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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學本科招生章程2019

發布時間: 2022-09-20 05:44:05

㈠ 南京大學專業有哪些

南京大學擁有的本科專業含漢語言、戲劇影視藝術、歷史、文物考古、物理學、天文學、地球科學、地質工程、氣象學、大氣物理學、地理信息科學、海岸海洋科學、電子信息。

通信工程、微電子、材料科學與工程、光學工程、能源科學與工程、生物醫學工程、新聞學、廣告、傳播學、廣播電視新聞學、經濟學、金融、保險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工商管理等。具體可以點擊參考資料鏈接進入。

南京大學院系介紹:

南京大學目前擁有仙林、鼓樓、浦口、蘇州四個校區,有33個院系,本科生13350人、碩士研究生17201人、博士研究生8385人、留學生1117人。現有一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8個,二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13個,「雙一流」建設學科16個,江蘇高校優勢學科建設工程三期項目立項學科19個,江蘇省一級學科重點學科18個,本科專業89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點42個。

以上內容參考:南京大學招生網-南京大學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㈡ 年南京大學自主招生簡章發布,對學科競賽獎項有哪些

2018年自抄主招生的情況要看各學校公布的招襲生簡章, 像2016年各學校基本都是1月10日前公布招生簡章。各院校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計劃表。並報省教育廳和省教育考試院審核批准後向社會公布(各院校公布時間不同)。自主招生是授權高職院校獨立組織考試錄取的一種方式,社會絕對認可的~~

㈢ 南大的工科試驗班有哪些細分的專業

南大的工科試驗班的細分專業有材料物理、材料化學、新能源科學與工程、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生物醫學工程、自動化、工業工程類、金融工程、建築學、城鄉規劃共十個專業。

南大的工科試驗班對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的原則,依據高考實際成績進行專業錄取,不設專業級差。實際成績相同時,按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投檔位次錄取。

未提供投檔位次的,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英語、數學成績,理工類、綜合改革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英語成績。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需滿足填報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3)南京大學本科招生章程2019擴展閱讀

南京大學本科生錄取規則

本科招生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或調檔分數。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5%。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20%。內蒙古自治區按分數優先原則進行投檔,執行該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相關規定。

在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可接收非第一院校志願考生或公開徵集志願,但調檔人數(包括徵集志願)不超過我校在該批次剩餘計劃數,且只能錄取在尚有空額的專業。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將剩餘的招生計劃調配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㈣ 南京大學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發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南京大學本科招生錄取工作,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南京大學本科招生工作的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南京大學(NanjingUniversity)是直屬於教育部的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全國重點綜合性、研究型大學,國家「雙一流」A類建設高校。南京大學擁有鼓樓校區(江蘇省南京市鼓樓區漢口路22號)、仙林校區(江蘇省南京市棲霞區仙林大道163號)、蘇州校區(江蘇省蘇州市高新區太湖大道1520號)和浦口校區(江蘇省南京市浦口區學府路8號)四個校區。
第三條南京大學向取得學籍並在規定年限內達到畢業及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生頒發南京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南京大學本科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堅持「公平公正、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選拔和錄取適合學校人才培養要求的優秀學生。
第五條南京大學本科招生工作接受教育主管部門、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以及考生和家長等社會各界的監督。
02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六條南京大學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確定本科招生總體目標,審議本科招生總體方案,決定本科招生重大事項,為本科招生工作提供指導意見。
第七條南京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章程、編制招生計劃、決定選拔方案、確定錄取標准、審核錄取結果等本科招生具體事項。
第八條本科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03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南京大學2022年繼續實行按專業和學科大類(以下統稱「專業」)相結合的招生模式,計劃面向全國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3850人。學校根據辦學發展需要繼續對大類設置進行優化,2022年招生專業和分流方向以學校公布的《南京大學本科招生專業(類)目錄(2022年)》為准。
第十條南京大學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和學校實際辦學條件,按照公平性、科學性、穩定性、靈活性的原則確定分省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批後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一條南京大學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將本年度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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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南京大學本科招生錄取工作遵循「招生學校負責、省級招辦監督」的原則,在教育部領導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進行。
第十三條南京大學按照文史類、理工類分類錄取考生。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省份錄取工作按照當地招生主管部門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南京大學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或調檔分數線。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5%。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20%。內蒙古自治區按分數優先原則進行投檔,執行該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相關規定。
第十五條除強基計劃和不安排分省招生計劃的特殊類型招生外,南京大學在調檔時認可教育部規定的全國性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項政策加分,只採用最高一項加分,且原則上不得超過20分。
第十六條南京大學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依據考生高考實考成績(不含政策加分,下同)進行專業錄取,不設專業級差。實考成績相同時,按照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投檔位次排序。未提供投檔位次的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成績。
第十七條南京大學錄取時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將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規定徵集志願。生源仍不足,南京大學將剩餘招生計劃調配到生源充足省份。
第十八條南京大學戲劇影視文學為藝術類專業,報考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所在省份同科類(或首選科目類)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合並本科錄取批次省份單獨劃定的相應分數線)以上。南京大學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相應批次規定,依據招生計劃和考生高考實考成績錄取。考生入學後不得轉入其他專業。
第十九條南京大學馬克思主義理論、小語種等專業安排在部分省份提前批次錄取。考生入學後不得轉入其他專業。
第二十條南京大學國家專項、民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內地西藏班、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台學生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南京大學強基計劃、勵學計劃(高校專項)、外語類保送生、江蘇省綜合評價、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港澳台保送生,以及第二學士學位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和相應類別招生簡章,以及因疫情防控公布的調整方案執行。
05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南京大學對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第二十三條除外語類專業另行規定外,南京大學其他專業學生均要求通過教學計劃規定的英語課程和學位英語考試,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二十四條南京大學智能科學與技術、軟體工程(智能化軟體)、集成電路設計與集成系統、數字經濟等4個專業在南京、蘇州兩地學習。
第二十五條南京大學按照國家和江蘇省相關規定,實行學分制收費政策。新生在入校時按照所學專業的學年收費標准預收學費,分流後按照準入專業所對應的學分制學費標准收費,並按學年進行學費結算。其中,軟體工程專業第三、四學年學費為16000元/生·學年。南京各校區住宿費標准為人民幣1200-1500元/生·學年,蘇州校區住宿費標准為人民幣1500元/生·學年。
第二十六條南京大學通過獎學金、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學雜費減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綠色通道等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
第二十七條南京大學將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及身體復檢,組織專家組對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錄取新生進行專業復測和復核。
第二十八條南京大學本科招生計劃、招生政策、收費標准、錄取原則和錄取結果均可通過南京大學本科招生網查詢。學校不會委託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相關招生政策、錄取情況進行發布和解釋。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公布後,遇有教育部及相關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調整的情形,南京大學將做相應調整並另行公布。
第三十條本章程由南京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自教育部核准發布之日起生效。
南京大學本科招生咨詢方式
咨詢電話:400-1859680
傳真電話:025-89686606
招生主頁:http://bkzs.nju.e.cn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官方微信:南大招生小藍鯨(ndzsxlj)
監督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

㈤ 南京大學(歷史系)錄取分數線

2021年南京大學錄取分數線尚未公布,學校不開設專科專業,2020年在重慶地區最低錄取分數線為678分。

學校本科招生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或調檔分數。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5%。

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20%。內蒙古自治區按分數優先原則進行投檔,執行該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相關規定。

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的原則,依據高考實際成績(不含政策加分)進行專業錄取,不設專業級差。實際成績相同時,按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投檔位次排序。

未提供投檔位次的,文史類(或首選科目為歷史)考生依次比較語文、外語、數學成績,理工類(或首選科目為物理)、3+3模式綜合改革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成績。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需滿足填報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學校介紹

南京大學坐落於鍾靈毓秀、虎踞龍蟠的金陵古都,是一所歷史悠久、聲譽卓著的百年名校。

南京大學目前擁有仙林、鼓樓、浦口、蘇州四個校區,有31個直屬院系,本科生13196人、碩士研究生16072人、博士研究生7693人、留學生1415人。

學校現有一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8個,二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13個,「雙一流」建設學科15個,江蘇高校優勢學科建設工程三期項目立項學科19個,江蘇省一級學科重點學科18個,本科專業88個。

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點40個,博士學位授權二級學科點(不含一級學科覆蓋點)1個,專業博士學位授權點3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點4個,專業碩士學位授權點28個。

以上內容參考 南京大學—歷年分數

以上內容參考 南京大學—南京大學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㈥ 2019年南京大學錄取分數線多少

2019年南京大學錄取分數線是660分左右。

南京大學(Nanjing University),簡稱「南大」,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中央直管副部級建制的綜合性全國重點大學,是歷史悠久、聲譽卓著的百年名校,位列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211工程「、」985工程」。是

南京大學其學脈可追溯自孫吳永安元年(258年)的南京太學,近代校史肇始於1902年創建的三江師范學堂,此後歷經兩江師范學堂、南京高等師范學校、國立東南大學等歷史時期,1949年由民國時期中國最高學府「國立中央大學」易名「國立南京大學」。

1950年徑稱「南京大學」並沿用至今。1920年在中國國立高等學府中首開「女禁」,引領男女同校之風。最早在中國開展現代學術研究,建立中國最早的現代科學研究實驗室,成為中國第一所以大學自治、學術自由、文理為基本兼有農工商等專門應用科、集教學和研究於一體的現代大學,被國際上譽為「東方教育的中心」。

南京大學是中國現代科學的發祥地之一,是哈佛大學白碧德主義影響下的中國「學衡派」的雅集地,被譽為「中國科學社的大本營和科學發展的主要基地」,是「985工程」首批九所高水平大學中唯一未合並其他院校的高校,堅持「內涵發展」,贏得社會「中國最溫和的大學」之美譽。

㈦ 南京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南京大學(Nanjing University)是直屬於教育部的全國重點綜合性、研究型大學,也是國家「雙一流」A類建設高校。學校向在規定年限內達到畢業及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生頒發南京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

辦學類型: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仙林校區地址:江蘇省南京市仙林大道163號。

鼓樓校區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漢口路22號。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有關規定和《南京大學章程》,結合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堅持「公平公正、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選拔和錄取適合我校人才培養特點的優秀學生。

第三條 我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新聞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學校設立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作為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決策和管理機構,確定本科招生工作的總體思路和目標,審議本科招生政策、計劃和錄取原則,討論決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為本科招生工作提供指導意見。

第五條 學校設立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的授權負責制定招生章程、編制招生計劃、決定選拔方案、確定錄取標准、審核錄取結果等本科招生具體事項。

第六條 本科招生辦公室(以下簡稱本科招辦)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 本科招辦根據需要組建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工作組。各招生工作組負責該地區招生政策、錄取情況的咨詢和招生宣傳,並協助本科招辦進行所負責地區的招生錄取工作。招生工作組組長由學校發文聘任。

第八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監督本科招生各項政策和規定的實施。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根據我校建設一流本科教育、構建高水平創新人才培養新體系的整體思路,2020年我校繼續實行按專業和學科大類(以下統稱「專業」)相結合的招生模式,計劃面向全國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3350人。我校將根據辦學發展需要對大類設置進行優化,2020年招生專業和分流方向詳見我校公布的《南京大學本科招生專業(類)目錄(2020年)》。

第十條 根據國家和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我校統籌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人數、生源質量、歷年計劃延續性,以及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分省確定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批後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一條 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我校按學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制定預留計劃,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我校本科招生錄取工作遵循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在教育部領導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進行。

第十三條 我校按照文史類、理工類和藝術類分類錄取考生。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省份錄取時按照當地招生主管部門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 我校本科招生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或調檔分數。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5%。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20%。內蒙古自治區按分數優先原則進行投檔,執行該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相關規定。

第十五條 我校在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可接收非第一院校志願考生或公開徵集志願,但調檔人數(包括徵集志願)不超過我校在該批次剩餘計劃數,且只能錄取在尚有空額的專業。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將剩餘的招生計劃調配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第十六條 我校調檔時只認可教育部規定的全國性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項政策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且加分不得超過20分。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得用於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第十七條 我校對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的原則,依據高考實際成績(不含政策加分)進行專業錄取,不設專業級差。實際成績相同時,按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投檔位次錄取。未提供投檔位次的,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英語、數學成績,理工類、綜合改革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英語成績。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需滿足填報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第十八條 我校強基計劃、外語類保送生、綜合評價錄取、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專業等錄取辦法依據教育部、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規定和我校本年度相關類別招生簡章,以及因疫情公布的調整方案執行。

我校面向農村及貧困地區的國家專項計劃和勵學計劃、民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內地西藏班、華僑和港澳台地區學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及我校有關招生辦法執行。

第十九條 我校各專業的錄取不規定男女生比例。入學後除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另行規定外,其他專業學生均須通過教學計劃規定的英語課程和學位英語考試,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二十條 除第十八條中安排在提前批錄取的特殊類型外,我校在部分省份提前批錄取考生入學後只能參加錄取專業相關院系組織的實驗班選拔。其中錄取至大類的,第一學年專業分流時限定在大類內確認主修專業,第二學年結束後可按相關規定調整主修專業;錄取至專業的,第二學年結束後可按相關規定調整錄取專業。

第二十一條 我校對於江蘇省考生還執行以下規定:報考第一批的考生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兩門選修科目等級最低要求為AA,若考生兩門選修科目等級均達到A+則加3分進行專業錄取。報考提前批的考生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兩門選修科目等級最低要求為歷史A或物理A,另一門B。強基計劃、勵學計劃、綜合評價錄取、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專業資格考生兩門選修科目等級最低要求依據我校本年度相關類別招生簡章執行。

第二十二條 我校對於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材料的使用辦法為:在特殊類型招生中作為報名資格審核的參考,在強基計劃中作為面試的參考,在普通高考錄取中,作為調劑考生專業志願的參考。

第五章 收費標准及獎助學措施

第二十三條 我校按照國家和江蘇省相關規定,實行學分制收費政策。新生在入校時按所學專業學年收費標准預收學費,分流後按照準入專業所對應的學分制學費標准收費,並按學年進行學費結算。住宿費標准為人民幣1200元/年。

第二十四條 我校承諾不讓任何一個學生因為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積極通過獎學金、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學雜費減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綠色通道等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被我校錄取的國家貧困專項等新生中家庭經濟困難的,入學前即可申請5000元專項助學金。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我校對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19〕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新生入校後,我校將按照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和學籍管理規定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及身體復檢。對特殊類型招生錄取的新生,組織專家組開展入學專業復測和復核。凡經查實存在替考、違規錄取、冒名頂替入學等違規情況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不予學籍電子注冊,並報告有關部門追責。身體復檢不合格者,我校將按規定調整專業。

第二十七條 根據「陽光工程」要求,我校今年本科招生工作將進一步推進制度化、系統化建設,加強面向考生的宣傳服務及信息公開工作,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八條 我校有關招生計劃、招生政策、收費標准、錄取原則和錄取結果均可在南京大學本科招生網上查詢,學校不會對外委託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相關招生政策、錄取情況進行發布和解釋。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由南京大學普通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400-1859680

傳真電話:025-89686606

監督郵箱:[email protected]

招生主頁:http://bkzs.nju.e.cn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官方微信:南大招生小藍鯨(ndzsxlj)

㈧ 2019年南京大學錄取分數線多少

2019年南京大學在不同省份錄取分數線不同,例如2019年在北京地區錄取最低分為667分。

南京大學坐落於鍾靈毓秀、虎踞龍盤的金陵古都,是一所歷史悠久、聲譽卓著的百年名校。其前身是創建於1902年的三江師范學堂,此後歷經兩江師范學堂、南京高等師范學校。

南京大學在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可接收非第一院校志願考生或公開徵集志願,但調檔人數(包括徵集志願)不超過我校在該批次剩餘計劃數,且只能錄取在尚有空額的專業。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將剩餘的招生計劃調配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學校介紹

南京大學坐落於鍾靈毓秀、虎踞龍盤的金陵古都,是一所歷史悠久、聲譽卓著的百年名校。其前身是創建於1902年的三江師范學堂,此後歷經兩江師范學堂、南京高等師范學校。

南京大學目前擁有仙林、鼓樓、浦口、蘇州四個校區,有31個直屬院系,本科生13196人、碩士研究生16072人、博士研究生7693人、留學生1415人。現有一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8個,二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13個,「雙一流」建設學科15個。

南京大學擁有一支高素質的師資隊伍,其中包括中國科學院院士29人,中國工程院院士4人,中國科學院外籍院士1人,在國際或他國當選院士13人,教育部「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特聘教授104人、「青年長江學者」24人,國家傑出青年基金獲得147人。

以上內容參考 南京大學—歷年分數

以上內容參考 南京大學—南京大學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㈨ 江蘇考生全省多少排名可以報考南京大學

江蘇考生省排名理科2000名以上,文科400名以上可以考慮報考南京大學。

南京大學目前擁有仙林、鼓樓、浦口、蘇州四個校區,有31個直屬院系,本科生13196人、碩士研究生16072人、博士研究生7693人、留學生1415人。

改革開放以來,南京大學在教育教學改革中進行了多方面的探索,形成了許多重要的教育思想和教學理念,在國內外高等教育界產生了重要的影響。

合作交流:

自上個世紀初建校以來,南京大學就一直是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最活躍的中國大學之一,與世界上眾多一流大學和高水平科研機構建立了緊密的協作關系。目前,南大正在新的歷史形勢下,大力推進各種寬領域、多渠道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全面提升辦學的國際化水平。

以上內容參考:南京大學官網——學校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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