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開大學本科招生網官方
1. 南開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簡稱「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質量,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的工作要求,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中國政法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中國政法大學招生工作貫徹「公平、公正、公開、嚴格程序、擇優錄取、接受監督」的原則。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中國政法大學。
第五條 招生代碼:10053。
第六條 辦學性質: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大學,「2011計劃」和「111計劃」(高校學科創新引智計劃)重點建設高校,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本科、研究生。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 學習形式為全日制。基準學制為四年。學生入學後,實行學分制和彈性學習年限,學生可以在三至六年內完成學業。
第九條 頒發證書: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中國政法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學士學位證書。
第十條 辦學地點:北京市昌平區府學路27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十一條 學校招生委員會是招生工作的咨詢和監督機構,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本科招生工作的決策機構。
第十二條 學校本科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是:組織招生改革前期調研;做好人才需求和培養的預測工作;根據學校發展規模,擬定招生計劃草案;開展招生宣傳活動;組織和落實新生錄取、復查工作。
第十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學校紀委、監察處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學校成立由紀委書記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監察領導小組,負責監督招生工作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落實,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本科招生辦公室根據學校發展規模、辦學條件、人才需求、學科發展等因素制定本科年度招生計劃,經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報教育部批准。
第十五條 本科招生辦公室依據教育部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和國家有關招生政策,堅持科學發展,協調發展,按照「以發展促公平」的原則,結合學校辦學條件,考慮各省報名考生人數佔全國報名考生總數的比例、生源質量和畢業生就業情況等因素,做好招生專業結構、區域結構的調整,科學、合理地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計劃經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報教育部批准。
第十六條 學校將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同分考生的錄取問題。
第五章 錄取
第十七條 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為105%以內,考生所報專業志願不能滿足且服從調劑時,學校將根據各專業的錄取情況進行專業調劑。如果考生不服從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學校對於未完成計劃的實行平行志願的省份(直轄市、自治區),按照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統一安排在本科第一批次線上徵集志願。如徵集志願仍不能完成計劃,則將剩餘計劃調整至生源充足省份。實行順序志願的省份(直轄市、自治區),若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按照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統一安排在本科第一批次線上從高分到低分錄取非第一志願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計劃;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徵集志願。如徵集志願仍不能完成計劃,則將剩餘計劃調整至生源充足省份。
第十八條 學校所有專業均無往屆生與應屆生區分與限制。在進檔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情況下,學校按照分數優先、不設專業級差的原則,根據考生的投檔成績和專業志願的順序,綜合考慮,擇優錄取。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依次參考考生高考原始分、專業志願順序和相關科目的高考成績(上海考生按照上海市相關規定執行)。
相關科目的高考成績比較順序如下:經濟學、金融工程(成思危現代金融菁英班)和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法治信息管理方向)依次比較數學、外語、語文;英語、德語、翻譯專業依次比較外語、語文、數學;其餘專業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
根據江蘇省相關錄取辦法,學校對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最低成績要求為B+B+,對該省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及高水平藝術團招生入圍考生選測科目最低成績要求為BB。根據內蒙古自治區相關錄取辦法,學校在內蒙古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浙江省和山東省考生由考生所在省招辦依據其相關規定直接投檔到專業。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和海南省考生由所在省(直轄市)省招辦依據其相關規定按專業組投檔,學校按照本章程規定的錄取原則進行專業安排。綜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選考科目須符合學校要求。
第十九條 我校招生體檢標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聯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新生入校後,學校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復查和入學體檢,對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學生,取消入學資格。
偵查學專業在提前批錄取,學校不單獨組織或參加公安類院校的政審、體檢和面試,考生須符合下列條件方可錄取:(1)五官端正、面部無明顯特徵和缺陷,身體無各種殘疾;(2)無色盲、色弱,單眼矯正視力不低於4.7;(3)兩耳聽力正常;(4)無口吃;(5)無傳染病。
第二十條 學校各招生專業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一條 除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及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等特殊類型招生外,學校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機構提供的投檔成績(含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認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提檔、分專業錄取。對有多項加分項目的考生,只取最高分的一項計算。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於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第二十二條 學校根據各學院的師資規模、學生規模,將法學專業的學生隨機分配至民商經濟法學院、國際法學院和刑事司法學院學習,適用同一培養方案,不分方向。法學專業學生報考研究生時,不受所在學院的限制,可根據自己的興趣愛好選擇不同的研究方向進一步深造。
法學(法學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實驗班)的學生在法學院學習,分為兩個階段貫通培養。第一階段為四年基礎學習階段,按照培養方案完成教學進度,必修課成績排名前90%且考核合格的學生,經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方可進入第二階段即兩年應用學習階段的學習,應用學習階段合格後准予畢業並授予法律碩士學位。
第二十三條 英語、翻譯專業只招收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德語專業只招收外語語種為德語、英語的考生,其他專業外語語種不限。省級招生辦統一組織外語口試的,報考英語、德語和翻譯專業的考生應參加。
第二十四條 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少數民族預科班、南疆單列計劃、新疆協作計劃、內地西藏高中班和內地新疆高中班的錄取按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執行。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及高校專項計劃等特殊類型招生,學校按照教育部特殊類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具體的招生簡章。考生的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作為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等特殊類型招生的考生報名材料參考使用。
第二十五條 錄取結束後,學校將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在學校本科招生信息網(http://zs.cupl.e.cn/)公布錄取結果。
第六章 收費標准及其它
第二十六條 根據《北京市物價局、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調整普通高校學費標準的通知》(京價(收)字[2000]第217號)的規定,我校德語、英語和翻譯專業每人每學年學費為6000元,其他專業每人每學年學費為5000元。選擇雙專業雙學位培養模式的學生,從第五學年起,學校參照基本培養成本收取學費。選擇雙學位加碩士連讀培養模式的德語、英語和翻譯專業學生從進入研究生學習階段起,學校參照當年研究生的收費政策及實際培養成本確定收費標准。法學(法學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實驗班)的學生在應用學習階段,學費按法律碩士研究生收費標准收取。學生在校學習期間赴國(境)外交流學習的費用視具體項目確定,由學生自行承擔。
根據《北京市物價局、關於北京市學生住宿收費標准及管理的通知(試行)》(京價(收)字[1999]第014號)和《關於2003年北京市高校校內新建學生公寓收費標準的函》(京價(收)字[2003]348號)的規定,本科住宿費為每人每學年650/750/900元。學生住宿須遵守《中國政法大學學生公寓管理辦法》的規定。
第二十七條 學校設校長獎學金、本科生學業獎學金、科研創新獎學金、競賽優勝獎學金和志願服務獎學金等多種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
學校建立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社會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退役士兵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助學貸款代償、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綠色通道、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多種政策在內的學生資助體系,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二十八條 本科生可於第一學年的第二學期申請轉專業,具體條件和程序參見《中國政法大學本科生轉專業實施辦法》。
第二十九條
學校本科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s.cupl.e.cn
咨詢電話:010-58909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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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北京市昌平區府學路27號中國政法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郵編:102249)
紀委監督電話:010-58909069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准;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或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准。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公布後,如遇教育部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高考招生政策調整,學校將依據相關政策適時調整相應內容,並另行公布。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由中國政法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2. 南開大學河南2020高校專項計劃錄取分數線
3. 南開大學濱海學院能轉南開大學本部就讀嗎
根本不可能,我就是濱海學院今年畢業的學生,在08級以前的學生,學位證書是南開大學頒發的,我們是06級的,現在已經拿到學位證了,是南開頒發的,像你現在的情況,上了濱海學院最後拿到的也是濱海學院自己發的學位證,南開已經不給發了,因為好像說濱海學院升級了,有自主辦法學位證的資格了。
至於你說的轉到南開本部那是不可能的,你就簡單的理解為,濱海學院和南開大學是兩個學校就好了~但是老師確實都不錯,都是南開的
再者如果你的成績只夠上三本的話,南開大學濱海學院是很不錯的選擇,三本里的佼佼者了~,如果夠二本的分數,而二本的學校不好的話,也建議你考慮南開濱海,如果能上二本的好學校,那還是去二本的好學校吧,祝你成功,希望對你有幫助
4. 南開大學在天津的錄取結果什麼時候可以查啊為什麼南開大學本科招生網上一直沒有更新消息呢
出來了吧,在天津錄了700多人呢
通知書再等等吧,快了,教務處的人說的
5. 南開大學是幾本,歷年的招生分數線是多少
南開大學是一本,歷年的招生分數線如下:
2018年南開大學在天津市的本科一批招生分數線為文科633分,理科665分。
2017年南開大學在天津市的本科一批招生分數線為文科624分,理科648分。
2016年南開大學在天津市的本科一批招生分數線為文科605分,理科633分。

(5)南開大學本科招生網官方擴展閱讀:
南開大學佔地445.19萬平方米,其中八里台校區佔地122.50萬平方米,津南校區佔地245.89萬平方米,泰達學院佔地6.72萬平方米。校舍建築總面積197.96萬平方米。按照「獨立辦學、緊密合作」的原則,與天津大學全面合作辦學。
南開大學是國內學科門類齊全的綜合性、研究型大學之一。在長期辦學過程中,形成了文理並重、基礎寬厚、突出應用與創新的辦學特色。有專業學院26個,學科門類覆蓋文、史、哲、經、管、法、理、工、農、醫、教、藝等。
學校積極構建和發展適應21世紀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才培養需要的學科體系,有本科專業86個(其中國家級特色專業18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30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12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25個,不在一級學科覆蓋下的二級博士點1個,一級學科天津市重點學科32個。
6. 2010南開大學開學時間
10級新生9.11報道
南開本科招生網:http://zsb.nankai.e.cn/shownews.asp?newsid=1155
非10級學生9.4~9.5注冊
這個上南開信息門戶網上看,要用自己的賬號登陸
7. 南開大學2013年的招生簡章
《12年都還沒招生呢。哪有13年簡章啊~》不知道你要的是不是這個~
南開大學2011年本科生招生章程
文章來源:南開大學招生辦公室 瀏覽次數:16556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授予的高等學校辦學自主權和《教育部關於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1]2號)中的規定,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學校基本情況
第一條 學校名稱:南開大學。
辦學類型: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頒發證書的學校名稱:南開大學。
證書種類:凡具有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業生基本要求時,准予畢業,並發給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並發給學位證書。
第二條 學校地址:校本部 天津市南開區衛津路94號;
迎水道校區 天津市南開區迎水道100號;
泰達學院 天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宏達街23號。
第三條 南開大學是國家教育部直屬綜合性、研究型全國重點大學,是首批列入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點建設的大學之一,上級主管部門為教育部。
第四條 南開大學擁有雄厚的師資力量,堅實的科研基礎以及獨特的專業優勢,具備培養學士、碩士、博士和博士後等各級各類高級人才的完整教育體系。
第二章 招生計劃
第五條 經教育部核准,2011年南開大學計劃招收本科生3120人。我校根據我國社會發展和經濟建設需要、學校辦學條件,按照「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均衡」的原則,適度調減在屬地安排的計劃比例,以往年分省招生計劃數為基礎,結合近年來各地生源情況和畢業生就業情況,編制2011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第六條 招生范圍:本科生面向全國(含港、澳、台地區)招生,所有招生計劃及收費標准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向社會公布,考生可向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查詢。
第三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七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成立由主管校長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南開大學招生委員會」,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招生工作的有關政策,執行學校有關招生工作決議,研究制定學校有關招生工作規定,並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
第八條 招生委員會下設「南開大學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招生辦公室負責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主要職責有:進行有關招生工作的調查研究;根據學校的發展規模,制定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全面系統地宣傳學校的辦學思想、辦學條件、專業設置等情況;組織新生錄取。
第九條 南開大學本科生招生錄取工作執行《教育部關於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1]2號)的各項規定,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以及社會的監督。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十條 執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制定的錄取政策和有關規定,貫徹「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德、體考核合格的情況下,以所填報志願和文化考試成績為依據,公平競爭,公正錄取。
第十一條 錄取專業按總分優先的原則,將調檔范圍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排隊,當分數未達到第一專業志願錄取線時,則看是否達到了第二專業志願錄取分數線,依次類推直到錄取到最後一個專業志願。各專業志願之間沒有分數級差。
第十二條 如果當地同批次控制分數線以上第一志願報考我校人數不滿招生計劃數時,學校招收非第一志願考生,非第一志願考生的實際高考成績應不低於已投檔的第一志願考生的平均分。學校按志願順序依次調取非第一志願考生檔案,優先選擇有專業服從志願的考生。在分專業時,根據高考成績並參考考生單科成績安排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對於部分徵求志願的省份,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第十三條 不錄取沒有填報南開大學志願的考生。
第十四條 對於有關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規定的招生錄取加分政策,學校可參考當地政策加分提檔,但在安排專業時不考慮加分因素,只按實際高考分數安排專業。在高考總分相同(不含附加分)的情況下,安排專業時優先安排語文、數學和外語三科成績高的考生。
第十五條 對江蘇考生實行先分數後等級規則排序,決定能否錄取與所錄專業。錄取專業時不考慮照顧分。選測科目和等級以招生計劃中公布的為准。
第十六條 對天津考生,在高考成績相同(不含附加分)的情況下,優先錄取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或綜合素質評價結果較佳的考生;在高考成績相同(不含附加分)的情況下,優先安排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或綜合素質評價結果較佳的考生的錄取專業。我校在高考錄取中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使用採取金牌榜排序,即按獲A的多少排序,如獲A的數目相同,再看獲B的數目,以此類推。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安排專業時優先安排語文、數學和外語三科成績高的考生。
第十七條 我校保送生、自主招生、非通用語選拔招生、藝術特長生、高水平運動員、美術類等錄取辦法依據教育部、省(市、區)招辦規定及我校本年度相關類別招生簡章和考生與學校簽訂的協議執行。
第十八條 對於參加《高校招生》雜志第九屆「創新英語作文大賽」的優勝者,第一志願填報南開大學,高考成績達到南開大學在當地投檔線,專業服從調劑,南開大學優先錄取。
第十九條 在公布專業計劃時,公布使用英語教材進行教學的專業。提醒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在填報相關專業志願時,要慎重考慮該專業對英語水平的特別要求。
第二十條 依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的規定對考生進行體檢。
第二十一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將在3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情況予以不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以弄虛作假手段取得入學資格者,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 學校依據有關規定設立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學費減免、臨時困難補助等資助措施,幫助經濟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
第二十三條 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錄取工作結束後,錄取結果將及時在南開大學本科生招生信息網上公布,考生可上網查詢。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由南開大學招生委員會於2011年4月10日審查通過,適用於南開大學2011年本科生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由南開大學招生委員會委託「南開大學招生辦公室」解釋。
南開大學本科生招生咨詢電話:022—23504845
南開大學招生辦公室網址:http://zsb.nankai.e.cn
南開大學網址:http://www.nankai.e.cn
E-mail:[email protected]
8. 2011年南開大學本科一批錄取通知書什麼時候才能收到啊
「南開大學2011年錄取工作正在進行中,為方便考生及時了解南開大學的招生錄取情回況,南開大學將陸續答公布各省市錄取分數線,被錄取的考生可通過南開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查詢錄取結果和專業。考生錄取通知書和新生入學須知等將於錄取結束後通過EMS的形式郵寄到考生手中,被南開大學錄取的新生應於9月2日到學校報到。」
我個人覺得要等南大在31個省市錄取工作都結束以後,才能開始著手通知書的事情,目前還差西藏,青海~~~(不過這倆地方也快,一個錄取2個,一個錄6個= =)
09年一個江西的娃24號收到的,也有人是八月初收到的,還有人七月底收到,因為它是統一一天寄出的,所以還要具體看你家所在的地方遠近,交通狀況,我是天津的,應該是最快的吧,現在還沒有TAT,等我收到了,告訴你吧~~
21號,天津的到了!!嘿嘿~~
9. 南開大學本科招生網怎麼沒了
可能的情況:
1.有人給刪了
2.到期了
3.口號不對
10. 南開大學需要多少分
南開大學是一本,歷年的招生分數線如下:
2018年南開大學在天津市的本科專一批招生分數線為文科633分,屬理科665分。
2017年南開大學在天津市的本科一批招生分數線為文科624分,理科648分。
2016年南開大學在天津市的本科一批招生分數線為文科605分,理科633分。

(10)南開大學本科招生網官方擴展閱讀:
南開大學具備培養學士、碩士和博士的完整教育體系。現有全日制在校學生28557人,其中本科生16372人,碩士研究生8322人,博士研究生3863人。有網路專科學生71817人,網路本科學生61889人。
截至2020年1月,南開大學有專業學院26個,學科門類覆蓋文、史、哲、經、管、法、理、工、農、醫、教、藝等,有本科專業92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