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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醫科大學本科自費生

發布時間: 2022-12-16 14:41:01

㈠ 中國醫科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一、學校自然情況說明

1.高校名稱(全稱):中國醫科大學

2.辦學地點及校址:沈陽市沈北新區蒲河路77號

3.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公辦)

4.辦學層次:本科

5.辦學形式:全日制

6.主要辦學條件:校園佔地面積129.9萬平方米(約合1948.7畝);生均教學行政用房面積20.4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積11.3平方米;生師比18.7;專任教師886人,其中具有副高級職務教師占專任教師的比例為40.3%,具有研究生學位教師占專任教師的比例為87%;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65293.7萬元,生均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值20105.4元;圖書133.1萬冊,生均圖書41冊。

二、招生計劃特別說明

1.學校在制定分專業計劃時根據學校辦學條件、就業情況和社會需求,經學校招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各專業培養規模和招生計劃,主要滿足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學科和重點支持的學科專業計劃。

2.我校制定分省計劃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區和生源質量較好的省份和地區安排招生名額。

3.學校不設預留計劃。

4.各專業外語語種不限。學校外語教學統一採用英語,臨床醫學(「5+3」一體化)、臨床醫學(「5+3」一體化)(兒科學)、臨床醫學(紅醫班)專業課程採用中英雙語教學,入學後測試英語成績,如不符合要求調整至相應專業學習;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採用全英語教學,外語為非英語考生請慎重報考。

5.各專業男女生比例不限。

6.學校招生計劃按照省教育廳核準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

7. 在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設置的招生專業(類)計劃,對選考科目的要求、綜合素質檔案的使用辦法,以當地教育招生考試部門及我校官方網站公告為准。

三、專業設置說明

註:各專業最終學費標准按照2020年有關部門最新文件執行

四、畢業證書與學位證書說明

學制為「5+3」一體化的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者,頒發中國醫科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和研究生畢業證書。達到中國醫科大學學位授予標準的,授予學士學位和碩士專業學位。

臨床醫學(紅醫班)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並達到學位授予標准者,頒發中國醫科大學本科畢業證書並授予學士學位。按學校規定,符合臨床醫學(紅醫班)推薦免試研究生標准者,經本人申請,學校招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准,可以繼續進行研究生培養階段的學習,達到培養目標要求的,頒發中國醫科大學研究生畢業證書,授予博士學術學位或碩士學術學位。

本科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者,頒發中國醫科大學本科畢業證書。達到中國醫科大學學位授予標準的,授予學士學位。

五、收費情況說明

1.學費和住宿費的收取標准

各專業最終學費標准按照2020年有關部門最新文件執行。「5+3」一體化專業學費按5年本科學費標准和3年研究生學費標准分階段執行,研究生階段按研究生入學當年學費標准執行;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第一年40000元,第二、三、四年達到聯合學院英方課程注冊標准者,每年55000元,第二、三、四年未達到聯合學院英方課程注冊標准、繼續在聯合學院學習同樣課程、享受相同師資者,每年學費40000元。住宿費暫按1200元/年/生收取,最終按遼寧省物價局批准為准。收費標準的變化,學校將以適當的方式向社會公布。

2.學費和住宿費的退費辦法

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餘的學費和住宿費。

3.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按照國家關於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的有關要求,對於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校開設「綠色通道」,優先辦理入學手續,解除學生的後顧之憂,為孤兒大學生減免在學期間學宿費,協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辦理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學校設有國家、學校和社會層面的各類獎助學金,並安排校內勤工助學崗位,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緩解在學期間的經濟壓力。

主要獎助學金設置如下:

(1)國家、省政府獎學金情況(獲獎比例及金額按當年有關文件要求執行)

國家獎學金 8000元/人/年

省政府獎學金 8000元/人/年

國家勵志獎學金 5000元/人/年

(2)國家助學金情況(獲獎比例及金額按當年有關文件要求執行)

國家一等助學金 4400元/人/年

國家二等助學金 2750元/人/年

六、國際交流與合作方面說明

我校與英國貝爾法斯特女王大學聯合舉辦的中國醫科大學—貝爾法斯特女王大學聯合學院,是教育部批准設立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雙方大學在本科教育方面開展合作,通過引進女王大學課程及師資,在中國境內為學生提供優質教育,培養有國際水準的專門本科人才。

合作辦學的全部教育教學過程在中國醫科大學—貝爾法斯特女王大學聯合學院完成,中英雙方根據各自院校的教學要求共同制定教學計劃。

合作辦學專業與學校其他專業在同批次錄取。

中外合作辦學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中國醫科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同時達到貝爾法斯特女王大學和中國醫科大學學位授予標準的,授予中國醫科大學理學學士學位和貝爾法斯特女王大學理學學士學位;未達到貝爾法斯特女王大學學位授予標准但達到中國醫科大學學位授予標準的,只授予中國醫科大學理學學士學位。

七、錄取辦法說明

1.投檔比例

學校根據生源省市招生主管部門的調檔規定和報考我校的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平行志願投檔批次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2.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醫學類、生物科學類、生物醫學工程專業、應用心理學專業不招收色覺異常考生。

3.院校志願及錄取

學校2020年在遼寧省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方式,在其他省市按當地誌願投檔辦法處理。

4.對高考加分考生的處理

學校對於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考生的各種加分,在提檔時予以認可,但錄取專業時則按高考實際文化課分數排序。

2020-2022年,學校對於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給予新冠肺炎疫情抗疫一線工作人員子女的加分,在提檔和錄取專業時均予以認可。

5.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

進檔考生採用分數優先的方式安排專業,按高考實際分數排序,在高考實際分數相同的情況下優先考慮加分者。高考實際分數及加分均相同時,依次比較語文+數學總分、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確定先後順序。分配專業時無分數級差。

考生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其它未能錄取滿額的專業,專業調劑時按醫學類專業、生物科學專業、生物醫學工程專業、應用心理學專業、管理類專業依次滿足,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6.特殊省份錄取規則:

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要求為物理+化學/生物,採用「先分數後等級」的辦法劃分專業,各類專業的學業測試等級下限要求:選測為2B,必測為「4C1合格」。專業錄取時,以理科文化總分排序,理科文化總分相同時,等級順序具體為A+A+、A+A、AA、A+B+、A+B、AB+、AB、B+B+、B+B、BB;理科文化總分和等級均相同時,依次比較語文+數學(不含附加分)總分、語文、數學(不含附加分)、外語單科成績確定先後順序。

內蒙古自治區實行考試院規定的「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錄取原則。

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東省、海南省考生報考專業時需符合我校設置的選考科目要求。投檔及錄取規則按以上省市確定的相關政策執行。

7.特殊專業要求

法醫學專業招男生為主;專業調劑時優先調劑男生進法醫學專業。

護理學專業只錄取填報此專業志願的考生,不調劑錄取服從志願考生。

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只錄取填報該志願的考生,不調劑錄取服從志願考生。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要求英語成績不低於英語滿分的70%。

八、其他說明問題

1.新生持學校發放的錄取通知書在規定時間內來校報到。學校為新疆塔城地區訂單定向培養的學生需同時持與當地簽訂的就業協議來校報到。對未經同意逾期兩周不報到的已錄取考生,視其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2.新生入校後,將依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進行新生資格審查和身體復查,發現不符合錄取條件的一律予以退回。

3.經教育部港澳台事務辦公室和教育部學生司核准,學校繼續配合中國普通高校聯合招生辦公室聯合招收港、澳、台地區學生。

4.本章程由中國醫科大學招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說明。

九、招生聯系方式

學校招生咨詢電話:024-31939069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郵箱:[email protected]

學校網址:http://www.cmu.e.cn/

招生咨詢郵箱:[email protected]

學校地址:遼寧省沈陽市沈北新區蒲河路77號

郵政編碼:110122

㈡ 2011年遼寧省體育類理科招生簡章

體育類理科沒有單獨的招生簡章,詳見《2011年遼寧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簡章》
2011年遼寧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簡章
一、招生對象和條件
1.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健康;
(4)報考軍隊院校的,須是年齡不超過20周歲(1991年8月31日後出生)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報考公安院校的,年齡須不超過22周歲(1989年8月31日後出生);報考以上院校及專業的考生須未婚。
2.從省外遷入的單人戶口考生(含和非直系親屬戶口在一起的考生)在遼寧省報名參加高考,要求截止到報名開始之日在遼寧省的戶籍滿三年、高中學籍為三年,其中往屆考生還須持有遼寧省高中畢業證書。從省外遷入全家戶口的考生(含和父親或母親一方戶口在一起的考生)在遼寧省報名,要求戶籍遷入時間須在遼寧省高考報名工作開始前;應屆考生的遼寧省高中學籍要求截止到報名開始之日滿一年,往屆考生或社會青年須具備遼寧省高中畢業證書。現役軍人子女、因公調動人員子女、政府招商引資人員子女、政府引進的特殊人才子女等特殊考生在我省報名,戶籍在高考報名前已遷入我省,但戶籍、學籍未達到規定時限要求,須經市招考辦審核,報省招考辦審批。
3.在中國定居的外國僑民符合上述條件,持省公安廳填發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外僑居留證》可以報名。
4.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的在校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並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 (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校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4)在上一年度參加高校招生考試中利用通訊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試或代替他人考試等被認定為考試作弊行為情節嚴重的考生;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採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5.華僑、港澳地區及台灣省學生報考內地普通高校,須到教育部聯合招收港澳台學生辦公室辦理相關報名手續,參加教育部單獨組織的聯合招生考試。
二、報名辦法和時間
考生在戶口所在地報名。報名時考生須持《居民身份證》(年齡在16周歲以下未發居民身份證的由公安機關出具證明)和戶口本(農村考生無戶口本者應持鄉戶籍管理部門的證明)。應屆高中畢業生由學校統一組織到縣(區)招考辦申請報名。應屆高中畢業生可在戶口所在市內的學籍所在縣(區)報名。應屆少數民族雙語考生可在學籍所在縣(區)報名。經省教育廳批准在全省范圍內招生的高中、中等職業學校的戶口未遷到學校所在地的應屆畢業生,持戶口本、學籍證明等證件可在戶口所在地、也可在學籍所在地報名。少數民族自治縣的少數民族考生,須在戶口所在的少數民族自治縣報名並參加考試,才能享受少數民族自治縣的少數民族考生的照顧錄取政策。往屆生(含社會人員)一律到戶口所在縣(區)招考辦指定的地點申請報名。經審查符合報名條件,准予報名。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考生報名、信息錄入、校對、統計等具體時間安排由各市自定。
長期在我省工作的外省職工及子女以及我省因上述原因在外省借讀的考生,因我省實行分省命題,考試內容與其他省(市、區)不同,不能借考,必須回戶口所在地報名。
在中國定居的外國僑民持相關證件在各市指定地點報名。
報名考生按普通類(文史、理工)、藝術類(藝術文、藝術理)、體育類(體育文、體育理)分類。
2011年香港12所高校、澳門5所高校繼續在遼寧招收本科自費生,其中澳門的部分高等學校還招收預科生,具體報名和招生辦法另行公布。
報名時,考生均須簽寫《遼寧省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考生誠信高考承諾書》,承諾本人符合高考報名條件、提供的信息真實准確、報名結束後本人任何信息不再改動、自覺遵守高考各項規定等。考生在申請享受高考照顧政策或參加特殊類型招生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須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簽訂誠信承諾書,承諾本人所提供的證明材料客觀、真實、准確。
201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電子檔案內容包括:考生報名登記表、體檢表、志願表、附表、綜合素質評價表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體優表、軍檢表、公安表、公安現役表、誠信記錄等材料。考生紙質檔案內容包括:考生報名登記表、體檢表、附表、綜合素質評價表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體優表、軍檢表、公安表、公安現役表,加分、降分及優先錄取考生的證明材料,考生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的誠信記錄(主要指考試違規以及在招生其他環節違規的簡要事實及處理結果)和考生高中階段的檔案。考生及有關單位須按要求認真填寫和填塗考生報名登記表、體檢表、附表、考生信息表等材料。考生須對列印的《2011年遼寧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考生報名登記表》進行認真校對,准確無誤後本人簽字,因考生填寫失誤造成的不良後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報名日期:2010年12月12日至27日。
報名考生按規定繳納報名考試費。
三、綜合素質評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普通高中應屆考生綜合素質評價和其他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由考生所在學校、單位或鄉鎮、街道負責,在高考報名後考試前進行。
1.綜合素質評價內容包括考生在高中三年獲得的各學科學分詳細情況以及基本素養情況,基本素養評價包括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合作交流、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六個維度。普通高中負責按照省教育廳關於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的相關規定和有關要求完成對本校應屆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填寫綜合素質評價表,確保評定結果客觀、公正、准確、完整。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
非普通高中應屆考生由所在學校或單位(沒有工作單位的考生由鄉鎮、街道辦事處)對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鑒定,並對其真實性負責。鑒定結論填寫在考生報名登記表上,並要將具體的鑒定內容完整、准確地填寫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中。對受過刑事處罰、治安管理行政處罰或違紀處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錯誤的事實、處理意見和本人對錯誤的認識及改正錯誤後的現實表現等翔實材料,並對其真實性負責。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結論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兩種。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屬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或參加邪教組織的;
(2)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受到治安管理處罰且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
四、身體健康狀況檢查
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工作在報名後、高考前由縣(區)招考辦統一組織在規定的體檢單位進行。
報考高等學校的所有考生均須參加身體健康狀況檢查。體檢結束後,考生須認真核對本人體檢表上的體檢結論是否與體檢現場時的體檢結論相符,是否有漏項現象,核對無誤後考生本人簽字。
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其相關規定在《遼寧招生考試》上公布。高等學校根據本校的辦學條件和專業培養要求,提出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補充要求,在該校招生章程中公布。
各市、縣(區)要加強高考體檢工作的組織管理,對在體檢中有弄虛作假、舞弊行為的考生,要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取消參加高考資格和被錄取資格的處理。
五、考試
2011年我省高考科目設置為「3+文/理綜合」。「3」指語文、數學、外語,數學分文科數學和理科數學;文科綜合考試內容含地理、歷史、政治三個科目;理科綜合考試內容含物理、化學、生物三個科目。文史類考生考試科目包括:語文、文科數學、外語、文科綜合;理工類考生考試科目包括:語文、理科數學、外語、理科綜合。各科考試時間:語文150分鍾,數學120分鍾,外語120分鍾,文科綜合和理科綜合均各150分鍾。各科滿分分值為:語文150分,數學150分,外語150分,文科綜合和理科綜合均各300分,四科總分滿分為750分。
今年我省高考外語科目仍含聽力考試部分,分值為30分,但聽力考試成績不計入高考總分,去掉聽力考試的分數,對其餘試題分數總分加權為滿分150分(即將考生外語試卷聽力考試以外試題卷面原始總分乘以150/120,加權之後的分數如果出現小數,採取四捨五入的方法取整數)。錄取時聽力考試成績提供給高等學校。
外語考試語種分英、日、俄三個語種,由考生任選一種。
報考外語院校或系(科)、專業、科技外語以及對外語口語能力有要求專業的考生,外語除筆試外,還須參加口試,口試成績為:優、良、及格、不及格,不計入總分。口試成績不及格者不能錄取到對外語口試能力有要求的外語院校或系(科)、專業。
報考師范院校的考生須參加面試。高中應屆畢業考生由所在中學負責面試;往屆考生可由原畢業中學或所在縣(區)招考辦負責面試,具體辦法由各市招考委制定。面試標准按省有關規定執行,面試結果裝入考生檔案。面試不合格的考生師范院校不予錄取。
報考體育和藝術院校或系(科)、專業的考生,在文化課考試前須進行專業考試,藝術、體育專業不招收未參加相應術科考試的考生。省招考辦將藝術類考生參加全國統考的文化課考試成績、藝術類專業統考合格成績,於6月28日前提供給考生所填報的藝術類第一批次的高等學校。高等學校應在7月5日前將擬錄取考生名單及錄取原則報送省招考辦。
用少數民族語言授課的民族中學畢業生,報考用漢語授課的高等學校,應參加全國統一考試,漢語文由教育部命題,不翻譯成少數民族文字,用漢文字答卷;其他各科(包括外語試題的漢語部分)翻譯成本民族文字,考生可用本民族文字答卷,也可用漢文字答卷,但一張試卷只能用一種語言文字答卷。在考漢語文的同時考少數民族語文,漢語文和少數民族語文成績分別按50%計入總分,但漢語文成績必須達到合格水平方能錄取。
蒙語聽力考試與蒙語文考試同時進行,成績直接計入蒙語文總分中。
教育部規定:全國統考(含分省命題)的試題(包括副題)在啟封並使用完畢前按國家絕密級事項管理,答案及評分參考在考試結束前按國家絕密級事項管理。省級統考的試題(包括副題)在啟封並使用完畢前按國家機密級事項管理,答案及評分參考在考試結束前按國家機密級事項管理。高等學校自行命制的試題(包括副題)在啟封並使用完畢前按國家秘密級事項管理,答案及評分參考在考試結束前按國家秘密級事項管理。
考生在考試時須按答卷須知的要求正確答題。考試答題書寫在試卷和答題卡規定范圍之外的一律無效。不按要求正確答題,產生的後果由考生本人自負。
全國統一考試於6月7日開始進行,考試科目及時間安排為:
6月7日
9:00——11:30語文、漢語文
15:00——17:00數學
6月8日
9:00——11:30文科綜合、理科綜合
15:00——17:00外語
6月9日
9:00——11:30朝語文、蒙語文、藏語文
高考考點考場必須設在縣(區)政府所在地,考生座位必須單人、單桌、單行。考生之間前後距離不得少於80厘米,左右距離不得少於100厘米,桌椅擺放必須在監控鏡頭覆蓋的最大范圍內有效利用考場空間,不得有監控死角。
為加強高考考風考紀管理,今年高考考前仍然對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和考場進行安全檢查,對將手機及高科技電子設備等考試違禁物品帶入考場的人員,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今年高考期間,全省高考考點仍然全程使用電子監控錄像,並將錄像刻制硬碟同高考試卷一起送省。高考結束後,各市、縣(區)和省將立即組織專人對監控錄像資料進行嚴格審查,對在監控錄像資料中發現的有違紀舞弊行為的考生、監考人員和其他考試工作人員,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今年我省將對利用通訊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試或代替他人考試等考試作弊行為情節嚴重的考生,取消其當年高校招生考試的各科成績,同時給予下一年度不得報名參加高校招生考試的處理,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違規參加高校招生考試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取消其當年高校招生考試的各科成績,同時給予其應屆畢業當年不得報名參加高校招生考試的處理。
考生高考成績以省招考辦列印並下發的成績通知單為准,由縣(區)招考辦通知考生。考生接到成績後,認為分數有誤,可於6月28日—6月29日到所在縣(區)招考辦辦理高考查分手續,並繳納相關費用,逾期不予辦理。
六、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章程
高等學校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考委有關規定製訂本校的招生章程(包括民辦高等學校的招生章程及廣告),並報送主管部門,經主管部門依據國家有關法律和招生政策規定進行審核備案後,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省招考辦在高考前,將把在規定時間內經高等學校主管部門審核通過的高校招生章程中與考生填報志願及錄取直接相關的主要內容及時匯總並向社會公布,主要包括:男女生錄取比例,身體健康狀況要求,錄取規則,對加分降分投檔考生的處理,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學費標准,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申請獎學金、助學金和貸學金的辦法,招生工作電話、考生咨詢電話、紀檢監督電話、網址以及其他須知等。
七、填報志願
高考填報志願時間為6月15日至23日,各科類、各批次志願同時填報,考生填寫志願、信息錄入、列印、校對等具體時間安排由各市自定。
考生於填報志願前到接納報名的單位領取《考生志願表》等材料。志願應由考生本人認真填寫,並對列印出的志願進行認真校對,准確無誤後本人簽字,不得由班主任、家長及其他人代替考生填報志願及簽名。因考生填寫志願失誤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本人負責。填報志願結束後,任何個人及單位不得補報或塗改志願及調換志願順序,如有違反,一經發現將追究責任。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計劃按文史類、理工類、藝術類(藝術文、藝術理)、體育類(體育文、體育理)公布。考生填報志願時,理工類考生只能填報理工類招生的院校(專業);文史類考生只能填報文史類招生的院校(專業);藝術文考生既可填報藝術文的院校(專業)也可兼報文史類的院校(專業),藝術理考生既可填報藝術理的院校(專業)也可兼報理工類的院校(專業);體育文考生既可填報體育文的院校(專業)也可兼報文史類的院校(專業),體育理考生既可填報體育理的院校(專業)也可兼報理工類的院校(專業)。考生填報藝術類本科院校(專業)志願或體育類第一批本科院校志願後,不得兼報普通類提前批次志願。考生填報藝術類專科志願後,不得兼報普通類第三批本科的補報志願。
軍隊、公安、航海類專業及個別經教育部和省招考委批準的院校列入提前錄取批次。提前錄取專科學校單設志願欄,與提前錄取的本科院校同批錄取。普通本科院校分三批錄取,即第一批錄取本科院校、第二批錄取本科院校、第三批錄取本科院校,其中第一批錄取本科院校批次分為A、B兩段,A段先錄取,B段後錄取。專科(高職)批次設在本科批次後。自主招生、藝術特長生招生單設志願表。
提前錄取本、專科批次均設2個有序的院校志願,每個院校設4個專業志願。第一批錄取本科A段和B段均設3個平行的第一志願;第二批錄取本科、第三批錄取本科、專科(高職)批次均設1個有序的院校志願和8個平行的參考志願;每個院校設6個專業志願。
各錄取學校專業志願欄後分別設:是否願意錄取到其他專業。如填願意,視為服從該校所有系科、專業,填寫不願意或不填寫的,一律視為不願意,願意與否均為無條件。
普通類的提前錄取本、專科批次志願欄下分別設:是否願意錄取到本批次其它院校,如填願意,視為服從該批次所有學校,填寫不願意或不填寫的,一律視為不願意,願意與否均為無條件。
自主招生、藝術特長生招生只設1個院校志願,院校下設6個專業志願和專業服從志願。經招生院校選拔考核合格並經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的自主招生、藝術特長生入選考生,須將選報的院校填報在自主招生、藝術特長生招生志願表內。填報自主招生、藝術特長生招生的考生,不得兼報普通類提前批次院校和藝術類本科批次、體育類第一批本科院校(專業)志願。
為提高考生志願滿足率和新生報到率,我省在普通類(文史、理工)第一批錄取本科、第二批錄取本科、第三批錄取本科、專科(高職)批次中不設服從志願,如部分高校未完成招生計劃,省招考辦將在相應批次錄取結束後向社會公布,在相應批次補報分數線上的未被錄取考生可在規定時間重新填報徵求志願參加徵求志願錄取。已被錄取的考生不得填報徵求志願,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填報徵求志願視為自動放棄。具體辦法另行公布。
徵求志願設置:第一批錄取本科A段和B段均設3個平行的第一志願。第二批錄取本科、第三批錄取本科、專科(高職)批次均設1個有序的院校志願和3個平行的參考志願。每個院校設6個專業志願和專業服從志願,服從志願如填願意,視為服從該校所有系科、專業,填寫不願意或不填寫的,一律視為不願意,願意與否均為無條件。每個批次(段)後設該批次(段)服從志願,服從志願如填願意,視為服從該批次(段)的所有學校,填寫不願意或不填寫的,一律視為不願意,願意與否均為無條件。
八、錄取
高等學校招生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實施新生錄取工作。
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健康狀況符合相關專業要求、投檔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並符合學校調檔要求的考生,是否錄取以及所錄取的專業由高等學校自行確定,高等學校負責對已按規定投檔但未被錄取的考生作出解釋並處理相關遺留問題。省招考辦在錄取工作中監督高等學校執行國家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完成情況。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各批次文化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按語文、數學、外語、文(理)科綜合四科總成績劃定。在普通類提前錄取本科院校中,除總政治部和教育部規定及在招生章程中明確說明按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錄取的院校外,均按第二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錄取。提前錄取專科學校單獨劃定錄取控制分數線。國防生招生按學校所在批次控制分數線錄取。第一批本科院校實行A、B兩段錄取,均執行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
在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高等學校調閱第一志願考生檔案的比例由學校確定,最多不超過計劃招生數的120%;在面試、政審、體能測試合格考生中,公安院校投檔比例由學校確定,最多不超過計劃招生數的120%;在面試、軍檢、政審合格考生中,軍隊院校投檔比例由學校確定,最多不超過計劃招生數的120%。省招考辦按高等學校的調檔要求向其投放合格考生電子檔案。
第一批錄取本科A段和B段院校實行平行志願投檔。投檔時,在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按高考分數(高考總分與政策性照顧分值的總和)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當考生總分相同時,文科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理科依次按數學、語文、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排序先後依次檢索,再根據考生填報的三個平行志願先後順序依次檢索、投檔到最先符合條件的一所院校。
第一批錄取本科A段和B段的平行志願和其他批次的平行參考志願投檔時,在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按照考生高考分數從高分到低分,只進行一輪平行投檔,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不予補充平行投檔,高校剩餘招生計劃在本批次(段)錄取結束後向社會公布,重新徵求考生志願,進行補充錄取。
對藝術特長生入選考生,在第一批本科A段開始投檔前先行投檔。
對自主招生入選考生,在試點高校所在批次(段)錄取開始前先行向考生選報的試點高校投檔,投檔線按相關高校在我省公布的本科招生計劃數和確定的投檔比例所形成的投檔線測算值執行。
提前錄取專科學校中的公安院校錄取時,在提前專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按學校確定的投檔比例(最多不超過計劃招生數的120%),在公安院校政審、面試、體能測試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志願和分數投檔,由學校擇優錄取(本科線上的考生,如不願意錄取到提前專科,請慎重填寫本人志願)。
市屬院校指標到市計劃在學校調檔分數線上未完成時,可以在該校調檔分數線下、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上適當降低分數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仍完不成的計劃轉為全省統招。
師范院校師范專業指標到市計劃招生,在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只擇優錄取第一院校志願的考生,如在學校調檔分數線上錄取不滿額,可在學校調檔分數線下20分以內、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按計劃在本市有志願考生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提供檔案,由學校審查錄取,仍完不成的計劃轉為全省統招。
免費教育師范專業招生,在提前批次錄取,錄取時擇優選拔熱愛教育事業,有志於長期從教、終身從教的優秀高中畢業生。免費教育師范生入學前須與學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承諾畢業後從事中小學教育十年以上。免費教育師范生在校學習期間免除學費,免繳住宿費,並補助生活費。免費教育師范生畢業後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學任教。到城鎮學校工作的免費教育師范畢業生,應先到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任教服務二年。免費教育師范生畢業後未按協議從事中小學教育工作的,要按規定退還已享受的免費教育費用並繳納違約金。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履約管理,並建立免費教育師范生的誠信檔案。確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協議的,需報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免費教育師范生畢業前及在協議規定服務期內,一般不得報考脫產研究生。
免費醫學定向招生主要招收農村生源,具體的定向指標分配詳見當年招生計劃。沒有定向招生計劃縣(區)的考生,不能填報該志願。免費醫學定向招生,在本科提前批次錄取。中國醫科大學免費醫學定向招生錄取分數線為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下20分,遼寧醫學院免費醫學定向招生錄取分數線為第二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下20分。錄取時,在免費醫學定向招生錄取分數線上,按照分縣(區)的招生計劃和該縣(區)考生(不分城鎮和農村)的志願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如個別縣(區)未完成招生計劃,則在第一批本科A段補充徵求志願時,重新公布中國醫科大學免費醫學定向剩餘招生計劃,補報志願,補充錄取;在第二批本科補充徵求志願時,重新公布遼寧醫學院免費醫學定向剩餘招生計劃,補報志願,補充錄取。若補充錄取仍未完成計劃,可在免費醫學定向招生剩餘生源中按分數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如仍完不成計劃,可轉統招計劃調劑錄取。考生在錄取後入學前,須與培養學校和衛生行政部門簽署定向就業協議。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免除學費,免繳住宿費,並補助生活費。免費醫學定向生畢業後未按協議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要按規定退還已享受的減免教育費用並繳納違約金,同時將違約事實記入個人誠信檔案。
沈陽農業大學、遼寧工程技術大學、沈陽工業大學參加本科第一批B段錄取,執行本科第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投檔時,先在本科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上參加B段院校的平行志願投檔錄取,如在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未完成計劃,則在第二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根據考生在第一批本科B段院校志願欄中填報的上述三所院校志願實行平行投檔。投檔比例由學校確定,但最多不超過計劃招生數的120%。
為促進特殊教育事業發展,特殊教育專業招生不受各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限制,根據招生計劃,在報考考生中按分數從高分到低分錄取,錄滿為止。
高等學校同地方政府聯合辦學計劃招生,只錄取第一志願填報該校且有聯合辦學專業志願的考生。如在該校調檔分數線上錄取不滿,可在學校所在相應批次控制分數線上按考生第一院校志願從高分到低分等額投檔,由學校擇優錄取,如仍錄不滿,轉為全省統招。
高等學校面向部分國家重點建設項目用人單位的定向就業計劃應面向全省招生,不得指定行業、單位或局部地區生源范圍招生。定向就業招生與非定向就業招生同時進行投檔錄取。定向就業招生,在錄取控制分數線上只擇優錄取第一院校志願且有定向就業招生專業志願的考生,在該校調檔分數線上若不能完成招生計劃,可在該校調檔分數線下20分以內、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補充投檔,由學校擇優錄取,若仍完不成計劃,則轉為非定向計劃執行。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定向就業招生,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採取單設志願、單獨投檔等辦法。對高等學校批次內未完成的定向就業招生計劃,採取補充徵求志願方式完成或就地轉為非定向計劃執行。考生自願填報了有關高等學校定向就業招生志願,並被錄取為定向就業生的,須在入學注冊前與高等學校及定向就業單位簽訂有關定向就業協議。高等學校對無故拒簽協議的已錄取考生,可取消其入學資格。高等學校及定向就業單位不得利用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向有關考生收取國家收費政策規定范圍以外的任何費用。
各批次未完成的剩餘計劃徵求志願補充錄取時,先在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按照公布的高校剩餘招生計劃和未被錄取考生填報的徵求志願投檔錄取,如高校招生計劃仍未完成,將適當降低分數,按照考生填報的徵求志願(原志願作廢)投檔錄取。遼寧省普通高校錄取工作結束後不再另行組織補錄。

㈢ 中國醫科大學自考本科有用嗎是函授

有用,中國醫科大學自考和遠程教育屬於國家承認的學歷系列教育。
中國醫科大學是中西部地區高校基本能力建設工程的重點高校之一。中國醫科大學是唯一一所以學校名義完成紅軍2.5萬里長征並在長征中繼續辦學的大學。是我國最早開展西醫專科教育的醫科大學之一。學校自成立以來,培養了全國和世界許多國家和地區的高級醫學人才、畢業生8萬餘人,培養了一大批國家衛生管理的著名領導幹部和醫學領域的著名專家學者。
中國醫科大學注冊辦法:報名時間為春秋、三月、九月。學生可以直接在學校官方網站注冊,盡快注冊,盡快畢業。

㈣ 為什麼去中國醫科大學中外合作的專業學費那麼貴

兩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葯物制劑和生物技術。
葯物制劑(本科類)專業由中國醫科大學與英國貝爾法斯特女王大學以聯合設立教育機構的方式,合作開展教學活動。全部課程在中國醫科大學完成。
葯物制劑專業旨在培養具有國際視野,熟練掌握英語,具有扎實的葯物制劑專業知識和實踐能力能在國際葯學相關企業或科研教學機構、國內各級各類葯物研究院所、醫葯院校、醫葯生產和流通企業、醫院葯事管理和葯檢所等單位,從事葯物制劑的設計、研究、教學、制備、生產、質量控制等工作的高級葯學專門人才。
中英雙方根據各自院校的教學要求共同制定教學計劃。教學內容第1學年以英語教學(雅思英語)和公共基礎課程為主,第2-4學年以英國貝爾法斯特女王大學葯學課程為主。英方提供的葯學課程全部英文授課,每門課程的50%由貝爾法斯特女王大學教師承擔,其餘50%由貝爾法斯特女王大學認可的中國醫科大學教師承擔。學生完成四年學業,成績合格,將獲得中國醫科大學頒發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理學學士學位證書和貝爾法斯特女王大學頒發的理學學士學位證書(Bachelor of Science)。
主要課程:雅思英語、基礎化學、微生物學、葯劑的生理學基礎、數學與數理統計學、物理葯劑學、生物有機化學、葯物
分析學、葯理學、臨床葯劑學、葯物波譜解析、工業葯劑學、葯用高分子材料學、葯物化學生物葯劑學、葯物傳遞、應
用葯物分析與設計、制葯工程、葯物生物技術、葯學研究項目等。

㈤ 中國醫科大學本科學費一年多少錢

  • 中國醫科大學收費標准

  • 按照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許可證上的收費標准。七年制各專業學費為每年5500元,護理學專業學費每年5000元,生物科學與生物技術、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學費每年4800元,其他各專業學費均為每年5200元。高職專科學費每年5000元,護理(北京分校)、醫學影像技術(北京分校)學費每年6500元。

㈥ 中國醫科大學臨床醫學的學費是多少大一的

中國醫科大學各專業學費執行遼寧省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許可證上的收費標准。「5+3」一體化臨床醫學專業學費為本科階段每年5500元,研究生階段按研究生階段學費執行;護理學專業學費每年5000元,生物科學、公共事業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學費每年4800元,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第一年40000元,第二、三、四年達到聯合學院英方課程注冊標准者,每年55000元,第二、三、四年未達到聯合學院英方課程注冊標准、繼續在聯合學院學習同樣課程、享受相同師資者,每年學費40000元。2017年新開設的基礎醫學、眼視光醫學專業按遼寧省物價局批準的標准執行,其他各專業學費均為每年5200元。住宿費暫按1200元/年.生收取,最終按遼寧省物價局批准為准。

詳情參閱學校招生章程

㈦ 中國醫科大學有什麼出國留學政策

一、對赴國(境)外攻讀正規大學預科以上學位(含預科)的自費留學人員的學費和生活費予以供匯,自費留學人員按學年度購買外匯。二、簡化購匯審核程序。購匯金額在等值2萬美元以下(含2萬美元)的,自費留學人員可以持規定的有效憑證,直接到國家外匯管理局或其分支局(以下簡稱外匯局)授權的外匯指定銀行;購匯金額在等值2萬美元以上的,自費留學人員應當持規定的有效憑證向所在地外匯局申請,由所在地外匯局審核真實性後,憑外匯局的核准件及規定的有效憑證到外匯局授權的外匯指定銀行購匯手續。三、自費留學人員購買第一學年所需學費和生活費必須由其本人親自,購買第一學年後其他年度所需學費和生活費可以委託境內的直系親屬到當地外匯局授權的銀行代購匯手續。四、本通知施行前已購買第一學年所需學費和生活費且目前繼續攻讀的留學人員,在後續年度仍可以按照學年度購買外匯,但不得補購以前學年的外匯。

㈧ 醫科大學工學是否可以轉醫學

兩者跨度較大。而且院校剛入學基本是沒有轉學機會的,可能是一學期之後,才會根據成績決定是否可以轉學,但是鑒於醫學實踐操作性較強,專業性要求高,少上一學期的課,影響很大。醫學院校基本上就是不可以轉專業的,就算轉,也只能是類似專業從高往低轉,按照錄取時專業的分數線,比如七年制臨床掛科太多,就不得不轉到五年制去,一般是沒人會主動往低轉的。
大學轉學條件
第二十二條 高等學校學生應按錄取學校和專業就學。一般不得轉系(專業)與轉學。家長工作調動、轉業等都不能作為轉學的理由。

第二十三條 學校對轉學、轉系(專業)要嚴格掌握,對學生情況要仔細審查,沒有充足的理由不得轉學和轉專業。

第二十四條 學生轉學、轉系(專業)的手續,應在每學年 學前辦理。學生必須參加每學期所學課程的全部考試,且成績合格,方可轉學、轉系、轉專業。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可允許轉系(專業)轉學:
(一)經嚴格考核證明,學生確有專長,轉系(專業)、轉學更能 發揮其專長者;
(二)學生入學後發現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經學校指定醫療單位檢查證明,不能在原系(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本校或其他高 等學校別的系(專業)學習者。
(三)經學校認可,學生確有某種特殊困難,不轉系(專業)或不轉學則無法繼續學習者。
根據經濟與社會發展對人才的需要,在特殊情況下,學校報經主管部門批准,可適當調整部分學生的專業、系,學生應當服從調整。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考慮轉系(專業)、轉學:
(一)新生入學未滿一學期者;
(二)由一般院校轉入重點院校者;
(三)由專科轉入本科者;
(四)本科三年級(含三年級)以上或專科二年級(含二年級) 以上者;
(五)師范院校(學校認為不宜學師范者除外)轉入其他院校者;
(六)國家計劃外轉入國家計劃內者;
(七)自費生轉為公費生者;
(八)委培生、定向生轉學、轉專業後構成違約者。

第二十七條 轉系(專業)辦理手續:
學生轉系(專業),由本人向所在系申請,系主任審查後,向擬轉入系(專業)推薦;擬轉入系(專業)審核同意,由教務處審批, 並報省教委備案。備案文件須說明轉系(專業)的理由,因疾病或生理缺陷轉系(專業)者,須附醫院證明。

第二十八條 轉學辦理程序:
(一)高校學生轉學,必須有以下材料(簡稱轉學材料):
1、有轉學學生名字的省招辦蓋章的錄取新生簡明登記表;
2、學生本人申請及所在系和學校意見;
3、學生在校期間的表現情況、各科成績單和高考體檢表;因疾病或生理缺陷轉學的還須另附醫院證明。
(二)學生在省內高校轉學的手續,按下列程序辦理:
1、由學生本人向所在系申請,系主任同意後,將學生申請的意見報教務處審查。學校如同意轉出,則由學校發函並附上轉學材料與擬轉入學校聯系。
2、擬轉入學校如不同意接收,則復函說明;如同意接收,須以學校名義行文請示省教委,請示須附上齊全的轉學材料;
3、省教委對擬轉學學生的情況予以審查,如同意轉學,則批復擬入學校。批准文件抄給轉出學校及兩校所在地的公安、糧食部門。
(三)高校學生出省轉學(包括轉出和轉入)須有兩省(直轄市、自治區)四方(雙方學校及其所在省高教主管部門)的意見,一般按下列程序辦理:
1、轉出學校向本省(直轄市、自治區)高教主管部門請示,請示同意後由轉出學校與擬轉入學校發函聯系。
2、接收學校若同意接收轉學,則報請本省(直轄市、自治區) 高教主管部門審批,經批准後,學生方可辦理正式手續。批准文件同時抄給轉出省(直轄市、自治區)高教主管部門、轉出學校及兩地公安、糧食部門,據此辦理戶口及糧油轉移關系。

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轉專業、轉學:

(一)學生確有特長,轉專業、轉學更能發揮其特長的;

(二)學生入學後發現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經學校指定的醫療單位診斷確認,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本校或其他高等學校相關專業學習的;

(三)經學校認可,學生確有某種特殊困難,不轉專業或不轉學則無法繼續學習的;

(四)本科學生學習確有困難,要求轉入專科學習的;

(五)根據就業形勢和社會對人才需求情況,學校認為確實有必要調整少量學生專業的。

哪些條件不得轉學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一般不得轉專業、轉學:

(一)由一般院校轉入重點院校(包括省級重點院校);

(二)由專科轉入本科或「專升本」;

(三)新生入學未滿一學期者;

(四)對口招生轉入統招,或雖同屬對口招生但入學考試科目不一致者;

(五)實行學年制的,本科三年級以上(含三年級)或專科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者;

(六)學科跨度較大者;

(七)高考分數低於擬轉入專業當年最低錄取分數線者;

(八)停學保留學籍、休學期間或退學試讀的。

㈨ 三本畢業生報考中國醫科大學學術(科研)型研究生是自費還是公費非常急!!!

學術型的一般有公費名額 學術型的大多學校獎學金制 就是說成績靠前的可以公費 具體情況你去該學校招生簡章去看看 或者直接給研招辦打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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