的教學服務理念以及良好的院校關系
❷ 上海應用技術大學獎學金
學校評選的獎學金有「優秀新生入學獎學金、綜合獎學金、校長獎學金、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寶鋼獎學金、詹守成獎學金以及企業設立的各類獎學金。其中優秀新生入學獎學金一等獎10000元/人、二等獎5000元/人、三等獎2000元/人;綜合獎學金獲獎批次約為30%,每學期評選一次,一等獎2000/人、二等獎1000/人、三等獎500/人;校長獎學金10000元/人;國家、上海市獎學金8000元/人、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人、寶鋼獎學金5000-10000元/人、詹守成獎學金1500-5000元/人等。
❸ 大學的獎學金是怎麼評定的
每個學校的評定標准都不一致。
拿我們學校舉例,在評定獎學金的時候,一般會按照平時的成績和品德表現來進行評定,如果一個學生的成績特別優秀,但是品德分卻特別差,那麼它根本就不具備獎學金的評定資格。
而也有一些學校,他們會用日常行為分作文考量規定如果你各方面條件都符合,但是曾經有過逃課或者論文抄襲等行為,那麼也不能夠參加獎學金的評定。

不過也有一些人覺得獎學金很容易使學生出現攀比心,但在我看來,這種良性的競爭更容易促進學生的積極性和探索慾望,讓他們對於好的事情更加嚮往,從而使他們變得優秀成熟。
每一個學校的獎學金金額都不同,而且獎學金很可能分為好幾種,需要達到不同的要求,才能去獲得更高金額的獎學金,這種分級的方式,也很容易促進學生的積極性和競爭性,是非常好的一個做法。
❹ 上海大學悉尼工商學院的獎學金設置
學院重視激勵學生,設置了各類獎學金,包括學年獎學金、出國交流獎學金、碩士留學獎學金等。
學院每年還為學生提供大量短期出國交流學習和實習機會,本科學生在讀期間可獲得赴國外一流大學交流學習或帶薪實習的機會,優秀畢業生更有機會獲得出國留學獎學金或免試直升研究生的機會。

❺ 上海海洋大學的校獎學金是怎麼評定的啊 還有 轉專業啊轉專業
一、宗旨
為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鼓勵不同層面的學生健康發展,營造各類人才脫穎而出的成長氛圍,使我校學生成為既全面發展又具有鮮明個性的社會主義事業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學校特設立單項獎學金。
二、單項獎學金的具體獎項及要求
單項獎學金有:學習進步獎、單科成績優秀獎、自強獎、文學藝術獎、發明創造獎、專業成績獎、創業實踐獎。評選對象為全日制在籍本科、高職學生。
1.學習進步獎
學習進步獎主要鼓勵學習基礎較差的學生,通過一段時間的努力,學習成績有明顯進步者。
學習進步獎的評選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本科生:(1)無不及格或重修(補考者不得參評);(2)未曾獲得各類獎學金;(3)一、二年級績點由原來的1.5(含1.5)以下進步到2.5以上者;(4)三、四年級由原來的2.0(含2.0)以下進步到3.0以上者。
高職生:(1)無不及格(補考者不得參評);(2)成績由班級最後5名提升10名以上。
學習進步獎的獎勵金額為100元/人。
2.單科成績優秀獎
單科成績優秀獎主要用來獎勵在學校教學計劃內某一單科課程方面取得突出成績者。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評選單科成績優秀獎: (1)英語專業四、八級統測成績為優者;(2)日語專業四、八級統測成績為優者;(3)參加市級及以上政治理論、文體等各類單科比賽獲得名次者。
單科成績優秀獎的獎勵金額:英語專業四、八級統測成績為優者,日語專業四、八級統測成績為優者,200元/人。參加全國單科的正式比賽(政府組織主辦)獲一等獎1000元/人,二等獎600元/人,其他獎項500元/人,市級類相應減半;同一作品按最高金額發放,不疊加計算,集體項目另行獎勵。
3.自強獎
自強獎主要用來鼓勵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積極克服困難,自尊、自強、自立者。
自強獎的評選必須符合下列條件:(1)熱愛本專業,學習刻苦,成績居班級前10名,且課程成績無不及格(補考者不得參評);(2)家庭生活困難;(3)積極參加勤工助學活動。
自強獎的獎勵金額為250元/人,總名額為100人/學期。
4.文學藝術獎
文學藝術獎主要用來鼓勵文學藝術方面有所成就者。
文學藝術獎的評選條件為:(1)在校報發表作品一學年內累計8篇者;(2)在校外普通刊物發表作品者;(3)在校外著名刊物發表作品者;(4)在市級及以上比賽中獲獎者。
文學藝術獎的獎勵金額:在校報以第一作者發表作品累計8篇或在校外普通刊物以第一作者發表作品者100元/人;在校外著名刊物以第一作者發表作品者200元/人;在市級及以上比賽和徵文中獲一等獎者200元/人,其他獎項獲得者100元/人,由學校組織參加市級及以上比賽獲一等獎者500元/人,其它獎項者200元/人,集體項目另行獎勵。
5.發明創造獎
發明創造獎主要用來鼓勵科技創新,大膽進行發明創造者。
發明創造獎的評選條件為:(1)獲得外觀設計類專利者;(2)獲得實用新型類專利及發明類專利者;(3)在省市級及以上科技創新、發明創造等賽事中獲獎者;(4)對學校的發展提出合理化的建議且被採納者。
發明創造獎的獎勵金額為:獲得外觀設計類專利者500元/團隊;獲得實用新型類專利者1000元/團隊;獲得發明類專利者2000元/團隊;在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比賽及創業設計大賽中獲特等獎者10000元/團隊,一等獎8000元/團隊,二等獎者6000元/團隊,三等獎者4000元/團隊,鼓勵獎者2000元/團隊;在其他全國科技創新、發明創造等賽事(政府組織主辦)中獲特等獎者5000元/團隊,一等獎3000元/團隊,二等獎者2000元/團隊,三等獎者1000元/團隊,鼓勵獎者500元/團隊;上述獎項市級類相應減半。同一作品按最高金額發放,不疊加計算,團隊如只有一人按足額計算。
6.專業成就獎
專業成就獎主要用來鼓勵學以致用,在專業方面有所成就者。
專業成就獎的評選條件如下:(1)在全國性專業學會學術期刊上發表作品者;(2)在高校科研機構學術期刊上發表作品者;(3)在其它學術期刊上發表作品者;(4)在校內外組織的各類學術性交流會上獲得獎勵者;(5)在市級學術活動中表現突出,為學校爭得榮譽者;(6)出版書籍者。
專業成就獎的獎勵金額為:凡在全國性專業學術期刊上以第一作者發表作品者1000元/人,以第二作者發表作品者500元/人;在高校科研機構學術期刊上以第一作者發表作品者500元/人,以第二作者發表作品者200元/人;在其它學術期刊上以第一作者發表作品及在校內外組織的各類學術性會議上獲得獎勵者100元/人,在市級學術活動中表現突出,為學校爭得榮譽者200元/人;出版書籍者主編1000元/人,其他編寫人員200元/人。
7.創業實踐獎
創業實踐獎主要用來鼓勵創辦科技型企業或公司者。
創業實踐獎的評選必須符合下列條件:(1)須休學或畢業班就業時;(2)無重修;(3)具有經營執照且公司注冊類型為科技型(畢業班學生可放寬);(4)申請人為法人代表。
創業實踐獎的獎勵金額:創辦一般民營企業者1000元/人,利用學校科研成果創辦科技型企業者3000元/人,利用自己科研成果創辦科技型企業者5000元/人。
三、凡當學年度受校紀處分者均不可申請單項獎。在申報過程中弄虛作假者取消當學年度各項獎學金評審資格,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
四、評選時間和程序與人民獎學金一致。
五、以上各單項獎由學生處統一頒發相應的單項獎證書。
六、研究生、成教學院學生評選條件另行制訂。
七、本細則自2010學年起實施,凡與本規定相抵觸之條文均以本規定為准。
八、本細則由校長授權學生處負責解釋。
❻ 上海大學獎學金細則2021
法律分析:上海大學獎學金細則2021可以參看上海大學官網。
法律依據:《上海大學關於2019-2020學年國家獎學金與上海市獎學金評審的實施細則》 國家獎學金與上海市獎學金是為了激勵普通本科學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分別由中央政府與上海市政府出資設立的獎勵特別優秀學生的獎學金。根據財政部 教育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退伍軍人部 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關於印發《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科教〔2020〕文號待定)與《上海市獎學金管理實施辦法》(滬財教〔2014〕36號)及《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下達2020年學生資助補助計劃(高等教育)的通知》(滬教委學〔2020〕文號待定)的有關要求,最終獲獎名額分別為34名和51名。
❼ 誰知道上海交大獎學金制度,最後是在校學生告訴我一會
上海交通大學本科生獎學金評選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為了全面推進素質教育,調動廣大學生刻苦學習、奮發向上的積極性,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情況,特製定本管理辦法。
本管理辦法管理對象為學校所有在校本科生(留學生另行規定)。
第二章 獎學金類別
1、國家獎學金
國家獎學金是由中央政府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
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發[2007]13號)出資設立,用於激勵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職業學校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得到全面發展的在校學生。國家獎學金是目前我校的獎學金中獎金額度和規格最高的獎學金。
2、上海市獎學金
上海市獎學金是由上海市政府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本科生獎學金評選管理辦法於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實施意見》(滬府發〔2007〕35號)精神出資設立,為激勵本市所有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得到全面發展的在校學生。目前上海市獎學金的獎金額度與國家獎學金等同。
3、專項獎學金
專項獎學金是由企事業單位、個人及社會團體等與上海交通大學簽訂相關協議,捐助設立的。專項獎學金的獎勵對象由捐助方指定,獲獎要求也由捐助方規定,但一般要求學生學習勤奮、努力進取,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得到全面發展。專項獎學金的各個獎項獎金額度不等。
4、優秀獎學金
優秀獎學金是由上海交通大學設立的,旨在激勵學習勤奮、努力進取,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得到全面發展的在校學生。共分A、B、C三個等級,優秀獎學金是目前我校獎學金中覆蓋面最廣、總獎金金額最高的獎學金。
5、新生獎學金
1、凡德智體美全面發展,高考總分(不含各類加分)名列該省市自治區第一名且被我校錄取者,可獲得人民幣2萬元新生優秀獎學金;名列第2-10名且被我校錄取者,可獲得人民幣1萬元新生優秀獎學金;名列第10-20名且被我校錄取者,可獲得人民幣5000元新生優秀獎學金;
2、保送生符合下列條件者可以申請新生獎學金:A、凡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數學、物理、化學、信息學、生物學五科競賽中獲得全國決賽一等獎且免試保送我校者,可獲得人民幣20000元獎學金;B、凡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數學、物理學科競賽中獲得全國決賽二等獎且免試保送我校者,可獲 得人民幣10000元獎學金。
第三章 獎學金經費來源及管理
1、上海交通大學本科生獎學金經費的來源包括:國家和上海市撥款;學校按一定比例從收取學費中提取的資金;國內外社會各界捐助等。
2、本科生獎學金由財務處根據「分類管理,分賬核算,專款專用」的原則進行管理。
3、本科生各類獎學金,由財務處根據教務處提供的獲獎學生名單,以銀行轉賬方式發放。
第四章 獎學金評定條件
一、獎學金參評基本條件
1、熱愛祖國,熱愛人民,擁護中國共產黨;
2、遵守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尊敬師長,團結同學;
4、學習認真刻苦,成績優秀,綜合素質表現突出;
5、積極參加體育、文藝活動;積極參與社會活動,熱心集體工作。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獎學金參評資格
1、參與邪教等非法組織或活動者;
2、上一學年受社會治安處分者;
3、出現考試舞弊等不良誠信記錄者;
4、無特殊情況,一學期選修課程少於15學分者;
5、有一門或一門以上課程考核不及格;
6、體育(身體殘疾、疾病等特殊原因除外)、寢室衛生考本科生獎學金評選管理辦法
核不達標者;
7、受到各類處分或院、校通報批評者;
8、無故不參加獎學金頒獎儀式或有違背獎學金捐助方意願的行為;
9、其他應取消評選資格的情況。
三、特殊情況聲明
1、其他學年出現不符合以上評選條件的情況,不影響評獎當學年的獎學金評選;
2、同一評獎學年內,上海市獎學金、國家獎學金、專項獎學金、優秀獎學金原則上只能獲得一項,由學生在院(系)內自主申請,經審核合格者給予獎勵;
3、到外校交流的學生返校後,根據課程要求進行相應轉換,以轉換後課程參與當年評比,或按具體校際交流協議規定執行;
4、轉專業的學生不參與原院(系)專項獎學金評選,其他類別的獎學金仍在原院(系)參評;
5、由社會各界直接在某院(系)簽訂協議設立的專項獎學金,具體評定由各院(系)自主執行,但應報上海交通大學教務處審核或備案。
第五章 獎學金評選流程
1、獎學金評審工作在每學年9月份啟動;各類獎學金均採用申請制。
2、學校根據各獎學金管理條例發通知到院(系),通知包括:獎學金種類、評定名額、評定方法、起止時間、獲獎條件、評審的具體步驟和要求等,同時發各類獎學金申請表。
3、由符合條件的學生本人填寫獎學金申請表,先在本院(系)內申請獎學金。
4 、院 (系)評審委員會依據學生的綜合測評成績,結合各類獎學金的類獎學金的要求進行評審。
綜合測評成績=總學積分×70 %+綜合素質成績×30 %
Σ(所選課程考試成績×該課程學分)
總學積分= ——————————————————
所選課程總學分
綜合素質成績:綜合素質基本應包括思想政治與道德修養×8 %+社會服務×7 %+科學技術與創新創業×6 %+社團活動與社會工作×3 %+文體藝術與身心發展×3%+技 能培訓及其他×3%,由院(系)統一組織進行評定。
院系確定獲得各類、各級獎學金的初步名單,張榜公示後,報校獎學金評審委員會審批。
5 、經校獎學金評審委員會審批通過後,在校獎學金管理網站上公示單。
6 、學生個人對獎學金初評結果有異議者,可在本單位初評結果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本單位評審小組提出申訴,評審小組應在接受申訴後3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 如學生對本單位評審小組答復仍有異議,可在評審小組答復後3個工作日內向校獎學金評委辦公室提起申訴,校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辦公室應在接受申訴後3個工作日內徵求各方面意見、綜合審查後做出處理意見,報主管校領導批准,通知學生本人及所在單位。此處理意見為最終處理意見。
7、學期末學校根據獎學金獲獎名單,發放獎金並頒發獎學金榮譽證書,記入學生學業綜合報告單中。
第六章 獎學金評審機構
1、學校學生獎學金評審委員會的主要職能是討論和決定有關學生獎學金的重要事項和問題,制定全校性獎學金的評定辦法,審批全校性獎學金獲得者名單。
2、學校設立獎學金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審委員會)。評審委員會由學校分管校領導任主任,教務處、研究生院、學生處、教育基金會、醫學院等部門的有關負責同志任委員。評審委員會下設辦公室和秘書長。辦公室設在教務處,秘書長由教務處主管副處長擔任。
3、各院(系、所、中心)成立學生獎學金評審小組,由學生工作辦公室主任任組長,評審小組由5-7人組成,院(系、所、中心)黨政領導、學生工作辦公室主任、副主任、班主任代表等應為評審小組成員。
第七章 附 則
1、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原獎學金管理辦法一並終止執行。
2、本辦法由上海交通大學教務處組織實施並負責解釋。
❽ 校長獎學金主要獎勵什麼學生
主要用於獎勵表現卓越、成績突出的學生。
中國人民大學校長特別獎學金每學年秋季學期評定一次,簡稱:「中國人民大學校長特別獎」,旨在促進中國人民大學優良校風學風建設,培養具有實事求是、嚴謹踏實、奮發進取、開拓創新精神的"國民表率,社會棟梁"。

申請校長特別獎學金基本條件:
1、受獎勵的學生應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政策,愛國愛校,守法誠信,品行端正。
2、違反國家法律,受到司法或行政處罰,或者受到黨紀、團紀和學校行政處分的,不得參加當年度評定。
申請校長特別獎學金必備條件:
1、為學校贏得社會贊譽、樹立良好形象方面作出突出貢獻。
2、為學校發展建設做出突出貢獻。
3、在思想道德建設方面成為全國模範。
4、在其他方面為學校爭得特別榮譽。
❾ 大學獎學金是怎麼評選的
每個學校的評定標准都不一致,在評定獎學金的時候,一般會按照平時的成績和品德表現來進行評定,如果一個學生的成績特別優秀,但是品德分卻特別差,那麼他根本就不具備獎學金的評定資格。而也有一些學校會用日常行為分作為考量規定。

這個全國並沒有一個統一的標准。每所大學大學的獎學金評定都是不一樣的。但是一般都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學習成績。
學習成績一般是佔大頭的。當然也並不是說學習成績好,就一定會拿到很高的獎學金。並不是那麼絕對。但是如果你想拿到獎學金的話。首先要保證你的成績在中等以上。
第二點:社會活動的參與。
一個學生社會活動的參與程度。一定程度上表明了這個學生的社交能力。在你畢業以後,工作中會有很大的幫助。因此你如果想,拿到獎學金的話。多參加一些活動。多展示您的才華。
第三點:發表文章。
其實發表文章這一項。在獎學金評定中所佔的比例一般相對是比較高的。您可以在你課余的時間。多寫幾篇文章,然後投到雜志社。最好是和你學的專業相關的雜志社。
❿ 上海大學對上海考生填一志願的,有優惠政策嗎
上海大學2006年上海市招生工作實施細則
加入日期: 2006-4
--------------------------------------------------------------------------------
減小字體 增大字體
--------------------------------------------------------------------------------
一、指導思想與改革方案
1. 堅持把招生與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作為學校教育教學改革的突破口和重要組成部分。
學校堅持招生與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堅持學分制、選課制和短學期制改革,堅持面向 21世紀人才培養模式的創新,為學生的全面成才創造良好的條件與氛圍,為上海各行各業培養合格人才。
2. 堅持多元測評、擇優錄取的原則。
今年,我校仍將堅持以高考成績、部分專業加試成績和專特長情況,多元測評、擇優錄取;繼續深化招生制度改革,完善綜合測評指標體系,努力改變「一考定終身」的模式;繼續實行中學校長推薦、優秀學生自薦、優秀學生預選和專特長學生冬令營等措施,努力探索和建立選拔優秀學生的新機制。
3. 以學科大類、學院或系為單位組織招生。
今年除理學院、外國語學院、影視藝術技術學院、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機電工程與自動化學院、環境與化學工程學院、悉尼工商學院、通信與信息工程學院、土木工程系仍以系為單位組織報名錄取外,其它學院均以學科大類或學院為單位錄取。學生以學科大類、學院或系為單位按代碼填報志願。
4. 加強基礎,拓寬專業,增強學生的社會適應能力。
學生進校兩年內基本不分專業,以學科大類、學院或系為單位強化基礎教學,拓寬專業面。從第三年起,按學分績點高低在就讀的學科大類和學院內 (按學科大類和學院招生的)或系內(按系招生的)選擇專業。
5. 完善人才培養機制,部分優秀生可跨學院再次選擇系或專業。
為了使人才培養更好地適應經濟與社會發展對人才的需求,我校將繼續實施新生在校就讀一年後,部分優秀學生可以在全校范圍內再次選擇學院 (系或專業)的辦法。
6. 辦好基礎教學強化班以及部分學院、學科的綜合班和基礎班。
為探索教育教學改革的新模式,今年我校基礎教學強化班將繼續招收優秀考生。在該強化班的教學過程中,前兩年內強化英語、數、理、化、生、文、史、哲、經濟和計算機教學,兩年後,學生可選擇進入上海大學內除藝術專業和悉尼工商學院以外的任何學院、任何專業學習。基礎教學強化班的教學計劃單列,由分管校長親自指導,學校將選派優秀的教師任教,有計劃地安排兩院院士、博士生導師與強化班學生保持密切聯系。有志攻讀研究生的學生,學校提前給予配備導師。凡是以第一志願報考上海大學並進入強化班學習的學生,排名進入強化班前 10%者,可獲得10000元的校長獎學金,其他學生均可獲得5000元的入學特等獎學金,具體發放辦法按《基礎教學強化班關於學生管理的若干規定》實行。
今年我校仍將在理學院、生命科學學院、國際工商與管理學院和文學院分別開設數學物理力學綜合班、生命科學基礎班、經濟學類基礎班和人文基礎班。兩年內強化基礎教學,兩年後可在學院內任意選擇專業。 凡以第一志願考入上述綜合班或基礎班的學生,在第一學年中均可獲得 5000元的入學特等獎學金。
7. 中法合作,建立理工基礎班。
為了加強工程人才培養中的國際化進程,我校在 2006年入學的新生中繼續開設理工基礎班。理工基礎班是我校中歐工程技術學院(籌)的基礎課程班,待中歐工程技術學院正式成立後,理工基礎班的學生即自動轉入該學院學習。
理工基礎班以上海大學和法國技術大學集團為依託,致力於培養在中法雙文化環境中全面發展的,懂得國際工程設計規范、具有國際意識和國際工作能力的工程技術人才和技術管理人才。
8. 繼續實行按學分收費,不斷完善學分制改革。
經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同意,我校已從 1997年秋季學期起,在上海市率先實行以學生實際修讀學分為依據的收費辦法。新生入學後按不同學院或系的收費標准,預交第一學年的學費,以後每學年將按照上一學年的實際修讀學分進行結算。學生在修滿教學計劃所規定的各教學環節的學分後,即可畢業。
9. 學校對於以一志願報考我校並經確認的各類優秀生,將在錄取中兌現所給予的承諾。
( 1)中學校長推薦生:
凡由中學校長推薦的學生,若高考成績達到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劃定的第一批錄取資格線,並以第一志願報考我校,學校將兌現對該生的承諾。
( 2)中學優秀預選生:
凡由中學校長推薦,經過我校測試確認的預選生,若高考成績達到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劃定的第一批錄取資格線,並以第一志願報考我校,學校將兌現對該生的承諾。
( 3)參加我校冬令營活動的考生:
凡參加我校組織的冬令營活動並經過測試確認的專特長考生,若高考成績達到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劃定的第一批錄取資格線或我校在滬第二批錄取投擋線,並以第一志願報考我校,學校將兌現對該生的承諾。
( 4)自薦生:
梵谷中期間獲得全國各類競賽三等獎以上(含三等獎)、上海市各類競賽二等獎以上者(含二等獎),以及具有其它各類相應專特長的考生將具備自薦資格。經我校審核並確認的自薦生,高考成績達到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劃定的第一批錄取資格線,並以第一志願報考我校的,學校也將兌現對該生的承諾。
( 5)對於符合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所規定給予的各類特殊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學校將按考試院的規定執行。
10. 歡迎考生以第一志願報考我校。
我校將優先錄取一志願考生,同時也將擇優錄取二志願考生。
二、招生計劃
我校 2006年本專科招生計劃總數為8850名。在滬秋季本科招生總計劃數為4400名,其中在滬提前批招生數為30名;藝術本科批招生數為758名;集中第一批招生數為3197名(文科559名,理科2638名);本科第二批招生數為200名(文科75名,理科125名);其它215名。在外省市(江蘇、浙江、江西、四川、重慶、河南、雲南、貴州、西藏、新疆、湖南、山東等)本科招生總數為1550名。高職招生計劃2400名,其中在滬招生計劃數為2350名(含藝術類高職100名),外省市招生計劃數50名。春季招生500名。
三、錄取科目
報考我校的考生,在達到我校本科投檔線後,文科以語、數、外三門成績為依據,理科以相關三門成績(詳見《上海大學 2006年本科招生計劃表》)為依據,按考生的志願信息,進行投檔錄取。
四、錄取標准
我校對高考成績在上海市第一批院校錄取資格線或我校第二批錄取投檔線以上的報考者,按高考相關三門成績、部分專業的加試測試成績以及專特長等情況,多元測評,擇優錄取。
其中,中法合作辦學的理工基礎班要求高考總分(四門加綜合)成績超過第一批本科錄取資格線 30分以上(根據今年上線考生實際情況可能會作適當調整)。
五、網上錄取程序
我校對高考成績在上海市第一批院校錄取資格線或我校第二批錄取投檔線以上的報考者,將按「相關三門 +綜合×75%」計算總分,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錄取。其中文科考生相關三門為語、數、外;理科考生相關三門依照《上海大學2006年專業介紹》中(上海大學2006年本科招生計劃表)公布的錄取科目執行。整個錄取過程全部採用計算機操作,根據考生填報志願的先後,將每個錄取單位(代碼)以完成招生計劃數的投檔分數,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滾動投檔,各志願之間無級差。
六、收費標准
1. 我校2006年新生學費收費標准:經上海市物價局批准,具體見《上海大學2006年專業介紹》。
2. 中法合作辦學的理工基礎班正式收費標准正待市物價局批復。新生2006年學費參照同類辦學標准,為15000元/年,屆時將按照政府有關部門批文執行。
3. 住宿費:本科專業:1200-1500元/年(不含寒暑假);高職專業:1200-2500元/年(不含寒暑假),各校區具體收費標准詳見《上海大學2006年專業介紹》。
七、獎學金、貸學金
學校為獎勵優秀學生報考我校,特對第一志願報考我校的新生設立優秀學生入學獎學金。入學獎學金分為四等;即校長獎學金 10000元、特等獎學金5000元、一等獎學金3000元、專特長獎學金500元。
(一)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可獲得校長獎學金:
1. 被錄取為上海大學基礎教學強化班前10%的學生;
2. 上海市或所在省高考成績理科前200名、文科前200名者。
(二)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可獲得特等獎學金:
1. 上海考生高考成績全校排名文科、理科各前5名;
2. 被錄取為上海大學基礎教學強化班的學生;
3. 被錄取為上海大學數學物理力學綜合班、生命科學基礎班、人文基礎班和經濟學類基礎班的學生;
4. 高三階段獲得上海市三好學生或上海市優秀團幹部或校優秀共產黨員榮譽者;
5. 高中期間經所在直轄市、省教委(教育廳)確認的數學、物理、化學等學科競賽的獲獎者(指獲國際和全國競賽一等或二等獎、上海市或省級競賽的一等或兩項二等獎者)。
(三)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可獲得一等獎學金:
1. 高中階段累計獲得上海市區、縣級三好學生、優秀團幹部、優秀學生幹部或相當此級別的榮譽稱號兩次或以上者;
2. 上海生源學生按招生代碼編組,高考成績排名前5%之內者(以該組第一志願上海生源新生數為基數)。
3. 外省(市)生源學生按省(市)編組,高考成績排名前5%之內者(分別按文理科,以該組第一志願新生數為基數)。
(四)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可獲得專特長獎學金:
1. 高中階段在國家級科技、文藝等正式比賽中獲得一、二等獎者;
2. 高中階段在省直轄市部委級科技、文藝等正式比賽中獲得一等獎者;
3. 高中階段在國家級正式體育比賽中名列前五名或省市級正式體育比賽中名列前三名者;
4. 高中階段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現(如精神文明建設、科技發明等),得到省市級以上表彰,為學校贏得特別榮譽者;
5. 高中階段獲得區、校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等榮譽稱號的學生黨員。
以上評審標准在操作過程中,若一個學生曾獲多項榮譽,採取就高原則,只對其最高榮譽給予一次相應的獎學金。學校將在開學後分兩次向上述學生發放入學獎學金,第一學期初發放 50%,第三學期初再發放50%。入學第一學期或第二學期中有不及格成績者,則將取消餘下50%的入學獎學金。學生入學第二年起,獎學金將根據《上海大學學生手冊》規定的獎學金評審條例進行評審。
對於家庭經濟有困難的學生,學校將採取貸學金、勤工助學等多項措施給予幫助,決不讓任何一個學生因經濟困難而輟學。入學新生存在經濟困難,可提出貸款申請,學校將按銀行有關規定,幫助學生辦理助學貸款。
八、監督約束機制
上海大學 2006年招生工作在上海市教委、上海大學黨委直接領導下進行。為加強對招生與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領導,學校設立了招生與畢業生就業工作委員會,同時設立了招生與畢業生就業工作辦公室,具體實施招生與畢業生就業工作。與此同時,為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監督,特成立了上海大學2006年招生監察小組。招生監察小組由校紀委、監察處主要領導負責,招生在校招畢委領導下開展工作,同時接受上級紀委、監察部門的工作指導,並對招生工作全過程實行監督、檢查。
招生咨詢電話: 66134148 66133280
招生監督電話: 661328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