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本科類型 » 東南大學大學本科招生網

東南大學大學本科招生網

發布時間: 2022-09-13 10:04:51

㈠ 跪求東南大學往年藝術特長招生的學業測試卷

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東南大學2013年繼續招收藝術特長生,選拔工作遵循「公開程序、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及擇優錄取」的原則進行。

一、招生計劃

招收藝術特長生的名額納入東南大學2013年的招生計劃,招生人數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二、招收項目

聲樂、舞蹈、管弦樂器、民族樂器。

三、招生對象

具有藝術特長的應屆高中畢業生。要求綜合素質高,學習成績優良。

四、報名程序、選拔錄取原則

考生須按戶籍所在地省級主管部門相關文件要求進行。報考東南大學藝術特長生的考生需參加「卓越大學聯盟學科基礎測試」和東南大學組織的藝術特長專業測試。

報名一律採用網上申請的形式,時間自2012年12月15日0時起,至12月28日24時止。

1、考生登錄「東南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zsb.seu.e.cn),點擊「網上報名」,根據網頁「報名流程」的提示辦理相關手續。

2、考生登錄「卓越大學聯盟自主選拔錄取報名系統」 (http://211.151.240.39/excellent_student/),報名參加「卓越大學聯盟學科基礎測試」,根據系統提示完成。測試地點考生可就近選擇。

3、在東南大學本科招生網「網上報名」系統和「卓越大學聯盟自主選拔錄取報名系統」報名結束後,用A4紙列印出《東南大學2013年藝術特長生申請表》(在東南大學本科招生網「網上報名」系統)和《卓越大學聯盟2013年學科基礎測試申請表》(在「卓越大學聯盟自主選拔錄取報名系統」),交所在中學簽署意見、簽名、加蓋中學公章。

4、考生請於2013年1月2日前(以收到的郵戳為准),通過郵政特快專遞(EMS)向東南大學招生辦公室(郵寄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江寧區東南大學路2號,郵編:211189,信封標注「藝術特長」)遞交以下材料:

《東南大學2013年藝術特長生申請表》、《卓越大學聯盟2013年學科基礎測試申請表》、考生等級證書的復印件、獲獎證書復印件、原始成績單復印件(需加蓋中學教務處章)、身份證復印件、個人陳述(不少於800字)等。

5、東南大學對報名考生進行初審。初審通過的考生名單將於2013年1月11日前在「東南大學本科招生網」上公布,考生可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查看結果。通過初審的考生需登錄「卓越大學聯盟自主選拔錄取報名系統」繳費並列印准考證。

6、東南大學根據學科基礎測試成績確定不多於180名的考生參加東南大學藝術特長生的專業測試,文、理科考生比例按生源比例確定。

(1)學科基礎測試

理科考生測試科目:學科基礎測試1(涵蓋數學與物理知識)

文科考生測試科目:學科基礎測試2(涵蓋數學與語文知識)

時間: 2013年3月2日

地點:詳見准考證

測試成績及合格名單將於測試後兩周左右公布,考生可登錄東南大學本科招生網,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查看結果。

(2)藝術特長專業測試

內容:考生需准備曲目(節目)兩首(個),自帶樂器、舞蹈服裝、伴奏帶(不允許帶鋼琴伴奏人員)。

時間:2013年3月底,具體日期公布學科基礎測試合格名單時公布

地點:東南大學九龍湖校區

7、東南大學根據考生藝術特長專業測試成績及學校藝術團專業項目需要,決定考生的合格等級。考生可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查看結果。

㈡ 東南大學高考保送生招生簡章出了沒

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東南大學2011年繼續招收保送生,選拔工作遵循「公開程序、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進行。

一、招生對象

取得教育部保送生資格(需經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且高中階段學習成績優秀、綜合素質突出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二、報名程序、選拔錄取原則

對於報考東南大學保送生的考生,東南大學不單獨組織筆試,考生需報名參加「卓越人才合作高校聯合自主選拔錄取」學業能力測試,作為東南大學保送生錄取的依據。十七所外國語學校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保送生須另加面試。

報名一律採用網上申請的形式,時間自2010年12月10日0時起,至12月30日24時止。

1、考生登錄「東南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zsb.seu.e.cn),點擊「網上報名」,根據網頁「報名流程」的提示辦理相關手續。

2、考生登錄「卓越人才合作高校聯合自主選拔錄取報名系統」(http://202.120.188.254和http://222.66.109.7),報名參加「卓越人才合作高校聯合自主選拔錄取」學業能力測試,根據系統提示完成。競賽獲獎類保送生的測試地點考生可就近選擇,申請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的保送生測試地點必須選擇南京市。

3、在東南大學本科招生網「網上報名」系統和「卓越人才合作高校聯合自主選拔錄取報名系統」報名結束後,用A4紙列印出《東南大學2011年保送生申請表》(在東南大學本科招生網「網上報名」系統),交所在中學簽署意見、簽名、加蓋中學公章。

4、考生請於2011年1月5日前(以當地郵戳日期為准),通過郵政特快專遞(EMS)向東南大學招生辦公室(郵寄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江寧區東南大學路2號,郵編:211189,信封標注「保送生」)遞交以下材料:

《東南大學2011年保送生申請表》、獲獎證書復印件、原始成績單復印件(需加蓋中學教務處章)、身份證復印件、個人陳述(不少於800字)等。

5、東南大學對報名考生進行初審。初審通過的考生名單將於2011年1月10日前在「東南大學本科招生網」上公布,考生可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查看結果。通過初審的考生需登錄「卓越人才合作高校聯合自主選拔錄取報名系統」繳費並列印准考證。

6、東南大學對初審通過的考生進行學業能力測試。

測試科目:閱讀與寫作能力測試、數學與物理水平測試(文科考生只考數學部分)

測試時間:2011年2月26日。

測試地點:詳見准考證

7、十七所外國語學校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保送生面試語言為英語,面試時間地點為2011年2月26日東南大學四牌樓校區(南京市四牌樓2號)。考生登錄「東南大學本科招生網」,點擊「網上報名」系統列印面試考試證。

8、東南大學綜合考慮考生測試成績及專業志願,由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認保送生人選和擬錄取專業。

9、東南大學將確定的保送生擬錄取名單通報給考生所在中學(由中學通知考生在校園內公示),並在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台進行公示。考生也可登錄「東南大學本科招生網」查詢結果。

10、被東南大學確認的保送生,需在其戶口所在地參加省級招生考試部門統一組織的高考報名,但無需參加高考。我校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在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辦理錄取相關手續。

三、本簡章授權東南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四、聯系方式

網址:http://zsb.seu.e.cn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電話:(025)52090271傳真:(025)52090273

地址:南京市江寧區東南大學路2號郵編:211189

㈢ 怎麼在東南大學官網裡面查詢錄取情況

第一步:登陸東南大學的官網
第二步:點擊招生就業中的招生信息
第三步:進入頁面版後,點擊對應的本權科招生或研究生招生等等
第四步:點擊進入後的頁面找到錄取查詢,輸入相關信息即可查詢(錄取查詢只在錄取期間才能登陸查詢,其它時間查詢不到)

㈣ 打不開東南大學本科招生網。網址:http://zsb.seu.e.cn/

先打開東南大學網,http://www.seu.e.cn/
人才培養下有 本科生(回教務處答)
OK

㈤ 東南大學成賢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為東南大學成賢學院,經國家教育部批准確認,由東南大學舉辦。東南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綜合性、研究型大學,也是世界一流大學建設A類高校。東南大學成賢學院是按新機制、新模式運作,實施全日制普通本科學歷教育的一所應用型綜合性院校。學校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江北新區東大路6號。
學校代碼:國標代碼12689,江蘇省普通類、藝術類招生代碼為1802。學校在其他招生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代碼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准。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三條我校依據教育部頒布的本年度《教育部關於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我校招生工作實施辦法和有關規定。東南大學成賢學院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具體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條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和江蘇省關於招生工作的各項政策和規定,成立招生工作監察小組,負責監督招生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落實,增強透明度,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我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維護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譽。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六條我校根據教育部和省教育廳要求,結合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確定學校分省生源招生計劃,經審核後,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七條我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准。

第八條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我校預留計劃數不超過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九條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

第十條我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和相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第十一條我校按照普通類和藝術類專業分類分批次錄取。對於生源地為高考綜合改革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考生,選考科目必須與報考專業要求相一致。我校錄取時按照高考綜合改革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

第十二條我校本科招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進行錄取。若批次投檔完成生源不足,剩餘計劃公開徵集,徵集後仍未完成的計劃調至生源充足的省(自治區、直轄市)。

第十三條依照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文件的規定,學校認可對優秀生、特長生及其它照顧政策給予的加分,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實際投檔分進行專業錄取。

第十四條進檔考生以投檔分由高到低排序,依照志願錄取。按「專業(類)」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實際投檔到各專業(類)的考生數予以錄取。按「院校」或者「院校專業組」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採用「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錄取原則,各專業志願之間不設專業級差,考生專業調劑范圍僅限在其所進檔的「院校」或者「院校專業組」內,所有專業調劑考生的優先順序均低於其他考生。
考生投檔分相同時的排序規則如下:
1.高考綜合改革實行「3+1+2」模式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普通類考生,歷史科目類考生投檔分相同時,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物理科目類考生投檔分相同時,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以上所有排序完全相同的考生則全部錄取到該專業。
2.高考綜合改革實行「3+3」模式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普通類考生投檔分相同時,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選考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以上所有排序完全相同的考生則全部錄取到該專業。
3.未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普通類考生投檔分相同時,則按語文、數學、外語三門成績總分由高到低排序;若三門成績仍相同,則按數學科目成績由高到低排序,以上所有排序完全相同的考生則全部錄取到該專業。
4.藝術類考生投檔分相同時,按專業分由高到低排序;若專業分相同,則按外語科目成績由高到低排序,以上所有排序完全相同的考生則全部錄取到該專業。

第十五條我校各專業錄取時對男女生比例、外語語種不作限制。新生入學後以英語安排外語教學,建議非英語語種的考生慎重報考。
第五章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第十六條我校對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新生入校後,學校將按照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和學籍管理規定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及身體復檢。經復查發現有不符合錄取條件者,由學校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經查實有弄虛作假、冒名頂替入學等違規情況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不予學籍電子注冊,並報告有關部門追責。
第六章收費標准及獎助學措施
第十八條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時應交納學費、住宿費及其它有關費用。
(1)學費:根據蘇價費〔2013〕154號執行,具體收費標准為:人文社科類專業14000元/年·生,理工科類專業15000元/年·生,醫學、藝術類專業16500元/年·生。新生入學報到時預繳全年學費。
(2)住宿費: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教育廳關於高等學校社會化學生公寓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蘇價費〔2002〕369號蘇財綜〔2002〕162號),根據學校社會化學生公寓具備的條件收取相應標准費用。具體標准為1200-1500元/年·生。

第十九條學校設有各類獎學金、助學金,提供勤工助學崗位,用以獎勵在校優秀學生和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七章證書及頒發辦法
第二十條證書類別:東南大學成賢學院畢業證書;東南大學成賢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一條證書頒發辦法:凡取得正式學籍的學生,修完本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且成績合格,頒發東南大學成賢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東南大學成賢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八章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第二十二條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江北新區東大路6號
郵政編碼:210088
咨詢電話:4001006862、4009280129
傳真電話:025-58690736
監督電話:025-58690717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招生網址:http://cxxy.seu.e.cn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學校按照經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批準的錄取新生名單填寫錄取通知書,直接通過郵政特快專遞寄送被錄取考生。錄取結果將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渠道及我校招生網及時向考生公布。

第二十四條我校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並施行。我校原政策、規定自本章程公布之日起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後的規定為准。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由東南大學成賢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㈥ 東南大學本科招生網

沒有的
自考這個東西,只有某些民辦學校才搞全日制的自考
沒有什麼意思

㈦ 東南大學自主招生測試費如何電匯

1、請考生仔細閱讀本流程,並按照要求辦理報考第二階段相關手續。

2、通過初審的考生在2009年12月30日前需通過銀行電匯的方式交納報名測試費人民幣80元(不接受郵局匯款):

開戶銀行:建行南京市大行宮支行

賬 戶 名:東南大學

賬戶號碼:32001594136052509118

匯款時要與當地銀行工作人員強調匯款人名稱和用途,考生報名號和姓名務必填寫。

3、考生在交納報名測試費(銀行電匯)後請妥善保存電匯回單,並及時登錄「東南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主頁「網上報名」系統,錄入電匯回單相關內容(包括:匯款人姓名 、匯款人有效證件類型、匯款人有效證件號碼、匯款銀行、匯款銀行網點、匯款金額。若為集體電匯,請相關考生輸入相同的信息,將電匯回單復印,相關考生人手一張),並仔細核對提交,備我辦核對。我辦對匯款信息進行確認,確認後信息將不可更改。

4、在電匯回單得到我辦確認後,考生可於2010年1月6日起登錄「東南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主頁「網上報名」系統,在「我的報考情況」中的「我的准考證」進行准考證的列印。請考生務必仔細閱讀准考證上相關說明並在「考生簽名」處簽名。

5、考生於2010年1月16日攜帶准考證、身份證(尚未辦理身份證的考生必須攜帶帶有照片的戶籍證明)以及報名測試費銀行電匯回單(若為集體電匯,相關考生可持電匯回單復印件)參加考試。具體考試時間及地點參看準考證。

6、報名材料中只提供中學獲獎證明而未能提供獲獎證書復印件的考生,請於考試時攜帶獲獎證書原件以及復印件。

㈧ 作為一名11屆高三學生,我們學校沒有自主招生的名額,那我可不可以網上參加東南大學的自主招生

不一定需要奧賽獎,成績好就行(我們是以高三的幾次月考為依據),不過自主還是比較黑,找到學校發指標的人,餘下的就不說了,嘿嘿。網上下報名表,然後學校蓋章,寄過去就行。最好要有一些特長,比如參加課外活動獲獎。。。寫在自薦書上,這樣通過初審過的概率比較大。東南的自主還是比較容易,沒有報紙上登的那麼恐怖。(我當時就是抱著玩玩的心態去的,居然考到了)所以對於自主不用特意復習,跟著學校走就行。有實力的人不會被埋沒的。今年東南的自主在專業上優惠太少,我後來覺得考得意義不大。不過建議你看看其他的學校的政策,有些還是不錯的。順便提醒你一句,一旦你用到的自主進大學(加分才上投檔線)那你很有可能分到最差的專業,我一些同學都郁悶死了,謹慎考慮吧。
多關注東南的本科招生網,會有報名流程,須知等文件的,自主報考表也在這下。
好好努力,明年就看你們了哦。
對了,東南的本科招生網有個留言板會回答考生的問題的,對於你們學校沒有名額,好像不能考,最好你打個電話給東南了解一下。其實你有實力的話沒自主一樣上東南大學。

㈨ 東南大學2017自主招生簡章什麼時候

1、東南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已經公布,欲報考東南大學自主招生的考生可以到學內校官網查詢。

2、容 東南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初審通過名單將於2017年4月底在「東南大學本科招生網」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公示。

㈩ 東南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有關規定和《東南大學章程》,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我校全稱為東南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綜合性、研究型大學,也是世界一流大學建設A類高校。學校法定住所地址:江蘇省南京市玄武區新街口街道四牌樓2號。

第三條 我校培養的本科生,在學校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東南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 我校普通本科層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考、強基計劃、綜合評價錄取、高校專項計劃、國家專項計劃、保送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少年班、藝術類、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班等。

第五條 我校依據教育部頒布的本年度《教育部關於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第六條 東南大學本科生招生委員會是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最高決策機構,由校長擔任主任。本科生招生委員會下設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擔任組長,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領導和分管學生工作的校領導擔任副組長,教務處、學生處、監察處、本科生招生辦公室等部門負責人擔任組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經本科生招生委員會授權,負責學校本科生日常招生工作的決策。

第七條 東南大學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的常設工作機構,負責學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和實施細則;

(二)按照教育部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及有關規定編制分地區、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發布學校招生工作章程;

(三)開展招生宣傳、咨詢服務工作,向考生和家長介紹本校情況和招生政策;

(四)客觀、公正地完成招生錄取工作,並負責協調和處理錄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問題;

(五)組織特殊類型招生考試工作,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對違規考生進行認定、處理,並將違規事實報生源所在省級招辦;

(六)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

(七)配合學校有關部門完成新生復查工作;

(八)完成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八條 本科生招生工作在學校紀委監察處的監督下進行,同時接受教育部等上級主管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按照教育部有關工作要求,我校根據各省(區、市)考生數量和生源質量、經濟社會發展需求趨勢、畢業生就業質量和去向、考生對我校各專業的認可度等因素綜合考慮確定分省分專業計劃。

第十條 我校年度招生計劃及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的為准。

第十一條 我校根據在各省(區、市)的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一般不超過120%;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一般不超過105%。

第十二條 我校將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調節各省(區、市)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及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預留計劃使用時,堅持質量優先、公開透明的原則。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 投檔時,按各省級招辦提供的投檔成績(含省級招辦確認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提檔。專業錄取時,對各省級招辦確認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我校認可考生具備的所有加分項目中最高一項加分,且最高不超過20分(不做分省計劃的招生類型不適用)。

第十四條 所有已投檔考生按投檔成績分科類排隊,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各專業招生計劃數順序錄取(即分數優先)。同一專業錄取時,若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外語、數學成績,理工類和綜合改革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成績。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的考生,如果符合各項條件且服從專業調劑,將調劑到其他專業。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本規則適用於所有我校投放生源計劃的各省(區、市)。

第十五條 生源地為江蘇省的考生報考東南大學(江蘇省代碼1102)相關專業學業水平測試選修科目物理或歷史科目的等級必須達A級或以上等級,另一門選修科目的等級必須達B級或以上等級;報考東南大學醫學院(江蘇省代碼1126)相關專業的考生兩門學業水平測試選修科目等級必須達2B級或以上等級。

第十六條 對於生源地為江蘇省的考生,學校根據考生選修科目的測試等級實行加分進行專業投檔的錄取政策。若物理科目測試的等級為A+,則在考生投檔分上加2分進行專業投檔;若選修科目中非物理課程測試的等級為A+,在考生投檔分上加1分進行專業投檔,兩項可以兼得。

第十七條 對於生源地為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選考科目必須與報考專業要求相一致。我校錄取時按照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公布的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

第十八條 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願考生,按照投檔成績擇優錄取。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根據各省安排徵集志願。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徵集志願。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九條 特殊類型招生錄取辦法,按照教育部等國家相關部門的規定及我校制定的具體招生辦法執行。

第二十條 體檢標准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有關規定及我校按要求制訂的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新生入校後,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學生,依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規定嚴肅處理。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二條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及江蘇省物價局核定標准收取學費和住宿費。

第二十三條 學校本科招生網站:https://zsb.seu.e.cn/,咨詢電話:4006910286,傳真: 025-52090273。學校紀委監察處投訴電話:025-52090126。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我校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通過我校本科招生網向社會發布,對於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准。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於東南大學。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並施行。我校原政策、規定自本章程公布之日起廢止;如遇國家法律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後的規定為准。

熱點內容
四川農業大學申請考核博士 發布:2025-10-20 08:58:11 瀏覽:981
福田雷沃重工本科生待遇怎麼樣 發布:2025-10-20 08:53:49 瀏覽:575
華為要本科生嗎 發布:2025-10-20 08:25:41 瀏覽:550
2008年青島本科生工資 發布:2025-10-20 08:04:24 瀏覽:444
東北大學藝術考研 發布:2025-10-20 07:38:35 瀏覽:299
我的大學生活txt 發布:2025-10-20 07:35:28 瀏覽:25
人民大學外語系考研 發布:2025-10-20 07:31:12 瀏覽:894
上海交通大學考研輔導班 發布:2025-10-20 07:24:54 瀏覽:420
華中農業大學細胞生物學考研群 發布:2025-10-20 07:09:36 瀏覽:558
南京大學2016考研線 發布:2025-10-20 06:43:12 瀏覽: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