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自考本科法律科目
① 自考法律本科有哪些考試科目
法律自考抄本科的公共課:毛澤東思想概論,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英語。
必考科目有:法律文書寫作,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概論,合同法,勞動法,環境與資源保護法,知識產權法,婚姻家庭法。
選考的有:外國法制史,中國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律思想史,金融法,稅法,保險法,公證與律師制度,房地產法。

(1)山東自考本科法律科目擴展閱讀: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我國高等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和國家考試相結合的,有中國特色的高等教育形式。
且參加自學考試的考生不受性別、年齡、民族、種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不用經過入學考試,即可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相關的專業,參加該專業課程的學習。經過國家組織的統一考試,取得合格成績。
在通過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理論和實踐課程的考試後,即可取得大學專科或本科的畢業證書。本科畢業生還可以申請學士學位。自學考試的學歷受到國家的承認,自學考試畢業生享有與普通高校同類畢業生相同的待遇。
② 山東自考法律本科的科目(最新)
專業計劃調整時一般會在官方網站公布,當前沒有看到調整的信息,以下是當專前的專業計劃:屬
專業名稱:法律(本科)
專業代碼:C030106
主考院校:山東大學、青島大學
課程設置及學分:本專業設置科目15門和畢業論文
1、中國近現代史綱要(2)
2、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論(4)
3、英語(二)(14)
4、法律文書寫作(3)
5、國際私法(4)
6、國際經濟法概論(6)
7、合同法(4)
8、公司法(4)
9、勞動法(4)
10、環境與資源保護法(4)
11、知識產權法(4)
12、婚姻家庭法(一)(3)
13、外國法制史(4);中國法律思想史(4);西方法律思想史(4);金融法(一)(4);稅法(3);票據法(3);保險法(3);公證與律師制度(3);房地產法(3);以上9門選考3門。
③ 自考法律本科科目有哪些法律專業自考本科有哪些科目
自考法律本科考試科目有18門必考科目,15門選考科目。必考科目:中國近現代史綱要、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論、國際經濟法概論、國際私法、合同法、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知識產權法、法理學、行政法學、憲法學、中國法制史、民事訴訟法學、刑法學、民法學、刑事訴訟法學、經濟法概論、國際法、畢業論文。

報考專升本需要年滿18周歲,且屬於本科未在籍的狀態。按教育部規定,報考專科升本科的學生,須具有國民教育系列的大專或大專以上畢業文憑。嚴禁未獲得專科畢業證書者取得專科升本科入學資格。考生需滿足當地考試院的其他相關要求,所有報名入學者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證件接受審核與辦理注冊。
注意事項:
如果非法律專業畢業生已經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並取得與本考試計劃中課程名稱和學分相同課程的合格成績,可申請免考。
④ 自考法律的統考科目有哪些
以下是山東省 自考法律本科科目:共16門
A 必考科目:共13門
公共課:英語(二);中國近現代史綱要;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論
專業課:勞動法,知識產權法,公司法,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合同法,國際經濟法概論,國際私法,法律文書寫作,婚姻家庭法
畢業實踐:畢業論文
B 選考科目:(9選3)
房地產法,稅法,票據法,保險法,公證與律師制度,外國法制史,中國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律思想史,金融法
⑤ 自考法學本科要考哪些科目
自考法律本科考試科目:中國近現代史綱要、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論、英語(二)、國際經濟法概論、勞動法、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婚姻家庭法、合同法、知識產權法、刑法學、民法學、法理學等。

發展方向。
隨著依法治國基本國策的確立,從長遠來看,法學專業作為「朝陽」專業,其畢業生的就業是大有發展前景的。再者,社會各界的法治民主意識日益增強,對法學專業的人才需求迅速增長。
1992年中國開始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市場經濟本質上就是法治經濟,市場經濟的發展與發達內在地需要法治,而法治和健全的法律服務市場的第一要素就是法學教育的繁榮與法學人才的培養。因此,市場經濟的發展與發達對法學專業人才,尤其是應用型、復合型法學專業人才的需求量更大。
⑥ 山東法律專業本科自考課程
考試課程及學分要求:本專業考試課程不得少於14門,總學分不得少於63學分。
必設課程及學分要求:公共政治課(4)、外語(14)、法律文書寫作(3)、國際私法(4)、國際經濟法概論(6)、合同法(4)、公司法(4)、勞動法(4)、環境法與資源保護法(4)、知識產權法(4)、婚姻家庭法(3)。
推薦選設課程及學分:外國法制史(4)、中國法律思想史(4)、西方法律思想史(4)、金融法(4)、稅法(3)、票據法(3)、保險法(3)、公證與律師制度(3)、房地產法(3)。
實踐性環節及要求:撰寫畢業論文並答辯。
說明:
1、法律、經濟法學、行政法學、律師專業專科畢業生可直接報考本專業本科段,監所管理專業專科畢業生報考本專業,須加考民事訴訟法學(5);
2、其他專業專科畢業生報考本專業本科段,須加考法理學(7)、憲法學(4)、刑法學(7)、民法學(7)、民事訴訟法學(5);
3、40歲以上的考生可申請免考外語,但須加考3門(或3門以上)課程,不少於14學分。
⑦ 自考本科法律科目有哪些!一次能報幾門
自考法律本科科目:
說明:有些你如果自考專科時,已經考的,可以不考。
序號 課程代碼 課程名稱 學分
1 03708 中國近現代史綱要 2.0
2 03709 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論 4.0
3 00015 英語(二) 14.0
4 00262 法律文書寫作 3.0
5 00249 國際私法 4.0
6 00246 國際經濟法概論 6.0
7 00230 合同法 5.0
8 00227 公司法 4.0
9 00167 勞動法 4.0
10 00228 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 4.0
11 00226 知識產權法 4.0
12 05680 婚姻家庭法 3.0
13 選修課
8 00263 外國法制史 4.0
00264 中國法律思想史 4.0
0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4.0
05678 金融法 4.0
00233 稅法 3.0
00257 票據法 3.0
00258 保險法 3.0
00259 公證與律師制度 3.0
00169 房地產法 3.0
15 21005 法律畢業論文
16 加考課1 00918 民事訴訟原理與實務(一) 7.0
17 加考課2 05679 憲法學 4.0
05677 法理學 7.0
00245 刑法學 7.0
00242 民法學 7.0
說明:法律、經濟法、行政法、律師專業專科畢業生可直接報考本專業,監所管理專業專科畢業生報考本專業須加考「加考課1」;其他專業專科畢業生報考本專業須加考「加考課1」和「加考課2」
註:選修課 i/n 表示n選i ; 否則表示按學分選修,數值為選修所需學分數。
⑧ 山東自考法律本科考試科目有哪些
專業名稱:法律(本科段)
專業編號:C030106
考試課程及學分要求:本專專業考試課程不得少於14門,屬總學分不得少於63學分。
必設課程及學分要求:公共政治課(4)、外語(14)、法律文書寫作(3)、國際私法(4)、國際經濟法概論(6)、合同法(4)、公司法(4)、勞動法(4)、環境法與資源保護法(4)、知識產權法(4)、婚姻家庭法(3)。
推薦選設課程及學分:外國法制史(4)、中國法律思想史(4)、西方法律思想史(4)、金融法(4)、稅法(3)、票據法(3)、保險法(3)、公證與律師制度(3)、房地產法(3)。
實踐性環節及要求:撰寫畢業論文並答辯。
說明:
1、法律、經濟法學、行政法學、律師專業專科畢業生可直接報考本專業本科段,監所管理專業專科畢業生報考本專業,須加考民事訴訟法學(5);
2、其他專業專科畢業生報考本專業本科段,須加考法理學(7)、憲法學(4)、刑法學(7)、民法學(7)、民事訴訟法學(5);
3、40歲以上的考生可申請免考外語,但須加考3門(或3門以上)課程,不少於14學分。
⑨ 山東自考法律本科有哪些課程
樓上的是專科階段的.
本科是
1、毛澤東思想概論(2);2、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原理(3);3、英語(二)(14);4、法律文書寫作(3);5、國際私法(4);6、國際經濟法概論(6);7、合同法(4);8、公司法(4);9、勞動法(4);10、環境與資源保護法(4);11、知識產權法(4);12、婚姻家庭法(一)(3);13、14、15,外國法制史(4),中國法律思想史(4),西方法律思想史(4),金融法(一)(4),稅法(3),票據法(3);保險法(3),公證與律師制度(3),房地產法(3);以上9門選考3門.
⑩ 法律本科自考科目有哪些
法律自考本科的公共課:
1、毛澤東思想概論;
2、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
3、英語。
必考科目有:
1、法律文書寫作;
2、 國際私法;
3、國際經濟法概論;
4、合同法;
5、勞動法;
6、環境與資源保護法;
7、知識產權法;
8、婚姻家庭法。
選考的有:
1、外國法制史;
2、中國法律思想史;
3、西方法律思想史;
4、金融法;
5、稅法;
6、保險法;
7、公證與律師制度;
8、房地產法。

(10)山東自考本科法律科目擴展閱讀:
1、本專業計劃共設置畢業課程15門。
2、報考條件:各類國民教育專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可直接報考。
3、從2007年起,「婚姻家庭法(一)(00855)(3學分)」調整為「婚姻家庭法(05680)(3學分)」:「金融法(一)(00256)(4學分)」調整為「金融法(05678)(4學分)」。
4、考生已通過原計劃有關課程,可頂替本計劃中的相應課程:
①「行政法」可頂替「法律文書寫作(00262)(3學分)」;
②「政治學原理」、「國際關系」或「海商法」可頂替「合同法(00230)(4學分)」或「公司法(00227)(4學分)」或其他選修課(原計劃中的一門課程只能頂替現計劃的一門課程);
③「金融法(一)」可頂替「金融法(05678)(4學分)」;
④「自然科學基礎知識」可頂替「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00228)(4學分)」;
⑤「專利法和商標法」可頂替「知識產權法(00226)(4學分)」;
⑥「婚姻家庭」。
⑦「國際關系史」可頂替選修課中的任意一門課程。
5、已通過專科「婚姻法」或「公證與律師制度」,在本科段不需重考這兩門課,應在選考課中另行選取兩門課程考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