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學本科招生結果
『壹』 河海大學錄取信息何時能查到
河海大學高考錄取通知書分不同批次發放,一般在7月中旬開始發放,不同地區不同批次發放時間不同,不同地區的考生收到時間也不同。
本科一批15日前後,本科二批20日前後,本科三批26日前後。專科要到8個月中下旬才能發放通知書。從得知錄取到通知書發放是一到四天的時間(如果學校給你辦理銀行卡可能還要再多上四五天的)以特快專遞形式郵寄,到你的手裡的時間大約是3到7天,學校所在的市區可能在第二天收到,所以大約從你得知錄取到收到應該是十到十五天。
『貳』 河海大學2o15年招生錄取名單公布
【河海大學2015錄取名單】
在河海大學錄取查詢結束之後,河海大學即會回公布河海大學錄取答名單2015,同學們可以登陸河海大學本科招生網查看最新消息。零二七高考網為大家整理河海大學2015錄取查詢信息匯總,方便大家查看,我們會第一時間更新河海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發布的最新信息,敬請關注!!
溫馨提示:同學們在查詢信息的時候,一定要注意查證信息是否真實,以免受到虛假消息的影響!零二七高考網祝大家都能夠被順利錄取!
『叄』 請問南京河海大學的錄取分數線是多少
以下是去年在江蘇的招生情況,希望對你有所幫助,歡迎報考河海大學!
河海大學2008年普通本科在江蘇各專業錄取分數及2009年招生計劃表
校 本 部 招 生 專 業 科類 08年錄取最低分 09年計劃數
經濟學類(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 文理兼招 389 25
法學 文理兼招 387 28
思想政治教育 文史類 385 2
英語 文理兼招 394 3
廣播電視新聞學 文理兼招 387 13
數學類(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 理工類 386 48
應用物理學 理工類 386 27
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 理工類 389 4
地理信息系統 理工類 386 13
海洋科學 理工類 391 6
地質工程 理工類 389 9
材料科學與工程 理工類 389 45
熱能與動力工程 理工類 391 12(含國防生計劃7人)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理工類 392 43
自動化 理工類 389 38
電子信息工程 理工類 389 40
通信工程 理工類 389 53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理工類 387 55
土木工程 理工類 393 36
給水排水工程 理工類 389 44
水務工程 理工類 390 17
水利水電工程 理工類 394 15
水利類(基地強化班) 理工類 396 34
風能與動力工程 理工類 389 6
水文與水資源工程 理工類 393 19
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 理工類 394 33(含國防生計劃11人)
測繪工程 理工類 389 21
環境科學類(環境工程、環境科學) 理工類 390 47
交通工程 理工類 390 15
工程力學 理工類 391 28
農業水利工程 理工類 389 9
設施農業科學與工程 理工類 386 9
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工程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電子商務) 理工類 385 71
工商管理類(市場營銷、會計學、財務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工商管理) 文理兼招 386 30
勞動與社會保障 文理兼招 389 10
常 州 校 區 招 生 專 業 科類 08年錄取最低分 09年計劃數
國際經濟與貿易 文理兼招 356 55
材料科學與工程 理工類 361 30
工業設計 理工類 357 16
機械工程及自動化 理工類 362 131(含國防生計劃4人)
熱能與動力工程 理工類 360 21
數字媒體藝術 理工類 360 22
自動化 理工類 361 57
電子信息工程 理工類 362 55
通信工程 理工類 362 57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理工類 357 29
電子科學與技術 理工類 361 44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理工類 361 47
工商管理 文理兼招 356 17
會計學 文理兼招 362 45
『肆』 河海大學在湖北招生分數
河海大學年普通本科錄取分數統計表
理 科 文 科
本一線 投檔線 平均分 最高分 本一線 投檔線 平均分 最高分
548 549 569 595 525 526 537 583
河海大學2008年普通本科錄取分數統計表
理 科 文 科
本一線 投檔線 平均分 最高分 本一線 投檔線 平均分 最高分
548 560 570 584 532 533 543 551
河海大學2008年湖北省各專業錄取情況統計
專業 最低分 最高分 平均分
材料科學與工程 571 575 573.3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576 576 576.0
電子信息工程 569 570 569.5
自動化 563 570 566.5
法學 563 568 565.5
給水排水工程 565 571 567.7
環境科學類 569 572 571.0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564 571 566.7
通信工程 567 579 572.8
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 574 578 576.0
交通工程 570 573 571.5
數學類 561 568 565.5
應用物理學 564 566 565.0
農業水利工程 562 568 565.0
設施農業科學與工程 562 562 562.0
工商管理類 568 578 571.2
管理科學與工程類 563 566 565.2
經濟學類 564 567 565.5
風能與動力工程 566 568 567.0
熱能與動力工程 569 575 571.3
水利類(基地強化班) 579 584 581.3
水利水電工程 575 575 575.0
水文與水資源工程 574 579 576.5
水務工程 568 574 571.0
測繪工程 567 569 568.0
地質工程 569 573 571.0
工程力學 569 572 570.5
土木工程 579 583 580.3
理科匯總 561 584 570.7
廣播電視新聞學 543 550 545.3
思想政治教育 533 548 540.5
工商管理類 533 546 540.7
英語 533 551 545.2
文科匯總 533 551 543.1
『伍』 河海大學自主招生
河海大學2011年自主選拔錄取招生簡章
為進一步深化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制度改革,積極探索高校自主考核與高考、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綜合素質評價相結合的人才選拔方式,推進中學深入開展素質教育,促進高水平大學建設,經教育部批准,河海大學2011年繼續實行自主選拔錄取工作。學校將緊密結合自身辦學特色和學科專業培養需要,切實選拔具有創新潛質、學科特長,以及全面發展、綜合素質高的拔尖人才。
一、招生對象
具有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且思想品德優良、身心健康的高中畢業生,凡符合下列任意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報考:
A類:競賽獲獎學科特長類
1、高中階段參加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信息學奧林匹克學科競賽獲得省級賽區二等獎或兩個不同學科三等獎者。
2、高中階段在省級及以上各類科技創新競賽中獲獎;或經學校專家組認可的在某一學科專業領域有突出表現和培養潛能且獲得成果者(含專利、公開發表優秀論文等)。
3、高中階段獲得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二等獎及以上,或經學校專家組認可的在省級以上刊物公開發表高質量文學作品(除詩歌外),或正式出版著作者。
4、高中階段參加全國中學生創新英語作文大賽獲優勝獎,或參加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獲二等獎及以上者。
5、高中階段獲得省級或地市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或優
秀共青團員(幹部)等榮譽稱號者。
B類:重點中學綜合推優類
6、省(自治區、直轄市)重點中學推薦的學習成績優異且高中階段綜合成績排名位於年級前10%(河海大學優質生源基地中學可放寬至前15%),全面發展、綜合素質高的優秀學生。
二、招生人數
自主選拔錄取人數不超過我校2011年招生計劃總數的5%。
三、申請程序
1、申請方式
符合條件的考生,採取「中學推薦為主,個人自薦為輔」的方式提出申請。
2、網上報名
申請者必須登錄河海大學招生信息網(http://sea.hhu.e.cn/zsw),進入河海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新用戶須首先注冊,注冊成功後,在自主選拔錄取報名頁面中按要求如實填寫報名信息,並牢記報名號及密碼,以便隨時查詢錄取狀態。
考生網報成功後系統將自動生成「河海大學2011年自主選拔錄取申請表」,請下載並用A4紙列印,交由所在中學填寫推薦意見,校長簽字並加蓋學校公章(照片須蓋騎縫章)。
網上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10年12月26日17:00,報名系統到時自動關閉。
3、申請材料
①河海大學2011年自主選拔錄取申請表;②高中階段課程成績、
學業水平測試和綜合素質評價情況以及年級排名匯總情況,該材料
須由中學負責提供並加蓋中學教務處公章;③身份證(無身份證使用戶口簿)復印件;④高中階段主要獲獎證書復印件和其他證明自己特長的材料;⑤個人自薦報告,須由本人用藍黑或黑色水筆手寫,字數在1000字以內。
無論考生被我校錄取與否,申請材料概不退還。
4、郵寄地址
南京市江寧區佛城西路8號河海大學學生工作處招生辦公室 郵編:211100
截止時間:2010年12月31日(以當地郵戳日期為准),用特快專遞郵寄,並請在信封正面註明「自主招生申請材料」字樣。
學校在收到考生申請材料後將及時在網上報名系統中確認,請注意查詢。
四、選拔程序
1、資格審核
報名截止後,河海大學自主選拔錄取專家組將對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資格審核,2011年 1月7日前我校將審核通過的考生名單在招生信息網上予以公布。
2、信息確認
務請考生及時登陸報名系統,按要求提交相關測試信息並確認。在規定時間內未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參加我校自主選拔測試資格。
3、自主選拔測試內容
(1)特色測試
主要測試考生的學科特長與創新能力。分為數學組、物理組、化學組、信息組、文學組、英語組、管理綜合組以及實踐創新組。僅限符合A類報名條件的考生參加。學校將根據考生獲獎的學科或特長指定其到相對應的學科組進行測試。
(2)綜合測試
主要測試考生高中階段的文化基礎,對知識的靈活運用以及分析、解決問題的綜合能力。其中,
A類考生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
B類考生考試科目為:
文史類:語文、數學、英語、文綜;理工類:語文、數學、英語、理綜
同時,學校還將對考生進行心理素質測試,測試結果作為學校認定的參考。
4、測試時間
2011年2月18日報到,2月19日測試(測試日程安排詳見學校招生信息網)
5、測試地點
南京市西康路1號 河海大學校本部
6、資格認定
在自主選拔測試中,特色測試和綜合測試按7:3折算成總成績為A類考生最終測試成績;綜合測試為B類考生最終測試成績。資格認定採取「分開排序,分級評定,擇優選拔」的原則。對於A類考生,學校按不同的學科組分別進行排序和認定;對於B類考生,學校按文史類、理工類分別進行排序和認定。
獲得我校自主招生認定資格的考生,學校將評定優秀、合格兩個等級。
7、河海大學2011年自主招生認定名單經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將在規定時間上傳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進行公示,同時通過學校網站向社會公布,並在考生所在中學公示,接受學校和社會監督。如有被舉報者,經核查屬實,確系弄虛作假,學校將立即取消考生的自主選拔錄取認定資格。
8、經公示無異議後,學校最終確認考生的自主招生認定資格,並將名單上報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級招生辦公室備案。同時,向考生寄送《河海大學2011年自主選拔錄取認定通知書》,學校按照通知書上有關內容進行錄取。
五、錄取政策
凡獲得河海大學2011年自主選拔錄取認定資格的考生,高考成績(江蘇考生兩門選測科目等級為2B及以上,下同)達到我校優錄條件,其第一志願(或平行志願A志願)報考河海大學,填報的專業志願須在考生所屬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我校同科類招生專業計劃范圍內(專業志願須填滿,不得重復)且專業服從調劑:
1、測試成績優秀者
高考成績只要達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本一批次錄取控制線,學校將予以錄取,並滿足其所填的專業志願之一。若其高考成績達到我校投檔線,學校將滿足其所填的第一個專業志願。
2、測試成績合格者
高考成績達到我校投檔線下20分(江蘇考生為10分)以內,
且不低於省(自治區、直轄市)本一批次錄取控制線,學校將予以錄取,並給其加10分(江蘇考生為5分)參加專業排序。若江蘇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等級為兩個A+,其高考成績只要達到省本一批次錄取控制線,學校將予以錄取。
3、對於學科專業或實踐創新表現突出的少數特別優秀的入選考生,經專家組推薦和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定,考生高考成績只要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本一批次錄取控制線,學校將予以錄取。
六、若國家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政策有所變動,我校將做相應調整。
七、自主選拔錄取的聯系方法
1、聯系部門及電話:河海大學學生工作處招生辦公室
025-83786699,025-83787949(兼傳真)
2、監督部門及電話:河海大學招生監察辦公室
025-83786240,83786276
八、本招生簡章由河海大學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
『陸』 2019江蘇河海大學常州校區錄取分數線
2019江蘇河海大學常來州校區的錄取源分數線:338分。
1986年河海大學機械學院成立,1996年河海大學機械學院更名為河海大學常州分校,2000年河海大學常州分校更名為河海大學常州校區。

河海大學常州校區佔地436畝;設有機電工程學院、企業管理學院和基礎學部,有2個二級學科博士點,1個一級學科碩士點,7個二級學科碩士點,4個專業學位碩士點,15個本科專業;有教職工近600人,本科生5540人,工程碩士300餘人,外國留學研究生37人,全日制博碩士研究生560人,繼續教育學生5879人。
『柒』 2015河海大學在黑龍江省招生簡章
河海大學招生章程(2015年)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有關規定和《河海大學章程》,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擁有百年的辦學歷史,是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大學、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和國家重點支持開展「優勢學科創新平台」建設以及設有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
學校在南京市、常州市設有西康路校區、江寧校區和常州校區。學校住所地為江蘇省南京市鼓樓區西康路1號。江寧校區地址為江蘇省南京市江寧區佛城西路8號。常州校區地址為江蘇省常州市晉陵北路200號。學校網址是http://www.hhu.e.cn。
第三條 河海大學本科專業標准學制4年。學生根據錄取專業分別在西康路校區、常州校區、江寧校區就讀。學業合格者頒發河海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授予相應學科學士學位。符合學校規定條件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可申請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特別優秀者可申請直接攻讀博士研究生。
第四條河海大學本科生招生對象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學生(含藝術專業考生、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考生、國防生、自主招生考生、農村自主招生考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新疆少數民族預科班、內地新疆班、內地西藏班)及中學保送生。
第五條我校依據教育部頒布的本年度《教育部關於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的德智體美情況,擇優選拔。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第六條 學校本科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本科生招生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透明、集體議事決策的原則。招委會設立招生執委會,在招委會全體會議閉會期間承擔相應職責;招委會的執行機構為本科招生辦公室,處理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條 河海大學本科招生委員會職責是:
(一)審議學校招生計劃,包括年度招生總計劃及分專業、分省招生計劃;
(二)審核學校保送生、自主招生、藝術特長生、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等各種特殊類招生政策;
(三)審議學校招生宣傳的總體方案;
(四)定期聽取學校年度招生工作總結,研究分析招生工作面臨的形勢,提出指導性意見;
(五)對各類招生工作的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第八條 學校成立由紀委、監察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監察辦公室,負責監督招生各項政策和規定的實施。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 經報教育部批准,2015年河海大學面向全國31個省(區、市)招收普通本科生5000名,招生專業50個。學校統籌考慮各省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學校歷年招生實際情況,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在各省(區、市)的專業招生計劃以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計劃為准。
第十條 學校嚴格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要求編制預留計劃。預留計劃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以及平行志願省份已進檔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超出計劃部分考生的錄取。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在各省(區、市)劃定的重點院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調閱考生檔案比例控制在學校招生計劃的120%以內。對於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區、市),學校調閱檔案比例控制在105%以內。
第十二條 對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區、市),按照平行志願投檔規則,對填報河海大學志願且投檔到我校的考生進行擇優錄取。對實行非平行志願投檔的省(區、市),院校志願採用「志願清」的辦法,優先錄取第一志願報考河海大學的考生;第一志願線上生源不足時,方錄取第二志願報考河海大學的考生,依次類推。
第十三條 對專業志願採用「專業級差」的辦法確定考生錄取專業(每兩個連續專業志願之間級差分在3分以內)。當考生填報的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分數優先的原則將考生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做退檔處理。
第十四條 學校認可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計入投檔分的照顧政策加分,並按考生加分後的總成績進行專業排序。
第十五條 凡經河海大學測試並獲得學校2015年自主招生、農村學生單獨招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和保送生認定資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和學校有關招生章程進行錄取。
第十六條 河海大學2015年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各省級招辦藝術類招生政策和學校有關招生章程進行錄取。
第十七條 大禹學院按水利土木大類培養,以水利類(大禹強化班)、工程力學(大禹徐芝綸班)兩個專業進行招生。學生本科畢業取得學士學位且符合拔尖人才培養要求者可推薦免試進入研究生階段學習。
第十八條 經教育部批准,2015年我校繼續和英國阿伯瑞斯特維斯大學開展中外合作辦學項目,面向天津、江蘇、安徽、河南、湖北、湖南、浙江、江西八省招收環境科學專業學生。
第十九條 河海大學2015年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兩專業按數學類招生。學生入校後按大類培養,一年後進行專業分流。
第二十條 河海大學面向北京、河北、山西、遼寧、吉林、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四川、貴州、陝西等省招收國防生135名,按照國防生招生政策和學校國防生招生簡章進行錄取。其中招收海軍國防生105名,武警水電部隊國防生30名。
第二十一條 英語專業和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限英語語種考生報考,其他招生專業外語語種不限。
第二十二條 除國防生外,錄取考生無男女生比例要求和性別限制。
第二十三條 各招生專業對身體的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將在3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全面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情況予以不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一律取消其學籍。
第二十五條 河海大學招生信息網提供學校招生計劃、招生政策、收費標准和錄取規則等招生信息查詢。各省(區、市)錄取工作結束後,學校將及時在招生信息網上公布錄取結果,考生可上網查詢。
第二十六條 江蘇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AB及以上(不指定具體科目),對提前批次國防生以及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考生兩門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2B及以上。其他招生類型等級要求參見學校江蘇錄取辦法。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七條嚴格執行江蘇省物價局核准收費標准,普通類本科學生學費每生每年5200-6380元(按專業收費),藝術類本科學生學費每生每年6800元,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學費每生每年19200元。學生宿舍實行公寓化管理,錄取在南京的新生在江寧校區就讀,住宿費每生每年1500元;錄取在常州的新生,住宿費每生每年1000元至1200元。購買教材、公寓生活用品等其他有關費用自理。如遇收費標准調整,則按調整後標准執行。
第二十八條 學校設有20餘項學生獎學金,獎學金覆蓋面達50%,其中單項獎學金最高額度為8000元。
河海大學建立了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體,勤工助學為主導,「獎、貸、勤、免、補」五位一體,資助與育人相結合的聯動助學體系,保證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激勵優秀學生奮發成才。
第二十九條 河海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河海大學南京校本部、江寧校區
聯系電話:(025)58099483
傳 真:(025)58099489
本科招生信息網:http://sea.hhu.e.cn/zsw/
河海大學常州校區
聯系電話:(0519)85106013(兼傳真)
校區網址:http://www.hhuc.e.cn
附則
第三十條本章程通過我校招生信息網向社會發布,對於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准。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解釋權屬於河海大學。
望採納
『捌』 河海大學2022高考錄取江蘇投檔線
河海大學2022年在江蘇招生投檔線,(歷史等科目類)569,(物理等科目類)571。依據: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公布的「江蘇省2022年普通類本科批次平行志願投檔線」。
『玖』 河海大學普通類常規批一次志願錄取查詢
摘要 【錄取查詢_河海大學招生信息網】http://zsw.hhu.e.cn/plus/admit.ph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