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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學本科生

發布時間: 2022-08-30 04:16:47

❶ 西安交通大學有沒有3本

西安交通大學沒有三本,西安交通大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中央直版管的副部級綜合性研權究型全國重點大學,由教育部與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共建,位列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A類、國家「七五」「八五」重點建設高校、211工程、985工程首批重點建設高校,2011計劃牽頭高校。



九校聯盟(C9)、珠峰計劃、111計劃、卓越計劃、中國大學校長聯誼會、全球能源互聯網大學聯盟、中俄交通大學聯盟、CDIO工程教育聯盟成員,新絲綢之路大學聯盟發起高校,中國人工智慧教育聯席會理事長單位,學位授權自主審核單位,中國三所開設少年班高校之一。

❷ 西安交通大學城市學院是幾本

西安交通大學城市學院是二本。
西安交通大學城市學院在陝西是第二批次本科招生,我們通常認為西安交通大學城市學院是二本大學。(2019年起陝西省合並原本科二批和本科三批為新的本科二批,保留本科一批,取消本科三批)。
西安交通大學城市學院是2004年5月經國家教育部批准設立的全日制本科層次的獨立學院。學院由西安經發集團控股的交大博通公司投資,西安交通大學負責對學院的教學進行組織和管理,任課教師和管理幹部主要從西安交通大學選聘。學院坐落於西安經濟技術開發區草灘生態產業園,尚稷路北側、草灘八路以西,距西安市政府10餘公里。學院設有電氣與信息工程、計算機科學與信息管理、機械工程、應用經濟、管理、外語、藝術設計、護理、人文與社會科學等9個系以及數學、體育、物理3個教學部,設有38個本科專業。有全日制本科學生11314名,專任教師577人。專業老師在線權威答疑 zy.offercoming.com

❸ 西安交通大學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西安交通大學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西安交通大學(Xi`an Jiaotong University)簡稱"西安交大",位於古都西安,是國家"七五 "、"八五"首批重點建設高校,是全國重點綜合性研究型大學,是國家"211工程"首批重點建設的七所大學之一,"985工程"首批重點建設的九所高校之一,被國家確定為以建設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學為目標的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大學。下面是我為大家帶來的西安交通大學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歡迎閱讀。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規范學校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適用於西安交通大學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 學校的校名全稱為西安交通大學,是教育部直屬國有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全國重點綜合性研究型大學,是國家「211工程」首批重點建設的七所大學之一,也是「985工程」首批重點建設的九所高校之一,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並設有博士後科研流動站,部標代碼為10698,英文名稱為Xi』an Jiaotong University。

第三條 學校位於陝西省省會西安市,分為興慶校區(東校區,西安市咸寧西路28號)、雁塔校區(西校區,西安市朱雀大街205號)和曲江校區(西安市雁翔路99號)。

第四條 西安交通大學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分類、擇優錄取」的原則。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五條 西安交通大學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學校招生政策、學校各類單獨招生考試辦法及選拔原則等;決定學校招生工作中出現的重大事項或涉及學校利益的特殊招生政策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主管教學的副校長任副組長,成員由副校長、招生辦主任等組成。

第六條 西安交通大學設立招生委員會,其職能為:聽取招生工作匯報,發揮招生監督作用,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招生委員會由校長、副校長、招生辦主任、教師代表、學生代表、校友代表等組成。

第七條 西安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西安交通大學普通本科招生錄取和日常工作。

第八條 西安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根據需要組建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組,招生組負責所在地區招生宣傳和高考咨詢;招生組組長由招生辦公室聘任。

第九條 西安交通大學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和招生專業

第十條 2017年西安交通大學堅持區域協調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優化生源結構,提高招收農村學生比例,綜合考慮各省生源數量、質量等因素編制分省招生計劃。在各地區的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等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辦公室或考試院編印的《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和計劃》。

第十一條 西安交通大學安排不超過學校本科計劃1%的名額作為預留計劃,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二條 2017年西安交通大學繼續在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招收定向生,主要包括:定向國家邊遠地區、艱苦行業的重點企業就業本科生,報考條件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2017年西安交通大學大部分專業按專業大類招生,建立一套具有「基礎厚、重實踐、個性化、靈活性、國際化」特徵的創新型人才培養方案,實施以培養學生「綜合素質、科研能力和創新能力」為目標的研究型人才培養新模式。具體招生專業大類名稱和分流專業方向詳見我校公布的《2017年西安交通大學本科生招生專業目錄》。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西安交通大學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在教育部領導下,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的統一組織下,遵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開展錄取工作。

第十五條 西安交通大學按照理工類(含醫學類、經管類專業)、文史類、藝術類、少數民族預科班、內地班、定向生、少年班、自主招生、高校專項計劃、國家專項計劃、外語類保送生、高水平藝術團和高水平運動隊等類型分類錄取。

第十六條 西安交通大學根據各省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提檔比例。對於實行非平行志願的地區,提檔比例一般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20%;對於實行平行志願的地區,提檔比例一般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05%(西安交通大學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分數清」錄取原則,即「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高考分數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對於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浙江省,提檔比例為100%;對於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上海市,提檔比例一般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05%。

第十七條 對於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規定中列出的照顧和優惠對象,西安交通大學原則上按照各省級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但要求考生的實際高考分數不能低於當地一本線(不包括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等特殊類型招生)。現役軍人子女或因公犧牲的烈士子女,在投檔比例范圍內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對於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章程所提及的一本線以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自主招生參考錄取的控制分數線為准; 若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沒有劃定自主招生參考錄取控制分數線,將根據教育部和各省有關規定確定各省文化課控制線並於錄取前在本科招生網上公布。

第十八條 對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浙江和上海,考生專業錄取排序按該省投檔順序規定執行;對未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省份,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體健康狀況符合相關要求、高考投檔成績達到西安交通大學在該地區提檔分數線的情況下,按考生投檔成績和所填的專業志願,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當地專業計劃人數確定專業,各專業之間無分數級差。當考生投檔高考總分相同時,按高考實際成績(不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當考生投檔成績和實際成績均相同時,則依次按數學、語文、外語成績排序確定專業。藝術類考生的單科成績合格條件按相關招生簡章的要求執行。

西安交通大學在錄取時,只承認教育部規定的全國性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項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且原則上加分不得超過20分。對西安交通大學認定的特殊類型合格考生,其專業錄取原則另有規定的以協議為准。

對於有特殊要求的專業,如會計學、軟體工程,優先錄取填報該專業志願的考生。對於工科試驗班(錢學森班)、醫學試驗班(侯宗濂班)、理科試驗班(數學、物理、計算機、化學生物)專業,則只錄取報考該專業的考生。在提檔范圍內,當理工類各專業已錄滿而醫學類專業未錄滿時,填報醫學類專業志願的考生將優先錄取到該專業,不足部分在願意調劑的考生中按照考生分數依次錄取。

第十九條 根據2017年江蘇省高考錄取方案,凡該省報考西安交通大學的考生,應達到以下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理工類考生,選測科目之一須為物理,且等級要求達到A以上(自主選拔考生等級達到B以上即可),其它科目等級要求達到B以上;文史類考生,選測科目之一須為歷史,且等級要求達到A以上(自主選拔考生等級達到B以上即可),其它科目等級要求達到B以上;其它類考生均按江蘇省規定的基本等級要求執行。在考生學業水平測試合格、投檔成績達到西安交通大學在江蘇省提檔分數線的前提下,以數學、語文、外語三門原始成績加附加分的總分(滿分為480分)排序確定錄取專業。當考生的分數相同時,則依次按數學、語文、外語分數排序。對於學業水平測試科目等級較高的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第二十條 根據2017年浙江省高考錄取方案,凡該省報考西安交通大學的考生,選考科目需符合我校在該省的專業選考科目要求;2017年實際招生專業以浙江省高考志願填報系統公布為准。

第二十一條 根據2017年上海市高考錄取方案,凡該市報考西安交通大學的'考生,選考科目需符合我校在該省的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同一選考科目組內,按考生投檔成績和所填的專業志願,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當地專業計劃人數確定專業,各專業之間無分數級差。

第二十二條 堅持優先錄取第一志願報考西安交通大學考生的原則。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將徵集志願。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徵集志願。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二十三條 對於獲得西安交通大學自主招生錄取資格的考生,高考第一志願須填報西安交通大學,高考填報的專業志願須在陽光高考平台公示專業范圍內,且專業服從調劑,若高考成績符合《西安交通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規定,體檢合格者,在高考錄取時將享受政策優惠,相應優惠政策學校公布的有關招生辦法及合格(或擬錄取)學生公示信息為准。對於要求提前填報自主招生錄取高校志願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我校將與考生簽訂誠信考試錄取協議且填報的專業志願須在陽光高考平台公示專業范圍內。按教育部規定,我校為已獲得資格的自主招生考生預留了專門的招生計劃,不佔用普通考生計劃。

第二十四條 對於獲得西安交通大學高校專項報考資格的考生,高考第一志願須填報西安交通大學,若高考成績符合《西安交通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簡章》規定,體檢合格者,在高考錄取時將享受政策優惠,並根據分省計劃數按高考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二十五條 對於通過西安交通大學高水平藝術團專業測試,並與學校簽訂《西安交通大學高水平藝術團特長生協議書》的考生,學校將根據教育部的相關規定,對簽約考生在高考錄取時給予政策優惠。具體考生的相應優惠政策以學校公布的的有關招生辦法及合格(或擬錄取)學生公示信息《西安交通大學2017年高水平藝術團招生簡章》和簽約考生名單為准。

第二十六條 對於通過西安交通大學高水平運動隊專業測試,並與學校簽訂《西安交通大學高水平運動隊協議書》的考生,學校將根據教育部的相關規定,對簽約考生在高考錄取時給予政策優惠,相應優惠政策以學校公布的有關招生辦法及合格(或擬錄取)學生公示信息為准。

對於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高水平運動隊優惠條件所涉及的二本線以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高水平運動隊參考錄取的控制分數線為准;若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沒有劃定高水平運動隊參考錄取控制分數線,將根據教育部和各省有關規定確定各省文化課控制線並於錄取前在本科招生網上公布。

第二十七條 對於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美術統考合格、並通過西安交通大學美術學類專業考試,取得《西安交通大學2017年美術學類考試合格通知單》的考生,學校將根據教育部的相關規定和《西安交通大學2017年美術學類專業招生簡章》的具體要求,在高考錄取時,根據計劃數按考生的綜合成績(綜合成績=校考成績+省統考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根據計劃數按校考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對於通過西安交通大學書法學專業考試,取得《西安交通大學2017年書法學考試合格通知單》的考生,學校將根據教育部的相關規定和《西安交通大學2017年書法學專業招生簡章》的具體要求,在高考錄取時,根據計劃數按校考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擬錄取的書法專業考生,若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有書法專業統測統考,考生還須參加省統測統考並合格。

美術學類和書法學專業錄取時均不分文理,對於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有相關規定或招生計劃編制系統有限制的山東、湖南、遼寧、陝西省,則按文理科分別排隊,擇優錄取。

第二十八條 西安交通大學作為承擔「國家專項計劃」的高校,將在全國2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收貧困地區考生,國家專項計劃實行單獨志願、單獨批次、單獨劃線,原則上在當地一本批次最低控制線以上錄取。

第二十九條 西安交通大學招收的定向就業本科生,一經錄取,考生本人及其監護人須與定向就業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書》。若在當地提檔分數線上不能完成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可在提檔線下20分以內、一本線以上擇優錄取。若仍不能完成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則就地轉為非定向計劃執行。

第三十條 西安交通大學招收少數民族預科班,生源限定為當年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少數民族考生。重點招收邊遠農村、高寒地區、山區、牧區的考生,並適量招收散雜居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錄取分數線不低於在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本科相應批次各有關高校提檔分數線以下80分。預科生預科期間不錄取專業,專業將在預科結束後,根據綜合成績,按照「成績優先,遵從志願」的原則錄取專業。

第三十一條 西安交通大學招收內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生源限定在西藏、新疆高中應屆畢業生。

第三十二條 為了使志願學醫的考生明確學習志向,西安交通大學在陝西省實行醫學類專業與其他類專業分學校代碼招生;護理學、法醫學、醫學試驗班(預防)專業在江西省和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提前批次招生,在河南省和山東省實行一批單列計劃招生。

對於高考成績高於我校理工類一本批次提檔線但錄取到醫學類專業的陝西考生,在第一年內不得跨醫學類學科申請調整專業;對於高考成績低於我校理工類一本批次提檔線錄取到醫學類專業的陝西考生,在校學習期間不得跨醫學類學科調整專業。

提前批次和一批單列計劃錄取的護理學、法醫學和醫學試驗班(預防)專業學生不得跨醫學類學科調整專業。

第三十三條 西安交通大學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對高考成績達到要求,肢體殘疾但生活能夠自理,又符合教育部頒發的體檢標準的考生,予以正常錄取;我校將對錄取的所有新生進行體檢,凡有弄虛作假和不符合教育部頒發的體檢標準的考生,一經核實,將取消其入學資格。詳見我校《2017年招生專業體檢標准》,請相關考生慎重填報。

第五章 收費標准和其他

第三十四條 我校按照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及陝西省物價部門規定標准收取學費和住宿費。如遇陝西省物價部門調整本年度本科生學費標准,我校將按照新標准收取學費。住宿費根據實際住宿條件,按照省物價部門規定標准收取。

第三十五條 學校設有獎學金、助學貸款以及各類勤工助學崗位。同時,為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學校專門設有「春雨助學金」。

第三十六條 凡通過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學生,德、智、體考核合格,符合學校本科生培養方案和培養目標要求的,由學校統一頒發西安交通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可授予相應學位。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七條 西安交通大學依據教育部和學校有關規定招收保送生、少年班大學生、高水平藝術團特長生、高水平運動隊特長生,開展自主選拔招生等工作,具體招生辦法參見各項目招生簡章。

第三十八條 西安交通大學美術學類和書法學專業根據本章程及藝術類專業的特點制定具體實施細則。

第三十九條 本章程中所涉及的加分和降分優惠錄取政策,均針對高考滿分為750分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對於滿分不等於750分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優惠政策中的加分和降分將按比例折算。

第四十條 西安交通大學本科生教學以英語為第一外語。日、俄等小語種考生請謹慎填報。

第四十一條 本章程由西安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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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西安交通大學2020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及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按照《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和《教育部關於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的總體部署,西安交通大學結合學校「紮根西部、服務國家、世界一流」的辦學定位和「致力於培養崇尚科學、求實創新、勤奮踏實、富有社會責任感和高尚品質的傑出人才」的人才培養目標,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為核心、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以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為導向,經教育部批准,2020年將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以下簡稱「強基計劃」),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選拔一批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的優秀學子進行專門培養,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才。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凡是熱愛祖國、熱愛人民、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誠實守信、樂於助人,且符合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具有強烈的專業興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勞的精神,並有志於將來從事相關領域科學技術工作的各省(區、市)優秀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報名,申請報名考生分為以下兩類:
第一類考生:以高考成績入圍的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加分)達到本省(區、市)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合並錄取批次省份參考其單獨劃定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第二類考生:極少數在相關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在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決賽一等獎(金牌)或二等獎(銀牌),且高考成績達到本省(區、市)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合並錄取批次省份參考其單獨劃定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二、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1.招生專業:數學類、物理學類、生物技術、哲學、核工程與核技術。在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哲學專業招收文科生,其他專業招收理科生。對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選考科目須滿足以下要求:
招生專業名稱
選考科目要求
數學類
物理必選
物理學類
物理必選
核工程與核技術
物理必選
生物技術
物理、化學、生物至少選一科
哲學
歷史、政治至少選一科
2.招生計劃:共210名。
3.招生省份及分省分專業計劃:以報名系統內公布的為准。
三、報名方式及選拔程序
1.報名方式:網上報名。
考生可登錄「試點高校強基計劃報名系統」進行網上注冊、報名(報名網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698),考生最多可同時報考兩個專業。嚴格按照操作提示完整、准確填寫相關信息,提交後所有材料不得更改。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
2.所有考生均須參加統一高考。
3.選拔程序
(1)考核資格認定。對於第一類考生,依據高考成績(不含任何加分)從高到低,按照不超過我校分省招生計劃數的4倍確定參加考核的考生名單(末位高考成績同分全部入圍);對於符合條件的第二類考生,均可獲得參加考核的資格。
(2)考核方式。考核包括筆試、面試和體育測試,同時參考考生高中階段的綜合素質評價材料。面試時採用專家、考生「雙隨機」抽簽的方式,考核全程錄音錄像,主要考查考生的學科興趣、學科特長、創新潛能和綜合素質等。
(3)體育測試。測試內容為:體質指數(BMI)、立定跳遠和50米跑。原則上所有考生均須參加體育測試,測試結果將作為擬錄取的重要參考,未參加體育測試或體育測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錄取辦法
1.綜合成績計算辦法。綜合成績=(高考成績÷高考滿分×85%+測試成績÷測試滿分×15%)×100(其中測試成績為我校筆試成績+面試成績)。
2.擬錄取名單確認。對於第一類考生,學校根據考生填報的志願,參考體育測試結果和考生所在生源省份強基計劃的招生名額,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對於第二類考生,綜合成績達到同省份第一類考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的,予以擬錄取,不佔用第一類考生名額。
3.專業確定規則。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確定專業。分數相同時,依次按考核測試成績、考核筆試成績、高考成績等優先順序確定。
4.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招生計劃審定強基計劃擬錄取名單,並報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審核,辦理錄取手續。
五、培養方案及退出補選機制
堅持聚焦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秉承「起點高、基礎厚、要求嚴、重實踐」的辦學特色,採取「夯實基礎、國際視野、尊重個性、跨界融合」培養模式,匯聚最優秀的師資培養更優秀的人才,加強科教協同育人,制定科學合理的退出補選機制,培養富有社會責任感、具有國際視野和競爭力、能在基礎學科和國家重大戰略領域中發揮引領作用的拔尖創新人才。
1.聚焦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瞄準高端晶元與軟體、智能科技、新材料、先進製造和國家安全等關鍵領域及人才緊缺的人文社會科學領域,秉承學校基礎厚的培養特色,以學校強大的工科優勢(我校工程學入選ESI排名前1‱)牽引數理化生及哲學等基礎學科人才培養,構建基礎扎實、專業前沿、知行合一、思維創新的強基計劃培養體系。
2.匯聚最優秀的師資培養更優秀的人才。選聘院士等國家級領軍人才,聘請校內外知名教授,組建高水平教學團隊為強基計劃學生授課。實行雙導師制,聘任國內外學術大師、行業精英指導學生人生成長、學業發展和科研訓練,助力學生成長與科研創新同步發展。
3.科教協同培養學生創新能力。強基計劃學生全面進入國家和省部級重點科研平台,培養學生以學促研、以研促學的意識和能力。加強科研反哺教學,將科研成果融入課堂教學、實驗實踐教學,將研究成果轉化為自主創新的實驗儀器、實驗項目、教學案例。
4.採取「夯實基礎、國際視野、尊重個性、跨界融合」的培養模式。研究拔尖人才成才規律,夯實拔尖人才成長的數理化生等自然科學和哲學等人文社會科學基礎,培養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科學的方法論。以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為牽引,面向基礎研究領域國際前沿,打造文理滲透、理工結合、專業交叉、課程融合的強基計劃培養方案,推動本科生進入國家級科研平台,在研究生導師指導下參與國家重大項目。制定本科生和研究生培養的長線規劃,實現學術研究、創新能力培養的有機銜接。尊重學生個性,一人一策,實施小班制、導師制、國際化、學分制的個性化教學改革,為學生提供上不封頂的成長空間。
5.實施過程跟蹤、成效評價的退出補選機制。實施強基計劃榮譽學生資格管理制度,建立強基計劃內流轉和退出補選機制,激發學生學習興趣,鼓勵學生不斷挑戰自我、「跳起來摘桃子」。制定科學合理的退出補選機制,每學年對強基計劃學生學業、思想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價,未達到要求的學生,將退出強基計劃並轉入相同專業普通班,同時選拔相同數量的優秀學生進入強基計劃的相應專業。被強基計劃錄取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不得轉專業。
六、日程安排
1.網上報名時間:5月10日~31日。
2.考核資格名單及選拔標准公示:7月27日前。
3.考核時間:8月1日~2日,進行筆試、面試和體育測試。考核具體安排以准考證為准,請關注我校本科招生網發布的《西安交通大學2020年強基計劃考核指南》。
4.錄取標准公示:8月5日前。
七、其他說明
1.關於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將考生電子化的綜合素質檔案提供給我校;未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匯總本地各中學報考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後,統一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
2.對於報名材料、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我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按相關規定處理。已經入學的按照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取消學籍,畢業後發現的將撤銷其學位,並注銷其畢業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採取相關措施的權力。
3.選拔考核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入圍考核的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校酌情提供部分路費和住宿補貼。
4.我校於8月5日前公布錄取名單並公示錄取標准。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區、市)後續高考志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區、市)後續各批次志願錄取。
5.我校不組織,也不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機構組織開展與強基計劃有關的任何考試招生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或非營利性培訓活動。
6.我校強基計劃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將視本地疫情防控情況做出相應調整,屆時將另行通知。
八、監督及申訴方式
1.西安交通大學強基計劃招生工作在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學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結果公正。
2.考核成績和體育測試結果等經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在教育部強基計劃報名系統內公布,擬錄取考生名單和入選專業報請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並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公示。
3.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4.西安交通大學強基計劃的招生錄取工作接受校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做到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學校監督舉報電話為:029-82668252,舉報郵箱為:[email protected]
九、咨詢及聯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碑林區咸寧西路28號西安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710049
咨詢電話:029-82668320
傳真:029-82668322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西安交通大學招生網:http://zs.xjtu.e.cn/
強基計劃報名網: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698
十、本簡章由西安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西安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2020年5月6日

❺ 西安交通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規范學校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適用於西安交通大學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 學校的校名全稱為西安交通大學,是教育部直屬國有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全國重點綜合性研究型大學,是國家「雙一流」建設A類高校之一。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並設有博士後科研流動站,部標代碼為10698,英文名稱為Xi』anJiaotongUniversity。

第三條 學校位於陝西省省會西安市,分為興慶校區(東校區,西安市咸寧西路28號)、雁塔校區(西校區,西安市朱雀大街205號)、曲江校區(西安市雁翔路99號)和中國西部科技創新港校區(西安市長安區河堤路)。

第四條 西安交通大學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分類、擇優錄取」的原則。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考生、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五條 西安交通大學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學校招生政策、學校各類單獨招生考試辦法及選拔原則等;決定學校招生工作中出現的重大事項或涉及學校利益的特殊招生政策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主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長任副組長,成員由教務處、錢學森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人組成。

第六條 西安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西安交通大學普通本科招生錄取和日常工作。

第七條 西安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根據需要組建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組,招生組負責所在地區招生宣傳和高考咨詢;招生組組長由招生辦公室聘任。

第八條 西安交通大學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紀委舉報電話:029-82668252,紀委舉報信箱:[email protected])。

第三章 招生計劃和招生專業

第九條2020年西安交通大學堅持區域協調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的原則,優化生源結構,提高招收農村學生比例,綜合考慮各省生源數量、質量等因素編制分省招生計劃。在各地區的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等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官方編印的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和計劃。

第十條 西安交通大學安排不超過學校本科計劃1%的名額作為預留計劃,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一條 2020年西安交通大學繼續在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招收定向生,主要包括:定向國家邊遠地區、艱苦行業的重點企業就業本科生,報考條件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2020年西安交通大學繼續按專業大類招生,實施具有「基礎厚、重實踐、個性化、靈活性、國際化」特徵的創新型人才培養方案和以培養學生「綜合素質、科研能力和創新能力」為目標的研究型人才培養新模式。學生入校後按照培養方案要求進行主修專業選擇,根據專業選擇的結果進行宿舍優化和調整,具體招生專業大類名稱和主修專業選擇范圍詳見我校公布的《2020年西安交通大學本科生招生專業目錄》。

第十三條 2020年起西安交通大學工科試驗班(錢學森班)、工科試驗班(越傑計劃)的招生按工科試驗班(錢學森班預資格生,簡稱錢學森班Q)、工科試驗班(越傑計劃預資格生,簡稱越傑計劃Q)錄取,進校後參加錢學森班、越傑計劃的選拔,達到要求者進入錢學森班、越傑計劃學習,未達到要求者,根據學生意願在相應大類內確定主修專業。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西安交通大學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在教育部領導下,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的統一組織下,遵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開展錄取工作。

第十五條 西安交通大學按照理工類(含醫學類、經管類專業)、文史類、藝術類、少數民族預科班、內地班、定向生、少年班、強基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國家專項計劃、外語類保送生、高水平藝術團和高水平運動隊等類型分類錄取。

第十六條 西安交通大學根據各省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提檔比例,對於實行順序志願的批次,提檔比例一般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20%;對於實行平行志願的批次,提檔比例一般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05%;對於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浙江省、山東省,提檔比例原則上為100%;對於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上海市、天津市、北京市、海南省,提檔比例一般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05%。

第十七條 對於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規定中列出的照顧和優惠對象,西安交通大學原則上按照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規定執行,但要求考生的實際高考分數不能低於當地一本線(不包括高水平運動隊)。現役軍人子女或因公犧牲的烈士子女,在投檔比例范圍內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對於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章程所提及的一本線,是指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特殊類型參考錄取的控制分數線;若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沒有劃定特殊類型參考錄取控制分數線,我校將根據教育部和各省有關規定確定該省文化課控制線並於錄取前在本科招生網上公布。

第十八條 對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省份,考生專業錄取排序按該省投檔順序規定執行;對未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省份,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體健康狀況符合相關要求、高考投檔成績達到西安交通大學在該地區提檔分數線的情況下,按考生投檔成績和所填的專業志願,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當地專業計劃人數確定專業,各專業之間無分數級差。當考生投檔成績總分相同時,按高考實際成績(不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當考生投檔成績和實際成績均相同時,則依次按數學、語文、外語成績排序確定專業。在實行動態平行志願的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錄取原則。

西安交通大學在錄取時,原則上承認各省(區、市)招生考試機構符合國家規定的政策性加分,但最高加分不得超過20分。對於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我校承認加分投檔成績,並按投檔成績分配專業。但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於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第十九條 對於有特殊要求的專業,只錄取報考該專業的考生(即「不報不調」),包括:會計學(ACCA)、工科試驗班(錢學森班Q)、工科試驗班(越傑計劃Q)、人工智慧、醫學試驗班(侯宗濂班H)、理科試驗班(數學H、物理H、計算機H、化學生物H)、醫學試驗班(護理)。

在提檔范圍內,當理工類各專業已錄滿而醫學類專業未錄滿時,填報醫學類專業志願的考生將優先錄取到醫學類專業;若醫學類專業仍未錄滿,在服從調劑的考生中按照分數依次錄取。

第二十條 根據2020年江蘇省高考錄取方案,凡該省報考西安交通大學的考生,應達到以下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理工類考生,選測科目之一須為物理,且等級要求達到A以上(強基計劃考生等級達到B以上即可),其它科目等級要求達到B以上;文史類考生,選測科目之一須為歷史,且等級要求達到A以上(強基計劃考生等級達到B以上即可),其它科目等級要求達到B以上;其它類考生均按江蘇省規定的基本等級要求執行。在考生學業水平測試合格、投檔成績達到西安交通大學在江蘇省提檔分數線的前提下,以數學、語文、外語三門原始成績加附加分的總分排序確定錄取專業。當考生的分數相同時,則依次按數學、語文、外語分數排序。

第二十一條 根據2020年浙江省、山東省高考錄取方案,凡該省報考西安交通大學的考生,選考科目需符合我校在該省的專業選考科目要求;2020年實際招生專業以該省高考志願填報系統公布的為准。

第二十二條 根據2020年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海南省高考錄取方案,凡該省(直轄市)報考西安交通大學的考生,選考科目需符合我校在該省(直轄市)的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同一選考科目組內,按考生投檔成績和所填的專業志願,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當地專業計劃人數確定專業,各專業之間無分數級差。

第二十三條 錄取時,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將徵集志願;按照梯次志願投檔的批次,堅持優先錄取第一志願報考西安交通大學考生的原則,未完成的計劃將徵集志願。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充足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二十四條 對於獲得西安交通大學強基計劃錄取資格考生的錄取,按教育部及各省考試機構的規定執行。我校已為獲得強基計劃錄取資格的考生預留了相應的招生計劃,不佔用普通考生計劃。

第二十五條 對於獲得西安交通大學高校專項報考資格的考生,須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批次填報西安交通大學,我校將根據分省計劃數按高考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二十六條 對於獲得西安交通大學高水平藝術團優惠資格的考生,須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批次填報西安交通大學、填報的專業志願須為陽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網公示專業且專業服從調劑、高考成績符合《西安交通大學2020年高水平藝術團招生簡章》等規定者,在高考錄取時將享受相應的優惠政策。按教育部規定,我校已為獲得優惠資格的高水平藝術團考生預留了相應的招生計劃,不佔用普通考生計劃。

第二十七條 對於獲得西安交通大學高水平運動隊優惠資格的考生,須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批次填報西安交通大學、填報的專業志願須在陽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網公示專業范圍內且專業服從調劑、高考成績符合《西安交通大學2020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簡章》等規定者,在高考錄取時將享受相應的優惠政策。按教育部規定,我校已為獲得優惠資格的高水平運動隊考生預留了相應的招生計劃,不佔用普通考生計劃。

對於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高水平運動隊優惠條件所涉及的二本線以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高水平運動隊參考錄取的控制分數線為准;若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沒有劃定高水平運動隊參考錄取控制分數線,我校將根據教育部和該省有關規定確定該省文化課控制線並於錄取前在本科招生網上公布。

第二十八條 對於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美術統考合格的考生,學校將根據教育部的相關規定和《西安交通大學2020年環境設計專業招生簡章》的具體要求進行錄取。環境設計專業學生在校期間不允許轉專業。

對於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書法學統考合格的考生,學校將根據教育部的相關規定和《西安交通大學2020年書法學專業招生簡章》的具體要求實施錄取。我校不再組織書法學校考。書法學專業學生在校期間不允許轉專業。

第二十九條 西安交通大學作為承擔「國家專項計劃」的高校,招收貧困地區考生,國家專項計劃實行單獨志願、單獨批次、單獨劃線,原則上在當地一本線以上錄取。

第三十條 西安交通大學招收的定向就業本科生,一經錄取,考生本人及其監護人須與定向就業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書》。若在本科一批(不含一批單列)提檔線上不能完成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可在該提檔線下20分以內、一本線以上擇優錄取。若仍不能完成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則就地轉為非定向計劃執行。定向生在校期間不允許轉專業。

第三十一條 西安交通大學招收少數民族預科班,生源限定為當年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少數民族考生。重點招收邊遠農村、高寒地區、山區、牧區的考生,並適量招收散雜居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我校在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本科一批(不含一批單列)提檔分數線以下80分以內(最低不低於一本線)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新疆協作計劃在新疆一本線上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預科生預科培養期間不分專業,預科結束後按照《西安交通大學少數民族預科班管理辦法》選擇主修專業。預科階段培養地點在西安交通大學興慶校區。

第三十二條 西安交通大學招收內地西藏班、新疆班,生源限定在教育部規定的西藏、新疆籍高中應屆畢業生。

第三十三條 為了使志願學醫的考生明確學習志向,西安交通大學在陝西省、河南省、河北省、福建省等省份實行醫學類專業與其他類專業分學校代碼招生。

第三十四條 對於錄取在工科試驗班(錢學森班Q)和工科試驗班(越傑計劃Q)的學生,可按《西安交通大學本科生專業選擇及轉專業管理辦法》的補充文件《西安交通大學大類招生主修專業預選擇實施辦法(修訂版)》之規定,申請確定主修專業。

第三十五條 西安交通大學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對高考成績達到要求,肢體殘疾但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教育部頒發的體檢標準的考生,予以正常錄取。我校將對錄取的所有新生進行體檢,凡有弄虛作假和不符合教育部頒發的體檢標準的考生,一經核實,將取消其入學資格。詳見我校《2020年招生專業體檢標准》,請相關考生慎重填報。

第五章 收費標准和其他

第三十六條 我校按照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及陝西省物價部門規定標准收取住宿費和學費。每年住宿費1200元,各專業學費待定。其中,會計學(ACCA)專業新生入學還需一次性繳納3.9萬元的培訓費、資料費等費用,各類試驗班學生分流後按新專業年度學費標准收取學費。

第三十七條 學校設有獎學金、助學金、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學費減免、困難補助等完善的經濟資助體系,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

第三十八條 凡通過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學生,德智體考核合格,符合學校本科生培養方案和培養目標要求的,由學校統一頒發西安交通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可授予相應學位。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九條 西安交通大學依據教育部和學校有關規定,開展外語保送生、少年班、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強基計劃、高校專項計劃、環境設計和書法學等項目的招生工作,具體招生辦法參見各項目招生簡章。

第四十條 本章程中所涉及的加分和降分優惠錄取政策,均針對高考滿分為750分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對於滿分不等於750分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優惠政策中的加分和降分將按比例折算。

第四十一條 西安交通大學本科生教學以英語為第一外語。日、俄等小語種考生請謹慎填報。

第四十二條 本章程由西安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29-82668320

招生網址:http://zs.xjtu.e.cn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❻ 大學里的少年班是怎麼回事2021年開設少年班大學有哪些

近日,西安交通大學發布了2021年「少年班」的招生簡章,引起了不少學生和家長的關注。有不少人好奇,大學里的少年班是怎麼回事?2021年開設少年班的大學又有哪些呢?本期,我就為大家解答以上兩個問題。


三、西安交通大學少年班招生信息

根據學校官網公布的招生簡章,我為大家整理了西安交通大學2021年招收少年班的具體情況,供有需要的同學們參考。

1.培養模式: 「預科-本科-碩士」貫通培養;

2.報名安排:

1)招生地區:面向全國招生;

2)招生對象:2005年9月1日後出生的初中畢業生;

3)報名時間:2020年11月20日-2020年12月10日;

4)報名網站:西安交通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zs.xjtu.e.cn)

3.考試安排:

1)考試時間:2021年1月1日-3日;

2)考試地點:西安交通大學興慶校區(西安市咸寧西路28號);

3)考試內容:筆試(數、英、文綜、理綜)、綜合素質測試、體能測試(實心球、立定跳遠、中長跑)、面試。

❼ 西安交通大學城市學院2021年錄取分數線

西安交大城市學院2021錄取分數線是463分,最低分差為63,最低分差表示該院校錄取最低分與省控線的分差。

西安交通大學,簡稱「西安交大」,由教育部與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共建,位列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A類、國家「七五」「八五」重點建設高校、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首批重點建設高校,入選國家「珠峰計劃」。

西安交通大學規模:

896年在上海創建了南洋公學;1921年定名為交通大學;1956年交通大學的主體內遷西安;1957年分設為交通大學西安、上海兩個部分,實行統一領導。1959年,交通大學西安部分定名為西安交通大學;2000年國務院決定將西安交通大學、西安醫科大學、陝西財經學院三校合並,組成新的西安交通大學。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西安交通大學

❽ 西安交通大學少年班招生條件是什麼

報名與資格審查程序:

(1)以中學或委託地市招辦為報名單位,不接受社會和中介機構報名。各中學推薦報名人數一般不得超過20人(少年班生源基地中學除外)。

(2)中學負責產生推薦學生名單,審查學生戶籍信息和初中階段學籍材料,並將推薦學生名單及相關材料在中學公示一周,公示信息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戶籍、學籍、歷次期末考試排名等。

(3)報名單位負責在西安交通大學本科招生網網上報名模塊注冊賬號(可以使用老賬號),按規定採集學生相關信息及數碼照片,統一組織學生進行網上報名。我辦不再接受紙質報名材料。

(4)我校將組織專家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通過者將獲得我校少年班招生單獨考試初試資格,屆時名單將在我校本科招生網上公示;

(5)報名單位根據我校本科招生網提示,按要求在網上繳納報名費和列印准考證。

其他

1.預科一年級在西安交通大學附屬中學、江蘇省蘇州中學或天津南開中學三所之一就讀,並遵守就讀中學的相關管理規定。預科二年級、本科在西安交通大學學習,遵守西安交通大學相關管理規定。

2.在校期間,學生可按照西安交通大學的相關規定申請獎學金、助學金。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或經綠色通道入學。

3.預科以及本科期間未分專業階段,學生按當年西安交通大學理工類一般專業收費標准繳費;本科分專業後以及碩士階段,學生按所在專業當年收費標准繳費。

❾ 西安交通大學招生辦電話

電話如下:

根據學校官網信息查詢可知:聯系電話:029-82668320,招生網址:http://zs.xjtu.e.cn,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遇有教育部及相關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調整或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要調整招生錄取程序的情形,西安交通大學相應調整相關招生錄取規定,調整後的招生錄取相關規定另行公布。

政策

對於獲得西安交通大學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優惠資格的考生,須在各省(區、市)規定批次填報西安交通大學、填報的專業志願須為陽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網公示專業、高考成績符合簡章規定者,在高考錄取時享受相應的錄取優惠政策。

對於合並本科批次省份獲得西安交通大學高水平運動隊優惠資格的考生,高水平運動隊優惠條件所涉及的二本線以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高水平運動隊參考錄取控制分數線為准;若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沒有劃定高水平運動隊參考錄取控制分數線,我校將根據教育部和該省有關規定確定該省文化課控制線並於錄取前在本科招生網上公布。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西安交通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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