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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學本科招生簡章

發布時間: 2022-09-16 06:43:41

A. 湖北大學成教招生簡章

你好,報名地址武漢大學三環學生公寓三號樓三樓湖北大學函授站,專業,
學前教育 英語回答教育 心理咨詢 漢語 新聞采編與製作 文秘 電子政務 電子商務 會計 經濟管理 物流管理 行政管理 景區開發與管理 法律事務 商務英語 音樂教育 美術教育 很多,具體再咨詢吧!

B. 20212021湖北大學考研報考條件

2021湖北大學考研報考條件包括:健康的擁護黨領導的好公民;大學本科畢業生、高職高專滿兩年或兩年以上、碩士和博士需要徵得所在培養單位的同意。同時,教育部印發《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通知對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部署做出明確指示,明確2021考研報名條件如下:
第十五條 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具體期限由招生單位規定)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註:各院校具體要求會根據學校招生專業有所不同,具體可參考【2021湖北大學招生簡章公告】
註:有關教育部公布的2021考研報考條件更多詳細內容可查看【2021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公告】

C. 有沒有人知道湖北大學2013年普通專升本的招生簡章什麼時候出來

4月17日到18

D. 湖北大學2015年高考招生計劃什麼時候出來

湖北大學2015年本專科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遵守公開、公正、公平原則,努力選拔優秀人才。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社會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性質、校址、組織機構
第四條 湖北大學[微博]是湖北省人民政府與教育部共建的省屬重點綜合性大學,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是國家批準的博士後科研流動站設站單位,屬普通本科第一批錄取院校。學校代碼:10512,法人代表:熊健民。
第五條 湖北大學地址:武漢市武昌區友誼大道368號,武漢市新洲區陽邏平江東路630號(通識教育學院);湖北大學職業技術學院地址:武漢市武昌區雄楚大街488號。
第六條 學校設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本專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校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學校招生就業處是學校組織和實施全日制本專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
第三章 招生人數和收費
第七條 2015年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計劃4370人、全日制普通專科(高職)生招生計劃620人。學校按照不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總數1%的比例確定預留計劃,用於調節各省生源的不平衡。
第八條 學校收費執行湖北省物價局核定的項目與標准。
第四章 招生錄取規則
第九條 學校招生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在錄取過程中嚴格執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高校招生委員會劃定的各批次錄取分數線,在此基礎上根據考生填報志願的情況,以考生電子檔案為依據綜合考察、擇優錄取。
第十條 考生電子檔案按規定投入學校後,學校將根據其填報的專業(類)志願,結合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現、體檢等各方面情況,未有特殊說明,學校按投檔成績(部分專業考察單科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進行專業(類)錄取時不考慮農村獨生女所享受的加分。
第十一條 學校按照各省(直轄市、自治區)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文件規定錄取第二志願的高分考生。錄取按投檔成績(部分專業考察單科成績)高低排序、擇優錄取。
第十二條 投檔考生不能被第一專業志願錄取的,採取「平行志願」的方式,按投檔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錄取至其所填報的其他專業(類)。因專業招生計劃數所限不能滿足考生志願的,若考生服從調劑,可安排至其他專業(類)。
第十三條 考生在某學科有發明創造和科學研究成果的,電子檔案投入學校後不受專業平行志願的限制,可優先錄取至其所填報的、與特長相關的專業(類)。
第十四條 江蘇省第一批次文理科考生選修測試科目分別為歷史、物理,我校要求選測科目等級為B+B及以上,對投檔考生按照「先分數後等級」的原則排序錄取;其他批次的錄取方式以江蘇省高校招生委員會有關文件為准。內蒙古自治區的考生按「專業志願清」規則錄取。
第十五條 各專業(類)不規定男女生錄取比例。
第十六條 藝術類和體育類專業實行提前批次錄取,錄取時按文理兼招同時投檔。
(一)藝術類專業:
1、美術學、設計學類:校考成績達到我校合格控制分數線,高考[微博]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控制分數線且外語單科成績原則上不低於60分(總分為原始分150分),志願填報我校的投檔考生,我校將根據綜合成績排序從高到低錄取。對校考成績特別優秀(投放各省相應專業計劃總數的前10%)、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錄取控制分數線(不受外語單科成績限制)、第一專業志願填報我校且電子檔案投進我校的考生優先錄取。綜合成績計算辦法:綜合成績=校考專業成績×60%+省聯考成績×40%+高考文化課成績。
2、播音與主持藝術:志願填報我校的湖北省投檔考生,考生外語單科成績原則上不低於60分,錄取時文理兼招同時投檔,按投檔綜合分排序從高到低錄取。對校考專業成績達到我校合格控制分數線、高考文化課總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非湖北省)公布的重點院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80%、外語單科成績原則上不低於60分(總分為150分)、志願填報我校的投檔考生,我校將根據綜合成績排序從高到低錄取,綜合成績計算辦法:綜合成績=校考專業成績×7.5×50%+高考文化成績×50%。
(二)體育類專業:
1、體育教育、休閑體育專業投檔考生按專業素質測試總分排序,從高到低錄取。
2、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運動人體科學專業投檔考生按高考文化課成績排序,從高到低錄取。
第十七條 英語、日語、法語、翻譯專業限招英語語種考生,英語單科成績不低於100分,投檔考生按英語單科成績排序,從高到低錄取。其他專業不限考生外語應試語種,但考生進校後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學校將進行英語測試安排分級教學。金融學專業錄取考生的數學單科成績不低於110分。國際事務與國際關系專業錄取考生的外語單科成績不低於110分。漢語國際教育專業英語不低於100分。(以上分數適用於150分制,非150分制的,按相應比例折算)。
第十八條 部分專業有身高要求:旅遊管理專業:男生170cm以上,女生160cm以上;國際事務與國際關系專業:男生165cm以上,女生158cm以上;體育類專業:男生172cm以上,女生162cm以上;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男生168cm以上,女生158cm以上。
第十九條 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本科專業只錄取填報該專業志願的考生,未填報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本科專業志願的考生,即使服從專業調劑,也不會調劑到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本科專業。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學生入學後不得轉換到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
第二十條 高水平運動員招生錄取辦法詳見《湖北大學2015年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簡章》。
第二十一條 凡填報我校志願的投檔考生,按規定錄取後不換錄、不退檔。
第二十二條 錄取的部分專業(類)新生進入通識教育學院,進行為期一年的通識教育培養,一年後適度分流專業。
第二十三條 設計學類(含動畫專業)、新聞傳播學類、材料類、電子信息類、生物科學類、化學類、計算機類等7個學科專業類,按《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規定的專業類招生,學生按規定修完學科類基礎課程後,實行專業分流培養。湖北省高等學校戰略性新興(支柱)產業人才培養計劃和我校楚才學院本科項目入校後按照相關規定和程序遴選。
第二十四條 錄取考生入學後,可按學校人才培養規定在第二學期提出申請,通過有關考核後雙向選擇調換一次專業,或按培養方案規定進行專業方向分流。藝術、體育類考生錄取後不能跨門類轉專業。
第二十五條 違規報名、考試弄虛作假、冒名頂替等違反規定的投檔考生,因肢體殘疾導致生活不能自理或影響所報專業學習的投檔考生,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不能滿足、又不服從專業調劑的投檔考生,不符合有關學科、專業特殊錄取要求的投檔考生,學校將退回其檔案。
第二十六條 入學資格復查不合格的考生,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五章 其 他
第二十七條 學校設各類獎(助)學金40餘項。
第二十八條 學校建立「綠色通道」制度並實施一系列配套措施,形成以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為主,獎助學金、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為輔的資助體系。
第二十九條 學校實行彈性學制,允許按規定休學、復學或延長基本學制,凡在國家規定的修業期限內獲得專業培養方案設計的總學分且結構符合要求,准予畢業並發給湖北大學畢業證書。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湖北大學學士學位並發給學位證書。
第三十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各省(直轄市、自治區)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 學校不委託中介組織和個人從事招生活動,考生及家長[微博]謹防受騙。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實行,由湖北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或其授權單位負責解釋。

E. 湖北大學MBA

如果你是本科或專科畢業就不需要。招生簡章上說本科及專科需要畢業證,碩士或博士學位的需要提交學位證書,這是主要與工作年限掛鉤。詳見下面簡章。

湖北大學2014年秋季MBA招生簡章

一、報考條件
報名參加國家組織的專業碩士研究生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大學本科畢業後工作3年或3年以上(2011年9月1日前獲得畢業證書);大專畢業後工作5年或5年以上(2009年9月1日前獲得畢業證書);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2012年9月1日前獲得學位證書)。

F. 2012湖北大學招生簡章什麼時候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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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湖北大學08年全日制本科自考助學班招生

湖北大學自考學校概況
湖北大學是湖北省屬重點綜合性大學,具有77年的建校歷史以及60餘年本科教育,30餘年研究生教育的辦學經歷,是國務院批準的博士學院授權單位,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優秀單位,國家文理科基礎學科人才培養與科學研究基地,國家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在校普通全日制本,專科學生16000人,博士,碩士研究生2100人,自學考試全日制助學班(高升本)在校學生近5000人,專任教師1000餘人。

湖北大學是全省最早舉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五所主考院校之一,近20年來為國家培養了十餘萬名自學考試各類專門人才。多次獲得國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門的表彰獎勵。2006,2007年教育部和國家考委先後授予我校「全國成人高考招生先進集體」和「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為了進一步滿足我國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對專業人才的需求,經湖北省教育考試院批准,2008年湖北大學繼續教育學院紫陽教學區面向社會招收11個高起點本科全日制助學班專業。

紫陽教學區位於武漢是中心,北依黃鶴樓,南接武昌火車站,西臨辛亥革命起義門,與中南財經政法大學一牆之隔。現有教學大樓,學生公寓,食堂,禮堂,運動場,微機室,語音室,多媒體教室,圖書室等教學生活設施,是莘莘學子求學深造的理想場所。

招生專業

湖北大學自考專業設置
招生專業
學制/學歷
學費
名額
招生對象

光機電一體化工程
四年本科
5500
80
文、理

國際金融
四年本科
5100
80
文、理

商務秘書
四年本科
5100
80
文、理

涉外金融管理
四年本科
5100
80
文、理

食品科學與工程
四年本科
5500
80
文、理

市場營銷
四年本科
5500
80
文、理

旅遊管理
四年本科
5500
80
文、理

環境藝術設計
四年本科
6800
60
文、理

漢語言文學教育
四年本科
5100
80
文、理

外貿英語
四年本科
5500
80
文、理

會計(注冊會計師方向)
四年本科
5000
80
文、理

湖北大學自考考生須知
一.辦學模式
全日制助學班為高中起點本科,學制四年,學生住校全日制學習。按湖北省自考辦統一的考試計劃組織教學,考試,學生學完考試計劃規定的課程,考試成績全部合格,頒發由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驗印,湖北大學附屬的本科文憑,國家承認學歷。符合學士學位條件的畢業生,由湖北大學授予學士學位。
二.招生對象和報名條件
1考生必須熱愛祖國,品行端正,遵紀守法,身心健康。
2原則上招收2008年迎接高中畢業生(含少量素質較高的中專畢業生),要求高考分數文科280分,理科300分以上(藝術類考生高考分數200分以上)。
3全日制助學班理工科專業只招收高考理工科類考生,藝術專業只招收高考藝術類考生。

三.報名時間,地點及手續
1報名時間:2008年7月10日開始,額滿為止。
2報名地點:湖北大學繼續教育學院紫陽教學區(武昌區紫陽路275號)
3報名手續:學生持高中畢業證,身份證和高考成績通知單報名。報名時學生本人須如實填寫湖北大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全日制助學班學生報名登記表,預交宿舍訂金500元(報道後沖抵住宿費或學費)。

四.錄取辦法及要求
1學生自願報名,經學校審查錄取後,由湖北大學繼續教育學院統一發放錄取通知書和入學報到須知。
2新生入學時需進行體檢,患有嚴重傳染性疾病,心血管疾病,心理疾病幾其他不適宜住校讀書的學生將給予退學。
五.與考生交流
學生管理 紫陽教學區招收的助學班學生,統一安排在紫陽教學區住宿上課。各班配備專職班主任,實行全日制坐班制管理。
教學管理 助學班學生進校後實行全日制教學,學校堅持「助學於育人並重」的原則,選派教學經驗豐富的教師授課。重視素質教育,強化學生的實踐能力,並實行教學檢查與督導制度,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就業指導 學校重視就業教育,為畢業生提供就業信息。學生採取雙向選擇的方式,通過參加校內外各種形式的畢業生供需見面會,自主擇業。畢業生經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後,可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統一簽發就業報到證。
六.特別提示

1我校未委託任何中介組織和社會個體人員從事招生活動,也不收取報名費,學生需認真查驗我校招生簡章,錄取通知書,新生入學報到須知以及住宿訂金收據。考生及家長謹防受騙。
2新生入學報到時,學費及教材費由湖北大學財務處直接收取,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收取上述費用。
湖北大學繼續教育學院紫陽教學區
乘車指南:

武昌付家坡:乘805,577,510,518,578路公汽到千家街南站下車
鴻基客運站:向西步行5分鍾
漢口火車站:乘10,561路公汽到千家街南站下車
武昌火車站:向北步行8分鍾安華酒店轉西即到
通信地址:武漢市武昌區紫陽路275號三號行政樓115室,202室
郵編:430064

H. 湖北大學往屆生可以報考嗎

湖北大學近年來的招生簡章沒有對應屆生和往屆生單獨設定要求,詳情以招生章程規定為准,網址http://zsxx.hubu.e.cn/zsxx/zsjz.htm。

I. 湖北大學報考貴校有什麼要求嗎

報考湖北大學的具體要求,請參考湖北大學招生簡章,網址http://zsxx.hubu.e.cn/zsxx/zsjz.htm

J. 湖北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遵守公開、公正、公平原則,努力選拔優秀人才。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及社會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性質、校址、組織機構

第四條 湖北大學是湖北省人民政府與教育部共建的省屬重點綜合性大學,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是國家批準的博士後科研流動站設站單位,屬普通本科第一批錄取院校。學校代碼:10512,法人代表:謝紅星。

第五條 湖北大學武昌主校區地址:武漢市武昌區友誼大道368號;湖北大學陽邏校區地址:武漢市新洲區陽邏平江東路630號。湖北大學網址:http://www.hubu.e.cn/。

第六條 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學校成立招生委員會,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學校招生就業處是學校組織和實施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

第三章 招生計劃和收費

第七條 學校在核定的招生規模內,結合自身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情況和各省(區、市)的生源情況,科學、合理地編制年度招生來源計劃。學校按照不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總數1%的比例確定預留計劃,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八條 湖北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除外)實行學分制收費,本科生學費分為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兩個部分組成,具體標准和辦法按湖北省物價部門的批復執行。

第四章 招生錄取規則

第九條 普通高考考生須參加當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其他類型考生按有關規定參加相應的考試。港、澳、台地區考生須參加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台學生辦公室組織的文化考試。

第十條 考生電子檔案按規定投入學校後,學校根據考生電子檔案信息、填報的專業(類)志願,結合其思想政治表現、體檢等各方面情況,以「分數優先」的原則按投檔成績(部分專業考察單科成績等條件)由高到低擇優錄取、安排考生的專業。若考生投檔成績相同,優先錄取專業相關科目成績高者,專業相關科目理工類為數學、綜合,文史類為語文、綜合。因專業(類)招生計劃數所限不能滿足考生志願的,若考生服從調劑,可安排至其它專業(類)。體育、藝術等特殊類型招生按相應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學校在江蘇省第一批次文理科錄取的考生選修測試科目分別為歷史、物理,選測科目等級為B+B及以上,對投檔考生按照「先分數後等級」的原則排序錄取;其他批次的錄取方式以江蘇省高校招生委員會有關文件為准。上海市、浙江省、北京市、天津市、山東省、海南省考生填報專業志願須符合高考選考科目要求,志願規則遵循生源屬地化原則,執行所在省(區、市)的相關政策。

第十二條 英語、翻譯專業限招英語語種考生,其它專業不限考生外語應試語種。學校公共外語課以英語語種安排教學。

第十三條 體育類(體育教育、休閑體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運動人體科學)專業錄取時文理兼招同時投檔,按照考生綜合成績分省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成績計算辦法:文化成績÷文化滿分×375+專業成績÷專業滿分×375。若省級考試招生主管部門有具體的平行志願投檔規則,按其投檔辦法執行。

第十四條 藝術類(含美術學、設計學類、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錄取時按照考生綜合成績分省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成績計算辦法:文化成績÷文化滿分×600+專業成績÷專業滿分×400。對於文科和理科分別投放招生計劃的省份,按照文理科分別排序錄取;對於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計劃的省份,錄取時不分文理、統一排序。若省級考試招生主管部門有具體的平行志願投檔規則,按其投檔辦法執行。

第十五條 部分專業(類)有最低分數要求:美術學、設計學類、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外語60分(適用於滿分150分,否則按相應比例折算),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文化成績須達到生源所在省公布的一本線的80%。

第十六條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有最低身高要求:男生170cm,女生160cm。

第十七條 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只錄取填報有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志願的考生,專業服從調劑者視為此類專業間也服從調劑。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錄取的學生入學後不得轉換到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我校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包含:環境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國際事務與國際關系(中外合作辦學)、材料化學(中外合作辦學)三個專業。

第十八條 高水平運動隊招生錄取辦法詳見《湖北大學2020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簡章》。

第十九條 凡填報我校志願的投檔考生,按規定錄取後不換錄、不退檔。

第二十條 錄取的部分專業(類)新生進入通識教育學院,進行為期一年的通識教育培養。

第二十一條 按學科專業類招生的,依據有關規定實行專業分流培養。楚才計劃班、「荊楚卓越工程師」協同育人計劃等入校後按照相關規定和程序遴選。

第二十二條 錄取考生入學後,可按學校人才培養規定在第二學期提出申請,通過有關考核後雙向選擇調換一次專業。

第二十三條 違規報名、考試弄虛作假、冒名頂替等違反規定的投檔考生,因肢體殘疾導致生活不能自理或影響所報專業學習的投檔考生,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不能滿足、又不服從專業調劑的投檔考生,不符合有關學科、專業特殊錄取要求的投檔考生,學校將退回其檔案。

第二十四條 入學資格復查不合格的考生,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五條 學校設各類獎(助)學金40餘項。

第二十六條 學校建立「綠色通道」制度並實施一系列配套措施,形成以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為主,獎助學金、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為輔的資助體系。

第二十七條 學校實行彈性學制,允許按規定休學、復學或延長基本學制,凡在國家規定的修業期限內獲得專業培養方案設計的總學分且結構符合要求,准予畢業並頒發湖北大學畢業證書。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湖北大學學士學位並頒發學位證書。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各省(直轄市、自治區)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學校不委託中介組織和個人從事招生活動,考生及家長謹防受騙。

第三十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實行,由湖北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或其授權單位負責解釋。湖北大學本科招生咨詢電話:027-88755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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