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東師范大學本科網
Ⅰ 華東師范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華東師范大學,是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教育部直屬的綜合性研究型重點大學,世界一流大學A類建設高校。
第三條 學校法人注冊地址是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號,郵編200062。學校承擔本科教學任務的校區除注冊地中山北路校區外,還有閔行校區,地址為上海市閔行區東川路500號,郵編200241。
第四條 學校將給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本科畢業生頒發華東師范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規定的本科畢業生,學校將頒發華東師范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五條 華東師范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學校開展本科招生工作的領導和決策機構,校長擔任組長,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領導擔任副組長,其他成員由相關校領導以及學生工作部、教務處、招生辦公室等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
第七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作為常設工作機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主要職責有:
1. 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以及主管部門和有關省級招委會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
2. 按照教育部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及有關規定編制分省份、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制定學校招生章程;
3. 組織開展招生宣傳咨詢服務工作,向考生和家長介紹本校情況和招生政策;
4. 組織實施學校本科招生考試錄取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招生考試錄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5. 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
6. 配合學校有關部門開展錄取新生復查工作;
7. 完成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八條 學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與收費
第九條 學校面向全國招生,根據國家政策要求,努力促進區域、城鄉入學機會公平,優化學校生源結構,統籌考慮各省份考生人數和生源質量、各專業就業情況等因素,確定分省份分專業招生計劃。學校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的批次、專業、人數及有關報考要求由各省級招生機構向社會公布。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計劃中不包含保送生、運動訓練專業及高水平運動隊、高水平藝術團等特殊類型招生計劃。
第十條 學校將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解決同分數考生錄取及平行志願情況下投檔不退檔的計劃需求。
第十一條 學校依法收取相關費用。其中:
1. 學費按學分收取,按學年預收。預收標准:藝術類專業為10000元/年;軟體工程專業第一、二學年為5500元/年,第三、四學年為16000元/年;其他專業為5000-5500元/年。
2. 住宿費:中山北路校區為700-1200元/年,閔行校區1200元/年。
3. 對實行公費教育的師范生,中央財政承擔其在四年學習期間學費、住宿費並給予生活費補助。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十二條 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及投檔模式確定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20%,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5%。
第十三條 投檔時,對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政策性加分,我校認可其中最高一項加分,且最高不超過20分;該加分在投檔、安排專業時均適用。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得用於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第十四條 普通類批次專業錄取採用「分數優先」原則,在同分情況下,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3門總分,語文、數學2門總分,語文單科高考分數。
預科批次專業錄取採用「分數優先」原則,在同分情況下,依次比較漢語文、民族語文、數學單科高考分數。
藝術類和體育類批次專業錄取採用「分數優先」原則,同分處理原則按照招生簡章等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專業調劑和退檔時均不再徵求考生意見,具體原則如下:
1. 對於實行平行志願的普通類錄取批次,達到學校投檔分數線且被投檔的考生,只要專業服從調劑、體檢符合要求,將會被錄取。
2. 對於實行非平行志願的普通類錄取批次、預科錄取批次,如遇末位同分且招生計劃不能滿足同時錄取時,按照第十四條同分原則進行錄取和退檔。
3. 對於藝術類、體育類、特殊類型錄取批次,專業調劑和退檔根據相應的招生錄取原則實施。
第十六條 外語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對外語語種不作限制。
第十七條 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學校可接收非第一志願考生,按照投檔成績擇優錄取。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徵集志願。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徵集志願。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較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八條 體檢標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特別需要指出:
1. 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不能錄取的專業:化學、心理學類、生物科學類、生物科學、生態學、環境工程、學前教育、特殊教育、體育教育、聽力與言語康復學;
2. 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不能錄取的專業:除上述第1條(色弱)不能錄取專業外,還包括美術學、繪畫、設計學類、地理科學;
3. 不能准確識別出紅、黃、綠、藍、紫任一色的考生下列專業不能錄取:除上述第1、2條(色弱、色盲)不能錄取專業外,還包括經濟學、工商管理、會計學、人力資源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房地產開發與管理、公共管理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4. 考生如有身體狀況不適合從事教師職業的,建議慎重考慮是否報考師范專業。
第十九條 江蘇省考生(含高水平藝術團考生)報考普通類本科專業的資格要求是選修科目必須達到B B,必修科目均須達到合格(或C級及以上等級);對選修科目成績達到A+的,給予投檔分加2分優惠(兩門選修A+可加4分)進入專業錄取;專業安排原則按第十四條執行。藝術體育類專業要求是7門必修科目測試成績中不合格科目不超過三門。
第二十條 我校在內蒙古自治區採取「分數清」(即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
第二十一條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報考專業時選考科目須符合學校公布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二條 藝術類、體育類、特殊類型等招生原則
1. 報考強基計劃的考生招生錄取辦法按照學校強基計劃招生簡章和教育部、省級招辦和學校有關強基計劃招生政策執行。
2. 報考綜合評價批次的上海考生招生錄取辦法按照綜合評價招生簡章和教育部、上海市和學校有關政策執行。
3. 報考藝術類專業考生的招生錄取辦法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和學校公布的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執行。
4. 經學校考核合格獲得高水平藝術團資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關高水平藝術團的錄取政策執行。
5. 經學校考核合格並獲得高水平運動隊錄取資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關高水平運動隊的錄取政策執行。
6. 報考體育類專業的上海考生按公布的《2020年華東師范大學體育類專業招生簡章(上海地區)》規定執行;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原則上以錄取系統中顯示的投檔成績為依據,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投檔成績相同,則依次比較體育專業統考成績、高考文化總分、語文、數學、外語3門總分、語文、數學2門總分。
第二十三條 填報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志願的學生在錄取後,必須與定向就業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否則將取消入學資格。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只錄取有專業志願的應屆高中畢業生。按照教育部要求,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的考生在學校正式錄取之前,必須將由考生本人、考生家長或監護人親筆簽名的「報考高等學校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書面申請」交至學校招生辦公室,否則學校不予錄取。
第二十四條 實行公費教育的師范生入學後必須簽訂《師范生公費教育協議書》,否則將取消錄取資格。
第二十五條 為了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對復合型創新性人才培養的需要,提升本科人才培養質量,根據國務院學位辦和上海市學位委員會等相關文件精神,學校實施雙學士學位復合型人才培養項目(簡稱雙學位),通過高考在部分省份招生,公布招生專業為依託培養專業1,依託培養的其他專業公布在招生專業備注或學校本科招生網公布的《華東師范大學2020年本科招生專業(類)一覽表》中。雙學位的培養、管理等其他事宜按照國務院學位辦、教育部和上海市以及學校等相關文件執行。
第二十六條 學校以按專業大類和按專業相結合方式進行招生, 招生專業(類)以華東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公布的《華東師范大學2020年本科招生專業(類)一覽表》為准。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我校建有獎學金、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多種方式相結合的資助體系,通過資助與育人的緊密結合,助力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為家庭經濟困難新生設立綠色通道,新生沒法籌措足額學費、住宿費,可先報到入學,學校為其辦理入學手續後再根據核實後的困難情況給予相應的資助,確保不讓一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
第二十八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將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的考生,將依據招生工作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如發現在高考報名、考試、體檢等環節中以弄虛作假的手段取得錄取資格的新生,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第二十九條 學校網址:www.ecnu.e.cn;招辦網址:www.zsb.ecnu.e.cn;微信公眾號:ecnuzsb,咨詢電話:021-62232212。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投訴電話:021-54344605,郵箱:[email protected]。
第三十條 本章程公布後,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以及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政策有調整,我校將作相應調整。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由華東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Ⅱ 華東師范大學藝術類要校考嗎
華東師范大學藝術類不需要校考。
華東師范大學所有藝術類專業不再舉行校考。其中音樂類專業統考成績須不低於滿分的70%才能報考。錄取時按照投檔考生的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依次以專業統考成績、高考語文外語數學總分、語文、外語、數學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例如設計類的報考條件:
1.考生必須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份省級招生管理部門規定的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高考報名條件。
2.考生必須參加高考省份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組織的美術類(或美術與設計學類)統考並獲得本科報考資格,專業統考成績達到考生高考省份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劃定的我校該藝術類(或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對應招生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設計學類專業錄取時認同各省統考成績為專業考試成績,不舉行校考。
3.考生參加2021年全國普通高考,高考成績達到考生高考省份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劃定的我校設計學類專業對應招生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且符合教育部和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的規定。
以上內容參考:華東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華東師范大學2021年設計學類招生簡章
Ⅲ 華東師范大學2020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進入直播:2020年強基計劃試點招生高校直播咨詢會5月10日上午10點舉辦
為全面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根據《關於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經批准我校2020年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也稱「華東師范大學強基計劃」),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選拔一批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進行專門培養,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才。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在我校安排強基計劃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高考成績 (不含任何政策加分) 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對於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參照該省份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並有志於將來從事相關領域科學研究工作的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報名。申請報名考生分以下兩類:
第一類:高考成績優異的考生;
第二類:在相關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且高中階段獲得以下獎項考生可破格入圍我校強基計劃考核名單:全國五大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即中國數學奧林匹克競賽(中國數學會主辦)、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中國物理學會主辦)、中國化學奧林匹克競賽(中國化學會主辦)、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中國動物學會、中國植物學會主辦)、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中國計算機學會主辦))全國決賽二等獎及以上。
二、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的基礎理科學科以及國家人才緊缺的人文社會科學領域,招生專業、選考科目、科類要求及招生計劃見下表:
專業組
招生專業
2020年新高考改革錄取省份選考科目要求
其他省份高考科類要求
招生計劃
理科組
數學與應用數學
物理
理科
20
物理學
物理
理科
20
生物科學
物理
理科
20
文科組
哲學
不限
文科
15
漢語言文學(古文字學方向)
不限
文科
15
招生省份為北京、天津、吉林、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重慶、四川、雲南,其中天津、吉林、山東、湖南、重慶、雲南只招理科組,福建、湖北只招文科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詳見報名系統。考生只可選擇一個專業組,填報該專業組內招生專業,文科專業組可填報一至兩個專業,理科專業組可填報一至三個專業,並填報是否服從調劑。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辦法
2020年5月11日至5月30日止考生可登錄強基計劃報名系統(網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269),按要求准確、完整地成功完成網上報名。
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
(二)考生參加統一高考
(三)入圍校考辦法
暫定7月26日前(具體根據省級教育考試機構提供高考成績時間確定),對於符合我校報名條件第一類考生,學校按不超過分省分專業組招生計劃數的4倍,依據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從高到低確定各省入圍我校考核考生名單,高考成績相同,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3門總分,語文、數學2門總分,語文單科高考分數。對於符合我校報名條件第二類考生,達到學校破格入圍的條件和相應高考成績要求,即可入圍。
(四)學校考核
暫定於7月29日至7月30日舉行學校考核(含面試考核和體育測試),具體時間以學校招辦網站公告為准。
面試考核:面試考核參考綜合素質檔案,採取隨機抽簽的方式進行,全程錄音錄像。
體育測試:體育測試科目為肺活量、坐位體前屈、立定跳遠,測試標准參考高中生健康體質標准。參加我校強基計劃體育測試的考生,均須自行購買測試期間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並於測試當天提交保險單據原件。考生因身體原因不能參加體育測試的,須填寫《免體育測試申請表》,並於學校考核時間前一周將申請表掃描件、三級甲等醫院證明掃描件、所在中學出具的考生體育情況達教育部相關要求的證明(須簽字蓋章)掃描件發送至我學校招辦郵箱,經我校審核通過後可免予參加體育測試。考生在面試報到時須攜帶以上相關原件備查。未經申請不參加體育測試考生,視為主動放棄我校強基計劃錄取資格。
學校以面試考核成績作為學校考核成績。沒有參與學校考核的考生不能進行強基計劃錄取,視為自動放棄強基計劃錄取資格。
(五)錄取辦法
1.綜合成績折算辦法
以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佔85%、學校考核成績佔15%計算綜合成績,即:綜合成績=1000×(85%×高考成績÷高考滿分+15%×學校考核成績÷學校考核滿分)。
2.確定錄取名單
對於第一類考生,根據考生填報志願和在相關省份強基計劃的招生計劃,按綜合成績優先原則,依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確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和專業,綜合成績相同依次比較高考成績語文、數學、外語3門總分,語文、數學2門總分,語文單科高考分數,下同。
綜合成績達到我校在該省所報專業組最低錄取綜合成績,若所報專業計劃已滿,專業服從調劑將進行調劑錄取,專業不服從調劑者,將進行退檔處理。
對於第二類考生,綜合成績達到所在省份所報專業組第一類考生最低錄取綜合成績者,參考所在省份第一類考生專業錄取原則,錄取到相關專業。若考生綜合成績達不到所在省份所報專業組第一類考生最低錄取綜合成績,學校將退檔。
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並報各省級招辦審核,辦理錄取手續。
我校暫定於8月5日前公布錄取結果。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區、市)後續高考志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區、市)後續各批次高考志願錄取。
四、培養方案
學校匯聚校內外資源,統籌推進「強基計劃」學生培養。在品格養成、課程學習、名師引領、高質量國際交流、進階式學術訓練、本碩博銜接培養、學分制和學業支持系統等方面多措並舉,保障「強基計劃」學生的高質量培養。
1.小班制教學和導師制。配置高質量的師資開展小班化教學,選聘優秀教師擔任導師。
2.階段性考核和進出機制。學校每學年對學生的興趣志向、學業狀態、學術成果等進行全方位考察和全過程評估,未通過考核者將退出「強基計劃」,原則上分流至同專業普通班或其他強基計劃招生專業普通班,不再享受強基計劃有關政策。空缺名額由表現優異的其他學生補入。
3.高質量國際交流。設立專項經費選派「強基計劃」學生到知名高校交流,培養學生的國際視野和國際化能力。
4.本碩博銜接培養。實施學分制和開放的選課制度,在第3-4學年,學生可以提早選修研究生階段的課程;學校鼓勵「強基計劃」學生深造,經學生申請、學校考核通過者即可獲得推薦免試研究生資格,並鼓勵直接攻讀博士學位;學校系統考慮本碩博不同階段的學術訓練,以進階式學術訓練推動「強基計劃」學生接受系統的研究方法訓練和基於真實問題的課題研究,堅定學術志趣。
「強基計劃」學生可依據個人興趣和志向申請制定個性化培養方案。
5.過程性支撐。學校以「強基計劃」作為人才培養模式改革的示範和引領,帶動整體人才培養模式的變革。
五、其他說明
(一)關於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直接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尚未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省份,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匯總本地各中學報考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後,統一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
對於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取消學籍,畢業後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採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二)選拔測試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入圍我校考核的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費和住宿補貼。
(三)我校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活動。
(四)招考信息通過強基計劃報名系統和華東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報名後應及時關注網站信息;未及時查詢網站信息所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承擔。
(五)學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將視本地疫情防控情況作出相應調整,屆時會在學校招辦網站發布公告。
(六)若教育部或有關部門有相關調整,我校將作相應調整。
六、監督保障機制
(一)我校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招生工作在華東師范大學強基計劃領導小組和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三)我校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招生工作接受華東師范大學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並接受社會監督。
七、咨詢方式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號(200062)
郵編:200062
招生咨詢電話:021-62232212
傳真:021-62601671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華東師范大學招生網:www.zsb.ecnu.e.cn
華東師范大學紀委(監察處):
電話:021-54344605,郵箱:[email protected]。
八、本簡章由華東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進入直播:2020年強基計劃試點招生高校直播咨詢會5月10日上午10點舉辦
Ⅳ 華東師范大學網路教育學院的學歷證書含金量怎麼樣有用嗎
網路教育的證書含盡量不高,最主要原因可能就是有太多作假的可能性,所以如果你只是想弄個文憑,而不在乎含金量可以一試,已經有穩定工作用作升職時用的,可以考慮。
但是如果想跳槽到一些好的企業公司,那麼建議你還是自考好一些,因為自考最近幾年發展的很迅猛,正逐漸成為大多數人考取學歷的主要方式,而且也逐漸被各大企業所接受並承認。但是還是不如統招,但是在一些企業認為自考證書含金量比統招要高,因為比統招拿證書自考要難一些,這個就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了。
Ⅳ 華東師范大學網路教育學院本科畢業證什麼時侯拿
網路教育學制2年半的,一年招收兩次,入學時間分別是每年的3月份和9月份,如果你是3月份入學,一般是7月份,如果是9月份入學,一般是12月份。
Ⅵ 上海華東師范網路教育學院如何
網路教育學院頒發的學歷是國家承認學歷,網路教育學院是現代的繼續教育方式之一,政策規定與統學歷也獲得了國際認可。
網路教育學院是現代的繼續教育方式之一,它通過網路進行教學,學生能夠隨時隨地參加學習。如今我國的網路教育學院有68所,每所都是國家著名的大學,學生畢業後可以獲得網路教育學院頒發的學歷。
網路教育學院頒發的學歷是國家承認學歷,經過教育部電子注冊,可在學信網上查找相關信息。而且因為我國的網路教育學院都是重點大學,其中更不乏「211工程」、「985工程」大學,學校在社會上的知名度頗高。
學費依據學校、地區、專業、學分量來計算。大約在八千以上。每年3月9月注冊入學。
Ⅶ 華東師范大學數學系如何就業呢
數學系是華東師范大學的重點,師資力量肯定很強,並且很數學教材都是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的,就業更不用說,985,211院校,就業前景肯定非常好。
華東師范大學是由國家舉辦、教育部主管,教育部與上海市人民政府重點共建的綜合性研究型大學。學校成立於1951年10月16日,是以大夏大學(1924年)、光華大學(1925年)為基礎,同時調進聖約翰大學、復旦大學、同濟大學和浙江大學等高校的部分系科,在大夏大學原址上創辦的。
1959年學校被中共中央確定為全國16所重點院校之一。1972年學校與上海師范學院、上海體育學院等院校合並,改名上海師范大學。1978年學校再次被確認為全國重點大學。1980年學校恢復華東師范大學校名。
1986年學校被國務院批准成為設立研究生院的33所高等院校之一。1996年被列入"211工程"國家重點建設大學行列。1997-1998年,上海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上海教育學院和上海第二教育學院等先後並入
。2002年根據上海市高校布局結構調整的戰略部署,學校啟動閔行校區規劃建設,並於2006年主體搬遷到閔行校區,形成了"一校兩區、聯動發展"的辦學格局。2006年教育部和上海市決定重點共建華東師范大學,學校進入國家"985工程"高校行列。

2017年學校進入國家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A類行列,全面開啟紮根中國大地建設一流大學的新征程。
截至2021年3月,學校有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30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35個,可授予21種碩士專業學位,以及教育博士專業學位,有26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85個本科專業。擁有教育學、地理學2個國家一級重點學科,5個國家二級重點學科、5個國家重點培育學科。
12個教育部第四輪學科評估A類學科,6個上海市高峰學科(I類2個,II類2個,IV類2個),12個上海市重點學科和17個上海市一流學科(A類4個,B類13個)。學校有教職工4,422人,其中專任教師2,379人。
教授及其他高級職稱教師2,081人,其中含中國科學院和中國工程院院士(含雙聘院士)18人,國家及上海市其他各類人才計劃入選者288人。在校全日制本科生15,543人;在校博士研究生3,334人,碩士研究生15,239人;在校留學生(學歷生)1,355人。
學校主要校區為閔行校區(地址為上海市東川路500號)和中山北路校區(地址為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號),校園佔地總面積約207公頃。
以上參考:華東師范大學官網——校情簡介
Ⅷ 華東師范大學有自考本科嗎哪個好
華東師范大學作為自考主考院校,開設的自考本科專業如下:
C050105漢語言文學
B040102學前教育
B050309公共關系
B040110心理健康教育
B020216電子商務
B020155文化產業
B020115經濟學
可以根據自身興趣及職業發展選擇合適的專業進行學習。
Ⅸ 華東師范大學網路教育學院的學院優勢
學院自成立以來先後投入資金二千多萬元人民幣,配置了高性能的伺服器、大容量存儲陣列系統、拓寬網路帶寬和增添網路通路,為構建良好的網路學習環境提供了保障。同時開發與選擇優質的教學服務平台,提供自主學習系統、視頻點播系統、郵件交互系統、作業系統,為學員提供可靠的實時教學環境、良好的自主學習環境和方便的協同交互環境。建成的網路遠程教育所需要的硬體平台和軟體平台,已形成一個能承擔多種類型和級別的教師教育培訓活動的「虛擬教育環境」。
學院以教師教育為本,充分利用師范院校的特色和優勢,開設了教師教育所需專業,同時還提供一些社會急需專業。到目前為止,共開設(專升本、高起專)共計24個專業的學歷教育,其中專科開設專業: 行政管理,教育學(設有四個專業方向:小學語文、小學數學、小學體育、學前教育),會計學,工商管理(市場營銷方向),計算機應用,電子商務,旅遊管理,美術(漫畫方向) 【本專業本次只招上海地區學員】;本科開設專業:漢語言文學,數學與應用數學,英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工商管理,教育學,教育學(小學教育方向),學前教育,行政管理,體育教育,法學,教育技術學,應用心理學,人力資源管理,化學, 物理學,公共關系與管理,社會工作(城市管理與服務方向)。
在教育部積極推動教師教育一體化,推動教師教育信息化、現代化的大背景下,華東師范大學網路教育學院憑借自身在師范生教育、在職教師學歷教育方面積累的一線經驗和資源優勢,積極參與在職教師的「非學歷教育」,並在不斷的、學習、實踐、研究與反思的過程中,初步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行之有效的教師遠程「研修」模式。在上海金山區、普陀區培訓開展了基於「項目」的研修與基於「課程」的研 修,共培訓教師一萬多名。
華東師范大學網路教育學院堅持「以質量求發展」,強化服務意識,採用多種形式,有針對性的組織學員學習,學員的學習形式有三種:一是自主學習,學員在互聯網上進行網頁瀏覽和視頻點播;二是協作學習,學員在互聯網上進行作業答疑、BBS、Chat、E-mail等形式的交互;三是面授輔導,學員利用假期集中到當地教學站點,由輔導教師進行面對面授課輔導;四是專家指導,讓學科專家參與網上教學與指導,解答學員教學實踐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實踐證明,對在職教師採用多樣化的教學形式,重視面向學習過程的各個環節,符合在職教師教育的特點,收到了良好的教學效果,深受學員好評。
2003年9月教育部成立了教師教育網路聯盟,教師網聯計劃旨在以現代遠程教育為突破口,在政府的支持和推動下,充分調動各級各類舉辦和支持教師教育的高等學校(機構)的積極性,整合資源,構建以師范院校和其他舉辦教師教育的高校為主體,以高水平大學為核心,區域教師學習與資源中心為服務支撐,社會力量積極參與,職前職後教育一體化,教師教育系統、衛星電視網與計算機互聯網相融通,學校教育與現代遠程教育等各種教育形式相結合,學歷教育和非學歷教育相溝通,系統集成,優勢互補,共建共享優質教育資源,覆蓋全國城鄉的教師教育網路體系,實現教師教育事業的跨越式發展。華東師范大學網路教育學院作為教師教育網聯副秘書長單位,在網聯的重大議程決策活動中,承擔了重要角色,網聯聯考委員會常設機構就設在華東師范大學網路教育學院。

Ⅹ 華東師范大學網路學院本科畢業可以考小學教師編制嗎
網路學院本科屬於第二學歷,是否可以報考,主要看當地的小學教師編制招考的條件,如果限制為第一學歷本科,那麼就不能考了。如果只要求本科學歷就可以報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